当前,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发展迅速,越来越多的互联网金融产品走进我们的生活,改变了我们的投资理念。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非法融资、网络欺诈、信息泄露等一系列恶性事件频频发生,极大地打击了公众的投资信心。据2016年数据统计,在2600多家P2P公司中,问题平台多达1407家。大量庞氏骗局以P2P的形式被搬到了互联网上,给投资者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近期,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了会员的名单,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行业自律,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促进行业的规范发展。但是,目前的这些法律政策仍旧不够完善,无法促使整个行业又好又快发展。试图通过研究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并结合国内的相关领域发展实情,提出针对符合我国国情的互联网金融风险解决对策和防范措施。希望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健康成长有所帮助。
一、我国互联网金融当前主要发展模式与现状
1.第三方支付。第三方支付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非银行机构,借助互联网技术,与各大银行签约,在用户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间建立连接的电子支付模式。网购是第三方支付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近年来,我国第三方支付行业快速发展。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6月,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4.48亿,较2015年底增加3448万,增长率为8.3%。虽然第三方支付发展迅速,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一些不法企业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挪用客户资金进行牟利。针对类似情况,央行正严肃整顿该行业。据官方数据,中国目前已经对超过239家非法从事支付业务的机构进行处罚,处罚金额超过1亿元人民币。
2.P2P网络借贷。P2P网络借贷又称人人贷,是一种依托于互联网的特殊直接债券融资。2012年起,P2P网络借贷呈现出业务规模和平台数量爆发式增长。网贷之家数据显示,国内运营平台数量从2012年之前的50家增长到2015年年底的4796家;成交规模从2012年之前的累计31亿元增长到2015年年底的9823.04亿元。虽然P2P在我国快速发展,但是由于长期处于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机构监管的三无状态,P2P网络借贷平台严重危害社会发展。平台跑路现象比比皆是,甚至出现了一些隐性高利贷如裸条贷款、校园贷,严重违背了《合同法》第221条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2016年4月,监管机构开始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而专项整治的重心之一就是网贷。近期,银监会正式对外公布《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对资金存管制定了统一的标准,强化了网贷资金监管体系,网贷行业风险整体水平正在下降。
3.众筹。众筹指项目发起人通过互联网众筹平台为其新项目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并以实物、服务、作品、股权等回报形式回馈项目支持者投资的新兴融资方式。截至2016年上半年,我国正常运营的众筹平台共有370家,与2015年底283家相比,涨幅达到了约30.74%,是2014年平台数量的2.6倍。从行业筹资金额看,2016年仅上半年筹资额便达到了2014年的近3.7倍,共筹资79.41亿元。截止6月30日,全国众筹行业历史累计成功筹资金额超218亿元。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包含了传统金融的风险和互联网风险,因此,将互联网金融风险分为一般风险和特殊风险进行分类分析。1.互联网金融一般风险分析。互联网金融的一般风险主要是指传统金融也存在的一些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由于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拥有不同的金融模式以及金融工具,这些风险在表现形式上与传统的金融行业风险有所不同。(1)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互联网金融机构未能及时满足客户流动性需求而引起的风险。一般而言,流动性风险主要分成两类:一是因为金融机构流动性资产不足,不能即使履行付款义务引起的流动性风险,二是因为市场本身流动性不足导致的流动性风险。以P2P平台为例,P2P平台通过发行各类理财产品向投资者进行直接融资。到期后,P2P公司连本带息偿还资金时,因资金链中断或发生亏损等原因,无法兑付其资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自2015年以来,互联网金融平台违约、提现困难、倒闭等媒体报道层出不穷。据统计,截止到2016年年底,我国共有4796家P2P运营平台,但问题平台就有超三分之一,其中,提现困难有171家、跑路达到了418家。(2)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指互联网金融机构由于不合规操作导致损失的风险。互联网金融产品的一些创新支付方式会带来操作风险。以手机支付为例,手机移动支付普遍采用了动态密码验证这一方式,但其实这一方式并没有那么可靠,一些黑客通过拦截相关的信息,如个人资料、网银密码、手机验证码等重要信息,以此进行盗刷,给用户带来经济损失。快捷支付、免密支付等方式由于缺乏认证,也极易造成盗刷现象。除此之外,交易主体操作不合规也会导致操作风险。(3)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指项目签订合同双方违反合同约定而产生的风险。信用风险在互联网金融业务开展过程中常见,尤其是在互联网金融借贷业务的开展过程中。在业务开展的过程中,由于互联网金融公司无法综合评估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债务偿还能力、风险承受能力导致信息不对称和信息不完全,进而就加大了网络平台借贷违约风险增加,从而加大了信用风险。
2.互联网金融特殊风险分析。互联网金融特殊风险是指传统金融业不存在或者说是不显著的风险。按照风险起因不同,可以分为法律法规风险和技术风险。(1)法律法规风险。法律法规风险是指由于互联网金融机构及相关主体在金融活动中因法律法规不完善或是监管政策不健全等原因导致一定损失的风险。当前法律法规风险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不完善。虽然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数部法律法规,但是这些法律法规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着不足。如个人信息的保留时间、个人信息的使用权限等都未作出相关的规定。二是未明确规定金融机构的经营范围。以P2P公司为例,P2P主要是通过网络的平台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服务,从而促成双方的交易。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许多P2P平台也提供其他的一些业务。三是监管制度不够完善。传统的金融体系,银行、证券、保险业都能找到对口的监管部门,而互联网金融却没有对口的监管部门,而是由央行、银监会、政府部门共同管理,监管主体混乱,导致互联网金融经营不规范,风险不可预测。四是安全预警机制不健全。安全预警机制可以对事件的性质、程度作出准确的判断,最大程度的降低整体安全风险,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2)技术风险。技术风险是指互联网金融企业在运营过程中,由于技术问题而产生的风险。其产生的原因可能是因为技术存在漏洞、管理上的缺陷、人为因素或是自然原因等,具体表现为技术开发风险和技术安全风险。技术开发风险是指互联网金融企业采用的技术落后带来的风险。如果互联网金融公司选择了陈旧的技术,则可能会使信息传输效率降低,导致市场参与者与最佳的交易时机失之交臂。技术安全风险是指互联网金融业务开展由于黑客、病毒等恶意软件攻击而产生的严重后果的风险。众所周知,安全是互联网金融的命门。但是由于互联网具有开放性、防范性等特点,极易被病毒、黑客、恶意软件进行攻击,从而使信息泄露,对用户的信息安全等造成风险。
三、我国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对策
1.在法律规范风险方面,完善针对互联网金融的法律法规。(1)明确互联网金融企业经营范围,建立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根据国外互联网金融发展历史来看,明确互联网金融经营主体的经营范围,制定相应的法律政策是控制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需要。除此之外,积极的完善市场退出法律机制也至关重要。近期,银监会《P2P平台资金存管指引意见稿》,对资金的存管制定了统一标准。但是,对其他互联网金融其他行业仍未有具体的规定。(2)完善保护消费者权利、打击互联网金融犯罪法律。从英美等国发展过程中,保护消费者的权利至关重要。政府应强调信息披露,重视市场参与主体的权益保护。细化金融犯罪的规定,依照不同的违法程度制定不同的惩治措施,对严重危害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2016年8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下发了《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标准P2P网贷(征求意见稿)》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自律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行业规范发展。中国互联网金融法律道路仍在探索,相信相关法律法规会不断完善。
2.在流动性风险方面,健全互联网金融内部管理。(1)建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有效的风险管理,是互联网金融公司稳定经营的必备要素和有利保障。目前,各传统金融行业如银行、证券等的金融机构对于风险的识别、度量以及控制都有着明确的规定。因此,互联网金融企业也可以建立专业的风险防控部门,建立适用于互联网金融各产品的风险评估系统,以风险评估模型为基础对各产品进行监控,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风险。(2)制定完备的风险准备金制度。互联网金融机构必须综合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企业规模大小、金融产品的风险程度,从而制定完备的风险准备金制度。建立完备的风险准备金制度,有利于提高企业应对风险的能力,虽然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的收益,但是从长远的角度上看,有利于企业的良性发展。
3.在技术风险方面,完善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建设。(1)增加软硬件设备的投资,加快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政府应该积极鼓励并增加对软硬件设施的投资,加大对互联网防御系统的开发和研究,保证互联网金融业务开展的安全性,完善时对身份信息核实方式,提高安全防御能力,如防火墙技术,限制非法登入,防止黑客等恶意软件攻击系统导致信息泄露,维护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稳健发展。同时,应该加大投资,建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据加密技术、密钥管理技术等高科技技术。(2)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技术标准。完善和规范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技术标准,加强各风险的预测与预警,限制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企业市场准入,以此来增强系统内稳定性和安全性。技术标准应与国际上最先进的规范保持一致。通过建立高要求的互联网技术标准,可以有效提高系统的安全性,维护和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稳定、安全的发展。
4.在信用风险方面,完善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建设。(1)与银行征信系统进行对接。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内覆盖范围最为广泛、规模最大、录入信息最多的信息数据库。互联网金融平台如果可以与银行征信系统进行对接,实现征信记录共享,以此判断借款人的信用水平。通过查询不良记录,可以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自信水平进行完整的评估,降低成本。除此之外,通过对接,可以直接的增加借款人违约成本,降低其违约概率,维护行业稳健的发展。(2)在互联网金融行业内部建立征信系统。由于互联网金融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且借款人不需要以抵押或质押的方式进行贷款,因此在行业内建立一套规范的征信系统至关重要。建立该系统可以有效防止借款人逃避还款的行为。通过将具有不良信用和违约的借款人信息放到征信系统内,企业可以有效的否决信用不佳的个人借款的要求,提高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效率,降低企业的风险,减少互联网金融企业的亏损。同时,建立征信体系还可以防止诈骗行为,提高行业自律性。
5.从操作风险看,应注重互联网金融素质教育。(1)加强人员素质提升,加快人才科学培养。互联网金融业务操作风险的起因是员工操作不合规和系统缺陷。因此,培养一批高素质人才队伍,意义重大。加强队伍管理,一是选拔互联网金融相关的专业人才,适当缓解当前人才稀缺的情况;二要对现有从业人员统一培训,增强业内人员内部操作的合规性;三要鼓励各大高校积极开设互联网相关金融专业,将金融专业与计算机专业有机结合,来适应社会发展需求。(2)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投资的风险教育。交易主体的操作失误也会引起风险。投资者作为风险的最终承担者,如果投资者在操作时风险意识不强,极有可能会遭到个人信息泄露、资金受损等后果。因此,一方面,需要对操作者推广互联网金融知识,防止其操作失误带来一系列损失。另一方面,要注重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教育,帮助投资者树立风险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