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审计行业人员发展现状及对策
一、现有审计队伍力量不足,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现在,我国已跻身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政府公共资金、资产、资源的规模己今非昔比。逻辑上讲,对政府公共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督力量,应该相互匹配,“水涨船高”,但实际情况是,囿于种种原因,我国各级审计机关的力量配置,“代谢”和增长严重滞后。且不说一个大数,全国8万审计人员占13亿人口的平均数,远低于许多国家。就说,这么多年来,很少进人,就那么几个人,“几条枪”,疲于应付,象这样的审计机关,也不是没有。 二、社会审计分身乏术 仅仅以对三资企业的查账验资来看,它属于目前社会审计的法定业务,但会计师事务所也只进行了合资、合作、外资企业的12%、10%、9%,如果要按合资、合作、外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会计师事务所的力量必须扩充5—10倍。在新形势下,会计师事务所要努力开拓国内业务,面对国营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这个庞大的阵地,那现有的力量就更加微薄了。从江苏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对国营企业年度决算审查工作以来,每年也只能审查百分之十几的企业,原因就在于审查期相对集中而专业力量不足。
满足市场需求是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根本。我国是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蕴藏着巨大的发展空间,这是世界瞩目的。就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而言,从国内市场看,《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要求在继续做好财务审计等传统业务的基础上,大力开拓内部控制审计与咨询、IT审计与咨询等新兴、高附加值业务,其中企业内部控制审计和咨询将成为行业发展新的增长点。除企业领域外,《若干意见》还将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大中专院校以及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表纳入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并积极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等相关业务领域延伸。从境外市场看,要树立与企业同步走出去的国际化发展战略,以周边市场为起点,稳步拓展欧美发达国家审计、咨询等服务。《若干意见》要求,境外上市企业,金融、能源、通信企业以及其他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型骨干国有企业,应当优先选择有利于保障国家经济信息安全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相关服务。由此可见,在会计、审计人才没有显著增长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的业务范围有增无减,势必带来巨大的人才缺口,因此注册会计师行业普遍流传的“女人当男人用,男人当牲畜用”就不难理解了。 三、人员不足导致内部审计应建未建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第三条:国家机关、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 他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必须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部审计人员。有内部审计工作需要且不具有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条件和人员编制的国家机关,可以授权本单位内设机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从上述规定看国有大中型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审制度,但是有不少的单位根本没有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即使有内审机构也存在严重人员力量不足,在任务较重时,或临时抽调财务人员,或外请会计师事务所。 参考文献: [1]《副审计长侯凯关于审计报解读》http://bbs1.people.com.cn/postDetail.do.id=110449107 [2]《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第4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