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发展高效健康生态养猪的措施
兴宁市叶塘镇采取“龙头企业(公司)+基地+农户”或“养猪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形式,全面推进生态与健康养猪,依法规范养猪场地管理,提高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坚持防疫与环保并重,确保了养猪业持续稳定发展,成为兴宁市养猪示范镇,促进了养猪业的较快发展,取得了较好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1 积极推广生态养猪,实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 2 规范养猪场管理,大力推进生态与健康养猪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生猪生产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市政府出台了《兴宁市畜禽养殖场管理暂行规定》,对畜禽规模养殖场的用地申请、建设要求、环保要求、动物防疫条件要求、生产经营和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二是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备案管理登记制度。对畜禽养殖实施动态管理,以便有效掌握动物防疫、用药和生产情况。三是积极妥善处理养殖污染的问题。四是引导生态和健康养殖,大力发展“养殖—沼气—种植(果、蔬、林、渔)”生态与健康养殖模式,因地制宜引进了生态床、微生态饲料等养猪新技术,对畜禽粪水进行综合处理和科学利用,发展有机肥料产业,提高果、蔬、粮的有机种植面积,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实现养殖污染的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大大减少了畜禽养殖场排放物对附近水体及环境的污染。 3 抓好动物疫病防控,为生态与健康养猪保驾护航 3.1 落实责任制 镇政府、畜牧站职能部门层层签订动物防疫工作责任书,形成了职责分明、任务明确、上下努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机制。制定了动物防疫、动物卫生监督巡查制度,明确了市(县)、镇、村三级动物防疫人员的巡查内容、巡查目标、巡查方法。坚持市(县)级职能部门领导包片、包场,镇级职能部门领导包村,技术骨干包组、包场,村级防疫员包户制度,起到了指导和监督作用。 3.2 严把防疫关 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原则,狠抓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率。在抓好动物常规疫病防治、确保免疫率达标的同时,重点抓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贯彻“预防为主、防控结合”方针,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动物疫病的计划免疫、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抓好集中防疫、常年补针,消灭疫情隐患。 3.3 强化检疫 把动物防疫、检疫工作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联系在一起考虑,把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作为中心工作抓紧抓实,把强化检疫监督作为推进生态健康养殖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加强对防疫证章、标志使用和免疫标识的管理,严格屠宰检疫和市场督查,规范大型养猪场(户)的产地检疫,加大对生猪“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的检查力度,强化兽药和饲料经营市场的执法监督,完善生猪产销联建制度,实现以检疫监测促进安全防疫,有力推动生态健康养猪业的发展。 4 加强培训,普及科技 一是利用叶塘镇养猪专业协会等民间组织平台,及时结合生产实际和需要,针对该镇生产需要邀请省内外专家、教授定期举办培训班、传授新技术。二是组织科技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送科技、送良种、送信息到猪场基地,开展各项服务,不断提高科技入户率和普及率,达到了良好的效果。通过推广生态养猪,发展健康养殖,解决了环保问题,达到了卫生标准,省时、节本、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