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三年困难时期”,极大的冲击了乡村社会的日常生活,在国家援助能力有限的情况下,“生产自救”就显得尤为重要,对于广大的乡村社会来说,即是以此为一个核心的应对过程。本文充分利用了现收藏于山西大学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心的繁峙县大沟村成册档案资料,试图通过微观个案的解剖研究,来还原当时乡村社会的应对。
[关键词]“三年困难时期”;乡村;生产自救
一、“自留地”上的生产自救
“自留地”是山西等老解放区在农民自发合作化运动中出现的,1950年末取得了合法地位,其后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时期“两收两放”,在国民经济调整时期最终稳定下来,并延续至今。繁峙县在1959年合并了7个公社,同时规定社员取消自留地,社员吃饭均到食堂。后根据国家于1959年5月7日下发《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的五条紧急指示》,大沟村的自留地又回到了农民的手中。
根据档案资料统计,1961年大沟村共拥有社员自留地154亩,而1961年总的耕地亩数是3081亩,自留地约占到了4%,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在“三年困难时期”,国家对乡村地区的“自留地”采取了税收、籽种借贷等扶助措施。
二、“拓展的土地”:荒地上的自救
荒地的性质不同于自留地,故需要对其运作模式进行分析。大沟村对荒地的开发,是由大队统一规划安排,小队负责组织开荒。到了小队这一层级,既可以以队集体开垦,也可以包到作业组开垦,或是以户或劳力为单位,如男劳力不足,在适当条件下,还可组织妇女劳力开垦,其主要遵循“五定办法”完成开荒任务,即“定开荒任务,定时间、定质量、定报酬、定工分补助粮”,对于所开垦的土地,当年要求全部种上,且当年要见收益,以便及时有效的应对困难。开垦荒地的种植结构“以粮为主,采取先粮后菜后草的播种顺序,一直开到底,种到底”,由大队提供籽种,进行统一播种。
三、集体所有耕地的“多收”与“保夏护秋”运动
集体土地是当时占主体地位的耕地。针对于此,国家发动了“多收”与“保夏护秋”运动。为了“多收”,一方面,对耕地的作业上,强调要特别注意做好以追肥为中心的夏活和防治病虫害工作,如具体强调了对玉米等普锄三次,莜麦、黍豆普锄两次,对土豆、谷子50%面积追肥,高粱80%的面积追肥,使用数字指标安排,力求达到精耕细作,将农业产量提升;另一方面,要求大队或小队种植一部分商品蔬菜,完成国家商品蔬菜任务。与此同时,还必须做好饲草(包括青莜草、青葵子、苜蓿等)种植的规划与安排,并在种粮种菜的同时,适当结合,穿插进行。但不论开荒种粮、种菜、种草都必须是在种好集体耕地,完成包产任务的前提下进行。因蔬菜不同于粮食,当时大沟村通过分配到社员户和个人来完成任务,完成大队定额后的超产部分全归社员户或个人所有所有。
由于当时的粮食产量有限,粮食奇缺,大队与大队之间、小队与小队都存在着相互之间偷盗粮食的情况发生。为了应对这种情况,繁峙县下发了《保夏护秋公约》,组织形式是依靠当地的党团员、社、队干部和治保会、基干民兵,通过群众运动,做好“六护”(护田、收、运、场、打、仓),“六防”(防纵火、破坏、投毒、偷盗、抢劫、霉烂)工作,保证粮食的安全入库。在文件中,也强调了对“破坏”行为的严厉打击,对危害粮食安全的行为采取严厉的惩罚。综上,对于集体所有耕地的“多收”与“保夏护秋”运动,是通过具象化的目标与可行的措施,强调精耕细作,并在分配上调动社员的积极性,通过对基本核算单位的缩小与下放,组织村民保卫自身的生产果实,最终实现集体耕地上“多收”的目标。
四、结论
“三年困难时期”,对山西社会影响是方方面面的,尤其是当时的农村,村民们面临着严重的“生存挑战”。本文以繁峙县大沟村档案为个案进行研究,试图探究“三年困难时期”的山西农民是如何依靠土地求得生存与发展的,并试图关注当时乡村社会生活中当事者的“主题话语”,唯有透视集体化时代每个时期及每个个体的“关心”,才能更好的帮助我们认识当时的社会及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