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政府的市场监管职能始终是人们普遍关注的焦点,因为它直接关系到社会公众的正常生活。市场监管部门努力运用先进的管理手段,不断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但是仍存在不少问题,典型表现在法制化程度低,多重监管,信息不公开等,阻碍着市场监管的效果。因此,应该从法律、专业化及意识等多方面来强化市场监管职能。
【关键词】政府;市场监管;对策措施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逐渐暴露许多问题扰乱市场秩序,影响市场主体的正常运行。因此需要政府加强市场监管职能,更新观念,弥补市场缺陷,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政府的市场监管职能概述
市场监管职能主要是以政府为主的市场监管主体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对市场活动主体及其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能。主体登记注册时要经过严格的行政审批程序,定期检验抽查。目的是确保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性,从源头上防止不合法交易的发生。同时,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对生产经营主体在市场中的竞争行为和交易行为进行监管,保证市场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公开性。
二、政府在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多年来,工商部门依法加强市场监管,建立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完善执法机制,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但在实际操作过程当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法制化程度低,缺少监管权威性
目前我国针对市场监管的法律有《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但原本法律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出现空白,导致一些市场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大部分监管法律操作性不强,只做原则性规定。监管主体的自由裁量权过大,执法不严,缺乏有效问责,降低了监管的权威性。
(二)政府多重监管,导致部门间责任推诿
从横向上来看,针对一个行业领域的监管往往由多个政府部门同时参与,职责分工不明确。这样不仅使得该行业倍感监管压力,而且还会质疑政府的办事效率。同时,从政府部门自身来讲,这种不必要的多头监管浪费政府资源,职能交叉极易造成执行效率低下,出现“有利争抢,有责推诿”的现象,导致政府公信力下降。
(三)市场监管资源专业水平有限,降低监管质量
首先是监管人员素质不高,缺乏专业性。对于工作人员没有制定一套严格的招聘制度以及培训指导规定,缺乏专业人士应具备的素养。此外,监管人员自身的道德水平以及责任意识也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其次是监管设备落后单一,无法满足现有监管需求。一些必要的监管仪器技术不达标,基础设施不完备,无法发挥检测功能。
(四)市场监管信息不公开,结果缺乏透明度
监管信息公开是监管部门向社会公开部门的工作情况,使得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能够通过合法的渠道获得上述信息的行为。实际上由于制度层面的不健全,部门观念的落后,导致监管信息秘而不宣。一旦公众不能够获取真实有效的监管信息,不了解监管的内部流程,即会降低监管的透明度,久而久之监管结果的影响力将会大大折扣。
三、强化政府市场监管职能的对策分析
(一)注重市场监管法制化建设
政府需要依据现实情况,尽快完善我国现有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修改法律中不合实际的成分,填补法律空白。这些权威性规定应该具有可操作性,列出具体的实施细则和硬性措施,减少原则性条文。例如美国已经形成以《谢尔曼法》、《克莱顿法》、《联邦贸易委员会法》为基础,以各种单行法规、指南和判例为补充的法律体系。此外,在降低监管人员自由裁量权的非法使用率同时要加快形成针对监管主体的问责机制。
(二)明确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
监管部门应该顺应职能转变趋势,在合并部门的基础上重组一个强有力的市场监管机构,统一负责分工管理和信息协调,随时能够根据现实社会动态作出总体部署反应。另外,部门通过事前防范、事中监管、事后总结相结合的方式来开展市场监管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市场主体严厉惩处,保证安全的市场环境。
(三)提升市场监管资源的专业化水平
首先,注重监管人员素质能力的培养。制定一套严格的招聘制度,通过专业培训来提高监管人员的综合能力,使其具备包括专业知识、法律条文、责任意识等在内的综合素质来应对复杂的监管工作。并对监管情况进行及时的记录评估,依照绩效结果对监管人员进行奖惩。其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采购必要的技术仪器,提供监管场地等以此强化硬件条件,确保结果的准确性。
(四)提高市场监管信息公开的意识
四、结语
经过分析得知,如果市场监管职能履行不当,则会扰乱市场秩序,影响市场的健康运行。因此,加强政府市场监管职能,转变监管方式,才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定高效发展,激发出市场主体的参与热情,真正让社会公众享受到改革开放的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