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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与强奸罪客观行为之检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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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与强奸罪客观行为之检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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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抢劫罪与强奸罪的客观行为在法条规范的描述上几乎一致,但在具体犯罪中差异明显。通过比较分析两罪 “暴力”、“胁迫”、“其他方法”三类具体客观行为的异同,再从客体和类罪细化程度两个层面探求引起两罪客观行为差异的缘由,以期在实践中对相关罪行做出精准定罪。

关键词: 抢劫罪;强奸罪;暴力;胁迫;其他方法

中图分类号: D9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8153(2017)03-0053-05

抢劫罪和强奸罪是在司法实践中比较常见的两类暴力犯罪,都是涉及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在刑法体系中,两罪虽分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罪和侵犯财产权罪,但在法条表述和客观行为方式上有诸多相似之处。刑法第236条和第263条条文均使用“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方法)”来规范描述强奸罪和抢劫罪的客观行为。因此引起了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关注和讨论。

抢劫罪要求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行为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其中抢劫罪的目的行为是“强行劫取财物”,“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办法”是其手段行为。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犯罪。其客观行为也表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其中“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属于手段行为,“违背妇女意志,与妇女发生性交”为其目的行为[1]。显而易见,两罪的目的行为是截然不同的。然而在评价手段行为时,会发现两罪行为人在实施手段行为时会有不同的客观表现。虽然抢劫罪与强奸罪的手段行为都是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但因两罪在刑法体系中所处不同章节和立法、司法环节中的侧重不同以及语词含义解释的多样性,使得两罪在客观行为上体现的更多的是差异性。因此,在理论学习和司法实践中,我们应注重区分和明确两罪容易混淆的地方,以便对不同犯罪行为的精准评价。

一、抢劫罪与强奸罪客观行为相似之处

(一)两罪犯罪构成客观行为描述相同

根据刑法分则条文规定,抢劫罪客观行为的描述是“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奸罪的客观行为也几乎相同地描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可见,两罪所采取的犯罪手段都是“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手段)”的选择性行为方式。

(二)两罪客观行为引起的作用效果相同

虽然两罪行为人的目的不同,但为了实现犯罪目的,都使用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的犯罪手段,各自的手段行为都统一于目的行为中。

两罪的暴力、胁迫、其他方法在内容和手段表现形式上不尽相同,但两罪行为人的客观行为引起的作用效果是相似的,都表现出通过强制性使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 进而为行为人实现其目的行为提供便利,实施或者“劫”,或者“奸”的行为。

(三)两罪客观行为侵犯的客体程度相同

首先,需要认可两罪的客观行为都属于复合行为,它包括手段行为和目的行为。在我国刑法的拟制中,手段行为和目的行为都属于两罪的客观实行行为,如在以强奸妇女为目的的主观意志支配下实施了暴力行为,实施奸淫的行为还未得逞就被制止,仍可以认定为强奸罪(中止或未遂),在这一点上,两罪是相似的。

其次,要认可两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抢劫罪在理论界和实务界议不大,均认同既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利。而强奸罪,学界通说认为,强奸只侵犯了妇女的性权利。本文不赞同此种观点。参考《民法通则》第五章第四节有关于生命、健康、名誉等特别人格权的规定。第一,行为人在着手强奸罪的实行行为时,也当然会对被害人人身安全造成伤害;第二,在强奸行为结束后,也必然会对被害人精神上、心理上造成创伤。再如在实际发生的奸淫幼女案件中,绝非仅仅是“性权利”这一单一客体被侵犯。所以,强奸罪侵犯的也是复杂客体。可见,性权利并非强奸罪保护的客体的全部内容,且远非性权利涵盖得了。

二、抢劫罪与强奸罪客观行为之差异

两罪在客观行为上表现有相似之处,但在理论学习和司法实践中,两罪客观行为所表现出来的更多是它们的差异。本文就两罪在“暴力”、“胁迫”、“其他方法”中显现出来的差异分析如下:

(一)两罪“暴力”手段之辨析

刑法意义上的“暴力”作为犯罪的手段行为,通常是指行为人为实现其犯罪目的(目的行为)而不法行使的有形力。抢劫罪和强奸罪中,抢劫罪中的暴力一般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拳打、脚踢、捆绑等方法,使被害人处于不能反抗或者不敢反抗的状态;强奸罪中的暴力通常是对妇女直接使用伤害身体、捆绑手足、强力按倒等,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的状态。可见虽然同样是“暴力”行为,行为人为实现不同犯罪的目的而采取的“暴力”行为在针对的对象、实施的方式方法、所要达到的强度上是不尽相同的。

1. “暴力”针对的对象不同

一般而言,抢劫罪的“暴力”针对的对象是财物持有人,即当场控制财物的管理人、持有人或者占有人,也包含针对在场的利害关系人实施[2];而强奸罪的“暴力”作为强迫妇女违背其性自主权的手段,其针对的对象只能是被害人本人。如果行为人为了强奸妇女,暴力行为也针对妨碍其实施强奸行为的其他人,则可能构成其他犯罪,与强奸罪数罪并罚。

概言之,抢劫罪中的暴力只能作狭义的理解。这种暴力只是针对人的暴力(与对物的暴力区别),并要求足以抑制对方的反抗,但不要求事实上抑制了对方的反抗。暴力针对的对象不限于财物的直接持有者,包括对有权处置物的人、财物管理者以及其他妨碍劫取财物的人。总之,因为财产权利与被害人的人身依附性不强,不利于行为人抢劫财物的人都有可能成为暴力实施者的指向对象。

对强奸罪而言,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妇女的性自主权,且性自主权完全依附于被害人自身,所以在评价强奸罪中的暴力行为时,暴力针对的对象只能是被害人本身。行为人在实施殴打、捆绑等暴力,再施以强力使妇女失去对自己身体的控制时,才能完全排除其反抗,并进而进行“奸”的行为。根据1984年4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中规定,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采用殴打、捆绑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可见强奸罪中的暴力行为只能是直接作用于被害人自身。与抢劫罪不同,当行为人为了实行强奸行为可以对在场的第三人实施暴力,迫使被害人屈从。本文也认为此种针对第三人的暴力不应包含在强奸罪中的“暴力”,而应根据暴力造成的结果另罪处理。此外,在强奸罪中,行为人直接控制被害人人身而使用的暴力,和对第三人实施暴力不同,前者是直接约束被害人的行动,使被害人不能反抗,后者是给被害人造成心理上的压迫,使被害人不敢反抗。因此,对第三人实施暴力,实质上是对被害人精神上的威胁,因此该归入强奸罪中的“胁迫”范畴。 2. “暴力”的程度要求不同

抢劫罪和强奸罪侵犯的客体或者说两罪名保护的法益不同,通说认为,抢劫罪中的暴力可以包含致死的暴力,而强奸罪中则不包含致死的暴力。从理论而言,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强奸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性自主权,而生命权是性自主权存在的前提。因此,为了实施强奸行为而故意杀人的,由于被害人生命权不复存在,强奸罪所保护的性自主权也随之丧失。此时,行为人已不可能构成强奸罪,而应当以故意杀人罪与侮辱尸体罪,两罪数罪并罚。从规范而言,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为劫取财物或者压制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论处。

在我国刑法中,抢劫罪是归入侵犯财产罪一章中,故而我们认为抢劫罪所侵犯的,且刑法所要保护的法益主要是财产的所有权和其他本权,还有需要通过法定程序改现状的占有[3]。又因为财产权利与被害人的人身依附性不强,所以即使行为人为了劫取财务而通过暴力致被害人死亡的,该财产权利依然可以被行为人所侵犯,故而抢劫罪的暴力可以包括致死暴力。在理论界也有反对抢劫罪中的暴力包含致死暴力的观点。此观点认为,抢劫罪实施暴力劫取财务是故意的,但对“致人死亡”的结果是过失的。如果行为人有致人死亡的故意,应另行构成故意杀人罪;另外对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的情况只定抢劫罪一罪,就会轻纵犯罪分子。本文不赞成这种观点,第一,抢劫造成死亡结果的,刑法规范已将故意杀人的情形包含在抢劫罪中,故意杀人与强行劫取财物两种行为是手段与结果的关系,便可以按照结果加重犯处理,定抢劫罪一罪;第二,抢劫罪的最高法定刑包括死刑,因此轻纵犯罪分子的说法不能成立。另外,以故意杀人的手段劫取财物的抢劫,与行为人为了毁灭证据或者逃避追究,在劫取财物后,又进行杀人的,前后两个杀人行为应作不同评价。后者的抢劫行为已经终了,对后续的杀人的行为就需要另外定罪,即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两罪数罪并罚。

对于强奸罪中的暴力是否包含致死的暴力争议不大,理论上通常认为强奸罪的暴力不包括杀人行为。如前文所述,性自主权是完全依附于妇女的人身的,如果行为人以致死的暴力导致被害人死亡,即使表现为确实排除了被害人的反抗,但性自主权已于暴力致死行为结束时丧失,行为人也就没有成立强奸罪的空间。行为人的行为可以评价为故意杀害妇女后再奸淫尸体,其侵犯的客体只是妇女的生命权和道德风俗。本文认为,如果行为人在实施强奸行为后再将被害妇女杀害,按强奸罪与故意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并无争议。这是因为强奸行为与暴力杀人行为没有逻辑上的因果联系,杀人行为是强奸后的再起犯意,构成两个独立的罪行。另外,刑法236条规定的强奸罪致人重伤、死亡的结果加重犯中“死亡”的理解应是,强奸行为导致被害人器官严重伤害或是患病医治无效而导致的死亡,而非行为人排除被害人反抗时实施暴力致死的结果。

(二)两罪“胁迫”手段之辨析

胁迫的字义含义有很多,本文认为,在此应对胁迫做最狭义的定义。胁迫是指以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为目的,以恶害为内容,且指胁迫程度足以压制对方反抗的行为。在抢劫罪和强奸罪两罪中的“胁迫”行为的理解,一般都认为被害人是因行为人的胁迫内容而处于不敢反抗的境地,导致行为人犯罪得逞的客观事实。两罪“胁迫”手段行为所达到的目的行为是相似的,但在胁迫的内容形式和胁迫的时空条件上有差异。

1. “胁迫”内容之差异

两罪在胁迫内容上的差异或者争议主要在抢劫罪中的胁迫是否包含非暴力胁迫。要解决此问题,首先需要明确何为暴力胁迫。本文认为,暴力胁迫是指以实施暴力或者紧迫的危险状态相威胁;非暴力胁迫是指以损毁名誉、揭发被害人的隐私、利用孤立无援的环境条件进行挟制、利用从属关系、教养关系、职权关系等作出的胁迫。

就强奸罪而言,在胁迫的内容表现为多样化,其既可以是暴力胁迫,即通过威胁伤害或杀害被害人的手段,而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害怕被打击而不敢反抗。同时也可以是非暴力的胁迫,即通过损毁人格和名誉、揭发隐私相威胁,使妇女产生心理恐惧而不敢反抗,被迫与之发生性关系。

而抢劫罪,学界存在不少争议,刑法条文也未明确规定胁迫的具体内容。通说认为,抢劫罪中胁迫的方法应限定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4]。而反对的观点指出,从构成要件上看,通说的限定是缺乏法律根据的[5]。本文认为,在文义解释无法辨别“胁迫”是否为“暴力胁迫”时,需从刑法类罪体系的各章节进行考察,运用体系解释的方法限定“胁迫”的含义。根据抢劫罪所处在刑法分则侵犯财产罪一章,本文赞同通说观点。倘若认定抢劫罪的胁迫包括非暴力胁迫,则会导致刑法罪责体系的混乱。第一,在同属侵犯财产罪一章的敲诈勒索罪,其客观要件与抢劫罪具有相似性,都含有威胁的成分,且威胁的内容既可以是暴力威胁,也可以是和强奸罪中类似的非暴力威胁,如此一来,就会导致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在构成要件上的高度重合,在定罪上造成困难;第二,抢劫罪的胁迫是为了实现对被害人完全的压制,其对被害人造成的伤害和社会危害程度相较于敲诈勒索罪更为严重,如不排除抢劫罪的非暴力胁迫,会造成刑法各罪体系序位的混乱。是故,本文认为抢劫罪中的“胁迫”不应包含类似于强奸罪中的非暴力胁迫。

2. “胁迫”时空条件之差异

抢劫罪与强奸罪在胁迫实现的时空条件上也有区别,学界对此不存在争议。本文简单论述如下。

就强奸罪而言,胁迫内容的实现在时间上没有特别要求,既可以在当场实现,如当行为人以伤害或者杀害等暴力进行威胁,而被害人仍然反抗时,胁迫内容就可能当场实施;也可以在将来实现胁迫的内容,如威胁将揭发隐私、侵害名誉作为胁迫内容。从而使被害人产生心理强制,被迫发生性行为。本文认为,以胁迫手段实施强奸犯罪的,最关键的是看行为人的胁迫是否对被害人的心理产生了压制,从而违背妇女意志发生性关系。

抢劫罪与强奸罪不同,抢劫罪中胁迫内容的实现在时空条件上有一定要求,其胁迫内容实现的时间必须具有“当场性”。首先,我们明确以胁迫手段实现的抢劫犯罪有3个要求:(1)胁迫内容的暴力性;(2)胁迫实施的当场性;(3)胁迫内容实现的当场性。其次,本文将当场性拆分为当时和当面进行理解。“当时”是指行为人以暴力相威胁的内容,在被害人拒不交出财物时,行为人当时有能力立即将其付诸实施。如果不是以行为人当时能实现的威胁内容进行胁迫,则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原因同上文体系解释观点,此处不再赘述)。“当面”是指胁迫的内容必须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而非事前或事后通过书信或者他人转告等间接方式告知被害人。总之,抢劫的胁迫手段和夺取财物在时空上是不可分离的。综上,抢劫罪中的胁迫在时空上有严格要求,需要胁迫实施的当面性和胁迫内容实现的当时性,否则会影响犯罪行为的定性。 (三)两罪“其他方法”之辨析

抢劫罪中的“其他方法”与强奸罪中的“其他手段”作为两罪的兜底条款是指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方法实现犯罪目的。强奸罪也可以是行为人利用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状态而实施强奸行为。一般来说,此处的“其他方法”有两种含义:第一种情况是行为人采取积极的措施使被害人处于不知或不能反抗的状态,继而进行实现犯罪目的,如药物麻醉、用酒灌醉等;第二种情况是行为人利用被害人因自身原因处于不知或不能反抗的状态,借机实施其犯罪意图,如患病昏迷、醉酒、熟睡等。

1. “其他方法”是否为行为人积极造成

强奸罪中的“其他方法”较为多样,同时适用第一和第二种情况。即被害人不知、不能反抗的状态可以是行为人积极造成的,也可以是其他因素е卤缓θ舜τ诖酥肿纯觥R簿褪撬担被害人不知、不能反抗的状态无论是否由行为人采取积极措施导致,都可以认定构成强奸罪。本文认为,原因有二。第一,与前文被害人死亡后性自主权即丧失不同,被害人虽因其他因素处于昏迷或者不能、不知反抗的状况,但其性自主权仍然存在;第二,刑法中能起到保护妇女性自由权利作用的只有强奸罪一个,若第二种情况不包含在强奸罪的客观行为中,无疑会放纵犯罪。

抢劫罪不同于强奸罪,构成抢劫罪的行为只能是行为人采取积极措施导致被害人不知、不能反抗,排除被害人因其他因素而达到的这种状态后被行为人利用的情形,即抢劫罪的“其他方法”行为只能是行为人故意、积极为之。因此,行为人利用被害人不知、不能反抗的状态而趁机取财的行为,属于刑法中秘密窃取,因为此时行为人只是侵犯了财产权而未侵犯被害人的人身权,可能构成盗窃罪。

综上所述,两罪“其他方法”最大的区别在于“抢劫罪中被害人不知、不能反抗的状态,必须是由行为人的行为所引起的,而强奸罪中,被害人不知、不能反抗的状态既可以是行为人积极引起的,也可以是与行为人无关的其他因素造成的[6]。

2. “其他方法”是否包含“欺骗行为”

“其他方法”是否包含“欺骗行为”也是学界讨论较多的议题,本文也做简要评述。这里我们讨论的是,是否所有“其他方法”都能符合两罪的犯罪构成。譬如“欺骗行为”能否包含在抢劫罪中的“其他方法”。司法实践中,在侵财类犯罪领域,行为人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违背自己意志(不知反抗)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是以诈骗罪定罪处罚。而在强奸罪中,行为人同样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如封建迷信、巫医治病等,违背妇女意志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仍可构成强奸罪。

概言之,在行为人以 “其他方法”(积极为之)而使被害人处于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状态的情况下,在构成抢劫罪和强奸罪的认定上也有区别,如抢劫罪中的“其他方法”不包括“欺骗行为”。

三、抢劫罪与强奸罪客观行为差异之原因

上文已经从多个层次和不同角度对抢劫罪与强奸罪 “暴力、胁迫与其他手段” 的客观行为之刑法含义进行了比较系统地论述和辨析,然在此有必要对导致法律涵义差异的原因进行分析。抢劫罪与强奸罪客观方面的描述都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手段)”,两罪在客观方面的法条描述几乎一致,而在具体客观行为上存在明显差异,本文认为主要有以下二个方面的原因:

(一)两罪所保护的客体不同

抢劫罪与强奸罪在所保护的客体方面存在明显不同。从两罪名保护的客体的角度而言,两罪处于不同的客体保护范畴。抢劫罪保护的客体包括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而强奸罪保护的客体只有人身权益,且具体为妇女性自由权。譬如,以杀人的手段抢劫,仍可以定抢劫罪。而以杀人手段来实现奸淫行为的,则应定故意杀人罪与侮辱尸体罪两罪数罪并罚。因为被害人死后是没有性自主权的,杀人后的奸淫行为已经超出了强奸罪的客体范围,而应各自分别定性。

另外,我国刑法对人身权益的保护明显高于财产权益,所以即使两罪法条规范描述相同,在具体的罪责体系中其内涵与外延也存在差异。也就是说,强奸罪的客观行为的描述外延和内涵更广,入罪门槛设置更低。如,行为人利用被害人醉酒昏迷状态进行奸淫行为,违背被害人意志,强迫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此时可构成强奸罪。而行为人利用被害人醉酒昏迷的状态趁机取走财物的行为,则不能构成抢劫罪,只在达到数额标准时,可能成立盗窃罪。

(二)两罪的类罪细化程度不同

从刑法规范而言,侵犯财产权益犯罪的类罪细化程度明显高于侵犯人身权益的犯罪。刑法分则中,涉及侵犯财产权益的有14个刑法条文,设定了12个罪名,除了抢劫罪还规定了敲诈勒索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等。而涉及侵犯妇女性自由的权利的罪名只有强奸罪和强制猥亵妇女罪。因此,强奸罪的 “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的客观行为涵盖度上应相对更广一些。

针对抢劫罪,在劫取财物的过程中因行为人采取的“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在具体案件中手段、措施的不同,而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盗窃罪、诈骗罪。可见抢劫罪的客观行为有部分内容被细化在不同的罪名中,因此抢劫罪的“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内涵相对较小。

四、结语

通过对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的两暴力犯罪抢劫罪和强奸罪的分析,从两罪客观行为的相似和差异入手,以体系解释方法展开,较全面地论述了两罪客观行为之异同,但仍有待进一步研究。透过两罪法条描述相似但实际差异明显这一刑法现象,可见刑法解释在整个刑法体系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本文也提议,在对不同罪名进行分析和研习时,应将其纳入不同的罪刑构成进行体系性的解释,方能就此罪彼罪、是罪非罪作出精准判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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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04
一、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否限于公共财产 现行刑法第271条第1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第2款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
试论抢夺罪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14
论文摘要抢夺罪是我国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的一项罪名,是介于盗窃罪与抢劫罪之间的一种犯罪形态。本文从抢夺罪的概念和特征谈起,对抢夺罪与抢劫罪的区别、抢夺罪与盗窃罪的区别,略作探讨学习。本文主要通过对抢夺罪的特征,即抢夺罪......
“新型盗窃犯罪行为”的既遂与未遂
发布时间:2022-10-31
《刑法修正案(八)》第39条将盗窃罪重新进行了修订,修改后的刑法分则第二百六十四条的前一部分表述如下: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
浅议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之间的联 系与区别
发布时间:2023-07-05
摘 要 虐待罪、故意伤害罪以及故意杀人罪均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从绝对意义上讲,以上三罪各自具备不同的犯罪构成,彼此区别独立。然而分则法条在规定具体犯罪时,难免存在竞合和交叉,对于一个事实也难免多角度评价,因此虐......
不动产盗窃行为入罪思考
发布时间:2023-01-07
摘 要 刑法第264条明确规定盗窃罪的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这里对“财物”一词的解释应该做文义解释。当前学界讨论的问题是这里的“财物”是否可以包含不动产,即不动产是否是盗窃罪的对象。本文结合理论和案例,从“犯罪是侵犯刑法......
《纽约客》2015.6.22仇恨犯罪
发布时间:2015-07-27
今年2月,46岁的希克斯在美国大学城查珀尔希尔枪杀了3名穆斯林大学生。这激起了土耳其、巴勒斯坦的外交关注,联邦调查局启动调查。根据美国法律,仇杀罪是联邦法律管辖的范围。2014年,皮尤调查中心的调查显示,美国人对穆斯林比对其......
是组织**罪还是强迫**罪(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2000年8月21日被告人张协勇到海南省第一收容所替受教育期满的被告人夏正荣交付了生活费、医疗费共约3000元,将夏正荣接出带到其租住的琼山市府城镇绣衣坊45号303房居住,要求夏正荣**还钱给他,并对夏正荣,进行看管,直至2001年2月份......
论检察阶段犯罪嫌疑人翻供且缺乏客观性证据案件的审查
发布时间:2023-07-15
证据是准确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恰当裁判量刑的前提基础,只有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特别是死刑案件,人命关天。死刑案件办理的质量直接关系着犯罪嫌疑人的生命利益。一个案件假如破案自然,有犯罪嫌......
“负志”之罪与秦之立法精神
发布时间:2023-04-01
[摘要] 秦代法令中的“负志”表示怀有志向或坚守节操,“负志”之人试图与当政者保持距离而拒绝入仕,因而受到法律的惩罚。法家是君主专制制度的倡导者和实践者,他们利用人性的弱点为专制君主服务,以“富国强兵”的名义无视个人的权......
浅谈犯罪论观
发布时间:2023-02-25
【摘 要】犯罪就其形式层面分析,可以概括为现行刑事实体法明文规定科处的违法行为。任何违法形为,只要经由刑事实体法的规定而赋予刑罚的法律效果,即为犯罪。本文就犯罪论观进行了分析探讨。 【关键词】犯罪;犯罪论 基于罪刑法......
见危不救行为入罪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3-07-08
近年来,见危不救事件屡屡发生,“扶不扶”也成为社会热门话题,这一桩桩一件件,让人感叹社会的道德沦丧,让人反思道德规范是否还能约束人的行为。时至今日,见危不救行为入罪是否势在必行?本文将对此做些思考。 一、见危不救行为概......
挪用公款罪犯罪构成之重构
发布时间:2015-07-27
当今社会,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宜粗不宜细”的刑事立法思想已经无法适应当今社会的客观现实情况,而“宜细不易粗”已经得到普遍的认可,成为当今我国进行立法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因此,这种立法思想和原则必然会导致罪刑法定......
个体恐怖犯罪行为的界定
发布时间:2016-09-18
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隐藏着很多社会矛盾,是治安事件的高发期。最近中国国内常常出现一些个体恐怖犯罪行为,给人们生活带来很大的危害,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从2000年到2014年我国发成了很多个人一次性......
当罚、可罚与要罚:犯罪构造客观要件的逻辑递进
发布时间:2022-08-29
我国传统刑法理论认为主客观相统一是刑法的基本原则,但是,这并不代表着所有客观方面的事实都需要有主观方面的认识或者认识可能性,主客观方面可能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不对应、不统一,或者,至少是不能要求完全对应。易言之,在犯罪的成......
抢劫本人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不以抢劫论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陈雪,男,38岁。2009年1月3日因涉嫌赌博罪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1日被逮捕。 被告人林伦朝,男,39岁。2009年1月3日因涉嫌赌博罪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1日被逮捕。 被告人张金生,男,34岁。2009年3月27日因涉嫌敲诈......
检校联合预防大学生犯罪模式之完善
发布时间:2023-06-27
摘要:大学生犯罪呈现上升趋势,创新大学生犯罪预防模式,加强大学生犯罪防控力度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检察机关和高等学校联合预防大学生犯罪的模式,在一些区域的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由于制度保障缺乏、检察建议乏力、帮教制......
正确区分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
发布时间:2023-06-02
正确区分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 正确区分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 正确区分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 【案情】 被告人邓辉对公诉机关所指控的出卖租赁物的事实不持异议,但辨称因其欠工人工资,被逼无奈之下......
试论东部毒品犯罪与西部毒品犯罪比较之研究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毒品用之得当,会防病治病,用之不当会成为瘾癖,危害人的健康和生命。毒品因其具有严重的成瘾性(不当使用可使人产生来自生理上和心理上强烈的药物依赖),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往往具有强大的经济诱惑力等方面......
简论受贿罪与渎职犯罪并发罪数
发布时间:2023-06-15
简论受贿罪与渎职犯罪并发罪数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四款的立法意旨是为了从严惩处因受贿而实施特定渎职犯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和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的行为,依据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和充分......
偷换商家二维码行为如何定罪
发布时间:2018-11-12
0、引言2017年9月12日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对邹某某调换二维码的行为认定为盗窃罪[法宝引证码]CLI.C.10204544,检察院对同一行为是以诈骗罪起诉,被法院认定为不妥。法院的判决理由是被告人偷换商家二维码的行为是采用秘密手段,进而获取款项,成立盗窃罪。法院的判决书还将商家的微信收款码比喻成收款箱,认为行为人偷换二维码就是偷换了收款箱,通过该秘密手段将顾客的财物占为己有。同时,法院还说明了.........
论寻衅滋事罪的特征及其与相近罪名之界限
发布时间:2022-10-20
摘 要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和建设工程发展速度的持续提升,在建设工程的发展过程中中其施工环境中存在着各种矛盾纠纷,强包、强揽、强做等问题突出,已经严重干扰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利益,严厉打击破坏建设工程施工环......
卢里耶医生之罪
发布时间:2023-02-19
因为智慧多,烦恼就多, 所以谁的知识增多,悲伤也就增多。 一 在医学协会的紧急会议上我被医协除名,面临着令人烦恼的诉讼程序。报纸上连篇累牍地登载了对我罪行的描述,出现了为维护人道而呼吁要判我绞刑的人。在庸俗的插图中......
关于弑师行为的犯罪心理分析
发布时间:2023-06-14
" [论文关键词]青少年犯罪 犯罪心理 攻击行为 人际冲突 [论文摘要]人际冲突是诱发攻击性行为的重要原因,师生间的特殊关系客观上会制造一些人际冲突。当伴随着挫折、愤怒与不良归因等背景时,当暴力被作为冲突解决的方式被提取时,如......
内地与澳门刑法中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之比较
发布时间:2023-02-26
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作为犯罪的两种未完成形态,是各国刑法中普遍存在的刑法制度。由于内地与澳门分属不同法系,刑法理论基础有所不同,两地对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规定也不尽相同。本文试就两地刑法中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规定及理论见......
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肈事罪
发布时间:2023-04-14
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肈事罪 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肈事罪 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肈事罪 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肈事罪 江西省吉水县人民法院 肖晖 案情被告人王某,男,26岁,汉族,养殖户,住江西省吉......
为了爱,寻找当年的强奸犯
发布时间:2023-05-16
这则寻人启事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人们议论的焦点是:这个黑人会站出来吗?他显然面临两难选择,如果站出来,他将面临名誉扫地、家庭破裂的危险;如果保持沉默,他将再犯一次不可饶恕的罪行。这个故事将有一个怎样的结局呢? 白......
基本法律行为与特殊法律行为之新观察
发布时间:2013-12-19
基本法律行为与特殊法律行为之新观察 基本法律行为与特殊法律行为之新观察 基本法律行为与特殊法律行为之新观察 一、法律行为之新分类 (一)传统分类 法律行为之分类,传统法学以下列二种标准......
贪污罪与受贿罪比较分析
发布时间:2023-07-07
贪污罪指的是国家公务人员、国家单位委托管理人员、国有财产经营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窃取、侵吞、骗取等手段非法把国有财产据为己有的犯罪行为;受贿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出于为他人或为自己谋取私利的主观动......
论不纯正不作为与作为犯罪的界分
发布时间:2023-05-28
摘要:不纯正不作为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犯罪的范围,拓展了犯罪圈,使得对相关危害行为的定性更为合理。在区分作为和不纯正不作为的时候,必须将行为的个数予以明确,不能将几个行为作为一个行为来判断和评价;必须明确行为不同的社会意......
行为对象不存在能否成立受贿罪
发布时间:2023-07-21
司法实践中,大多数受贿犯罪,相对人并不构成行贿罪。一方面,多数案件并不符合行贿罪的犯罪构成,不能认定为犯罪。[论文摘要]行贿人以欺骗.........
网络犯罪与防范策略之我见
发布时间:2023-02-10
随着科技的高速发展,人类进入了互联网时期,它极大地方便、丰富了人们的生活,但在带来优势的同时,也必然引发了的安全隐患。正确对待网络犯罪,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来预防网络犯罪的发生,对社会的稳定和个人的切身利益都有一定的积......
浅谈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立法之检讨
发布时间:2022-10-11
浅谈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立法之检讨 【内容提要】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刑法规定的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对社会形成非法控制的尚未定型为黑社会组织的犯罪组织。追求和实现非法控制是黑社会性质组织与恶势力团伙相区别的显著标志。非法......
危险驾驶罪与其它罪的界限
发布时间:2014-07-17
在上海的陆某、张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交通肇事罪一案中,被告人张某乘坐公交车,上车后一直站在门口影响其他乘客上车,被告人公交司.........
论行政违法与行政犯罪(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27
摘 要:行政违法与行政犯罪是既相互区别又密切联系的法律现象。把哪些严重的行政违法规定为犯罪,这取决于立法者对行政违法的关注程度。然而,我国行政立法与刑事立法并未处理好行政违法与行政犯罪二者间的衔接关系,以致于一些严重的行......
试论《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修改受贿罪与行贿罪量刑
发布时间:2023-03-09
十八大以来,反腐处于全民高度关注的镁光灯之下。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该草案重点之一就是进一步完善反腐败的制度规定,加大对腐败犯罪的惩处力度。对于泱泱中华而言......
关于扒窃行为定罪量刑情况的调研
发布时间:2022-10-21
一、导论 《刑法修正案(八)》不仅修改了盗窃罪的法定刑,而且修改了盗窃罪的基本罪状,即,将原来的“盗窃罪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
论婚内强奸
发布时间:2023-05-10
【摘 要】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科技的日新月异,人们的人权思想、维权意识也在不断提高,性观念也发生了重大的转变,有关婚内强奸的定性问题也产生了很大的争议。针对法律的空白,文章就婚内强奸问题的含义及现状、我国的相关规定、国......
美容院顾客无法忍受的“七宗罪”
发布时间:2023-02-20
进入美容院,就像打开一扇魔法的大门,让心怀美丽梦想的女人迅速找到最美的自己。可有些顾客对美容院却敬而远之,这是为什么呢? 愿意花大量时间和金钱在美容上的人越来越多,可美容院的生意却没有越来越好做。我们常听到一些美容院......
“受罪”与“受辱”
发布时间:2023-01-23
《资治通鉴》里有一个“唐太宗赐绢惩顺德”的故事,说的是右骁卫大将军长孙顺德给人办事,收了20匹绢绸。这事被唐太宗知道了,但他没有让监察部门去查办,而是通知五品以上文武官员,到大殿里开会。 人到齐了,唐太宗直接通报了长孙......
关于盗窃与抢夺行为的界分
发布时间:2022-12-13
盗窃与抢夺行为的界分归纳当前理论界区分盗窃与抢夺的主要观点的基础上,以理论指导实践,对盗窃与抢夺的界分作出阐述。 通说认为,盗窃是指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夺是指乘人不备公然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法律条文的字面含......
论诈骗罪的行为类型扩大化的可能性
发布时间:2023-04-01
一、诈骗罪行为类型扩大化的界定 刑法传统理论认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关于诈骗罪的行为类型则理解为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两种。甚至曾有学者明确提出,诈骗罪......
古代官场的风流之罪
发布时间:2022-08-08
唐人李亢《独异志》记载,曹魏任城王曹彰,为人风流倜傥,一次见到一匹骏马,喜爱异常,立刻想把它弄到手,但马主人不肯割爱。曹彰志在必得,他对马主人说:“我有几位非常漂亮的妾,任你在其中挑选一位,与你交换。”马主人觉得自己......
从一起争议案件看不作为犯罪的“保证人”与共同过失犯罪
发布时间:2023-07-05
摘要:先行行为是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之一。在以先行行为为义务来源的不作为犯罪中,先行行为赋予行为人以保证人的地位,而正是此地位能够更好地解释以先行行为为义务来源的不作为犯罪何以构成犯罪。基于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和罪刑均衡原则,共同过失犯罪应当得到立法和理论的认可。而对共同过失犯罪亦应如共同故意犯罪那样予以定罪量刑。关键词:不作为犯罪;保证人;共同过失犯罪;先行行为;义务中图分类号:DF611文献标识码.........
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责任基础与原因自由行为
发布时间:2015-07-17
【摘要】我国的醉酒型危险驾驶罪是基于现实需要和政策考虑而设立,但其欠缺正当的责任基础。外国的醉酒型危险驾驶罪多以原因自由行为理论为其责任基础。引进原因自由行为理论来解决我国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责任基础是关键。 【关键词......
试论非财产性利益的出罪与入罪
发布时间:2015-08-05
摘 要 虽然我国刑法学界关于非财产性利益是否入罪的问题还存争议,但是非财产性利益贿赂的重大社会危害性已为社会所公认。本文将从我国刑法关于贿赂范围的立法沿革出发,对非财产性利益是否入罪进行分析,以期对贿赂犯罪的立法完善提......
检察机关对国企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困境之破解
发布时间:2023-06-23
共同成立专门联系机构,实现机构专业化,设置专人负责沟通,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及时总结机制的贯彻落实情况,积极谋划新.........
治安联防队员能否成为妨害公务罪的犯罪对象
发布时间:2022-10-04
一、案情简介 2009年7月22日晚上10时许,嫌疑人张某与朋友在江西省某地繁华路段一娱乐城唱完歌后,手上拿着一把管制刀具从娱乐城出来直往该路段的一咖啡门口走去。当走到门口准备坐摩的离开时,正在执行巡逻任务的公安局治安联防队员......
毒品犯罪中代购毒品行为的司法认定
发布时间:2022-09-27
摘 要 代购毒品与居间介绍买卖毒品的区别主要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帮助他人贩卖毒品的故意。可结合以下因素界定:一是行为人与吸毒人是否有亲密关系,仅为亲友代购少量毒品,一般不认定为居间介绍毒品;二是根据行为人是积极为吸......
层层追踪细心求证,揭露企业犯罪行为
发布时间:2023-03-03
摘要:国家每年设立多个专项资金以扶持科技、农业、环保等重点领域,专项资金能否做到专款专用并发挥效益是人们关注的问题。本文通过一个案例,阐述审计人员开展专项资金审计的关键步骤、审计关注重点和方法,如何一步步追查使用专项......
“避罪天堂”能避罪吗?
发布时间:2023-05-20
毕业于知名经济类学府、优越的家庭条件、大型证券公司山东龙口营业部经理、48岁的牟平人曲峰原本有着让人羡慕的生活,可从1998年起,他开始迷恋炒股,且一发不可收。 2004年,曲峰任职的证券公司开通了一项委托理财的业务,就是老百......
对《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修改受贿罪与行贿罪量刑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3-08-04
摘 要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打出一系列反腐“组合拳”,反腐力度前所未有。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该草案重点之一就是进一步完善反腐败的制度规定,加大对腐败犯罪......
传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存在和需要解决的客观问题
发布时间:2022-12-31
摘 要 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在腐败现象中的危害是最大的, 其在官场非常普遍、屡禁不止,老百姓深恶痛绝。腐败现象的不断发生,将对国家的稳定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威胁。当前,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新口号......
是抢劫还是敲诈勒索?(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02
一、案情 1996年10月19日中午,万宁市新梅乡茄新村委会外村村民符之全伙同符之强、刘波、黄昌雷(均已判刑)、卢志辉(在逃)等人在海南东线高速公路173公里路段东侧符之全经营的小店里喝酒。酒后,黄昌雷和刘波的两位朋友走上高速公路......
论受贿罪的犯罪对象
发布时间:2022-12-02
【摘 要】为了构建和谐社会,国家提倡反腐倡廉,大力查处职务犯罪,但是仍有一些腐败分子以权谋私,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以各种各样手段掩饰犯罪,规避法律,谋取不正当利益。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索取他人财物,......
职务犯罪的犯罪动机
发布时间:2023-04-07
犯罪是文明社会的一人公害,是对社会秩序最极端的蔑视和破坏而职务犯罪则是此公害中一种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它的危害不局限于一时一事的法律规范的违背,而表现为扰乱了执行规则,迷乱了公共意识,败坏了社会风气,葬送了公职人员。综观......
金融违法犯罪行为演变特征及审计对策
发布时间:2023-05-10
近年来,各级审计机关加大力度审计具有典型性、倾向性的重大违法违规 问题 ,发现并查处了一批 金融 领域违法犯罪分子和向司法机关移交了大量重要案件线索,极大震慑了金融行业内部的违法犯罪行为,惩戒了一批违规违法人员,增强了金......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司法罪综述
发布时间:2016-04-08
查字典范文网论文频道一路陪伴考生编写大小论文,其中有开心也有失落。在此,小编又为朋友编辑了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司法罪综述,希望朋友们可以用得着! (一)与违规发放贷款罪的区别 违法发放贷款罪与本罪修改前《刑法》第187条规定......
强迫劳动罪的立法修改与司法适用
发布时间:2023-03-15
《刑法修正案(八)》对强迫职工劳动罪的罪状和法定刑做出了大幅度的修改。罪名也由相关司法解释改为强迫劳动罪。本文拟对修改的背景、内容以及司法适用中应注意的问题做一探讨。一、强迫劳动罪的立法修改(一)修改背景1,我国已加入的相关国际公约,需要国内刑法与国际公约的要求相衔接强迫劳动是对劳动者人身权利的限制和侵害,直接关涉到基本人权。为了有力地打击强迫劳动违法行为,国际劳工组织早在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
不作为犯罪等价性试析
发布时间:2023-06-17
不作为犯罪等价性,那么如何实现不作为与作为的等值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一、不作为犯罪和不纯正不作为犯罪 什么是不作为犯罪?通俗点说,不作为犯罪就是行为人具备某种主动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即作为义务,并且在可以履行此义务......
我目睹军的侵华罪行
发布时间:2023-06-18
三千里人流家破人亡日军主要沿平汉-粤汉-湘桂-黔桂铁路展开进攻,(直线距离约3000多公里)路上先后拥载着成千上万的中国平民百姓,他们深知“九一八”事件中日军对中国人的暴虐,不愿做亡国奴,希望逃到较安全的地方。大部分是以小家庭为单位,弃家离乡,没有条件坐上火车,只有沿着铁轨逃亡,随时都可能受到闩军的炮火轰击,这就是所说的“三千里人流”。一旦遇到敌机轰炸,就会遭到灭顶之灾,全家牺牲或骨肉离散:如遭遇.........
试析关于盗窃与抢夺行为的界分
发布时间:2016-04-11
小编又与大家见面了,今天为大家带来的内容是关于盗窃与抢夺行为的界分,希望可以帮你们解决问题! 通说认为,盗窃是指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夺是指乘人不备公然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无法将盗窃与抢夺明......
浅谈盗窃与抢夺行为的界分论文
发布时间:2016-04-11
本文从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案例出发,在归纳当前理论界区分盗窃与抢夺的主要观点的基础上,以理论指导实践作出阐述。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大家准备的浅谈盗窃与抢夺行为的界分。 通说认为,盗窃是指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夺是指乘人不备......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之规避查询问题
发布时间:2022-12-02
内容摘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自2012年实现全国联网以来,查询的量在猛增,而被处置的比例却不断下降,有的检察院预防部门甚至从未通过查询发现行贿犯罪记录,这是当前规避查询问题和造假现象增多所导致的。如果该问题得不到有效解......
论婚内强奸的认定
发布时间:2023-07-13
【摘要】婚内强奸是古往今来所存在的客观社会现象,因此对婚内强奸的认定进行研究便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课题首先对婚内强奸的定性进行了概述,进而分析了婚内强奸的认定,最后对如何准确认定婚内强奸进行了思考。 【关键词】婚内强奸......
认定盗窃罪与侵占罪应注意的几个因素
发布时间:2018-04-26
盗窃罪与侵占罪在处刑上相差甚远,而且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最高刑期为五年;盗窃罪属于公诉案件,其最高刑期可处至无期徒刑。实践中,可从以下两方面加以区分。一是从“代为保管”的合法性到“拒不退还”非法性来区分。根据《刑法》第270条第一款的规定,普通侵占罪指向的对象是自己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需要明确的是如何认定“代为保管”关系的成立?狭义说主张“代为保管”须以双方当事人之间有明确的保管关系存在为前提,即.........
从新的角度论犯罪客体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24
论文摘要:犯罪客体有三种不同的形式,一是刑法保护的客体,二是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客体,三是现实的受犯罪侵犯的一种犯罪客体事实。这三种形式都有不同的意义和机能。刑法保护的客体是立法的基础,犯罪客体要件则对犯罪成立的认定及......
社会学视阈下少年犯罪与认知关系
发布时间:2022-07-23
摘要少年错误认知模式的构建会导致其不良行为的发生,并且这种认知模式会以图式的方式储存在个体的记忆库里,在少年社会化的过程中会随时被提取出来从而导致越轨和犯罪行为的发生。对于少年来说,个体对所面临的错误认知是其犯罪行为产生的重要因素,我们要充分重视少年正确认知的构建。关键词社会学少年犯罪认知犯罪活动是犯罪人认知过程的反映,通过犯罪人的犯罪认知和思维可能预测到他们的犯罪行为,而且具有明显犯罪思维的犯罪.........
高校职务犯罪之审计剖析
发布时间:2013-12-18
一、 高校职务犯罪的现状高校职务犯罪,即高校党政管理干部利用手中的各种权力徇私舞弊、贪污受贿而触犯 法律 。高校,曾几何时是人们心目中的一块净土,素有“象牙塔”之称。随着我国市场 经济 的不断深入,高等 教育 体制改革的逐步......
财政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判断和移送问答
发布时间:2023-01-03
《 中国 审计》编者按 :在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常常会发现某种行为涉嫌犯罪的线索,但究竟涉嫌哪个罪,是此罪还是彼罪,由于有时此罪和彼罪看起来很相似,对审计人员储备更为广泛的 法律 知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同样是滥用......
从民法理论出发区分盗窃罪与侵占罪
发布时间:2023-03-27
从民法理论出发区分盗窃罪与侵占罪 从民法理论出发区分盗窃罪与侵占罪 从民法理论出发区分盗窃罪与侵占罪 [摘 要]物权和所有权是民法的领域,由于刑法具有补充性,是后盾法,它对物权和所有权的保......
论占罪中的埋藏物之辨析
发布时间:2023-01-19
查字典范文网为您提供“论占罪中的埋藏物之辨析”解决您在写刑法论文中的难题 论占罪中的埋藏物之辨析 一、关于侵占罪之埋藏物的理论争议与立法现状 (一)我国理论界在对侵占罪之埋藏物的理解上,产生的争议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