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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起争议案件看不作为犯罪的“保证人”与共同过失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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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起争议案件看不作为犯罪的“保证人”与共同过失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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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先行行为是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之一。在以先行行为为义务来源的不作为犯罪中,先行行为赋予行为人以保证人的地位,而正是此地位能够更好地解释以先行行为为义务来源的不作为犯罪何以构成犯罪。基于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和罪刑均衡原则,共同过失犯罪应当得到立法和理论的认可。而对共同过失犯罪亦应如共同故意犯罪那样予以定罪量刑。

关键词:不作为犯罪;保证人;共同过失犯罪;先行行为;义务

中图分类号:DF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853(2014)01―0074―06

一、争议案件基本案情与问题引出

2013年7月12日17时许,犯罪嫌疑人徐某某驾驶桑塔纳轿车带着另一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和年仅11岁的被害人高某某(系徐某某邻居)到某林场附近的一石塘游泳即洗澡。在徐某某将车开到石塘边后,徐某某先是脱光衣服到李某某和高某某看不到的地方大便。在开始大便几分钟后,徐某某听到李某某喊“小孩掉进去了”,就赶紧跑过去。一到近前,徐某某只见李高二人脱下的衣服而不见了被害人高某某。于是,徐李二人努力在水中捞救高某某,但最终未获成功而致高某某溺水身亡。

犯罪嫌疑人徐某某供述:石塘刚下水的地方只有米把宽是浅水,且水深有一米左右,再往里去就深不打底了。被害人高某某不太会游泳,以前也没有和他们一起洗过澡即游过泳。这次带高某某出来洗澡也没有让高某某的父母知道。往石塘边走的时候,徐某某告知高某某“水深”,并提醒高某某在水浅的地方洗洗,不要往水深的地方去,而高某某当时也发出“知道”一声。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供述:徐某某到一边大便后,他就和高某某在石塘边,并对高某某说:“你要是不会游泳,你就千万不要进去。”高某某说:“也就在边上洗”。高某某先脱衣下水,李某某则暂且在岸边抽烟。大约3分钟时间,李某某突然看到高某某掉进去了,也就一两秒时间,连挣扎都没挣扎就直接沉下去了。于是,李某某便跳到水中摸高某某。在摸了一圈没摸到后,李某某便对徐某某喊“小孩掉进去了”。李某某还供述:石塘岸边只有半米宽是浅水区,过了半米宽“就打不到底”,石塘是陡坡,几乎是垂直的。

案件发生后,公诉环节便形成了两种意见。有罪意见(承办人与赞同者意见)是: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和李某某多次到过石塘洗澡,对石塘的深度和存在的极大危险是明知的。那么,在未征得被害人父母的同意或未让被害人父母得知的情况下,仍然将年仅11岁的被害人带离监护人的监护而到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的石塘游泳。其先行行为使得二人负有充当法律上临时监护人的责任,亦即二人对被害人负有保护其人身安全的义务。但到了石塘边,徐某某只顾到一边大便,而李某某只顾抽烟,虽徐李两人有过语言上的警告,但仍因为疏忽大意的过失而未尽到看护义务以致于被害人溺水身亡,故两人的行为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犯罪构成。无罪意见(反对者意见)是:徐李两位犯罪嫌疑人虽存在过错,但难以认定其存在罪过。如果两位犯罪嫌疑人明知水深而追逐导致被害人死亡,则可定罪。如果本案的犯罪嫌疑人是被害人的父母,则也追究刑事责任即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将在情理上难说过去。

对于本案而言,认为徐李两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难以构罪及其罪过难以认定的意见,显然是软弱无力的。至少在罪与非罪的认识分歧或观点对立中,持本案涉案嫌疑人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是相对可取的。至于以“如果犯罪嫌疑人是被害人的父母”所提出的质疑,实际上是站不住脚的,因为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该罪主体逻辑包含着作为监护人的父母。而之所以这样看问题,道理很简单:任何法律规范都具有普遍适用性即普适性,即法律规范没有排斥的就意味着是包含在内。试想,如果遗弃罪可以由过失构成,则当本案的犯罪嫌疑人为被害人的父母时,对父母的行为认定为遗弃罪又有何不可呢?那么,当遗弃罪按照当下的立法只能是故意犯罪,则将假设的被害人父母的行为认定为相关过失犯罪即过失致人死亡罪又有何不可呢?

之所以有人对本案难以或不敢形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认识,是由于未将本案所涉及的过失犯罪放在不作为犯罪的视野中来考察问题,即没有联系先行行为来考察问题。而对本案持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观点的人,又未能在过失犯罪问题上再大胆向前迈一步,因为本案毕竟存在两个犯罪嫌疑人即两个行为主体,且其行为在客观上相互关联。借此引出本文的研究主题,即不作为犯罪的先行行为与共同过失犯罪。

二、不作为犯罪的“保证人”

按照刑法立法和刑法理论,不作为犯罪分为纯正的不作为犯罪与非纯正的不作为犯罪。所谓纯正不作为犯罪亦称纯粹不作为犯罪,指只能通过消极不为而始能构成的犯罪,如我国刑法规定的拒不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和国外刑法规定的见危不救罪等。所谓不纯正不作为犯罪亦称不纯粹的不作为犯罪,指通过不作为来实现本可通过作为来实现的犯罪。虽然纯正不作为犯与不纯正不作为犯同属不作为犯,但“纯正”与“不纯正”的区别似乎只在前者的行为样态是原原本本的消极不作为,而后者则本来是作为或通常是作为,因而这使两者的区别似乎不在作为义务的来源上。

就本文所讨论的游泳溺水身亡案即公诉环节所争议的一起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属于不纯正的不作为犯罪,因为过失致人死亡罪本可或通常由积极作为的行为所构成。本案行为人的行为属于过失犯罪,而其过失犯罪属于不纯正的不作为犯罪。由于不纯正的不作为犯罪也是违反或背弃义务的犯罪,那么,本案行为人的行为所对应的义务在哪里?我们对本案行为人的身份和地位又该予以怎样的把握?前述疑问是我们解答本案罪与非罪问题的根本切入点。

按照通说,不作为犯罪是以行为人负有作为义务作为构罪前提,而不作为犯罪的行为人的作为义务来源包括的类型有法律明文规定的作为义务、职务或业务要求的作为义务、法律行为所产生的作为义务和先行行为所引起的作为义务。其中,先行行为所引起的作为义务,是指由于行为人先前所实施的行为即先行行为使某种合法利益处于遭受严重损害的危险状态,该行为人便有了采取积极行动以阻止损害结果发生的义务。显然,本文所讨论案件即争议案件的两位犯罪嫌疑人所负有的便是先行行为所引起的作为义务。具言之,两位犯罪嫌疑人将被害人带至石塘的先行行为产生了要负起被害人在石塘这种特殊环境下包括其到石塘中游泳的人身安全的责任。那么,本文所讨论案件的罪与非罪问题的切人便在先行行为上。 对于不纯正不作为犯,有学者提出了前行为保证人理论,并提出前行为保证人的8种类型或组合:

(1)故意作为侵害法益+故意不作为,所侵害的法益不同。如放火烧他人的房子,当听到有人呼救,为怕暴露行藏而看着被害人被烧死。

(2)故意作为侵害法益+过失不作为,所侵害的法益不同。如甲出于避免妻乙知其秘密访客而将其迷倒,欲待访客走后叫醒乙,而乙却因甲回来太晚身亡。

(3)故意作为侵害法益+故意不作为,所侵害的法益相同。如甲举刀欲杀乙,乙躲闪摔入水池中,甲明知乙不会游泳却扬长而去,乙溺死。

(4)故意作为侵害法益+过失不作为,所侵害的法益相同。如甲常因乙在实验室太久而不能提早关门。某日,甲不想守门,将乙锁在室中,而乙又恰想提前离去。甲不予理会,在出去闲逛中又与朋友聊天到次日,才赶回开门。

(5)过失作为+故意不作为,所侵害的法益不同。如甲丢烟蒂在垃圾筒而引起火灾。当其想提水灭火时,却见幼儿乙正走向垃圾筒,乃转身离去。结果,房毁人死。

(6)过失作为+过失不作为,所侵害的法益不同。如同样用第五种例子,若甲见有烟自垃圾筒冒出,也未阻止乙,但当乙靠近时,火舌突然冒出,甲欲相救已晚,乙被严重灼伤。

(7)过失作为+故意不作为,所侵害的法益相同。如图书馆管理员误将甲锁在馆内,虽然后来发现甲,但为教训甲仍多关半天。

(8)过失作为+过失不作为,所侵害的法益相同。如甲跑步将乙撞落水池。甲误以为乙乃善泳的丙,便继续慢跑,结果乙溺死。

显然,本文所讨论案件即争议案件中两位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属于前述第八种类型。具言之,两位犯罪嫌疑人将被告人带至石塘的做法属于“过失作为”,而只顾边上解大便和岸边抽烟而懈怠了危险事态的发展则属于“过失不作为”。那么,在本文所讨论的案件中,两位犯罪嫌疑人就是其前行为即其先行行为,亦即其将被害人带往石塘的行为的“保证人”。那么,本案的两位犯罪嫌疑人应该“保证”什么?答案很明显:“保证”被害人在石塘这种特殊环境中的人身安全。先行行为即前行为所形成的“保证人”地位意味着:如果“保证人”懈怠或背弃了“保证”的责任,则先行行为即前行为所产生的恶果自然应让“保证人”担责。本文所讨论案件的两位犯罪嫌疑人恰恰是懈怠或背弃了他们的先行行为即前行为所引起的“保证”责任,而在行为人的先前行为引起了法益侵害的危险时,行为人便具有“保证人地位”。可见,先行行为即前行为的“保证人”理论确实有助于我们把握本文所讨论案件所对应的不作为犯罪的成罪构造。显然,在本文所讨论的案件所对应的“过失作为+过失不作为”型的不作为犯罪中,“保证人”的地位不是通过口头宣称来表达的,而是通过先行行为即前行为予以事实性确定的,而此确定是受到法律的事后认可或确定的。

但是,需要强调的是,先行行为即前行为所引起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只是不纯粹不作为犯负刑事责任的客观前提,并不意味着就产生了刑事责任。而只有当具体的案情说明涉案行为人主观上还存在着罪过包括过失罪过,则相应犯罪的刑事责任才在主客观相统一之中最终形成,即相应罪名方可得以最终成立。

三、共同过失犯罪

由于本文所讨论案件中,两位犯罪嫌疑人同时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故自然而然地引起了共同过失犯罪问题的思考。而此思考首先是立法上的思考,现行刑法只认可“共同故意犯罪”而排斥“共同过失犯罪”。共同犯罪的现行立法在事实面前捉襟见肘,在立法和事实之间,只能是事实推动立法而非立法推动事实。而本文所讨论的案件或许正是一个我们不得不反思现行共同犯罪立法的典型事实。在立法实践上,对共同过失犯罪,国内的现行立法至今尚未承认,但交通肇事罪的有关司法解释似有认可共同过失犯罪的端倪,而国外已有少数立法如意大利刑法予以认可。在刑法理论上,国外认可共同过失犯罪的理论并非属于极少数,而国内刑法理论对共同过失犯罪也呈现出认可者越来越多的势头。本文所讨论的案件再一次“督促”立法和理论审视共同过失犯罪问题。

在笔者看来,首先,对共同过失犯罪统一定罪量刑符合主客观相一致原则。现行《刑法》第25条第二款规定:“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立法规定使得刑法理论界对共同过失犯罪的定罪量刑所形成的定论是:对共同过失犯罪分别定罪、分别量刑,如“在对共同过失犯罪定罪的时候,应当要坚持分别定罪的原则。”然后,再对“共同过失犯罪进行分别处罚。”因此,对共同过失犯罪的立法规定与学术定论,我们都应予以重新审视。

在传统定论看来,共同过失犯罪是二人以上的过失行为的并发,且行为人主观上没有犯意联系,故其社会危害性无异于单独过失犯罪。那么,对共同过失犯罪分别定罪,原因便在于共同过失犯罪作为单独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程度轻于共同故意犯罪。显然,共同过失犯罪是单独过失犯罪或单独过失犯罪的并发构成了对共同过失犯罪不是共同犯罪而应分别定罪量刑的定论根据。而时至当下,这一定论仍被坚持,如有人在讨论共同犯罪时强调共同过失犯罪,即各行为人的过失行为造成一个危害结果的,不构成共同犯罪,因为根据共同犯罪主观方面的意志因素的要求,必须要求行为人的主观心理是直接故意或者间接故意。但这一定论在事实面前是站不住脚的。让我们用实际案例即事实来说明问题。

案例1:甲乙在山上烧荒,正要点火,见刮起了风。甲、乙商量要不要点火,甲说已经打了隔火带,问题不大。乙说风很快过去,还是点吧。结果点火烧荒,没想到风力猛增,引起森林大火,烧毁林木数百亩,给国家和集体造成重大损失;案例2:司机甲车载首长乙行驶在公路上。行驶中,乙要求加速,甲说超速行车会出危险,交通规则不允许超速。但乙坚持加速,甲在加速不会发生什么危险的侥幸心态下加速,因而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行人死亡。在案例l中,甲的“问题不大”的过失和乙的“风很快过去”的过失都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即已经预见危害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的过失。虽然在表面上看不出主观联络,但此两种过失却以一种消极的方式进行默契的交流:甲的“问题不大”的过失认同了乙的“风很快过去”的过失,乙的“风很快过去”的过失认同了甲的“问题不大”的过失,并且这两个过失相互巩固而联为一体。就案例1而言,如果其中一人在已经预见到危害结果的情况下把自己的过失罪过消灭于萌芽状态并及时劝阻另一方,使另一方的过失罪过及过失行为也被消灭于萌芽状态,则整个过失犯罪完全可以避免;就案例2而言,由于司机甲告之行车超速会造成事故,故首长乙的罪过显然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即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的过失,而司机甲的罪过也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当毫无疑问。在此案中,甲乙两人的罪过内容完全相同,并且如果没有首长乙的过失罪过,也就没有司机甲的过失罪过。那么在本案中,两个行为人的过失罪过之间虽非默契认同和相互巩固,却表现为首长乙的过失罪过对司机甲的过失罪过的主动促成和司机甲的过失罪过对首长乙的过失罪过的被动认同。通过前述两起案例分析,我们可形成这样的认识:虽然相互作用的方式不像共同故意犯罪那样积极明示,但共同过失犯罪的罪过之间仍可发生具有特殊形式的主观联络,且其互相作用的性质无异于共同故意犯罪中的主观联络。那么,在我们看来,在共同过失犯罪的场合,各行为人在共同违反共同注意义务上存在共同的心理。具言之,各行为人都应该自己注意并促使其他共同行为人也加以注意,但各行为人都没有加以注意或加强注意,而正是因为各行为人都没有加以注意或加强注意,才相互助长了对方的不注意,以致形成了共同的不注意。各行为人都在不加重视的共同心理下懈怠了对共同注意义务的履行,存在互相补充的心理事实,这便构成了共同过失犯罪成立的主观基础。通过前文分析可知,在共同过失犯罪中,两个以上过失罪过之间的相互联系有两种情形的体现:一是两个以上的过失罪过之间相互认同,相互巩固;二是两个以上的过失罪过中,其中一个对另一个积极促成,而另一个则被动认同。可见,在共同过失犯罪中,两个以上的过失罪过之间并非彼此孤立而是相互联结。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共同过失犯罪中的两个以上过失行为才构成共同过失犯罪的危害结果的共同原因。那么,把共同过失犯罪视为有机统一的行为整体并统一定罪量刑,正如对待共同故意犯罪那样,这才符合主客观相统一的定罪量刑原则。学者指出,对共同过失犯罪各行为人量刑时,除坚持分别量刑外,还应贯彻区别对待的刑事政策和罪刑相适应原则。首先,应区别各行为人的行为对危害结果的原因力的大小;再者,在无法区别原因力大小的情况下,应酌情考虑过失层次和过失种类。实际上,当坚持在共同过失犯罪中要考虑原因力大小和过失层次时,则是在自觉不自觉地倾向于对共同过失犯罪应统一定罪量刑。而这可以视为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在“无声”地发挥着指导作用。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的全面贯彻要求着对共同过失犯罪统一定罪量刑。 再就是对共同过失犯罪统一定罪量刑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对共同过失犯罪,学者指出,分别定罪是指各行为人根据其行为符合的犯罪构成确定各行为人所犯之罪。在我们看来,既然共同过失犯罪并非单独犯罪,则对共同过失犯罪分别定罪造成罪名各异,其实质就是把此罪误作彼罪,使行为人所承担罪名与犯罪事实不相吻合而使得对行为人的定罪失出失入,如上文案例2中如对首长乙定重大责任事故罪等于是把交通肇事罪误作重大责任事故罪。而分别定罪造成罪名各异,则同时意味着量刑的失出失入,因为不同的罪名对应着不同的法定刑。可见,对共同过失犯罪分别定罪量刑的实践危害,首先表现在对共同过失犯罪分别定罪而可能造成罪名各异,并进而造成量刑不公。这里便潜藏着违背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危险。同时,由于对同一起共同过失犯罪分别定罪量刑,意味着将该起共同过失犯罪分解为两个以上单独过失犯罪,那么这种做法不仅不去考虑各个行为人在共同过失犯罪中的罪过大小、作用大小及其相应的刑事责任大小,而且会把同一危害结果所对应的全部刑事责任不加分解地重复施加于每个行为人,故量刑畸重的弊端显而易见。因此,对共同过失犯罪分别定罪量刑的实践危害再就是表现在直接造成罪刑不相适应。那么,只有对共同过失犯罪人从共同过失行为的事实整体出发统一定罪,并按各行为人在共同过失犯罪中的罪过大小和行为的客观作用大小量刑,才能真正体现罪刑相适应原则。至于罪过大小,则应从具体案情出发,结合各行为人的注意能力及注意义务作出认定,如本文所举点火烧荒一例,若其中一人本身就是护林员且懂得较多的风力风向知识,则其过失罪过必大于另一人如来实习的或刚就业的林业院校的毕业生。

基于上述,笔者认为,共同过失犯罪应该得到刑法立法和刑法理论的认可,正如意大利《刑法典》第113条将“过失重罪中的合作”作为标题。将共同过失犯罪视为共同犯罪的一种形态,所坚持的仍然是“犯罪共同说”而非“行为共同说”,因为“犯罪共同说”从犯罪的共同性出发,以数人行为构成犯罪作为成立共同犯罪的前提,且这里的犯罪还必须是同一行为构成的犯罪,而“行为共同说”是从行为的共同性出发,以具有数人的共同行为作为共同犯罪成立的基础,至于数人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是否构成同一犯罪,则有所不同。因此,我国现行刑法似应在今后的完善中结合如下三个条件而对共同过失犯罪作出新的规定:一是行为人负有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共同注意义务;二是行为人共同实施了违反共同注意义务的行为并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三是行为人在共同违反共同的注意义务时都存在过失罪过。那么,共同犯罪的条文可作出如下设计:

第……条(第一款)共同犯罪分为共同故意犯罪和共同过失犯罪。

(第二款)共同故意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参与犯罪,共同过失犯罪是指二人以上违反共同注意义务而共同过失实施犯罪。共同犯罪的,应共同承担刑事责任。

(第三款)二人以上不是共同故意或者不负有共同的注意义务而只是同时或先后实施犯罪的,不成立共同犯罪,按所犯的罪行分别定罪处罚。

四、回到争议案件

回到争议案件即本文所讨论的游泳溺水身亡案,则犯罪嫌疑人徐某某与李某某的行为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的共同犯罪。具言之,徐某某和李某某共同将被害人带至具有极大人身危险的石塘这一特定环境,徐李二人共同的先行行为即共同的前行为便产生了对被害人人身安全的共同的注意义务。其实,当李某向徐某喊“小孩掉进去了”,便事后表明着徐李二人有着对被害人人身安全的共同的注意义务。这是徐李二人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共同犯罪即共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客观前提或客观基础。解大便和抽烟所带来的精力分散即注意力分散使得徐李二人陷入了共同过失:徐某某在解大便时自恃其对被害人的事先提醒和有李某某在石塘边照看,故其罪过形式可以认定为过于自信的过失;李某自恃其与徐某某都对被害人有过提醒且自己在石塘边照看,故其罪过形式也可以认定为过于自信的过失。至于徐李二人共同捞救被害人未果,则是其懈怠或背弃共同注意义务而构成共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终结性”说明。

在肯定徐李构成共同过失犯罪的前提下,根据行为人在本案中的地位和角色,则本案行为人可予以如下责任认定:徐某某在先行行为即用轿车将被害人带往石塘过程中,其过错和责任相对大,但在后行行为即解大便而没有充分注意被害人人身安全且捞救未果中,其过错和责任相对小;而李某某在先行行为即陪同徐某某将被害人带至石塘过程中,其过错和责任相对小,但其在后行行为即“一支烟赛神仙”而没有充分注意被害人人身安全且捞救未果中,其过错和责任相对大(还应同时考虑事发时李某某距离被害人较近)。那么,徐某某和李某某基本上都可以认定为主犯,且可在量刑上酌情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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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1-06
【摘 要】在未成年人犯罪的诱因中,父爱缺失的问题较少提及。文章综述了未成年人犯罪与父爱缺失关系的相关研究成果,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了父爱缺失可能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以期从更可操作化的角度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矫正提供借......
青少年激情犯罪的犯罪构成分析
发布时间:2023-05-02
[摘 要]所谓犯罪构成的要件,指组成犯罪构成的内容的成分。例如,刑法第305条的伪证罪,条文规定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是犯罪的主体,“故意”是罪过形式,“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秘罪证”是犯罪的目的,“在刑事诉讼中”......
从犯罪客观方面分析我国环境犯罪立法的缺陷
发布时间:2023-04-23
摘 要 我国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环境问题也日趋严重。特别是近几年,局部地区已出现了常态化、长期化的环境污染现象。刑法作为法律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需充分发挥其在预防和惩处环境犯罪行为方面的作用。近些年,我国刑法中有关环......
“舌尖犯罪”法不容情
发布时间:2022-11-21
食品、药品安全,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刑法打击的重点。与一般人的犯罪动机不同,有些人从事危及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是迫于生计、无可奈何而为之,并觉得法律应当网开一面。其实不然,因为法不容情,更不容铤而走险。......
我国环境犯罪危险犯问题刍议
发布时间:2022-07-29
一、引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日益加强,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从世界其他国家的立法情况看,起初各国立法并不承认危险犯之犯罪形态,而是以结果犯为首要原则。上世纪60年代,被喻为基本权利的环境权产生。与之所......
浅议职务犯罪初查
发布时间:2022-12-29
摘要:初查工作在职务犯罪侦查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关乎案件侦查工作的成功与否,从检察机关自侦部门的初查实践来看,我们的职务犯罪初查工作还存在种种问题,当前职务犯罪手段呈现多样性和隐蔽性的特点,犯罪分子反侦察能力也在......
犯罪过失若干问题的探讨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0
内容提要:犯罪过失理论处于不断的研究和发展中,犯罪过失不再认为是纯粹的心理事实而是主客观两层面的结合的构造。注意义务和结果避免义务、犯罪过失的构造、以及违法性认识,在犯罪过失理论中是很重要的问题。注意义务不能包括结果避免......
论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调查之争
发布时间:2020-02-20
摘要:对未成年犯罪个案开展社会调查成为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法定少年司法制度,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少年司法的发展。但刑事诉讼法修改时,对社会调查的原则化规制以及指导司法实践的具体配套规范的缺失,共同导致这一制度在施行过程中出现了调查主体之争的白热化。实际上,调查主体之争的背后是司法权力配置之争。要化解权力配置之争及其引发的后续问题,必须从厘清主体之争的现实和理论成因着手,跨越社会调查活动开展的前置性障碍,.........
国家犯罪的犯罪形态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0
犯罪形态作为刑法学中一个基础理论问题,往往与故意犯罪联系在一起的。犯罪行为的行使是一个过程的综合结果,但是,并所有犯罪行为都能顺利完成犯罪行为的全部过程,也不是所有的犯罪都能实现预先设定的犯罪目的。有的犯罪行为停留在为犯......
论国际犯罪和国内犯罪的关系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19
国际犯罪是指由国际法创设或者推动因而被国际社会普遍确定为犯罪、严重危害国际社会共同利益的行为,跨国性、涉外性、违反公约性都不是国际犯罪的基本特征。下面是论国际犯罪和国内犯罪的关系。 国际犯罪不是从国内犯罪发展而来的,它们......
关于职务犯罪案件轻刑化问题的思考和建议
发布时间:2023-01-19
近年来,对职务犯罪被告人过多地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况已经成为普遍问题,职务犯罪案件轻刑化现象日渐突出,此类案件适用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的比率远远高于一般刑事案件,给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带来了负面影响,法律的权威亦受......
解析狭义的过失共犯
发布时间:2017-05-27
多数主张共同过失犯罪肯定说的学者对于共同过失犯罪的探讨限定于过失正犯这一类型,而对于包含过失教唆犯与过失帮助犯的狭义的过失共犯理论问题则缺乏关注。肯定狭义的过失共犯的积极意义在于:一方面,肯定共犯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性,通过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的适用,可以将帮助者或教唆者作为独立过失犯难以处罚的情形纳入共犯处罚范畴,提高刑法的治罪能力;另一方面,对狭义的过失共犯在立法层面的否认并不意味着否认在复杂.........
已判决共犯对在审共犯定罪的影响分析
发布时间:2016-09-06
案例一:2010年5月,被告人马超、张宗丑、贾X成立河南天德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德公司),马超作为天德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于2011年1月5日任命陈金枝为天德公司财务总监,2010年12月在明知不具备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资格的情况下,马......
未成年人犯罪和受害同时存在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本文针对当前未成年人犯罪比例攀升,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加剧以及出现未成年人再犯罪等新情况,提出了加强对未成年人作为被害人的研究和充分认识“未成年人犯罪和受害同时存在”的法律问题,并同时提出了包括个案预防、社会预......
犯罪构成与人权保障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2
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的基本原则,它在保障人权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刑法是通过对具体犯罪行为特征的描述(即犯罪构成[①])及其法定刑的轻重设置来体现罪刑法定原则的精神。刑法就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它对犯罪的规格、刑罚的适用都进......
犯罪过失若干问题的探讨(4)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7-11
在违法性认识及认识可能性中,还有一个对行为违法性还是对结果违法性的认识及认识可能性的问题。即行为无价值的考察,还是结果无价值的考虑。张明楷教授认为,在已经预见法益侵害结果的前提下,没有采取某种结果回避措施因而造成结果时,......
关于职务犯罪案件审理过程中翻供问题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3-03-25
【摘 要】允许合理翻供,既是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辩护权的需要,也是查清案件事实的需要。这就要求侦查、司法机关应正确对待翻供,既要注重尊重和保障人权,更要注重程序与证据。文章对职务犯罪案件审理过程中翻供特点和原因进......
论受贿罪的犯罪对象
发布时间:2022-12-02
【摘 要】为了构建和谐社会,国家提倡反腐倡廉,大力查处职务犯罪,但是仍有一些腐败分子以权谋私,为达到目的不择手段,以各种各样手段掩饰犯罪,规避法律,谋取不正当利益。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索取他人财物,......
探讨未成年人犯罪
发布时间:2023-01-30
未成年人犯罪在目前的社会犯罪中愈加凸显,未成年人群体的有关触犯刑法的现象层出不穷,并且有关未成年人尚不在刑法规定的负刑事责任范围内,但行为确实侵犯刑法保护的犯罪客体的案例有着上涨的趋势,社会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关注程度越......
证券投资犯罪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2-11-18
摘要:主要研究证券投资基金犯罪的概念、内涵、构成要件、及证券投资基金犯罪中的相关个罪,包括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违法运用资金罪。关键词:证券投资 基金犯罪 违法行为 1 证券投资基金犯罪的概念 证券投资基金犯罪亦应有立法概念......
浅议职务犯犯罪成因及改造特点
发布时间:2022-12-19
【摘要】本文通过数据调研,分析了职务犯罪原因,考察实际得出职务犯在监管改造中所表现出的特点,以希为实践中职务犯的改造提供一些参考:入监初期――职务犯心理波动期:官本位思想严重,罪犯身份意识差;心理存在严重失落感;具备典型的监禁性人格,防御心理突出。服刑中期――职务犯的相对稳定期:自视甚高,关心时政爱学习;有悔罪思想,自我约束力较比普通刑事犯强;渴望亲情,被关爱尊重的心理强烈;关注自己身体状况,在意.........
基于犯罪心理痕迹与犯罪心理现场关系分析
发布时间:2022-10-14
摘 要:在某些侦查活动中,对人物进行心理测试、心理画像等,剖析人物的心理痕迹与心理现场,有利于帮助警方获取破案信息。心理痕迹是对物质痕迹的反应,犯罪心理痕迹是当事人对罪案的记忆,及物证所反映的犯罪行为的留痕。心理现场是......
儿童遭受性犯罪案件高发之原因与对策
发布时间:2022-10-24
【摘要】结合司法实践中针对儿童性犯罪案件的特点及原因分析,从立法和社会管理角度就如何防范及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提出建议,共同努力为孩子们创造安全、明净的生长环境。 【关键词】儿童;性犯罪;身心健康 儿童时期是人一生中性格养......
从社会学角度看上海流动青少年犯罪
发布时间:2023-03-08
摘 要 当前的犯罪形式日益严峻,青少年犯罪是犯罪的主要组分,是社会学和犯罪学中热点的问题。上海的流动人口超出二分之一,因此来沪流动青少年犯罪问题急需解决。从社会学的角度,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并结合自己实际工作和调查情况......
简论受贿罪与渎职犯罪并发罪数
发布时间:2023-06-15
简论受贿罪与渎职犯罪并发罪数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四款的立法意旨是为了从严惩处因受贿而实施特定渎职犯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和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的行为,依据禁止重复评价原则和充分......
犯罪过失若干问题的探讨(3)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19
犯罪过失的主观性和客观性也是紧密相关的关系,首先表现在这两种性质的机能的相互承接上。过失首先作为一种心理事实,在构成要件上,可以作为一种记述性的类型,即区别于故意而在构成要件上类型化了的心理事实,这是过失的主观面,也是注......
侵犯著作权犯罪的刑罚执行分析
发布时间:2023-07-21
2013年底,国家多部门联合部署的剑网行动的顺利进行,再一次将盗版这一沉痛而又敏感的字眼带入了国人的视线。2014年8月8日,深圳快播科技有限公司法人兼总经理王欣结束了110天的境外逃亡生涯,被抓捕归案。这标志着网络盗版的草莽时代......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社会调查风险评估程序
发布时间:2023-07-12
内容摘要:根据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负有调查义务。舟山市检察机关建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捕不诉社会调查风险评估特别程序,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是,这一程序仍然存在法律层面的完善、监督......
论看守所职务犯罪的侦查与预防
发布时间:2015-07-24
【摘要】看守所职务犯罪是指发生在看守所内的职务犯罪,其往往具有特殊性、隐蔽性的特点,且该类犯罪所涉及犯罪人员多精通法律知识,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因而使得案件的发现与查处相较普通职务犯罪要困难得多。本文拟结合监所检察部......
人权保障与职务犯罪侦查模式的转变
发布时间:2022-10-10
要通过着力解决层级结构这样的指挥模式,保证令行禁止、快速反应,避免侦查指挥矢量的纵向逐级递减或横向逐格分散。对此问题,相关省市已经.........
论犯罪的着手
发布时间:2016-09-27
(一)着手的内涵 着手是指受犯罪意图支配的犯罪行为人,开始实施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并兼具有侵害法益的紧迫危险性的行为。着手这一概念起源于贝卡利亚的《论犯罪与刑罚》一书,将着手与犯罪的预备行为、犯罪的未遂相联系,其是区分二者......
论检察阶段犯罪嫌疑人翻供且缺乏客观性证据案件的审查
发布时间:2023-07-15
证据是准确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恰当裁判量刑的前提基础,只有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特别是死刑案件,人命关天。死刑案件办理的质量直接关系着犯罪嫌疑人的生命利益。一个案件假如破案自然,有犯罪嫌......
论犯罪构成与犯罪既遂的关系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24
论文论文摘要:区分犯罪构成与犯罪既遂标准之间的关系是当前学术界争议较大的问题。笔者认为区分以上两者的关系,关键是在对犯罪行为侵害法益进行理解的基础上,把握好不同种类故意犯罪既遂标准的认定,从而与犯罪构成进行区分。 关 键......
民国时期工人犯罪考
发布时间:2022-09-25
[摘 要]民国时期,尤其是30、40年代,工人所犯罪行占比远远超过了他们在城市总人口中的占比。工人的罪行主要有三类:经济绝望犯罪,激情犯罪,失意报复犯罪。每种罪行背后都蕴含着深层的社会因素,都是对城市环境的特定反映。工人犯罪......
从善良人的大宪章到犯罪人的大宪章
发布时间:2023-06-16
摘要:李斯特曾说:“刑法既是善良人的大宪章也是犯罪人的大宪章。”中国刑法理论与司法实践中由向主观主义倾斜到向客观主义倾斜的转变,足以见得我国刑法日益注重对犯罪人人权的保护,反映到刑法理论上体现为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在......
个体恐怖犯罪行为的界定
发布时间:2016-09-18
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隐藏着很多社会矛盾,是治安事件的高发期。最近中国国内常常出现一些个体恐怖犯罪行为,给人们生活带来很大的危害,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从2000年到2014年我国发成了很多个人一次性......
层层追踪细心求证,揭露企业犯罪行为
发布时间:2023-03-03
摘要:国家每年设立多个专项资金以扶持科技、农业、环保等重点领域,专项资金能否做到专款专用并发挥效益是人们关注的问题。本文通过一个案例,阐述审计人员开展专项资金审计的关键步骤、审计关注重点和方法,如何一步步追查使用专项......
论大众传媒与犯罪
发布时间:2023-07-08
摘 要 媒体对犯罪的宣传报道有利有弊,应该辩证看待。在预防犯罪方面媒体起到的积极作用毋庸置疑,但媒体对犯罪的传播作用不容小视。包括为犯罪模仿提供了样本,促进“暴力文化”传播、引诱青少年犯罪等。防止犯罪传播应加强媒体工作......
网络犯罪中电子证据的收集及保全分析
发布时间:2017-03-31
网络犯罪作为网络社会的产物,在时代的发展下开始融入到人们的生活中,并对人们的生活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互联网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人们的生活,生产,拉近了人们的距离,甚至跨越了时空的障碍,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非常大的便......
从人性视角探析预防部队职务犯罪
发布时间:2023-06-01
【摘 要】预防职务犯罪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如若不加遏制,职务犯罪必将愈演愈烈,严重危及部队形象,损害部队战斗力。文章从人性角度进行探析,重点分析职务犯罪的人性成因,由于人的两面性、......
看守所职务犯罪的侦查与预防探讨
发布时间:2023-04-21
一、看守所职务犯罪涉及的主要罪名 目前来看,看守所职务犯罪主要涉及贪污贿赂类的所有罪名以及渎职罪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部分罪名。具体包括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
见危不助应否犯罪化的探讨
发布时间:2023-06-24
摘 要 见危不助是指一般主体在他人处于现实危险之中时,有能力救助,且实施救助行为时对自己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并无损害,却拒绝提供救助的行为。见危不助是由于个人、社会、群体等多方面的因素造成的。国外以及我国古代都有关于见危......
论侦查程序中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障
发布时间:2023-06-29
侦查程序是法律程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侦查程序中的人权保护问题是社会非常关注的问题。现阶段,我国坚持依法治国的施政方针,对侦查程序中的人权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的社会发展进程不断加快,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法律......
重视职务犯罪中冤假错案
发布时间:2023-07-09
预防冤假错案的目标原本应当是纠错、防错,但实践中却变成一边纠错,一边还在不停犯错,这是不对的。 经济犯罪,特别是经济犯罪中职务犯罪问题,没有真凶,没有死人,冤假错案很难被发现和纠正。 职务犯罪比较复杂,涉及刑事民事......
“新型盗窃犯罪行为”的既遂与未遂
发布时间:2022-10-31
《刑法修正案(八)》第39条将盗窃罪重新进行了修订,修改后的刑法分则第二百六十四条的前一部分表述如下: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
犯罪是特殊情况下人的道德的严重错失
发布时间:2022-11-03
摘要:人是社会的动物,道德是生活于社会中的理性动物对人生之道和应有之德感悟后产生的观念和行动。作为观念的道德其真谛是正义,内涵是和谐,特点是利他。道德性是人的基本属性,它是在社会环境中生成的。由于人的理性有限,因而人难以事事都保持足够的道德性,会在特殊情况下作出不道德的事情。犯罪就是人在特殊情况下道德的严重错失,其产生原因既来自主观――缺少相关的道德知识或以错误的道德观念为指导,又来自客观――特殊.........
浅谈犯罪论观
发布时间:2023-02-25
【摘 要】犯罪就其形式层面分析,可以概括为现行刑事实体法明文规定科处的违法行为。任何违法形为,只要经由刑事实体法的规定而赋予刑罚的法律效果,即为犯罪。本文就犯罪论观进行了分析探讨。 【关键词】犯罪;犯罪论 基于罪刑法......
内地与澳门刑法中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之比较
发布时间:2023-02-26
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作为犯罪的两种未完成形态,是各国刑法中普遍存在的刑法制度。由于内地与澳门分属不同法系,刑法理论基础有所不同,两地对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规定也不尽相同。本文试就两地刑法中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规定及理论见......
我国信用卡犯罪的定罪问题
发布时间:2023-06-09
自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市场经济特别是金融市场不断的发展、创新、繁荣,随之发展的信用卡支付工具,作为新的金融交易手段也不断的发展创新,体现了其很高的科学技术含量。然而相应的,由于科学技术在不断的发展与创新,信用卡在使......
浅议注册会计师犯罪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12
虚假会计信息的泛滥将破坏国家的经济秩序,并损害每一位投资人的长远利益。红光实业案、琼民源案,以下就是由查字典范文网为您提供的浅议注册会计师犯罪。 最近的银广夏事件和湖北立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活力28、幸福实业的虚假报告等,都......
试论刑事犯罪现场的证据采集
发布时间:2023-06-30
证据是查明案件事实的依据,收集证据是指侦查、检察、审判人员和律师等享有收集证据权利的主体,通过侦查或调查,依法发现和取得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证据材料的活动。犯罪现场的侦查一直是目前刑事侦查工作的起点和基础,也是发现侦查线索......
浅议注册会计师犯罪论文
发布时间:2016-05-27
这是一篇浅议注册会计师犯罪的内容,如果中介组织及从业人员违背职业道德,违反法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不仅背离了中介组织的公正性,更为严重的是扰乱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转及国家对中介服务市场的管理秩序。 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
罪犯婚姻权论
发布时间:2013-12-19
罪犯婚姻权论 罪犯婚姻权论 罪犯婚姻权论 罪犯(这里专指监禁刑罪犯)的婚姻权是罪犯权益中一项非常特殊的权利,它曾经是一个长期被尘封的权利,也曾经是一个被刑罚理论界关于其有无长期争论不休......
浅论犯罪未遂
发布时间:2023-05-27
一、犯罪未遂的概念 (一)犯罪未遂的发展历程 二、犯罪未遂存在的范围 犯罪未遂存在的范围包括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而在故意犯罪中又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一)过失犯罪是否存在于犯罪未遂中。过失犯罪是否存在犯罪未遂......
未成年人共同犯罪的新趋势及应对策略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18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困扰我们的一个难题,近年来,理论、实务界对未成年人犯罪及其预防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讨和研究。但遗憾的是,虽然对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向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发展的趋势有所认识,却对未......
犯罪人格缺陷心理研究
发布时间:2023-06-23
" 【论文关键词】 人格缺陷 戏剧性 反社会性 诱因 缓刑 侦查 预防 【论文摘要】人格缺陷,又叫人格障碍,它是相对于人格健全、精神健康者而言的。人格障碍是一种病态,心理学上对其研究已较为丰富,而人格缺陷在正常人身上均有......
经济犯罪案件办理中实施刑事和解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3-06-21
当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步发展和改革开放深入推进的过程中,经济犯罪的案件数量和涉案金额也在大幅增长,经济犯罪俨然已成为严重阻碍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的顽疾,而同时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的司法资源显得日益紧张。2013年1月1日正......
金融证券领域职务犯罪研究
发布时间:2022-10-22
查字典论文网论文频道一路陪伴考生编写大小论文,其中有开心也有失落。在此,小编又为朋友编辑了“金融证券领域职务犯罪研究”,希望朋友们可以用得着! 金融职务犯罪素有“隐形犯罪”之称, 金融职务犯罪所造成的金额损失大大超过盗窃、抢......
新型毒品犯罪证明问题探究
发布时间:2015-07-29
目前,滥用毒品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使用的毒品也从传统毒品向新型毒品转变。新型毒品又叫合成毒品,是相对于传统毒品而言的,以化学合成的方式获得的毒品。新型毒品相对于传统毒品有如下特点: 第一、新型毒品生产地点灵活......
探析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遵循的原则(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15
论文摘要: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审理刑事案件应遵循的原则,而针对被告人为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的审理,应有其应遵循的特有的原则,这主要是考虑未成年人犯罪有其不同于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在社会上的影响等因素。尤其是近些年来,未成......
连续犯作处断一罪的理论根据研究
发布时间:2022-10-20
连续犯,是指基于同一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性质相同而独立成罪的数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连续犯实为数罪而作一罪处断,必须具备坚实的理由,否则必将违背罪刑相适应原则。 一、连续犯作处断一罪的理论根据概说 ......
职务犯罪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的应对与作证技巧
发布时间:2023-02-21
一、职务犯罪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的法律概念 (一)职务犯罪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的内涵 职务犯罪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是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的下位概念,其具体指检察机关自侦部门的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根据新刑诉法第五十四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构成
发布时间:2023-06-02
时间进入2014年,随着5月1日新《商标法》的实施,学界对于商标的讨论又一次迎来了一个新的高潮。对于消费者而言,商标成为了一个公司的形象,直接代表了整个公司商业信誉和产品、服务的质量。侵犯注册商标的犯罪不但破坏了市场的秩序,......
对侵犯商标权犯罪的具体内容及罪数的研究
发布时间:2023-06-14
进入21世纪,商标侵权犯罪变得愈来愈复杂化,特点也十分突出:首先,侵权犯罪手段的智能化,假冒、仿冒的商标标识足以以假乱真,商标欺诈智能化、科技化的特点十分显著,这也使得行为人在假冒注册商标时有可能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其次......
论流动人口犯罪的形成与防治
发布时间:2022-11-12
摘 要 流动人口的形成与我国改革开放的成功实践以及由此带来的经济社会发展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是特定历史发展的产物。而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必然有更多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流动人口为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特别是城市经济社会......
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5-08-18
摘 要: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遭侵案件频发,未成年人侵犯预防工作已经刻不容缓。未成年人在当今社会中拥有哪些合法权益,并且使得这些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以及被侵害后如何进行司法追究,是本文要论述的。 关键词:未成年人;合法......
公司犯罪责任人员的范围
发布时间:2023-07-06
摘 要 公司刑事责任由谁来承担,是解决公司犯罪刑事责任的最终问题。在某种程度上,这也是公司犯罪刑事责任研究难以取得很大进展的原因所在。理论上认为,公司和公司责任人员尤其是后者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罪责自负原则,责任比......
心理干预技术在预防犯罪工作中起到的作用
发布时间:2022-12-05
惩治职务犯罪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虽然近年来检察机关在打击职务犯罪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从全国检察机关所办理的案件情况看,案件数量越来越多,单起案件的涉案金额越来越大,涉案人员的职务越来越高,这一三高现象......
暴力犯罪为何在夏天更严重
发布时间:2023-06-29
沃克斯网站发表的文章称:多数类型的犯罪在夏天发生的几率都为最高。但你可能会对哪些类型的犯罪是“夏季犯罪”、哪些犯罪在其他季节最为常见――或者完全与季节无关感到惊讶。 由于这项研究不包括地区的统计分析,因此难以确定到底......
我国强奸罪犯罪构成的困惑与重构
发布时间:2022-08-29
【摘 要】强奸罪是我国乃至世界上的一种古老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社会风气的犯罪,各国都对其规定了相关的刑罚规定。在我国传统犯罪构成理论指导下,我国的强奸罪司法认定遇到了许多的困惑。如许多的新型的疑难的强奸案件无法得到科学......
自我控制与青少年犯罪
发布时间:2022-10-04
很多犯罪行为理论都假定,如果听任人们自行其事,他们都会自然而然地遵守法律而不至于违法犯罪,并且认为是生物的,或者心理的,或者社会的特定力量驱使人们实施了犯罪。而控制理论持与之相反的观点,他们假定犯罪和青少年犯罪行为的动......
内幕交易犯罪取证难点与对策研究
发布时间:2023-06-28
摘 要 内幕交易犯罪与证券市场的产生发展相伴而生,是危害证券市场的良性运行和健康发展的痼疾。由于内幕交易行为的隐蔽性、受案人员的广泛性、定罪界限的模糊性等特性,使得侦查人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遭遇巨大阻碍。本文旨在通过对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