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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伤害赔偿法律制度研究(四)(1)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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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伤害赔偿法律制度研究(四)(1)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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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防范学生伤害事故应采取的措施

(一)学校对教育者应该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1、增强教育者的法律意识和保护学生的安全意识 在学校安全工作中应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要立足于不出事儿,特别是不出大事儿。 要做到这样,我们必须把工作做到前头,增强预见性,把工作做细致、做全面、做扎实。

我们的先贤曾经说过“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还说过“千里之堤,溃于蝼蚁之穴”、“大风起于青萍之末” 对于干系重大的学校安全工作,我们决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一般性号召上,应当从学校工作的各个环节上采取严密措施,要及时查找、分析各种漏洞和隐患,把各种危险消灭在萌芽之中。 学校管理者与教育者法律意识的淡薄是引发学生伤害事故的一大原因。

因此, 在学校领导加强自我法律意识与提高管理水平的同时, 对教师应该开展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和安全教育, 使教育者树立对学生人身安全负责的法律意识, 这是做好学生伤害事故防范工作的基础。通过各种形式组织教师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 了解国内外已经发生过的学校伤害事故的典型案例, 使教师清楚地认识到伤害事故的严重性以及防范事故的重要性, 从而严格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教育工作, 树立防范伤害事故发生的法律意识, 形成时刻注意保护未成年学生安全的习惯。

2、加强教育者的职业道德教育 加强教育者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教育是防止学生伤害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之一。陈旧、错误的教育思想是导致教育者违反教育法律、酿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只有树立新的素质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 才能杜绝教师体罚学生等违法行为, 从而使教师能够科学的教育规律教书育人, 防止教育方法简单化、粗暴化。也只有从思想上解决教育者的错误观念, 才能使教师伤害学生的事故不再出现。

教育广大教师具有良好的思想观念不仅是热爱学生、顺利实施教育活动的前提, 也是保护学生、依法施教的前提。 要定期对各种教学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如旗杆、饮水、用餐、桌凳、教室、楼梯、安全通道、疏通指示箭头、体检、消毒等。要求学校做到“四个到位”即安全到位、制度到位、设施到位、管理视野到位。

3、提高教育者的心理素质 教育工作者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对学生心理上和身体上有意或无意的伤害, 除了教师受陈旧落后的教育思想和思维方式的影响, 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等原因外, 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教师的心理健康水平低下, 调节不良情绪的能力较弱。心理健康出现问题的教师往往不能保持良好的情绪状态,驱除烦躁、抑郁或焦虑情绪的能力较弱, 因而不能拥有宽大的胸怀, 宽容学生的“过错”, 并且容易将工作压力或自己个人生活的不幸转嫁给学生, 将一己私怨发泄给学生。

因此, 消除教师不正常的心态情绪,使其树立健康向上的积极的工作态度, 是预防教师对学生造成人身伤害的重要措施之一。

4、对教育者进行应急措施教育 未成年学生作为无民事能力或限制民事能力人, 在遭遇伤害事故, 特别是意外伤害事故的时候,往往没有能力应对, 或者不能很好地处理。在这种情况下, 教师首先必须学习和掌握紧急救护措施。

这样, 当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突然降临时, 教师就能临危不乱, 镇静地应对和处理事故, 有效地组织学生逃离危险环境, 从而极大地降低学校伤害事故对学生造成的人身伤害程度和范围。

(二)学校对学生应该采取的安全教育措施

1、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教育, 增强其安全意识 学生是学校人身伤害事故的受害主体, 故此, 学生自身是防范学校伤害事故的重要影响因素, 使学生树立起自我保护和防范伤害事故的意识, 增强其自我保护能力, 是减少和避免学校伤害事故发生的关键。因此, 学校应该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的心理特点和身体发育水平, 结合教育教学的实际, 通过丰富多彩的形式, 有针对性和时效性地对全体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学校可以通过让学生学习和了解一些典型的学校伤害事故的案例来认识伤害事故的严重性,从而刺激学生自觉形成对防范事故的主动性和警觉性, 树立起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此外, 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需要经常化。

针对未成年学生身心发育的特点, 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应该形成制度, 经常进行。建立学校安全制度。

包括用餐、饮水、上楼、下楼、课间操、体育课、外出活动、运动会、实验操作等,都应当订出“活动须知”经常向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2、 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 增强其心理承受能力。 我国现在的中小学生, 生活内容相对单一。

学生经常都是从家庭到学校, 从书本到课堂, 加之我国社会相对稳定, 学生生活经历简单, 因此, 心理承受能力十分有限。此外, 家庭教育重心倾斜, 也是造成未成年学生心理承受能力和心理素质较差的原因。

由于片面追求理论知识的学习, 追求升学率, 学习成绩成了家庭教育的惟一重心, 学习也成了学生的一种心理包袱; 有时, 过重的学习负担使学生们容易产生心理障碍, 形成自残或伤害他人的心理倾向。在遇到困难和挫折时, 心理承受能力较差的学生们要么是惊慌失措, 要么是盲目冲动, 完全不能够以正确的态度冷静地应付和处理。

要提高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 学校应该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 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克服中小学德育教育中普遍存在的流于形式、空洞说教的现象。需要特别说明的一点是, 在解决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方面, 不能仅仅用德育教育取代专门的心理健康教育, 未成年学生心理健康中存在的某些问题需要专业的心理健康教育才能解决。

因此, 学校应该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 并且应该聘任专业的心理教师专门负责对学生进行心理咨询和辅导, 积极引导, 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 增强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 使他们能够经受得住压力、挫折、失败和困难, 及时消除引发伤害事故的主观因素, 从而避免因学生心理障碍而导致的学校伤害事故的发生。

3、对学生进行紧急救护和安全避险、逃生教育, 增强其抗拒灾害的能力 缺乏自救措施, 不了解基本的避险、逃生方法是未成年学生难以防范突发意外事故、保护自身安全的主要原因之一。目前, 我国的中小学校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 开设有关紧急自救和安全避险、逃生课程的学校不多, 有关学生自我保护方面的专门教材也寥寥无几。

学校对学生进行此类教育显得尤为急迫。学校可以通过课外活动、专题讲座等各种生动活泼的形式组织学生学习和掌握紧急救护的基础知识和方法, 还可以请公安消防部门的干警来到学校, 为学生们讲解和模拟如何预防火灾, 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如何安全逃生的方法。

通过理论上的教育和实践中的训练, 培养学生应付意外伤害事故的能力, 从而有效地保护自己。

4、组织学生经常参加体育锻炼, 增强学生体质 目前, 学校伤害事故频繁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学生体质较弱。由于我国现行的教育体制和其它一些社会原因, 教育片面追求理论学习, 学生们被迫将大部分时间用来应付繁重的学习任务, 进行体育锻炼的机会少之又少。

而青少年身体正处于发育的旺盛期, 缺乏必要的体育锻炼和运动不但影响到青少年的健康发育, 而且容易造成体质脆弱, 导致伤害事故的发生。因此, 教育并组织学生经常进行适宜的室外体育锻炼是十分重要的防范措施之一。

树立积极的防范意识是防止伤害事故发生的重要前提。而积极的防范意识的形成需要全体教育工作者、学生、家长和社会对学校伤害事故有一个明确、深刻的认识, 充分了解伤害事故对未成年学生所造成的严重身心健康损害, 意识到学校伤害事故发生的不可预见性, 从而树立起一种具有高度预见性、高度敏感性、高度主动性和高度警惕性相结合的综合防范意识。

通过学校、教育者和全体学生的共同学习和努力, 学校伤害事故就会尽可能被避免, 学校正常的教育秩序就会得到保证, 学生和广大教师的合法权益也会受到保护。

九、学生伤害事故赔偿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其完善 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于2002 年9 月1 日正式实施,这为全国2 亿多学生、各类学校和广大学生家长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提供了一个解决纠纷的模式和分清责任是非的依据。《办法》对涉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的问题作了较好的规定,但也存在一些立法缺陷,需加以完善。

将来可考虑以现行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为基础,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构建我国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法律体系。

(一)法律效力层次过低 《办法》明确了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和赔偿原则,规定了事故处理的程序,这无疑为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提供了依据,有利于此类纠纷的解决。但由于其法律效力层次过低,必然影响到其应有作用的发挥。

根据我国《立法法》

第七十八条、

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的规定: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办法》是以规章形式即教育部令第12 号颁布施行的,属于位阶较低的部门规章。

根据《立法法》确立的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同位阶的法律规范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并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等法律适用原则,作为教育部制定的行政规章, 《办法》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只能在教育部的权限范围内施行,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提供法律依据。如果《办法》的规定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则其规定当然无效。

由于学生伤害事故中的法律责任主要是侵权民事责任,而我国的《民法通则》对此已有较为全面的规定,因此,在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时,首先应当适用《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而不是《办法》的规定。 另一方面,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是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的,规章只能起参照作用。

因为目前我国规章的制定权限还不够明确,有些规章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难以确认,实践中立法部门化的倾向不同程度地存在,而我国法院对抽象行政行为又没有司法审查权,不能审查和撤销行政机关制定的法规、规章等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在此情况下,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只能参照规章,规章与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对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章,人民法院不予适用。

因此,人民法院在审理学生伤害事故的案件时,并不会也不能将《办法》作为判案的依据。 由于《办法》的效力层次过低,借鉴上海市的做法,一些地方正在酝酿出台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这不失为一种权宜之计。

但笔者认为,学生伤害事故是一个全国性的、普遍性的问题,地方特色并不明显,因此还是以更高位阶的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形式加以规范更好。为此,笔者建议在尽快完善教育部《办法》的基础上,由国务院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相关的法律,使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二)《办法》与民事法律相抵触的表现及其完善 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责任主要是民事侵权责任,应根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进行认定和处理。《办法》作为部门规章,只能在不与民法等法律相抵触的前提下,在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对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作出规定,如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办法》明确了学校在教育、管理、保护学生方面的责任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责,规定了事故处理的程序,这些都是符合教育部权限范围的。

但是, 《办法》也存在与民事法律相抵触的方面,主要表现在:

1、在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上,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有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10 种,而学校却将学生伤害事故中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仅限于赔偿损失,这显然是违反民事法律规定的。

2、在民事责任的承担主体上,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显然,教育行政部门如果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而《办法》第四章“事故损害的赔偿”中对教育行政部门应负的民事责任只字未提,在第五章“事故责任者的处理”的第三十四条中,将教育行政部门应负的责任限定于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这无疑有为教育行政部门规避应负的民事责任之嫌。

这是既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3、《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因提供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一规定也与民法相抵触。

因为在这些情况下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向学生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是学校。由于是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所以是学校与提供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存在民事法律关系,学生与这些加害人并不存在民事法律关系;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学生依法只能要求学校承担民事责任,而不能直接要求加害人承担民事责任。

学校在承担民事责任后,依法有权向加害人追偿。所以本条应当修改为:“学校安排学生参加活动,因提供场地、设备、交通工具、食品及其他消费与服务的经营者,或者学校以外的活动组织者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由学校向学生承担民事责任。

学校向学生承担民事责任后,有权向有过错的经营者、活动组织者追偿。”

(三)《办法》应规定而未规定的内容

1、关于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是指法律要求诉讼当事人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提出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在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时,作为受害人的学生,如果要求学校承担民事责任,那么是由学生还是由学校承担举证责任?《办法》对此未作任何规定。

学生伤害事故通常是侵权行为引起的,对侵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为侵权之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民诉证据规定》的规定,在一般侵权之诉中,遵循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由原告就被告应承担侵权责任进行举证。

如《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民诉证据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而在特殊侵权之诉中,对于某些侵权构成要件,应按照法律规定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即“举证责任倒置”。

如《民诉证据规定》第四条规定了八种特殊侵权之诉中的某些侵权构成要件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侵权行为有一般侵权行为,也有特殊侵权行为。

如《办法》第九条第( 三) 、( 八) 、

(九) 、

(十) 等为一般侵权行为,而第

(一) 项应属于特殊侵权行为。 此外, 《办法》中规定的有些侵权行为不属于《民诉证据规定》第四条规定的八种侵权行为之列,而如果作为一般侵权行为由受害学生承担举证责任,则明显对学生不利,也不公平。

例如,根据《办法》第九条第

(二) 项的规定,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谁来举证证明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证明学校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未及时采取措施,并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由于学校的这种侵权行为并不属于《民诉证据规定》第四条规定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所以似乎只能由受害学生承担举证责任。

但是,受害学生显然很难承担这样的举证责任。而学校对本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有明显疏漏,是否管理混乱,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未及时采取措施,学校比学生更加清楚,或者说更有条件与可能予以判定,因此,应当依照《民诉证据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来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即:“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

”从举证能力的强弱及证据距离看,显然在这种情况下,学校距离证据更近,更有能力提供证据。让更容易提供证据的学校一方举证,不仅公平,而且还更加有效率,更加节省举证成本,举证不能的机率也大大减少。

作为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规范性依据,《办法》应当根据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对哪些情况下由受害学生承担举证责任,哪些情况下由学校举证作出明确规定,以利于更好地依法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2、关于精神损害赔偿 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中,受害学生一方能否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办法》对此未作明确规定。教育界、法学界对此争论激烈。

笔者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1 年2 月26 日颁布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的规定,学生伤害事故赔偿范围应当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一条明确规定:“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 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 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据此,受害学生在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后,当然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失。受害学生死亡的,根据《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其父母或其他近亲属有权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

由此可见, 《办法》应根据《解释》,在第四章“事故损害赔偿”中对精神损害赔偿作出明确规定,以保护受害学生的合法权益。

(三)学生安全方面的责任区分和明确 《办法》对学校责任、学生责任、第三方责任、混合责任等不同情形下的责任承担问题在总体上作了较好的分配,但未对学校、学校的举办者、教育行政主管机关在学生安全方面的责任予以区分和明确,这显然不利于事故的处理。

1、学校责任 笔者认为,学校责任应体现为:①学校在教学活动中是否尽到了管理责任,如是否落实了安全保护措施,以确保校舍、设备、设施等的安全;②学校是否尽到了教育责任,如是否制定了有关学生人身安全的规章制度并教育学生遵守规定;③学校是否尽到了照顾学生的责任,如是否及时制止学生和他人的不当行为,以及在学生受到伤害和发生疾病时,是否采取了积极的救治措施;④学校对办学经费问题、校舍场地设施的安全问题学校安全事故等负有报告的义务。

2、学校举办者责任 学校的举办者和学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学校的举办者是指各级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民办学校的出资人。

学校举办者的责任在于:①保证学校有基本的办学经费以维持正常的教育管理工作;②为学校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必要校舍、场地、设施、设备的资金投入和人员的配备;③预防和消除可能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危险。

3、教育行政部门责任 教育行政部门的责任在于:①对学校办学条件进行评估并向办学者进行反馈和报告;②对如何搞好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指导并提出建议和意见;③对学校的安全工作作出部署、指导和督促;④对已经发生的学校安全事故进行协调,帮助学校妥善处理事故。 结语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结论:解决学生伤害事故问题的出路一在积极预防,二在明确责任,三在赔偿责任的社会化。

积极预防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选择,明确责任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赔偿责任的社会化是解决问题的现实出路。只要办学就会存在一定的风险,这是学校办学活动不可回避也是无法抗拒的一个现实。

由于缺乏充分有效的救济渠道,导致受害学生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同时也给学校办学者背上了沉重的包袱,制约了学校正当教育活动的开展。中小学校作为非营利机构,对由于学校事故而产生的巨额赔偿往往力不从心,学校无奈,家长埋怨。

而社会又普遍同情处于弱势的受伤害学生,法院判决或多或少地受到这种心态的影响。所有这些因素都使得学校事故问题成了一个十分敏感和难以解决的问题。

学校事故问题的复杂性在于,大而言之,它涉及到了学校、社会和家庭的和谐问题,小而言之,它涉及到了法律、伦理和教育的学理问题。因此解决这一问题就应当树立两个出发点而不是一个出发点,即既要立足于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给学生创造一个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同时又能给学校的办学活动松绑,使学校能够按照教育本身的规律做好教育工作。

根据国外解决这一问题的经验,本文认为,把学校的办学活动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使学校事故的赔偿责任社会化,这是解决当前学校事故问题可供借鉴的思路。在中小学设立和推广未成年学生意外伤害险可以有效地解决当前学校事故中的两难问题,既有利于保护学生的权利,又给学校工作松绑。

建立未成年学生意外伤害险的一个困难是资金问题,要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力量多方面的积极性,从政府财政、学校创收以及社会捐资等多渠道筹集投保资金,参加保险,把办学的风险和赔偿的责任适当分散到社会,使受害学生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使学校消除后顾之忧,全心全意做好学校工作,培养高素质的人才。 参考文献 王利明主编 《人身损害赔偿疑难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11年版 杨立新等著 《人身损害赔偿》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11年版 张新宝主编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法律适用》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1年版 唐德华主编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条文释义》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11年版 黄松有主编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11年版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小文库编选组 编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及相关法律规范》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11年版 教育部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 编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中国青年出版社 2002年版 中国民法典立法研究课题组 梁彗星 《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 法律出版社 2003年版 王利明主编 《民法典·侵权责任法研究》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3年版 William bumhanm 著 林利芝 译 《英美法导论》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 [11] 谢晖著 《法学范畴的矛盾辨思》 山东人民出版社 1999年版 [12] 梁彗星著 《民法总论》 法律出版社 1998年版 [13] 杨大文主编 《亲属法》 法律出版社 2000年版 [14] 教育部人事司组编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 [15] 徐显明主编 《法理学教程》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年版 [16] 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组编 《法律基础》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3年版 [17] 山东省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写 《山东省“四五”全民普法读本》 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1年版 [18] 刘士国主编 《民法总论》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1年版 [19] 寻国兵编著 《法律的盾牌》 金城出版社 2001年版 [20] 王泽鉴著 《民法概要》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3年版 [21] 杨立新著 《民商法热点新探》 吉林人民出版社 2003年版 [22] 莫洪宪主编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及救济理论与实务》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1年版 [23] 姚辉主编 《以案说法·民法篇》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8年版 [24] 洁慧编著 《市井法案》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1年版 [25] 李登贵 《西方主要国家学校事故赔偿法制的比较研究》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4期 [26] 李小琴 《学生伤害事故的分类与责任分析》 江西省团校学报2003年第4期 [27] 刘瑞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立法缺陷及其完善》 福建工程学院学报2003年9月第3期 [28] 劳凯声 《中小学学生伤害事故及责任归结问题研究》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2期 [29] 王子晏 《学校事故的法律责任分析》 华南热带农业大学学报2003年6月第2期 [30] 方益权 《论在校未成年学生伤害事故及其法律责任》 东岳论丛2001年五月第3期 [31] 陈培瑞 《学生伤害事故的认定、预防与处理》 山东教育2003年3月上旬 [32] 孙惠春 《学校防范学生伤害事故的教育措施》 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3期 致谢:本文在写作过程中,得到了山东大学法学院刘保玉教授的大力帮助和耐心指导。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和山东省曲阜市、日照市有关学校为本文的写作提供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许多领导和老师给予了热心的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论文发表 2003年10月 《应高度重视对青年学生法治观念的培养》,《职业技术教育》2003年第28期79—80页,第一位次。 2011年8月 《论高职教育的市场化》,《齐鲁学刊》2011年学术理论与教育教学研究专辑 141—142页,第一位次。

2011年9月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若干问题探悉》,《山东水利职业学院院刊》2011年9月第3期,5—8页,第一位次。 颜廷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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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笔者在司法实践中遇到这样一起案例: 某市个体工商户张三为将其一套机器设备运至湖北省荆门市,在出租货车场上找到李四,2000年3月13日与李四达成口头协议,由李四将张三的一套机器设备运至荆门市,由张三押车,李四负......
浅析我国婚姻法中的损害赔偿制度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14
内容论文摘要: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确定了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使法律对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更进一步,使司法机关对相关案件进行裁判有了法律的依据,是我国婚姻家庭立法的进一步完善,意义甚大。但是该制度涉及实务适用中的一些问......
试论人身伤害精神损害赔偿
发布时间:2023-02-18
试论人身伤害精神损害赔偿 试论人身伤害精神损害赔偿 试论人身伤害精神损害赔偿 近年来,当事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民事案件明显增加,但在审判实践中,对什么是精神损害、哪些......
论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法律适用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21
中 文 摘 要医疗事故纠纷的处理多年来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同时,医疗事故纠纷也一直是人民法院受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难点,分清理顺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民事责任的承担将有利于正确处理医疗纠纷,依法平等保护医患双方的......
论精神损害赔偿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精神损害赔偿,是随着《民法通则》的公布实施而在我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我国公民权益的拓展,但很长一段时间,我国民法理论和民事法律法规都否认精神损害,尤其不承认精神损害赔偿。其主要理论依据是:自然人的人格尊严是不......
论赔偿损失(4)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损益相抵是由判例和学说确定的规定,一般未见诸民法典或者民法典没有一般性规定。其源流可以溯及到罗马法。德国普通法时代也承认该原则。德国和日本等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解释的通说都承认该规则。《德国民法典》有相关的规定,如该法典第......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思考(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0-06
摘 要我国《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这是我国首次确立了精神损害......
试论工伤事故中的人身损害赔偿(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随着社会工业化的进程,给人类带来了无比丰富的物质享受,但与此同时,也给人类带来了许多灾难。伴随着机器时代而来的是在物质生产过程中给人们的身体健康,甚至生产造成严重危害。虽说这种伤害是因工作性质造成,属因工伤亡,但有时在工......
研究高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法律责任(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08
论文摘要:近年来,高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承担了过于沉重的赔偿责任,严重影响高校的正常发展。为正确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充分保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可从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归责原则、责任构成要件等几方面,对高校在学生伤害......
工伤与雇佣损害赔偿区别之浅析(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左 志 平刘 金 海 在古罗马法中就有雇佣契约这一法学概念,它被列入租赁契约之中。自工业革命以来,雇佣契约中逐渐分化出劳动契约这一独特的契约类型。近代西方国家非常注重劳动契约,以国家公权强制规定,劳动法研究和发展十分迅速,其......
我国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研究
发布时间:2023-04-26
我国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研究 我国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研究 我国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研究 近年来,精神损害赔偿一直是法学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也是对我国相关法律和法规进......
刑事伤害赔偿赔罚并用的可行性及其立法与适用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15
刑事伤害应当赔偿。刑法第36条作了明确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分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予以免予刑事处罚的,刑法第37条也明确规定......
惩罚性赔偿若干法律问题研究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 在中国传统的民法理论中,惩罚性赔偿受到一贯的忽视。实际上,这种与补偿性赔偿密切联系、相辅相成的一项民事法律制度,以其全面补偿受害人的损失、惩罚和遏制不法行为等多重功能,越来越对当今民法学领域特别是损害赔偿法......
我国婚内侵权赔偿法律制度构建研究
发布时间:2023-01-03
摘 要:最近多地发生夫妻中一方要求另一方对婚内侵权行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对此现象,学术界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本文拟对婚内侵权赔偿问题进行法律研究,为我国构建婚内侵权赔偿制度提供学者建议,保障夫妻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家庭的稳......
试论工伤损害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的竞合
发布时间:2023-05-07
随着我国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增多,工伤损害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竞合的问题也开始频繁出现,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在处理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处理模式,因而在不同地区的审判结果也不尽相同,二者竞合问题逐渐成为民事审判的争议;又因赔偿方式选......
浅析离婚损害赔偿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2001年4月28日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中新增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即第46条之规定。该规定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试论人身伤亡精神损害赔偿
发布时间:2022-08-05
试论人身伤亡精神损害赔偿 试论人身伤亡精神损害赔偿 试论人身伤亡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是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的热点和焦点问题。目前有关精神损害赔偿的误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
论学生伤害事故中的法律责任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10
论 文 摘 要:近年来,我国的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办学规模日益扩大,学生伤害事故频繁发生,而公民权利意识随着普法工作的广泛深入进行得到了不断增强,为学生伤害事故引发的与学校的法律纠纷越来越多。许多学校面对学生伤害事故常常表现......
精神损害赔偿研究试论
发布时间:2023-03-27
精神损害赔偿研究,从精神损害赔偿的涵义、范围和我国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深入的研究与探讨。 精神损害赔偿,是随着《民法通则》的公布实施而在我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我国公民权益的拓展,但我国民法理论和......
再论工伤与雇佣损害赔偿之区别/左志平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论文摘要:随着世界工业化发展, 职业伤害非常严重。劳动者因职业造成人身伤害引起各国的重视,许多国家通过制定法律来保护劳动者的权利。但各国立法不一,其救济的途径、方式也不相同。但从现有的立法看,主流的救济途径是不区分工......
国家赔偿制度发展 宪法支撑探究(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 要】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其内容的深刻变化必然会导致国家赔偿制度的重大发展。笔者论述了宪法支撑国家赔偿制度发展的“一体两翼”:国家赔偿取得权,人权保障条款和政治文明的规定。从宪法第四十一条出发,提出了国家赔偿取得权......
我国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制度中的若干思考(七)
发布时间:2023-01-23
我国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制度中的若干思考(七) 我国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制度中的若干思考(七) 我国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制度中的若干思考(七) [ 前面的话 ]人身损害赔偿是我国法律制度建设过程中,长期以来......
完善我国刑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之我见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6-20
20世纪以来,人类的物质生产和精神生活得到了更深的发展和进步,与此同时,人们在现实生活中所产生的冲突所涉及的领域也有更多的冲突发生。为此,世界上一些国家除对传统的保护物质性财产权利的法律制度进行完善外,还提出了保护非财产权......
法院赔偿程序的简省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作出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依法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并由人民法院履行赔偿义务。人民法院赔偿在其程序的设置上,比其他的国家赔偿简省,操作更方便。 一、法律规定 司......
专科法律专业毕业论文精神损害赔偿
发布时间:2016-04-06
能力与知识的关系,相信大家都很清楚。知识不是能力,但却是获得能力的前提与基础。而要将知识转化为能力,需要个体的社会实践。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大家准备的专科法律专业毕业论文。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及《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八......
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若干问题的思考 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新婚姻法在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这是我国婚姻立法的一大进步,但是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在立法上仍然有诸多不足,在实践中也存在着很多问题,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已经成为理论研究的必需和司法实践的难题......
限制性损害赔偿制度初探
发布时间:2022-10-22
限制性损害赔偿制度初探 限制性损害赔偿制度初探 限制性损害赔偿制度初探 「摘 要」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加害人只在一定的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的现象,本文称之为限制性损害赔偿。限制性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研究
发布时间:2013-12-19
精神损害赔偿研究 精神损害赔偿研究 精神损害赔偿研究 [摘要]: 伴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与法制观念的增强,人们不断强化对精神利益的自我保护意识,越来越重视对自身的价值、尊严和安全的追求,......
浅论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之完善
发布时间:2022-11-05
浅论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之完善 浅论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之完善 浅论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之完善 目前,法学界、法律界对于在我国建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已经基本上达成共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中,也初步的明确了精......
论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上)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06
目 次 前言 一、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意义与各国立法现状 二、我国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立法沿革 三、机动车与道路交通事故 四、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确立及其理论依据 五、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法的发展趋势 六......
试论高校学生体育伤害民事赔偿及救助机制的构建
发布时间:2023-01-01
" 论文摘要:依据现行法律规范的规定,高校学生体育伤害是按照侵权行为法来认定民事法律责任的。但完全按照侵权行为法来认定高校体育伤害中的民事法律责任、救济损害的处理机制,是有局限性的。因此,应借鉴国外处理同类案件的有益经验......
美国人身伤害之诉中“享乐损害”制度研究(1)论文
发布时间:2022-09-29
论文摘要:“享乐损害”并不是一个新概念。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之前,美国法院并不采用享乐损害赔偿金这个概念,而是裁定“生活乐趣的丧失”的赔偿金。对于“生活乐趣的丧失”是否可以救济,若可以救济,它是“疼痛和痛苦”、精神痛苦或者......
论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下)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九、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要件 以上我们花费了大量的篇幅阐述了与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相关的侵权行为法的基本理论问题,这些理论问题不谈清楚,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有了上述的理论体系作依托,探讨机动车损害赔......
对学生体育伤害事故赔偿问题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2-11-14
" 论文关键词:学生体育伤害事故 赔偿 论文摘要:目前,学生体育伤害事故的赔偿中存在法律归责原则不全面、赔偿资金不足、到位不及时等问题,而学生无力独自承受巨额经济损失是学校和学生之问发生法律纠纷的主要原因。根据经......
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之我见
发布时间:2023-03-16
【摘要】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被广泛适用。但曾在立法层面显得零乱而无章法,一直未形成统一、系统的法律制度。《侵权责任法》第22条的规定使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法律上予以确立,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应被广泛适用于各种“人身权益”被侵害的情形。【关键词】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赔偿金数额一、精神损害赔偿概述《牛津法律大辞典》对精神损害释义时指出,精神损害不仅仅是一种惊吓,而是一种可辨认身.........
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探究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 精神损害问题作为一个法律概念出现在世人面前可以追溯到1896年的《德国民法典》,迄今为止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了。法学界对它的看法一直存在争议,从是否把它作为一条制度规定到法典中,到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受偿主体的范......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法律适用新论(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10
内容提要:海难事故发生后,责任人通常会主张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权利,如果事故船舶或当事人具有涉外因素,那么是否有关于责任限制的全部法律问题都要适用法院地法呢?如果不是统一适用法院地法,那么是否应将责任限制问题分割为几个法律问......
论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下)(7)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1.深入研究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领域的各项制度 虽然我国每年都处理大量的交通事故,但在认真地进行理论上的分类探讨,使实务中的各项制度成熟完善,发挥解决纠纷及时妥当地救济受害人,抑制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作用方面做得不够,许......
生命权损害赔偿中的基本问题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生命权是其它一切权利的基础,是上帝赐予每个自然人的最初财产,这种重要无论怎么夸大都不显得过分。私法上的生命权主要是指以生命安全为内容他人不得干涉的权利,侵犯生命权则是指不法剥夺他人生命的侵权行为,主要表现在伤害他人致死。......
医疗损害赔偿分担机制初探(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关键词: 医疗侵权 医疗损害赔偿 社会医疗保障 商业医疗保险 内容提要: 医疗技术的发展及其固有的高风险性,使得医疗损害往往超出了理性人标准的行为预期,也超过了侵害人的承受能力;而单纯依靠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分配,无法填补医......
工伤事故责任与雇员受害赔偿责任辨析(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7-05
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确立与发展,工业事故不断,屡现媒体,反映了工业化的加剧和市场经济初期的稚嫩。相当工人在事故中伤亡,侵权索赔案件不断。一般而言,实施了工伤保险制度的企业,其职工因工受害后能得到适当赔偿和妥善安抚,而大量......
试论离婚之精神损害赔偿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6-28
本文从精神损害赔偿的调整范围出发,讨论了离婚之精神损害赔偿理论上的可能性与实践上的必要性,把离婚中的损害区分为离因之精神损害和离婚之精神损害,重点研究了离婚之损害的法律继受、权利义务主体、请求权的让与与继承、赔偿原则及适......
论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下)(9)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06
从民事法律的思维方式分析,就要对双方进行过失有无的判断,判断过失的基准是注意义务的有无及其性质,注意义务的内容是预见和回避损害的发生,行政法规违反行为的有无只是这种注意义务有无中的一项内容,还有损害事故发生当时的现场情况......
论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下)(14)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36] 西原春夫:《交通事故与信赖原则》成文堂1969年版,第13页。 [37] 关于"信赖原则"的详细情况,请参照前引拙著第8章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与信赖原则。能够阅读日文的读者,可直接阅读西原春夫先生所著《交通事故与信赖原则》(成文......
论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上)(9)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06
2.机动车驾驶人注意义务的性质 在参与道路交通的过程中,机动车驾驶人负有的是业务上的注意义务,这种业务上的注意义务与行人作为普通人的注意义务,二者在性质上是不同的。业务上的注意义务比一般人的注意义务要求高得多。一个非常......
论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上)(2)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这里,我们举两个大陆法系国家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典型条文: A 德国道路交通法第7条:"机动车运行之际,致人死亡,身体或者健康受到伤害,或者物品受到损坏时,该机动车的保有者(Halter),对受害人负担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害的义务(......
论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上)(12)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02
七、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1.关于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争论 实际上,通过上面对国外和我国实务和学说的考察,我们已经看到,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主要特点是,其成立不以责任人(无论保有人与驾驶人同一,还是分离)主观......
论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上)(14)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有学者曾结合环境污染的实例从学理上对无过失责任主义进行过探讨,他指出,过失责任以加害人主观上有过失为责任成立的要件,如果这样,那么,工厂排放的煤烟造成附近农村耕地土质劣化使农业减产和工矿有毒废水的排放造成人身损害,以企业......
论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下)(3)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上述各国的规定,同我国"残疾人用机动车"的情况形成鲜明的对照,实际上,那些残疾人机动车辆,如果按照公安部解释规定的"设计时速在二十公里以下"这一要件(这种作为非机动车参与道路交通的机动车的限制时速的监查落实,是政府的职责),......
论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上)(3)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7-24
改革开放以后,上一世纪80年代重开民法典编纂工作时,"交通运输工具"被作为单独的条文加以规定。在1980年8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民法起草小组(以下简称"起草小组")制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征求意......
论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上)(7)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03
五、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法的发展趋势 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法的发展方向,总体而言是强化机动车保有人责任,更加有利于受害人的救济。最能代表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法发展趋势的,是进入本世纪之后的德国《第2损害赔偿法规定修正法》。该......
人身损害赔偿的制度创新
发布时间:2013-12-19
人身损害赔偿的制度创新 人身损害赔偿的制度创新 人身损害赔偿的制度创新 安全保障义务与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近年来,消费者在服务场所发生人身损害的案件时有发生,法院对此类案件......
学生伤害事故及其法律责任浅析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24
摘 要:学生伤害事故是学校办学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个事实,也是困扰学校工作、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严重问题。学生伤害事故一重预防,二重处理。要从法律角度正确界定学生伤害事故,明确各方在发生学生伤害事故之后的法律责任,并及时、妥......
论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下)(15)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11
[60] 案情报道见2001年10月17日《北京晚报》。 [61] 吉村良一:《侵权行为法》,有斐阁2000年版,第155页以下。 [62] 《交通事故证明书》名古屋名东区警察署,事故记录番号第0112号。加害人代理人保险公司为东京海上火灾保险株式会......
论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下)(12)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24
上述这4项都是与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相关,需要进行研究,但却没有引起我们重视的领域。 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只是侵权行为法中的一个领域,但它却涉及到侵权行为法的所有基本理论问题,日本战后侵权行为法学的学术成果,正是判例和学说......
论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下)(11)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4
只有依靠法官与学者的共同努力,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只有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共同合作,拿出符合法治原则的科学的研究成果,才能扭转这种常年的积习,实现侵权行为法制度的法治化(可能有人会问:怎么侵权行为法制度还有什么"法治化......
论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下)(5)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关于"在道路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条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这样对并非发生在公共道路上的交通事故,也可以及时地进行处理。 尽管我国现行法中没有直接的......
论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发展
发布时间:2023-03-08
论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发展 论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发展 论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发展 内容提要: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历经从无到有,由简单而成熟的发展过程,现在已成为民法理论和实务......
论现今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完善
发布时间:2023-01-14
当今社会是高速发展的,人们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追求也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在价值取向丰富的今天,一些破坏婚姻家庭的现象也开始增多,如包二奶、一夜情、吸毒等。随着如今社会多元化,社会关系越来越复杂,进一步研究和完善离婚损害赔......
群体性环境污染损害法律救济制度研究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摘要】 环境污染可以说已经渗透到我们生产和生活的各个方面。其中尤以群体性环境污染以其巨大的危害性,涉及范围的广泛性,社会效应的轰动性而备受关注。如何有效防治群体性环境污染以及在发生群体性环境污染损害的情况下如何获得......
对现行司法赔偿制度的思考_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现行司法赔偿制度的确立,对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司法职权行为违法侵害时能够得到法律上的救济,促进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国的民主和法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不......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损害赔偿研究(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关键词: 优先购买权 承租人 形成权 债权 损害赔偿 内容提要: 我国民事立法中关于优先购买权的规定不多,但一直规范有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不过,多数规定只是对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确认,该权利的行使及受到侵害后的救济措施却很不明......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讲座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28
今天,我把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给大家介绍一下。因为时间比较紧,只有一个上午的时间,在此就只能作比较简要的介绍。 一、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结构 先说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结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可以分为四......
论快递服务中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
发布时间:2023-07-16
[摘 要]快递服务中的损害,其类型主要包括延误、丢失、毁损和内件减少等。对于快递延误,应事先视延误程度区分一般延误和彻底延误,再根据快递服务合同追究快递企业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并且不适用保价条款规定。对于快递丢失、毁损和......
论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下)(13)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27
何勤华、李秀清、陈颐编:《新中国民法典草案总览》上卷,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202页。 前引何勤华等编书,第244页。 [12] 前引何勤华等编书,第429页。 [13] 前引何勤华等编书,第483页。 [14] 前引何勤华等编书,第617......
关于我国侵权法引入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的思考(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0-20
内容提要:惩罚性损害赔偿是英美法的一项重要损害赔偿制度,但由于其有悖于传统民法的“补偿”价值,所以学者们对在大陆法系中导入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一直存在较大的分歧。随着侵权领域范围的扩大以及侵权行为危害程度的加深,在我国侵权......
惩罚性赔偿制度中赔偿金额的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2-12-14
摘要:惩罚性赔偿制度因其赔偿原则与民法中的损害赔偿制度不同,其存在问题饱受争议。惩罚性赔偿具有多重功能包括赔偿、惩罚和遏制等。惩罚性赔偿有别于一般赔偿,因此,其赔偿数额的确定十分重要,为符合损害赔偿的实质要求,赔偿数额应当与实际损害之间存在一定比例关系,在其最高限额和最低限额之间,应当有所规范。如此,才能让惩罚性赔偿更为合理,能够实际解决司法活动中的问题,实现自身的价值。关键词:惩罚性赔偿;功能;.........
论医疗损害赔偿制度的现状和完善
发布时间:2022-11-17
一、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特点 医疗损害事故通常是基于患者的人身损害而发生的,在患者治疗的过程中,由于医院的过错,使患者错失最佳治疗时机,或者由于医院的错误诊断等其他原因而导致患者出现不必要的人身损害。由于医疗事故可能出现......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例分析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26
----我国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制度中的若干思考(十四) 四川精济律师事务所 何宁湘律师 [前面的话] 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应当说建立了人身赔偿的基本实务框架,相对《民法通则》仅仅只有第119条一个法条而言,是较全面的。不可......
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有关法律问题的探讨(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精神损害赔偿案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实施以来出现的新类型案件。多年以来,经过学术界不懈的探讨以及司法实践,虽然在理论研究方面有了进展,审判实践中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是由于立法上的缺陷及传统观念的影响,对于公民在......
商标侵权归责任原则及损害赔偿研究(1)论文
发布时间:2022-09-24
【内容摘要】 商标在商吕经济中的普遍使用,既涉及国家利益,又涉及商品生产者、经销者和服务提供者的利益,更与消费者的利益息息相关,不可谓不重要。然而,商标侵权在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并给商标权人和消费者及至整个国民经济都造成......
公证赔偿的思考/熊晓峰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西安宝马彩票案把本就处于尴尬境地的公证处推向风口浪尖,使得公证的形象和发展受到了极大的损害。公证责任、尤其是公证赔偿责任一时之间成为了公证行业内外的热门话题,随着国务院批转的《关于深化公证改革的方案》确立的公证过错要赔偿......
浅析法人精神损害赔偿之否定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关键词: 法人 精神损害 精神损害赔偿 内容提要: 尽管很多民法学者尝试着承认法人存在精神损害的理论构建,却始终难以提出令人信服的论据。本文试图在分析法人本质、法人人格权利的客体、内容和性质以及合理界定精神损害的涵义、......
我国海上人身伤亡赔偿责任限制的法律适用
发布时间:2023-06-23
我国海上人身伤亡赔偿责任限制的法律适用 我国海上人身伤亡赔偿责任限制的法律适用 我国海上人身伤亡赔偿责任限制的法律适用 【内容提要】基于法律效力层次的理论和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分析海上人身伤亡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的认定与完善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5
二00一年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新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改进和完善了原婚姻法的不足,为婚姻当事人离婚损害救助提供了法律保障。但在司法实践中,对离婚损害赔偿的认定和适用仍有不够统一的认......
从医疗行为概念看医疗损害赔偿法律性质定位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8-11
引言: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医疗技术和医疗水平也大幅提高。但与此同时,医疗纠纷也在急剧增加。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1996年至1998年三年间,直接收到有关医疗纠纷的书面投诉总计328件,1996年收到的医疗......
预先追偿权的法律研究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引 言预先追偿权,是法律赋予保证人在债务人终止清算过程中,为保障自己将要承担保证责任后的追偿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未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情况下,采取的一项以其保证之债务作为债权预先申报并通过债务人清算程序预先受偿的一种法律制......
雇佣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原则
发布时间:2013-12-19
雇佣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原则 雇佣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原则 雇佣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原则 人类进入资本主义之后,雇用关系因为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私有两条件形成而形成了。在我国,生产资料公有......
论刑事被害人补偿制度的建立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07
【论文摘要】 建立刑事被害人补偿制度来有效保障刑事被害人权益,一直是社会所关注的焦点。本文就我国目前的现状提出问题,并对建立刑事被害人补偿的现实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制度的内容构件提出设想,希望能够对我国在此制度的构建和立法......
浅析美国侵权法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发布时间:2013-12-19
浅析美国侵权法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浅析美国侵权法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浅析美国侵权法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精神损害赔偿是由于精神权益受到侵害而引起的法律后果,是对加害人的一种民事制裁措施。精神权益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