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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税条款初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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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税条款初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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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租税国家下,宪法税条款的规定有利于税目的的实现和正当性的维持,有利于税权的合理配置,有利于推动国家的宪政进程。通过对诸国宪法的考查,可以得出人类宪政和税制文明的共同经验之一就是在宪法中明确规定关于税的条款,具体包括:税立法的民主性条款、禁止性税条款、税收公平原则、税收法定主义、征税目的和税权划分的条款等。

针对我国宪法税条款的缺失,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对其加以完善:明确税的立法权属于人民的代议机关——人大、设立禁止性的税条款、明确税权划分条款、增加肯认税收司法权和明确纳税人权利的条款。 【论文关键词】宪法税条款;租税国家;缺失;税权 【正文】

一、宪法税条款的意义 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多为租税国家,也即财政国家(所谓“租税国家”,也即“财政国家”,是指国家主要通过向公民课税获得财政收入,并以此财政收入进行公共投资,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 ,随着近20年的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和逐步深化,我国事实上亦是如此(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收入的规范化,税收已经成为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我国也事实上成为“租税国家”。

如2009年,我国财政收入总计31649.29亿元,其中全国税收收入为30865.83亿元,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达97.5%,税收收入已经成为我国政府财政收入的绝对来源。(2009年财政收入总额数据来源于新华网,全国税收收入数据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且其中税收收入中不含关税和农业税。

数据经过计算整理。)) 。

财政国家成为现代国家宪法上国体的概括,并且“从国家收入面观察体现为‘税收国家’,从国家支出面观察体现为‘给付国家’。”(P42)租税的征收和使用在国体上归于统一。

甚至在现代“租税国家,宪法政治的内容归根结底表现为如何征收租税和使用租税。人民的生活、人权与和平基本上都有征收和用税的方法决定,这一点也不夸张。

”(P1) 租税的征收和使用都具体体现为一种行政权力,无论是征税权还是用税权都摆脱不了权力会被滥用的危险。并且相对于国家的这种权力,纳税人的权利往往处于弱势。

政府的征税权是对公民财产权的侵入,征税权的不当行使和用税权的偏颇都将损害纳税人的权利,具体表现为:征税权的滥用会造成对公民财产的侵害,进而影响纳税人的生活、家庭、投资等等;用税权的偏颇将会造成公民对福利的非公平分享,进而影响税的目的的实现。这两者最终都会造成对纳税人基本权利的侵害。

因此,为根本上保障纳税人的权利,实现税的目的,必须寻求根本的阻却权力滥用的制度对策,以达到纳税人权利对国家征税、用税权的驯服和规范。通过对历史及现实世界的考查可知,这一最为根本的阻却手段就是宪法。

因为在财政国家,“财政是国家运行的物质基础和前提,财政依赖于税收,税收为国家公权力介入私人财产权的行为,因此税收行为天生就比其它公权力行为更受宪政价值和宪法权利保障理念的束缚。”(P74)而“宪法诸条款都对租税的征收和使用方法有实定法意义上的法规范性约束力。

”(P

7

4) 法国《人权宣言》旗帜鲜明的声称:“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推论之,凡公民财产权无保障和政府税权力(笔者在本文中所表述的“税权力”是为税的征收权力和税的支出权力的统一。) 约束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政。

并且租税国家体制应该为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宪法的前提和宪政的根基,而宪政的前提就是要有一部完善的保护公民权利和制约政府权力的宪法,宪法中的税条款就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其一,完善的宪法税条款有助于实现税的目的和维持税的正当性。(税的本质正当性在于对公民权利的保障,具体包括税的立法、征收和使用的正当性。

参见李树侠:“浅析税的正当性”,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法论》2009年第一期,第21-24页。) “‘政府需要税才能运转’,‘征税权是政府最为主要的权力’这已经成为人类的常识。

”(P20

5)但征税本身不是目的,通过税的征收聚集财力,进而提供市场所不能提供的公共物品和服务才是税的目的。然而在现代国家,“政府往往迫于社会利益集团而……使支出膨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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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抑或政府的税支出偏离民众的需求,或在民众间存在严重的不公。因此,通过宪法上税条款对税的征收和使用的良性规定,将有助于规范国家的征税行为,防止征税权的滥用;有助于实现税的国家财政收入、经济政策调整和引导、财富公平分配的目的。

通过对税的征收和支出的统一的宪法层次的规范,根本上实现对公民(纳税人)权利的保护和促进,税的正当性也即可维持。 > 其二,通过宪法税条款可以合理配置税权。

税权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取得财政收入,在税收立法、税款征收、税务管理等方面的权力或权利,是取得财产所有权之权。(P

4

2)在我国是国家所享有的课征和使用税的权力。税权配置的关键在于根据事权的不同划分而在纵向上合理配置,也即税权本质上应该是政府所拥有的与其事权相匹配的税收立法权、税收调整权和执行权等各项权利。

宪法上对于此项税权在中央和地方政府间和合理配置将有助于地方财权和事权的统一,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进而可以从国家与地方的不同层面满足(公民)纳税人公共需求。 其三,宪法税条款的完善规定将有助于加速中国的宪政进程。

“宪政的较深一层的含蕴是指政府机构的运作和行政行为,是以宪法所界定的权力为界限的。权力是有限的,被民意所限制。

”(P

3)民意限制的最重要途径就是对政府财政权的控制,也即对税的征收和支出的限制,因为任何权力的实施都依赖于一定的物质基础(财力),政府的行政权力尤是如此。通过宪法对国家征税权和用税权的规范,实现纳税人的权利对政府权力的限制和规范,可以加速中国宪政的进程。

然而尽管宪法税条款意义重大,但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亦不能不加区别,事无巨细的规范税的任何一方面,而是要择其最重要且切实关乎纳税人基本权利、且有利于税的目的实现的方面加以明确规定。

二、世界各国宪法税条款相关规定的共性分析(除中国外,文中有关国家宪法税条款的列举均引自姜士林.世界宪法全书[C].山东:青岛出版社.1997。) 究竟宪法应该如何规定税条款即成为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议题,考查世界各国的宪法税条款,寻求经验借鉴,将不失为一条可行之道。

由于各国的历史和国情的不同,各国宪法税条款也呈现出差异,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对其进行比较分析,探究其共性,发掘其中所蕴含的人类普遍的税制文明和宪政价值。

(一) 税立法上的民主。 1215年英国《大宪章》首次确立了“课税必须经被课税者同意的原则”,1297年的《有关承诺赋课金的法案》明确规定禁止无承诺课税原则,并最终在宪法上确立了“无代表(无承诺)不课税的原则”。

其后,该原则作为税制文明的经验为世界众多国家所遵循仿效。比如,美国宪法第一条第七款规定:“所有的征税议案首先在众议院提出……”;韩国宪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税收的种类和税率,由法律规定。

”第四十条规定:“立法权属于国会”;阿根廷宪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税收和征兵的立法权专属众议院。”法国1789年《人权宣言》第十四条规定:“所有公民都有权亲自或由其代表来确定赋税的必要性,自由地加以认可,注意其用途,决定税额、税率、客体、征收方式和时期。

” “无代表,不纳税”核心之意在于有关税的立法必须有民众的广泛参与,由民众自己决定,而不能由权力享有者(政府)恣意立法。具体包括税的征收和支出方面立法的民主性。

税的征收立法(如税种的开征、税率的高低、税收优惠措施等等)必须由民众自己决定,具体就是通过代议制度实现;税的支出的立法同样如此,通过民众意志的贯彻,以使得税的支出符合人民所需,真正达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二)税收法定主义的明确。 税收法定主义是税法至为重要的原则,“它是民主和法治原则等现代宪法原则在税法上的体现,对保障人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都举足轻重。”(3

30)诸国宪法条款的重要一条就是有关税收法定主义的规定。在英国,从1215年《大宪章》到1629年《权利请愿书》,再到1688年的《权利法案》,规定国王未经国会同意而恣意征税是非法的,只有国会通过的法律才能向人民征税,从而正式确立了近代意义上的税收法定主义。

现今各国宪法上亦无不对税收法定主义加以规定。美国宪法第一条规定征税的法律必须由众议院提出,就是说,只有众议院提出并通过了法律后,政府才能向人民征税。

如第一条第八款所规定的“国会有权规定和征收税金、关税、输入税和货物税……”;法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法律规定有关下列事项的准则——各种性质的赋税的征收基础、税率和征收方式……”;日本宪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新可租税或变更现行租税,必须有法律规定或法律规定的条件为依据”;新加坡宪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除经法律或经过法律批准者外,不得由新加坡或为新加坡之用,征收任何国家税或地方税”;韩国、印度宪法也都有相关规定。

(三)税权划分明确。 根据政府间事权的不同及其各种税制的特点在宪法上明确划分事权也是多国宪法税条款的一大主要内容。

国家税权是一种宪法性的权力,关乎到国家的统一和与地方政府的自治问题,税权的合理配置有利于各级政府职能的履行,关系到民众的自治权利的实现,因此,许多国家都是在宪法上规定了税权的分配问题。如德国宪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

一、联邦拥有对关税事项和国库专营事业的专有立法权。……在地方货物税与联邦立法所征税收不相同的情况和范围内,各州有地方货物税的立法权。

……”,并在第一百零六条中规定了联邦和州之间关于税收的分摊;西班牙宪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地方财政应拥有行使法律赋予各级行政管理机构的职能所必须的充足的手段,主要靠地方税赋和从国家、自治区税收中分成”;巴西宪法在第二十一条和二十三条中分别规定了联邦、州和联邦区的征税权。

(四)禁止性税条款的规定。 “租税之征收,其本身即隐含扼杀个人自由之危险,20世纪末各国租税负担急遽上升。

”并且,“宪法所保障之一切经济自由,如将租税效果纳入计算后,则均不免逊色,盖公权力借由课税行为而无孔不入,成为法治国家不设防之侧翼。”所以现代国家必须确实加以警觉,“如不实加以防阻,则宪法所保障之自由与权利,亦将失其意义”,(P

5)税的权利保护和促进的目的亦无法实现。因此,多国宪法都制定了禁止性的税收条款。

美国宪法第一条第十款规定:“任何一州,未经国会同意,不得对进口或出口货物征收任何输入税或关税,担为执行本州检查法所绝对必需者除外”。印度宪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限制征收货物税。

其中第一款规定各邦法律不得课征或授权课征下述情形的货物销售税:

(一)在各邦辖地外进行的贸易;

(二)进出口印度过程中进行的贸易。”巴西宪法在第五章中专章规定了“税收制度”,其中第十九条规定:“禁止联邦、州、联邦区和市:在本宪法规定的情况外,设立或增加未经法律规定的税收项目;通过州际税收或市际税收的途径,规定人员或商品运输的限额……”。

意大利宪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各区不得在区与区之间征收输入税、数出税或过境税……”。

(五)税收公平原则的强调。 税收公平原则是近代平等性的政治和宪法原则的必然要求。

盖因于在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国家和纳税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所有的纳税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同样是平等的,因此,税收负担应该在国民之间公平分配,税收支出也应当一视同仁,公平对待。英国美国等国的宪法上都以宪法条款明确规定。

美国宪法第一条第八款规定:“……但一切关税、输入税和货物税应全国统一。”,第九款规定:“对于从任何一州输出的货物,不得征收税金或关税。

任何商业或税收条例,都不得给予一州港口优惠于他州港口的待遇;开往或开出一州的船舶,不得被强迫在他州入港、出港或交纳关税。”;法国1789年《人权宣言》第十三条规定:“……赋税应在全体公民之间按其能力作平等的分摊。

(六)征税目的的明确。 征税本身不是目的,只是实现目的的手段。

征税的最终目的在于公民(纳税人)权利的保护,在于保障纳税人的人权、维护国家的利益。各国宪法也多对征税的目的以宪法条款的行使给予了规定,如法国《人权宣言》第十三条规定:“为了武装力量的维持和行政管理的支出,公共赋税就成为必不可少的;……”;美国宪法第一条第八款规定:“国会有权:规定和征收税金、进口税、输入税和货物税,以偿付国债、提供合众国共同防务和公共福利。

” 总之,“宪法确定税收制度和税收原则,已成为世界各国立宪过程中自觉遵循的一条原则”。(P

20)

三、我国宪法税条款的缺失 我国宪法中直接涉及税的条款仅有第五十六条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该条有两层意思,其一是公民有纳税的义务;其二是公民的这种纳税应该依照法律,即政府必须依照法律征税,公民有且依照法律才负纳税义务。

不难看出,该条款的重心在于强调公民的纳税义务,这种以国家本位为基础的纳税义务的片面强调,将国家和纳税人置于一种不平等甚至对立的境地之中。考查中国的现实,建立在国家本位而不是纳税人权利本位下的征税行为往往逾越法律的限制,不正当的侵害到公民的基本权利。

并且,“从税收立宪的起源及其本质来讲,税收立宪重在规范国家征税权、保护人民的基本财产权和自由权,而我国宪法的这一条规定显然是从维护国家权利、保证人民履行义务的角度出发的,很难说我国已经进行了税收立宪。”[12](P

7

6) 仅此一条规定,“既没有关于国家税收制度的一般性规定,也没有关于国家征税权的专门性规定。宪法没有对税收立法权限、立法程序、立法原则以及纳税人权利与义务的明确规定。

换句话说,税收制度没有作为国家经济制度的重要内容。”[13](P

20) 具体而言,我国宪法存在如下几个方面的重大缺失:

(一) 税立法中民主性的匮乏 税是纳税人为避免自然状态下的无序和混乱,更好的保障自己的生命、自由和财产等一系列权利而“自愿”和国家缔结的契约。通过契约的规定让渡自己的部分财产权,以交换国家的积极行动——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

国家和纳税人形成一种公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纳税人和国家在税收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是平等的,平等的地位和契约的性质要求国家的征税和用税必须建立在和纳税人的同意之上。

在我国,就是有关税的征收和使用的立法都必须由人民的代议机关(国家的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否则,未经人民的同意抑或违反人民的意志,人民就无服从纳税的义务。

而我国宪法上并无税的立法权专属于人大的条款,只是在宪法性法律《立法法》的第八条第一款第八项做出了规定,即有关税收基本制度的事项只能制定法律。但在实践中,我国现行的21 部税收实体法律规范中,全国人大只制定了《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管法》三部税法,而其他更多的税收法律都是通过授权立法的形式由国务院制定的。

财政部和国税总局亦是频繁发布税收行政规章。行政机关自身的属性决定了其制定税收法规有其必然的缺陷,大多体现行政机关的征收利益,难以把对公民(纳税人)的合法利益保护考虑在内;另外行政机关在制定税收行政法规时,立法程序简单,这样行政机关往往根据自身的利益经常进行修改或自行立法,民众往往只是被动的接受者,而不能参与到税的立法当中,这样就使得税收法律关系处于不稳定状态,使纳税人的权益得不到合法保护,同时行政机关的征税和用税行为也缺乏有效监督。

这些实践中的种种问题,是根本法上对于税的立法中纳税人充分参与的民主性认识不足的映射。

(二) 税收禁止性条款的缺位 税收是“国家或其他公法团体为财政收入或其他附带目的,对满足法定构成要件的人强制课予的无对价金钱给付义务。”[14](P

10)为对公民财产权的侵入,我国2009年宪法修正案加入了对私有财产权承认的条款,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以及公权力对私人财产权侵害的补偿性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 这就使得具有强制性、无偿性的税收与财产权的保护必须从宪法上予以平衡,税的征收要受到财产权保护的限制,要求税的征收必须符合其正当性。这种正当性基于两个方面的保证:其一是税的立法要求有纳税人的参与决定;其二,为防止多数人意志的不当扩张而造成对少数人正当意志的掩盖,要求法律上对税收正义原则的肯认。

而这第二点就需要宪法上禁止性税条款的规定,因为“现代宪法是以人民主权为逻辑起点的,……与宪法的人权性相对应,宪法区别于其他法律的关键在于:为保障所有人的基本人权,宪法必须从宏观上平衡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15](P

5

2)在税的问题上,宪法通过税条款的设定从宏观上平衡国家税权和纳税人权利,以其中的禁止性税条款的规定约束国家强势性的税权力的行使,有利于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实现税的目的。但由于我国现行宪法上禁止性税条款的缺位,政府征税权的滥用和税的偏颇性的支出就得不到根本的约束和规范。

(三)中央与地方税权划分的缺失 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无不以财力为后盾,而财力的取得主要依靠税收,因此,应该根据事权相应的在各级政府间分配税权。我国宪法关于税的条款只有第五十六条纳税义务的规定,并没有宪法条款明确规定税权的分配,造成中央税权和地方税权的划分不明确。

实践中税权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如何划分,并没有一个明确统一的规则规定,它不是由宪法以明确的条款形式规定,也不是通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按照法定程序通过立法解决,而是由国务院或其授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加以规定。行政机关掌握税权划分所造成的一个重大缺陷就是中央无限将税权集中于自身,而地方政府税权却相当羸弱。

地方政府(一般只限于省级政府)的税收收入限于涉税面广、征收难度大、受益较小而征收成本较大的一些税种的征收上,如筵席税、屠宰税。这种在宪法上就存有缺失的税权划分状态直接导致了地方政府财力的不足,无法有效的履行其繁重的职责,直接造成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共物品及服务提供的差异,进而产生公民(纳税人)对改革成果的分享上的不公平。

(四) 税收司法权条款空白 “由于税法轮廓额模糊化,税法立法者支出意愿的加强,议会之外制定法律等,都使得税法难免侵犯人民的财产权。”[16](P1

1

6)并且“正是在税这个领域,政府政策专断的趋势,要比在其它领域更加明显”[17](P

7

2)征税及用税权力的滥用,侵犯公民的财产权的现象愈加普遍,针对政府征税行为的不满愈加激烈。因此必须赋予公民寻求税收司法救助的权利。

在允许税务诉讼的台湾,税务诉讼是作为行政诉讼进行的,近几年,台湾地区的税务诉讼占行政诉讼的60%以上。[18](P

1)我国大陆没有税务诉讼,只是法院不被授予税收司法权的结果,并不能推导出行政机关的税行为都是合宪合法的。相反,实践中,侵犯纳税人财产权的行为不在少数。

我国大陆税收司法权的缺漏是纳税人权利难于保障的重要原因之一,而我国又是成文法国家,税收司法权的缺失就是根源于宪法上税收司法权条款的空白。 正是由于宪法在以上几个方面的税条款的缺失,使得我国宪法难以对政府税权力进行有效的制约和规范,纳税人权利的保护和促进也屡遭困境。

四、我国宪法税条款的完善 现代文明国家无不以“宪政”为自己的追求,而宪政的核心要义即是对政府权力的制约和公民权利的保护。宪政的实现必须以宪法为前提,我国现今的宪政之路走的如此艰辛与缓慢的重要原因就是“宪法和宪政存在着悖离”,而悖离的原因又是由于中国“宪法文本的缺失”。

[19](P

5

7)在2009年新宪法修正案将财产权保护纳入宪法后,现今最为重要的宪法文本缺失之一就是如上所述的税条款的缺失。宪法税条款的缺失已经影响到我国税收法律体系的完善、宪政中国的实现进程和纳税人权利的保护。

“宪法是对历史各阶段之生活经验进行了批判性的总结,对于解决未来时代政治上与社会上的难题具有开具处方的意义。”[20](P

2)随着中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现状,公民的权利意识亦随之不断觉醒,作为写着人民权利的纸的宪法理应通过自身的完善以回应新时代的挑战。参考世界各国宪法规定,借鉴世界宪政文明的普遍经验,笔者认为我国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宪法进行完善:

(一)明确纳税人权利 “权利是宪法的基本元素,宪法是在最广泛意义上关于权利的一项契约。”[21](P

4

4)纳税人在税的征收和支出方面的权利关乎到纳税人自身的财产权保护,理应成为宪法条款的重要内容。日本税法学者北野宏久睿智的站在宪法的高度重新审视税法,认为从国民主权原理和人权保障原则出发,税法并非征税之法,而是保障纳税人基本权的权利之法。

作为承担国家财政作用的一方当事人——纳税者,既“不应该被仅仅当作征收租税的客体”来对待,也不应该“被当作承担租税义务的被动的租税负担者来操纵”,“所有的纳税者都享有不可侵犯的固有权利”,对影响其生活及人权的租税的征收和使用理应有一系列宪法及税法上的基本权利。[22](P78-

7

9)以纳税人权利为本位的宪法应当确立纳税人民主参与决定税立法的权利、根据自身给付能力公平负担赋税的权利、接受“适当程序”的权利、对违法课税处分等有寻求司法救济的权利等等。

(二)确立税收法定主义 在宪法中明确税的立法权属于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重要的税收法律只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通过宪法税条款对税立法权力的法律保留,由纳税人的民意代表机关全国人大及地方各级人大制定税法律,以此才能根本上保证税反映人民的意志,达到权利保护和促进的目的。重要的全国性的税法由全国人大制定,如所得税法、增值税法、关税法等等,省级人大掌握地方性税立法权,如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等。

国务院及其财政部门、税务总局制定税收条例和实施细则等必须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三)设立禁止性的税条款 针对我国现实中征税的权力多为中央行政机关及其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掌握的情况,必须在宪法上明确禁止行政机关征税和用税的条款,以此防止行政权力的扩张和滥用。禁止性税条款的深层之意就是关于重要的税的立法权为人民所掌有,人民通过自己的代议机关人大行使自己的权利,反映自己的意志,进而保障自己的权利。

如禁止未经人大同意的税的支出或不正当支出;禁止国家将基本税的立法权让渡给政府,在宪法中明确税收的立法权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统一行使。

(四)增加税权划分的条款 以宪法条款规定哪些税权属于中央,又哪些税权属于地方,并且这种税权的划分以各级政府的事权及税种特点为根据。具体就是在宪法上以明确的条款规定中央立法机关掌握全国性的和跨地区性的重要税种的立法权,如对所得税、增值税、关税等的立法权。

但同时明确赋予地方立法机关适当的税收立法权,包括一定的税种开征权、税率调整权和税收减免权等,并且可以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决定是否开征,也由地方自己解释、在一定的幅度内自定税率,自定减免税范围和违章处理办法。地方政府还可结合当地经济资源优势,对具有地方性特点的税源开征新的税种,并制定具体征税办法。

[23](P

8

2)

(五)承认税收司法权 “无救济即无权利”,“有权利而无救济即非权利”,强调的是权利保护的实效性,没有法院的救济,没有程序上的保障,纳税人的宪法权利就不能获得切实保障。宪法上税条款的完善,可以确立公民(纳税人)应有的基本权利,但“宪法最重要,也是最易被违背”(盛洪教授认为宪法最重要,也最容易被违背的原因是:第一,宪法规则比较抽象,不够直观;第二,宪法往往缺少针对违宪的可操作程序;第三,最为重要的一点,恰恰是宪法规则应该约束的主体,即政府各个部门,由于掌握着合法暴力并处于垄断地位,社会更难对其进行宪法约束。

参见盛洪.宪政经济学与宪政改革——《宪政经济学》中文版序[Z].杰佛瑞•布伦南,詹姆斯M.布坎南.宪政经济学[M].冯克利,秋风,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第四页。),[24] (P

4) 往往难以具体贯彻执行,这就要求由传统的仅由立法控制模式转向立法控制和司法审查的相互结合模式,也就是在宪法中应当将税的合宪性审查与控制相结合,即承认税收司法权。正如葛克昌先生所言,“……税法……不能仅以立法者经过权衡,不违反比例原则为已足。

仍须进一步审查是否违反实质平等原则及租税中立原则,此时已超出立法裁量权范围,而为司法审查之对象,为大法官之重大任务” 。[25](P2

8

7)探寻我国税收司法权的实现方式,可以直接赋予法院的司法审查权或通过设立税务法院的方式,以审查国家的税方面的立法和行政机关的税收执法,赋予纳税人诉讼主体资格等,为纳税人提供确实可行的并且是最后的权利救济方式。在宪法税条款完善之后,税收司法将更加重要,将成为税收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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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以阐述我国《海商法》承运人定义条款的含义及分析该定义对货方的不利状况为基础,参考国际公约立法及相关航运国家的实践,并根据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的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公约草案,提出在平衡船货双方利益基础上完善该承运人定义......
论税收的宪政精神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05
宪政是现代法治国家的一个基本政治制度范畴,而税收则是政府依照宪法和法律预先设定的规范筹集财政收入的特定分配关系,是社会公众依照宪法的精神享受国家(政府)提供的公品和公共服务所必须支出的价格费用,是涉及国家根本关系的宪法性......
论格式条款的效力认定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在总则部分第一次详细规定了我国的格式合同法律制度,从而使实践中已经大量存在的格式条款。有了规范化的法律依据。格式合同法律制度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格式条款的效力认定问题。 一、格......
论宪政起点处的权利保障-兼论宪法第三十四条(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14
论文关键词:宪政;选举权;被选举权;平等权;竞选 论文摘要: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实现是宪政发展的起点,宪法规定的平等选举权有赖于具体法律规范的落实,有赖于千百万权利享有者--公民们的责任担当,更有赖于执政者勇于面对现实进行......
美国贸易法“301条款“的法律审视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8-06
------以 对 论文摘要:美国“301条款”法律制度是美国贸易代表利用贸易政策推行其价值观念的一种手段,其威力不在于条款本身,而在于它所带來的报复性后果和制裁的可能。其核心是以美国市场为武器,强迫其他国家接受美国的国际贸易准则......
论国际投资条约中的“保护伞条款”
发布时间:2015-08-06
摘 要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发展中国家为了快速在经济上崛起,常常通过吸引外资的形式谋求国际性的合作,将外国的先进技术与大量闲置资金引进到本国,一方面解决国内技术落后,另一方面也解决了资金不足的问题。发展中国家盲目制定优......
合同违约金条款的适用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06
[文章摘要]:违约金条款是合同的重要条款,是担保合同全面履行、补偿守约方的损失、惩罚违约方违约行为的重要措施。因为违约金是合同条款,应当充分尊重合同当事人的意志、体现私权自治的法治原则;同时因为违约金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浅论我国保险法自杀条款中自杀涵义
发布时间:2023-05-31
自杀条款是保险法中的法定免责条款,是人寿保险尤其是死亡保险中的特有条款。所谓死亡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死亡为保险事故的保险类型。一般来讲,保险事故的发生必须具有偶然性,非本意性。那么基于此自杀这种出于行为人本意的自我毁灭......
国际条约中的冲突条款评析(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7-10
冲突条款(conflicting clause)是条约中为了确定本条约与本条约当事国订立的其他条约之间关系的条款。国际法委员会认为,冲突条款是“本条约中为了处理与其他条约规定或者其他同一事项条约之间关系的条款”。① 由于国际社会中立法与司法......
谈谈首要条款
发布时间:2022-08-05
首要条款如下文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国际贸易得到了进一步发展。而海上运输作为国际贸易的载体愈发显得格外重要,海事司法公正而高效地解决海上运输争议,对于海上运输及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对于我国从海运大国到海运强国的转......
侵权责任法大小搭配条款
发布时间:2023-01-14
侵权责任法大小搭配条款 侵权责任法大小搭配条款 侵权责任法大小搭配条款 文章 来源 于 教 育 网 「内容提要」 在成文法国家,规定侵权法一般都要设置一个侵权责任一般条款,形式有两种,重视德法式的小的侵权责任一般条款......
宪法实施的条件及其保障
发布时间:2022-11-22
2014年10月23日,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历史任务。 自1908年《钦定宪法大纲》的......
论税收的宪政精神(7)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4.宪法应清晰地界定国家税收的基本制度和基本政策,应起到约束政府税收行为的作用,确保公民在交纳税收以后的剩余部分能够维持其正常的生产和生活且这种生产和生活能够持续地保持扩大和上升的趋势。 5.法律的至上性原则,即一切税收法......
论纳税人宪法义务的整体性(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5-26
【论文关键词】纳税人 宪法义务 整体履行 论文论文摘要:纳税人的宪法义务是纳税人享受纳税权利后应该支付的代价,作为组成国家的基本个体,纳税人的身份是重要的,但对履行纳税义务是整体的,不能分割或者选择履行。宪法上没有规定其......
论税收的宪政精神(3)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17世纪以后,英国税收的宪政精神进一步成熟。1629年6月召开的新议会废除了国王可以终身征收关税的特权,规定今后每年就国王征收关税问题表决一次。查理一世恼羞成怒,下令解散议会,但由于与西班牙作战急需军费,遂又于1626年初再次召开......
论税收的宪政精神(11)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中外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判断一个良性税制的标准,首先不是看它是否有效率,而是看它能否做到不侵害以至维护纳税人的财产权,但也只有宪政制度才能产生这样的良性税制。在宪政政体下,税率是可以谈判的,纳税人可以通过在立法与司法环节......
论税收的宪政精神(4)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远在独立战争前,赋税问题就成为北美爱国者与宗主国之间整个斗争的中心点,独立战争更是直接起因于宗主国的课税和干预。1765年3月,英国因通过《糖税法》、《印花税法》和《茶叶税法》激怒了北美殖民地人民,人们高呼“要自由,不要印花......
论税收的宪政精神(10)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人类社会为划定政府征税权和公民的财产权的“楚河汉界”曾经历了一个漫长和痛苦的过程。在1215年英国约翰王宣誓同意的《大宪章》63个条款中,至少有一半内容涉及对私有财产的保障,规定:“若不经同等人的合法裁决和本国法律之审判,不得......
从《公司法》第60条第3款说起
发布时间:2023-03-14
从《公司法》第60条第3款说起 从《公司法》第60条第3款说起 从《公司法》第60条第3款说起 一、引言 本是已经过去的话题,但还是想议论议论。 二、最高法院的判例引发了进一步的争论 《中国民......
浅析格式条款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时间:2023-06-10
在现代社会,格式合同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无论是水电、信息、运输等各方面都普遍使用着格式合同。格式合同如此常见,必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其快捷方便,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不少的便利,但同时其也影响到了弱势一方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财税法规论文:浅析我国贷款损失税收法律制度的完善
发布时间:2023-02-20
【摘要】查字典论文网为您整理了财税法规论文:浅析我国贷款损失税收法律制度的完善,欢迎阅览!一、我国贷款损失税收法律制度的现状为了适应国内和国际经济金融形势的发展变化,我国的贷款损失税收制度一直以来也在不断的进行调整,目前......
合同法定解除条件比较研究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9-26
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以前,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消灭的行为。一般说来,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但在履行过程中,有时会产生某些特定情况......
论税收的宪政精神(2)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大宪章》最为经典的条款是:除国家法律规定的赋税外,“王国内不可征收任何兵役免除税或捐助,除非得到本王国一致的同意”:“为了对某一捐助或兵役免除税的额度进行讨论并取得全国的同意,国王应发起召集大主教、主教、寺院长老、伯爵......
刑诉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之不妥_宪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9-26
论文摘要: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关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之规定的争异不少。我们应当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与现实的矛盾看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
格式化免责条款的理论探析与法律适用
发布时间:2022-07-21
格式化免责条款的理论探析与法律适用 格式化免责条款的理论探析与法律适用 格式化免责条款的理论探析与法律适用 一、格式化免责条款的概念及特征 格式化免责条款是当事人预先拟定旨在限制或免......
合同法定解除条件比较研究(2)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05
一般而言,预期违约制度是英美法系国家特有的合同法制度,而不安抗辩权制度是大陆法系国家合同法的一项特有制度。我国《合同法》充分借鉴了这两大制度以及CISG行之有效的经验,对预期违约制度和不安抗辩权制度采取兼容并包的态度。 也有......
论我国格式条款的规制
发布时间:2017-04-13
摘 要 格式条款有别于普通条款,它有一套自己的规则。格式条款在现在的市场环境下得到广泛的应用,但与此同时格式条款也存在一些十分不利的影响。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就是对格式条款进行规制。我国对格式条款规制的主要方式有立法规制......
遗产税立法若干问题探讨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遗产税是以财产所有人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为课税对象课征的一种税,属于财产税的一种。作为“富人税”,该税种的推行,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上一代人的财富差距在下一代人身上延续,有利于社会公平目标的实现,因此,遗产税是一个国际性税种,世界......
浅论纳税人宪法义务的整体性(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摘要:纳税人的宪法义务是纳税人享受纳税权利后应该支付的代价,作为组成国家的基本个体,纳税人的身份是重要的,但对履行纳税义务是整体的,不能分割或者选择履行。宪法上没有规定其他纳税主体的纳税义务,可以认为是宪法规范的缺失......
宪法论文宪法权威论略
发布时间:2023-02-16
宪法论文:宪法权威论略 查字典范文网小编和大家分享了宪法论文:宪法权威论略,欢迎大家前来了解、查询。 一、宪法权威即宪法至上 宪法的权威性是指一国宪法在法律上和实践中都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1],或者说,宪法权威是就国家和社......
中国的宪法与宪政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30
㈠近代中国的主要宪法一览 从晚清至今,中国已经有过好多部宪法了,但是中国政治至今仍未上轨道。从宪法角度看,基本原因是什么呢?为便于讨论,我们先列出如下近代中国的主要宪法及其制宪修宪的时间,然后再考察问题之所在。 194......
浅论利益集团与宪法变革-中国宪法经济解释初步(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03
【论文关键词】利益集团;宪法变革;经济解释 论文论文摘要:美国宪法学者查尔斯·A.比尔德先生从利益集团与美国宪法的制定之间的互动关系提出了宪法经济解释的观点。建国以来,我国经济体制及各所有制形式在宪法中的身份发生了巨大的......
浅谈我国税收的宪法秩序
发布时间:2022-08-26
在现如今日渐繁荣的社会中,税收法律关系是联系社会公众和国家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两者之间的稳定关系就是靠征税活动来稳固的。而且,在国外发达国家的宪法中都己经把税收的相关条文写进去了。但是,在我国历史发展中,虽然很早就出现了......
论宪法权力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24
内容提要:在人类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公共权力的出现具有其必然性。一方面,公共权力有利于保障个人权利的实现和促进人类的文明与进步;另一方面,公共权力 也具有其内在局限和异化特质。在人类的政治实践活动中,将公共权力转化为宪......
宪法应明确国际条约在我国的地位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中国加入WTO以后,不仅各专门法需要修改和完善,而且宪法也需要进行修改和完善,这里我仅就一个问题加以说明,即宪法应明确规定国际条约、国际习惯在我国的地位。其理由如下:一、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主题,维护国际秩序,尊重并遵守......
中国的宪法与宪政 (4)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1
第三,我们举一旁证恐怕更容易从侧面豁显中华民国宪法的正当性。如所周知,1950-60年代由雷震先生主编的《自由中国》杂志标举自由主义宪政主义的旗帜,同当年台湾的实施戒严的中华民国政府的威权统治进行过可歌可泣的抗争。但即使反对政......
论宪法权力(7)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消除公共权力与个人权利之间的对立在于在民主的基础上将个人权利和公共权力纳入一个统一的宪法框架之中,使公共权力从新回到权利的本源中去寻找自身的正当性,而将个人权利和公共权力置于一个更上位的权利体系之中。“天赋权利就是人在生......
论宪法权力(8)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21
11 [德]马克斯·韦伯:《论经济与社会中的法律》,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9月第1版,第356页。12 [美]肯尼思·W·汤普森编:《宪法的政治理论》,三联书店,1997年8月第1版,第5页。13 [美]迈克尔·罗斯金等:《政治科学》,华夏出......
论制宪权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9-20
一、制宪权序说制宪权作为一个历史范畴,它是随着近代西方立宪国家的建立而产生的一种法律现象,这种法律现象描述了一种适应社会正常发展所需要的基本宪政秩序。制宪权的确立彻底摧毁了神权、君权产生国家的神话,重塑了国家权力与公民权......
论宪法权力(3)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08
公共权力的合目的性要求管理的逻辑服从民主的逻辑,治权服从人权的要求。然而,由于个人权利的边界是由公共权力来界定的,而不是由权利自身界定的,这就使得用由公共权力界定的个人权利来监督公共权力缺乏应有的有效性。以人权来监督公共......
宪法定义新论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6-17
“宪法”一词,在《辞源》中指“国法,根本大法”。 近现代西方学者也认为宪法是国家根本法。但他们却从不同角度对“宪法”进行了概括。德国学者耶林内克从宪法内容角度出发,提出“宪法是最高国家机关及其履行职能的程序,规定最高国家......
税收立法民主化的特殊条件
发布时间:2023-02-28
税收立法民主化的特殊条件 税收立法民主化的特殊条件 税收立法民主化的特殊条件 摘 要: 税收立法民主化是近年来税收法律学界讨论较多的话题之一,围绕此一论题学者们就如何实现税收立法民主......
从《欧洲宪法条约》看欧盟法的演变及其影响(1)论文
发布时间:2022-08-27
摘 要:通过对国际法和国内法理论分析,以及对于《欧洲宪法条约》的具体分析,包括对其形式结构和具体内容的分析,认为欧盟法从国际公法最终会演化为国内法。欧盟法的演变最终会把欧盟带入联邦制国家的未来。“欧洲宪法”虽然现在还没有......
对FOB条件下“仓至仓”条款的分析
发布时间:2023-06-24
【摘 要】“仓至仓”条款是目前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所采用的责任起讫条款, 而这一条款在实务操作中也会遇到诸多的问题,其中问题之一就是与保险利益原则的冲突而导致其“仓至仓”条款实际上变成“船至仓”或“仓至......
租约仲裁条款并入提单(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02
长期以来,仲裁作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重要权利与途径,在海事司法审查中未得到应有的重视。法院在司法审查中过程中倾向于否定当事人仲裁的意愿,这在实践中是十分有害的。这是因为,法院管辖权的依据和理由不充分不合理甚至不合法,会给当......
加拿大宪法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第一章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 鉴于加拿大是根据承认上帝至尊和法治的各项原则建立的(为此规定): 权利与自由的保障 第一条在加拿大的权利与自由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保障在宪章上开列的权利与自由,只服从在自由民主社会中能够确凿证......
宪法价值与宪法价值冲突_宪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20
什么是宪法价值与宪法价值冲突,这是本文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因为只有对二者进行合理的界定,才能以此为基础去合理地探究宪法价值冲突本身及其相应的解决机制。 一、宪法价值“价值”原为经济学上的语汇,例如“交换价值”、“使用价值......
延展性许可费条款的反垄断法分析
发布时间:2015-08-06
摘要:延展性许可费条款是存在于研究工具专利许可协议中的一种许可费计费模式。延展性许可费条款被合理适用时能够对市场竞争产生一定的积极效应,若延展性许可费条款被滥用并对市场竞争造成实质性损害,则可能产生抑制竞争的负面效果......
税收法定原则比较研究——税收立宪的角度
发布时间:2023-03-27
税收法定原则比较研究——税收立宪的角度 税收法定原则比较研究——税收立宪的角度 税收法定原则比较研究——税收立宪的角度 「关键词」税收宪法;税收法定原则;税收立宪「正文」 ......
简论旅游格式合同的霸王条款
发布时间:2023-03-16
查字典范文网简历频道为您提供简论旅游格式合同的霸王条款,欢迎大家光临! 一、旅游格式中的霸王条款的内含及存在范围 旅游格式合同中的所谓霸王条款,法定称谓即不平等格式条款,主要是指使用格式合同的旅游行业或一些旅游经营者利用......
关于征收房产税的宪法思考
发布时间:2023-07-07
近年,在经济全球化、市场一体化的国际大环境下,房地产业的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无论在规模上还是在增长速度上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一项重要支柱产业。但是,随着房地产投资增长过快、建设规模过大、房屋价格上......
餐饮业霸王条款定性的法律环境
发布时间:2023-03-20
一、源起 2013年12月9日,北京市工商局发布了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等6种餐饮行业常见的消费提示为不公平霸王条款,并明确规定不改正将予以处罚。这一规定引起餐饮行业的强烈不满和严重抗议,12月12日,中国烹饪协会致函国家......
论宪法监督司法化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10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世界上除两个国家外(英国和新西兰)都有成文宪法,而实行司法审查体制的国家,明确规定的有40多个,间接规定的有20多个;由宪法法院监督宪法实施的国家也有37个1,这均表明了宪法监督在世界范围内呈现司法化的趋势。......
浅析宪法教义学初阶
发布时间:2016-12-26
一、法教义学:概念、任务、功能与方法 (一)法教义学的概念 法教义学是对德文术语juristische Dogmatik或者Rechtsdogmatik术语的翻译,其他的译法还包括法释义学、法解释学、法律信条学(论)等。法教义学这一中文译名容易被误解为一种......
论宪法的权威性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07
法不仅仅是“法律制度”,也不仅仅是“依法办事”。就其形式而言,法包括法律、法规、条例、判决等等;但就其精神实质而言,法却高于和先于法律规范,是国家机关制定和执行法律法规所必须遵循的规则。罗马法学家乌尔庇安(Domitus Ulpian......
我国《物权法》第180条第2款的理解与适用(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01
关键词: 共同抵押权;物上保证人;后顺序抵押权人;第三受让人;代位求偿权 内容提要: 我国《物权法》第180条第2款规定的是共同抵押制度而非财团抵押制度。共同抵押权是为共同担保同一债权而在多项财产上设立的多个抵押权。除当事人另有......
对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的法律分析
发布时间:2023-01-02
一、案例 (一)案情概述 (二)诉讼双方主张 原告主张:金伟杰公司向原告支付迟延办证违约金(每日按购房款795868元的万分之五计,从2011年8月9日起计至曾某实际取得所购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之日止)。 被告主张:金伟杰公司抗辩......
论宪法监督司法化(12)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19
从上文阐述的实际发展态势来看,无论是司法审查、宪法法院以及宪政院都呈现上升的发展态势,特别是当今司法审查和宪法法院以及法国宪政院不断上升的发展势头,本身就足以表明宪法监督司法化将在未来的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宪政和宪......
宪法的人民性_宪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8-30
2009年10月3-5日,布鲁斯。阿克曼教授受邀主讲哈佛法学院2009年度霍姆斯讲座(Oliver Wendell Holmes Lecture),可谓是名至实归。 霍姆斯讲座由霍姆斯大法官亲自创建,意在延请哈佛法学院以外的大师学者前来讲学。讲座并不设定日期,......
宪法的程序性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24
一、引言 对于众多的法律人而言,宪法作为实体法是一个不言而喻的事实,各国宪法中诸多的关于实体权利、义务等规定似也从实证的角度证明了这一点。因此,当我们如果问起,宪法可以作为程序法吗?大多数人或许会表现出一种愕然——宪法怎......
论宪法监督司法化(5)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6-23
最后,我们还需要揭示一下这种转移价值发生的内在机理。如果将政治家与法官们相比较一下,不难看出,政治家们从事政治活动需要保持高度的政治热情,甚至需要充分展示其政治野心和才能,以吸引和组织公众对他们的支持。他们在这样做的时候......
论宪法监督司法化(10)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不过,应当指出,由于司法本身内在相关的缺陷,人们在获得诉讼的便利之时,也需要付出时间、金钱,乃至不公正判决的代价。这种代价在宪法监督司法化方面同样不可避免。说到这里,又使我们想到一个古老的话题,即在所有的人造制度中,都不......
论宪法监督司法化(16)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9-08
但是,正如我们在探讨宪法监督司法化发展前景所说的那样,西方宪治发达国家对“司法审查、宪法法院和宪政院的研究尤其持久和精细”,我们可以借鉴、移植、吸收它们的有益的经验、理论和其他成果,并在理论上需要更新观念、锐意进取,以迎......
论宪法监督司法化(11)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12
而其他一些国家,由于始终将宪法视为一种治国的“工具”,想用时就用一下,不想用时就弃置一边,这种对宪法的随意态度非常不利于确立宪法的极大权威和效力;再加上不断地、刻意地去增强政治权威,甚至政治领袖人物的政治感召力,又进一步......
浅析比例原则的中国宪法规范基础———以宪法第33 条为中心
发布时间:2017-01-10
一、既往比例原则的中国宪法基础观点之梳理 ( 一) 为何需要比例原则的中国宪法规范基础 比例原则是源于德国的理论。由于德国比例原则主要是通过法院判例所确立,因此对于比例原则是否有宪法规范上的基础,公法学界一直存在不同的看法......
论宪法监督司法化(4)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06
需要指出的是,宪法监督司法化的功利价值并非仅局限在这两个方面,应当还多一些,例如下一节将讨论的“转移价值”,从节约社会成本或增进社会收益的角度上看,也可以认为是一种功利价值的体现。此外,我们还应该注意到,功利价值并非是宪......
浅论我国宪法权威树立的初探(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论文摘要:本文指出树立宪法权威,维护宪法根本法地位,对于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推进社会主义法治进程有着重要意义。但由于我国历史传统和现实的原因,导致公民宪法意识相对单薄。因此,树立宪法权威对于我们来说任重而道远. 【......
论我国宪法有关国际条约适用存在的问题(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5-03
摘要 条约适用一直以来是国际法学界颇有争议的一个问题,尤其是WTO成立以来这一问题更加突出。目前,国际法学界以传统国际法理论为基础结合WTO特点进行理论探讨。然而,我国有关国际条约在国内适用的主要问题是无宪法依据及有关国际条约......
格式化免责条款的效力——兼评法释[2009]5号第9-10条
发布时间:2013-12-19
格式化免责条款的效力——兼评法释[2009]5号第9-10条 格式化免责条款的效力——兼评法释[2009]5号第9-10条 格式化免责条款的效力——兼评法释[2009]5号第9-10条 关键词: 格式化;免责条款;效力;社会公共利益;合同自由;合......
论宪政的德性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6
[英 文 名]On the Morality of Constitutionalism [摘 要]宪政必须建立在一定的道德之上,对人的不完善性假定是宪政的伦理预设。同时,宪政本身必须具备一定的内在道德,具体包括十项准则,即存在宪法,确立人民主权原则,实行代议制民主......
程序与宪政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12
〔内容简介〕 宪政中的程序即宪法程序,是宪政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宪法程序是其外在价值与内在价值的统一。其内在价值意味着宪法程序具有不依赖于外在目的或程序结果进行价值评判的独立性。宪法程序构建模式有两种,即严格规则模式和......
宪政的复权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1
一 重新认识宪政 冷战结束之后,前苏联、东欧各国在进行经济巿场化的同时,其政治体制也发生了从极权主义「党国」体制转向自由主义「宪政」体制的深刻变化。虽然今后政治上的起伏仍在所难免,甚至不能完全排除出现某种「宪法危机」的......
侵权责任的一般条款解释论研究
发布时间:2015-07-27
一、问题的由来:基于司法实务的困惑 《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理论上将该条文定位于侵权责任的一般条款,认为它是关于一般侵权行为的规定。①但是就侵权责任一般条款的具......
浅论我国宪法中公民基本权利条文的重构(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进一步发展,我国公民也越来越深刻体会到宪法所赋予给自己的基本权利的重要性。因此不断加强和完善宪法中的基本权利体系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对目前我国宪法中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存在的......
剖析特许经营限制竞争的合同法条款
发布时间:2023-04-22
一、特许经营限制竞争条款的内涵 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简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简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
论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发布时间:2022-10-24
【摘 要】宪法与宪政是相互联系又有所区别的两种政治与法律现象。一方面,宪法是宪政的载体,宪政总是要通过宪法所确立的制度与程序表现出来;另一方面,宪法又不同于宪政。当今世界,每个国家都有一部宪法,但并不是每一部宪法都能得......
论宪法隐私权的法理基础_宪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09
论文关键词: 隐私权/宪法权利/人格尊严 内容提要: 隐私权已经或正在成为一种国际社会和各国广泛承认与保护的基本权利,保护个人隐私是维护人格尊严和促进个性发展的基本条件。宪法隐私权之法理基础在于维护人格尊严。 我们生活在一个......
巧用身份省税款
发布时间:2023-07-11
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制将增值税纳税人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并规定对这两类纳税人实行不同的待遇:一般纳税人基本上适用法定的17%的税率,可以领购和使用增殖税专用发票,可以凭发票进行扣税。小规模纳税人则采取简易办法征税,......
略论招标采购合同商务条款研究
发布时间:2015-08-04
摘要:本文对图书招标采购综合评分法中的商务条款进行了说明,一般至少包含四个方面:折扣率、注册资金、实力和业绩,对其在实际应用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有效的针对性对策,为科学合理的进行图书招标采购,提高招标单位......
修改宪法的理论思考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01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和社会的最高行为准则及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宪法存在和发展的客观基础是宪法与社会发展要求的协调,为了保持这种协调,使宪法及时反映社会发展和社会变革的要求,在必要的时候要对宪法进行一定修改。适时地......
论社会主义宪政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2
论文摘要:宪政发源于西方的事实,使社会主义国家建设宪政面临诸多理论问题。宪政具有极强的地域性,是资本主义国家的贡献,但可以与社会主义兼容。宪政追求一个最根本的价值,即用宪法来划分和限制政治权力,保护人民的自由。社会主义宪......
关于制定自治区自治条例问题的思考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28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也是党和国家正确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在......
宪法原则与依法治国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又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了宪法......
论宪政的德性(3)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3)实行代议民主制就人民主权的实现而言,似乎直接民主是最真实、最纯粹和最高级的民主。因为在那里,人们可以直接统治自己,不须假手中介或代表,每个公民都平等地拥有国家主权的一部分,对于管理国家的事务享有同等的发言权。但卢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