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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之诉模式下的再审立案(1)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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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之诉模式下的再审立案(1)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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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程序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和目标就是建立再审之诉模式,“将当事人提请再审的方式确立为再审之诉”。

[1]再审之诉模式放弃或弱化职权主义的再审司法理念,主张取消或者说大大限制法院依职权主动提起的再审,限制检察院启动的再审,而将现行三大主体的再审发动转变为主要由当事人再审申请之诉发动。这一模式,使再审的提起真正建立在“诉”的存在和提出的前提下,将现行的并不具有确定法律效力、并不必然引发可以预期法律后果的再审申请和申诉完全纳入了法定程序化的轨道,从而再审申请、申诉真正获得确定程序法的保障,成为有保障性的诉权。“对于这种性质的诉权,司法机关必须依法定程序给予正式答复,不得无限期地任意地不置可否”。

[2]无疑,这一模式的建立是解决当前申请再审、申诉难和申诉、再审泛滥两大顽症的重要出路所在。那么,再审之诉模式具体如何建构呢?尤其是,再审之诉模式下再审立案具体应是怎样的一种架构呢?它的性质如何界定,它是一个独立的程序,还是一个程序的正式阶段,具体的立案标志又是什么,是否再审申请的受理,即启动再审程序?它与现行的申诉听证制将会产生哪些不同?既然再审申请成为一种“诉”,那么这种“诉”的受理有哪些特殊性?等等。本文试图对这些问题作一初步理晰。 一、再审之诉模式下再审立案的性质和基本架构 再审之诉模式下,再审立案的性质如何界定是架构整个再审之诉模式首先面对的一个问题,也是至关重要的一个问题。我国现行的三大诉讼法只对再审的审理程序加以了规定,而没有对再审事由的审查和初步确定程序即现行的再审立案程序加以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将再审立案划分为登记立案、审查立案,而对审查立案仅规定“符合受理条件的,登记后立卷审查”。至于符合何种“受理条件”,采取何种方式方法审查,都没有从法律上明确。“现行再审制度的缺陷之一就是在法的结构上欠缺了认识和确认再审事由的程序。”而“之所以欠缺这一程序,是因为在司法实践中,实际存在这种再审事由的发现和确认程序。只是这种程序没有被完全规范化、统一化,没有上升为一种法的、有刚性约束的结构”。

[3]由于对“实际存在的这种再审事由的发现和确认程序”没有法定化,审判实践中,在再审立案的具体操作方面,各种做法的探索性、差异性显而易见。而对再审立案性质的认识,无论司法实践界还是法学界一般仅视其为再审程序的一个“准备阶段”。

[4]也就是说,它不在法定的程序之内。既不把它视为再审程序中一个正式的阶段,更不把它视为一个独立于再审审理程序的正式程序。 再审之诉模式要改变的正是目前这种再审立案“未法定程序化”的状况,它要将目前未在法定程序内“管也可以,不管也可以”,“收收发发、推推转转”的申诉、申请再审纳入法定程序化的轨道,使之获得法定程序意义上“诉”的回应。 但是,进入法定程序内的再审立案到底如何构建呢?

在笔者看来,因对再审之诉模式下再审立案的性质界定和认识不同,可以有四种架构: (1)整个再审之诉是一个程序,再审立案只是这个程序的一个正式阶段。在这一“阶段”,仅进行再审申请的形式性审查,不进行任何实质性问题即是否符合再审事由的审查。只要当事人的再审申请符合再审的程序性要件,就予以立案,这一“阶段”也即再审立案即告完成。有人提出“只要当事人提起再审之请求,即意味着再审程序的启动”。

[5]这种观点实际隐含的就是上述架构。 同样把再审之诉只视为一个程序,再审立案为其中的一个正式阶段,但是,在这一“阶段”,既要进行再审申请的形式审查,也要进行“一定的”实质审查。所谓“一定的”实质审查指仅审查是否“明显”不具有再审事由。再审申请既符合形式要件又符合“一定的”实质要件,立案才构成,这一“阶段”即完成。至于其后的进一步实质性审查及再审审理等,已不属于再审立案的工作。 (3)整个再审之诉仍为一个程序,再审立案仍是其中的一个阶段,但只有在再审申请既符合再审 的程序性要件也符合实质性要件时,再审立案才构成。 (4)整个再审之诉由两个相对独立的程序构成,再审立案为一个独立的程序。这个程序本身也有一个立案阶段,这一阶段仅进行再审申请的形式审查。只要再审申请符合再审的程序性要件,就启动这一程序,但并不启动再审之诉的另一程序。另一程序的启动,需要另一种立案来启动。也就是说,在这一架构下,再审之诉存在两个立案。 第一、二、三种架构均把再审立案视为一个阶段,只是在具体的立案标志上有差异,而第四种架构则把再审立案视为一个独立的程序。是一个独立的程序,还是一个程序的一个阶段,二者有着质的不同。区分这种不同,对架构再审之诉模式下的再审立案(第2页)意义重大。 在第一、二种架构下,对再审申请进行形式审查或同时进行“一定的”实质审查后,再审之诉程序的立案阶段即告完结,程序后面的工作,已不属于再审立案工作。也即立案庭的工作已完成,程序后面的工作将由审监庭完成。按这种架构,再审事由的确认和审查即现行的案件复查已不具有“立案”的性质,不属于“立案”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将没有独立存在的必要,现在立案庭与审监庭的分工格局也应再改变。显然,这两种架构不足为取。因为,在这样的构架下,再审之诉几乎同于了三审,同时,这样的架构也不符合再审的立审分离原则和精神。第三种架构,再审立案“阶段”既要进行形式审查又要进行实质审查,实质审查涉及实体问题。这样,两种审查在一个阶段而不是由一个程序完成,势必使再审申请在较长时间内得不到“诉”的回应,因而不符合再审之诉模式的开放性再审精神。“再审之诉是一种开放式再审”,启动再审“不设置任何实体审查条件,当事人只要认为生效裁判有误提出再审申请,人民法院就应当进入再审审查程序。”

[6]第四种架构才是正确的选择。对此,应当明确以下几点: (一)再审之诉不同于普通的一、二审程序,它由两个相对独立程序构成。这种“二阶结构”的特点,日本等国的诉讼法已有明确规定。“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有的国家已经意识到没有再审前的审查程序,只有再审审理程序,其再审制度是不完善的。日本于1996年对实施了近百年的民事诉讼法进行了世纪性修改。其中再审制度中最大的修改就是将过去的‘一阶结构’改为‘二阶结构’。原来民事诉讼法规定了本案再审的这一个阶段,修改以后,日本民事诉讼法将再审事由的审查程序纳入了法定的阶段,构成了再审制度的‘二阶结构’”。

[7](二)再审之诉之所以应由两个相对独立的诉讼程序构成,最根本的原因是因为这两个程序各有其特点,以致于无法将它们统合在一个程序之下。笔者认为,这两个诉讼程序最好称之为“再审申请的审查程序”和“再审的审理程序”。当然,前者也可以称之为“再审事由的审查程序”、“再审的审查立案程序”、“再审立案程序”等。这两个程序有着明显的不同:首先,两个程序针对的“诉”不同。“诉”可以分为程序上的诉和实体上的诉。再审申请的审查程序针对的是程序上的诉,即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请求;再审的审理程序针对的是实体上的诉,即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请求。这是理解和把握这两个程序之不同的最关键所 在。其二,正是基于上述之不同,两个程序面对的任务和产生的结果不同。再审申请的审查程序是通过对当事人再审申请的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判断是否具有法定再审事由,决定是否进入再审审理程序。它是法院对当事人的再审申请作出判断,决定当事人是否获得程序上的权利。而再审的审理程序是对原生效裁判重新审理,决定是否改判、维持。当事人由此得到的是实体上的权利。其三,同样基于第一点不同,两种程序采取的方式也不同。再审申请的审查程序采取的是审查方式,再审的审理程序采取的是审理方式。“审查”与“审理”的一字之别,很好地反映了这两种方式质的不同。“审理”强调平等、公开性,“审查”则不排斥单方性、职权性:“审理”是司法的根本属性,“审查”则带有行政色彩 。由此,再审申请的审查程序又较明显具有不同于一般诉讼程序的特点。这两种程序存在的上述差别,通过一个单一程序很难统合。另外,对比再审申请的审查程序和普通程序下的立案阶段,尽管二者同样解决的都只是当事人程序上的权利问题,但再审申请的审查程序既要进行形式审查,又要进行实质审查。这一点与普通程序迥然不同,它涉及大量的实体问题,由此,可以说,再审申请的审查程序面对的任务大大多于了普通程序下的立案,它是双重的。这种任务的双重性,也决定了它难以由一个阶段而只能由一个程序来完成。

(三)再审之诉两个程序,也就有两个立案,这两个立案可称之为 “再审审查立案”和“再审审理立案”。“再审审理立案”是再审审理程序的开始,又是再审申请审查程序的结果,由此,两个独立的程序又得以连成一个整体。再审的审查立案,只要再审申请符合再审的程序性要件,即予以立案;再审的审理立案,只有在再审申请还符合再审的实质性要件,符合法定再审事由时,才予以立案。再审审查立案后,再审申请的审查程序正式开始,再审审理立案后,再审审理程序正式开始。值得指出的是,现行的再审事由审查,也有两个立案,一般称之为“复查立案”和“再审立案”。单就叫法而言,笔者认为,称为再审审查立案和再审审理立案更为妥当。一是二者的区别性强;二更具准确性,复查意为“又一次查”,也就是说针对的是“前一次的查”。而“前一次”实际是“审”,并非“查”。既然前一次不是“查”,何来“又一次查”即复查呢。 二、再审之诉模式下的再审立案(第3页)与申诉听证制 在当前还缺乏明确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申诉听证制实际上是把当事人的再审申请、申诉作为了一种再审之“诉”来处理。其创造性、超前性和重大价值显而易见,所具有的内在合理性及实际产生的效果也得到了较普遍的承认和认可。它的理念和操作方式,同再审之诉模式是基本一致的。首先,它把再审申请、申诉的审查作为了一种程序而不是一个所谓的“准备阶段”来看待。“申诉复查程序是事实上的诉讼程序”,是“因谋求诉讼公正在实践中产生的诉讼程序”,“申诉复查程序的产生是审判监督程序的完善”。

[8]其二,更为重要的,它通过“敞开大门”、“有诉必理”、“只要有人‘击鼓鸣冤’,法官必须‘升堂问案’”的来访申诉听证制(信访听证)确保了当事人的申诉、申请再审得到“诉”的回应,这与再审之诉模式开放式再审的精神完全一致。

[9]其三,它明确了听证是再审申请、申诉审查的最理想方式。听证不同于开庭审理,但又具有公开性、透明性和直接性,较充分地体现了“审查”的特点。无疑,再审之诉模式下的“再审申请的审查程序”,也应当以听证为主要方式。 然而,申诉听证制毕竟受制于现有的立法框架。再审之诉模式得到立法支持后,其再审申请的审查程序将与现行的申诉复查听证制产生较明显的四点不同: 一是再审申请的受理、再审申请审查程序的启动将更体现开放性。“将不设置任何实质性条件”,只要求再审申请符合程序性要件。而现行的信访听证后的复查立案,仍对实质性问题进行了一定审查,排除了“明显”不具有再审事由的情形。二是在再审申请的审查程序运作过程中,无论是其立案,还是审查结果的“驳回”,将一律采用具有明确法律效力的“裁定”,而不是现在的“通知”。由于具有了明确的法律效力,裁定的适用可能带来超出其结果本身的影响力,使再审申请的审查程序具有更大的价值。例如,驳回再审申请的裁定,在阐述驳回理由时可能修改生效裁判的瑕疵或者是补充、完善生效裁判的说理使之更具合理性。按一般的法理,裁定的理由也应具有法律效力,由此,驳回再审申请的裁定,尽管在结果上维持生效裁判,但实际已对生效裁判作出了“改判”,而这种“改判”可能使生效裁判更完善。这样,再审申请审查程序的价值将不仅仅只是对进入再审审理程序作出判断,而且,也具有一定的完善生效裁判的作用(当然也有可能是负面的作用)。在当前我国司法裁判文书质量不高,当事人难以服判息诉的情况下,再审申请审查程序的这种作用可能显得格外有意义。三是申诉听证制下的两个“听证”即申诉人单方参加的信访听证、申诉双方参加的复查听证,将不作为两个阶段来严格划分,而呈现融合。信访听证的主要功能在复查立案,解决“申诉难”。在再审申请的审查程序下,这一功能可以 通过再审审理立案来实现,而这一立案因不“设置任何实质审查条件”,因而可以不必采取听证形式。这样,信访听证、复查听证的区分可能变得意义不大。但是,在其后的实质性审查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形如是否驳回,区分申诉人单方参加的听证和申诉双方参加的听证可能仍具有重要意义。四是再审申请受理的程序性条件、再审事由的审查标准将更规范、更具体、更严格,更体现“限制”的特点。 三、再审之诉模式下再审申请的受理 再审之诉是开放式再审,只要再审申请符合再审的程序性要件,即应受理立案,启动再审申请的审查程序,进入再审事由的实质性审查。但是,再审之诉的开放性,只是相对于不“设置任何实质审查条件”而言的,对其程序性审查条件,决不是也“开放”。恰恰相反,正因为在启动再审申请的审查程序时,不进行了任何实质审查,那么,在程序性审查上恰恰要严格,同时要规范、具体、明确,体现“限制”。要改变目前再审申请、申诉在时间、次数、管辖、受理范围等程序性方面“无限”的局面,使其“无限”变“有限”。

[10]笔者认为,再审申请的受理除必须具备起诉应具备的一般形式要件外,还应具备以下特别形式要件: 1、期限。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申请两年内提起的期限太长,它使生效裁判在较长时间内处在了可能不稳定的状态,应大大缩短。笔者认为,以6个月为宜,且应明确界定为不变期限。 2、诉状。再审申请应以诉状方式提出,不能以口头方式或其他方式提出。同时,诉状必须规范。 3、次数。再审实践中存在反复提起再审,有的次数多达七、八次。有人形象地称之为“翻烧饼”。要解决“终审不终”,必须对再审申请次数予以限制。笔者认为,原则上应以不超过两次为宜,但要同管辖法院的选择联系起来(后面详述)。 4、管辖。“管辖无限”是“再审无限”的一个突出表现。按目前的法律规定,原生效裁判法院、上级法院均有管辖权,原则上先由原生效裁判法院受理。这样,当事人双方都申请的话,同一案件,法院至少要审查四次。如发生指令再审的情况,次数又得增加。“管辖无限”给当事人留有空间太大,既使生效裁判长期得不到 稳定,又给当事人滥用诉权提供了便利。同时,不仅使哪些该服判的因心存侥幸而不能及时服判息诉,也使哪些该纠错的因须级级申诉而不能及时纠错。这种管辖模式同世界许多国家的通常做法不一致。“通常再审案件只能由某一特定级别的特定法院享有管辖权,因而并不发生上下级法院之间就再审案件进行指令再审或提审的情形。这样的管辖权设计,显然是为了避免再审案件管辖权上多级化、重复化,从而使再审案件的发起亦受到管辖权方面的特定限制。”

[11]例如,《日本民事诉讼法》第422条第1款规定:“再审专属作出经声明不服的判决的法院管辖”。《德国民事诉讼法》第584条第一款规定:“再审之诉专属于作出第一审判决的法院管辖”。《法国刑事诉讼法》第623条第2款规定:“(再审)复核申请应当送交最高法院全体会议指派的一个由五名法官组成的委员会,(或复核法庭)选举刑事审判庭的法官担任主席……” 针对目前“管辖无限”状况,不少同志明确提出应“规定再审一律由上一级法院进行,当事人只能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12]这种管辖模式使再审管辖的特定化、专一化,避免了两可选择带来多级化、重复化等问题,同时,有利于克服目前实际存在的原审法院自己纠错难、地方保护等问题。但是,这种管辖又势必导致再审主要集中在高院和最高法院,可能产生与高院、最高法院现有资源的冲突等问题。 笔者认为,再审管辖应作如下限制:(1)明确只能在原生效裁判法院和其上级法院选择其一,不能既向原生效裁判法院申请也向上级法院申请。向原生效裁判法院申请的可以在驳回后,再向上级法院申请一次;向上级法院申请的只能申请一次,不得再次申请。(3)取消 指令再审,上级法院认为应再审的一律提审。(4)以新证据和程序问题为理由提出再审申请的,一律由原生效裁判法院管辖;以适用法律错误和认定事实错误为理由提出再审申请的,由上级法院管辖,当事人向原生效裁判法院提出的,可以由原生效裁判法院管辖。 5、受理范围。除明确已有规定的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再审维持的案件、不违反自愿原则和内容不违法的调解案件、维持婚姻和收养关系的案件以及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外,还应进一步明确以下案件不予受理:(1)最高法院审理的案件。 恶意或不当行使诉讼权利的案件。如为拖延执行、逃避交纳诉讼费等不当利益,不行使上诉权,而待一审裁判生效后却提出再审;明知不是适格被告,恶意不行使抗辩权,待判决生效后提出再审等。(3)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案件。(4)已执行和解的案件。(5)已无实际纠正可能或纠正必要的案件。如再审将涉及善意第三人的案件。(6)管辖异议裁定错误,但已作出生效裁判的案件。 6、诉讼费。申请再审应交纳诉讼费。对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案件收取诉讼费,能较好地防止有些当事人虽对一审裁判有意见,但为了不交上诉费故意不上诉,待裁判生效后申请再审。同时,也能防止一些当事人明知裁判公正合法,但因申请再审不交费,而不断申请再审,甚至利用再审故意拖延时间,延缓执行等滥用申诉权的情况。 通过以上在再审申请受理条件方面的“限制”,申诉、再审“无限”的局面可能会得以大大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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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我国的陪审制度的完善
发布时间:2023-05-21
一、引言 陪审制度起源于西方的民主奴隶制度,曾对许多国家的诉讼制度乃至司法体系产生过深远的影响,并得到许多法学家、思想家乃至政治家的热情歌颂。作为一种舶来品,它在我国经历了百年的发展史。多年的实践证明,它在保障司法民主......
对审计失败的再思考
发布时间:2023-03-06
内容 摘要:随着我国审计业务的 发展 ,审计失败的案件时有发生,给 社会 造成巨大的损失,审计失败的 问题 也引起了审计 理论 与实践 研究 界的高度关注。本文试从审计失败的本质谈起,着重论述笔者对审计失败形成的原因及其规避措......
我国民事诉讼上诉审制度之检讨与重构(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上诉审是对下级法院已做裁判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上诉),由上级法院再行审理的制度。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它所做出的生效裁判具有神圣的权威。这种权威的基础一方面在于法律的强制性,另一方面在于裁判自身的公正性——这种公......
论古典艺术散文英译中的审美再现
发布时间:2023-06-17
摘 要:古典艺术散文的重要特征在于表现性和审美性,从审美的角度对其英译进行研究是散文翻译研究重要的一维。在古典艺术散文的英译过程中,译者立足于译语文化,通过多种翻译方法与手段构建译语文本,并在译文中再现原语文本的三个层......
浅议民事再审程序
发布时间:2022-07-22
浅议民事再审程序 浅议民事再审程序 浅议民事再审程序 民事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再一次进行审理的程序。再审程序包括再审程序的发动和再审程序的审理。再审程序的发动有......
行政诉讼“立案登记制”的缺陷审查
发布时间:2023-05-12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首次提出:“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新《行政诉讼法》在颁布之际率先响应、临时修改,增加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1立案登记制的内涵立案登记制,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只要所提交的起诉材料符合法律的规定,法院无需进行实质上的审查,即应.........
再论商法的地位(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05
在部门法里,商法在我国的起步算是比较晚的,其所遭受的非议自然也比较多。有赞誉甚高的,如周林彬教授的商法的四兴理论,说商法可以“兴商、兴市、兴德、兴国”,也有嗤之以鼻的,如史际春先生认为“商法在中国是个误区” .然而,讨论一......
浅谈关于完善我国刑事再审程序的思考(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关键词】 刑事再审程序; 存在问题; 改革方向 【论文摘要】刑事再审程序作为特殊的救济程序,它与普通的救济程序相对,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以生效裁判为对象,而后者以未生效裁判为对象。目前我国刑事再审制度中存在一些局限性,......
案外人异议之诉研究(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03
关键词: 执行程序;案外人异议之诉;诉讼构造 内容提要: 2007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通过赋予案外人以提起诉讼的方式对执行行为可能侵犯其实体权益的情形予以救济,确立了案外人异议之诉的独立性,恢复了案外人异议的实体性本质。为了实现案......
论对行政诉讼撤诉申请的审查(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02
【论文摘要】:对行政诉讼撤诉申请予以司法审查是达致行政诉讼宗旨、塑造行政审判权威、保障诉讼程序公开公平、力避非正常撤诉现象的必然要求;一元化僵硬的撤诉申请审查规则,不具有司法实务可操作性,虚置了撤诉申请审查规则,代之以多......
宪法审查的中立立场(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摘要】在桑斯坦教授看来,美国宪法审查制度正偏颇地运行着:一者,保守地将现状看成中立、公正的基线,任何对现状的背离都被看作是派系私见;二者,企图令宪法意义的确证只能求诸于最高法院的决定。这背离了法院乃审议民主之精致系......
企业内部审计再思考
发布时间:2022-10-12
摘要: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在企业财务管理技术的快速更新与推广,企业内部审计逐渐成为改进企业内部控制工作,保障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发挥正常作用的重要内容。出于企业内部审计自我控制、自我监管以及自我协调的职能特点的考虑以及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研究和实践相对较晚的现实差距,进行网络环境下企业内部审计再思考在当前企业转型发展下背景下显得尤为必要。基于此,本文首先论述了网络环境下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改进的意义.........
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一般反避税条款再审视(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14
关键词: 一般反避税条款/兜底性条款/现实困境/建议 内容提要: 新《企业所得税法》中的一般反避税条款作为弥补法律漏洞的、具有一般防范性的、兜底性的条款,可以网罗其他的那些无法归在转让定价、避税地、资本弱化等具体反避税条款中但......
论执行案件恢复立案的听证审查程序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0
「内容提要」对执行和解、债权凭证、中止执行案件的重新恢复立案执行,是当前执行立案工作中比较突出的问题。进行立案前的听证审查,规范程序,健全机制,对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必将产生积极效果。 「关键词」立案 恢复执行 听证......
论再探思想政治理论课之案例教学法
发布时间:2013-12-18
" 论文摘要:案例教学法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的一大举措,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存在着诸多问题,如把案例教学看成是可有可无的教学环节、把案例教学简单地等同于举例子等。本文针对以上问题,再探思想政治理论课案例教学法的必要......
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交叉案件审理问题研究(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18
[论文提要]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的诉讼,民事诉讼则是指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二者是两......
对钢琴重奏教学重要性的再审视与再认知
发布时间:2022-10-28
摘要:钢琴重奏这门艺术表演形式可追溯至16世纪末至17世纪初,其曲目众多,形式多样,不仅包括奏鸣曲、变奏曲和特性曲,还包括练习曲、改编曲和即兴音乐会作品等。笔者在本文中结合钢琴重奏的发展、状态,以其所发挥的作用,探讨钢琴......
建立离任审计模式 强化审计监督
发布时间:2022-11-15
建立离任审计模式 强化审计监督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对企事业单位http://wWw.LWlm.Com法人任职期间的经济行为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确定或者解脱其经济责任的制度。通过对离任法人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目标责任和工作实绩进行审计和评价,......
浅析东北地区老工业产业再造和模式选择(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9
【论文摘要】 本文分析了制约东北地区工业发展的地理、资源、体制等因素,提出振兴的关键在于发挥其特色产业的比较优势,培育和发展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参与全国或区域分工。而产业结构改造模式应依次采取计划型模式、干预型模式和竞争......
对完善我国民事再审制度的思考法律法学研究论文(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21
内容提要: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也叫再审程序,是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该程序强调无论在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上,只要有错误即应通过再审制度加以纠正,贯彻了我们国家有错必纠、有错必改、事实求是、司法公正的司法理念。该项制度......
再谈降本创效(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28
【论文摘要】石油行业进入中后期发展,如何打破传统成本管理理念,实现降本创效,是众多石油企业面临的问题,本文从科技创效转化生产力、加强策略成本管理、落实成本管理中的责任、加强内部控制的预防和监控职能等方面阐述了降低成本、企......
关于新准则下无形资产审计的再分析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要:关于无形资产的规定,新旧 会计 准则具有较大不同。本文首先对新旧准则下无形资产不同的处理进行了对比,进而从定义、确认和初始计量、后续计量、报表披露等方面的变化着手,对新 企业 会计准则下无形资产处理进行了分析,然后......
城管新模式:再造城市管理流程-综合新能源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8
信息化城市管理系统是对传统城市管理的一场革命。它是根据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考虑现实城市管理中出现的方方面面的问题,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从社会角度出发而建立的体系清晰、分工明确,反馈及时、解决迅速,监督有力的信息化管理平台......
审计效率、审计效果与审计业务流程再造
发布时间:2023-03-01
审计效率、审计效果与审计业务流程再造 摘要:文章从审计效率与审计效果两个视角构造了一个审计业务流程再造函数,在此函数的约束下,我们通过规划审计程序结构安排探讨审计效率,通过加强审计职业判断和引进风险导向审计探讨审计效果,......
新形势下审计执法之我见(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0-25
新形势下审计执法之我见(1)汤新铭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于2000年3月5日至16在北京召开,朱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审计工作如何为改革和经济发展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加强稽查和审计监督,杜绝劣质工程和挪......
先告诉你故事,再告诉你梦
发布时间:2023-02-22
摘 要:梦是有价值的,是一种有意义的精神现象,事实上是一种愿望的实现。通过对《风萧萧》中的五个梦进行解析,可以看出,对梦的隐义的解析,对于我们体会作者的创作意图、理解作品中的人物,剖析作品的深层意蕴都有重要意义。 关......
对重要性与审计风险运用的再认识(1)
发布时间:2013-12-18
一、重要性与重要性水平 (一)重要性 我国独立审计准则对重要性的定义是:“本准则所称重要性,是指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中错报或漏报的严重程度,这一程度在特定环境下可能影响会计报表使用的判断或决策。”可见重要性是指一种错误......
再谈建筑工程审图要点
发布时间:2022-10-30
建筑工程审图要点 开工之前,需识图、审图,再进行图纸会审工作。如果有识图、审图经验,掌握一些要点,则事半功倍。现谈谈本人的识图、审图经验,供参考。识图、审图的程序是:熟悉拟建工程的功能 熟悉、审查工程平面尺寸 熟悉、审......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两个问题(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6-27
近年来,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数量呈逐年增多趋势。由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机制的特殊性以及相应立法的滞后性,导致审理劳动争议诉讼案件在适用法律上存在一定难度,审判实务中出现了不少问题,适用法律不统一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当前......
商标平行进口之再辨析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商标平行进口问题一直争议较大,在我国情况也是如此。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深入和与世界贸易组织距离的缩短,及实践中这类案件发生呈上升趋势的形势,这一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本文先从归纳并评述平行进口理论中几个对立......
基于审计案例的审计课堂教学模式
发布时间:2023-03-21
审计实习可以帮助学生进一步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实现理论与实践更好的结合。以下是由查字典范文大全为大家整理的基于审计案例的审计课堂教.........
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再审视
发布时间:2023-04-19
早在两千五百年前,孔子就说过:“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1] 孔子的这一观点在 现代 社会 经常受到人们的批判,人们会理直气壮地说:平均主义会造成普遍的懒惰,使整个社会失......
DSU系列论文之三:非违反申诉的确立(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DSU系列论文之三:非违反申诉的确立(1) 在前一论文中作者已经简单提及,由于缺乏违反申诉中那种由义务违反本身直接裁定造成了利益的丧失或损害的这样一种推定的存在,非违反申诉的确立将更多的举证责任放到了申诉方的肩上,其确立过程也......
“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再审视
发布时间:2013-12-17
作者:徐克谦 早在两千五百年前,孔子就说过:“丘也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1] 孔子的这一观点在现代社会经常受到人们的批判,人们会理直气壮地说:平均主义会造成普遍的......
论大股东控制下的上市公司独立审计委托模式
发布时间:2023-01-11
编辑。 关键词:大股东控制 中小股东 独立审计 委托模式 摘要:独立审计是由于财务信息在经营者和所有者之间的不对称而产生的。所有者为了用最低的成本监督经营者,采取的 方法 就是由信息的非知情者——所有者委托注册 会计 师对信......
再论如何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作用(1)
发布时间:2022-10-14
审计是国家经济社会运行中免疫系统理论提出,他不仅是对我国审计监督25年来成功经验的总结升华,深刻揭示了审计的本质,丰富了审计内涵,而且科学地借鉴了医学免疫系统概念,形象生动地寓意了审计监督的功能,也为我们审计机关、审计人员......
数据新闻传播效果再审视
发布时间:2022-12-16
数据新闻作为一种新的传播形态,自其诞生以来就备受关注和推崇,诸多的研究成果中都论证了其在传播效果方面的优势。比如:它改变了人们的审美体验,即从文字审美到图像审美,创造了融多种感官于一体的新奇审美享受;信息图表将复杂信息......
再生水的使用政策(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作者: 刘应宗 李明(天津大学 管理学院) 收录来源: 中国水网 【论文摘要】本文依据水的再生使用的规律性、我国污水再生利用的重要性、再生水使用的经济性和价格的合理性认为,我国现阶段再生水使用政策应是:再生水的使用方式,直接使用与......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立案前的审查方法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11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立案前的审查,在司法实践中争议颇多,特别是在新刑事诉讼法公布施行后,如何进行立案前的审查,更是基层院反贪部门的一大困惑。为此,笔者试就此问题作一探讨。以飧读者。 审查是关系到能否正确立案,及时破案的重......
再见,模范生
发布时间:2023-05-17
小学的时候,我曾经当选过模范生,那种全校每年级选出一个的模范生。我们的学校人数不少,看来,想当选一定要费一番工夫,要很优秀,不然就必须是最佳人缘奖得主。 很抱歉,我两者都不是。我的成绩不算差,但排名远远落在很多人后头......
再论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的关系
发布时间:2023-03-20
【摘要】如何认识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的关系是 现代 审计 理论 与实务中一个重要的 问题 。本文通过对重要性及重要性水平与审计风险关系的详尽 分析 ,得出新的审计准则里所指的重要性水平不是实际的重要性水平的结论。本人认为对这......
乙醇汽油再次成“众矢之的”-新能源专业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01
尴尬的现状 开车的走路的都乱了阵脚 今冬,在寒冷的哈尔滨,滴水成冰这个词已不显夸张。实实在在的,各条街路都被一层薄冰覆盖,这些从点滴连成片的冰来自密密麻麻的车。 开了15年出租车的李战才师傅,一路小心翼翼地开车,对街路这......
独立审计现行审计委托模式弊端分析
发布时间:2022-11-22
摘 要:造成独立审计失败除审计信息不对称、对独立审计监管力度不够、注册 会计 师职业道德有待提高等因素之外,现行审计委托模式的弊端也不容忽视。为了维护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关系中的独立性并解决独立审计意见的“正外部性”特征与独立......
再论行政法的价值定位(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5-30
【论文关键词】行政法 价值定位控权法 平衡法管理法 论文论文摘要:行政法的价值定位是决定行政法各项制度的基础。在诸多学术观点中,鉴于我国的具体国情,我们应当强调行政法的控权职能,承认行政法是控权法而不是平衡法或管理法。......
审计风险再认识与现代审计方法演变
发布时间:2023-06-22
一、审计风险再认识 新世纪伊始,美国华尔街发生了一系列重大财务丑闻,涉及诸如安然、施乐、泰科, 时代 华纳等跨国公司,而“五大” 会计 师公司在这一系列财务丑闻案中无一幸免,其中一家世界著名会计师公司亦因此而......
审时度势:对现行《民事诉讼法》修订之思考(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前言 现行《民事诉讼法》来自于1982年的《民事诉讼法(试行)》,自1991年开始实施,至今已走过11个春秋。如果以10年左右为一个周期来审视和检讨立法的得失,那么现在便是一个恰当的时期来对现行《民事诉讼法》的制度构造和运作实施进行......
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11
2006年颁布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第五章规定了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这是对我国备案审查制度的重大发展。然而随着该法的实施,现实中也出现了一些难题:比如规范性文件的范围、规范性文件备案......
商品房预售交易之法律性质再探讨(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14
房地产交易不仅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一新的增长点,且其增长势头十分强劲。不论是开发商还是购房人,都从房地产交易中得到了很大的实惠:开发商从中获取了巨大的经济利益之回报,购房人因此圆了多年的购房之梦,可谓“双赢”。但是,房地......
汉文帝除肉刑之再评价
发布时间:2023-04-19
【摘 要】汉文帝废肉刑在中国法制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前人对其的评价亦是多不可数,文章欲将前人对文帝废肉刑的评价的偏颇、狭隘之处予以指出。并从让犯罪受肉刑者更好融入社会的角度对文帝废肉刑之举措加以再评价,揭示文帝废肉......
浅论宪法概念的再认识(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论文摘要:本丈在对宪法概念的研究做出综述的基础上,对宪法概念有了一点自己的认识,即宪法概念应在绝对意义上的宪法概念和相对意义上的宪法概念并存的两个层次上加以理解。绝对意义上的宪法概念以刘茂林教授的”宪法是组织共同体的......
对审计案例教学模式的探讨
发布时间:2013-12-18
对审计案例教学模式的探讨 审计案例法就是在学生学习和掌握了一定审计相关理论知识的基础上,通过剖析审计案例,让学生把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审计的实践活动中,以提高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审计教学方法。案例教学法......
公司设立无效之诉比较法考察(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25
关键词: 公司设立无效;设立无效之诉;比较分析 内容提要: 公司设立会有三种前途,设立成功,即公司成立;设立不能,即公司未能成立;设立无效,即公司虽成立,但事后将被宣告撤销。无疑,从制度本身而论,规定公司设立无效制度是各国......
再谈刑讯逼供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2
刑讯逼供,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1 该行为严重的侵犯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为此,我国刑法中规定了专门的罪名,刑事诉讼法也列有专条禁止刑讯逼供,但是,......
审计教学模式:案例教学法
发布时间:2013-12-18
审计教学模式:案例教学法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变革的深入,审计环http://wWw.LWlM.cOM境也随之发生了深刻变化,审计教学改革明显滞后于审计环境变化,传统的审计教学方法存在很多缺陷,审计教学迫切需要改革,以培养高素质的审计人才,适......
申请民事再审期间的司法探索
发布时间:2022-12-11
查字典范文网论文频道一路陪伴考生编写大小论文,其中有开心也有失落。在此,小编又为朋友编辑了申请民事再审期间的司法探索,希望朋友们可以用得着! (一)再审程序的性质决定其效率目标 再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已生效的裁判再次审理......
论我国复合型违宪审查模式的构建(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摘要:违宪审查的通行定义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对某项(广义)立法或者某种行为是否合宪所进行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审查和裁决。而我国违宪审查工作在现实中缺乏可操作性,因此,急需建立一个专门的机构行使违究审查权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论......
浅谈由罗伊诉韦德案到美国违宪审查制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7-06
论文关键词:罗伊诉韦德 违宪审查权 功能 宪法解释 论文摘要:罗伊诉韦德案,是美国历史上颇有争议的一个案件,由这个案件标记的堕胎权、胎儿生命权、隐私权之间的抗衡和较量,时至今日仍然意犹未尽。但作为违宪审查制度的成熟标志则地......
简析民事调解案件再审程序启动主体存在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3-04-24
一、民事调解 我国的民事调解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使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的制度1991年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明确了自愿、合法调解的原则,这一原则贯穿于民事诉讼......
浅析立法模式国家审计的探索
发布时间:2023-02-21
摘要:立法模式国家审计最早是在英国起源的,以民权运动与政治等方面为切入点,来引出英国审计制度的发展历程。从大宪章到光荣革命,政治运动的发展影响着审计制度的变更。介绍英国国家审计的现代化起步过程,并指出其中的缺陷,由此导......
论公诉案件的撤回起诉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13
内容论文摘要:公诉案件撤回起诉是庭审过程中的一种诉讼行为。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已将其废除,说明其已无存在的诉讼价值,同时法律亦不再赋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权。但是,两高又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将撤回起诉重新纳入刑事诉讼轨道,给司法实......
建立监事会领导下的公司内部审计管理模式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要]在比较 分析 我国 目前 内部审计管理模式的优劣、存在的普遍 问题 及其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公司内部审计的最佳管理模式是建立以监事会领导下的内部审计管理机制的观点。 [关键词]监事会;内部审计;法人治理结构;管理模......
独立审计准则之中日比较(1)
发布时间:2023-05-12
审计准则是由政府审计部门或会计职业团体制定的,用以规定审计人员应有的素质和专业资格,规范和指导审计人员职业行为,衡量和评价审计工作质量的权威性标准。 按照规范对象的不同,审计准则可分为独立审计准则、政府审计准则和内部审......
民事上诉审制度现状研究(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民事诉讼中的上诉审制度,是为实现公正解决私权争议而设置的不可缺少的诉讼程序制度。该制度中蕴涵着通过构筑正当程序以保证私权争议获得公正裁判的诉讼理念,因此上诉审制度可被称为是对受瑕疵裁判影响的私权予以“普通救济”的制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