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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上诉审制度现状研究(1)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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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上诉审制度现状研究(1)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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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的上诉审制度,是为实现公正解决私权争议而设置的不可缺少的诉讼程序制度。该制度中蕴涵着通过构筑正当程序以保证私权争议获得公正裁判的诉讼理念,因此上诉审制度可被称为是对受瑕疵裁判影响的私权予以“普通救济”的制度。

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虽然设置了体现两审终审制的第二审程序,即上诉审程序,但是由于我国尚未突破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以法院为中心发现案件客观真实”、“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查明案件真实情况,正确解决民事权利义务争议”传统诉讼观念的影响,导致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以二审法院权力监督为立足点,使我国现行的上诉审制度所应有的功能尚未得到充分的实现。 近几年来,许多民事诉讼理论界与司法实务界的有识之士正致力于上诉制度的研究,但是大多数人都将研究的重点放在了对我国审级制度的改造与重构方面。

笔者认为,要建立真正合理的审级制度,必须立足于对上诉审制度的现状予以深入剖析研究的基础上。

一、我国民事上诉审程序的现状 自新中国建立后,我国就确立了两审终审的审级制度,即一个民事案件经过两个审级不同的法院审理并作出裁判后,即宣告终结的制度。我国现行上诉审程序是以两审终审的审级制度为基础而建立的,现行《民事诉讼法》第147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同时,《民事诉讼法》第158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可见,上诉审程序是为补救第一审法院未生效裁判之瑕疵而设立的救济性程序,该程序的设立目的在于:第一,纠正第一审法院裁判的错误,以保证法院裁判的正确性和法律的统一适用性。第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保证民事争议案件审判权的正确行使。上诉审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当事人的上诉 民事上诉审程序是当事人基于其诉权,通过上诉行为引起的。所谓上诉,即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法院所作出的未生效的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声明不服,要求上级法院撤销或者变更该判决、裁定的诉讼行为。

(二)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审理与裁判 对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民事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当事人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第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后,按照具体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其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其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其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其

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二、我国民事上诉审制度的问题剖析 上诉审制度作为对当事人之间争议案件的终审程序制度,不仅担当着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具体案件事实进行终局确定的职责,而且还承担着对具体争议案件事实最终适用法律,以保证统一适用法律的重任。综观我国现行民事上诉审制度的现状,虽然与以往1982年《民事诉讼法》(试行)阶段相比较,我国1991年《民事诉讼法》对民事上诉审制度的规定,无论从其所包容的内容,还是从具体条文的数量,都是有增无减的,但是,由于从1982年《民事诉讼法》(试行)到1991年《民事诉讼法》,关于民事上诉审制度的修改、完善仅仅体现在对具体程序规定的修改、增加方面,并未从根本上研究民事上诉审制度建立的理论基础,致使1991年《民事诉讼法》实施12余年的司法实践表明,我国现行的民事上诉审制度仍然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具体问题,从而严重影响了法院裁判的权威以及当事人合法权利的维护。

(一)第一审与上诉审关系定住不合理,第一审的功能难以发挥 上诉制度是任何国家在构筑其民事诉讼程序制度时都不可回避的问题,因此,上诉制度成为世界各国民事诉讼中共有的制度,但是,由于各国的诉讼传统、历史背景、司法制度以及经济基础不同,决定了各国在其上诉制度的具体规定方面又有其相异之处。 综观各国立法,在确定民事诉讼第一审与上诉审的关系问题上通常有三种情况:即复审主义、事后审主义和续审主义。

复审主义,即当事人在第二审程序中重新提出事实资料,法院以该事实资料为依据,在对争议案件进行重新审理的基础上进行裁判。在复审主义制度中,第二审实质上是对第一审案件的重新审理,具有独立的第二次第一审的性质。

事后审主义,即当事人在第二审中不得提出新的诉讼资料,第二审原则上限于第一审的资料,法院只能对第一审裁判是否妥当加以审查。而续审主义,则是指第二审以第一审言辞辩论的状态为前提,继续进行审理,允许当事人提出新的诉讼资料。

在大陆法系国家,第二审一般均采取续审主义,允许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材料,但是,如果无限制地承认这种更新辩论的权利的话,势必把一审的事实审理重点挪到第二审,使第一审失去了意义,其结果会拖延诉讼,影响了司法效率。为此,20世纪后半期以来,在第二审与第一串的关系上原采用续审主义的一些国家也在改造传统意义上的续审主义,主要通过“完善准备程序,重视当事人的参与和当事人的陈述,强调法官的阐明权和诉讼指挥权,限制随时提出主义或采用适时提出主义等措施改善一审的审理形式,把事实审的重心由二审转移到一审。

”如日本《民事诉讼法》第139条及第255条对此问题作出的限制。 由此可见,无论是英美法系国家所采取的事后审主义,还是大陆法系国家所采取的受到相应限制的续审主义,其在处理第二审与第一审的关系问题上,都毫无疑问将对案件的事实审理重点放在第一审审理期间,而即使作为事实审的第二审也只是对当事人针对第一审裁判有异议的部分予以审查,其目的就在于有效发挥第一审程序的功能,最大限度地提高诉讼效率。

在我国,1982年《民事诉讼法》(试行)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必须全面审查第一审人民法院认定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不受上诉范围的限制。很显然,《民事诉讼法》试行时期,第二审是对第一审的复审,这种上诉审的审理结构造成了第一审功能的弱化,当事人甚至可以草草地结束一审程序,而将主要精力集中用于打二审,严重影响了诉讼效率。

1991年《民事诉讼法》以及1998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改革规定》)虽然对第二审法院审理范围作了改变,从而改变了第二审是第一审复审的状况,但是,上述法律规定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民事诉讼法》第151条未明确限定上诉请求的具体范围 《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当事人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与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对这一法律条文严格理解,实质上是将我国二审程序定位于对一审的事后审,即当事人上诉什么,二审法院审理什么。

但是,由于《民事诉讼法》第151条对当事人上诉请求的具体范围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即当事人是必须严格以第一审裁判的内容为基础提出上诉请求,还是也可以针对第一审裁判未涉及的内容提出上诉请求?事实上,由于我国现行法院裁判文书并未做到对案件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以及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力等事项进行详细的分析,从而做到司法活动对当事人公开,就迫使当事人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在上诉状中泛泛地提出自己的上诉请求,在阐述其上诉请求的依据时,甚至在上诉状中先给一审法院戴上一顶硕大无比的所谓“一审裁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的帽子,至于究竟存在哪些具体的事实、法律适用以及程序问题,当事人不仅无法具体说清,还煞有介事地将原因归咎于第一审法院裁判未阐述清楚。致使在第一审中已经详细审理过的案件事实和证据资料又重新进入了二审的审理阶段。

第二,第二审程序中允许当事人无限制提出新的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2条关于“第二审人民法院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第二审程序中无限制提出新的证据,而且《改革规定》第36条还规定,第二审法院在审理上诉案件时,对当事人提出新证据的,应当开庭审理,这样就使得第二审程序实质上成为一种不受任何限制的对第一审的续审程序。为防止当事人随意提出证据,从而影响第二审程序功能的发挥,2002年4月1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将第二审中的“新的证据”界定为:“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得准许,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但是因该规定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其法律效力低于作为基本法的《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此,导致该司法解释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适用有时也会出现一定的障碍。

第三,第二审法院对上诉请求的处理具有浓厚的职权色彩 由于《民事诉讼法》151条仅对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具体范围作出了规定,而没有对法院审理上诉请求后的处理作出具体规定,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第180条作了明确解释,即第二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51条的规定,对上诉人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时,如果发现在上诉请求以外原判确有错误的,也应当予以纠正。诉讼实践中,一些二审法院的审判人员仍然不受当事人上诉请求的限制,他们不是针对上诉人的请求范围审理案件,而是机械地依职权实行全案审理、全面审查,这实质上就使得第二审重新回到对第一审的复审。

这一状况持续到1998年6月的《改革规定》时有所改变,规定第35条规定,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进行,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以审查。但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除外。

这就清楚地表明,在第二审法院对上诉请求经过审理后的处理方面具有浓厚的职权色彩,从而使当事人对第一审裁判上诉权的处分变为一种虚化。 综上所述,在作为上诉审的第二审与第一审的关系问题上,虽然1991年《民事诉讼法》废除了1982年《民事诉讼法》(试行)所确立的复审主义,采取续审主义,但事实上,我国长期以来非但没有采取任何对当事人提出证据的限制性措施,去避免因采取续审主义、允许当事人在二审中提出新的证据可能导致的将事实审理的重心由一审转入二审的状况,而且,还赋予了法院依职权对超出当事人上诉请求的内容进行审查的权力,因此,我国现行法律所确定的制度实质上是以续审主义为主,以复审主义为辅,由法院决定的制度。

这种状况严重地干预了当事人对其上诉权的处分,剥夺了对方当事人对依据新证据认定事实部分的上诉权,严重弱化了一审法院的审理职能,增加了作为上诉审的二审法院的工作负担,极大地降低了诉讼效率。

(二)上诉审法院级别偏低,难以保证法律的统一适用 基于审级制度而设置一定的法院作为上诉审法院,负责审理上诉案件,并保证统一适用法律是各国民事诉讼必然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由于各国实行不同的审级制度,导致作为其上诉审法院的级别在各国有所不同。 就英美法系而言,英国的民事法院系统由郡法院、高等法院、民事上诉法院和上议院组成,郡法院和高等法院根据各自受理范围内的民事案件作出裁判后,如果当事人不服,即可以向上诉法院提起上诉;对上诉法院所作出的裁判再不服,还可以向上议院提起上诉。

可见,在英国对民事案件实行的是三审终审制度,享有司法终审权的是英国上议院。美国的上诉制度是从英国继受来的,后根据其本国国情加以改造,形成独特的上诉制度。

美国存在联邦和州双重法院组织体系。其中,联邦法院体系由地区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三级法院构成,现在美国有1所最高法院、12所上诉法院和95个地区法院。

地区法院是具有一般管辖权的第一审法院,对地区法院的一审判决,当事人不服即可向上诉法院提起上诉,该上诉审的判决为终审判决。最高法院有9名法官,主要负责统一适用宪法和判例,而且也是联邦法院和州法院的最终上诉审法院。

可见,在美国联邦法院系统实际上实行两审终审制度。美国州法院体系是按照各州宪法自行设置的,因而各有所不同。

而在大陆法系国家则有所不同。在德国,实行三审终审制度,即地方法院或者地区法院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案件作出第一审判决后,一方当事人认为其受到该判决损害时,可以向地区法院或者高等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法院对上诉案件作出自己的判决后,当事人还可以对案件标的超过6万马克或者上诉法院准许就法律问题上诉时,当事人可以向第三审法院提出上诉。

一般来说,如果案件在法律上十分重要,或者上诉法院的判决背离了联邦法院的决定,上诉法院才会这样做。因此,在德国享有司法终审裁判权的法院是联邦法院。

在法国,除讼争的经济利益极小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以外,其余民事案件实行三审终审制度。日本仿效德国和法国的立法,一般采用三审终审制度,承认两级审的事实审和一审级的法律审。

日本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上诉种类包括控诉、上告及抗告,其中,前两者是对终局判决的,而后者是对裁定或者命令的上诉。即当事人对简易法院或者地方法院的第一审终局判决,可以向高等法院提起控诉;高等法院作出终局判决后,当事人还可以向上告法院提出上告。

但是,有越级上告协议及属于高等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可以对第一审判决直接提出上告。上告是对于终局判决向法律审提出的上诉,是专门从遵守和适用法律方面请求审查原判决是否正确的不服声明。

由此可见,各国民事诉讼的规律就是由数量相对较少,而级别相对较高的法院作为最终的上诉审法院,以保证法律的统一适用。 而在我国情况则完全不同。

我国现行法院系统内,除专门法院以外,主要由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组成,也就是说,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都有可能成为我国民事案件的第二审法院,而中级人民法院在我国的每一个地区级市都设立一个,直辖市中设两个。虽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的有关规定,四级法院都可能成为各类不同案件的第一审法院,但是考虑到各级法院的具体分布地域以及各级法院之间的职能分工与平衡,《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除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外,其余民事案件均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事实上,我国绝大多数民事案件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作为第一审法院的,也就是说,当事人不服该基层人民法院的裁判,即可向有隶属关系的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这也就意味着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大多数民事案件的第二审法院,即为案件事实的终审法院,同时也是对该案件事实终极适用法律的法院。可见,我国绝大多数民事案件的终审法院,即上诉审法院不仅级别偏低,而且有终审裁判权的法院其数量也偏多。

在我国目前民事实体法存在尚欠缺具体法律调整的真空区域,以及现行部分具体规定弹性大等不尽完善的状况下,由级别偏低、数量偏大的中级法院作为绝大多数民事案件的终审法院,去理解和适用法律解决争议,很难保证法律的统一适用。

(三)上诉审法院法官素质偏低,难以保证裁判的正当性 法官拥有最终解决纠纷的审判权和裁判权,虽然,在法律职业者之中,检察官、律师对法律的适用和裁判的作用也有重大影响,但对案件的最终裁判权握在法官手中,所以西方国家对法官的资格要求比律师、检察官更高。受判例制度传统的影响,由于法官在社会生活中的极端重要性及普通法重视实务的特点,因此普通法历来强调法官必须由富有实务经验且道德学问优秀的人士担任。

法官的特点是:“年长”、“经验”、“精英”。马克斯·韦伯指出,普通法从个别案中抽象出规则然后运用到个案中的模式,要求富有实务经验的人来操作,而不需要成文法和理论所指导。

这也是普通法未能完全继受罗马法的原因。根据“年长、经验、精英”的原则要求,英国对法官任职资格具有具体的规定。

一般来说,全职的法官必须“具有法律知识和经验,判断和分析的能力,有良好的决定和交流技巧。富有权威、道德、公正、能够理解普通人和社会,性格温和,有礼貌和尊严,对社会服务具有责任。

”全职的法官都必须从律师中任命,担任地方法院的法官(不包括治安法官),必须有不少于7年的出庭律师的经历;担任高等法院法官职务者,必须具有10年以上的出庭律师的经历,或者具有曾任2年以上地方法院法官的资格。法官最初任职时的平均年龄为47岁,高级法院的法官年龄一般都在60岁以上。

且法官一般都毕业与剑桥、牛津等名牌大学。在美国,尽管没有英国那样明确的法官任职资格标准,但强调实务经验。

法官应具有法学学士或者法学博士学位,大多数法官都应从优秀的律师中选任,担任过最高法院法官的人几乎全都做过律师,也有许多联邦法官在被提名前都担任过联邦或州的公职,具有丰富的行政经验。 与英美法系不同,受其成文法传统的影响,在大陆法系国家,“法官乃是一个被立法者所设计和缔造的适用立法的机器”,法官的主要职责在于解释和适用法律,而不是创造法律,因此法官无需具备丰富的实务经验,也不必从优秀的律师中挑选。

虽然大陆法系国家对其法官不像英美那样要求法官是年长的、富有经验的,但为了保证法官的高素质,对法官的专业知识训练则更为重视。为此,大陆法系国家不仅要求法官接受专门的法律知识训练,熟练掌握法律知识和运用技巧,而且还设定了非常严格,录取比例很低的法官从业资格考试和司法考试。

考试合格并经过一定时期培训后,即可出任法官。为改变法官相对英美法系法官显得较为年轻、有时也缺乏经验的现状,一些大陆法系国家也在逐渐改革,如日本战后实行司法改革,强调法官必须具备一定的实务经验,并开始从律师、法学教授中挑选法官。

出任高等法院法官必须担任过10年以上助理法官、简易法院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学教授等职务。最高法院的法官应由具备良好法律素养的40岁以上的人担任,只有担任高等法院法官、检察官、律师、大学教授累计达10年至20年以上,才能出任最高法院的法官。

可见,无论是英国、美国,还是大陆法系国家,不仅要求其法官具有法学学士以上程度的法学学历背景,而且还要求具有丰富的或者是一定的实务经验,从而以法官的高素质保证法官裁判的高质量。 与其他国家相比较而言,我国上诉审法院的法官状况则完全不同。

虽然从现行上诉审法院法官的整体学历水平来看,法官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者在整个法官队伍中所占的比例在逐渐提高,但与其他国家的法官相比,仍然偏低。 我国民事上诉审制度存在的上述问题,严重影响了该程序制度应有功能的合理发挥,因此,只有在深入剖析我国民事上诉审制度现存问题的基础上,才能有针对性地对我国上诉审制度的改造与重构提出行之有效的立法建议。

注释: 刘敏:“论我国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完善”,载于《法商研究》,2001年第6期(总第86期),第32页。 肖建国著:《民事诉讼程序价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86页。

日本《民事诉讼法》第139条规定;“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延误时机所提出的攻击或者防御方法,当认为因此致使诉讼延迟时,法院可以依据申请或依职权作出驳回的裁定。”第255条规定:“在口头辩论中不得主张在笔录或可以替代笔录的准备书状上所没有记载的事项。

但该事项是法院应依职权调查的或使诉讼显著延迟的,或者经释明不能在准备程序中提出并非由于重大过失的,不在此限。前款但书的规定不妨碍第247条规定的适用。

在诉状上或在准备程序之前所提出的准备书状上已经记载的事项,虽然在笔录上或可以替代笔录的准备书状上没都已载,也无妨于在口头辩论中主张。” 我国2002年4月1日颁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1条对二审程序中的新证据作了界定,即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德国法院由地方法院、地区法院、上诉法院和联邦法院组成。地区法院是地方法院判决的上诉重审法院,而地区法院的一审案件由高等地区(上诉)法院重审上诉。

宋冰编:《读本:美国与德国的司法制度及司法程序》,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1月第1版,第303页。 (日)兼子

一、竹下守夫著,白绿铉译:《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1995年3月第1版,第225页。 在日本,法院系统包括简易法院、地方法院、高等法院与最高法院。

第一审是简易法院的案件,其上告法院是高等法院;第一审是地方法院或者高等法院的案件,其上告法院是最高法院。但是,高等法院作为上告法院,如有最高法院规则所规定的事由时,高等法院应以裁定把案件移送给最高法院(《民事诉讼法》第406条规定),这是为了避免上告法院的判例互相抵触。

肖扬主编:《当代司法体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页。 王利明著:《司法改革研究》,法律出版社,2000年1月第1版,第407页。

王利明著:《司法改革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第1版,第407页。 同,第27-28页。

同,第51页。 同,第408页。

同,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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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美国实行的是当事人主义审判模式,这种模式的基本特点是对抗式,法官和陪审团作为案件的裁决者,不主动调查证据,传唤证人及对证人询问,而处于一种消极、超然的地位,负责听取控辩双方提出的证据和所作的陈述,控辩双方向法庭......
论我国现行民事诉讼中的自认制度
发布时间:2013-12-19
论我国现行民事诉讼中的自认制度 论我国现行民事诉讼中的自认制度 论我国现行民事诉讼中的自认制度 一、自认的概念和相关法律规定及特征 自认,是指当事人对不利于自己的事实的承认。①广义上的......
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自我责任(上篇)(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关键词: 民事诉讼 当事人 自我责任 程序保障 内容提要: 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自我责任是指当事人应当对其诉讼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当事人的自我责任是构建现代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的程序法原理。自我责任主要通过为当事人设定行为......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研究(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要」:环境保护已经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诉讼推进环境保护形成也是环境保护法得以实施的重要环节。因此,我们唯有在公益诉讼制度方面研究,加强公益诉讼制度的建设,才能日益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取得良好成绩,也同时可以推动环境保......
完善民事诉讼证人制度的几点思考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01
证人是指了解案件情况并受人民法院传唤出庭作证的人。证人就自己知道的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口头或书面的陈述即证人证言①。它与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其它证据相互印证,使民事诉讼证据链条的各个环节成为有机的整体,共同证明案件......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比较研究(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关键词: 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是法院审理相对简单的民事案件的专门程序,它不仅是民事诉讼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也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各国乃至于整个世界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发展较为迅速的一种程序制度。其意义在于......
再论民事抗诉制度之终结
发布时间:2013-12-19
再论民事抗诉制度之终结 再论民事抗诉制度之终结 再论民事抗诉制度之终结 所谓民事抗诉制度,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民事裁判“确有错误”或具备法定条件时,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再......
对完善我国民事再审制度的思考法律法学研究论文(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21
内容提要: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也叫再审程序,是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该程序强调无论在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上,只要有错误即应通过再审制度加以纠正,贯彻了我们国家有错必纠、有错必改、事实求是、司法公正的司法理念。该项制度......
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基本课题(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一、民事诉讼的基本模式 虽然近几年关于民事诉讼的基本模式的研究已经有了一定的深度和广度,人们对民事诉讼的基本模式的概念、基本模式类型、模式与其它诉讼制度的相互关系等有了一些认识,但是关于基本模式的问题并没有真正完全解疑,......
小议民事诉权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05
传统民诉理论在其发展的各个历史阶段,始终充斥着各种诉权学说的争议,理论的争议往往导致实践的困惑。我国司法实践中对民事诉权(以下简称“诉权”)的理解和保护在相当大的范围内存在一些模糊概念,加之我国诉权立法上的瑕疵,使广大法......
民事举证责任倒置研究(上)(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24
内容提要:文章针对我国民事举证责任倒置在理论和实践上存在的诸多问题,展开全面研究,并兼论举证责任“正置”,以立足二者的对立关系追求论述的清晰透彻。文章首先对主张这一长期未受到应有注意的问题进行探讨,明确了主张与举证责任的......
检察机关的民事起诉制度构建论文
发布时间:2016-04-06
检察机关本身就是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言人。17 世纪路易十四时法国将国王的律师和代理人定名为总检察官,这就是西方检察制度的最早形式。以下就是检察机关的民事起诉制度构建。 从产生到现在,大多数国家在设置检察机关时都始终......
对确立民事再审之诉的构想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11
我国民事再审程序的立法指导思想是“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设计目的在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驱导司法公正。但因为立法的粗疏性,使得民事再审程序的强职权主义法理念与程序正义的观念相冲突,破坏了司法的独立性与权威性,在实践中显......
陪审制度比较研究_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03
现代陪审制度是国家司法机关吸收普通公民参加审判活动的重要制度,是现代司法民主和公民权利的保障制度。这个制度古老的雏形最初是发源于古希腊和古罗马,经过2000年的生长,在不同的时期和不同的法律传统、文化影响下,发生很大变化。现......
论环境民事责任体制(上)(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环境民事责任体制(Environmental liability regime)与环境行政责任体制、环境刑事责任体制并称为当代三大环境法律责任体制,其中环境民事责任体制是最基础、最重要也是迄今最薄弱的体制。研究环境民事责任体制的概念、特征、范围和历史......
论我国民事诉讼证明责任制度的反思与重构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12
—兼谈法院裁判方法论问题论文摘要:本文通过阐述我国民事诉讼证明责任分层理论,结合实践,阐明了现代证明责任概念的本质,指出了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的区别;在分析了我国民事诉讼证明责任制度的错误与缺憾之后,从裁判方法论的角度出发......
在民事诉讼法中设立行为保全制度初探(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02
【内容提要】本文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论述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设立行为保全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并借鉴国外及台湾地区在这方面的立法,进一步提出在我国设立该制度的立法建议。【关 键 词】财产保全/先予执行/海事强制令/行为保全 从......
民事诉讼法断想(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11
在初识民事诉讼法的基础上 ,加以之前对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学习,略略谈一下自己的一些不成体的理解和感想,是为断想。兼谈民事检察制度,则是有感于千百年来中国民权未彰,公权强霸,至今权利难制权力,权力之间缺乏制衡,而人们怀着深......
民事调解制度探析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法院民事调解是在审判人员主持下, 双方当事人就民事争议通过自愿协商, 达成协议以解决纠纷的诉讼活动。它是我国民事诉讼中最具中国特色的一项制度, 经历了从建国后的过热到1990年以后趋于淡化,再至进入21世纪以来重新兴起的历程。重......
审计委员会制度在我国上市公司的现状研究
发布时间:2022-10-20
摘要:相比美国等审计委员会制度已存在长达半个多世纪的西方国家,我国的审计委员会制度仍是个新生事物。审计委员会在 目前 我国上市公司中虽然发挥着一定的作用,但作用并不是非常显著。有相当一部分是“装饰门面”,并未真正起到......
重构中国民事诉讼审级制度的探讨
发布时间:2013-12-19
重构中国民事诉讼审级制度的探讨 重构中国民事诉讼审级制度的探讨 重构中国民事诉讼审级制度的探讨 一、审级制度与民事诉讼理念 审级制度的产生与设定是与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密切相联的。民事诉讼是解决当事人之间私......
民事裁定上诉审程序之检讨
发布时间:2022-09-20
民事裁定上诉审程序之检讨 民事裁定上诉审程序之检讨 民事裁定上诉审程序之检讨 内容提要:对于民事裁定的上诉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存在着可上诉的范围过于狭窄、享有上诉权的主体过于单一......
司法审查制度在刑事诉讼中的缺位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24
「内容提要」司法审查制度在我国刑事诉讼审前程序中的缺位造成我国刑事诉讼的重大结构性缺陷,基于对审前程序中侦控权力运行的制约、为被追诉者提供有效的司法救济以及与国际接轨的考虑,审前司法审查制度的构建应为我国刑事审前程序改革......
法律类毕业论文民事起诉制度的立法
发布时间:2016-04-06
论文的选定不是一下子就能够确定的.若选择的毕业论文题目范围较大,则写出来的毕业论文内容比较空洞,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各位同学准备的法律类毕业论文。 一、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民事诉讼的法理依据 首先,检察机关本身就是国家利益和......
论民事之诉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摘要】 民事之诉问题在民事诉讼理论和制度上及实务中均具有重大的价值和意义。本文仅就诉的概念和构成要素、诉的类型、诉的合并和变更问题进行重新审视和论述。旨在完善我国民事之诉理论,并作为我国将来修订民事诉讼法典时的参考......
论独立民事抗诉再审程序之构建(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07
关键词: 民事抗诉再审程序/独立 内容提要: 由于检察机关的主体特殊性,具有非对抗特性的纯粹抗诉再审程序与基于当事人对立结构而设计的一审、二审程序并不相容,加之一审、二审程序并没有与检察机关参与再审诉讼相关的内容,因此,不能简......
论物上请求权制度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08
我国正在制定《物权法》,物上请求权制度作为物权保护的重要方式,是物权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拟对物上请求权制度进行研究和分析,并提出对我国物权法中物上请求权制度的看法。一、物上请求权的性质与种类物上请求权,也称物权的请求权......
浅析民事诉讼和解制度
发布时间:2023-04-07
一、引言 诉讼和解制度对于分担早已捉襟见肘的司法资源来说,意义重大。但是,由于我国在立法层面对诉讼和解制度未能做出详实地、操作性强的法律规定,导致该制度的未能发挥出其应有的功能。 二、诉讼和解的性质 想要明确诉讼和解协......
探析我国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制度的现状及完善(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18
摘要:我国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制度总体上是比较完善的,但存在诸多缺陷与不足,如环境侵权构成要件的规定有矛盾;精神赔偿、“部分排除侵害”、“代替性赔偿”等没有规定;损害赔偿责任的保障制度尚未建;受害人救济的途径和保障存在不足等等。......
论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质证制度
发布时间:2013-12-17
民事质证制度不仅是民事诉讼证据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而且也是人民法院庭审阶段的重要环节,因而为民事诉讼程序所不可或缺。但遗憾的是,这一制度不仅为司法实践忽视,而且也一直为法学理论所旁落,显然,这与民事质证制度的应有地位极不相......
刑事普通上诉案件审理方式的现状与出路
发布时间:2015-07-27
一、我国刑事普通上诉案件审理方式的现状及问题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对刑事案件的审理方式作出的修改,二审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
论民事诉讼执行程序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26
【论文摘要】: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民事争议的活动。其解决民事争议可以分为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两个阶段。虽然在立法、理论研究和实践中都把民事诉讼审判阶段作为重点,但是执行程序对于保证解决民事争议,保证当事人民事......
证券市场审计民事赔偿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3-07-19
一、高院出台“证券民事纠纷赔偿”司法解释,证券审计民事诉讼风暴即将来临 高院这一次解释虽然也仅限于证券民事纠纷,但证券市场审计收入构成了目前有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收入来源之一,而且这场诉讼面对的是成千上万的投资者......
浅探民事诉讼的共同诉讼(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17
论文摘要:共同诉讼是与一对一的原告和被告进行单独诉讼相对应的复数诉讼形式。在对某一法律关系的争议中,如果所争议的权利属于若干主体,就可能有若干个人同时处于原告的地位,如多个原告对同一财产主张共同共有。 论文关键词:民......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论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民事诉讼法学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它不仅直接关系到民事诉讼当事人和有关参与者在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还牵涉到民事诉讼理论框架的构筑。 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建国以后,中国大陆民诉法学界对如此重大的问题采取的......
民事诉讼中视听资料的证据效力研究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23
【摘 要】视听资料在我国是一种独立的证据种类,它对于民事案件的审判具有其他证据无法替代的优越性,但其本身又具有易于伪造和篡改的缺陷。我国关于视听资料证据效力的认定经历了一个比较长期的发展过程。笔者认为, 为了促使司法机关在......
论我国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关键字] 检察监督 民事诉权 民事抗诉 监诉人[摘 要] 对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问题,理论界对此虽有讨论,但少有系统的论述。本文依据民事诉讼各个阶段,分别对检察机关在其间的地位作了一定的探讨,以期对此问题有一个全面系统的阐......
环境公民诉讼制度宽松起诉资格初探(1)论文
发布时间:2022-09-25
[摘 要]:宽松的起诉资格是环境公民诉讼制度健康发展的前提。在以环境污染者、自然资源破坏者为被告的诉讼中,确立宽松起诉资格要求顺应世界潮流,赋予非直接受害者以起诉资格,并可以借鉴集团诉讼的做法提起群体诉讼;其次要促进属事要......
浅谈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完善论文
发布时间:2023-07-09
诉讼调解是一种在某个中立者的协助下,由当事人根据自愿原则自己解决矛盾。本文结合针对我国法院诉讼调解中存在的问题,浅谈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完善的详细内容请看下文。 诉讼调解,亦称法院调解或司法调解,指双方当事人在法院审......
试论刑事诉讼中的质证制度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02
质证,是指在庭审过程中由控辩双方对诉讼证据采取说明、反驳以及交叉询问等形式进行质询,以确认其证明力大小的诉讼活动。关于质证,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7条有规定:“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
浅论业主委员会在民事诉讼法上的地位(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 要:业主委员会在诉讼中处于何种地位是理论与实务中一项重要的课题,本文在梳理国內学者对该问题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新颁布的《物权法》指出,业主委员会既不是法人,也不是其他组织,因而在目前条件下,业主委员会不能独立作为民事诉......
刑事诉讼调解制度之思考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17
和谐是人类社会追求的崇高目标,是生命价值追求的最高境界。勿庸置疑,曾被誉为“东方经验”而享誉世界的调解制度在中国法制历史进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在法制现代化的今天,这项具有中国特色的传统司法制度失去了往日的光辉。尤其在刑......
2002年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07
一、研究概况 江泽民在16大报告中指出:“完善诉讼程序,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可以说,力求在现行民事诉讼法的框架内,不断完善民事诉讼程序,强化程序公正的兑现程度,以最大限度地确保民事实体法在市场经......
我国民事诉讼中的宪法适用问题研究(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6-21
[内容提要]长期以来,作为“母法”的宪法在我国民事诉讼中得不到适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不适用宪法仅仅是法官们的习惯,并无法律及政策上的依据。自1988年张连起、张国莉诉张学珍损害赔偿案起,宪法在民事诉讼中适用的个例陆续出现......
论刑事不起诉制度
发布时间:2022-09-03
摘 要:不起诉制度是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确定的一项基本制度,符合诉讼发展的规律和方向。然而由于我国制度设置上存在很多缺陷,导致实践中出现很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如何完善该制度,是本文需要解决的课题。 关键字:刑事不起诉制度......
试论小额诉讼制度1(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05
【摘 要】随着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经济的发展,法院受案范围的不断扩大和受案数量的急剧上升,而普通诉讼程序在保证程序正义的同时,已显现无法快速及时处理急速增长的大量案件的现实矛盾和制度缺陷。本文在此基础上系统地阐述了小......
民事诉讼规则在行政诉讼中的运用及其限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15
关键词: 民事诉讼规则;行政诉讼;适用;限度 内容提要: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行政诉讼可以参照民事诉讼规则。只有部分民事诉讼规则在行政诉讼中可以适用,而且其适用有一定的限度,必须经过改造。典型的有管辖异议、财产保全、......
我国民事上诉审程序的审查原则定位
发布时间:2022-07-21
我国民事上诉审程序的审查原则定位 我国民事上诉审程序的审查原则定位 我国民事上诉审程序的审查原则定位 内容摘要:通过对我国民事上诉审程序的重新审视,指出我国民事上诉审程序存在重大缺陷,......
浅议刑事诉讼翻译制度现状、缘由与对策
发布时间:2023-05-19
[摘 要]刑事诉讼中的翻译制度是刑事司法实践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文章试图通过当前该制度实施中的现状,深入思考制度缺陷的原因,以便提出应对方式与对策,更好地使该制度运行符合法律的要求,做到保障诉讼顺利进行的效果。 [关键词]......
论我国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4)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6
三、民事执行程序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人民检察院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在广义上不仅指对产生生效法律文书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更应该包括对这些生效的法律文书的执行进行有效的监督。人民法院行使的审判权,不仅包括......
论我国民事诉讼快速审判程序的建构(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 要:为缓和审判力量不足与庞大案件数量之间的紧张关系,我国应当完善现有的民事审判程序体系。立足于我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和审判实践,我国应当建立快速审判程序而不是小额诉讼程序。快速审判程序作为独立的诉讼程序,有其独特的程序原则......
略论民事诉讼法的修订(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04
1991年颁行的中国民事诉讼法已经伴随我们进入新世纪第四个年头,在世界各国相继掀起民事诉讼制度改革浪潮之际,已历经13个春秋的中国民事诉讼法在日新月异、瞬息万变的现代中国何去何从就成为当前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界和立法机关所面对的最......
关于修订《民事诉讼法》的几个基本问题[上]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存在诸多缺陷,其已难以满足诉讼实践的客观需要,加之立法解释的严重萎缩、司法解释的不当扩张以及违法改革的持续泛滥,更使其在实践中几近名存实亡,因此必须尽快对其予以全面修订,且从理论准备、实务总结等......
法系意识论在民事诉讼抗辩制度研究中的意义分析
发布时间:2016-09-05
我国民事诉讼法现代化普遍化的过程中,是我国法律文明的进一步发展,也是我国法律学术的发展,分析法系意识论,在学习法律的过程中是其他学术方法所不具备抑或不可替代之的。 1. 法系意识论与比较法学 法系意识论与比较法学相比,两......
韩国民法上的传贳权制度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8-07
[内容提要]传贳权是韩国特有的一项不动产物权制度,而典权则是中国特有的一项不动产物权制度。韩国立法者在规定传贳权时,除了尊重民间的传统习惯外,作为外国立法例还主要参考了1929年的中国民法典和1937年的伪满洲国民法典的典权制度。......
试论民商事案件抗诉提请再审权的界定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从世界各国的法制史看,无论司法制度多么发达的国家,由于客观因素影响,裁判民商事纠纷案件,要避免错案是不可能的,因而需要再审程序予以纠错,尤其是两审终审制国家。我国法律规定启动民商事纠纷案件再审的主体有当事人、人民法院与人民......
民事上诉发还重审应以一次为限
发布时间:2022-09-05
民事上诉发还重审应以一次为限 民事上诉发还重审应以一次为限 民事上诉发还重审应以一次为限 笔者近日办理了一起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借款合同纠纷申诉案,先后经历判决四次、裁定两次,历时8年多,其中一审判决三次......
试论刑事诉讼中的质证制度(2)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9
三、质证制度在不同诉讼环境中的作用 在不同的诉讼环境,质证制度所能够发挥的作用是不尽相同的。在传统的职权主义诉讼模式下,负责审判的法官对于证据的调查、审核拥有较大的职权,不仅调查证据的顺序、范围、方法,全由法院全权决定......
刑事诉讼证人出庭作证的现状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18
[摘要]证人出庭作证是现代庭审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保证司法公正的基本措施。但是 ,目前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证人出庭作证的情况却令人堪忧,绝大多数证人不愿意出庭作证,已成为困扰执法工作的一大因素,对刑事诉讼的危害性颇大。因此,......
公民诉讼代理问题研究。(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 要:对我国现存的公民诉讼代理问题进行探讨,拟提出合理化、可操作性的建议措施,保证诉讼案件的高效率高质量的进行,促进律师制度的不断完善。 论文关键词:公民诉讼代理;现状原因;完善 一、对于公民诉讼代理性质的探讨 (一)......
论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举证时限制度
发布时间:2023-02-15
[摘要]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中没有举证时限的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实行的是证据随时提出主义,这种程序模式所尊崇的哲学理念为实事求是、追求客观真实以及坚持有错必纠。这种程序模式是以追求实体真实为主要目的,但是,却以丧失正当......
体制转型与我国民事诉讼理论的发展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25
摘 要: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理论从整体上看,是以原苏联民事诉讼理论为基础的,在国家干预和职权主义观念指导下形成的,因此,该理论从整体上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现实的需要,也不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民事纠纷解决的客观规律。需要对其理论体系......
我国国际民商事诉讼管辖权制度的改革与完善(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一、引言 放眼当今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界,使用频度最高的话语莫过于“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了。但在国内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行得如火如荼的今天,对国际民商事诉讼制度改革进行呼吁者却寥寥无几。当然有观点认为,涉外民事诉讼是内国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标的新说在中国的适用及相关制度保障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08
关于如何确定诉讼标的的范围,历史上存在着新、旧诉讼标的学说。旧说以实体法律关系作为诉讼标的,诉讼中含有多少个不同的实体法律关系,就有多少个不同的诉讼标的;新说则以当事人在诉讼上的主张作为诉讼标的,具体的实体法律关系只是作......
论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7-02
论文摘要 财产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一项重要的基本制度。同时,财产保全是诉讼保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必要时也可依职权对一定财产采取特殊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生效判决有得以实现......
民事诉讼中的检察监督制度
发布时间:2023-07-19
民事诉讼中的检查监督制度就是在民事讼诉活动中以人民检察院为主体而形成的法律监督制度。检察机关根据特定的民事案件而提起民事诉讼,是现代社会发展过程中,大部分国家从立法的形式上授予检察机关的一项权利。在社会快速发展和进步的......
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研究(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9
摘 要: 随着我国国际贸易的发展,国际商事仲裁活动越来越频繁,国际商事仲裁的研究也得到进一步深化,从而促进了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制度不断完善。然而,在我国仲裁制度的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种种不足,在仲裁机构、仲裁协议、仲裁监督等方面......
民事错误制度比较研究
发布时间:2013-12-19
民事错误制度比较研究 民事错误制度比较研究 民事错误制度比较研究 [摘 要]大陆法系以表意人的意思自由为主导的二元划分理论与以相对人的信赖利益为主导的一元理论。英美法系错误制度将错误划分为......
日本民事诉讼证据收集制度
发布时间:2015-08-12
摘要:在对抗与判定的诉讼结构下,证据是攻击。防御的一种方法,是当事人展开对抗的重要手段之一。证据及证明的功能是连接进行中的诉讼审判和纠纷过去发生在其中的日常生活,并使尽量接近或达到与实体的真实紧密相关的纠纷得到解决。......
浅析中外民事诉讼证人制度
发布时间:2015-08-19
【摘 要】我国民事诉讼证据制度在证人制度证据规则作为一个事实性很强的法律问题,在我国目前的司法现实条件下短期内难以用制定法思路来解决。我国应在司法实践中形成我国的证人规则习惯,并在这一过程中,加强公正原则的运用,在条件......
试论民事诉讼模式之转型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本文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出台为契机,讨论了理想民事诉讼模式的构建与证据规则之间的关系,并分析了我国超职权主义的传统民诉模式的形成背景及在诉讼实践中的困境,指出理想的民诉模式是以当事......
民事再审案件中止、终结诉讼问题探讨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2
审判监督程序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个试图纠正错误裁判的一种启动再审的程序。然而,我国却并没有一个较为完整的再审程序。当然,许多学者将审判监督程序与再审程序混为一谈,认为审判监督程序就是再审程序。如:有人认为,人民法院对......
中国古代会审制度考析(上)(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关键词: 会审制度/慎刑/行政兼理司法/价值评判 内容提要: 会审是中国古代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审理的主要方式,自西周时期即已产生,经过几千年的历史沿革和发展,逐步成熟和规范,到明朝实现制度化。它的形成是慎刑思想的典型体现及行政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