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租 理论 产生于美国,最早萌芽于60年代,确立于70年代。至今已经有长足的 发展 ,成为 现代 经济 学的一个重要的分支学说。
把寻租作为一个经济学范畴正式提出的是美国的经济学家克鲁格。他在1974年公开发表的《寻租的 政治 经济学》一文中深入 研究 了由于政府对外贸的管制而产生的对租金的争夺,并设计了数学模型对其进行 计算 和讨论,后来这篇被经济学界视为寻租理论的一个里程碑,克鲁格也被视为寻租理论的鼻祖。
一 租、寻租及寻租理论 在讨论寻租理论之前,我们先来看看租金的定义。 “经济租金”一个重要的政治经济学范畴。
在经济学的发展 历史 中,它的外延有一个逐步扩大的过程,在传统的李嘉图学派的经济租金概念中,租金是永远没有供给弹性的生产要素(如土地)的报酬,它是诱使这种生产要素进入市场所必需最小值的额外收益。后来,马歇尔发展了租金的概念,他把短期内缺乏供给弹性的生产要素(如建筑物、机器、工具等资本品)所得之报酬称之为“准租金”。
现在一般的标准理论教科书对租金一词解释为:支付给资源所有者的款项中超过那些资源在任何可替代的用途中所得到的款项中的那一部分,也即超过机会成本的收入。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不需要吸引资源用于特定用途的一种分配上不必要的支付款项。
然而,在众多关于“寻租理论”的文章中,其 分析 是建立在对租金的下述定义之上的:租金是由于不同体制、权利和组织设置而获得的额外收益。而在我国比较权威的定义则是由于某种天然的或认为的 社会 的原因,使物品的供给量的 扩大受到限制,从而使市场价格稳定地高于成本而形成的一种长期的超额利润或要素的超额收入。
同样,对于寻租也有多种定义,布坎南等人认为“寻求租金一词是要描述这样一种制度背景化的行为:在那里,个人竭尽使价值最大化造成了社会浪费,而没有形成社会剩余。” 他们把寻租描述为人们凭借政府保护进行的寻求财富转移而造成的浪费资源的活动,即一个人在寻租,说明了这个人在某事上进行了投资,被投资的这种事情实际上没有提高,甚至降低了生产率,但却确实给投资者带来了一种特殊的地位或垄断权利而提高了投资者的收入,租金也就是由此所得的收入。
因此,柯兰得尔中给寻租下的定义是为了争夺人为的财富转移而浪费资源的活动。 而克鲁格则认为寻租是为了取得许可证和配额以获得额外收益而进行的疏通活动。
形成这些争议的根源在于公共选择学派和国际贸易学派在“寻租”一词上的不同运用,在克鲁格的奠基文章里她把寻租限制在由配额而产生的租金。如果租金只是指配额收益,那么其他经济政治行为所产生的收益就要用别的名称,由此推论,国际贸易学派把寻求垄断,寻求关税和寻求收入等所有这类活动都涵盖在寻求直接非生产性利润(DUP)这一名称之下,于是,公共选择学派继续使用“寻租”,而国际贸易学派则更广泛使用DUP这一概念,稍具讽刺意味的是“寻租”这一概念是由国际贸易学派首先提出来的。
寻租理论产生于六十年代至七十年代市场经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当时正值凯恩斯国家干预主义的统治地位开始动摇的时期,因为他无法解决过去被认为是“导致市场失灵”原因之一的滞胀 问题 ,由此,新自由主义趁机再次复苏,寻租理论正是为了迎合这一经济思想而产生的。从经济学理论的发展来看,寻租理论起源于寻租经济学家对新古典主义经济中垄断理论存在的问题提批评和挑战。
在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早期 时代 ,垄断利润问题忽略不予讨论,在他们看来,垄断使超额利润存在,但竞争立即使超额利润不复存在,因此对新古典经济学家来说,竞争均衡是垄断不断被建立而又被不断打破的动态均衡。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生活中垄断问题的不断涌现,垄断在现代经济中地位不断加强。
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家对垄断问题的不断探索,终于得到了垄断的社会福利损失理论,即哈伯格的垄断理论。
二、寻租理论对我国的启示 启示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