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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西方发达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机制形成较早,也较完善。在高校毕业生就业机制运行过程中,政府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当前,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日渐严峻,就业压力日益加大。因此,必须立足国情,认真分析研究我国就业环境中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合理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保障政府在推动高校毕业生实现充分就业的实践中积极作为。
[论文关键词]西方发达国家 高校毕业生 就业 政府作为 借鉴
高校毕业生作为社会的宝贵财富,是人才资源中较高层次的一类。他们的就业问题事关人才储备和社会发展,世界各国对此也都比较重视。由于历史文化背景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不同,不同国家就业市场的结构和模式存在着较大差异。各国政府都根据本国国情采取了有效措施来应对就业问题,形成了行之有效的就业体制机制,这对推动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一、西方发达国家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中的政府作为
从世界范围来看,各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机制不尽相同。由于经济运行模式、政治制度架构,以及社会意识形态等因素的交互作用,历史上高校毕业生就业机制大抵上有三种不同类型,即计划配置型、有控制的市场配置型、市场配置型。三十多年来,我国一直持续着市场导向的改革,这场改革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模式的影响无疑是巨大而深远的。但是,我国政府在适应市场经济模式、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的做法还不够成熟。因此,笔者选择美、英、德、日等市场经济起步较早的国家作为典型案例加以分析,以资借鉴。
(一)美国高校毕业生就业中的政府作为
在美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完全依照市场规律运行,联邦政府不直接干预,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放任不管。事实上,政府通过宏观政策时刻发挥着推动作用。一是制定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和法律。美国联邦劳工部和教育部每年都进行职业分类统计分析,发布有关职业前景的预测,完善有关就业的法规、制度,在宏观上为毕业生就业提供政策服务。二是铺架高校人才培养和社会专业需求的沟通桥梁。联邦政府劳工部负责提供不同时期就业市场的职业需求状况、不同职业对知识和技能的要求等信息,重点预测经济发展对未来就业需求的影响。同时,还派人去中学介绍社会职业需求情况以影响学生选报大学的志愿,并为大学调整人才培养计划提供依据。三是鼓励学生从事特定职业以及到特定地区工作。设置联邦帕金斯贷款,毕业后凡在教师短缺地区全职从事教学工作,以及从事残疾人早期干预服务等特定职业全职工作的,最高可免除100%的贷款;参加美国军队并在敌对或高危险地区服役,最高可免除贷款的50%。四是把创业激励和创业教育结合起来,积极推动学生创业。鼓励高校针对毕业生开展创业教育,同时对高校毕业生简化从公司注册到开业所需要的审批步骤,减少公司注册和各种审批所支付的官方费用,放宽成立新公司的注册资金底线。五是发挥各州政府推动就业的积极性、能动性。联邦政府核拨经费,由各州政府设置发展局推进就业工作。各州政府还设有职业介绍所,并允许社会组织设立职业介绍机构,以促进高校毕业生又好又快就业。
(二)英国高校毕业生就业中的政府作为
(三)德国高校毕业生就业中的政府作为
德国联邦及各州的劳动与社会部是主管全社会就业的专门机构。在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时,劳动与社会部主要发挥完善法律、制定政策、信息咨询等作用。一是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劳动中介法》《失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法律的统一规制,规定他们有权获得就业培训、信息咨询等服务,以及求职期间个人及家属的基本生活保障。二是设立专门的高校服务组,成立大学协调中心。通过这些组织对学生开展咨询服务,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市场和劳工局服务信息,进行各种职业申请指导,并开办培训班培养毕业生的应聘技巧。此外,还尝试在雇主和大学教师之间建立联系,为企业推荐学生。三是注重加强与企业合作,鼓励企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德国中小企业能够给高校毕业生提供大约70%的就业机会,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扶持和资助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企业,以提供资金补贴和一定数额贷款的方式调动企业雇佣大学生的积极性。四是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网络。在高校设立大学生职业指导处并附属信息中心,为用人单位和学生提供全国通行的网络平台和免费的共享信息资源。同时,对高校毕业生进行专业基础理论和职业技能训练的“双元制”职业培训。五是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一定的银行贷款和相应的保险金,规定创业者可以根据创业后的经营情况分阶段地从政府部门获得创业补助金,降低高校毕业生创业的门槛。 "
(四)日本高校毕业生就业中的政府作为
二、西方发达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中政府作为的共性分析
从制度建构和法律框架上看,美国和英国属英美法系,德国属大陆法系。日本较为复杂,明治维新前属中华法系,之后照搬了德国的法典,二战后又深受美国影响。这些国家在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律制定、政策设计等方面不尽相同,尤其是一些具体的措施更是千差万别。但是,由于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一致性,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在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表现出相似性。这也为总结不同国家政府行为的共同点提供了可能。
(一)注重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法律体系
法律具有稳定性和权威性。市场经济,说到底,还是法治经济。市场经济体制下的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必须要有相应的法律来规约。西方发达国家都通过立法工作对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公正平等就业提供了法制保障。美国有《就业年龄歧视法》《家庭支持法》等,英国有《就业促进法》《平等就业法》等,德国有《劳动法统一法》《联邦就业促进法》等,日本有《就业安定法》《保障男女平等就业法》《就业和人力资源开发组织法》等。在各国推动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实践中,这些法律有效规范了就业市场,促进了就业岗位的创造,约束了用人单位的滥权行为,发挥着扩大就业规模,减少就业条件不公平、机会不均等等歧视现象的作用。
(二)注重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保障机制
作为社会人,高校毕业生的生存和发展受到各种既定存在的制约,他们的就业也面临着诸多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只有建立健全相应的就业保障机制,才能有效缓解高校毕业生初入职场的心理恐慌,西方发达国家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比如,德国对毕业生求职期间个人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进行保障;美国把就业看成是关系人的发展与社会进步的根本问题,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一流的就业平台;英国实行“从福利到工作”政策,对高校毕业生进行职业指导、求职帮助和技能培训;日本采取优化就业环境、提供财政支持等措施推动毕业生就业。通过完善机制,这些国家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了基本生活和初步发展的必要保障,提高了就业质量,促进了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
(三)注重构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
在现代社会,服务是一切政府存在的理由以及存在的价值。为每个人提供基本就业保障是政府服务功能的主要内容。高校毕业生是社会发展的希望所在,他们的就业关乎一个民族的未来,西方发达国家特别注重对这一群体的就业服务。美国把就业指导服务与高校毕业生的职业生涯贯通起来,将服务拓展为“在校学习—就业前—就业后”;英国把就业看作高等教育发展的生命线,成立专业化的行会性组织,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全方位的悉心指导;德国着力强化劳动局系统的就业服务职能,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充足的服务经费支持;日本积极培育高校毕业生的职业观和勤劳观,对他们进行一对一的就业指导服务。完善的服务体系和细致入微的服务措施,有效消解了心理预期与岗位需求的差异。
(四)注重发挥政府推动就业的宏观调控作用
宏观调控本来指的是政府在遵循市场规律的前提下,采取出台政策、设计规划、制定法规等措施,对经济运行状态进行干预和调整的过程。西方发达国家当前都十分注重运用宏观调控手段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并把实现充分就业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之一。美国通过调整财政政策、产业政策、金融政策和失业保障政策等,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英国通过行政力量推动国家经济发展,不断扩大就业岗位,提供稳定的就业环境;德国采取政策性补贴等方式发挥政府在推动就业中的作用;日本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和扶持新兴产业创造新的工作岗位。通过把微观就业活动纳入国家宏观发展轨道,这些国家弥补了市场运作的缺失和不足,推动高校毕业生实现充分就业。
(五)注重强化政府在就业中的监督管理职能
人们让渡权力由政府集中使用,除了让政府负起服务的责任外,还有另一层意思,即赋予政府监督管理的职能。就业市场本身就是个很大的利益蛋糕,如果政府监管缺位,势必带来运行上的混乱。西方发达国家在这一点上高度清醒。美国政府着力做好就业市场的监管工作,强化对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严格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运行;英国政府通过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的监测有效发挥监管作用;德国政府建立了世界上最完备的相对独立的就业监管机制;日本通过厚生劳动省监管各个就业服务部门和单位的日常工作。科学规范的监督管理,遏制了高校毕业生招聘应聘中的不正当行为,使这些国家的就业市场处于平稳运行状态。 "
三、西方发达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中政府作为的实践借鉴
就业是民生之本,促进就业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长期以来我国面临着十分复杂艰巨的就业任务。2013年,我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将达699万人的新高,而当前国际经济形势持续低迷,国内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和产能相对过剩的矛盾有所加剧,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异常严峻。因此,必须立足国情,认真分析研究我国就业环境中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合理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以推动高校毕业生实现充分就业。
(一)强化宏观调控,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西方发达国家政府宏观调控在高校毕业生就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要结合当下我国的经济发展和就业形势加以学习借鉴。一是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尊重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扶持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服务业,通过稳定经济增长和调整经济结构不断增加新的就业岗位。二是要全面落实中央提出的就业优先战略。充分发挥就业工作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把促进就业作为推动地方发展的重要抓手,努力实现推动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三是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地方在制定财政、金融、税收以及产业发展等政策时,要充分考虑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最大限度地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和更优惠就业条件。
(二)采取有力举措,提供优质就业服务
完善的就业服务体系是西方发达国家推动高校毕业生实现充分就业的有效手段之一,要认真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做好就业服务工作。一是要着力打造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加快建设全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网络,积极推动就业信息进校园、进教室、进公寓,探索利用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兴传播手段及时发布有效的就业信息。二是要提供优质的就业咨询指导。政府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工作,帮助高校毕业生更新就业观念、熟悉就业政策、调整就业期望,引导他们掌握应聘技巧,树立良好心态。三是要拓宽人才供需交流的沟通渠道。除每年组织大型的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外,还要积极协调用人单位到高校进行专场招聘,探索开办网络招聘会等新的招聘活动。
(三)构筑保障体系,切实纾缓就业压力
西方发达国家通过建立完备的就业保障机制消除了高校毕业生择业过程中的诸多忧虑,要立足实际,大胆借鉴,切实改进就业保障工作。一是要强化政府统筹,做好保底就业保障。政府要协调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从经费支撑、项目确立等方面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为推动高校毕业生实现充分就业提供有力保障。二是要降低创业门槛,以创业保障就业。要积极探索建设高校毕业生创业园,简化创立企业、办理小额担保贷款手续,从税收、贷款、利息、户口、场地等多方面进行政策优惠,进而以创业带动就业。三是要着力帮困扶弱,纾缓就业压力。采取求职补贴、兜底就业等方式,做好家庭困难的大学生群体就业保障工作,帮助他们减轻思想压力,尽快实现就业。
(四)履行监管职责,着力优化就业环境
通过严格的监督管理,西方发达国家规范了高校毕业生就业供需双方以及中介组织等参与者的各种行为,推动了充分就业,要认真研究学习他们的经验。一是要加强就业市场的监督管理。就业市场鱼龙混杂,要严格对招聘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和甄别,净化就业市场,减少名目繁多的报名费、考务费。二是严厉打击就业中的舞弊行为。采取有力举措推动高校毕业生诚信择业,严格查处备受舆论质疑的“萝卜招聘”“世袭招聘”等涉公领域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不正当行为。三是要监管规范高校就业率的统计工作。严查“协议就业”“红章就业”,探索建立以工作能力、知识结构、就业质量等为评估内容的教育质量综合考核机制,根治普遍存在的“被就业”和“水分就业率”现象。
(五)完善法律法规,努力实现就业公正
西方发达国家通过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保证了就业的公平公正,要积极学习他们的好做法、好经验。一是要从立法的层面消除就业歧视。就业歧视五花八门,包括身高、相貌、性别、户籍以及出身(是否毕业于“211”“985”高校)等,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提高其可操作性,消除院校歧视,推动就业平等。二是要完善特殊就业的相关法律法规。鼓励大学生到特殊地区或者特殊岗位就业,这里有一个权利和义务对等的问题。要建立健全相关法规,既给特殊就业者以权利保障,又设置相应义务并推动义务落实。三是要严厉打击涉及就业的犯罪行为。通过法律的制定执行,惩治设置就业陷阱、涉嫌就业欺诈、进行非法传销的不法分子和非法组织,保障高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