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要建立一个系统完善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目前还很难做到,需要会计信息系统的各方共同努力。将加强诚信教育与完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并举,德治与法治双管齐下,完善外部监督与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相结合,完善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宏观治理和财务报告微观结构改进相配套,尤其是切实执行新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有关规定,才能有效地提高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促进证券市场健康良性运转和经济社会的良性健康发展。
关键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会计报表;公司治理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披露是指上市公司按照法定的要求将自身财务经营等财务信息情况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报告。我国自2001年正式加入WTO以来,我国经济逐渐地融入到世界经济的浪潮中,我国的上市公司作为经济发展的先驱已经率先加入了世界经济市场的竞争中。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披露与世界接轨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财务报告会计信息作为市场循环中的重要理论依据,它的质量决定市场的发展,但是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披露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和问题,需要我们作进一步探究。
一、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披露状况
二、造成现状有的原因
一是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目前我国证监会颁布了多项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的相关准则,但最主要的财务报告信息披露是依据财务部的会计相关制度生成的,这就造成了二者在披露过程中的权责不明、协调性差。在这种混乱的制度环境下,给一些上市公司的违规披露提供了条件。与此同时,我国相关法律条文大多用概念性的词语,执法人员执行起来不具有实际的可操作性,助长了上市公司违规披露的可能性。
二是巨大的利益诱惑的驱动。上市公司为获得经济利益,总是发布更多有利于自己发展的会计信息,但一些上市公司为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利用各种手段增加虚假利润,伪造虚假会计文件,发布错误会计信息误导社会公众投资者,从而达到吸纳证券交易市场的大量资金,更有甚者为了避免被处理或退市,伪造绩效、操纵利润,导致披露错误的财务报告信息。
利益的驱动不只表现在上市公司这一个角度,监管单位由于利益的驱使也会对造假违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根据经济学上的纳什均衡现象,存在着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财务报告造假越严格深入,花费大量人力物力,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造假的可能性和成本就越大,导致证监会的监督职能积极性大大降低;也存在着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审计披露违规的成本越大,上市公司的违规披露概率越大。由此看出,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披露问题涉及到很多部门和个人,甚至是监管单位,他们串通一气,合伙做假,使得上市公司报告披露的虚实难辨使假消息的隐蔽性增大,加大了查处的难度。
三是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的扭曲。我国大多上市公司是由国企改制演变而来的,与公司的运营发展模式转变相比,其制度改革不彻底。上市公司内部治理扭曲主要表现在委托代理机制的缺陷和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两个方面。上市公司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由此产生了委托代理机制,产生了其机制本身不可能克服的缺陷:委托代理契约的不完整性;信息不对称性;监督成本为正数;获得利益不一致。同时,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上存在着很多矛盾,主要集中在:股权结构大多集中在国家股和法人股;股东大会形式大于内容;董事会缺乏控制权和独立性。
四是证监制度不健全。主要表现在证券市场监管力度不足和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局限性两个方面。就目前而言,我国的证监会权威性不足、力量薄弱,我国证券市场尚无自律性机构,交易所在运作的过程中很少严格约束会员,再加上证券市场是多方面利益冲突的焦点,一些官员习惯用行政管理办法来管理证券市场,而不是用证券市场管理办法来管理,导致证券市场监管力度不严。我国现行的证券法规规定所有上市公司必须经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注册会计师审核、查验后的财务报告信息对广大社会公众投资人来说具有引领性的作用,然而,随着当今上市公司规模不断扩大,受时间和精力限制,注册会计师对审计的上市公司只能采用抽样审计的审计方式,这就使得一部分的审计结果不能正确地披露财务报告的信息,误导了投资者。还有部分注册会计师无视法律法规,在受到利益的诱惑或领导的压力下,伪造或销毁会计资料,做假账,逃避税收,缺乏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给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披露提供了虚假信息,造成难以想象的结果。
三、解决问题办法
(一)健全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从根源处扼杀虚假信息的披露
根据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在2007年,我国上市公司实行新会计准则体系,它的实行全面提升了我国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满足了国内外大多数投资者的需求。顺应发展,我国应建立健全会计信息披露规则体系,在强制披露的基础上,加强上市公司的主动自愿披露和事实披露。与之相辅相成,应在法律上进一步完善我国证券法律体系,加强我国的证券立法工作。将模糊的法律条文逐条定义,增加其可操作性。结合实际,逐步将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权收归到证监会,使证监会成为我国最具权威的证券监管机构,增强其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证券监管和组织结构体系,以证监会抽查复审为核心我国应建立会计信息再监督体系,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披露定期抽查复审,使违规财务报告披露的比率降低。
(二)完善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从源头上铲除虚假信息的产生
就当前国有股股权过分集中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首先应通过合法交易手段降低国有股的持股比重,发挥多元持股制的优越性,解决持有股股东缺位的问题,增加其他股东监督的积极性。
在董事会方面,应提高董事会决定的透明度,加强董事会的独立性,有必要建立独立董事责任制度。监事会作为上市公司内部的监督机构,应发挥其职能,监督财务报告披露的合法性、真实性。
建立三权分立的内部制约机构,董事会行使决策权,管理层实行执行权,单独成立的审计委员会行使控制权。使权力分散,有利于决策的合理合法,避免权力失衡导致决策独断专行。同时,建立合理的薪资制度,充分发挥股票期权激励机制的优点,增加吸引投资者的注意力。
(三)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操守,在审核阶段揭露违规信息
首先,应注重对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在确保职业操守前提下,发挥审计和监督的职能,保证财务报告披露的真实性。其次,完善其相关立法,明确注册会计师肩上的责任。还应强化其审计的独立性,使其在审查、复核阶段保证透明化。
(四)提高投资者的决策水平,练就“慧眼”
在规范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披露的同时,提高投资者的决策水平是必要的。投资者在纷繁的股市和证券市场中,稍不理性就会掉入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违规披露的陷阱中,唯有不断学习证券市场的运作知识,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才能规避风险,在无形中规范证券市场秩序。
(五)实时编报网络财务报告,保证投资人权益
随着网络信息化的普及,电子商务应运而生。投资者可以随时随地通过网络时事地关注证券市场,这就要求了会计人员实时地更新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披露的会计信息,方便投资者对投资决策的及时分析;也应加强对非财务报告披露的信息,方便投资者对投资决策的整体分析。
(六)媒体引导正确社会舆论,发挥监督职能
从社会各个角度来看,媒体引导的舆论方向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披露的透明度起着重要的监督作用。由此可见,正确的舆论是很重要的。其具体应做到:建立通过网络热线和公共信箱的举报投诉渠道;提高对举报投诉事件的处理效率,建立完善其处理机制和排查机制;做好举报投诉人的保密工作,制定奖励机制等。
从我国当前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披露现状存在着许多问题来看,规范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披露是一个长期系统的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积极配合。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要求我们针对我国当前面临的问题,必须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调整上市公司的内部管理结构;强化监管部门的执法独立性;提高投资者的专业知识,来确保上市公司财务报告披露的真实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