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进步是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和经济持续发展的核心。在推动技术进步的国家创新体系中,尽管创新的主体是企业,但无论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一国政府都会面临创新资源的配置以及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有利的政策环境的问题,这是企业个体无法企及的。
与发达国家引导创新的雄厚市场力量相比,发展中国家面临国内研究机构内生性科技供给不足、企业技术需求弱小的困境,在技术创新的主体——企业本身发育不足的情形下,政府作为催生企业技术创新动力的组织者、协调各种政策和机构功能的作用更加突出。20世纪80年代以来,马来西亚在快速工业化的过程中,政府为推动国内技术与工业化的协调发展,其技术政策不断演化,以适应全球化的国际经济环境和新经济浪潮的蓬勃发展。
一、马来西亚技术发展战略的三阶段 技术发展战略是国家对科技活动全局性和长期性的规划和行动方针,由科技行政体系主导,并协调技术政策与其他工业政策、国家发展目标的一致性。对一国技术政策的分析框架,Lall(1998)提出从三个层次研究国家技术政策:(1 )确定国家发展目标,明确技术发展与国家发展目标之间的关系;
(2)激励政策, 对市场失灵的领域提供国家干预的信号,包括基础型干预和选择性干预,所谓基础性干预是国家对人力资源、科技基础设施、研发鼓励等要素市场的干预,而选择性干预指国家扶持特定产业或特定产业组织优以实施优先优术发展目标;
(3)组织制度,包括为实施技术发展战略的科技计划、行政组织等。[1] 以这三个层次考察马来西亚技术发展战略的演变过程,马来西亚工业化进程中的技术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58年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产业技术规划不明晰时期。
独立之后马来西亚技术发展的重点领域与以农业、种植业为主的产业结构相一致,资源型产业(如早期的橡胶、之后的棕榈油产业)的研究与开发是政府重点支持的研究领域,这一时期建立的马来西亚农业发展研究所(Malaysian Agricultural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Institute, MARDI)对当时农业多样化、农矿产品的出口增长发挥了重要技术指导和推广作用。相对地,在马来西亚推动工业化的产业政策框架中,产业技术发展并没有成为优先的议题。
20世纪60年代,马来西亚通过跨国公司和合资企业的投资方式在生产初级消费品的进口替代行业兴建了一批制造业企业,到60年代末为解决就业问题和种族间经济利益冲突,以发展劳动密集型的出口导向产业的发展战略和旨在社会重组目标的新经济政策成为这一时期产业政策的重点,而外资主导的出口型产业主要集中在新建的自由贸易区内,与区外的当地产业几乎没有技术联系和外溢效果。在80年代初期到中期马来西亚重工业化的第二轮进口替代阶段,马国政府通过政府投资行为推动的重工业项目计划不仅包含了优化产业结构布局的设计,同时希望进一步达到种族间经济利益平衡的目的。
可以说,在这一时期,产业技术的学习、深化一直不是政策制订者的直接目标。另一方面,马来西亚开始筹建科技行政体系,如1975年成立的国家科学研究开发理事会(the National Council for Scientific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1976年成立的科学技术环境部(the Ministry of Science, Technology and Environment, MOSTE),它们的预算、权限十分有限,无力对其他部门(如贸易工业部、农业部)以及这些部门下属的重点研究机构发挥统筹规划的作用。
从实践效果来看,由政府制订技术发展规划、国有资金支持、国家公共研究机构执行的科技体制属于典型的“由上至下”的技术供给型发展战略,这种规划体制的性质是一种集中型的体制而不是包含私营企业界参与的复式或协调式体制,尽管政府的初衷是仿效日本产业需求拉动式技术发展模式将科技发展与产业发展统一起来,但显然缺乏合格技术官僚的参与和企业界的广泛参与,特别是这种集中型的技术供给型发展战略与以跨国公司为主导的、经济自由化的市场环境相矛盾,这种发展战略对产业技术的提升作用并不十分明显。但无疑地国家对科技的大量投入培育了一种技术创新的社会风尚,这是马来西亚社会氛围里一直缺少的。
第三阶段,1993年后,加强技术政策与产业组织结构、市场条件的协调阶段。20世纪90年代初马来西亚政府注意到大量涌入马来西亚的外国直接投资内部化的技术转移比
70、80年代显得活跃而积极,跨国公司对呈现产品多样化和生产技术的提高的现象。20世纪90年代中期马来西亚依托跨国公司成为全球消费型电子产业的重要生产基地,电子产品制造技术能力迅速提高,同时开始跨国公司增加了对马来西亚本地企业的零部件采购以及部分下包行为,槟城形成了以半导体、硬盘驱动器为主的高科技产品的产业集群。
面对占马来西亚经济举足轻重地位的电子产业与全球生产网络的紧密融合和跨国公司行为模式的转变,前期的供给型技术发展战略显然无法满足经济技术发展的需要,为此马来西亚政府调整了技术发展思路,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制造业转变原有扶持单一产业为主的倾斜式产业技术政策,新发展思路强调为塑造具有国际竞争力企业提供诱导性的政策指导以及完善创新的网络建设。在产业政策上,面临90年代初国内已出现的劳动力短缺、社会基础设施紧张等形势,政府强调从“生产要素投入驱动型”向“生产效率驱动型”经济增长模式组装、装配向高附加值的产品设计、研究开发、市场营销生产环节发展,提高产业的自动化水平。
加强产业技术开发,提高产业结构联系,以生产力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在技术发展的操作思路上,突出了培育产业群的技术发展思想,重点发展以电子电器产业、石化与制药、材料、资源加工等8个产业群,通过产业群的主导产业、 辅助产业、 基础设施和相关商业服务的互动合作带动产业上下游联系。
在外资政策上,1991年11月颁布《新外资投资法案》对参与发展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和高科技的外资给予倾斜的投资优惠政策;1995年马来西亚工业发展局规定以“人均员工最低投资额”作为批准投资的附带条件,从而抑制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投资;1996年马国政府将吸引高科技企业投资作为最优先的税收优惠项目,这些政策调整表明政府通过选择性FDI政策以达到促进本国产业技术升级的目的。另外,为改善本国二元性的产业组织结构,促进先进技术扩散,1993年马来西亚政府公布了《扶植外围企业计划》,由马国政府、金融机构和大型企业(包括外资企业和国内大企业)三方合作,促进大企业和经挑选的本地中小企业的配套生产,打造中小企业的技术学习渠道。
模块重构:构建我国国家创新系统的新思路
加拿大科技投入和重点技术领域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