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富姐钦选“代理爸爸”
离婚后,罗娟来到大连,被一家房产中介公司聘用为业务员。从开始的小业务员,到后来的王牌置业顾问,短短几年时间,她便赚到了人生中的第一桶金。
2000年秋天,罗娟创办了一家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到2007年,经过不懈打拼的罗娟已踏入了千万富姐行列。然而,罗娟自从拥有自己的公司后,心里反而很矛盾,她一边忘我工作以事业上的收获填补感情上的空虚,一边又为日渐膨胀的财富担忧――自己努力赚再多的钱有何意义?既买不来爱情,又换不来晚年的幸福,甚至到最后连一个有血缘关系的继承人都没有!当得知借助试管婴儿可以解决这一人生烦恼的时候,她感叹这简直就是为自己准备的,只要有了自己的孩子,很多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2009年5月初,罗娟认识了北京某医药有限公司辽宁办事处的业务经理陈宏大。陈宏大准备在大连金州投资办厂,由于资金短缺,经朋友介绍找到罗娟这个大老板投资。罗娟了解得知陈宏大早已是一个孩子的父亲,有自己深爱的妻子。罗娟彷徨之余并没放弃,在她心中浮现的依然是一个优秀父亲的身影,她决定无论如何也要让陈宏大成为孩子的“代理爸爸”。
感情篡位逼出一个“家”
半个月后,罗娟和陈宏大进行了一次谈判。罗娟说出了想让陈宏大为肚子里的孩子当“代理爸爸”的想法,而作为回报,她将帮他解决面临的资金问题。起初,陈宏大被吓了一跳,但想到答应这个条件后巨大的资金缺口就能立即得到解决,他还是答应了。
2009年6月,陈宏大在金州创办保健品厂的资金全部到位,开始大张旗鼓地开展业务。工作之余,陈宏大也尽职尽责地做好“代理爸爸”,对罗娟这位贵人更是体贴入微。
渐渐地,罗娟对身边的这个男人产生了好感。一天,在陈宏大陪罗娟到医院检查完身体后,罗娟握住陈宏大的手深情地说了声谢谢。见罗娟突然变得客气起来,陈宏大不以为然地说:“没什么,不是说好了合作么,这些都是我应该做的。”
“其实,在我心里你已经不只是孩子的‘代理爸爸’了,更像是一个好丈夫。宏大,我已经不知不觉地爱上了你!”罗娟动情地说道。
“别开玩笑了,要做孩子长久的父亲我可不是合适人选哦!”陈宏大打趣道。哪知罗娟满脸认真地看着他,陈宏大意识到罗娟的真实想法,不禁吓了一跳。“你我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我是有家庭的人了……”说完,陈宏大转身匆忙离开了。
看着陈宏大“落荒而逃”的背影,罗娟不禁一丝心痛。不过,她觉得只要自己坚持,陈宏大总有一天会动心的。
罗娟把公司交给下属打理,从大连来到金州,在陈宏大的公司附近买了一套房子安顿下来。罗娟总能在关键时刻为陈宏大解燃眉之急。渐渐地,在罗娟热情与执着的攻势下,陈宏大心动了。
陈宏大答应和罗娟交往后,罗娟又开始实施第二步计划,催促他尽快和妻子离婚与自己共筑爱巢。
在罗娟的催促下,陈宏大多次和妻子于梅商量离婚,可都没有任何进展。后来,看着陈宏大躲闪的目光,罗娟明白,要搬掉他妻子这块绊脚石并不容易。
眼看自己的肚子一天天大起来,罗娟着急了:“你的婚什么时候才能离呀?孩子都快出生了!”在得到陈宏大对自己感情的肯定后,罗娟嘴角泛起了浅浅的笑容:“其实我也不是小肚鸡肠的女人,只要你心中有我,我也不逼你。这样,我们去趟沈阳,登记结婚,其他的事情由我来安排。”
到了沈阳后,罗娟用曾经在沈阳做试管婴儿找关系办理的另一张名为罗婧的身份证,与陈宏大办理了假结婚。待一切办妥后,罗娟高高兴兴地和陈宏大回到了金州,等待孩子的出生。
转眼到了2010年6月底,罗娟并没有收到陈宏大之前借走的100万元欠款。碍于“夫妻”情分,罗娟没有催陈宏大还钱,而是关心他的离婚进展情况,可每次得到的都是陈宏大敷衍的回答。
此时的罗娟还幻想,也许很快就会成为陈宏大名正言顺的妻子了。这年年底,当陈宏大的公司再次遇到资金困难时,罗娟抱着希望再次借给了陈宏大35万元现款。
拿到钱后,陈宏大满心欢喜地写下了欠条。只是,在罗娟雪中送炭的同时,陈宏大已经忘了“代理爸爸”和“丈夫”的身份,对母子俩的关怀越来越少。
“套来”的情缘保不住“家”
陈宏大拿着借来的35万元,并没让工厂起死回生。日夜为工厂奔波的陈宏大对母子俩的态度越来越恶劣,在一次争吵后摔门而去。
2011年6月,罗娟向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呈递了一份诉状,将陈宏大告上法庭,要求他归还100万元借款。9月底,法院做出判决,判陈宏大归还向罗娟所借的100万元。
如罗娟所料,陈宏大很快就主动联系自己了,并表示处境困难,拿不出钱来。“我在乎的不是那100万元借款,而是你对孩子和我的态度,如果你马上回来,那100万可以不还……”
陈宏大妥协了,并于一个月后和妻子于梅离了婚。然而,尽管陈宏大离了婚,也回到了罗娟和孩子身边,可他又和前妻保持着暧昧关系。
感到受骗的罗娟向沈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陈宏大在100万元借条上所注明的抵债房产。收到法院消息的陈宏大急红了眼,干脆提起诉讼要求和罗娟解除婚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011年10月,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陈宏大与罗娟的婚姻关系无效,双方并未就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一直被蒙在鼓里的于梅这才意识到陈宏大与她离婚是因为“第三者”造成的,而且犯了重婚罪。随即以重婚罪为由将陈宏大和罗娟告上法庭。最终三人达成和解协议,由于梅替陈宏大支付罗娟34万元,罗娟放弃对余款66万元的执行。
罗娟以为放弃了66万元欠款后,陈宏大会感恩地回到她身边,哪知此后陈宏大视她为仇人,两人一见面就争吵。忍无可忍的罗娟拿着陈宏大写下的那张35万元借条,再次起诉至法院。
2014年6月初,罗娟回到大连,继续开辟自己的事业。看着已经5岁的儿子,她不禁感慨万千:当初一心想给孩子找个“代理爸爸”,没想到找来一场纠葛反而给孩子的心理造成创伤,如今只能用更多的母爱帮孩子走出那段阴霾般的童年记忆。(因涉及个人隐私,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