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铁路行业在经历“政企分开”后,在经营、管理、用工、分配等方面都面临改造。为了适应市场的要求,铁路行业急需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企业经营活动。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提出了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实现规范化改制是铁路行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前提,实现有效化的“治理”是铁路行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问题,实现市场化转变是铁路行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实质问题。
【关键词】现代企业制度;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市场化转变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又进一步提出要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现代企业制度。所谓现代企业制度是指: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为主体,以有限责任制度为核心,以公司企业为主要形式,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条件的新型企业制度。
铁路事业承载着国民经济命脉主体,在今年3月经历了铁道部撤销,正式实行“政企分开”后,作为承担原铁道部企业职能的中国铁路总公司正式成为国有企业,开始接受市场带来的挑战。在这样的“角色”转换下,铁路行业需要尽快适应市场化的新形势,改革原先“政企不分”的管理制度,用现代的企业制度规范企业工作。
一、实现规范化改制是铁路行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前提
《决定》指出:“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必须适应市场化、国际化新形势,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铁路行业刚经历政企分开,整个行业还处在将行政因素剥离的阵痛期。铁路行业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目前面临的首要工作就是规范化的改制。也只有进行了规范化的改制,才能达到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
铁路行业面临的问题是,现在所谓的“改制”实质上仅仅只是翻了个“牌”,换了个“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仍按照“老规矩”进行。这样的改革就只能算是换汤不换药表面工作。
要从实质上实现规范化改制对于目前整个铁路行业来说首当其冲的任务就是要实现产权清晰化和投资主体多元化。国有企业产权清晰化最起码的要求是要弄清楚“家底”,即弄清楚企业的资产总额,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类别的资产。如果连这点要求都无法实现,都处于不清晰的状态中,那就谈不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更谈不上资产的保值增值了。铁路在实行政企分开前已经存在了多元经营公司。并且铁路行业的社会公益性决定了这些多元经营公司承担了整个铁路创效增收的重担。然而,这些多经企业内部产权关系杂乱。从多经企业的发展历史来看,大多数铁路多经企业都是从运输延伸服务起步的。当初主要是为了弥补运输业工资、奖金、福利及职工住房建设等的资金不足。后来,随着业务范围的扩大和自身积累的增加,相继成立了为数众多的从事商贸、旅游、广告、房地产等业务的企业,其中也有部分企业,如大部分工业企业则是直接从铁路运输业的机车、车辆行业分离出来组建的。一般而言,一些企业较早设立的公司是较晚设立公司的发起人,较晚设立的不同公司的发起人相互交叉,层次众多。例如:甲公司是乙公司的控股股东,甲公司和乙公司又是丙公司的发起股东,而乙公司为控股股东的交叉现象较为普遍。这样由于铁路多经企业关联公司互为出资人,所以对任何公司的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造,涉及面都非常大。同时,这种产权关系不清晰是很难吸引社会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进入的。因此,对于一个企业连“家底”是多少都不清晰,谁愿意跟你搞多元化呢?资产的保值增值就无法实现。
所以,要完成在铁路行业内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前提工作,必须解决好以下两点:第一,弄清资产总额,并使之真正达到“清晰化”;第二,在铁路从事的多元经营业务上要努力吸引多种投资主体,包括国有法人股,自然人股和本企业职工股等等,使改制后的公司真正实现产权主体的“多元化”。
二、实现有效化的“治理”是铁路行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问题
《决定》指出:“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指由国有企业行政领导体制改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这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问题。法人治理结构是在所有权和经营者管理权分离的情况下,关于所有者与代理人之间的一种制度安排。规范化治理结构就是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理会、经理层,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执行机构相互独立的、权责明确、相互协调又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
对我们国家的国有企业来说,要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不得不考虑实际问题,不得不突出“中国特色”。中国特色就是解决好“新老三会”的关系。“老三会”(党委会、职代会和工会)是历史形成的而且发挥了重要作用;“新三会”是法人治理结构必须的制衡机制。所以建立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必须解决好新老三会的关系问题。推行法人治理结构在先的国家电网公司和中石油、中石化等大型国有企业已经顺利的完成了新老三会的转换和对接。铁路行业也继续采取新老三会兼容的方法。将新老三会全面纳入法人治理结构。要继续发挥我们党委会在思想政治方面的导向作用,职代会在实现职工民主权利方面的引领作用,工会在维护职工基本权利方面的保障作用。
股东会是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关键机构,经理层是公司经营的执行机构,向董事会负责,是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规范法人治理的重点,就是要有一套选聘经营者、激励与约束经营者的机制。这套机制的建立,对于国企改革是关键中的关键。《决定》中也指出:“要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
铁路行业由于历史原因,在经营者的选任上长期以来采取的是由组织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为主导的至上而下的带有较强行政色彩的人事任免制度。铁路行业由于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其经营者的来源是生产一线。来自于生产一线的经营者了解铁路生产运输的具体情况,对经营管理工作确实有极大的帮助。但从另一方面来说也存在弊端。这些走上经营管理岗位的人大多是铁路运输主专业出生的,在经营管理专业知识方面多为自学或后期进修深造。在经营管理的实践经验方面也相对欠缺。铁路行业要走向市场就必须遵循市场的“丛林法则”,要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就必须要有“懂规则”的领头羊。因此,在经营者的选聘工作上要有所突破。 首先,要解决谁来选聘的问题。即改变选聘经营者的主管部门。长期以来,我们铁路行业实行的是由组织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主导的至上而下的经营管理者的任免制度。这种选聘方法重“表现”,这些部门往往选聘“听话的”。众所周知,一个企业需要的是一个“合格”的领头羊,需要的是有才能、善经营的管理者。因此,在经营者的选聘上我们要充分发挥股东会与董事会的作用,使企业内国有资产的代表者到位并正确行使职能,选聘合格的经营决策者。同时,被选聘者的工作绩效与选聘者回报挂钩,赏罚分明,以约束选聘者不敢懈怠。
其次,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所谓职业经理人,即以经营管理企业为职业,通过管理企业来实现自身价值的专职管理者。职业经理人内涵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职业化的经理人,职业化以职业素养、职业技能和职业行为规范为标准,职业化的经理人就是以经营管理企业为谋生手段的人,他必须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既要有理论功底,又要有实战经验。二是经理人的职业化。经理人的职业化是指经理人按照市场化的方式被配置到经营管理的岗位上去,经理人位居的不再是一种“官位”,而是一种职业岗位。所以简单来说,职业经理人就是为了解决对某个具体的社会分工的岗位需要极端精神和精深的商业专有知识的问题而得到聘任和聘用。这一点正好与前文所说的铁路行业需要专业的经营管理人才的情况相适应。《决定》中也指出,“要深化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因此,企业的经营者由市场配置,才能真正做到“能上能下”,如果要产生于企业内部,那么也需要变“相马法”为“赛马制”。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
最后,在为企业选出合格的经营者之后,紧接而来的问题就是如何激励约束经营者。《决定》中也指出:“要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只讲约束不讲激励会使“老实人吃亏”,只靠精神支持是长久不了的;另一方面,光讲激励不讲约束,“内部人控制”只会“富了方丈穷了庙”,更不可取。所以必须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一是实行经营者年薪制,实现贡献和利益挂钩。二是实行经营者持股,使经营者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提高经营者的责任意识。三是加强监督与约束的制度建设。公开经营管理者的工作经历与状况,促进他们才尽职尽责。通过完善制度建设,防止管理上的腐败,坚持权责对等,既明确经营者利益,又规定其责任。
三、实现市场化转变是铁路行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实质问题
铁路行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归根结底就是为了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铁路行业在走向市场的过程中,所处的社会环境、经营环境等都会发生巨大的变化。铁路行业要想在市场大潮中逐浪起舞,就必须实现市场化的转变。
实现市场化转变主要需要做到的是用人市场化和分配市场化。不管是选人用人还是收入分配都交由市场决定。一方面,用人机制由行政化转换为市场化。《决定》指出:“深化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改革。”因此,要形成劳动力市场。企业的劳动者,只有实现了从劳动力市场选用,才能实现“能进能出”。铁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吸收了一大批退伍转业军人进入职工队伍,从事铁路生产基础工作。这使得铁路行业失去一个通过劳动力市场的天然筛选功能选择更优质的工作人员的机会。另一方面,长久以来,进入铁路这样的“国企”工作就意味着端上了“铁饭碗”,形成了干多干少,干好干坏都一样的局面。因此,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要开拓出自己的劳动力市场,形成竞争氛围,实现职工“能进能出”,提高人才质量。
另一方面,要真正打破“铁饭碗”,在分配机制上要由行政化向市场化转变。国有企业聘任制的推行从形式上打破了“铁饭碗”,但要从实质上解决这个问题还需要在分配制度上进行改变。所谓分配机制由行政化转为市场化,就是要建立一套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激励机制,将“死”的岗位工资变“活”。将职工的收入与企业的效益联系在一起,将工资的增减与工作的质量高低,业绩的好坏联系在一起。只有实现了“赏罚分明”,才能真正激发职工的潜能,才能真正让企业在竞争中占得先机。
总而言之,铁路行业要想在市场竞争中占一席之地,就必须在企业经营策略、组织形态、组织架构、经营模式、管理模式、用工制度、分配机制等诸多方面,对自身进行革命性的改造,按照《决定》的要求,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以制度规范经营。这是铁路行业走市场的第一关,也是必经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