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我国的人口增长速度基本上得到了控制,长期以来困扰我国的人口数量问题相应得到一定的缓解。目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人口问题,已经不单纯是数量问题,还存在着如人口老龄化、出生性别比失调等新的结构性问题。文章在对前人的理论综述的基础上,系统论述我国的出生性别比失调问题,以及由此产生的未来婚姻挤压问题,对于我国出生性别比以及婚姻拥挤的状况进行分析,并对我国出生性别比以及婚姻积压问题产生的深层原因作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我国出生性别比以及婚姻挤压问题的相应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生育;性别比;婚姻挤压
一、对我国出生性别比和婚姻挤压问题研究的回顾
总结我国的出生性别比失衡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从我国的出生性别比的特征,可以看出我国的婚姻挤压问题的严重性来。首先,我国的婚姻挤压问题,是一个大国的婚姻挤压问题,婚姻市场上受挤压的人口众多,很难在外部得到化解。跨国婚姻解决婚姻挤压,对于一个小国或小的地区比较容易实现,但对于一个至少存在约3000万女性缺口的大国来说,很难顺利实现。其次,我国的婚姻挤压也是一种累积型的挤压,受挤压的群体,在该时间段受到婚姻挤压,随着出生性别比的进一步加高,则必将在未来受到更加严重的挤压。第三,我国的婚姻挤压存在来源上的叠加性。一方面,主要是男女性别比失衡而引起的挤压,另一方面也存在生育率下降带来的通婚群体人口规模缩小而引发的挤压。早期西方国家在工业化初期存在着婚姻挤压,但它们的挤压主要是因为后者引起的,为此相对缓和,西方国家可以通过加大国家的开放性,利用流动人口进行调节。但我国的挤压是一种多因素造成的挤压,为此解决起来将会更加困难。第四,我国的婚姻挤压发生在一个地区间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的背景下,为此必将受到这种经济文化不平衡的影响。本来是一种全方位的挤压,必将会通过迁移方式在一部分城市或发达地区相对缓解,但这种缓解是一种地区间转移的缓解,对于农村或广大不发达地区,其受挤压程度则将会进一步加重,并为此付出承重的社会负担。关于这一点,我国的“婚姻梯度模式”可以从理论上很好地进行阐述。最后,我国的婚姻挤压问题是发生在我国转型期间的问题。到本世纪20年代以后,我国的经济体制的转型将会深化,而现代性带来的相关问题也将在我国这个发展中国家初步得到显现,这些都将会使得我国面临众多复杂的社会问题,婚姻挤压在这段时期出现并加重,必将造成各种社会问题的堆积。由于两性间婚姻的需求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本需求,为此婚姻挤压问题很可能成为各种社会问题中的最显性问题,成为矛盾激化的最直接原因。
我国的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带来未来婚姻市场的女性严重短缺,这种短缺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都将会存在,并很难得到一种有效合理的解决。事实上,我国到目前为止,在理论界也未能找到一种非常有效的方法,可以顺利解决未来即将出现的婚姻挤压问题。从更宽广的视角来看,我国的出生性别比以及婚姻挤压问题,并不仅仅只是如我国现有的人口学家所分析的那样,从经济、社会等几个方面对我国未来社会产生重要影响。我国的出生性别比偏高以及婚姻挤压问题,还将会影响到一些如人口伦理学、代际公平和代际关系、社会养老、社会道德生态等等深层次的领域,而我国日益倍受关注的一些社会心理疾病、同性恋问题、HIV/AIDS传播等等新的社会问题,也将会在未来受到我国的出生性别比与婚姻挤压问题的影响。庄梅兰(2012)在《出生性别比失衡背景下的男性婚姻挤压》一文中,对婚姻挤压对我国社会稳定的影响总结为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婚姻挤压将加速我国的社会分化;二是婚姻挤压将增加社会的不安定因素;三是婚姻挤压将不利于我国地区和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为此,对于我国的出生性别比失衡以及婚姻挤压问题,必须要大力关注,并要找到一些切实可行的缓解办法,从现在开始加以防范,从而力求在未来当该问题突显的时候可以得到有效的解决,或是一定程度的缓解。
三、对形成我国出生性别比与婚姻挤压问题的原因分析
形成我国出生性别比和婚姻挤压问题的原因,如前所说有女婴漏报、非法性别鉴定和溺弃女婴等等。这些原因对于形成我国出生性别比和婚姻挤压问题的影响是不一样的,并且随着时间的变化,分别在不同时期发挥主要的影响。从上世纪90年代以后,越来越多的学者趋向于认同产前性别选择是形成我国出生性别比偏高的最主要原因。从其根源来看,我国现行的生育政策,不是形成我国出生性别比失衡的直接原因,但却是客观上导致我国出生性别比失衡加重的一个主要因素。出生性别比失衡是一个多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这当中生育政策是不可忽视的因素之一。我国现行的生育政策对我国出生性别比和婚姻挤压问题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一方面,我国的严格控制人口政策,使得我国的生育选择空间过于狭小,“政策力量”与“文化力量”的尖锐冲突,导致了我国日益严重的产前性别选择。穆光宗1995年指出:我国出生性别比异常偏高可以看作是“生育选择空间”过于狭小和“歧视性性别偏好”过于强烈相互冲突和挤压的结果。另一方面,我国现行生育政策,尤其是农村生育政策中还存在性别差异或性别歧视的内容存在。正是这些男性偏好的生育政策的存在,直接导致了广大地区,尤其是农村“以质量换数量”的男性偏好的性别选择的出现与泛滥。
形成我国出生性别比失衡的最深层次原因是我国依然落后的生育文化的存在,要最终解决我国的出生性别比和婚姻挤压问题,必须要从根本上改变我国当前落后的生育文化。这是我国目前许多学者都公认的。但因为“文化堕距”的存在,要从根本上完全改变我国传统落后的生育文化,这是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并需要无数代人共同努力才能实现的。而对于我国的出生性别比与婚姻挤压来说,在较短时间内实现从根本上改变生育文化的挤压是不现实也不可能实现的。为此,要在一定时间内解决或缓解我国比较严重的出生性别比和婚姻挤压问题,不得不要求我国现行的生育政策作出相应的调整,完善我国现行的生育政策中体现性别平等的方面,更重要地将生育政策转向“以数量换结构”的方向去,在城市和农村放开二孩,适当放松生育选择空间。只有这样才能在一定时期内很好地有效地使得我国的出生性别比问题得到控制,也一定程度上相应地缓解未来即将出现的婚姻挤压问题。
此外,我国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落后也是我国出生性别比失衡的一个根本诱因。正是我国落后的社会保障制度,使得我国子女养老成为必然的选择,子女,尤其是儿子对于老年人的养老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这一作用在传统地区更是以文化传递的形式得到固化,从这个角度来看,我国的落后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强化了我国民众的男孩偏好,从而使得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失衡具有了良好的“土壤”。为此,有必要加快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在对于我国民众普遍关注的养老问题上,政府应该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只有如此,才能缓解我国众多地区的民众的养老压力,弱化其强烈的生男动机。
四、结论与建议
我国目前的人口问题,不再单纯是个简单的“马尔萨斯陷阱”问题,它在现有的人口数量问题的基础上,还新生出一些人口老龄化、性别比失衡等结构性的问题。我们当前对于生育政策的选择,要充分考虑到这些结构性矛盾的存在与发展,为此,在当前对我国现行生育政策的调整已经是十分必要的:适当放宽我国目前对生育数量的严格控制,扩大我国的生育选择空间,这对于我国解决目前比较严重的出生性别比,并缓解未来我国的婚姻挤压问题是十分有利的。幸运的是,我们的党和政府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并做出了对我国当前严格的生育政策的逐步调整的制度安排。对于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逐步放开二孩的决定,这一制度性安排,必然会弱化我国“不生男则不止”以及“宁生男不生女”的生育选择模式,放宽人民在生育性别上的选择宽度,从而为在根本上解决我国出生性别比问题提供了必要的制度性的对策。
此外,从我国当前来看,短期内我国的出生人口性别比还将会继续在高位上停留,解决我国的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必将是一个长期的战斗。在现阶段,除了在生育政策的调整上着力以外,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地加强新的生育文化观念的宣传工作,努力做到在文化与观念层面消弭不同性别之间的歧视性问题,为男女平等创造更加友好的环境。而在此同时,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需要在整个国家尤其是传统落后地区,着手解决人民未来的养老问题,化解他们的对于未来养老的担忧,如此,才能从根本上降低民众对于男孩选择的偏好动机,从而最终构建性别平等的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