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中央文明委在北京召开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表彰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贵阳市再次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同时,在此次表彰大会上,贵阳市观山湖区百花湖乡三堡村、花溪区青岩镇、清镇市红枫湖镇大冲村、开阳县禾丰乡穿洞村、白云区都拉乡、乌当区新堡乡、乌当区新堡乡王岗村、修文县大石乡石林村等8个乡(镇)和村荣获“全国文明村镇”称号;观山湖区碧海社区服务中心、清镇市人民检察院、白云区公安消防大队、修文县国家税务局、贵州花溪农村商业银行等5家单位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清镇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县级)”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