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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从历史的宪法到理想的宪法:基于文本、情势和解释三个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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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从历史的宪法到理想的宪法:基于文本、情势和解释三个维度
时间:2023-08-09 00:34:40     小编:沈定刚

一、问题的缘起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宪法可以塑造一个国家的命运,决定一个国家的前途。宪法不仅表明了共同体的特定生存形式,而且体现了一种基于客观价值秩序的生活规划与民族性格,它意在通过限制国家权力的方式,保障公民权利与自由。现代国家制定宪法,主要目的之一就在于通过最高法的形式来确立本国的政制结构与价值秩序,使宪法具有一定的恒久性。这亦是当代立宪主义发展的重要特色之一。尽管宪法规范与宪法实践之间的矛盾会导致宪法修改,而宪法修改可能会激起人们对其恒久性品格的质疑,但宪法的适应性本身就是恒久性所必不可少的,也是宪法回应社会发展以实现自身存续与完善的应有之义。对于国家治理而言,宪法既要坚若磐石,坚守核心原则; 又应与时俱进,及时有效解决社会出现的新问题,以实现宪法作为国家基本法律秩序的稳定性与灵活性的统一。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 年颁布实施的。时至今日,宪法已有四次修改共31 条修正案。事实上,我们现在所看到的宪法和当初制定时的宪法已有很多不同。之所以修改,目的是保证宪法能够有效应对社会发展,实现自身的良好存续。然而,如何在多变的社会保持宪法经久不息的魅力,美国哈佛大学的劳伦斯却伯教授曾经给出这样的答案, 宪法是一个无穷无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语言。

由是观之,只有让宪法成为民众的交往语言,方能保持其蓬勃生命力。而要让宪法成为可以交流的语言,既需要深刻理解历史的宪法,认真对待当下的宪法,又应理性规划未来的宪法,将宪法的发展作为一个开放的过程,尤其是国家应创设各种机制让民众积极参与到宪法的实施过程中去。唯有如此,才能渐进式地消弭宪法的观念世界与现实世界之间的紧张,使纸上的宪法成为活的宪法。鉴于文本、情势和解释三位一体对宪法的成败至为关键,下文将从上述三个维度对我国现行宪法进行分析,探讨在当前情势下如何走向理想的宪法,从而实现共和国的长治久安。

二、尊重历史的宪法: 坚守宪法文本中的核心原则

有学者认为,宪法发展的一般规律是, 以宪法文本为基础,不断解释宪法文本的价值内涵,让社会发展的新的变化在宪法规范的内涵中获得一个回应,获得它解释的依据。要把握我国宪法的发展规律,首先应了解宪法文本,因为宪法往往是在一个国家历史上的重大转折点被书写的,历史的宪法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体现和承载了一国的核心价值观和历史传统,是一国人民对自己作为共同体成员的认可与理解。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它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的创造。正因为我们不能割裂与抛弃自身传统来认识宪法、理解宪法,我们就必须认真对待共和国的宪法历史,认真对待作为社会基本共识的宪法核心原则。虽然对过去的宪法的追忆并不能保证未来宪法的成功,但抛开历史传统与现实国情,无助于我们规划理想的宪法。故此,惟有在充分了解本国宪法历史发展及宪法内蕴的核心价值原则的基础上,才可能对宪法的未来发展做出理性预测,才可能构建起理想的宪法。

因此,对现行宪法文本的考察是理解我国宪法发展规律的前提和基础。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 年制定的,共4 章138 条。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社会生活的不断变化,现行宪法已经经过四次修改,及时确认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取得的成果和经验,保持了宪法的适应性和生命力。虽然宪法会随着社会变迁而不断发展,但坚守宪法文本的核心原则是维护宪法权威的客观要求,这主要因为,宪法的核心原则决定着宪法规范的稳定性与统一性,是人们在立宪和行宪过程中必须遵守的最基本的准则,对国家政治生活具有高瞻远瞩的宏观指导和整合协调作用。具体说来,我国1982 年宪法所确立的核心原则有: 宪法至上、人民主权、人权保障及社会主义法治共和国原则。宪法至上意味着宪法具有最高权威,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我国现行宪法在序言中明确规定,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第5条规定,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由此可见,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根本依据,相对于其他法律法规具有最高权威,所有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因此,宪法至上原则意在强调宪法在国家治理中的至上地位,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原则,亦是宪法秩序良好运作之前提。人民主权原则意味着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国家权力应当为人民服务并接受人民的监督。人民主权理论认为,在民主制度里,真正的统治者是人民,只有人民自己才是国家政治意志表达之正当性基础,人民在由自己所决定的国体及政体下根据自己的意志,由自身或委托代表制定行使权力的规则,据此实现自我治理的目的。

我国现行宪法详实而具体地规定了体现人民主权原则的条款,确立了人民主权原则在我国有四个层面的含义: 首先,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基础的全部国家制度的根本准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 其次,人民主权原则集中体现为人民当家作主,对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有管理权; 再次,人民主权原则要求人民对一切国家权力的行使有最高监督权和最后制约权,创设有助于人民参与公共事业的各种民主机制是国家的宪法义务; 最后,人民主权原则要求人民不仅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选出代表,而且有权监督、罢免或和撤换代表。人权保障是宪法的出发点和最终目的,也是一国宪法秩序存在的正当性依据和归宿。虽然宪法确认的基本人权首先是针对国家对人民权利侵害的可能性,以消极方式要求国家不予侵害,但随着多元社会的复杂化与精细化发展,逐步要求国家以积极作为的方式介入社会生活领域,完成以私人力量难以实现的社会领域的实质公平与正义,这亦证明了以人权保障为目标的宪法必须适时发展才能实现其使命。

我国现行宪法既明确规定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同时还以公民基本权利的形式规定了基本人权的具体内容。通过宪法确认公民基本权利,一方面可以要求国家承担起消极不侵犯与积极保护人权的双重义务,有助于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宪法地位; 另一方面,尽管基本权利具有客观法规范之本质,但由于其受宪法客观制度性保障的特点,并非立法者可随意改变与支配,而是消极界定国家权力行使的界限所在,是解释与形成法律规范的基准,这就要求相关国家机关在解释和适用法律时应合乎人权保障原则,建立起具体制度机制充分实现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社会主义法治共和国原则在我国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具有特殊意义,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核心原则。我国现行宪法第1 条明确规定了我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同时,我国现行宪法还在序言及总纲中对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目标和国家任务进行了具体规定,现行宪法第5条明确规定了法治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此外,共和原则在我国宪法文本中也得到了鲜明体现并通过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及宪法第27 条所要求的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等得以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共和国原则要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坚持人民的宪法主体地位,保证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使公民对国家提出的各种要求得到理解,为多元利益的实现提供合理的表达。

这样可以将民众的不同意见和建议通过理性表达形成公共利益,并汇聚成国家发展的建设性力量,这也正是菲利普佩迪特推荐的创造共和国的秘方 国家必须遵循其公民共同的、公认的利益,并且只能遵循这些共同的、公认的利益; 它要求国家必须且只能遵循所有公民的一切共同的、公认的利益。尽管现行宪法条文难言精美,但对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阐述却是独特且符合国情的,为我们未来的宪法发展留出了诸多想像空间。面对立宪理想、宪法文本和宪法实施之间的差距,面对最终主权者对国家的软约束尴尬,化解困惑的关键或许在于,让宪法能够切实实施并获得长久生命力。

其实,两百多年前汉密尔顿提出人类社会如何选择政治组织的时候,就已经给出答案: 这个问题的解决有赖于一国人民自己的行为和范例。当宪法已经从规范层面完成了将我们构建成怎样的人民,确认了我们享有的基本权利的任务,那么,构筑理想宪法的关键就在于我们自己: 如何对待宪法,如何运用宪法,如何捍卫宪法, 最重要的是,人民自己必须看到宪法制度对权利保障的作用,对制度改良形成自己的诉求并主动参与到制度建构的过程中来。宪法和法律制度无疑是为了保护人民的利益而设计的,但是只有在人民积极参与的过程中才能得到落实。也就是说,尊重历史的宪法,关键在于认真对待人民的宪法地位及公民的基本权利,才能让人民积极投入共和国的各项事业,让共和国建设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事业。

三、国家对社会变迁的回应: 现行宪法的协商情势

国家和社会的分离构成了现代宪法的前提,而民主和法治作为化解国家与社会间矛盾的两种方法已经在全世界范围内获得了普遍共识。尽管国家的建立对于社会而言是一种威胁,但社会自我调控的实现又离不开国家职能的履行, 市民社会是从国家中分离出来的一个自愿、自立、自主的有组织的社会领域,但同时受到国家的法律秩序和共同规则的约束。特别是在当今福利国家的背景下,随着国家行为方式的改变,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制度界限日益模糊。相比社会,国家已逐步退出主导地位而只能享有派生性的服务性地位,社会在实现民众福祉和公平正义方面更具优势。

在一定程度上,国家与社会这两个彼此对立却又相互关联的范畴如何实现良好互动再次成为当代宪法难题: 宪法在实现对国家权力进行有效配置,使其积极履行保护公民权利和社会自治的职能的同时,又要时刻防范国家权力可能对公民自由和社会自治的威胁。那么,宪法应如何平衡社会变迁与国家行为之间的紧张呢? 一方面,宪法在赋予国家必要职能的同时,要对国家行为进行规制,以防止国家在行使这些职能时背离公民权利目标与人权保障原则; 另一方面,宪法应及时引导国家对社会变迁进行有效回应,并对变迁中产生的新的价值理念予以确认,同时对治理的正当性条件进行缜密的规定,并将所有国家权力的运作置于宪法框架之下,以实现国家与社会的良好合作。

这可从经济领域和政治领域的发展得到印证。在经济领域,由于市场机制难以在所有情形下,或难以满足所有人意愿的条件下实现公平正义的利益分配。这是因为在市民社会的逻辑下,无法产生与实现平等的法律自由相适应的社会均势力量,而这种均势的社会力量乃是个人自治主导下的社会关系通向公平正义的前提和基础。由于经济领域中的决定性力量仍然掌握在市民社会的个人手中,国家在完成其任务时需要个人的配合,而不能使用命令和强制等传统手段,只能采用有效的沟通机制、激励机制与合作机制,以发挥保护基本权利的功能。在政治领域,社会结构和功能的不断分化在有力提升社会供给能力的同时,却明显降低了社会抵御干扰的能力。正因为社会无法对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强制性干预,如个体社会成员在实现自我利益的时候,可能会侵害社会其他成员的自由导致社会自我调控机制的失效,这就使得社会越来越依赖国家,社会本身又成为了国家变革、融合与形塑的对象。宪法中的国家任务也因此发生转向: 在传统的宪法框架中,国家的职责在于保持先在的宪法秩序使其免受干扰,或者当干扰出现时消除干扰以重建宪法秩序; 而当国家出现新任务使国家角色日益定位为社会的服务机关时,为宪法所保护的基本权利再次成为约束国家的重要力量,宪法中的民主法治能够为基本权利的实现提供实质性保护,赢得了前瞻性特征的国家通过对社会发展的宏观调控,逐步承担起塑造社会的责任。

作为社会变迁的调控器,宪法将在原则与程序层面保持更高程度的连续性以实现社会调控,而非专注于它们的具体落实和细致化。此外,宪法并非通过阻止社会变迁实现调控,而是提高正当性要求或增加决策程序的难度。通过在国家行为中引入程序限制,宪法为社会构建起系统化的自我保护机制以防止草率决策,并为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机会和拓展空间。然而,宪法自身并不能免于变迁,立宪者必须考虑宪法如何适应社会变迁而实现自我修正自我完善的方式,这也是宪法能否成功实施的重要因素之一。对于这些问题,立宪者只能预见到很少的部分或者难以预料,虽然宪法的起草者可能表现出自信和知识渊博,但事实是,没有人知道未来的世界将会怎样,未来的宪法将面对什么情境。尤其在社会转型期,宪法更应充分考虑各种社会情势,积极准备适宜的调控工具,通过宪法修改或其他方式,帮助国家和社会重新获得必要的规范力量,以促进国家与社会间的良好合作。晚近研究表明,构建宪法商谈机制是平衡国家与社会冲突、营造全新的国家社会关系模式的一种值得期待的途径。公共行政应被构建为持久的商谈制度,其目的是解决当下更为复杂的问题。

通过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理性商谈,有助于形成共享、团结、稳健的政治共同体以促进宪法实施。根据学者们的研究,当前的协商实践已遍及国家和社会的各个层面,涉及各种问题,不仅存在于政府自由裁量权的领域,而且也存在法律实施领域和政治决策领域。作为国家应对社会变迁的结果,宪法修正案就是宪法应对国家与社会间的冲突而提供一种理性化制度结构的努力。现行宪法的四次修正案就表明,每次宪法的修改都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革,当社会发展与宪法出现冲突时,宪法要实现对社会变迁的调控始终伴随着纷繁复杂的各种可能性,而这些可能性在事先是无法预知的,因此宪法本身应具备开放性以应对各种情境,而这种开放性,带来的结果就是协商情势的出现以及协商实践的兴起,这是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公民之间形成良好合作伙伴关系的前提。

比如,在1988 年修改宪法时,针对社会生活中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没有宪法依据、土地问题与宪法第10 条的规定相冲突的现象,1988 年的宪法修正案一是增加了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的规定; 二是修改了土地政策,增加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社会发展促使宪法对私营经济进行确认,从而为两权分离和土地的合理使用提供了宪法保障。此后的1993 年、1999 年与2004 年宪法修改亦同样表明,宪法若能及时对国家与社会发展出现的矛盾做出理性调控,不仅有助于平衡国家与社会的结构性冲突,而且有助于宪法的正确实施,保持宪法的规范价值和现实性的一致性。由是观之, 宪法并不是创造出来的; 它们是逐渐形成的。

随着转型期国家任务的增长和社会治理方式的转变,宪法应适应协商性国家的发展趋势,努力构建起国家与社会间的协商机制,这对于两者之间形成合作伙伴关系非常必要。在现代立宪国家,宪法解释是进行宪法商谈的主要场域,释宪机关在宪法实施过程中,就社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宪法含义进行的说明活动,其实也就是对宪法原则、宪法规范进行商谈,以化解宪法规范与社会现实之间的冲突。依据当前宪法发展的协商情势,平衡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紧张关系,实现理想的宪法需要的并非根本性的体系建构,而是宪法解释。宪法解释不仅可以促进国家与社会领域的广泛协商,将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协商安排宪法化,使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利益集团和普通民众都能被吸纳到民主化意见与意志形成的协商过程之中,共同参与国家事业和社会事务,这不仅有助于促进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良好互动,而且可以获得宪法自身发展的规范性力量,这也是罗尔斯将秩序良好的立宪民主称之为协商民主的原因所在。

四、走向理想的宪法: 以双轨制宪法解释机制巩固宪法秩序

宪法之所以被创造乃来自过去经验,决定于制宪当时,并规范未来国家生活。因此其规范目的是无穷尽的,所以规范内容决无法尽善尽美,毫无漏洞。宪法是政治共同体的价值基础,但由于其语言的抽象性与开放性,如果要准确把握其原则和精神,必然需要一个权威机构按照符合现代法治精神的程序进行说明与阐释。尤其是目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多元价值带来的法治实用主义诱惑及实践的多元引发法治整合能力的下降现状,有必要建立一个以宪法解释为核心的合宪性控制机制。一般认为,宪法解释是指在宪法实施过程中,由国家的法定释宪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对宪法的规定与条文含义所做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与说明。

宪法解释的事由大致可以分成三种: 一是以理性客观的态度认识和理解宪法条文; 二是在宪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明确如何适用宪法条文以解决宪法争议; 三是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可能出现与宪法相抵触的情形,需要阐明宪法含义的。如前文所述,基于当前的国家与社会的协商情势,为了促进宪法实施、巩固宪法秩序,可以建构一种双轨制宪法解释机制,即国家层面的最终的、权威的宪法解释与社会层面的灵活的、多元的宪法解释,两种宪法解释程序机制互相促进,彼此配合,既注重宪法的价值理性又兼顾其工具理性,既强调国家制度层面的规范性宪法解释制度,坚决维护法定释宪机关的最高权威,又注意非正式的社会领域对宪法的多元解释,实现人民作为宪法实施最终守护者的地位。

由是观之,双轨制宪法解释机制实则是一种适合我国国情、有助于巩固宪法秩序的宪法实施动力机制。一方面,在国家层面应完善立法机关宪法解释机制,维护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最终释宪权。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第67 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宪法解释权。这意味着,我国宪法解释采用的是由兼具立法职能的最高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行使宪法解释职能。宪法明确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才能够行使最终的宪法解释权,这就意味着其他任何国家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对宪法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解释。即便是在宪法实施过程中,其他国家机关因其所负有的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而对宪法做出的解释,也必须从属于并服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

然而,全国人大常委会迄今为止没有以宪法解释的名义和程序进行过宪法解释,这就使得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公众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的职能造成认知困难,不清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哪些活动是在进行宪法解释,哪些活动是属于立法行为,特别是在法律文件名称不规范的情形下,造成宪法解释程序与立法程序混同,这显然不利于宪法的有效实施与宪法权威的树立。因此,当务之急是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所提出的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的要求,从规范层面形成一套完整的宪法解释应用原则和制度体系,为国家层面的宪法解释制度的有效运作提供具可操作性的规范依据。具体说来,完善我国的立法机关宪法解释机制,首先,应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之下设立专门的宪法解释机构,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履行宪法解释职责。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应行使包括宪法解释权在内的职权有21 项之多,而宪法解释工作又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与技术性,为了保证宪法解释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建议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之下成立专门释宪机构,在保证宪法解释工作公正性与效率性的同时,可以让广大社会民众知晓释宪机构的存在,通过释宪活动的存在让公众认为宪法确实是有用的,宪法权威与宪法信仰无疑将逐步确立。其次,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单行的《宪法解释程序法》。《宪法解释程序法》作为规范宪法解释活动的基本法律,应对宪法解释主体、宪法解释的对象、宪法解释应遵循的原则、宪法解释的方式、请求解释宪法的提起、请求的受理、宪法解释案的审议、宪法解释案的通过及宪法解释的效力等进行明确规定,使释宪机关能够有效行使宪法解释权并承担起应有的职责,实现宪法解释权运行的规范化、法律化和制度化。最后,基于国家机关负有保障其行为合宪性、保证宪法和法律实施的义务的原理,其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宪法职责、行使国家权力的过程中,应按照宪法的精神和原则对工作所涉及的宪法相关规定进行解释与说明,并服从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的终极性、权威性解释。而且, 在具体形成宪法解释草案与决议过程中,应该建立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充分协商、沟通、论证的机制,以真正实现宪法解释所要求的公共理性。

另一方面,在社会层面应鼓励负有遵守和执行宪法义务的其他国家机关、企事业组织、单位和个人在实施宪法的过程中,通过宪法创设的商谈机制对宪法进行解释,以推动宪法的全面有效实施。事实上,宪法要获得恒久性的生命力,关键在于一国人民参与宪法、运用宪法、解释宪法、捍卫宪法的能力。尽管民众对宪法的解释并不具有正式的法律效力,民众对于宪法的解释并不精准,但对于法治后发型国家而言,特别是对于我国宪法实施的真实状况而言,鼓励民众通过解释宪法来理解宪法原理、体认宪法精神非常必要且重要。民众不仅要用历史的宪法去理解他们所感知的经验世界,知晓其公民身份及其与国家之间的联系; 而且需要用当下的宪法去解决社会生活中的现象与问题,并通过对宪法的自我理解创造出新的文化共同性范式,促进未来宪法的改革与完善。而且,鉴于抽象规范和具体问题之间的裂隙必须通过规范的解释来填补,这就意味着宪法的适用性也受到社会多元主体对宪法的理解和解释的影响; 而这些理解和解释实则与每个公民息息相关, 根本法的问题我们可以称其为宪法解释的问题被认为是法律问题,但这问题需要人民经由民众机构的自我表达才能得以权威解决,这是一种根深蒂固和普遍共享的背景规范: 人民的责任不仅在于制宪,而且在于解释和执行他们的宪法。

因此,宪法应当被人民自己所理解,宪法本身的发展亦需要全体民众的参与和对话,人民通过在日常生活中以显然的、明确的和常识性视角对宪法进行解释,是一种积极回应当前协商情势对宪法重新获得规范力量的形式,有助于实现宪法的自我发展和完善, 宪法不仅仅是它过去的样子,也不仅仅是它今天的样子。它一直在成为另外一种东西,那些批评宪法的人和批评在宪法指引下所做的事情,以及那些称赞宪法的人,都有助于使它成为明天将会变成的样子。其实,宪法内蕴的宽容品格包含并象征着融合: 一是对社会多元主体的融合,主要通过宪法设立的民主制度不断更新与统合人民的意志; 二是功能性融合,主要通过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行为将人民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通过宪法的有效实施贯彻人民主权; 三是价值理念的融合,主要经由宪法秩序中各种力量与利益团体的制度性商谈与非制度性商谈获得理性共识,将各种分歧整合为国家进步与民族发展的建设性力量。

在我国宪法实施过程中,可以进行宪法解释的国家机关除了全国人大常委会,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及负有保障宪法实施职责的其他国家机关。这些国家机关在行使国家权力时,可根据功能适当原则行使宪法解释权,以保障宪法的有效实施。同时,通过民众对宪法的自我理解和多元阐述,也有助于宪法融入民众日常生活而成为共和国公民的交往语言,这正是决定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事业建设背后的精神力量。如中国人民大学每年都会举办中国十大宪法事例发布和研讨活动,就社会发生的热点问题及民众所关心的事件,通过宪法事例发布的方式,邀请宪法学者运用专业的知识进行解释和分析。这种解释虽然没有法律效力,但可以为社会民众提供运用宪法原理、宪法知识分析社会问题的思维方式,实际上就是基于宪法的商谈, 宪法商谈这个词语,不仅包括高级法院法官们之间对于特殊案件的辩论,也不仅仅是特别的法哲学家们的观念,而且是陪审团成员、议员、执法部门、行政机构、国家和底层法院法官、法律学术机构之间的商谈,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即社会公众对宪法的商谈。

通过依据宪法解释社会现象作为公民权的基础训练,是公民理解宪法文本、培养宪法意识、体认宪法精神、捍卫宪法尊严的重要途径。更重要的是,普通民众通过运用宪法知识,经由自由讨论和理性阐述的方式对社会事务、公共问题所涉及的宪法规范和宪法原则进行解释营造出的民主氛围,不仅可以使宪法成为共同体的日常交往语言,唤醒我们沉睡已久的宪法认知力,而且能够帮助理解自我的公民身份,享受一种全新的协商自由。这正是宪法长久存续的根基所在,也是共和国稳健前行的动力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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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22
我们在把宪法审查和宪法诉讼看作实施宪法的重要途径时,要谨慎对待所谓宪法的“司法化”问题,不宜简单地要求宪法进入普通法院,也不宜一味鼓励法官在判决时援引宪法,并以之为行宪的象征。对我国的法官来讲,判案时援引宪法是一件容易做......
中国宪法改革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
发布时间:2013-12-17
[19] 参见张友渔:《学习新宪法》,第5-6页。 [20]参见张志铭:《什么是宪政要求的宪法?》,《人民法院报》2009年12月16日。 [21]“故圣人之为国也,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不观时俗,不察国本,则其法立而民乱,事剧而功寡。......
从民法上权利和宪法权利的关系谈起_宪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20
一、导言:问题的界定 近来,围绕《物权法(草案)》而出现的争论,涉及到了宪法和法律的关系问题,引起了包括宪法、民法等部门法学者的共同关注,在学界乃至立法界都引起了广泛反响和思考,对中国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一些重大的法律问题......
中国宪法改革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
发布时间:2023-06-03
法是一种若有违反就必须依靠国家强制力通过一定程序予以追究和救济的社会规则。人有群,群有则,法律乃社会规则之一种。人类自有规则便有一个违反规则后怎么办的问题。规则之为规则在于具备拘束力,正是为了使某些规则不仅具备道义的约束......
法院合宪性解释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2-11-26
理论界对合宪性解释的内涵,本身就存在着不同的理解:一种是在宪法审查制度意义上的理解,发生在宪法案件的处理过程之中,指的是宪法审查机关在处理有关立法机关的立法合宪性争议的时候,除非有非常充分的理由或根据能够判定系争的法律......
关于最高检察院法律解释权 宪法思考(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12
论文摘要:最高检察院法律解释权一直是学界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笔者认为:最高检察院法律解释权不仅缺乏合宪性基础,而且在司法实践中也面临许多现实困境。在宪法中对检察机关的性质、检察权的属性以及司法权的概念加以明确规定和定位,......
司考宪法:精讲宪法的基本特征
发布时间:2022-12-21
论文对绝大多数的朋友们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为了让朋友们都能顺利的编写出所需的论文,论文频道小编专门编辑了“司考宪法精讲:宪法的基本特征”,希望可以助朋友们一臂之力!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
浅论利益集团与宪法变革-中国宪法经济解释初步(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03
【论文关键词】利益集团;宪法变革;经济解释 论文论文摘要:美国宪法学者查尔斯·A.比尔德先生从利益集团与美国宪法的制定之间的互动关系提出了宪法经济解释的观点。建国以来,我国经济体制及各所有制形式在宪法中的身份发生了巨大的......
从宪法侵权看我国的宪法救济(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04
论文摘要:宪法司法化是宪政的基石,中国宪法的私法化无成例可考,通过个案分析的方式,对我国宪法司法化的实践进行了理论剖析。 论文关键词:宪法;司法化 1 案件 1990年山东某市中学生齐玉苓考上中专,但齐的同学陈某在其所在......
论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27
宪法监督是随着宪法的产生、实施而出现的,迄今已有两三百年的历史。综观宪法监督发展的历史,呈现出监督机构专门化、监督制度完善化的发展趋势。宪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居于根本法的地位,它是诸法中最具权威性的法典,也是国家政治经济社......
试论宪法基本原则(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关键词】宪法基本原则 价值性原则 辅助性原则 【论文摘要】本文围绕宪法保障人权、限制政府权力这一功能,由此产生宪法的价值取向正当性问题和实现宪法的辅助生工具手段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宪法的基本原则。 原则,是可......
浅析我国宪法解释的实现
发布时间:2023-02-26
二、在谈论阐述一个问题时,我们通常先理清此问题的科学内涵或定义,但在如何定义宪法解释这个问题上还真是个问题,因为学界对宪法解释的定义还未达成共识。目前在我国宪政实践中,学界对宪法解释的共识认为,宪法解释是由有权机关即全......
浅析宪法概念的变革———从《共同纲领》到“五四宪法”
发布时间:2016-12-26
一、国家、革命与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一规定把宪法与国家联系在一起。要理解人民共和国新的宪法类型,或许最好从另一个角度,简略地回顾一下国家与革命的问题。在革命教义中,非无产阶级的国家除了是针对被统治阶级的暴力机......
理解中国法解释论的三个分析框架(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27
关键词: 法解释论 法律决定论 经验型案例研究 论辩型研究 内容提要: 当前中国法解释论不发达的原因可以部分归咎于公理式的法律决定论、适法者不能正视法解释过程中的主观性。学术界对此已有一定的共识。在法解释学的原始积累未完成的......
论人权关怀下宪法解释程序对宪政秩序的塑造(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内容摘要」众所周知,作为保持宪法生命力最佳手段的宪法解释在对宪政秩序的维护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在对人权的极大关怀下合理的宪法解释,则有助于宪政秩序的塑造。适当合理的宪法解释程序,对落实宪法精神、保持宪法的生......
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宪法解读(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09
【论文关键词】和谐社会 构建 宪法解读 论文论文摘要:深刻理解和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丰富内涵,对我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国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本文认为在“......
私有财产保护:从宪法理念到制度架构
发布时间:2013-12-19
私有财产保护:从宪法理念到制度架构 私有财产保护:从宪法理念到制度架构 私有财产保护:从宪法理念到制度架构 摘 要:私有财产入宪具有深厚的法理基础和巨大的宪政价值。中国新宪法在总纲中通过......
华盛顿的宪政思想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16
华盛顿是美国独立、制宪以及共和联邦制的奠基者。华盛顿的人格与事业铸造了美国宪政的历史制度和精神。华盛顿的宪政思想是富有创见的,因其政治实践的天才而深刻地影响了美国宪政制度和思想。华盛顿和美利坚合众国的奠基者一起把天赋人权......
警察执法的宪法维度探究
发布时间:2023-06-04
引言 宪法,作为一国的根本大法,在当下中国法治和国家治理的话语中,已是一个相当重要的主题。而警察执法,是治理国家、管理社会及服务民众的基本手段,是现代民主法治国家和社会之现实必然,是通过警察执法活动来体现与落实宪法的精......
宪政基本价值论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8
[英 文 名] On the Vital Value of Constitutionalism[内容摘要] 宪政价值的特点有三:第一,是社会性与阶级性的统一;第二,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第三,是相对性与绝对性的统一。宪政价值的社会性、客观性和绝对性,意味着宪政具有......
现行宪法文本的缺失言说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人们常说,1954年宪法“是一部很好的宪法”,可惜实施不到三年就受到反右斗争的冲击和批判,在文化大革命中基本上被废弃。1982年宪法是被主流学说认为建国以来最好的一部宪法,遗憾的是,宪法实施20年来,没有处理过一起违宪事件。我们为......
中国的宪法与宪政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30
㈠近代中国的主要宪法一览 从晚清至今,中国已经有过好多部宪法了,但是中国政治至今仍未上轨道。从宪法角度看,基本原因是什么呢?为便于讨论,我们先列出如下近代中国的主要宪法及其制宪修宪的时间,然后再考察问题之所在。 194......
论农民弱势群体的宪法保护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09
一、问题的提出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在上世纪90年代末才被归纳在一起的,我们称之为“三农”问题。在改革开放的二十多年里,我国农业有了很大的发展,农村有了很大的变化,农民社会地位有了很大的提高。21世纪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
论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健全和完善(2)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诚然,欧圳的专门机构监督模式是建立在西方资产阶级的分权理论与价值观基础之上,维护的是资本主义的宪政秩序。但就其具体内容和形式而言,也具有与我国的政治体制和文化传统相兼容的一面,可以为我们所借鉴。专门机构监督模式体现的理念......
宪法解释的困境及其认识论根源
发布时间:2023-05-04
宪法解释是解释宪法者基于客观主义立场透过宪法文本本身追寻、揭示制宪者真实意思的思维过程,宪法解释者需完成从方法论向本体论思维的转换,但由于宪法解释本体论与宪法解释方法论的张力,造成宪法解释者主观性与客观性的逐渐疏离。在......
浅析宪法基本权利(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6-07
【论文关键词】宪法 基本权利 宪法基本权利 保障宪法 核心价值 论文论文摘要:宪法基本权利是个人作为人的固有主张或资格。它是每一个公民对于国家机构、公共机构、社会团体和组织的权利。它是受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权利。宪......
论财政税收法研究中的宪法之维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11
宪法与财政结合而成的财政宪法更是逐渐成为当代宪法及财政法学研究之潮流取向。(p110~111)在财政法、税法领域,无论是发达国家学者还是我国台湾地区学者,都立足于宪法,站在宪政的高度,对各种现行财政立法进行检讨点评。从方法论角......
从《共同纲领》到五四宪法
发布时间:2023-06-05
本文尝试透过具体的宪法条文,从历史事实的角度,向人们呈现一些真正主导1954年宪法制定的因素,希望这些因素有助于人们更深入认识1954年宪法。 一、制定1954年宪法的理由 1953年1月1日,《人民日报》在元旦社论《迎接一九五三年的......
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宪法解释的创造性(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 要: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宪法解释具有创造性,其主要表现在司法审查权、三重审查标准、选择性吸收理论、推翻先例和创造新的公民权利等五个方面。原旨主义和非原旨主义都会达至具有创造性的宪法解释,原旨主义具有天然的民主合法性,有......
浅析宪法对刑事司法的实体性控制———合宪性解释的方法论引入
发布时间:2023-03-08
一、合宪性解释的刑法教义学逻辑 在宪政意义上,宪法与刑法之间的对话乃是法律发展的必然趋势,刑法作为最严厉的法律,应该立足于宪政的理念与价值而制定,并在适用中与宪法保持高度一致,正如日本刑法学者指出,宪法和刑法,在以实定......
华盛顿的宪政思想(7)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14
制约权力的观念和实践根源于对于人性的深刻洞察。“如果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任何政府了。如果是天使统治人,就不需要对政府有任何外来的或内在的控制了。”[71]人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人之中存在着知与无知、崇高与卑贱、善与恶、灵与肉、......
华盛顿的宪政思想(2)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01
华盛顿论述财产权问题时常将财产权与自由权相提并论。北美殖民地与英国冲突的导火索就是赋税问题。洛克认为,天赋权利包括“生命、自由和财产”。而这些,就是他“根据一般的名称称之为财产的东西。”[13]可见洛克“是把财产当作典型的和重......
论人权关怀下宪法解释程序对宪政秩序的塑造
发布时间:2016-04-13
“论人权关怀下宪法解释程序对宪政秩序的塑造”怎么写呢,请看查字典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范文 论人权关怀下宪法解释程序对宪政秩序的塑造 一、引言 美国法学家庞德说:“法律必须稳定,但又不能静止不变。因此,所有的法律思想都......
华盛顿的宪政思想(3)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01
华盛顿认为权力最纯洁的源泉是出自民意,他坚定地相信人民有权力和有权利建立政府以及制定和更改政府的法律。他在《告别演说》中说:“我国政治制度的基础是人民有制定和更改他们政府各项法规的权利。但是宪法无处不在,除非全体人民通过明......
现行宪法文本的缺失言说(3)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9-26
三、失去制衡的国家权力:对国家机构职权的解剖 宪政的基本精神就是有限政府、权力制约。宪法不仅要授予国家以必要的权力,还应当有效的制约这种权力,授予权力的目的是为了限定权力的边界,规范权力的行使,以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受......
现行宪法文本的缺失言说(4)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五、现行宪法矫正的路径:以产权与政权的冲突及其解决为出发点 现行宪法的三次修改没有在根本上动摇现行宪法的结构,宪法与宪政的张力仍然持久地存在。化解宪法与宪政的持久张力的最好办法莫过于:以一次关键性的修宪,真正解决宪法应......
现行宪法文本的缺失言说(2)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二、没有贯彻的邓小平理论:对修宪的评述 邓小平理论有着丰富的内涵。邓小平站在历史的高度总结过去、展望未来,用朴实无华的语言,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问题。邓小平理论体系的核心可以概括为“社会主义新五......
华盛顿的宪政思想(5)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1.什么是联邦 联邦一词用法接近拉丁文原词“feodus”(条约)的意义,说明一种建立在忠诚(拉丁文feodus是fides即“忠诚”的同源词)基础上的关系。[51]联邦共和国的“政府的形式是一种协约。依据这种协约,几个小邦联合起来,建立一个更......
制度层面的合宪性限定解释(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12
关键词: 合宪性限定解释/合宪性法律解释/宪法解释/宪法审查 内容提要: 宪法审查主体在系争法律的多项解释方案中优先选择最能符合宪法意旨的一项时,所运用的方法乃“合宪性限定解释”。这项方法的运用既在解释宪法也在解释法律,还是一......
华盛顿的宪政思想(8)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11
[18]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93年,第20页。 [19] 《华盛顿选集》,聂崇信、吕德本、熊希龄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320页。 [20] 同上第287页。 [21] 同上第306页。 [22] 龚祥瑞:《比较宪法与行......
在规范与价值之间 ――评《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
发布时间:2023-06-27
《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规范宪法学的一种前言》是林来梵博士最新出版的一部宪法学著作。林博士负笈东瀛八年,近年来在中国公法学界已是一位颇为引人关注的学者,这是他在中国大陆出版的第一部法学专著。本文试图从立场、语境和进路等......
试论宪法基本权利的私法效力(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6-27
论文论文摘要:人民基本权利作为宪法的主要内容,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却总是受到各方面的阻碍。本文以宪法基本权利在私法中的效力为视角,试图通过基本权利的私法化途径来解决宪法基本权利的法律效力缺乏保障的状况。并在对国外相关理论和......
论弱势群体权利的宪法司法保护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07
一、弱势群体概念解说 学术界对弱势群体的表达各不相同,有的使用"社会弱者",有的称为"社会弱势群体"或"脆弱群体"等。不同学科的学者在界定时,由于其研究视角和目的、方法各不相同,因而具体定义存在一些差别。目前,界定较多的是社......
宪法的人民性_宪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8-30
2009年10月3-5日,布鲁斯。阿克曼教授受邀主讲哈佛法学院2009年度霍姆斯讲座(Oliver Wendell Holmes Lecture),可谓是名至实归。 霍姆斯讲座由霍姆斯大法官亲自创建,意在延请哈佛法学院以外的大师学者前来讲学。讲座并不设定日期,......
中国的宪法与宪政 (4)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1
第三,我们举一旁证恐怕更容易从侧面豁显中华民国宪法的正当性。如所周知,1950-60年代由雷震先生主编的《自由中国》杂志标举自由主义宪政主义的旗帜,同当年台湾的实施戒严的中华民国政府的威权统治进行过可歌可泣的抗争。但即使反对政......
宪法论文:浅谈作为一个学科的货币宪法学
发布时间:2016-04-12
查字典范文网为您提供宪法论文:浅谈作为一个学科的货币宪法学参考,以及写作指导和格式排版要求,解决您在写作中的难题。 宣扬民主与批判民主,一直是西方政治思想史上两条并行的主线。然而这些站在不同阵营的学者、思想家,在反思西......
现行宪法公民基本权利义务体系的完善_宪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体系,是在刚刚结束了十年文革动乱,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要性才开始被人们认识到这样一个特殊的背景下制定出来的。由于这样一个特殊的背景,长期实行人治形成的各种制度及其思想观念还不能从根本上得到清算......
对经济宪法学历史发展的探讨(1)论文
发布时间:2022-07-21
论文摘要:宪法是一个高层次的制度,它在宏观上建立起一组“元规则”,这些规则成为形成和调整更具体的外在制度的一般原则。分析各类宪法的经济后果是经济宪法学这一新学科的主题。经济宪法学分析聚焦于各种引导个人选择的规则并诉诸于各......
基于民法通则的解释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27
代理权的授予是探讨表见代理与容忍代理问题的起点,因此无法脱离代理权授予去研究表见代理与容忍代理。代理的立法例前应先研究代理权授予,以下就是基于民法通则的解释。 (一)代理权的取得 代理权的授予及其方式 代理权的取得基于......
党的领导地位在《宪法》文本描述中的历史变迁
发布时间:2023-06-06
摘 要: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共产党是我们国家的领导核心,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都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取得的。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国家领导核心与执政地位是宪法确立的国家体制的基本政治......
宪法论文宪法权威论略
发布时间:2023-02-16
宪法论文:宪法权威论略 查字典范文网小编和大家分享了宪法论文:宪法权威论略,欢迎大家前来了解、查询。 一、宪法权威即宪法至上 宪法的权威性是指一国宪法在法律上和实践中都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1],或者说,宪法权威是就国家和社......
论弱势群体权利的宪法司法保护(3)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08
第二,弱势群体权利的规范化和国际化。弱势群体利益的受重视与人们对人自身的尊严的认识和高度重视有关,特别是在两次世界大战中人们对战争对整个人类生命的践踏促使人类对弱者权利保护更加重视。二战以后整个世界人权立法的关注点和重心......
论弱势群体权利的宪法司法保护(5)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需要指出,中国对弱势者的宪法司法保护应当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关系。其一,新中国建立后,我国片面批判资本主义的形式平等原则,强调实行真正的民主平等。但追求实质上的平等带来的是两种异化现象:把平等原则等同于绝对的平均主义,一定......
从系统论的角度理解“三个代表”思想
发布时间:2023-02-27
【原文出处】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原刊期号】200301【原刊页号】17~19【分 类 号】D2【分 类 名】中国共产党【复印期号】200307【 标 题】从系统论的角度理解“三个代表”思想【 作 者】高升举【作者简介】高升举 太原理工大学副......
修改宪法的理论思考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01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和社会的最高行为准则及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宪法存在和发展的客观基础是宪法与社会发展要求的协调,为了保持这种协调,使宪法及时反映社会发展和社会变革的要求,在必要的时候要对宪法进行一定修改。适时地......
浅论基本人权的宪法保障(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6-14
论文论文摘要:宪法历来被称为人权保障书,人权的实现和保障离不开宪法和宪政制度.党的十七大报告通篇贯穿着以人为本,改善民主,扩大民生,保障人权的内容。胡锦涛总书记的“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
为何要健全宪法实施、监督制度和解释程序机制?
发布时间:2023-06-13
现行宪法颁行30多年的历程,是我国宪法在国家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与权威性不断增强的过程。完成党的十八大确立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布局与总任务,更需要我们尊重宪法与维护宪法的权威。但是把限制权力与保障人权的理念融入权力......
论弱势群体权利的宪法司法保护(4)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16
第二,对弱势群体进行宪法司法保护才能真正维护宪法 现代宪法内容的一个特点是其社会权利日益增多,而这部分权利对弱势群体的权利实现往往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只有将这些社会权利纳入宪法司法保护轨道,宪法的人权功能才可能完整有力......
论弱势群体权利的宪法司法保护(2)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08
在加拿大,法官也逐渐发挥积极主动的司法职能,作出了一系列有利于妇女的判决。 最高法院经过多年发展,逐步抛弃了原来的一些陈旧观念。其采取的新的"不利"标准要求法官留意妇女或其他权利诉求者在现实世界所处的境遇,同时直面以下事......
略论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发布时间:2016-09-13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统帅。宪法教育应该是大学生法律基础教育的重要内容。法律原则是作为法律规则的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原理和准则,是规则和价值观念的会合点。宪法的原则也......
张君劢宪政思想的演变_宪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论文摘要:自由与权力的关系,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问题,当今世界许多国家仍为这一问题所困扰。被台湾学者尊称为“宪法之父”的张君劢坚信“人权为宪政之基本”,在其研究、鼓吹宪政的过程中,贡献了许多有益的思想,强......
论宪法价值发生的人性基础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既然宪法是国家创制的,归根到底是人创制的,那么,宪法价值的发生就必然有其人性基础。我们只有从人性的视角去审视宪法价值,才能科学地揭示宪法价值的本质,才能进一步从根本上解决宪法价值何以发生的问题。一、宪法价值与人性、人的本......
论宪法和民法的关系(1)论文
发布时间:2022-09-26
----以宪法特质的三重性为视角 摘要 就宪法和民法的关系问题,目前学界虽有多次讨论,但仍欠成熟。不光理论上仍未能全面澄清这一关系,并且还进而导致对相关法律实践的误导。因此,继续讨论这一问题仍具有理论和实践的双重意义。在本文......
从比较法看司法制度中的宪法原则论述(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02
司法制度属于国家法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通常各国的根本法中都详细规定了司法机关的组织原则和活动原则。用比较法研究司法制度中的宪法原则,具有相当重要的科学与实用意义,因为它能揭示出该国司法制度中主要的结构特点与职能特......
论宪法学的根本方法
发布时间:2013-12-17
蕴含在宪法规范中的价值,并非是什幺神秘的东西。从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观点来看,它既不是一种先验的存在,也不是像近代古典自然法论者所说的那样凝结了所谓永恒不变的普适内容。它是一定程度上受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以及政治统治状况所决定......
论宪法学的根本方法
发布时间:2022-08-18
(2)自由与平等:“自由”乃今日所谓的“人权”或公民的“基本权利”的近代经典形态,其中包括人身的自由、精神的自由以及经济的自由,即所谓的近代宪法中的“三大自由”,其中又以经济自由、尤其是财产权为其整个自由概念的硬核;[44]而......
论宪法学的根本方法
发布时间:2023-03-15
一、20世纪我国宪法学的主要盲点 鸟瞰式地观察20世纪我国宪法学的学术状况,尤其是全面透析其所活用的根本方法,乃当属于所谓“宪法学学”的课题。也许是受到面临世纪之交人们可能产生的种种复杂情愫以及展望未来、一举刷新之类豪情的诱......
税收和宪法(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0-20
「内容摘要」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国家经济体制中重要的一环,对国家的政治经济发挥着重要作用。税收不仅提供主要的财政收入,还对调节收入分配、调整产业格局、保护弱势群体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宪法日益受到关注和......
重新理解美国宪法(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关键词: 阿克曼/革命/宪法政治/人民主权 内容提要: 在美国宪法学界,阿克曼在《我们人民》系列中提出的二元民主理论可以说是“过去半世纪中美国宪法思想的最重要贡献之一”。本文将阿克曼的宪法理论带回到其在美国宪法学中的语境,在这......
论宪法学的根本方法
发布时间:2023-02-09
没有意识到事实与价值的紧张关系,这可能是肇源于我国现行宪法规范中某种语言模式的暗示;反之,或许诚如“鸡在先还是蛋在先”这一辩题所隐示的那样,也正是因为对事实与价值之紧张关系的无意识,才会促成了这种规范的语言模式。该模式的......
宪法的程序性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24
一、引言 对于众多的法律人而言,宪法作为实体法是一个不言而喻的事实,各国宪法中诸多的关于实体权利、义务等规定似也从实证的角度证明了这一点。因此,当我们如果问起,宪法可以作为程序法吗?大多数人或许会表现出一种愕然——宪法怎......
修改宪法的理论思考(2)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7-17
三、完善我国宪法修改的建议(一)在修宪程序上,明确党中央的修宪建议与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关系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要求。由于我党在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的领导核心地位,使其决定了事关国家和社会发展方向的大政方针,履行了本应由国家......
宪法价值与宪法价值冲突_宪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20
什么是宪法价值与宪法价值冲突,这是本文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因为只有对二者进行合理的界定,才能以此为基础去合理地探究宪法价值冲突本身及其相应的解决机制。 一、宪法价值“价值”原为经济学上的语汇,例如“交换价值”、“使用价值......
重新理解美国宪法论文范文
发布时间:2022-10-22
“重新理解美国宪法论文范文”怎么写呢,请看查字典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范文 重新理解美国宪法论文范文 1980年,耶鲁法学院的布鲁斯·阿克曼教授出版了《自由国家内的社会正义》。[1]在这本正文即达378页的正义论著作中,阿克曼以......
论宪法的权威性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07
法不仅仅是“法律制度”,也不仅仅是“依法办事”。就其形式而言,法包括法律、法规、条例、判决等等;但就其精神实质而言,法却高于和先于法律规范,是国家机关制定和执行法律法规所必须遵循的规则。罗马法学家乌尔庇安(Domitus Ulpian......
从罪刑法定的贯彻到刑法司法解释的运用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16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内涵与价值定位 罪刑法定作为刑法的一项原则,并不是同刑法一起产生的,而是在刑法发展到一定的历史阶段,作为罪刑擅断的对立物,在自由、民主、安全的呼喊声中问世的。早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代,就已有了罪刑法定思想......
论宪法价值发生的人性基础(2)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04
三、从社会权力看宪法价值发生的人性基础社会权力(Social Power)即社会主体以其所拥有的社会资源(社会资源包括物质资源、精神资源,包括各种社会群体、社会组织、社会势力对社会的影响等)对社会的支配力。理解社会权力,要把握两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