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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美国的选举团制度(1)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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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美国的选举团制度(1)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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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主的含义是什么?一人一票、简单多数是否就代表了民主?美国的选举团制度为我们做了较好的注解。制宪者在经过深思和辩论后,从四种选举方式中选择了选举团制度。

经过1800年的总统选举,政党对选举的操纵促成了“赢者全得”制度的形成。其后二百多年,尽管选举团制与“一人一票”的纯粹民主制有所悖逆,引得反对者议论纷纷。

但选举团制度的宪政精神在于自由民主,保障少数人权利的共和主义而非单纯民主,因此其更符合美国的联邦体制和立国精神。关键词 选举团制度;总统选举;自由;民主Subject: On the Electoral College system in AmericaAbstract: Does the “one person, one vote” mean democracy? Maybe the Electoral College system in America makes us a good example. After the long debate, the Electoral College system was chosen by the Fathers of USA Constitution from the four choices. Due to the action of party in the 1800 election, it formed the winner-take-all System. Because this system could not match with the pure democracy some times, it led a lot of controversy issues, such as the debate of 2000 election. Indeed, it is better to protect the interest of minority and the federal constitutionalism instead of pursuing the pure democracy.Key words: Electoral College system President Election Liberty Democracy汉密尔顿在《联邦党人文集》开篇发出这样的疑问:人类社会是否真正能够通过深思熟虑和自由选择来建立一个良好的政府,还是他们永远注定要靠机遇和强力来决定他们的政府组织?历史证明,美国的制宪先贤们找到了一条建立良好政府的道路:宪政联邦主义、权力分立与制衡体制、总统制等。

1787年5月25日到9月17日,制宪代表们经过116天的争吵辩论,终于达成妥协,向全美人民提交了一部“尽量合理”的宪法。但是,在美国的政治制度中,有一点受到了人们的诟病,那就是总统的选举方式----选举团制度(Electoral College)。

一般不熟悉美国政治的人对此都分不清楚:为什么美国总统的选举既不是直接选举可又不像间接选举?为什么美国作为最早的成文宪法国家,却要制定这样一个不尽民主的选举制度?为什么2000年大选戈尔在全国领先布什50多万张票,最后却是布什当选为总统?这些都是选举团制度惹的祸。尤其2000年的大选,惹得美国朝野议论纷纷,呼吁废除或修改的声浪滚滚;国际上也对此侧目而视,“民主楷模”反成各国笑柄。

选举团制度的具体含义是什么?当时的美国制宪者们基于什么考虑而建立了这种选举制?选举团制度是否果如外界所言是过时了的宪政恶例呢?废除,修改还是保留,选举团制度在美国的前景如何?让我们揭开它的神秘面纱吧。

一、选举团制度的产生在制宪会议上,一个最为棘手的问题就是如何选举总统。不过当时还没有“总统”(president)的提法,会议初期提出的弗吉尼亚方案和新泽西方案以及后来的讨论和各项决议中,都只是使用了“行政官”(Executive)的一般措辞,直到最后由莫里斯起草宪法文稿时,才采用president的头衔来称呼新政府的首长。

行政官的选举方式,在制宪会议上至少有四种方案:由国会选举,由各州州长选举,由全国人民直选,由选举团选举等。由各州州长选举的办法,6月9日会议代表表决的结果为一致反对; 由人民直接选举的方式一开始也遭到了较多的反对。

选举方式于是集中于国会选举和选举人选举。会议之初,议会选举的方式获得了较多赞成。

制宪代表谢尔曼先生的意见很有代表性,“由全国议会选举,并且要行政官绝对依赖议会,因为行政要做的事,就是执行议会的意志”,他还说,“世上若有所谓暴政,其实质就是行政独立于最高立法部门”。但到7月17日讨论议会对行政官的弹劾罢免权时,这个问题又被重新提起。

莫里斯、威尔逊、麦迪逊等人认为行政必须与议会分开,“如果行政官既由议会选举,又由议会罢免,行政官不过是议会的产物”,因此,应让行政官摆脱对议会的依赖,反对由议会选举行政官。经过麦迪逊等人的反复说明和辩论,会议代表们最后接受了他们的意见,认为:一是由人民直接选举总统极其困难,因为国家幅员辽阔,北部各邦和南部差别较大,人民不了解情况,容易受少数阴谋家的操纵,被引入歧途。

二是立法、行政、司法三权不仅应该分开,而且应该相互独立,总统应不受国会的控制,不应由国会选举产生,“行政官的选举应该交给别的源泉”,而用选举人替代,可能招来的反对最少。 最后,制宪会议达成妥协,采纳了选举人团的方案,至于选举人如何产生,由于代表们的意见很难一致,就把这个问题暂时搁置起来,留给各州议会自行决定。

选举团制度在美国正式形成。这构成了1787年宪法第二条第一款关于总统选举办法的规定(具体规定见下文选举团制度的含义)。

在对联邦宪法的评析中,汉密尔顿对选举团的方式持高度赞誉,认为“此种任命方式即使未臻完善,至少也是极为美好的”。他还分析了选举团制度下的几大优点:第一,人民的意志能起作用;第二,人民通过选出选举团,可以使选举团具有进行如此复杂的审查工作所必需的见闻和眼力;第三,尽可能地减少引起骚动和紊乱,不那么容易造成震动整个社会的非常的、暴乱性的运动;第四,选举团制度可以反对阴谋诡计、贪污腐化;第五,可以使总统在职期间除了人民本身之外不依赖于任何他人。

二、选举团制度的含义和“胜者全得”制的形成所谓选举团制度,亦即:各州选举选出一定人数构成选举团,其数目等于各州在国会参众两院议员人数的总和,但议员本人不能当选。各州大选举团的选举人于同一时间在各州首府集会投票,然后密封选票后送到参议院,由参议院议长当着两院的面统计票数。

得票最多,并且是绝对多数(过半数)的候选人就当选为总统,得票第二多的就成为副总统。当所有候选人得票都不到绝对多数,或者两个人票数相等的时候,就由众议院从得票最多的五人中选出一人为总统(第十二修正案改为不超过三人),剩下的人中得票最多的是副总统,如果这样的人有两个,则由参议院从中选出一人为副总统。

选举团制度在实践过程中还形成了这样的规定,除了缅因和内布拉斯加两个州的选举人票分配比较特殊外,其余48个州和华盛顿特区均实行“胜者全得”制度(the winner-take-all System),即把本州的选举人票全部给予在该州获得相对多数普选票的总统候选人。 其实这种“胜者全得”制度并非一开始就确立了,它的形成有赖于1800年的总统选举。

这次选举中,美国政治中的一个重要角色----政党正式出现了,也正是政党的活动促使了“胜者全得”制的形成。美国在建国之初,不管是华盛顿还是杰斐逊等人都是反对党争的,谁料执政后由于政见不同,汉密尔顿、亚当斯等人和杰斐逊交恶。

1792年杰斐逊辞去国务卿之职,着手组建共和党。在1800年的总统选举中,杰斐逊及其搭档伯尔胜出,亚当斯败北,可由于当时宪法并没有规定选举团分别投票选出总统和副总统,而是各位总统选举人每人笼统投出两票,导致杰斐逊与伯尔两人票数相同。

后在众议院的复选中,经过多轮选举杰斐逊未达当选票数,最后在汉密尔顿的劝说下,联邦党的支持者转为支持杰斐逊才最终选出总统。 1800年的总统选举直接导致了宪法第12修正案对总统选举制度的补充。

修正案改变了每个选举人投两票,改成投一票给总统,另外投一票给副总统。同时这次修正案在没有明文 出现“政党”(party)字眼的情况下正式承认了政党的合法活动地位。

自此以后,总统和副总统的候选人开始在政党组织下搭配竞选。政党在全国范围内推出自己的总统候选人,相应在各州推出自己的选举人团。

1824年后,大选举团的选举人都是由全州民众普选产生的,民众投票以前都知道什么选举人将会投什么总统候选人的票,所以民众名义上是在选大选举团的选举人,实际上是在选择支持哪个政党的总统候选人。投票的时候,拥护哪个总统候选人,就投票支持相应的那组选举人。

获胜的那组候选人在12月的一天就代表该州投票选总统,一般都选本党的总统候选人。例如,纽约州有33张选举人票,如果该州有60%的选民支持民主党的候选人,这样民主党的选举团就获得了该州的所有选举人票,正式选举总统的时候33张票一般就会全部投给民主党的总统候选人。

经过这样一个步骤,看上去就好像这个州的所有民众都投了同一个总统候选人的票。这一变化,自然而然地引出了另一个重要的变化,这就是总统候选人在各州“胜者全得”。

值得说明的是,各州的总统选举人在当选前一般都需向选民承诺支持某党的总统候选人,但在实际投票时,仍出现了少数“不忠选举人”现象。 “胜者全得”制度实际上是以各州选举的相对多数制为基础的。

由于政党组织竞选和各州普选选举团,这样即使民众在开始投票的时候比较分散,但只需一党获得相对多数就可赢得本州的全部选举人票,因此大选举团在各州首府正式选举总统时,获胜的总统候选人支持率一般都能超过半数,这也有效解决了总统选举时的票数分布分散的问题。在历届总统竞选中,人口较多的州由于众议员较多,选举人票也就较多,就成为候选人竞争非常激烈的地区;同样,由于“胜者全得”的制度,小州至少也有三张选举人票,总统候选人也不敢忽视。

大选举团的设置使得当选总统所得到的支持在地域上的分布比较平衡,用来弥补由于人口密度和分布的不均衡而造成的地域上的不平衡,这一点对于幅员辽阔、各方面差距很大的联邦制国家是十分重要的。但是,选举团制度也引起了关于民主的争论问题。

根据宪法规定,参议院议员每州两名,众议院议员数目按照人口比例确定。由于人口差别悬殊,各州总统选举人票相差很大,例如加州有54票,纽约州33票,德克萨斯州32票,可小州如阿拉斯加、特拉华、蒙大拿等只有3票。

随之各州选举人票所代表的选民比例也相差较大。例如,在阿拉斯加,每张选举人票代表着112,000人,而在纽约州这一数据是404,000(依据1990年的数据)。

这样每一选票的“分量”就相差较大。同时,还可能带来选民票和选举人票的不一致,即获得全国民意支持高的候选人没有当上总统,获得少的反而当选了。

例如,1876年共和党的海斯人头票比民主党狄尔顿少 24.7万多张,但因选举人票比后者险多一票而当选为总统;2000年大选时,在全国人头票中,民主党候选人戈尔比共和党候选人布什多出50万张,但由于最后在佛罗里达州布什赢了戈尔几百张人头票,按胜者全得原则,布什就赢得了该州的全部25张选举人票,最后以271:266票战胜戈尔当选为总统。

三、2000总统大选再次引出的关于选举团制度的争论2000年的美国大选,由于佛州计票的纠纷,选举争论一波三折,导致国内外众说纷纭。有谓美国选举制度弊端丛生、潜藏漏洞的,有谓选举不公、未能真实反映民意的,更有甚者借机隔岸观火、大肆嘲讽美式民主制度的,批评美国的选举团制度违背了民主的“一人一票”原则,民主的“老大哥”在玩弄民主。

同时,在美国国内也掀起了要求改革或废除选举团制度的呼声。在选举结束后的第二天,参议员希拉里•克林顿(Hillary R.Clinton)就带头呼吁要求废除须举团制度,认为它是已经过时了的联邦主义者的遗产,不再适应现代民主政治的需要。

反对选举团制度者大有人在,甚至气势汹汹。除了希拉里的意见,反对者认为选举团制的弊端主要有:违背了选举多数决的原则,让得到普选票较少而选举人票稍多的人当选为总统,如1876年的海斯,1888年的哈里逊,2000年的布什;违反了一人一票、每票平等的原则,大小州选民的票值不等;选举人不忠问题,可能违背选民的意愿;无人赢得选举票绝对多数时,将由众议院按每州一票选出总统,不仅忽视了民意,也会产生幕后交易问题,如1824年和1876年的选举;强化了两党制,实际上限制了选民的选择权;破坏了美国的民主形象,还导致了选举危机;选举团制度是针对18世纪的问题,已经不适应21世纪的需要了,过时就需要修改;等等。

与此对应,选举团制度的捍卫者也不在少数。据2000年11月13日《纽约时报》报道,支持者的意见主要有:选举团选举并非不民主,只是以各州为计票单位后全国相加,不能简单谓其不民主;选举团制度可以更好照顾小州和偏远地区的利益,巩固联邦;方便计票,可以早出选举结果;在候选人选票接近时便于对争议地区复查。

他们认为,在修改之前,有必要慎重考虑是不是只会带来一个更糟的选举制度。 其实,这种争论并非2000年大选才出现。

历史上美国一直有人认为「选举人」制度不合理,呼吁废除,而改采全国按人头计票制度。在一份关于联邦选举制度改革的报告里,兰迪•皮尔斯(Randy Pierce)说,依照国会研究人员的统计,截至 2000年12月共有1028份建议修改选举团制度的国会议案,几乎占了修宪提案的1/10,而最早的提案还可以追溯到第一届国会。

二战结束后,关于修改选举团制度的两次宪法修正决议在表决中,都因议会另一院的反对才没通过。 以200年计算,等于平均每年就有近5次,但为什么都没有通过?如果说,制宪先贤们选择选举团制度时有自然因素的考虑,当时美国民众大多分散在偏僻乡村,相互之间联系较少,也没有近代发达的交通和传媒工具,使得总统直选可能只会选举本州所熟知的人或受到别有用心的人的驱使,民众直接参与民主可能是不方便也不适宜的。

那么在后来的1000多次提议中,为什么都没有能够废除或修改呢?

四、选举团制度的宪政精神:自由民主而非纯粹民主对朴素的民主主义者而言,“一人一票”、“全民普选”也许是民主最直观的表现了。可是,在美国的国父们看来,情况并非如此。

大多数美国民主宪政制度的奠基者们,与其说是谨慎的民主主义者,不如说是积极的自由主义者。在他们的视界里,民主几近于“多数人的暴政”,是群氓之治,而自由所代表的财产、安全与追求幸福的权利远高于民主的价值。

麦迪逊专门指出了民主政体的危害:“一种纯粹的民主政体----这里我指的是由少数公民亲自组织和管理政府的社会----,不能制止派别斗争的危害。……联络和结合是政府行使本身的产物;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阻止牺牲弱小党派或可憎的个人的动机。

因此,这种民主政体就成了动乱和争论的图景,同个人安全和财产权是不相容的,往往由于暴亡而夭折。”接着,他分析了民主政体和共和政体的区别,第一,后者的政府委托给由其与公民选举出来的少数公民;第二,后者所能管辖的公民人数较多,国土范围也较大。

麦迪逊所谓的共和政体指“采取代议制的政体”,他认为共和政体里“由人民代表发出的公众呼声,要比人民自己为此集会和亲自提出意见更能符合公共利益”。这样一种判断,并非仅仅是立宪精英们闭门思索而对民众治理能力的轻视,而有更深层次的保护少数人权利和自由的考虑。

著名的第51篇里有着这样的表述:“在共和国里极其重要的是,不仅要保护社会防止统治者的压迫,而且要保护一部分社会反对另一部分的不公”,“如果多数人有一种共同利益联合起来,少数人的权利就没有保障”。在这种意义上,纯粹的民主既无法制止民众的狂热和激情,也无法阻止少数人别有用心的歪曲和鼓动,那么,少数人的权利必然得不到尊重和保护,这样的民主政府离暴政和混乱也不远了。

没有了少数人的权利,也就没有了社会的自由,这样的民主即使再为纯粹,又有多大意义呢? 事实上,现代西方的民主一开始并不是根据民主原则建立的,而是自由主义发展的结果。西方民主的核心是个人自由,是对个人生命、自由、财产和追求幸福的权利的尊重和保护,这一点,在《自由大宪章》、《人权宣言》、《独立宣言》以及美国1787年宪法里都有深刻的体现。

但是,民主本身并不必然包含着自由,甚至单纯的民主只会伤害自由。一个民主选举出来的政府,如果缺乏良好的限制,只会有更好的名义和借口来侵犯公民的权利,反倒推行专制,因此,“野心必须用野心来对抗”,这就是宪政共和。

宪政就意味着对政府权力的监督制衡和对公民权利的严格保护,共和除了要求是代议制政府外,更多强调对社会多元文化、不同群体尤其是对少数人和弱势群体的保护。在自由的保护上,宪政共和比民主也就具有更高的价值。

因此,我们在追求民主的时候,绝对不能把民主量化,如果仅仅追求民主的“少数服从多数”或者民主的纯粹程度,而忽视了自由的保护和宪政的巩固,那么就不能不是舍本逐末、买椟还珠了。选举团制度的设计初衷正是保护小州、包办少数人的利益。

它是宪政分权的结果,是基于对权力的不信任和对人的野心的不信任。在制宪代表们辩论之时,就要求用权力对抗权力,因此反对由国会选举行政官,同样也反对由州长选出全国的行政官;另一方面,由于担心民众大多数的暴政而侵犯了少数人的权利,而反对采用人民直选的办法。

麦迪逊说,“在组织一个人统治人的政府时,最大困难在于必须首先使政府能管理被统治者,然后再使政府管理自身”。所以,宪法里既规定了联邦与州的分权,还规定了联邦政府里立法、行政、司法三者之间的分权,他据此认为双重分权是给公民的权利提供了“双重保险”。

美国的国父们非常担心失去制衡的权力,他们相信选举是控制政府的首要手段,同时还明白纯粹民主制――那种失去制衡的民意――也会像专制一样给自由造成危险。选举团制度的优点就在于,它一方面具有了民主的功能,另一方面又实现了对民意的控制,不仅能照顾到大多数人的利益,更体现了对少数的尊重和关心。

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美国的选举团制度被直接选举制取代了,情景会是什么样呢?总统大选时,阿拉斯加、特拉华、蒙大华等小州就别想见到候选人的身影了,因为一个加州或者纽约州的选票数足够十个这样的小州了。小州的利益和呼声必然得不到重视,而总统候选人只需取悦于大州即可。

同样,实行了一人一票,那么参议院的每州两名参议员也要修改,甚至参议院作为各州利益的平等代表也需要废除。大小州的矛盾涌现,联邦主义遭到破坏,这样一来,不仅是小州利益受损,大州亦不得安宁,统一的美国未必不会步入印度、俄罗斯等国种族冲突、地区分裂的后尘。

相反,在选举团制度下,不仅保障了小州的平等和利益,对少数裔群体和职业性团体也大有益处。他们只需要把自己的选票在一州内集中投给一个有利于本群体利益的人,若运用得当,就会成为“关键的少数”,而决定一州的选举局面。

例如,华裔科学家田长霖等人倡议,亚裔应当集中至少80%的票源投给一个关心亚裔美国人的总统候选人,成为“关键的少数”。这也就是“80/20促进会”的由来。

在2011年的李文和事件中,美国政府匆忙释放李文和就与需要讨好亚裔选民有关。总体说来,美国不仅是一个民主的国家,同时更是一个宪政、共和的国家,它并非要求简单的大多数,而更强调尊重少数人的自由和权利。

宪政、共和与民主的价值综合和协调运行共同捍卫了美国人民的自由和财富。这样,即使2000年的大选出现了波折,美国的政治体制和社会生活依然有条不紊、充满活力。

这一点,未尝不归根于美国立国者们对自由民主而非纯粹民主的睿智选择。

五、选举团制度的前景尽管如此,要求废除选举团制度的呼声也是一浪高过一浪,其可能被废除吗?论及选举团制度操作层面的改革或废除问题,必须迈过的门槛是美国的修宪程序。制宪代表们立国之初就考虑到宪法的修改问题,对其做出明确规定:宪法必须经过国会两院各2/3的议员或2/3的州议会提出修正案,并经3/4的州议会通过方可修改。

实际上,从1787年宪法制定以来,截至现在共有27条修正案,除去1791年的10条《权利法案》,以后陆续通过的修正案只有17条,美国修宪之难可见一斑! 早在1829年,第七届总统杰克逊在其第一次就职演讲中就指出这个制度不符合民主原则,应予废除,以后废除此制的呼吁络绎不绝。1977年卡特总统提出废除“选举团制”的宪法修正案,当时支持废除此制的包括共和党两位前总统尼逊和福特,以及参议院两党人物如民主党的肯尼迪和共和党的多尔等;美国的主要民间团体如美国律师协会、美国商会、美国劳联-产联,美国女性选民联盟等也都支持,民意调查也表明几乎所有美国选民都支持废除“选举团制”。

但美国修宪程序极为繁复,加上“选举团制”真正否决民意选举的情况很少发生(卡特提案认为发生过三次,即1824年、1876年和1888年的大选,但一般都认为只有1888年一次),因此这项宪法修正案后来未能通过。要废除“选举团制”的理由几乎是无法反驳的,即它不符合“一人一票”(one person, one vote)的基本民主原则。

事实上最高法院1963年确认“一人一票”是唯一选举原则时已经明确指出“选举团制”的选举方式早已过时。但正如上所言,选举团制度的内在精神并非追求“一人一票”的简单民主。

其实,操作层的问题还只是一个表面的难题。尽管修宪本身的动议和批准在美国历时长久,难以通过,但比起选举团制度背后的美国宪政体制来说,改革或者废除选举团制度无疑是伤筋动骨、动摇国本了。

何出此言?第一,选举团制度直接关系着美国的联邦体制。第二,选举团制度关系着美国少数人权利的保护。

第四,选举团制度与美国的两党制政治生态环境紧密相关。第四,从美国的立国精神看,美国是一个宪政、共和的国家,而非单纯追求民主价值的最大化,而选举团制度本身的精神正是自由民主。

最后还有一点,作为已经成功运行了200多年的选举体制,虽然出现了2000年大选那样的风波,但在一个宪政和法治良好的国家里,并不足以需要人们改革或废除它。因为对惯例的尊重正是宪政的一种美德,房子只是有漏洞,还不至于推倒重来嘛。

客观地讲,任何一种选举制度都有它的不足之处,但从选举团制度实行两百多年的历史,以及它的特点来看,它虽有缺点,但更符合美国联邦制的国情,更体现宪政民主的原则。因而对那些嚷嚷着废除选举团制度的美国人,《选举团和宪法》(Electoral College and the Constitution)一书的作者、丹佛大学法学教授哈德维(Robert M. Hardaway)教授感叹地说,“这一制度在过去两百年里一直很奏效,美国人都被惯坏了。

” 最后,我想用著名的卡图研究所(Cato Institute)代议制研究中心主任约翰•萨普利斯(John Samples)的一句话代表我的观点,“如果美国的国父们想要建立纯粹民主制,他们早就这样做了,然而他们建立了麦迪逊称谓的‘混合政体’来限制政府。今天我们也可以通过修宪废除选举团制度,但我们也将使美国从根本上远离宪政共和国,而换来多数人暴政下民选的总统。

” [参 考 文 献] [美]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M].程逢如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3.346.48-49.49.266.264.“Executive”强调了执行的从属性,意指为联邦的执行官,即使后来宪法文本里使用了president,也指主持,负责的意思。但是president译介为中文时,汉语里并没于合适的词汇,相反,译者依据中国对国家最高统治者的理解,总揽大权、统领一切,故意为“总统”。

参见俞可平主编:《当代各国政府体制》,谭君久主撰《美国篇》,兰州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关于美国总统部分的介绍。另见刘大生:美国有“总统”吗,载《唯实》2005年第3期。

对于由各邦行政官选举全国行政官的办法,当时反对意见主有:小邦无法选出代表本邦利益的人;各邦行政官对本邦以外的人物不甚了解只会选出自己喜欢或偏袒本邦利益的人;全国的行政官不能面对各邦对权力的侵蚀,无法捍卫国家的利益;各邦行政官也不会出于想象中的利益而支持全国行政官。因此在表决时,0邦赞成,10邦反对,会议否定了“全国行政官由各邦行政官选举”的动议。

参见麦迪逊著:《美国制宪会议记录辩论》(上),尹宣译,辽宁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一版,第95页。反对人民直接选举的意见有:人民会受到少数人积极奔跑、有企图的人的驱使;直选只需人口最多的几个邦联手,无法代表小邦利益;直选容易像波兰一样带来动乱;等等。

尽管后来对此多有争议,但直选的方法在表决中一直未占多数。   [美]麦迪逊..美国制宪会议记录辩论.(上)[M].尹宣,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3. 38.349.373. 甘阳.废除选举团制[11] 白钢.现代西方民主刍议.书屋. 2011年01期.[12] Edward H •Crane and David Boaz. The Constitutional Duties of Congress. CATO Policy Report .January/ February 2001.[13] Fred M. Shelley. The Electoral College and the election of 2000.Political Geography 21 (200

2) 79–83.[14] John Samples: Keep the Electoral College[15] Randy Pierce. Federal Election Reform: A Topic Proposal Prepared for Submission to the 2004 National Debate Topic SelectionCommittee[16] Ronald D. Rotunda: How the Electoral College Works -- And Why It Works Well. 缅因州有4张选举人票,内布拉斯加州有5张,按照总统候选人得票比例分配选举人票的,如2011年大选布什在缅因州得3张选举人票,克里则得1张。1800年的总统选举,杰斐逊领导的共和党候选人把选票全投给本党的杰本人及其搭档伯尔,联邦党候选人把票全投给本党的亚当斯,杰斐逊以73 :65胜出。

但是杰斐逊和伯尔票数相等,依宪法规定得由众议院投票决定,各州分别一票,过2/3者当选为总统。 当时16个邦,众议院投票19次,每次是杰斐逊8票,伯尔6票,其余两邦众议员赞成反对各半。

杰斐逊虽多2票,但不够2/3多数。汉密尔顿讨厌伯尔更甚于杰斐逊,遂运用自己的政治影响力劝说联邦党的众议员支持杰斐逊,在第33轮投票中,杰斐逊得10票方才当选为总统。

有些州专门制定了法律规定选举人不得违背选民的意愿自作主张,改投他人或弃权;但其他州并无类似规定。据统计,自选举人制度实施以来,迄今共有156名“不忠候选人”,1948年以来就有8名。

参见《选举人制度藏漏洞 美国舆论认为今年大选特别悬》,2004 11 02。Randy Pierce:Federal Election Reform,A Topic Proposal Prepared for Submission to the 2004 National Debate Topic Selection Committee,捍卫选举团制度的意见有很多,如曹长青:《美国大选和「选举人」制度》,《华夏文摘》2011年10月22日;毛寿龙:《美国选举团制度相对其他其他民主国家有其优越性》2001-07/2005-8Randy Pierce:Federal Election Reform,A Topic Proposal Prepared for Submission to the 2004 National Debate Topic Selection Committee美国宪法第五条规定:“国会遇两院各三分之二人数认为必要时得提出本宪法之修正案,或因各州三分之二州议会之请之求召集会议提出修正案。

在任意情况下,该修正案根据国会建议经一下批准方法之一,或经各州四分之三之州议会,或经各州四分之三之国民大会之批准,即作为本宪法之实际部分而发生效力。”在行宪实践中,先由国会两院各2/3议员通过修正案提议后,提交各州之日起七年之内,经3/4州议会批准则作为宪法修正案,否则无效。

转引自曹长青:《美国大选和「选举人」制度》,《华夏文摘》2011年10月22日。John Samples: Keep the Electoral College.(If the Founders had wished to create a "pure democracy," they would have done so. They created instead what Madison called "a complex polity" to restrain government. If we abolish the Electoral College, we will take a step away from that constraining design and a step toward a plebiscitary presidency driven by unchecked majority ru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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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立法体制(4)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24
(一)立法建议权 美国宪法第2条第3款规定,"总统应经常向国会报告合众国的国情,并将他认为必要而适当的议案提请国会审议。"总统根据宪法的此项规定,以向国会提交国情咨文、国家预算咨文、年度经济报告等形式,行使立法建议的权力。......
美国的立法体制(5)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1
根据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例确立的原则,授权立法成立的条件包括:1、国会对于授权事项须有授权的权力;2、国会须明确限定授权的范围--明确授权的主题,定明政策,确定授权立法的标准;3、国会应于偶发性事件的立法中规定其要决定的范围......
美国的立法体制(7)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07]曾广载:《西方国家宪法和政府》,湖北教育出版社1989年3月版,第240-241页。 [08]王晓民主编:《国外议会研究文丛》第一辑,华夏出版社2001年4月出版,第80页。 [09]引自孙哲著:《左右未来:美国国会的制度创新和决策行为》......
试论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的完善
发布时间:2023-02-22
" 论文关键词:村民委员会 选举制度 完善 论文摘要:民主选举是村民自治的前提和基础,完善民主选举制度是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现村民 自治制度和建构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本文从民主选举的制度建设、候选人的提名、选举方......
浅议美国的司法审查制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03
【论文关键词】宪法;司法审查;三权分立;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 论文论文摘要:美国是最早实行司法审查制度的国家,200年来该制度备受争议,对其支持和反对的声音不绝于耳。虽然,最高法院在不同时期通过行使司法审查权力对社会进......
浅析美国司法审查制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27
【论文关键词】司法审查 分权制衡 宪法卫士 论文论文摘要:美国司法审查制度是美国司法制度中最具特色的制度之一。它的起源是马伯里诉麦迪逊案。该判例开创了违宪审查的先河,它的理论基础则是三权分立、权力制衡理论。分权理论嫁接......
对举证时限制度的几点思考(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自2002年4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首次公开明确地将诉讼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按提供的时间分为期限内举证和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并规定证据失权制度,对有效提高民事审判效率,体......
社会主义国家选举制度探析
发布时间:2022-07-24
"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政治的本质要求,而选举则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手段,没有真实、有效的选举就没有真实有效的当家作主。社会主义就要实行人民对政府官吏的完全控制。 一、革命前辈对资本主义选举制度的批判与吸收 马克思、......
论美国联邦制的形成-以制度变迁理论为视角(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19
[摘 要]制度变迁是指制度的替代、转换和交易过程。制度变迁理论可以揭示从一种制度转变到另一种制度“暗箱”背后的规律,为我们研究制度的更替和创新提供理论指导。本文将从制度变迁理论中的外生变迁和内生变迁两个角度分析美国联邦制的......
完善我国法官选任制度的若干思考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目 录导 言第一章、 我国法官选任制度现实困境的分析一、 法官缺乏独立性。二、法官的任职条件过低。三、法院没有独立的进人权,同时招考方式不够科学。四、对法官的管理,采用行政化管理模式,忽视了法官自身的特有要求,并且法院内部的......
论制度化管理的学习型科研团队(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26
精品学习网论文频道的人力资源管理论文提供一篇为制度化管理的学习型科研团队论文,内容如下: 论制度化管理的学习型科研团队(1) 北京大学人类疾病基因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学校直属的一个科研型实体。其特点是既有......
完善我国法官选任制度的若干思考(20)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12
41、于明,《英国的法官制度》,载《人民司法》1998年第11期;42、宋建潮、耿景仪、熊选国,《德国、法国司法制度之比较》,载《人民司法》2000年第3期;43、董华,《日本国的法官制度》,载《人民司法》1999年第7期;44、上海法院赴以色......
村委会选举制度的特点
发布时间:2023-03-01
" 20年来村委会选举制度的演进,始终不渝地遵循着一个鲜明的价值主题:保障与扩大选民权利,推进选举的民主化。在这一价值理念的导向下,村委会选举制度既对其他可借鉴的制度资源有所继承[10],又尊重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在实践的基础上......
完善我国法官选任制度的若干思考(8)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二、我国法官选任制度存在问题的具体成因:我们要建立和完善与世界法治潮流相统一、与我国实际情况相适应,既有发展性又有可操作性的法官选任制度,当然要学习借鉴国外法官选任制度。经过仔细剖析,我们发现当今两大不同法系国家的法官选......
我国古代秘书选拔制度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27
摘要:查字典论文网为大家整理了我国古代秘书选拔制度,希望大家认真阅读,相信对大家能有帮助! 我国秘书工作的历史源远流长,其中历代选拔秘书的经验尤为可贵,对今天培养和任用秘书人员有借鉴作用。兹将散见于史籍的这方面记载搜集、整......
完善我国法官选任制度的若干思考(3)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25
从本质上讲,在法院无论是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还是普通审判员或者是代理行使审判员职责的助理审判员;一旦按规定程序取得某一案件承办权,其由法律赋予的审判权应当是平等的。同一法院的法官之间可能因资历等原......
完善我国法官选任制度的若干思考(5)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按照目前的招考模式来看,除中央各部委所招的公务员是面向全国以外,一般公务员考试的设计,各地都搞自己的一套,且均竭力从本地应届毕业生中录取公务员,这样虽解决了部分本地区学生的就业问题,但不利于建立全国统一的人才市场,所以也......
完善我国法官选任制度的若干思考(2)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一、法官缺乏独立性按照我国《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以及三大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该项规定确立了我国诉讼中的“司法独立”原则,但是该原则是以法院为基础的;......
试论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产生与发展(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关键词:美国 司法审查制度 宪法 联邦最高法院 论文摘要:从历史的角度出发,回顾美国司法审查制度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过程。强调美国司法审查制度产生的背景,从西方历史上的思想演变来看待司法审查制度的缘由。突破对美国司法审查制度......
完善我国法官选任制度的若干思考(4)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由于法官的任职条件较低,法院一直是各行业中外行人较为容易进入的一个机构。根据1993年全国高级法院换届选举工作来看,高院院长中熟悉审判业务和比较熟悉政法业务的共22人,占73%,而对政法业务一点都不熟悉的也占了27%,对此人们很难......
完善我国法官选任制度的若干思考(15)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14
为隆法官地位、优法官待遇,迅速形成法官职业群体,提高法官内心的认同感、荣耀感,增强群体自身的约束能力,应当对现行的法院内部机构设置作出变革。具体为逐步淡化审判庭功能、模糊现有审判庭间的工作区分,最终取消现有审判庭的设置,......
我国古代秘书选拔制度论文
发布时间:2023-05-14
秦代是我国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其选用秘书的主要特点是世代相袭。当时以承办文书为主要业务的秘书人员称史。以下就是由小编为您提供的我国古代秘书选拔制度。 这是一种专门职业,世代相袭。其后代自幼就被送入专门的学校......
试论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制度_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6-14
行政诉讼证据制度与刑事和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主要差别集中表现在举证责任制度上。如何设定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制度,使之成为确定行政诉讼的胜诉和败诉的规则,是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一、举证责任的分配及其价值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分......
我国华侨代表选举制度的理性思考
发布时间:2023-03-01
一、华侨选举权问题的提出 二、华侨选举权的意义 若在全球工业分工国际化以及我国完成工业化进程的大背景下,优秀人才向外迁移的现象不可避免的话,那么,从理念与制度上重视华侨与华人间的法律区别并辅之以法律完善,我们或许能够......
我国华侨代表选举制度的理性思考
发布时间:2023-01-30
一、华侨选举权问题的提出 1982年宪法不再单列华侨为人大代表选举单位,华侨的人大代表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被表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后,华侨旅居海外的特殊性被放大,并常与华人一起用华侨华人表述,出现于官方......
美国证券执法中的行政法官制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08
【论文摘要】 现代资本市场对证券执法提出了统一性、专业性、独立性、高效性、权威性的要求。美国依托自身实践,发展完善了SEC行政法官制度,在发挥其专业、高效等突出优点的同时,秉承制衡、救济的宪政司法基本原则,从人事任免、职权范......
美国的社会保障申诉委员会制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内容提要:本文对美国的社会保障申诉委员会制度(1)作了较为完整的介绍与评价。首先勾勒出了美国的社会保障金体系与裁决过程,介绍了申诉委员会的历史、法律根据、人员组成,讨论了申诉委员会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的角色,及其所发挥的制度机......
论我国举报人保护制度的完善
发布时间:2015-07-29
公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举报权是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之一。举报是公民参与民主监督的重要方式。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预防和打击贪污腐败, 是我国当前的重要任务。根据最高检举报中心的统计,我国处理的腐败贿赂等案件中,十中有七......
美国全球FTA战略调整的制度分析(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7-08
内容论文摘要:美国在东盟、中东及中亚国家的渗透合作,与我国形成了竞争局面。本文通过对美国全球FTA战略调整的制度分析认为,我国应加快与不同发展程度国家的贸易磋商与谈判,加强外贸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 论文关键词:自由贸易协......
党内选举论
发布时间:2023-01-17
〔摘要〕 实行党内选举,是判定政党具有民主性质的标志。马克思和恩格斯坚决反对那些排除民主选举的密谋性、独裁性的政党,他们在创建政党的实践中,坚决贯彻了政党的民主原则。党内选举充分体现了政党的民主性质,首先,保证了党的各......
关于改革选举制度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3-12-17
" 在源于古希腊城邦的“直接民主”尚不可能成为各国政治实际的现实条件下,代议制仍是实现法治和民主的最基本形式。因此,选举的对象一般为代议制机关的代表及特定国家公务员。这也是本文所讨论的范围。选举体现了“主权在民”的宪政......
美国利益集团对美中贸易摩擦的影响(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9
【论文摘要】随着中国产品的产出能力与出口竞争力日益增强,中国在出口领域与其他国家的贸易摩擦也在不断上升。本文分析了各种利益集团对美国政府对华贸易政策的不同诉求,研究了利益集团因素对美中贸易摩擦的影响,并就我国如何应对提出......
日本限制“在外邦人”选举权违宪诉讼案(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一 、日本最高法院判决概要 (一) 事实概要 1 本案是 国内的市町村区域内没有住所的日本国民(以下称“在外国民”)在国政选举时,不能行使全部或一部分选举权,就该现状是否妥当而引发纠纷的事案。针对1996年众议院选举,不能行使投票......
X X 科技集团工资管理制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24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定本科技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工资基准与程序,各子公司在本制度框架内运行,以保证工资管理的统一性。第二条 员工工资的确定依据,主要考虑所担当的职务,包括职务的易难度,责任大不与后果的影响......
试论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作用及对我国的启示(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27
论文关健词:美国司法审查制度 作用 启示 论文摘要:美国是西方最早建立司法审查制度的国家,该制度对于维护宪法车严,强化法院独立地位,实现美国宪法分权制衡原则,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它作为阶级统治的工具、社会矛质复......
破产管理人选任制度初探(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18
内容提要:破产管理人制度是企业破产中一个重要制度,本文通过破产管理人的地位及选任,任职资格等进行了理论上深入探讨,结合我国司法实践,并借鉴国外理论与司法实践,提出了一些完善的建议即采用法院指定为原则,债权人会议选任为补充......
试论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制度(1)
发布时间:2022-11-30
行政诉讼证据制度与刑事和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主要差别集中表现在举证责任制度上。如何设定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制度,使之成为确定行政诉讼的胜诉和败诉的规则,是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一、举证责任的分配及其价值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分......
论美国法(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12
内容提要:美国法并不象人们所通常认为的那样具有英国法的特性,这是由各种各样的因素造成的。美国的双重法院体制、民事陪审机构和一些民事诉讼制度、法官和律师的地位与作用甚至独具特色的法学教育体制的形成都具有深刻的历史原因和背景......
法律毕业论文举证时限制度
发布时间:2016-04-06
论文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以学生所学专业课的内容为主,不应脱离专业范围,要有一定的综合性,以下就是由编辑老师为您提供的法律毕业论文。 举证责任是民事诉讼制度的核心问题,而举证时限问题则是民事诉讼实践中经常遇到的......
美国规制诱惑侦查的法理评介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19
摘 要 诱惑侦查,是刑事诉讼中一种特殊的侦查手段,其不当适用可能导致侦查陷阱。在美国判例法上,从对侦查陷阱的宽容态度到“陷阱之法理”再到“正当程序抗辩”,围绕诱惑侦查的合法性问题,演绎了规制侦查权的艰难历程,折射出侦查程序......
论中国制度变迁的方式(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27
【内容提要】文章提出中国的制度变迁是政府主导型和渐进式的制度变迁。政府主导主要表现在由政府设置制度变迁的基本路向和准则、实施制度供给、限制微观主体的制度创新活动和促进诱致性制度变迁的发生。而渐进性则主要表现在从增量改革逐......
论我国户籍制度改革(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08
[内容提要]:附加在户籍上的种种不平等待遇,使得户籍改革的呼声日涨。本文从法律入手,论述如何进行户籍制度改革,并对我国户籍法的体系结构进行初步的研究。在户籍以外,修改宪法、就业、社会保障、医疗、教育、居住、财产权以及民主......
美国刑事诉讼一审程序_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6-18
众所周知,美国实行的是当事人主义审判模式,这种模式的基本特点是对抗式,法官和陪审团作为案件的裁决者,不主动调查证据,传唤证人及对证人询问,而处于一种消极、超然的地位,负责听取控辩双方提出的证据和所作的陈述,控辩双方向法庭......
论我国新破产法中的破产管理人选任制度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摘要】 我国新破产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中,在管理人的指定中对债权人的地位认识不到位,给予法院过多权力,对破产程序中必需的制约机制的形成造成了重大障碍。应借鉴目前世界破产管理人选任制度结合破产管理人的基本理......
美国政府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制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22-07-24
内容论文摘要:“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政府项目的费用—效益分析”、“政府行政的绩效评估”这三条主脉络,为美国政府的电子政务及其绩效评估奠定了制度基础。这些制度包括法律、政策、政策咨询、机构与管理四个层面。文中简介对美国联......
美国判例制度的移植研究论文
发布时间:2016-04-06
法律渊源又称法的形式,一般是指法的外在表现形式。从定义上看,其侧重于从外在形式的意义上来把握法的各种表现形式,详细内容请看下文美国判例制度的移植研究。 法律渊源的主要表现形式为制定法、判例法、习惯法、法理和国际条约和协......
浅议我国村民自治中的民主选举制度
发布时间:2023-01-16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把“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作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下来,赋予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新的历史使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在取得基本成效的基础上,不断解决我国农村在村民自治制度建设进程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从而把我国的村民自治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民主选举作为村民自治活动中最为关键的一个环节,如何.........
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路径选择_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6-27
一、程序正义之下,被害人也不应缺席 如果罪犯未能捕获,地方政府就应当赔偿抢劫犯罪中被害人的财产损失。至于在谋杀案件中,政府还要从国库中向被害人的继承人支付一笔银子。这样的规定出现在至今已知人类最古老的成文法典——《巴比伦......
美国规制诱惑侦查的法理评介(3)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14
果然,在1978年的托戈(Twigg)制造毒品案[16]中,第三巡回法院首次采纳了正当程序抗辩。这起案件是由侦查人员与友人托戈交往时,共谋制造毒品,之后又由侦查机关提供制造器材、原料和场所,当托戈与该侦查人员共同提炼出6磅毒品后,受到......
我国律师制度的发展_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中国传统的法律文化因采纳“无讼”和“讼则凶”的观念,因此使律师制度难以产生和发展。据学者考证,中国最早的律师为春秋战国时期的邓析子,此人因教人诉讼,并收取费用,被子产指责为“不法先王、不事礼义,而好冶怪说”(《荀子,非十......
论举证时效(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13
关键词: 举证;时效;当事人;辩论;质证 内容提要: 举证时效制度的设立,是实现程序正义的必然要求,又是追求诉讼效益的应有之义,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民事诉讼立法都对举证时效问题作了具体的要求。我国法律中没有规定举证时效制度或相......
美国规制诱惑侦查的法理评介(2)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二尽管以“索勒斯——谢尔曼准则”为代表的主观标准说占据了美国司法界“陷阱之法理”的主导地位,但在学术界却引发了主观标准说与客观标准说的争鸣。前者以犯罪嫌疑人有无犯罪倾向为依据,后者以诱导行为本身性质为判断标准,孰是孰非,......
论我国判例法制度的构建(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要:我国是大陆法系国家,以制定法为主要的法律渊源,不承认判例法的地位。但随着制定法的缺陷愈发明显,在我国建立判例法制度的呼声越来越大。相信通过构建判例法制度,确立判例的法律渊源地位,可以有效地弥补制定法的缺陷。 关键词......
美国对外资银行监管制度框架的演进(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9
【关键字】监管制度;国际银行法;外资银行 【论文摘要】美国对外资银行监管制度架构的形成是在结合了美国自身的利益和世界经济的局势发展,不断修正和完善的。总的来说,美国对外资银行监管是朝着比较平等的方向发展,但是,其背后市场......
试论我国直选制度的选民登记程序
发布时间:2022-12-15
" 选举制度的是现代国家民主政治制度的基础,现代民主国家一般都在宪法中确立选举的框架,选举的原则和方式,然后通过制定选举法将整个选举过程规范化,制度化。在选举制度中,选民登记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公民只能通过选民登记这道法......
美国版权制度与版权经济的经验借鉴(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要反观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版权制度建立已有相当的时间,并且在不断的实践中进行了调整,结构趋于成熟,丰富的建设经验对于我们的版权制度建设是非常有利的。美国作为一个市场化程度很高的国家,其加强版权的立法保护,除了有其司法实践......
美国行政法法官集中使用制度研究(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17
【论文摘要】:行政法法官是美国行政法中颇具特色的制度,上世纪40年代,加州试验将部分行政法法官集中合署办公,由此掀开地方行政法法官集中使用制度的序幕。行政法法官集中使用制度的理论、地方实践、成功经验和推行行政法法官集中使用......
浅论科举制度在中国历史上的意义
发布时间:2022-11-08
浅论科举制度在中国历史上的意义 科举制度可以说是统一王朝的中央政府通过公开考试的方式,向全国各地的「士」阶层中选拔人才,纳入整体的行政系统,担任从地方到中央的各级职务。封建王朝为了长治久安,无不把“开科取士”当作第一等大......
论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举证时限制度
发布时间:2023-02-15
[摘要]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中没有举证时限的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实行的是证据随时提出主义,这种程序模式所尊崇的哲学理念为实事求是、追求客观真实以及坚持有错必纠。这种程序模式是以追求实体真实为主要目的,但是,却以丧失正当......
新媒体对美国选举政治的影响
发布时间:2023-06-28
[摘 要]新媒体是所有人向大众实时交互地传递个性化数字复合信息的传播介质。新媒体的发展带来的是一个全新的时代。本文就学术界有关新媒体对美国选举政治的影响相关论文进行回顾,期冀对美国的选举政治有一个新的了解。 [关键词]新......
我国的劳动法律制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21
我国《宪法》第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法的宗旨就是要保障劳动者劳动权的实现。......
欧美国家贸易政策的选择及启示(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25
论文摘要:欧美国家贸易政策演变的历史证明,真正的自由贸易并不存在。一国政府在何时采取严格的贸易保护政策,何时又大力倡导自由贸易政策,完全取决于政府的目标,这种目标具有功利性质。另外,对外贸易政策的多变性也和一国不断变化的......
论美国的宪法文化(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03
【论文关键词】宪法文化 权力制衡 程序优先 私权神圣 宪法崇拜 论文论文摘要:2000年美国总统大选使我们认识到了宪法文化在美国宪政中的作用。美国宪法文化的形成不仅有‘性恶论”、“有限理性”思维、自然法等主观因素的影响,更......
法国的立法体制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05
宪法是一个国家立法体制得以建立的根本法律依据。宪法的稳定则是法律体制稳定存在和运作的前提。随着法国革命形势的起落、政体的变迁、政党的更迭,其宪法也在这个历史的发展过程中经历了多次修改,直到1958年宪法的制定,才确立了现行的......
论我国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摘要:从消费者群体权益保护视角研究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对于我国法制的完善以及消费者群体权益的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消费者群体权益受侵害的状况主要表现为:消费领域的主要市场主体企业与一般市场主体消费者形成明显的强弱对比,......
论我国新闻侵权制度的完善(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01
内容提要: 随着新闻业的不断发展和社会公众法律意识的逐渐增强,新闻侵权纠纷日渐增多,新闻侵权对新闻事业的负面影响十分严重,正逐渐成为新闻界和法学界关注的焦点。对新闻侵权制度进行合理规制,促使新闻媒体和新闻记者能正确利用大众......
论我国宪法诉讼制度的构建(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31
论文论文摘要:在我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公民权利意识和宪法观念的增强,建立宪法诉讼制度的问题目益引起人们的关注。本文对宪法诉讼的概念进行理论上的梳理和澄清,并在借鉴国外宪法诉讼制度的基础......
论完善我国的商事法律制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14
摘 要: 我国的商事法律制度显得分散、混乱,缺少一个起统领作用的灵魂和核心,存在诸多问题,应通过制定《商法通则》来予以完善。 论文关键词: 商法 商法通则 民商合一 我国商事法律制度是随着我国商品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的确立......
论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构建(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关键词】司法制度 案例指导 制度 论文论文摘要:本文通过对建立案例指导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提出建立我国案例指导制度的具体构想。 一、完善我国司法制度的现实意义 (一)法律是一种不可朝令夕改的规则体系,一旦法......
论我国林业物权制度的完善(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04
关键词: 林业物权 林权 权属 客体 权能 内容提要: 随着林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建立完善的林业物权制度,进而有效地进行产权流转成为我国林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基于此,对我国林业物权制度的现存问题进行分析,......
论我国缓刑制度的完善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0
缓刑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刑罚制度,它体现了承办和宽大相结合,惩罚和教育相结合,依靠专门机关与贯彻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政策。正确适应缓刑制度,不仅能够避免短期自由刑的弊端,利用社会力量鼓励犯人改过自新,节约司法资源,而且......
论我国宪法救济制度的完善(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11
法谚说:“无救济的权利即非权利。”法定化的权利分为宪法权利和法律权利,与此相对应,法上的救济亦分为宪法救济和法律救济。宪法救济是与法律救济相对应的概念和制度。我国已建立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等普通法律诉讼制度,以......
论北宋科举制度对散文创作的影响
发布时间:2022-12-11
【摘要】科举制是我国封建社会的一种取士制度,它产生于隋唐,成熟与完善于北宋时期。北宋散文是我国古代散文的一个重要发展阶段,在这一时期,涌现出欧阳修、曾巩、王安石、“三苏”等散文大家,对后世影响深远。科举制自形成以后,......
论外国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法定证据制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23
【论文关键词】外国证据 历史沿革 法定证据制度 论文论文摘要:法定证据制度又称为形式证据制度,是指法律根据各种证据的不同形式,对其证明力的大小以及如何审查判断和运用预先明文规定,法官审理案件必须据此作出判决,而不得自由评......
陪审制度纵横论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2
陪审制度是我国法学界研究较少的问题之一。然而,陪审制度在司法系统中的运转机制和存在价值以及我国陪审制度的改革思路,都是很值得人们思考和探讨的问题。一、西方陪审制度的沿革(一)古希腊和古罗马:西方陪审制度的芽床古希腊和古罗......
论我国紧急状态法律制度的完善_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8-10
“紧急状态是现代民主宪政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20世纪下半叶世界各国处理紧急危险局势所采用的最主要的应急措施”。从世界范围内来看,实施紧急状态是国家生活和国际社会中的一个普遍现象,尤其是广大的第三世界国家,为了应对各种国内冲......
再论法律规避制度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23
一、法律规避概念及构成要件 法律规避是国际私法中一个古老的制度,又称“诈欺规避”或称“诈欺设立连接点”,是指在涉外民事领域,当事人为利用某一冲突规范,故意制造出一种连接因素,以避开本应使用的准据法,使对其有利的另一国法律......
我国宏观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改革的路径选择(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9
(一) 以城乡统筹和区域开放的一元户籍制度为基础,建立起自然法则下的个人权利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要彻底地变革传统的城乡分割、区域封闭的多元户籍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取消农业户籍与非农业户籍的分类管......
浅析美国司法审查制度-兼论其对我国司法审查的启示(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6-04
【论文关键词】司法审查制度 宪法 立法 行政 司法 论文论文摘要:司法审查制度是现代民主法治国家普遍设立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如果机构的权力影响到公共利益或个人以及组织的权利或实质利益,那么该机构如何行使该权利就应该接......
法国的立法体制(2)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12
1、公民权利和给予公民关于行使公共自由的基本保障,为了国防对公民在人身和财产上所设定的负担; 2、国籍、人的身份和能力、婚姻制度、继承与赠与; 3、关于重罪和轻罪的确定和对它们可以适用的刑罚,刑事诉讼程序,赦免,新的审......
英国的立法体制(2)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29
英国议会享有立法权的体制,"可能使人以为法律是由议会'制定'的。但是,这些表面现象都是欺骗。"[vii]事实上,议会并不起草法案,对法案的修正权,也主要由政府行使。 (一)政府的立法提案权 英国政府在议会立法过程中起着较大......
对我国陪审制度的思考(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7-17
摘 要:陪审制度是我国当前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主要介绍了陪审团制度的价值,并结合我国现行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对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出相关观点。 论文关键词:陪审制度 人民陪审员制度; 在近代社会,陪审......
英国的立法体制(3)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24
地方的立法职权 英国地方政府制度是1974年4月1日在全国改革后推行的,全国由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和北爱尔兰四大地区组成[xiii]。在威尔士和英格兰设郡和区;区以下设教区或乡。苏格兰设大区和区;北爱尔兰只设区。在地方的每一个郡......
法国的立法体制(5)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04
王晓民主编:《世界各国议会全书》,世界知识出版社2001年4月出版,第405页。 洪波著:《法国政治制度变迁--从大革命到第五共和国》,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2月版,第154页。 法国议会的立法范围包括:1.法律规定有关下列事项......
中日《国际法》异同例举(1)论文
发布时间:2022-08-29
国际法(International Law)作为西方国际体系的产物,伴随列强的坚船利炮传入东亚。林则徐在广州禁烟时,就开始让人零星地翻译国际法(国际习惯),此后美国传教士丁韪良系统地将国际法翻译成中文。日本开始是从中国学习国际法和国际习......
论析司法谦抑及其在美国司法审查制度中的实践(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10
【论文关键词】完法监督;司法化;司法谦抑 论文论文摘要:宪法实施的不力很大程度是因为完法监督体制的不完善和缺乏可操作性。要使完法监督真正获得实现,必须走完法监督司法化道路。另一方面,完法监督中司法权运用问题的研究亟待加......
英国的立法体制(4)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02
根据董礼胜教授的相关资料及其研究,英国在工党政府1997年5月上台之前,长期以来基本上是不可能谈论中央和地方的权限划分。1997年工党执政后,首次明确划分了中央政府与威尔士、苏格兰和北爱尔兰地区政府的权限;恢复大伦敦议会,赋予其......
占有制度与中国民法(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一、占有概念起源于罗马法。《十二铜表法》中,设有“获得物占有权法”,尽管未对占有予以定义,但从其有关占有的两条规定中,可以反映出早期罗马法关于占有的概念:其一是“占有土地的时效为二年,其他一切物品则为一年”,其二是“不愿......
走向独立社团:中国工会发展之进路选择(1)论文
发布时间:2022-08-07
【论文摘要】:中国工会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发挥了不同的社会作用,与同期的政府先后形成了相互对抗、相互依附的关系。在当今转型社会中,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工会组织与政府之间的依附关系,已经严重影响工会作用的发挥;而职工利益保护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