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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民法上的取得时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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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民法上的取得时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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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民法上的取得时效制度 法国民法上的取得时效制度 法国民法上的取得时效制度

「摘要」本文从取得时效的适用范围、一般规则、分类及其法律适用等方面,对法国现代民法上的取得时效制度作了详尽介绍,为构筑我国的取得时效制度提供了理论和制度依据。

「关键词」法国,时效,取得时效,普通时效,短期时效,权利证书,时效利益

时效制度是建立和稳定财产流转秩序的重要法律制度。我国《民法通则》仅规定了诉讼时效,但这一制度无法解决财产在时效届满后的权利(所有权)归属问题,故取得时效制度的建立势在必行。为此,借鉴外国尤其是大陆法系国家的有关立法十分必要。在这一方面,法国现代民法上的取得时效制度具有特别重要的参考价值。

一、取得时效的本质和适用范围

法国民法典第2219条规定:“时效,为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经过一定的时间,取得财产所有权或免除义务的方法。”这一规定对于取得时效与消灭时效作了相对的规定。

取得时效(I‘usucapion ou prescription acquisitive )是所有权取得的一种方式,是占有持续到一定期间时所产生的法律效果。法国当代学者马洛里(Ph.Malaurie)指出,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prescription extinctive)两种制度均基于时间的经过而发生法律效果,但时间经过本身即一定期间的届满并不可能单独引起权利的得失,除时间的经过外,还必须存在债权人的不行为(消灭时效),或同时存在真正所有权人的不行为及希望通过时效而获得所有权的自主占有人(取得时效)。[1]

在法国民法上,取得时效制度对于动产提供了同样有效的适用条件和一般原则。但在善意占有有形动产的情形下,善意占有人通过“即时取得”(acpuis instantanemen)即可取得其所有权。因此,以占有达一定期间为条件的取得时效,只有可能适用于恶意占有有形动产及经注册登记的动产(船舶、航空器等),而不适用于其他有形财产。然而,由于一些须经注册登记的动产所有权只有通过公开的登记注册方能取得,故取得时效对之不能适用;而动产恶意占有人在30年后对动产的取得更多地是基于消灭时效(权利人返还请求权的消灭)而非取得时效(因为根据法国民法典的规定,在占有人持续其占有已达30年时,其对该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自所有人丧失占有之日起算),〔2 〕故取得时效仍对之不能适用。鉴此,在法国,取得时效主要适用于不动产。

从本质上讲,取得时效是保护公共秩序的一种制度。“它通过在一定期间后‘并合’权利与事实的方法,禁止占有与所有权之间的无休止的分离”。[3]与很多人的想象相反, 取得时效并非总是意味着对所有人享有的所有权的剥夺,因为在多数情况下,财产的占有人即财产的所有人,取得时效不过是加强了其权利,“使其可提供决定性的证据(即权利证书本身并非总是可以脱离占有事实而单独成立),以使其避免不合时宜的返还要求”。[4]诚然,当占有人是“掠夺者”时, 取得时效将导致不公正。但取得时效的完成并非秘密进行,权利人本可以有充分的时间要求返还。权利人放弃对财产的占有只能说明其对自己的财产漠不关心。因此,法律牺牲个别权利人的利益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是有必要的。

法国当代著名学者卡尔波尼埃(J.Carbonnier)指出,在法国现代社会,取得时效的作用有所减弱。这表现为,除不动产的取得之外,取得时效主要被用于规定所有权的限制范围,从而使它变成了一种“定分止争”(“pacification des frontieres”)的手段。 而文牍主义和管僚作风在法国现代社会的发展(前者在买卖及所有权的其他取得行为中发挥作用;后者则在地产公告及税收中发挥作用)便是取得时效的这一作用在反面的直接表现。[5]但在不动产所有权制度中, 取得时效仍为一个基本的组成部分。

二、取得时效的一般规则

(一)成立条件

取得时效的成立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占有

取得时效的成立以自主占有为基础,只有真正的自主占有(不存在瑕疵即和平的、公开的占有),才能导致一项无可争辩的权利的取得。

鉴于此,下列情形不能成立取得时效:

(2)“单纯权力”行为与“单纯容许”行为。 法国民法典第2232条规定:“如系单纯权力及单纯容许行为,占有及时效均不得成立。”

单纯容许行为(les actes simple tolerance)是指当事人根据一项无偿的许可(许可人即土地所有人随时可予撤销)而对他人的地产进行支配。例如,一邻人允许当事人经过其土地。这种被视为“睦邻责任”的行为不适用取得时效,亦即当事人不可能基于此项许可而主张因取得时效获得该地产的所有权。法国学者认为,前述原则是建立在一种“心理考虑”的基础之上:如果所有人知道其“礼貌”有可能招致损害,他就将对其邻人表示较少的“容许”;虽然所有人无义务给他人以容忍和礼貌,但这是社会生活中相互帮助的高尚行为,故法律对之应予保护。[8]

(3)不属商业范围的物及公有物。法国民法典第2226 条规定:“对于不属商业范围的物,不适用时效的规定。”亦即自主占有只能适用于一项可以被占有人让与和取得的财产(即能够成为所有权的标的物的财产)。因此,取得时效既不适用于公有物(又称公产,指直接服务于公众的财产。从根本上说,公有物不能成为私人所有权的标的),也不适用于不可让渡的财产,否则,财产的不可让渡性将被扭曲,而法律确认权利人无权处分财产的权力将被否定。

2.期间

自主占有本身尚不能引起时效效果,其占有必须经过一定期间,方可发生时效效果。取得时效期间的进行依时效的不同类型而有所不同,但法国法律有关取得时效的起算点和中止、中断事由,却可以适用于任何取得时效类型。

马洛里指出,虽然上述法律条文并未指明,但在一定意义上,继承人与特定财产承受人(les ayants cause a titre particulier)[9]并不具有完全同样的地位:

继承人或概括遗赠财产承受人(le legataire universel)是死者的人格的承继者,确定地“承继”了死者已实施的占有:如果死者为善意,即使继承人为恶意,其也将通过短期占有而完成取得时效;相反,如果死者为恶意,即使继承人为善意,其也只能通过三十年的占有而完成取得时效。

相反,特定财产承受人的自主占有的特点是不同的:他可以将其让与人的占有并入自己的占有,只要该占有性质相同(如果两个占有人均为恶意,占有应持续三十年;如两个占有人均为善意,则为短期时效)。然而,短期时效的有效期间可以并入三十年的占有,而不是相反。[10]

(2)中止(suspension)。如同消灭时效的情形, 取得时效的完成可因中止事由而受到影响。

马洛里指出,上述规则的执行显然只能依赖于法官的判断,即在每一具体案件中,法官将检查所有人是否有以其行为反对占有人的可能性(是否有可能寻求司法保护)。而在这一权力行使中,其灵活性所必然导致的缺陷便是法官的专横。为此,法国民法典第2251条规定:“除法律规定的某些例外,时效对于任何人均不停止进行。”这一规定的用意是明显的,即禁止法官根据一种未被法律规定的推定而判定时效的中止。“时效不得进行以反对不能寻求司法保护的人”的原则对立法者可产生影响,但对于法官作出决定却是不够的。然而,法国现代判例对此作出了区别:法官无权设定取决于“人”的中止事由,因为法律对之作了列举规定(主观的中止事由),但他可以设定取决于客观情势的中止事由,因为法律对之未作任何列举规定(客观的中止事由)。[13]

根据法国民法的规定,下列事由可引起取得时效的中止:

第一,无行为能力。法国民法典第2252条规定:“对于未解除亲权的未成年人及受监护的成年人,应中止时效的进行。”即时效不能进行以反对“应被代理的无行为能力人”,[14]因为法律担心无行为能力人的代理人不去中断时效,从而损害无行为能力人的利益。但马洛里认为,这一规则的缺陷是明显地将时效延长许多,它同时也使必须依赖于取得时效的秩序与安全变质,即法律虽已规定最长时效为三十年,但事实就是,即使经过三十年以上,人们也无法确定这一期限是否足够发生权利取得的效果。[15]

第二,配偶关系。法国民法典第2253条规定:“配偶之间应中止时效的进行。”即夫妻关系的产生,是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因为从道德的角度讲,当其配偶是占有人时,所有人是很难对之起诉提出返还请求的。

(3)中断(interuption)。法国民法典第2242条规定:“时效得因自然的或法律上的原因而中断。”取得时效中断时,当事人在中断以前的全部占有归于无效。时效中断后,如果占有重又进行,其将从零开始计算。

法国民法典第2243条对时效因自然原因而中断作了规定:“占有人被原所有人或第三人剥夺其占有物的享用达一年以上者,即为自然的中断。”亦即取得时效的自然中断事由为占有的丧失,其或是因占有人自愿抛弃其占有物,或是因占有物被所有人或第三人占有。

该法典第2244条至第2250条对时效因法律原因而中断作了规定:“时效利益享有者被送达法院传票、支付令或扣押令,即为法律上的中断。”(第2244条)“为和解而传唤被告至治安办公室,并在法定期限内继以法院传讯者,自和解传唤之日,时效即发生中断。”(第2245条)“法院传唤,即使该法官无管辖权,时效亦发生中断。”(第2246条)“但下列情形之一者,时效不发生中断:传唤因欠缺形式而无效时;原告撤回其诉讼时;原告因超过诉讼期限而丧失诉权时,原告之起诉被驳回时。”(第2247条)此外,“因债务人或占有人对于因时效进行而受损害的人的权利予以承认时,时效发生中断。”(第2248条)同时,“按照前数条规定传唤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获得其承认时,对于其他连带债务人,包括他们的继承人,亦发生中断时效的效力。”但“传唤连带债务人的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获得其承认者,对于其他共同继承人,即使为抵押债权,如债务并非不可分割,不发生时效中断的效力。”而“上述的传唤或承认,对于其他共同债务人,仅就该继承人应负担部分的债务,发生中断时效的效力。对于其他共同债务人,为全部中断时效,应将传票送达已死亡的债务人的所有继承人或需获得全体继承人的承认。”(第2249条)“传唤主债务人或获得其承认时,对于保证人亦中断其时效。”(第2250条)

总之,取得时效因法律上的原因而中断,实际上主要包括两种情形:

一是占有人承认所有人的所有权。在承认的情形,占有人对财产的实际持有并不消灭,但占有人不再提出与真正所有人的权利相反的主张,即自愿承认真正所有人的权利。当然,在实际生活中,这一自愿承认极少是“自发”的,而一般总是发生于真正所有人要求返还原物之后,且承认的目的是为了避免被起诉及和平地解决纠纷;

二是所有人要求返还被占有人占有的财产的事实(如起诉要求返还财产)。只不过并非所有人的任何“声明”都可引起取得时效的中断,所有人的要求必须采用一种能够在诉讼中被援引的确定的形式。

(二)取得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

当取得时效被援引时,它使占有人溯及地取得所有权。

关于取得时效的效果,有下列问题应特别注意:[17]

1.所有权的取得时间

当占有人因取得时效期限届满而获得所有权时,其被视为自开始占有之日起即为所有人。总之,占有人对不动产所设定的一切权利均为有效,即使其为恶意,也应获得占有期间的全部孳息。

2.权利证书

在取得时效发生效果的情形,占有人是直接根据法律而不是根据转让行为而取得所有权。故成为所有人的占有人仅仅拥有一项司法上的权利证书即取得时效,但他不具有所有权证书。为此,其不得以该不动产进行抵押权登记(les registres de la conservation des hypotheq-ue)。如其欲将之出卖,根据法国 1955年1月4日命令第3条的规定,其应具有确认其权利的并在其签订买卖合同前予以公告的所有权证书。而经公证作成的公证证书( I‘acte de notoriete)可使其做到这一点。具体作法是:公证人受理不同的人作成的证据,这些证据以不同的文件作成(地籍底册、占有人的租约、纳税人名册等),它们确认了占有人当前的和以往的占有。由公证人作成的证书中,公证人仅限于叙述当事人的声明及上述文件。因这种证书不具有普通公证证书的证明效力,故其须由抵押权管理机关予以公告。在实践中(而非在法律上),这种公证证书具有所有权转让证书的同等效力。

3.时效利益的主张

法国民法典第2223条规定:“法官不得自动援引时效。”即在时效期间届满时,取得时效只有在被占有人援引的情况下才能发生效力,即当所有人起诉要求占有人返还财产时,占有人得以取得时效予以抗辩,但是否主张时效利益,应完全由占有人(诉讼当事人)决定,法官不得自行以时效届满为由判决占有人胜诉。对于法国民法典规定的这一原则,法国学者认为,其是基于以下考虑:首先,从维护社会秩序的角度出发,取得时效有可能走向公正的反面;其次,取得时效的适用与占有人的“良心”相关。而在良心面前,时效利益获得者可以“退缩”。[18]

4.时效利益的放弃

三、取得时效的分类及其法律适用

法国民法上,取得时交被分为普通时效与短期时效两种。

(一)普通时效

普通时效经三十年而完成。在这一期间,有效的自主占有足以使占有人变为所有人,至于占有人之无任何权利证书及占有人之为恶意,完全无关紧要。从本质上讲,普通时效的作用在于,一定时间(十年)的经过本身,即阻止了某种在法律上有可能发生争议的客观情况被提起诉讼。法国学者认为,时效的这种效果,充分反映了“秩序胜于公正或胜于对所有权的尊重”的基本价值观念。[19]

(二)短期时效

短期时效经十年至二十年而完成。对此,法国民法典第2265条规定:“因正当权利证书及善意占有不动产的人,如真正所有人居住在其不动产所在地的上诉法院管辖区内时,经过十年时效而取得不动产所有权;如真正所有人居住在上述管辖区以外时,经二十年时效而取得不动产所有权。”亦即当占有人根据一项正当的权利证书(un titre juridi que)以及以善意开始其占有时,其取得时效期间为十年;而如果被占有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未居住在对被占有的不动产有管辖权的上诉法院的管辖区内(即不动产所在地),其时效期限予以加倍(即二十年)。短期时效的上述两种区分原因是:所有人有可能对不在其视线之内的不动产的被占有之事实一无所知,故时效期间应当较长。

由于被占有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有可能改换其住所,故在取得时效期间的计算方法上,法国民法典第2266条特别规定:“如真正所有人在不同时间曾居住在管辖区内及管辖区外时,为了补足时效的期间,在管辖区内居住不足十年者,应以在管辖区外居住的年数以两年作为一年,补足此十年时效。”根据这一规定,如果所有人在时效进行期间改换了住处,应将时效期间合并计算。

马洛里指出,短期时效不仅是保护秩序的措施,而且还保护了交易安全:根据一项无懈可击的权利证书,善意占有人相信自己成为了真正的所有人,其应获得法律的着重保护,亦即善意占有人的自主占有抵销(或补偿)了因当事人持有的证书的缺陷而造成的所有权的不足。如无这种决定性的平息措施,不动产的交易安全将是不可能得以保护的。[20]

由上可见,短期时效的成立以占有人具有一项正当的权利证书和善意为条件:

1.正当的权利证书

实践中,对正当权利证书的认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1)转让所有权的证书须客观存在,且除出让人缺乏所有权之外,不具有任何无效原因。亦即除出让人对于其转让的不动产不享有处分权之外,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证书应当不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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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12-19
中国的财团法人制度展望(上) 中国的财团法人制度展望(上) 中国的财团法人制度展望(上) 现在,民法典的起草和讨论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学术界和主持起草工作的有关部门,对于民法典的总则......
刍议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发布时间:2013-12-19
刍议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刍议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刍议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不动产是否适用善意取得,长期以来在我国民法学界一直存有较大争论,从保护交易安全及第三人的利益保护角度,笔者认为我......
我国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发布时间:2023-02-25
我国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我国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我国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是适应商品经济发展需要而产生的一项交易规则,其有利于稳定社会经济秩......
不当得利制度的立法目的
发布时间:2013-12-19
不当得利制度的立法目的 不当得利制度的立法目的 不当得利制度的立法目的 一、问题的提出 案例一:甲公司未经乙同意,擅自将其公司的大型广告招牌悬挂于乙家墙上。由于乙家所处的位置较好,广告......
善意取得制度新论(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要] 善意取得制度是一项古老的民法制度,也是民法的基本制度之一,其主旨在于保护交易安全、稳定经济秩序。本文以一个新的视野从善意取得制度的滥觞、理论基础、构成要件及其法律效力等方面论述了善意取得制度的基本内涵。 [关键词]......
浅论善意取得制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25
【摘 要】善意取得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它起源于日尔曼法中“以手护手”原则。由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商品经济日益发展,在广泛的商品交换中要求交易一方了解对方是否有对标的物的处分权实属困难,若因......
民法上公示制度的法律意义及其后果再探讨
发布时间:2022-12-21
民法上公示制度的法律意义及其后果再探讨 民法上公示制度的法律意义及其后果再探讨 民法上公示制度的法律意义及其后果再探讨 内容提要:民法上的公示制度兼有权利成立和赋予权利对外效力之功能,......
关于制定中国民法典的思考(上)
发布时间:2013-12-19
关于制定中国民法典的思考(上) 关于制定中国民法典的思考(上) 关于制定中国民法典的思考(上) 一、如何看待大陆法和英美法的区别 讨论民法的完善,难免要涉及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
论我国物权请求权诉讼时效制度的立法选择
发布时间:2023-02-12
论我国物权请求权诉讼时效制度的立法选择 论我国物权请求权诉讼时效制度的立法选择 论我国物权请求权诉讼时效制度的立法选择 「摘 要」关于物权请求权是否应适用诉讼时效之问题,我国学者存在争......
我国《行政强制执行法》的法律地位价值取向和制度逻辑
发布时间:2023-05-29
《行政强制法》出台,标志着我国行政强制制度的法治化框架得到确立,有助于根治行政强制的“散”、“乱”、“软”三大突出问题。符合世界各国行政强制法治化的发展趋势。该法调整的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总则”规定了行政强制法定原则、行政强制适当原则、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行政强制禁止谋利原则和权利救济原则等五个基本原则。该法从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行政强制执行的设定、行政强制事前听证与事后评.........
中国社会团体法律环境与民法法人制度立法
发布时间:2013-12-17
① 当时对于这些理论在日本学界基本上只是流于介绍,并没有对其展开深入的讨论。其原因是因为,这些理论主要是作用于立法政策,而当时日本民法典已经颁布实施,对于营利法人与公益法人这种两分法的法人制度又没有修改的社会需要。因此,......
法国民法上欺诈的构成条件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法国民法上的欺诈,是指使用狡猾的手段以使他人发生认识错误而决定订立合同。(1)法国民法典第1116条第1款规定:“如当事人一方不实施欺诈行为,他方当事人决不缔结契约者,此种欺诈构成契约无效的原因。”根据这一规定,欺诈须具备下列......
中国社会团体法律环境与民法法人制度立法
发布时间:2013-12-17
参见:《法学研究》编辑部编著《新中国民法学研究综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98—113页。 [12]关于国外学者的肯定意见参见:[日]“特辑·民法100年——新时代の民法を展望する——第3部·座谈会‘民法の发展と新时代への......
中国社会团体法律环境与民法法人制度立法
发布时间:2022-12-09
第一,日本民法只规定了公益法人和营利法人,在这种情况下,既非营利又非公益的团体(所谓,中间法人)如何取得法人资格? 第二,因为对公益法人设立所采取的是许可主义,而国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大量涌现出来的公益性团体并不具......
中国社会团体法律环境与民法法人制度立法
发布时间:2022-12-13
(三)法人本质论在今天的中国是否还有意义? 如前所述,日本民法学界认为在法主体相关立法的时候,法人本质论虽然重要,但更应该重视的是包括法人本质论在内的政策性选择。 法人本质论只是为政策选择提供的理论依据。以笔者看来,......
中国社会团体法律环境与民法法人制度立法
发布时间:2022-11-03
[43]参见:[日]广中俊雄编著《民法修正案(前三编)の理由书》38页,116页(有斐阁,1987年版)。中田裕康“公益的团体の财产”载《ジュリスト》No.1105,第56页(1997年)。转引自同上论文。 [44] 参见:同上书和论文。 [45] 日......
中国社会团体法律环境与民法法人制度立法
发布时间:2013-12-17
第一,该制度的立法过程表现了对公益性法人的设立人的意思的尊重。首先,日本民法第40条规定了“捐助行为的补充”,即财团法人设立人在确定章程具体内容之前死亡时,法院应根据利害关系人或检察官的请求对章程的具体内容予以规定。其次,......
中国社会团体法律环境与民法法人制度立法
发布时间:2023-01-15
五、对中国民法典中社会团体及法人制度立法的思考 (一)现有民法典草案中的法人制度设计 2009年12月成立,经人大常委会初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以下称“人大草案”)中第三章第45—57条是关于法人的规定。将这些规......
中国社会团体法律环境与民法法人制度立法
发布时间:2022-12-08
[28] 日本民法第33条规定:“法人非依本法及其它法律规定,不得设立”。 [29]关于近代以来对法人设立采取的各种“主义”参见:[日]近江幸治著《民法讲义Ⅰ 民法总则(第4版)》第96页(成文堂,2009年版);[日]雨宫孝子“非营利......
民法中的水权制度
发布时间:2023-06-14
民法中的水权制度 民法中的水权制度 民法中的水权制度 摘要: 我国水权制度的特点是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对水资源的所有权。其他自然人和法人行使对水资源的利用权,于是水资源所有权的主体具有行政......
婚姻无效制度论——从英美法到中国法
发布时间:2023-01-15
婚姻无效制度论——从英美法到中国法 婚姻无效制度论——从英美法到中国法 婚姻无效制度论——从英美法到中国法 一 引言 在中国现行婚姻法中,并不存在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共有的婚姻无效制度。目前,对各类违......
关于时效制度的若干理论问题(上)
发布时间:2013-12-19
关于时效制度的若干理论问题(上) 关于时效制度的若干理论问题(上) 关于时效制度的若干理论问题(上) 编者提按:关于时效制度,我国民法学界长期以来存在着一些不甚明了的理论问题,其中有些......
追诉时效延长制度探讨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5
论文摘要:新旧刑法均有关于刑法上追诉时效的规定,但在追诉时效延长方面规定却有不同。本文认为追诉时效延长制度应当有三种情况;同时对这一制度的可能产生歧义的地方进行了理论上的辨析。论文关键词:追诉时效延长 期限 限制追诉时效制......
英国民事上诉制度改革及其借鉴意义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12
一、引言 上诉制度是司法制度的重要构成部分,担负着多样化的司法功能,并且需要在不同的价值目标之间进行平衡与取舍。由于现代社会的急剧变迁,许多国家的民事上诉制度无论是在制度设计还是实际运作上均面临着种种问题,并进而影响着整......
占有制度与中国民法(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一、占有概念起源于罗马法。《十二铜表法》中,设有“获得物占有权法”,尽管未对占有予以定义,但从其有关占有的两条规定中,可以反映出早期罗马法关于占有的概念:其一是“占有土地的时效为二年,其他一切物品则为一年”,其二是“不愿......
民国司法检验的制度转型及其司法实践
发布时间:2023-02-01
〔摘要〕清季审理刑狱多以仵作行检验,奉《洗冤录》为圭臬。近世以来,传统检验奉行的“仵作验尸”显然不足应对变革之需。在此背景下,自清末以至民国,官方皆有司法检验改良之举。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以后,民国司法、卫生部门大力培植......
我国不当得利制度立法定位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2-12-21
我国不当得利制度立法定位问题研究 我国不当得利制度立法定位问题研究 我国不当得利制度立法定位问题研究 [摘要]:在我国即将制定的民法典中,不当得利制度应该如何定位以及建立在此基础上的该制......
德国竞争法中的卡特尔制度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联邦德国1957年颁布的《反对限制竞争法》简称卡特尔法,其执行机构简称卡特尔局。这不仅说明卡特尔是联邦德国竞争法的主要管制对象之一,而且也说明卡特尔是限制竞争的主要方式。市场上同类产品的企业通常是竞争者,但它们在竞争中又常常......
议占有改定的善意取得制度适用
发布时间:2013-12-19
议占有改定的善意取得制度适用 议占有改定的善意取得制度适用 议占有改定的善意取得制度适用 内容摘要:善意取得作为现代民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已被世界各国民法所确认,同时各国民法对该制度的适用作了相当严格......
我国婚姻无效制度的基本问题研究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新《婚姻法》首次明确规定了婚姻无效制度,这是婚姻立法上的一大进步,但其规定还不是很全面,也有一些值得探讨的问题。文章试就婚姻无效制度的法律意义、婚姻无效的构成、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以及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等方面对我......
取消人民法院内部案件请示惯例之我见_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摘要:法院或法官在行使司法权时具有中立性、决断性,在审判上保持独立,不受来自上级法院或外界的影响,这体现了司法独立的内涵。但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着对一些疑难或重大案件向上级法院请示的做法,这种所谓惯例极大损害着司法的公......
善 意 取 得 法 律 要 件 之 重 构
发布时间:2013-12-19
善 意 取 得 法 律 要 件 之 重 构 善 意 取 得 法 律 要 件 之 重 构 善 意 取 得 法 律 要 件 之 重 构 [摘 要]善意取得制度作为一项古老而重要的民法制度,其构成要件已日臻完善。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
民法上的人
发布时间:2023-01-22
民法上的人 民法上的人 民法上的人 摘要: 德文关于“人”的概念“Person”的应用与汉语有相当的不同,它指的是法律上的人, 而不是从自然人(Mensch)中抽象出来的一般人。法律上的人强调的是法......
法国民法上的托管财产所有权
发布时间:2023-01-19
法国民法上的托管财产所有权 法国民法上的托管财产所有权 法国民法上的托管财产所有权 财产托管制度在罗马法上便已出现,其规定的某些原则后来也为法国古代法所采用。但在法国现代法上,虽然存在......
法国的立法体制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05
宪法是一个国家立法体制得以建立的根本法律依据。宪法的稳定则是法律体制稳定存在和运作的前提。随着法国革命形势的起落、政体的变迁、政党的更迭,其宪法也在这个历史的发展过程中经历了多次修改,直到1958年宪法的制定,才确立了现行的......
浅议占有改定的善意取得制度适用
发布时间:2013-12-19
浅议占有改定的善意取得制度适用 浅议占有改定的善意取得制度适用 浅议占有改定的善意取得制度适用 摘要:善意取得作现代民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已被世界各国民法所确认,同时各国民法对该制度的适用作了相当严格......
我国公有权制度的物权法构建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2
摘 要 公有权即国家和集体所有权,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公有权的物权法构建是我国物权立法或民法典制定中的一个体制结构性难点。国家所有权物权法构建的基本问题,是由谁来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及其与国有财产占有或使用者之间的关系问......
不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正当性分析
发布时间:2015-08-05
摘 要 善意取得制度,又被称作即时取得制度或者是即时时效制度,这是一个广泛被世界各国尤其是大陆法系国家普遍采用的民事制度。善意取得制度的主要内容是无权转让财产的财产占有人将财产转让给了第三人,若第三人是善意的取得,那么......
追诉时效延长制度探讨(2)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2
关于“逃避侦查或审判”。从犯罪人的客观方面来说,其在追诉机关立案侦查后,有逃避侦查或审判的行为。笔者认为,“逃避”应当界定为一种积极、主动、对抗司法的行为。如果犯罪分子犯罪后,正常外出,并未隐瞒姓名和住所,就不能按逃避侦......
国民经济核算(SNA)方法的制度特性
发布时间:2023-02-10
" 众所周知,国民经济核算是20 世纪经济科学发展中最重要的成果之一。国民经济核算体系(System of National Accounts,缩写为SNA)提供对经济社会现象观察和量化分析的最基本方法和原始信息数据,是经济科学分析的基础。几任诺贝尔经济......
法国民事保全立法的制度功能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发布时间:2023-07-20
摘 要:法国民事保全立法较传统德、日等典型大陆法系国家而言,规定了不同的类型划分方式,也因此具备了独特的制度功能。文章从法国民事保全特殊分类规定出发,探究其特有程序制度和多元化价值功能,并结合我国立法及司法实践,提出了......
国际税法上居民的比较
发布时间:2013-12-17
国际税法上居民的比较 国际税法上居民的比较 国际税法上居民的比较 (一)国际税法确立居民概念的法律意义 居民是国际税法上的重要概念。在国际上,不同社会形态的国家、同一社会形态在不......
论我国公益、救济性捐赠的所得税法律制度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我国公益、救济性捐赠的所得税法律制度 论我国公益、救济性捐赠的所得税法律制度 论我国公益、救济性捐赠的所得税法律制度 「摘要」我国税法在给予公益、救济性捐赠可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法国的立法体制(2)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12
1、公民权利和给予公民关于行使公共自由的基本保障,为了国防对公民在人身和财产上所设定的负担; 2、国籍、人的身份和能力、婚姻制度、继承与赠与; 3、关于重罪和轻罪的确定和对它们可以适用的刑罚,刑事诉讼程序,赦免,新的审......
对我国民事抗诉制度的探讨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20
摘 要检察机关开展民事抗拆是行使对民事案件审理的法律监督权的一个重要方面。民事诉讼法确立的民事抗拆制度规定了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只能是“事后监督”即人民检察院通过对人民法院错误的生效裁判提起抗拆的形式,对民事审判活动进......
民法时效中断问题及策略
发布时间:2022-11-03
民法时效中断问题及策略 民法时效中断问题及策略 民法时效中断问题及策略 民法时效中断制度是时效中断制度中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对时效中断制度的不足之处进行改善,才能更好地完善时效制度,使时效制度有效的实施。文章主要......
法国的立法体制(5)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04
王晓民主编:《世界各国议会全书》,世界知识出版社2001年4月出版,第405页。 洪波著:《法国政治制度变迁--从大革命到第五共和国》,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2月版,第154页。 法国议会的立法范围包括:1.法律规定有关下列事项......
试论优先权在我国物权法上的取舍
发布时间:2022-12-21
试论优先权在我国物权法上的取舍 试论优先权在我国物权法上的取舍 试论优先权在我国物权法上的取舍 [摘要]优先权是法律上基于特殊政策性考虑而赋予某些特种债权或其他权利的一种特殊效力,以保......
国民政府时期公医制度收效甚微原因探析
发布时间:2013-12-18
国民政府时期公医制度收效甚微原因探析对传染病的防治,虽然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是每年因患传染病而死亡的人数依然很大,传染病流行的情况依然十分严重。以下是对当时天花等流行性传染病的情况统计:1939年—1947年全国天花流行情况简表......
保险法上的告知义务制度
发布时间:2022-12-17
保险法上的告知义务制度 保险法上的告知义务制度 保险法上的告知义务制度 内容提要】本文就保险法上的告知义务制度进行阐述,并借鉴国外的有关法规进行比较,同时提出了立法建议。【关 键 词】保险法/告知义务......
浅析英国海上保险法中的再保险制度
发布时间:2022-11-14
伦敦既是世界上最重要的海上保险市场,也是全球最大的国际保险市场和最主要的再保险市场。再保险顾名思义就是保险的保险,指保险人与再保险人签订再保险合同,将部分风险和责任向保险人再次进行投保的行为。保险业的兴起源于商人在商业......
我国土地所有权制度对民法典中物权立法的影响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03
论文关键词: 土地所有权/物权/民法典 内容提要: 土地公有制与私法理念的差异使我国的物权立法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国家土地所有权集民事主体与行政主体为一身,便于政府对土地利用行为进行积极的干预以确保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但也可能......
民主制度的言论限制(上)
发布时间:2022-11-27
" 一场讨论进行得如何 , 往往要看其参加者决定不说什么。为了避免破坏性的冲突 , 我们就不谈论那些有争议的话题。在马萨诸塞州的剑桥 , 老朋友们对有关以色列的问题总是避而不谈 , 免得伤了和气。当然 , 掩盖有分歧的问题 , 可以视为一......
论国际法上引渡制度的新发展(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摘要】在全球化趋势日益明显的今天,犯罪的国际性也凸现了出来。解决这一问题单靠一国独立追诉和惩处存在很多困难,必须通过国际间的司法协助。引渡就是一种传统有效的司法协助方式。在新世纪的今天,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的不断发......
从法学视角看供热取暖制度的改革
发布时间:2022-10-09
从法学视角看供热取暖制度的改革 从法学视角看供热取暖制度的改革 从法学视角看供热取暖制度的改革 从法学视角看供热取暖制度的改革 于洪军 近些年来,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我国北方城市冬季供热中......
国际法中的时效有那些
发布时间:2023-05-13
广大朋友们,关于“国际法中的时效有那些”是由查字典范文网论文频道小编特别编辑整理的,相信对需要各式各样的论文朋友有一定的帮助! 一、关于时效在国际法中地位和含义的争论 时效原是国内法的概念,是各主要法系共有的一项法律制......
善意取得制度在侦查阶段的适用探讨
发布时间:2013-12-19
善意取得制度在侦查阶段的适用探讨 善意取得制度在侦查阶段的适用探讨 善意取得制度在侦查阶段的适用探讨 一、善意取得的概念及立法现状 1、善意取得的概念。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指无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