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新世纪】
五、资产重组配电端改革农网改造深入进行
(一)农村水电资产战略性重组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实行农村水电资产战略性重组,全国水利系统先后组建了四川、重庆、吉林、广西、湖南、新疆、浙江、云南、湖北、青海、广东、河南、贵州、福建、山西、辽宁、陕西、安徽、河北等19家省级水电集团公司与水电公司。在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中,他们大都经省级政府授权或经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作为农村水电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行使电气化项目法人职责,对中央补助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进行投放和监管。
在省级及以上国有资本的引导下,调动各级各方面的积极性,实施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并通过多种形式协助电气化县融资引资,整合各方资金,比较好地发挥了宏观调控下的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对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四川、重庆、广西、吉林、云南、湖南、青海、湖北、广东等9家省级水电集团公司与水电公司,继续作为水利系统农网改造资金的承贷主体,负责本省(区、市)自发自管县的农网改造和完善工程,有的还作为水利系统城网改造资金承贷主体负责城网改造。
全国水利系统还组建了70多家跨县的地区性水电集团公司与水电公司,并巩固壮大。同时县级农村水电企业普遍深化改革,四川、重庆、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湖南、湖北、河南、云南、贵州、陕西、甘肃等省(区、市)绝大部分国有小水电公司、水电公司、电力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在资产重组、股份制集团化改革中,还涌现出从穷山沟开发小水电起家、发展成为全省全国著名的福建美岭集团(永春县美岭村)、四川大宝集团(彭州市大宝村),以及四川南江县小水电集团公司、四川屏山县5个乡联办的电网公司和建有220kV变电站的浙江永强供电公司(温州市龙潭镇)等许多具有一定规模和上了规模的股份制集团化企业,所有者和经办者是农村集体、农民和普通百姓。截至目前,全国水利系统共有四川“乐山电力”、“明星电力”、“岷江水电”、“西昌电力”、“广安爱众”、重庆“三峡水利”、“乌江电力”、“涪陵水电”、福建“闽东电力”、浙江“钱江水利”、广西“桂东水电”、湖南“郴电”、云南“文山电力”和新疆“汇通水利”、河南“九龙”、安徽水利16家公司实现了上市,在我国股市上形成了业绩稳健的中小水电与水利板块。
2001年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在杭州举办了“01’水利水电板块论坛”,陈雷同志致信祝贺。举行行业“板块论坛”,旨在打水利旗帜,树水利雄风,推进农村水电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带动资产重组、结构优化,促进农村水电及电气化事业改革发展。
(二)坚持独立配电公司改革方向,为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提供体制保障国务院关于电力体制改革的国发[2002]5号文件发布前,水利系统通过对贯彻国务院[1999]2号文件的实践总结和进一步的学习与调研,坚持电力工业改革方向,积极提出“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推进厂网分开、竞价上网,输配分开、竞争供电”的政策建议,基本被采纳。2002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发[2002]5号文件明确规定:“以小水电自发自供为主的供电区,要加强电网建设,适时实行厂网分开。
”“国家电力公司以外供电企业的资产关系维持现状。”“允许发电企业向较高电压等级或较大用电量的用户和配电网直接供电。
”“制定发电排放的环保折价标准,形成激励清洁能源发展的新机制。”“对配电业务实行内部财务独立核算,在做好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实行输配分开”等。
国务院国发[2002]5号文件发布后,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多次组织各省(区、市)水电(地电)局(处)负责人学习、讨论,提高政策理论水平。通过学习贯彻5号文件,湖南出台了重大政策,加大改革力度,加紧做实做强做大省级水电集团公司;甘肃、四川、吉林、云南、湖北、贵州、广西、福建、山西、安徽等许多省(区)水利厅向省政府和经济综合部门提出加快电力体制改革和搞好农村水电体制改革的建议,得到省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
针对出现的问题,继2000年组织专家对赣、闽、湘、黔农电体制改革进行调查后,2001年~2011年再次组织专家对新疆、四川、重庆、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