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革新变化、新特征
盘点2014年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在“新常态”大局中审视全面改革元年国有企业的改革进展,我们会发现,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也呈现出了与以往完全不同的四个新变化、新特征。
一是正确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方向越来越坚定。在全面深化改革之初,中央首先就健全完善改革的领导体制和推进机制,成立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牢牢把握改革正确方向,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精心谋篇布局国有企业改革这篇大文章,为国有企业全面深化改革引领航程。国务院国资委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紧紧抓住《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意见》顶层设计这个核心,对中央改革领导小组部署的涉及国资委的重点改革任务,逐项研究,制订了初步意见方案;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要求,对国企改革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形成了解决问题的思路,重大改革方案制订取得重要进展。方向问题至关重要。坚持什么样的改革方向,决定着改革的性质和最终成败。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经济体制改革来说,就是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我们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科学把握改革方向,坚决抵制了各种“去国有企业”、“去公有制”错误主张的影响,坚定不移把国企做强做优做大,坚持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标准,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以增强企业活力、提高效率为中心,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
二是准确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政策越来越精准。这次改革是在深水区推进的改革,对改革政策的要求非常高,不容许犯颠覆性错误。基本政策已明确,关键是细则,成败也在细则。我们按照中央的总体要求来推进,深入研究政策细节,预研预判可能出现的问题,大力提高顶层设计的针对性和政策细节的精准性。比如,对混合所有制改革,我们也有一个逐步深入学习认识的过程。我们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经验和教训,严格按照中央确定的界线来制定政策,积极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制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宜独资则独资,宜控股则控股,宜参股则参股,不定目标,不搞一刀切,一企一策,大力提高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政策的公开透明,坚决防止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坚决防止假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之名行减少国有经济比重之实的错误倾向。再比如,我们按照三中全会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的要求,明确区分政治目标和经济目标,区分公共服务和商业服务,区分垄断收益和竞争收益,一切非商业性目标带来的成本都应当由公共财政足额补贴,或者在考核中给与确认。国有企业分类初步分为商业类国有企业和公益类国有企业两大类。准确界定国有企业功能,目的在于实现分类改革、分类监管。这些进展为明年全面推进改革奠定了体制基础。
三是有序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步骤越来越扎实。国务院国资委在中央改革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奔着问题去推进国企改革,该自身职责范围的改革及时推进、不拖延半步,该试点的先试点、不仓促面上推开,有序推进改革。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国资委在中央企业启动了“四项改革”试点,在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等开展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在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开展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在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等开展董事会授权试点,并开展了向中央企业派驻纪检组试点。“四项改革”试点,目的就是在做好国资国企改革有关政策制定的同时,针对改革重点难点问题,从实际工作出发先行先试,取得经验,完善政策,有序推进改革。同时,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啃硬骨头,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推进了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
国有企业改革有七大任务
第三个任务,要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要不断规范董事会建设,强化制度创新,健全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着眼建立市场化经营机制,加快推进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力争在解决“管理人员能上不能下、员工能进不能出、收入能增不能减”的问题上取得实质性突破。提高企业运营透明度,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努力打造“阳光国企”。2015年,亟需研究推进“三项制度改革”的可操作性政策,目前国有企业冗员问题严重,相当一批企业冗员超过1/3,必须尽快解决。亟需研究职业及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政策,建立与企业家、职业经理人周期一致的发现、评价、任期、激励、约束制度,制定职业经理人任职资格、市场评价、市场选聘、激励约束制度,推行市场化导向的选人用人和管理机制,减少行政任命管理人员,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企业干部制度不改革,其他改革都会落空。
第四个任务,要积极推进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要加快完善相关政策,多渠道筹措资金,务求实效。积极做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和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工作。
第五个任务,要加快推进“四项改革”试点。各试点企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大胆试、大胆闯,重点要在体制机制创新上狠下功夫,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并及时总结推广成熟经验和有效做法,以点带面加快推进改革。
第六个任务,要稳妥推进薪酬制度改革。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按照要求抓好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国务院国资委为此已专门发了通知。在组织实施中,要注意把握工作的重点对象。本次薪酬制度改革重点对象是中央和国资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成员。需要研究市场在配置人力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中央企业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国有企业内部职工的薪酬分配,要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由企业自主决定。
第七个任务,是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国资委作为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特设机构,自身是为改革而生,应当充满改革的DNA。10多年的发展中,国资委衍生了不少事权,存在管得过多过细、干预企业自主权问题。国资委监管工作的改革不应是动其皮毛的修修补补,而必须是动其筋骨的大刀阔斧,有些方面甚至要脱胎换骨。对此,国务院国资委要带头自我改革、自我革命。各级国资委都要勇于变革,以聚焦监管内容、调整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为重点,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授权一批,下放一批,收缩一批,移交一批,把该放的坚决放到位,把该给的坚决给到位,同时对该管的也要管到位。按照四中全会要求,研究完善国资委履行职能的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决策程序。推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实现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形成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慵懒、懈怠的局面。同时研究,大力推动公共管理部门的简政放权。改革的目的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更好融合。在推进改革中,要注重把该由企业行使的权力都放给企业,把不该由企业负担的包袱都卸下来,切实增强企业作为独立市场主体的活力和竞争力。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我们已经走过了目标明确、步伐坚定、强劲有力的改革元年,需要全国国资国企系统干部职工万众一心,继续胜利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宏伟大业,也更需要与理论界、新闻界和社会各界的朋友一起,齐心协力、创新鼓劲,共同为创造性发展公有制经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