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着国家的前途和命运。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已成为一个社会性问题,预防青少年犯罪需要家庭、社会、学校等方面力量齐抓共管,其中,学校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起着重要作用。学校可以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未成年学生进行系统的法纪教育、道德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从而增强学生的“免疫力”;遏制未成年人犯罪,最重要的是做好早期预防工作,学校的教职工能够及早发现未成年学生的不良行为并及时进行矫治,防患于未然;未成年学生的本质是可以教育、培养、转化、塑造的,学校
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应当加强教育和管理。 学校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起什么作用呢?我认为,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健康成长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未成年人有9年或12年时间要在学校学习,这是未成年人成长的重要时期,学校的领导、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对未成年学生的培养、教育负有重大的责任。那么,学校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应做好哪些工作呢?
首先,学校要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世界观和价值观。
1、对学生进行法纪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青少年正处在生理、心理发展的重要时期,各方面都很不成熟,思想认识和道德评价
能力较差,有时分辨不清美与丑、是与非、荣与辱的界限,法制观念淡薄,以致做出违纪、违
法的事情。这不但影响青少年自身的健康成长,也给社会和他人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现实生活
中,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时有发生,而且近年来呈低龄化特点,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青少年
法律知识的缺乏和法制观念的淡薄。报载,在2002年的“严打”斗争中,某市公安局一举摧毁
了一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令人震惊的是,该团伙的成员大都是年龄在16岁左右的青
少年,其主要头目石某常挂在嘴边的一句口头禅是:“什么法不法,我就是法。”这个案例警
示我们,必须对未成年学生进行系统的法纪教育,使他们学法、知法、自觉守法,依法律己,
积极做法律提倡做的事情,坚决不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
法权益。
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层出不穷。仅从新闻媒体的报道标题上就已令人触目惊心。如
:“校园暴力惊现甘肃,五男生逼疯一女生。”(2002年9月20日《中国青年报》)“嫉妒她
竟用硫酸泼她,疑犯竟是十几岁的学生。”(2002年9月6日《羊城晚报》)“十一岁的学生在
武术学校被打死,是谁造成的? ”(2002年8月13日《法制日报》)“16岁少女遭同学群殴、
扇耳光、脱衣服、泼冷水”(2002年5月29日《华商报》)。以上案例表明:制止校园暴力,
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迫在眉睫。而制止校园暴力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对学生进行法纪教育,增强学
生的法制观念。
法纪教育应有目的、有计划、系统地进行。可以根据各年级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不同
而设定不同的内容。例如:七年级学生重点学习《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
,八年级学生重点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
九年级学生重点学习《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使学生强化法制
观念,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法纪教育的形式可以而且应当是灵活多样的,例如:
法制教育课、主题班会、法律知识竞赛等。
2、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提高学生的道德水平。
提高社会成员的道德水平,有助于人们自觉遵守法律。为了提高未成年学生的守法意
识,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学校应当切实抓好未成年学生的道德建设,提高学生的道德水
平。
( 1).未成年学生是公民道德教育的重点人群
当前,社会的一些领域和一些地方道德失范,是非、善恶、美丑界限混淆,拜金主义、
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有所滋长,见利忘义、损公肥私行为时有发生,不讲信用、欺骗欺诈
已成为社会公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现象严重存在。这些都将侵蚀青少年幼小脆弱的心灵,
是他们健康成长的不利因素。所以,未成年学生是公民道德教育的重点人群。
( 2).学校是对未成年学生进行系统道德教育的重要阵地
学校要把学生道德建设作为学校德育的重要内容。在切实抓好未成年学生道德建设中
,学校要把爱国主义作为未成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主题;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
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
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为着力点。大力提倡“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
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培养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3.培养学生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无产阶级的世界观是科学的世界观,它不仅阐明了自然现象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也
阐明了社会发展的规律。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应通过科学的事实向学生阐明这些道理,使
学生树立这种世界观。
所谓人生观就是个体对人生的根本看法和态度。教师可以通过班会、历史课、思想品
德课和第二课堂等活动,帮助学生认识青年一代所肩负的历史重任,启发学生经常地、主动地
从社会意义和社会价值的角度来分析自己的思想、言行以及所从事的各项活动,从而进一步树
立正确的人生观。
价值观是推动并指引一个人采取决定和行动的有关经济的、逻辑的、道德的等一系列
原则、信念和标准。教师应该努力把良好社会规范所反映的价值观,结合世界观和人生观教育
,通过生动的教育形式传授给学生,并要求他们以次来衡量世界上的一切事情。
其次,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不良行为要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
遏制青少年犯罪,最重要的是做好早期预防工作。学校的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要及时
发现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的前期征候,防患于未然。在现实生活中,一般来说,一个人走上犯
罪的道路往往是从一般违法开始的,一些未成年人之所以走上入室盗窃、骗取钱财、拦路抢劫
、伤人害命的犯罪道路,往往是从吸一支烟、喝一杯酒、乱花一点小钱开始慢慢步入犯罪深渊
的。“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要预防犯罪必须从预防一般违法做起,只有防微
杜渐,才能防患于未然。
《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结合未成年人不同年龄的生
理、心理特点,加强青春期教育、心理矫治和预防犯罪对策的研究。”
青少年正处于身体、心理急剧发展的阶段,也是人生中至关重要的时期。不仅个性将在
这一时期塑造和形成,而且还将面临一系列难题的挑战,承受各种环境的压力。心理发展的内
在矛盾及情绪的不稳定性,往往会使他们产生各种各样的心理问题,导致心理障碍,影响其心
理健康水平,因而在他们中出现患病、逃学、辍学、出走以致违法、犯罪等社会问题。据200 常表现,25%的中学生有心理疾患。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为了验证“熊的嗅觉是否敏感”在20 “伤熊事件”除了表明刘海洋法制观念淡" 薄,同时说明其缺乏健康的心理。刘海洋案例再一次
向我们敲响警钟:学校应当强化素质教育,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方法,降低学生的学习压力,
使他们能够在轻松愉快的学习环境下努力学习,教育者应当了解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
了解不同年龄阶段心理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冲突,有针对性地安排教育措施,通过青春期生理、
心理教育,使学生懂得一些心理健康知识,努力维护和增进心理健康,这对他们 当前的学习
、生活和今后的发展都将大有好处。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4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
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
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等。”这一条款明确了学校对于学生的违纪行
为和小偷小摸等一般违法行为应持的正确态度。
现实生活中,有些学生热衷于上网、玩电子游戏、打扑克、甚至赌博,这些不良行为
的满足,往往需要金钱作后盾,当他们向家长要钱而不能得到满足时,就会采取说谎甚至偷盗
的方法来满足自己的需求。这些不良行为如果不能及时得到预防和矫治,最终会导致走上违法
犯罪的道路。2002年,在洛阳市嵩县法院审结的一起抢劫案中,丁某等8名罪犯中有4名为在校 直到有学生为此不敢上学,学校才向公安机关报案。他们平时夜不归宿时,为什么没有引起人
们注意?他们平时以“借钱”为由向学生要钱时,为什么没有引起学校注意?他们辍学的原因
是什么?可见,学校能否认真履行法律所规定的责任,及时对未成年学生的不良行为进行矫治
,直接关系他们的健康成长。
未成年学生不良行为习惯的养成,往往受好奇心、模仿、从众等心理因素的影响,以
少数学生吸烟来说,在“成人感”的支配下对成年人的模仿起很大作用,其中也有好奇心的作
用。又如,在一个小团体中,几个同学都旷课,其中一个不旷课,会遭到其他人的嘲笑和奚落
,所以,这个学生会跟着旷课,起初,可能会有一点后悔,时间一长,便会变的心安理得:“
这么多人旷课,我旷课又有什么呢?”教师要尽可能利用这些心理因素的积极影响,排除其消
极影响,引导学生健康发展。对于学生的不良行为,要分析其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帮
助他们进行矫治。
再次,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应当加强教育和管理,不得歧视。
西方犯罪学理论“标签理论”认为:当一个人偶然出现一次越轨行为,而且没有被揭
露出来,也许事情就这样过去了,但如果被社会发觉,并且加上了诸如“小偷”、“流氓”的
标签之后,就如同给他举行了“堕落仪式”,于是,他很可能长期抬不起头,再不被人信任,
从此,破罐子破摔,滑向更加严重的犯罪深渊。我们应当认识到: 未成年学生的本质是可以
教育、培养、转化、塑造的。未成年学生的不良行为应该是暂时的、相对的,而不是本质的,
所以,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不能过早“判刑”,贴上“标签”,而应当加强教育和管
理,不得歧视。
作为教育部门的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应重在教育,而不是惩罚。教育
者应本着“尊重”“平等”的原则,宽容未成年学生偶然的不良行为。 网吧发生火灾,造成25人死亡。经公安机关侦查,认定这起火灾系人为纵火所致。6月18日15
时,两名涉嫌纵火的嫌疑人被警方抓获。经公安机关初步审查,纵火嫌疑人张某,男,13岁,
宋某,男,14岁,二人系北京市某初中学生,且均因父母离异后缺少家庭管教,经常逃学。据
二 人交代,他们经常去网吧玩,两周前在“蓝极速”网吧与服务员发生纠纷,于是起意报复
,遂购买汽油纵火,他们对这一事实供认不讳。这一案例中的张某和宋某经常逃学,为什么没
有引起学校的足够重视呢?对待这样的“问题学生”学校如果能多一分温暖,少一分冷漠,或
许能够避免悲剧的发生。如果学校能够对他们的“逃学”、“沉迷网吧”等不良行为及早发现
,加强教育,及时矫治,严格管理,或许悲剧能够避免。
综上所述,学校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的作用至关重要,但我们必须注意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决不是学校单方面的责任,家庭、社会所担负的责任不容忽视。如果
过分强调学校的作用,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上是有害的。
[参考文献]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999年11月1日开始实施。
[3]《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2001年10月,中共中央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