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日益走进普通老百姓的生活中,它以其独特的技术特性营造了一个宽松的话语空间。在这里人们能畅所欲言的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意见,发表对国家事务和社会问题的看法,由此开辟了一个全新的体现民意的新通道,一种新的民意也随之产生――网络民意。通过回顾网络民意表达的发展、分析网络民意表达在中国民主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局限,指出网络民意表达的发展前景,并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
网络民意表达政治参与存在问题解决措施
传播学界的天才学者马歇尔・麦克卢汉面对60年代大规模发展的电视就曾经预言,“随着信息运动的增加,政治变化的趋向是逐渐偏离选民代表政治,走向全民立即卷入中央决策行为的政治。”而基于一种互联互通的技术,互联网这个独特的公共平台,无疑为发展民主政治提供了天然的土壤。人们喜欢这个平台的自由、个性与互动性,在这里发表意见,交流看法,提出建议,让人们获得了一种全新的民主体验。由此而形成的网上舆论、网上民意,以其代表群体的分量,以其整体观点意见的直率、全面,日益成为影响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力量。
一、网络民意表达产生的消极影响
丁建军在《网络民意对中国民主政治的影响》一文中提出了“网络民意”的概念,即网络传播中的意见性信息(相当于大众传播中的评论性信息)”。与传统媒体相比,网络传播将传统媒体的“点对点”单向线形传播模式扩展为“点对面”的多向传播模式;另外,在网络传播中传播者和受传者的身份可以互换,传播、接受和反馈几乎没有时间差,这些都大大增加了受众参与政治的主动权。且网络传播的信息更加开放,信息来源更广,流动量更大,反馈更及时。网络民意表达也更有利于政府机关以及领导对于基层人民生活以及人民的想法能最快最直接地了解。促进舆论监督,并且积极向上的民众的发言能够给领导提供决策依据,促进决策的科学性。但同时又难以避免地存在着信息的真实性、民意的客观性、舆论的公正性等问题。
(一)不良的或反人类反社会的网络民意表达可能破坏社会和谐,损害国家凝聚力
随着网民规模的逐渐扩大,网民结构与现实生活中的结构逐渐趋近。我国网民的学历结构正逐渐向总体居民的学历结构趋近。这一互联网大众化的趋势也在一定的程度上意味着网络参与者的素质参差,因为任意一个人,只要会打字,有一台可以上网的电脑,就可以在网络上发表自己的言论。这就使得网络中的民意并不都是理性的、客观的,有可能只是某些个体自身认知角度偏离或者有意作为的情绪宣泄。
(二)网络民意表达并不完全代表人民群众的心声
在几大门户网站新闻的跟贴评论中,我们细心观察不难发现这样一个现象――有的跟贴虽然符合网络语言特点,但是出现频率之高,重复之多,让人不得不怀疑,这些跟贴的人为操作性。这类人有一个称呼――“网托”。这些“托”虽然目的不是为赚钱,但是他们以一种表面自由的方式,大量侵占了民众真正自由表达的空间。
德国社会学家伊丽莎白・内尔-纽曼(Elisabeth Noelle-Neumann)在1973年提出的“沉默的螺旋”理论(the spiral of silence)表明:为了防止因孤立而受到社会惩罚,个人在表明自己的观点之前要对周围的意见环境进行观察,当发现自己属于“多数”或者“优势”意见时,倾向于积极大胆地表明自己的观点;当发现自己属于“少数”或者“劣势”意见时,一般人会由于环境压力而转向“沉默”或者附和。经过大众媒介强调提示的意见由于具有公开性和传播的广泛性,容易被当作“多数”或者“优势”意见所认知。在“劣势意见的沉默”和“优势意见的大声疾呼”的螺旋式扩展过程中,社会生活中占压倒优势的“多数意见”――舆论产生了。然而网络“匿名性”这一众所周知的网络特性的出现,使得“沉默人螺旋”理论作用力呈现减弱的趋势。相对于在现实社会人际交往中存在的害怕被孤立、被伤害、被反对等恐惧心理而言,在匿名的情况下,这些恐惧心理明显有所减轻。因此,大部分人在网上发言时更坦白,或者也可以说是更肆无忌惮。他们不担心被抛到众议的对立面,因此往往对自己的言论不负责任。如果他们在一个网络社区中被众人鄙视,很快他们就可以转换战场,加入另一个讨论区的讨论中。很多网民还拥有诸多“马甲”,轮番上阵,为自己的主账号的观点摇旗呐喊,肆意地对自己的意见或与自己相类似的看法反复进行强调,增加人气。在这种情况下,人们的认识可能在这样有限的网络范围内受到这种假象的影响,他们会认为自己的某一个观点在网上占据着很强的舆论力量,得到许多人的支持;同时,人们也会不自觉地选取那些与自己观点相同的群体进行沟通,而与自己的信念相抵触的事实就在此时变得全都不再存在,产生“回声室效应”。这些都是造成网络民意表达可能产生不真实的原因。但是,“强势”意见所强调的东西,不一定就是正确的。当群体中的少数意见与“多数”意见不同的时候,少数有可能屈于“优势意见”的压力,表面上采取认同,但实际上内心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这就可能出现某些团队成员公开“表达的意见”与团队成员“自己的意见”不一致。
(三)网络民意的非理性表达方式
互联网使人们之间的沟通可以突破地理空间的障碍而进行,但由于人的信息处理能力是个有限的常数,而且人们在接触信息和建立联系时会体现出一定的偏好,所以网络传播带来的未必是地球村,而只是人们交流方式的一种转换,从原先地域性交流转变为以共同兴趣和偏好为基础的交流。从政治、法律的角度,网络交流的这种隔绝性所可能产生的后果则更值得关注和忧虑。“真实世界的互动通常迫使我们处理不同的东西,虚拟世界却偏向同质性,地缘的社群将被取代,转变成依利益或兴趣来结合的社群”,“网络让人们基于共同兴趣的结成虚拟社区,具有某些利益和政治主张的人,会倾向选择和他们有同样看法的相同网站及讨论团体”,这样不同的团体只看,只听,甚至只关注他们自己的看法,这样只会让具有某种偏向的意见向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后形成极端的观点。这种只看到相同或类似意见,排斥忽略不同意见的讨论具有多少理性呢?例如,近年来韩国民众在网上对我国人民的一些贬低言论以及韩国的部分“反华”情绪也在网上激起了许多讨论,里面也不乏肆意辱骂韩国人民的不理性言论。这些极端的民族主义情绪代替了国家最大利益,并无形中对政府的外交决策形成一定压力,对社会安定造成不良影响。
三、规范网络民意表达的措施
随着网络日益深入普通人的生活,现有网民结构与现实民众结构的差异日益缩小。网络以其独特的技术特性,正成为一个对现实社会有极大影响的交流空间和平台,它使网络民意成为民意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刻地反映出现阶段的人民内部矛盾。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网络民意的合理表达,正确对待网络民意,并制订合理的规范,引导网络民意表达朝着适应和谐社会构建这一宏大目标,是我们现在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政府加强网络监督,完善立法。
网络民意作为民意表达的一种新方式,我们既不能对其放任自流不加任何约束,也不能只看到它的弊端,因噎废食而对网络民意表达进行遏制,采取“堵”的方式来引导言论,这容易让网络民众有一种被控制、被禁锢的感觉,引起一种对抗性的逆反心理。因此,必须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对网络言论进行合理的规范和引导,使其以一种有序、合理和公正的方式表达,成为促进中国民主进程的力量,而不是危害社会安定团结的破坏性因素。因此,政府必须正视网络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影响,承认其存在的合理性,同时,也应根据其技术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进行合理有效的引导。除此之外,还应加强网络监督,对于一些破坏社会安定、民族团结、国家建设的言论要及时阻止其传播。
同时,还需要完善立法。互联网也不完全是一个虚拟的世界,它的本质是现实的,网络为公众提供了一个开放的言论空间,但并不意味着公众可以无所顾忌、为所欲为地发表言论,公民言论依然受法律的约束。法律的强制性和权威性决定法律控制是最有效的管理手段,通过一系列专门立法,把网络传播者的责任、权利与义务以法规的形式加以明确规定。这样,那些恶意歪曲、造谣惑众、混淆视听的言论就会有所收敛,取而代之的是客观、公正的舆论。可以说,正确的网络法律意识有助于维护网络社会的秩序,形成良好的网络习惯,对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抵御网上有害信息,维护信息安全等方面都能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提高民众的媒介素养,加强网络道德自律。
传媒素养是指人们对各种传媒信息的解读和批判能力以及使用传媒所提供的信息为个人生活、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媒介素养教育内容有两个层次:一是增加对媒介的了解,对媒介的信息具备自主批判的能力,而非被传媒所操控;二是掌握与媒介交往的技能,懂得合理地运用媒介完善自我、服务自我。通过媒介素养教育不仅可以提高网民鉴别信息的能力,还能提高网民使用传媒的能力,成为信息时代的合格公民。
网络道德的基础是加强网民的自律,使网民从内心深处产生按网络道德规范行事的自觉性。这就要对网民加强主体意识教育,具有主体意识的网民会对社会问题产生强烈的权利和责任意识,自觉维护公共利益,如网民有权对社会问题发表自己的观点,也会对自己的言论引起的后果负责。公民意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或推动着网络舆论的变化,网络舆论也随着公民意识的不断成熟而逐步完善,表达言论的理性化程度也会不断提高。同时,还要尽快建设适应网络文明需要的网络道德规范体系,以媒体的权威和公信力引导公众文明上网。我国 14家有影响的互联网站联合发出《文明办网倡议书》,19家提供博客服务的网站和博客代表共同签署了《文明上网自律公约》,像这样的媒体主动作为,无形中对受众起到了一个良好的导向作用。
(三)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作用,建立网络传播信息源权威性。
网络信息传播的无障碍性和自由流通性引起的,即“新闻出口的多元化和信息源的多元化”,在面对浩如烟海的信息时,网民一旦失去了鉴别真伪的依据时,往往无所适从,甚至可能被居心不良者加以利用,虚假民意代替真实民意,情绪性冲动代替理性认知,这将直接危害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有人说,在互联网上,除了病毒,最具杀伤力的就是虚假信息的传播。传统媒体的立法和专业记者自发形成的职业操守,使得传统媒体的报道在一定程度上更具有公信力。这种公信力可以为受众提供更多的背景资料,并为网民特别网上信息真伪提供事实依据,从而避免以讹传讹。目前,以新华网、人民网、中国网为代表的中央级新闻媒体网站取得长足进步,影响不断扩大,逐步成为“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阵形地,对外宣传的新渠道”,发挥着正确引导舆论的作用,日渐在网民心目中树立起权威信息源的形象。
四、结语
网络媒体的兴起,是传播媒介的又一次飞跃。网络媒介的包容性、传播的快捷性,沟通的便捷性与公平性,使得网络逐渐成为民众表达个人意愿的公共平台,网络也就成为了民意表达和公益诉求的重要途径。
尽管由于网络在提供给我们真实、有效信息的同时,会掺杂许多无效、偏差、虚假甚至恶意的信息。但是我们应该相信网络民表达和网络舆论监督一定会越来越向着理性化方向发展。一个成熟的网络媒介和一个成熟的网络群体必将形成。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发展的大环境下,网络已经成为公民参与政治的一个重要途径,网络民意表达作为一种新的重要舆论,受到从高层到基层、从官员到百姓的重视是必然的,这对中国民主政治进程正产生着积极的影响。从网络中接受言论自由训练机会的中国公民,正逐渐意识到自己的公民身份,催生民主素养。今后,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官员利用互联网,了解民意,汇集民智,
从而更进一步推动中共执政能力提升,执政风格开放,加速中国民主政治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