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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看死刑制度的存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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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看死刑制度的存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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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死刑 死刑保留论 死刑废除论

作者简介:祝丹华,浙江国毅律师事务所。

一、导言

从死刑的演变经历来看,社会越是动乱,施以重罪的情形就会越普遍。在我国,向来注重刑事法律而轻视民事法律,不断对一些违法行为予以严肃打击、专项治理,但这些整治的效果并没有预期的那么好,死刑对犯罪分子所造成的威慑效果似乎并没有降低一些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再加上到目前为止都没有相关数据能够显示死刑对于降低刑事犯罪之间的关系。对我国古代社会的各个严酷刑罚进行分析,也不能将死刑与社会稳定之间划等号。就当前来看,我国的民主大众普遍认为对那些危害社会稳定、国家安全、严重暴力等涉及人民切身利益的犯罪行为必须处以死刑。而金融类犯罪,普通民众对其关注度不高,尽管这与个体的切身利益之间有很大关系,但也证实了人的生命权和财产物质的价值不具有可比性,这也就为死刑的废止进行了铺垫。 如果不违背大众的道德观念,对死刑的执行范围进行逐渐缩小是可行的。

二、我国现行死刑制度的理论争议

(一)死刑废止论

死刑废止论的观点有如下几个:其一认为报应正义没有死刑也能够实现。邱兴隆教授从等害角度和现实角度进行分析后认为,重罪重刑、轻罪轻刑是报应正义的核心,“重”、“轻”十分抽象,不是具体、绝对的。因而,重罪重刑、轻罪轻刑才是报应正义所要求的,并不是必须处以死刑才是重刑。笔者认为邱兴隆教授的这一论证并不能证明其观点是正确的。实际上,康德和黑格尔认为报应与等害报应不是完全对等的,主要是应是等价报应。也就是说不涉及生命的犯罪可以是等价报应,而涉及生命的犯罪则应当是等害报应。邱兴隆教授承认自己是等价报应论者,但是仅仅以犯罪事实的多样性否定法律规则的正义性,逻辑上说不通。

其二直接否定报应正义。一些学者从否定复仇这一本能出发,来否定报应正义。有学者认为用死刑来满足民众的报复心,不符合文明时代人类的理性。笔者认为,并不是只有“理性”才能决定刑罚的发展与变革。首先,理性并不是完全脱离本能、人性的,“理性”并不能彻底压倒本能。其次,报应主义不等于复仇,报应主义要求用道德规则疏导和控制复仇本能。再次,理性也不是万能的,也是有限的。本能比空洞的“理性”似乎还要更可靠一些。

其三是认为国家根本就没有死刑权。有学者从社会契约论出发来批判死刑的,认为国家没有死刑权。但该观点只是重述贝卡利亚等人的观点,论证力并不强。另有学者严加批判社会契约论,提出了一种“社会强迫论’’,并以此为基础来否定国家的死刑权。对于社会规则而言,社会处于强势和主动地位,个人则是被动的。个人与社会没有隶属关系,社会强迫个人加入其中,因此社会对个人没有惩罚权,更没有杀人权。假如社会没有惩罚权,社会凭什么强制个人加入?如果我不愿“加入社会”,社会能够怎样?如果社会“惩罚”我,则社会必然具备刑罚权;如果社会不“惩罚"我,则难以存在“强迫”。显然,该观点是自相矛盾的。

(二)死刑保留论

谢望原教授认为人类有复仇权,且被害人的感情需要平衡,进而得出死刑存在的正当性。一是在刑罚的本质上,死刑不能完全废除。将刑罚的本质理解为对犯罪的报应,对少数极其严重犯罪而言,死刑有其合理性。二为满足人类的情感需求,死刑也不能完全废除。报复情感是人类固有的本能情感之一,尤其是我国报应主义观念在民间还有很大影响的情况下,如果不能适当地满足和疏导,社会正义就会受到很大冲击。死刑存在的文化基础是一个社会的意识形态,归根结底是由其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社会存在决定包括法律在内的上层建筑。死刑由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同时还受社会政治环境、民众心理、文化传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从产生至今死刑就没被彻底取消,说明其有一定的社会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此外,“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是数千年来存在于民众心中根深蒂固的观念,这种观念培养甚至强化着人们的报复情感,在一定的社会文化中逐渐被固化成一种难以撼动的民意导向,它一定程度上影响甚至决定着死刑的适用。

(三)死刑存废之争的焦点

对死刑存废两派的观点进行简要分析,我们不难发现,两派争论所植根的价值取向与前提基础并不相同。分歧的焦点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死刑是否违背社会契约。废止论认为死刑违背社会契约,国家的主权和法律是所有人全体意志的共同体现,为了能形成共同意志的社会契约,个人所让渡给国家的权利是他自由的最小部分,当然不包括他的最大财产即生命。因此,国家的主权和法律不应包含剥夺个人生命的权利。保留论者则认为按照社会契约,人类把自然权利交给国家,并没有任何保留,当然也包括生命权,因此不能违背社会契约。

第二,死刑是否违背刑罚的目的。刑罚的目的可分为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即防止犯过罪的人重新犯罪,同时威慑社会上的潜在犯罪人,防止其走上犯罪道路。废止论者认为通过死刑的威慑功能来防止一般人去犯罪,其给人造成的震慑将随死刑执行场面的消失而消失,会使人们的感觉逐渐麻木,最终使恐怖变成快感,只能产生相反的效果,并不能达到一般预防的目的。此外,刑罚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改造犯罪分子,若对犯罪分子处以死刑,则不符合此目的。对于已然的犯罪人,而防止其再犯并不必要以剥夺其生命为限。对于可以改善的犯罪人科以改善的刑罚,对于不能改善的使其与社会隔离。因此,死刑对于防止犯罪人再犯罪是一种不必要的刑罚。与废止论者的主张针锋相对,保留论者则认为死刑具有无与伦比的威慑功能,没有哪一种刑罚可以像死刑一样更能有效地阻止人们犯罪。其他刑罚无论如何恐怖,总还会给人留有一丝希望,而死刑的震慑和消灭功能是其他任何刑罚所无法替代的。 第三,死刑是否正义。基于平衡被害人感情的角度来论证死刑权的正义性,死刑保留论认为,复仇是人们与生俱来的本能的感情,从被害人的立场来看,作为抵偿,当然是会主张死刑的。对于严重侵害被害人利益尤其是侵害被害人生命权益的犯罪来说,被害人甚至整个社区都将产生强烈的道德愤慨和复仇冲动,该冲动必须有适当的途径予以适当发泄。否则,很可能将不受控制地在其他地方以另外一种形式爆发。法律就要考虑这种冲动,以使人民得到坚定服从和遵守。而死刑废除论认为,死刑的存与废不能去考虑被害人的感情,基于此也并不能考虑民意。一些人认为,民意是可变的,且民众对死刑的支持率与调查问卷的设计、当时的社会舆论有重要的关系。另一些人认为,民意不能代替原则,死刑的立法问题与民意无关。

第四,死刑是否人道。死刑废除论者认为,死刑是一种“残忍的、不人道的”刑罚,死刑消灭人的肉体,本身就带来极大的痛苦,并且还因为剥夺他人的生命而剥夺其一切权利,因而是显著的不人道的刑罚。死刑保留论者认为,死刑并不残忍,其给罪犯带来的痛苦并不如终身监禁带来的痛苦大。此外,通过将罪犯的生命和他人的生命相比较间接证明了死刑并非不人道之刑――如果对谋杀犯不处死刑,是否说明谋杀犯的生命比被害人的生命更珍贵――而这直接违反了生命不可比较之原则,最终的论证还是又回到康德和黑格尔的论点上:生命是不可比较的,因而谋杀犯必须处死。

通过以上对死刑存废观点之深层解读分析,我们可以如是观之,在中国当前的社会条件下,必须适当保留死刑。这里所说的适当就是指在适用死刑时,要注意适用死刑犯罪种类的限制,也就是说并不是任何种类的犯罪都可以适用死刑。

三、我国死刑制度存废的社会现状

目前,我国处于转型期,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均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与此相应的,法律也需要改革,处理好“破”和“立”这两项重要任务。这两项任务中既包括制度层面,也包括观念层面。

从刑罚发展的国际趋势上来看,废除死刑已成为一股难以逆转的大潮,但是在死刑制度改革上,必须保持谨慎、务实的态度,否则,不利于法治进步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笔者认为,针对我国长期以来的死刑政策、转型期社会现实和现阶段主流民意等因素,我国应当适度坚持死刑,减少与严格限制死刑也正是我国数次刑法修正案所努力的追求的结果。当然,减少和限制死刑必须通过完善刑事立法和司法这一方式来实现。但是死刑改革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可以一蹴而就的。

(一)政策依据

(二)社会现实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经济、政治、文化等诸多方面均面临着巨大改革。社会转型期间,新旧发展模式之间必然会发生碰撞、冲突,那么人们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地位也都会随之受到波动。在这样的波动中,必然会出现复杂多样的利益群体,贫富差距可能会进一步拉大,个地区、行业之间会出现收入、发展极不平衡现象,社会保障体系等保障民生的基本制度也会出现波动,社会不满与紧张情形会越加严重。这种情况下,也会滋生一些人的犯罪思想和犯罪心理,相应的犯罪率也会持续上升,犯罪种类、方式等也会呈现出许多新的特征。犯罪方式会倾向经济犯罪、团伙犯罪、毒品犯罪等,犯罪对象则会倾向于女性犯罪、农民犯罪、青少年犯罪等。这势必会对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以及人民生命财产生巨大的危害,同时,也会为国际上一些敌对势力提供可乘之机,肆意进行颠覆和破坏我国政权活动。高铭暄教授明确指出,如果我们废除死刑,这一镇压敌对分子和阴谋破坏活动者手段,将无法保障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如果现在就废除死刑,其他手段都不足以镇压那些恐怖的犯罪分子的犯罪心理。这样下去的,通过刑罚加强守法的目的就无法得以实现。

(三)民意要求

死刑的存废需要尊重民意,这是现代社会民主的基本要求。在我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因果循环,报应不爽;杀人者死等报应观念,是中华民族社会心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现阶段,这种思想仍在百姓心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甚至在一些比较传统的地方中,也存在这种报应行为。这些思想以及文化传统构成了保留死刑的社会心理基础。同时,基于现在社会情况,民众心理也希望继续保留死刑。比如传统重义轻利价值观受到冲击,贫富差距拉大、尚未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政治体制改革滞后、腐败现象严重等种种社会现象的存在,致使社会形势十分严峻。因此,广大群众从情感上仍支持利用死刑严厉打击各种犯罪,维护自身以及社会安全。

(四)死刑制度的特殊作用

保留或者废除死刑,如何适用死刑,应当由一个国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据前文所述,我国目前处于转型的重要时期,社会情形较为复杂,适当适用死刑可以起到如下作用:第一,威慑犯罪分子和有犯罪意图的社会不稳定分子,让这些试图铤而走险、意图实施极其严重犯罪的人因忌惮刑罚而不敢实施犯罪;第二,实现特殊预防,即对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适用死刑后,他们就彻底失去再犯罪的可能;第三,抚慰受害者及其亲属的情绪。在某些手段极其残忍的犯罪中,受害者及其亲属精神和心理上均受到了极大的刺激和伤害,对犯罪分子执行死刑后可以更大程度抚慰受害人及其亲属的情绪,以防受害者及其家属以暴制暴。

四、应对策略

(一)立法方面――死刑罪名的设置

非暴力犯罪到底是否设置死刑,关键在于是否能够获得社会通行的等价正义观念的支撑。

1.应当立即废除的非暴力犯罪的死刑罪名。一是走私类罪名。《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拟取消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武器弹药罪,这显然是符合刑法发展趋势的。在此基础上,笔者建议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四个罪名的客体也是财物,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冲击,其价值再大,也没有人的生命价值大。故此该类罪名的死刑应当立即废除。二是金融诈骗罪。《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拟取消集资诈骗罪。因为此类犯罪对象也是财产,对人生安全及生命健康威胁不大。此外金融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的死刑也可以适当减少或取消。

2.暂时应当保留的非暴力犯罪的死刑罪名。如贪污罪、受贿罪。《刑法修正案九》(草案)虽然对数额限制已经取消,但是也仍保留死刑。笔者认为这是因为该类犯罪社会危害性巨大,举国上下对该腐败现象深恶痛绝,对犯罪分子无比仇恨,其死刑的废除还未到最佳时机。如果立即废除死刑,人民对党和国家的政治忠诚度必然受到严重损害。死刑适用的消极标准,即一般不得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标准。该标准包括立法上的消极标准和司法上的消极标准。“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和“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是立法上的消极标准的主要内容。

(二)司法方面

基于社会危害性的角度来看,首要的标准是:虽然适用死刑也在法定刑幅度内,但是没有达到该罪名包含的最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程度。法定刑幅度的设置主要有两种方式,即由重到轻和由轻到重的排列顺序。如故意杀人罪的法定刑幅度是“死刑、无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是由重到轻;而故意伤害罪的法定刑幅度则是由轻到重。法官在考虑是否适用死刑的时候,应选择不同的判断方式,根据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大小来确定是否适用死刑。其次是,对于共同犯罪的案件,如果涉及死刑,原则上应当按照等量正义观的要求,不应当一律判处犯罪人死刑,否则便是不正义的死刑。即便犯罪人均为主犯,也应当有所区别,如果不具有其他从轻、减轻情节,对其中最主要的犯罪人适用死刑,而对其他人尽量不适用死刑。

基于人身危险性的角度来看,如果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与死刑基本相当,但其人身危险性较轻,则一般不应当适用死刑;如果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已经在量上大大超过死刑,则即使人身危险性较轻,则一般应当适用死刑。“在对即使造成极其严重危害后果的初犯、偶犯适用刑罚时,对于被告人主观上不属于极其恶劣一般也不宜适用死刑;即使对客观后果极为严重而理应判处死刑的,一般也只宣判处死缓。”针对激情犯罪,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如果不能证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较大,则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被害人一方有明显过错或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的情况下,一般不应判处加害人死刑立即执行。对于被害人或其家属表示怜悯、宽容的犯罪案件,原则上不应当适用死刑。

基于人道主义的角度来看,对于精神病人,即使具有辩认、控制能力,也不应当适用死刑。笔者认为,应当在刑法规定:“死刑不适用于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在监狱法中应当规定:"“精神病人只有在治愈以后才能到监狱中服刑”。对于年满70岁以上的老年人,这一条件应是独立的从轻或者减轻情节,从而排除死刑的适用。对于独生子女的犯罪,应当尽量不适用死刑。对于新生婴儿的母亲,应当这样处理:“可以判处死刑,但是应当暂停执行死刑。”死刑适用的积极标准的总标准是:“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极其严重并且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大”。其分标准分别是:首先,对于有预谋地故意杀害无过错的被害人,推定其“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极其严重并且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大”,如果没有其他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则原则上应当适用死刑。其次,对于有组织犯罪的首要分子,凡是其犯罪集团实施了可以判处死刑的罪行,就应当推定其“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极其严重并且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大”,如果没有其他从轻、减轻情节,则原则上应当适用死刑(对首要分子实施最严厉的刑事政策)。再次,对于贪污、贿赂犯罪,如果实施贪污、贿赂后又有重大渎职行为,直接或者间接导致不特定的多人生命遭受严重侵害,就应当推定其“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极其严重并且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大”,如果没有其他从轻、减轻情节,则原则上应当适用死刑。最后,对于其他非暴力犯罪,除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外,除非直接导致不特定的多人生命遭受严重侵害,否则,就不能推定其“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极其严重并且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大”,原则上不应适用死刑立即执行。

(三)程序方面

引入终身监禁制度。现阶段,终身监禁制度适应我国的国情,既符合限制和减少死刑的目的,又能保留犯罪人的生命,消除死刑适用的消极影响。通过对国外相关法律实践经验的考察,及结合我国的国情,笔者认为,在我国目前主要还是适用可以减刑、假释或者可以特赦的终身监禁制度,这也符合国际刑罚发展的趋势,因为“刑罚体现人道主义是刑罚发展的必然趋势。可以减刑、假释的终身监禁,虽然规定了一个较长期限,但毕竟给犯罪人留存了一线希望, 就一般预防而言,死刑是通过彻底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残酷性,来对社会上一些潜在的犯罪分子进行威慑,而终身监禁制度则是通过剥夺终身的自由来对潜在的犯罪分子进行威慑。就特殊预防而言,死刑已经剥夺了犯罪人的生命,其不可能再次进行犯罪,而终身监禁意味着终身或长时期被关押在监狱,与社会隔离开来,能有效预防二次犯罪, 相对于死刑,它给予犯罪人反省改造的时间和场所,在特定场所服刑相当长的时间具备了死刑的一般预防功能及特殊预防功能。为确保死刑废除过程中刑法的威慑力和刑罚的均衡性,从目前已经废止死刑国家的司法实践看,用终身监禁刑替代死刑是切实可行的。 然而,需要杜绝的一个误区是,慎用死刑与改判死缓、无期徒刑的悖论。

引入终身监禁制度,使法官有更大的自由裁量权, 法官可以根据犯罪人的罪行、社会危害性、社会背景等,有针对性地选择处罚措施,使判决更加“人性化”。

五、结语

我国一直强调的和谐社会,应当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适度坚持死刑对保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顺利进行,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这也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的要求。

适度的坚持死刑,不仅可以限制我国目前死刑执行数量,也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死刑制度的改革,必须改变迷信死刑、滥用死刑、过分依赖死刑的这些不正常的司法实践现状,同时在思想观念及政策层面始终要保持谦抑、慎重的态度,坚持“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努力改变目前人们对司法工作和司法部门不满意和不信任的状况,只有这样社会才能建立起对法律的信心,社会中的公民守法责任的观念才能普遍地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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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死刑存废问题的分析与研究
发布时间:2015-08-06
摘 要 自从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对死刑存废问题的争论就没有停止过,可谓是众说纷纭,在司法界和学术界可谓是炙手可热的话题。然而死刑是“存”是“废”的问题一直没有盖棺定论。当然,鉴于我国目前的社会现状,死刑制度的完全废除显......
废死不可?美国死刑执行纷争
发布时间:2023-03-23
最近,美国几个州在死刑执行上接连遇到麻烦――没有合适的药物可供执行,找来的几种替代品效果又不稳定,弄出了许多尴尬的事情;前几天,犹他州的议会甚至打算恢复枪决的执行方式! 实际上,美国人大概是现代国家中最喜欢琢磨死刑问......
论死刑的限制适用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0
目 录一、限制死刑的适用范围:如何界定“最严重的犯罪”•••••••••••••••••1二、尽可能不适用死刑:充分合法利用法定刑的可......
死刑案件中的律师有效辩护
发布时间:2023-06-08
摘 要 保留死刑、限制死刑是我国对待死刑的基本立场。在修订刑法、如何通过程序控制死刑以达到准确适用死刑的目的也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任务。加强律师辩护正是实现正确适用死刑的重要保障机制之一。死刑案件中,应将律师有效辩护原......
浅议我国死刑废止之路
发布时间:2023-06-07
一、死刑废止的全球考察 二、从《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看我国的死刑废止之路 (一)我国的死刑废止之路―以经济犯罪为突破口的立法废止 从目前公布的《草案》中可以看出,此次分则调整的死刑罪名和《刑法修正案(八)》相类似,......
我国刑事错案纠正机制之反思
发布时间:2015-08-07
摘 要 错案的发生不可能完全避免,而错案的发生对当事人和整个社会来说都会造成巨大的伤害,司法信任面临冲击,故错案的及时纠正就显得更加重要。对于一个国家来说,错案发现和纠正机制是否完备成为衡量其法治水平不可或缺的标准。目......
从“呼格吉勒图”案看我国刑事冤假错案的成因及纠错机制
发布时间:2023-07-27
摘 要 “呼格吉勒图案”最终以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而终,又是一起冤假错案。冤案的形成是由于侦查人员的“重实体,轻程序”的侦查观念和落后的侦查意识,刑讯逼供等非法侦查手段的采用,给当事人造成基本人权的严重伤害。因此公安机关......
论我国贪污罪的死刑废除及刑罚完善
发布时间:2023-07-26
摘要:《刑法修正案(八)》和《刑法修正案(九)》先后废除了13个和9个死刑罪名,连续两次修正案都对死刑适用问题作出修改,然而针对非暴力的贪污罪却依旧保留了其死刑刑罚,这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热议。从《刑法修正案(九)》对贪污罪保留死刑的反思入手,分析贪污罪死刑保留的弊端,并阐述贪污罪死刑废除的必要性,最后对我国贪污罪死刑制度的完善提出可行性的建议。关键词:死刑贪污罪刑罚完善在逐步废除死刑过程中,先行废除.........
我国死刑制度延存至今的历史缘由
发布时间:2023-06-07
摘 要 我国死刑制度的存在历史,可以追溯到奴隶制社会时期。在由奴隶制社会逐步发展到封建制社会,再由封建制社会发展到半殖民半封建社会的历史进程中,我国的死刑制度一直被传承着。在新中国成立之后,死刑制度的存废逐渐成为刑法学......
国际法语境下的废除死刑(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10
论文摘要:随着废除死刑国际法律文书在国际和区域范围的通过和实施,树立生命权的特殊保护观念以及严格限制并逐步废除死刑的目标已成为国际法的不可抑制的趋势。国际法律文书对国内废除死刑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影响日益显著。就我国来说,存......
关于死刑存废的犯罪学思考(2)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第三,实质上废除死刑,又称实际上废除死刑或事实上废除死刑。这种情况是指法律条文中虽规定有死刑,但是在过去若干年内从未执行死刑或者从未判处过死刑。在这种情况下,死刑条款形同虚设,从实质意义上讲与废除死刑并无二致。例如:中非......
关于死刑存废的犯罪学思考(5)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15
其次,减少适用死刑的数量。在这方面,其实我国建国以来的刑事政策一直都在追求这个目标。我国在适用死刑的政策上,一直都在“坚持少杀”、“可杀可不杀的不杀”,这是一贯的政策。虽然这一政策在不同历史时期坚持的力度不同,但可以说,......
浅谈刑事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发布时间:2023-06-21
刑事错案的出现损害了法律公平公正的形象,近年出现的佘祥林案、赵作海案、浙江叔侄案等案件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值得引起重视。加强刑事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有助于监督办案人员、确保判决质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本文对此进行......
关于废除死刑的宪法学思考(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在这方面,法学理论研究工作者特别是宪法学、刑法学及刑事诉讼法学等方面的学者应当作出自己的贡献,要积极开展生命权与死刑方面的理论研究,大力提倡生命权属最基本人权的理念,宣传人权入宪后生命权自然成为公民的一项宪法基本权利的思......
“刘涌案”拷问刑事司法(2)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6-22
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10月8日作出(2003)刑监字第155号再审决定,以原二审判决对刘涌的判决不当为由,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了该案。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9年12月18日至22日在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
康德论死刑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9-13
一、问题的提出 死刑的历史过于久远,乃至于要追溯其制度性起源几乎是不可能的,经验性的文献和文物的考古发现总是不断地把死刑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开始”时间提早,再提早,使得相关的法律史研究多少带有“诗性”特征,就好像恩格斯讨......
论死刑的适用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0
死刑,是人类历史上最为古老的刑罚,也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最严厉的刑罚。当今世界有些国家废除了死刑,有些国家仍保留着死刑。我国从目前的政治、经济实际出发,在现行刑法中保留着死刑,同时规定了特殊的死刑缓期执行制度。因此,认真研......
论中国死刑的保留与限制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24
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是刑罚体系中最具特色的、也是最古老的刑种之一。对于死刑存置与废除的问题,一直是法学界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是主张保留死刑制度,一种是主张废除死刑制度。两种观点的争执由......
刑事自诉案件立案审查问题浅议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6-27
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刑事案件。它是“公诉案件”的对称。在我国,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如果没有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法院则不予审理。法院审理刑......
强奸案件不能就案办案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13
强奸案件是会对女性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伤害的刑事案件之一。对于许多被害女性来说,被强奸的事实简直就是一场恶梦,甚至意味着今后美好的生活都将完全被毁于一旦。许多被害人的精神从此一厥不振,整日生活在那场恶梦当中,对工作、学习、......
审查起诉环节中的刑事撤案制度
发布时间:2023-03-12
从字而上理解,刑事撤案中的撤字包含撤回和撤销两方面的话语指向。具体而言,撤回指涉的是刑事案件在诉讼程序中的运动方向,表现为刑事诉讼程序的回转和倒流,尚未触及刑事案件的实体层而撤销则从实体层而反映了刑事案件的结局和命运,......
律师在刑事错案纠正中的作为
发布时间:2023-02-09
随着法治进程推进,我国的司法制度正在经历一个不断完善的时期,各种司法制度的改革为错案的纠正营造良好的环境,念斌案之所以能够平反,背后正是司法改革这股巨大的动力。在这场改革风暴中,律师在刑事诉讼的权利得到扩张,逐步地......
完善刑事错案法律监督机制
发布时间:2015-08-17
【摘 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指出完善检察机关刑事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等的法律监督,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司法机关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可因此被杜绝。然而在实践中,由于人们......
设立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司法救济金制度探讨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02
我国刑事附带民事(以下简称刑附民)诉讼制度的设置,旨在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合并审理,既保证刑事案件审理的紧凑与集中,又兼顾附带民事诉讼的简便与快捷,以避免人民法院分别裁判间的矛盾,提高诉讼的效率与效益。其设置并经司法实践证......
论我国死刑赦免制度的完善
发布时间:2022-08-15
一、我国现行死刑赦免制度现状 (一)死刑赦免制度概述 赦免也叫做恩赦,“是指国家宣告对犯罪人免除其罪,免除其刑的法律制度。赦免包括大赦和特赦两种。”发展到现在,赦免已经成为国家用以调节、平衡社会关系,弥补法律缺陷的一......
基于刑法修正角度的危险犯辨别与应对
发布时间:2023-01-15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的生效使用,刑法理论及司法实践发生了极大的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对死刑犯罪名、刑法制度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同时还对分则罪状描述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在宏观上实现了危险犯......
浅谈刑事案件量刑情节竞合的适用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9-17
量刑情节是调整量刑幅度、保持量刑平衡、准确适用刑罚的重要依据。在审判实践中,一起犯罪案件只存在一个量刑情节的情况适用起来比较容易,但犯罪现象十分复杂,同一犯罪案件中往往存在两个以上的量刑情节。这种数个量刑情节并存于同一案......
论死刑的适用 (2)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我国在刑事立法上是限制死刑的。虽然97刑法的修订在死刑罪名数量上,与原刑法相比(包括79年刑法和以后的补充、修改决定在内)没有明显的减少,但在死刑适用对象上(如删除了未满18周岁的犯罪分子可以判处死缓的规定)和死刑适用条件和标准上......
走私武器、弹药罪死刑废除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5-11-03
摘 要 《刑法修正案 (九)( 草案)》拟取消包括走私武器、弹药罪在内的9种犯罪的死刑,引起社会对死刑罪名废除的热议。我国刑法在死刑的适用条件上的限制规定是:“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抛开死刑存废之争和刑事政......
从国际法角度看糯康案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3-02-07
国际法和国内法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体系,具有表现为对立统一的关系。一方面,国际法与国内法在性质、主体、渊源、效力根据。使用空间、调整对象和实际执行等方面都有着显著区别,二者相互独立,互不从属:另一方面,国际实践也表明,国......
刑事庭前全案移送制度的回归分析
发布时间:2023-02-22
长期以来,审判形式化己成为我国司法实践中的一大垢病,严重损害我国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阻碍法治建设的进程,而全案移送制度被认为是其主要原因,对其进行修改甚至废除,移植西方国家的移送制度是我国法学界探索之路的理想信念。然......
死刑研究方法论
发布时间:2023-02-09
对原则的尊重并不意味着就可以无视民意,相反,作者也认为,应采取有效方式来引导民意,包括:通过官方调查委员会的权威声明,将公众及政策制定者的注意力引向死刑制造的那些最大的不安的效应上,即错误的不可避免性、适用中无法接受的任......
解構死刑與德里達的死刑解構
发布时间:2013-12-19
解構死刑與德里達的死刑解構 解構死刑與德里達的死刑解構 解構死刑與德里達的死刑解構 死刑是甚麼? 一般來說,法律學家可能會很嚴格地告訴你:死刑,是國家為了維護統治而對犯罪分子所採取的剝奪生命之刑罰。問......
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死刑废止研究
发布时间:2023-07-05
一、我国贪污贿赂犯罪的形成原因 我国的贪污贿赂犯罪是由多方面原因构成的,不仅有犯罪人的自身的心理因素,同时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因素也是形成贪污贿赂罪的重要原因。 (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使民众对物质利益的追求更加迫切......
对中国死刑的废除与民意的探讨
发布时间:2022-12-15
一、中国死刑的废除与民意的交融 (一)死刑与社会 对于普通民众来说,刑法最为主要的作用并不在于其保证社会安全、经济稳定等等,而是在于让广大人民群众形成一种安全感,这种安全感来自于各类社会犯罪不能侵害公民的财产与健康,......
7000字司法论文:修正案
发布时间:2016-04-28
论文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以学生所学专业课的内容为主,不应脱离专业范围,要有一定的综合性,以下就是由编辑老师为您提供的7000字司法论文。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从新刑诉法浅探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发布时间:2015-07-29
一、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不足之处 (一)适用对象范围较小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只适用于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此规定将“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作为“一刀切”的判断标准,此标准虽然明确好判断,......
死刑研究方法论
发布时间:2013-12-17
参见前引罗吉尔.胡德书,第56-64页;96-98页;73页。 [12]参见前引罗吉尔.胡德书,第96页。 [13] 参见Roger Hood, From restriction to abolition of the death penalty----a historical and comparative note, in Zhao Bingzhi e......
专利法第四次修订草案中间接侵权制度的研究
发布时间:2022-08-07
摘 要 2015年我国开始了专利法第四次修改的草案起草工作,其中首次规定了专利间接侵权制度。专利间接侵权制度在国外已相当完善,而我国之前就此类问题一直借用“共同侵权”理论来进行处理,但普通民法处理发生与专利权的特殊性间并不......
略论刑事错案产生的原因与制度防范
发布时间:2023-07-04
从词语含义来说,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错案分为两种,一种是无罪者被判决有罪,一种是有罪者被判无罪,本文探讨第一种类型,这种错案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冤案。张氏叔侄二人因为所开货车搭乘过的女子被奸杀后弃尸河中,遂被认为是凶手,经两......
婚姻法修正草案 夫妻财产三大盲点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9
备受瞩目的婚姻法修正草案目前已经全国人大公布,并征求全民意见,这表明该法案将经过更广泛的社会认同后才能最终通过。继“包二奶”、“婚内强奸”之后,夫妻财产不再全部属于共同所有的问题摆在了我们面前。那么,夫妻财产究竟该如何划......
浅析贪污贿赂犯罪的死刑废止问题
发布时间:2023-07-15
一、我国贪污贿赂犯罪的形成原因 我国的贪污贿赂犯罪是由多方面原因构成的,不仅有犯罪人的自身的心理因素,同时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因素也是形成贪污贿赂罪的重要原因。 (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使民众对物质利益的追求更加......
对正当防卫制度的思考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要〗 正当防卫作为法律制度在自古就有,但作为法律制度在刑法中地位的真正确立,是1791年的法国刑法典。现代意义上的正当防卫制度,是十八世纪启蒙思想家所鼓吹的天赋人权论的产物。纵观古今中外,正当防卫制度经历了一个无限防卫、......
死刑研究方法论
发布时间:2013-12-17
上述观点可以在《死刑的全球考察》和《为废除死刑而战》中找到进一步的强化和拓展。让我们先来看后者: 1969年11月,法国民意调查第一次显示,多数法国人(58%)赞成废除死刑(其中35岁以下的年轻人赞成废除死刑的比例更是高达64%),......
死刑的司法现状及其展望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6-13
内容提要:死刑司法作为死刑适用的重要内容和最后程序,死刑的政策精神和死刑立法的规定都需要死刑司法的最后“决断”。本文以死刑司法的演变为主线,从刑事法官、司法解释、死刑核准和死刑的执行方式等几个方面对我国死刑司法的现状进行......
从社会学角度思考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
发布时间:2016-09-05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以2639票赞成,169票反对,57票弃权高票通过《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这是继1996年十五年之后一次大修,可以说是顺应民心,集中民智,反应民意。 一、对《刑事诉讼法》修改的法社会学分析 (一......
论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的适用
发布时间:2022-11-16
一、12号指导案例 被告人李飞曾于2006年因盗窃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2008年刑满释放后经人介绍与被害人徐某建立了恋爱关系,后因吵架而分手。同年8月,因当地公安机关到李飞工作单位为其建立重点人档案,单位知道李飞为刑满释放人......
关于物权法草案的修改意见
发布时间:2022-11-03
关于物权法草案的修改意见 关于物权法草案的修改意见 关于物权法草案的修改意见 引言 制定一部代表21世纪大陆法系最高成就的中国民法典,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鉴于我国正处在改革开放与社......
死刑没有看上去那么合理
发布时间:2022-12-25
这几桩震惊全国的法律案件引发了律师和学者对于废除死刑的讨论。虽然在法律界对于减少甚至废除死刑的趋向有一个基本的共识,但在民众中间,对“重刑”“死刑”的偏好却依然强烈。根据环球网的调查,90.7%的网友反对废除死刑。有不少民......
浅谈由中共新党章修正案看中国宪法的修改趋势
发布时间:2022-11-02
“浅谈由中共新党章修正案看中国宪法的修改趋势”怎么写呢,请看查字典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范文 浅谈由中共新党章修正案看中国宪法的修改趋势 一、由党章修正案到宪法修正案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必然历史要求 依......
刑事案件庭前会议制度的实践争议及立法重构
发布时间:2022-10-23
摘要:刑事案件庭前会议制度是我国完善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举措,该制度在实施中存在较多盲区和争议。基于重实体轻程序传统观念的影响,导致庭前会议在刑事司法实践中适用率低下,庭前会议的适用范围原则性不强、随意性较大,庭前会议的具体内容不明确,庭前会议由谁启动、具体启动程序如何以及庭前会议的法律效力如何等问题。为此,应通过改变传统观念、重视庭前会议的适用、提高适用率,将庭前会议相关制度和具体实施通过立法或司.........
刑事案例教学法之提倡
发布时间:2022-11-21
摘 要 刑事案例教学契合了我国法学教育改革的方向,使学生更易掌握刑事法学知识,这不仅有利于学生法律运用能力的提高,有助于高水平法律职业者的培养,还有助于教师教学能力的提高。本文指出合理筛选与设计刑事案例是增强案例教学有......
缓刑制度问题研究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缓刑是附有一定条件,暂缓执行刑罚或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通常适用于判处短期剥夺自由的犯罪。我国刑法中的缓刑,采用的是司法制的缓执行制度。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认为暂不......
论国际法在废止和改革死刑中的作用(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10
一、前言 我们常说:“国际法并未禁止适用死刑。”①但是这个说法却不甚准确。因为,一些国际条约中已经取缔了死刑。可以肯定的是,想让这些条约成为全球公认的标准,现在还为时尚早。但是,有81个国家出于对国际法的质疑和对以上条约......
直面死刑复核程序(6)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01
1、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一律上诉至高级人民法院,上诉权不得放弃。这主要是从慎重死刑判决,保护被告人权利的角度出发,同时也有利于高级人民法院对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的监督。国外也有对上诉权予以特别限制的规定,......
聚焦死刑核准权之变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20
从2009年1月1日起,所有死刑案件核准权都将收归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 专家表示,这是我国20多年来在最严厉的刑罚——死刑上最重大的改革,是尊重保障人权、防止冤假错案的关键一步。 “坏人神气,好人受气”严重犯罪......
对我国缓刑制度的思考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缓刑,是对于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项刑罚制度。缓刑的特点是在判刑的同时宣告暂不执行,但在一定时间内保留执行的可能性。如果遵守一定条件,一定期限以后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如果违反一定条......
从对立统一规律看刑法学和刑事诉讼法学的交互研究
发布时间:2023-03-29
【摘要】长期以来,由于知识构成的原因,在我国刑事法学的研究中,刑法学和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存在相当严重的隔离。随着“刑事一体化”思想在我国刑事法学界逐渐受到广泛重视,刑法学和刑事诉讼法学的交叉研究成果不断问世,受到了广......
论我国缓刑制度的完善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0
缓刑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刑罚制度,它体现了承办和宽大相结合,惩罚和教育相结合,依靠专门机关与贯彻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政策。正确适应缓刑制度,不仅能够避免短期自由刑的弊端,利用社会力量鼓励犯人改过自新,节约司法资源,而且......
建议设立财产刑追诉人的求刑制度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01
一、关于财产刑的求刑权。 关于求刑权目前存在着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求刑权仅指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是指检察机关在出庭指控被告人行为构成犯罪的同时,就被告人应判处之刑罚向人民法院提出较为具体的请求意见的权利。求刑权的......
死刑的司法现状及其展望(6)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② 所谓“七八九计划”,即是指到1997年底,法院干部大专文化层的占全员的70%,审判人员大专以上文化的占80%,法院领导大专以上文化的达到90%。③ 人民法院报.1994年5月26日,第1版。④ 贺卫方.通过司法实现社会正义[J],载夏勇.走向权利......
死刑的司法现状及其展望(4)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一是扩张解释,即对死刑的适用条件进行了比刑事立法之含义较为宽泛的解释。如最高人民法院在1987年7 月24日《关于依法严惩猎杀大熊猫、倒卖、走私大熊猫皮的犯罪分子的通知》规定:“大熊猫是十分珍贵稀少的野生动物,倒卖、走私一张大熊......
浅谈预算法修正草案对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影响
发布时间:2023-06-10
浅谈预算法修正草案对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影响 2011年11月1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此次预算法的修正势必对财政预算......
论我国社区矫正法律制度的完善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16
国外社区矫正的实践证明,社区矫正不仅有利于提高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促进社会治安秩序的良性循环,而且有利于合理配置行刑资源,减轻国家的行刑成本。从监禁刑向非监禁刑的发展,是当今世界刑罚执行制度的改革趋势,不少发达国家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