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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强制猥亵、侮辱罪的认定———基于《刑法修正案( 九) 》第13 条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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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强制猥亵、侮辱罪的认定———基于《刑法修正案( 九) 》第13 条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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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 九) 》( 以下简称修九) 第13 条对刑法第237 条进行了修订,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修改为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那么应当如何理解这里的猥亵和侮辱? 在修九之前,刑法学界对于如何理解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中的猥亵和侮辱,就存在各种各样的争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 第一,强制猥亵、侮辱是否倾向犯; 第二,强制侮辱妇女的客体除了妇女的性的羞耻心( 或妇女性的不可侵犯权) 之外,是否还包括妇女的其他人格权利; 第三,如何区别强制猥亵、侮辱罪中的猥亵和侮辱。至今尚无定论。而

这些问题无疑也是认定修九第13 条的猥亵和侮辱的关键。本文结合修九前有关猥亵与侮辱的争论,对如何认定修九第13 条的猥亵与侮辱的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第一,从法益侵害的角度出发,强制猥亵他人不是倾向犯。第二,为了区别强制侮辱妇女和侮辱罪中的侮辱妇女,强制侮辱妇女在客观上,只能表现为侵犯妇女性的羞耻心( 或性的不可侵犯权) 的行为; 在主观上也不需要行为人出于刺激或满足性欲的内心倾向。第三,由于我国传统男权主义的性道德观念在当今仍然占据主导地位,因此,男女对性的羞耻感的敏感度在主流社会观念认识中是不同的; 强制猥亵他人和强制侮辱妇女的区别就在于,前者侵害了他人按照自己的意志从事性行为的权利,而后者仅仅侵害了妇女性的羞耻心,以实现对妇女性的羞耻感的特殊保护。在此基础上,本文总结了在认定强制猥亵和侮辱时应注意的问题。以求教于方家。

一、强制猥亵他人不是倾向犯

关于强制猥亵罪是否为倾向犯的争论,其实质在于本罪的成立除了需要具有客观上的侵犯他人性的自主权的行为和主观上的犯罪故意之外,是否还要求行为人在实施行为时主观上具有刺激或者满足性欲的这一主观的超过要素。我国虽没有倾向犯这一概念,但我国刑法理论界的通说认为,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但还必须具有出于刺激或者满足性欲的内心倾向。但我国亦有学者认为,本罪的成立并不需要刺激或满足性欲的内心倾向,因为,即使没有内心倾向的猥亵行为,客观上也同样侵犯了他人性的自主权; 主观上内心倾向的有无并不能决定客观法益侵害的存在与否。对此问题,不仅在我国,即使在国外至今也存在较大争议。关于倾向犯,在以德日为主的大陆法系国家,争议的核心是在违法性判断中,是否承认,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承认主观的违法要素。自从威尔哲尔提出行为无价值和结果无价值这一对对立的概念以来,行为无价值就与道德或社会伦理结下了不解之缘早期的行为无价值论者认为,刑法的根本任务是维护社会的伦理秩序; 违法性的判断根据在于行为对社会伦理规范的违反。因此,早期的持行为无价值论的学者在违法性的判断中重视行为人的主观恶性,重视行为本身的反伦理性。从而原则上承认倾向犯的概念,认为倾向犯之倾向决定行为的违法性之有无或强弱,认为强制猥亵罪的成立不仅要求猥亵的行为及故意,而且要求行为人具有为了刺激或满足性欲的内心倾向。而持结果无价值论的学者一般否定主观的违法要素的存在,否定倾向犯、表现犯的概念,认为强制猥亵罪不是倾向犯。因为,按照结果无价值论的观点,刑法的任务是为了保护法益; 因此,违法性的判断根据只能是行为对于法益的侵害或者危险; 没有造成法益侵害或者危险的行为,即使严重违反了社会伦理秩序,即使行为人的内心无比邪恶,也不属于刑法中的违法行为。

但是,与结果无价值概念始终保持稳定的内涵不同,在同结果无价值的论争中,持行为无价值论的学者事实上一直在不断修正自己的观点行为无价值论在其发展过程中,逐步的强调行为对刑法规范本身的违反性或行为的法益侵害性,从而削弱行为对社会伦理秩序规范违反的评价。因此,新的行为无价值论者虽然也承认主观的违法要素,但主张限缩其范围,认为当且仅当主观要素与法益侵害的有无、大小有关时,才是违法要素,才能决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成立。因此,在行为不具有法益侵害指向性的情形下,即使行为人的内心是恶的,也不得认定为违法。从此出发,新的行为无价值论的学者也主张,强制猥亵罪并不是倾向犯。

刑法的任务在于保护法益而不是社会伦理道德秩序,这已是刑法学发展的大势所趋。特别是在经济高速发展,现代化程度越来越高,人们的价值观念越来越多元化的今天,将社会伦理秩序的维持作为刑法的任务不符合法治国的原则。从法益侵害的角度出发,笔者赞同强制猥亵罪不是倾向犯的观点。因此,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在客观上根本不可能侵犯他人性的自主权的,那么即使行为人在实施该行为时主观上具有刺激或满足性欲的内心倾向,该行为也不可能被认定为猥亵行为,如行为人通过盗窃女士内衣、内裤获得性刺激或满足的,无论如何不是猥亵的行为,不可能构成强制猥亵罪; 如果从客观上来看,行为人的行为明显侵犯他人性的自主权的,则不管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出于刺激或满足性欲的内心倾向,均可以认为该行为属于猥亵行为,如行为人在妇女的性敏感区抠摸、舌舔等等,即使其出于报复、让妇女出丑的动机,不具有刺激或满足性欲的内心倾向,也属于猥亵行为; 但是,对于从客观上看,行为本身是否侵犯他人性的自主权界限模糊时,如强行搂抱他人的行为,此时就要证明行为人实施该行为是否出于刺激或满足性欲的目的。但这并不是承认本罪属于倾向犯,而是因为,在行为人的客观行为性质模糊不清时,只有通过对行为人主观故意的认定,才可以明确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是猥亵的一种手段,否则,将无法确定这种行为的性质。

二、强制侮辱罪的实质是对妇女性权利的侵犯

要想准确的界定强制猥亵、侮辱罪中侮辱的内涵和外延,首先必须搞清楚强制侮辱妇女所侵害的法益问题。在修九之前,我国刑法学界通说观点认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客体是妇女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权利。但是,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这一对概念过于抽象和宽泛,拐卖妇女、非法拘禁妇女、绑架妇女,或者侮辱、诽谤妇女,甚至故意杀害妇女等侵犯妇女人身自由权利的犯罪,都可以说是侵犯了妇女的人格尊严或人身自由权利。因此,通说关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客体的界定,对确定猥亵和侮辱的内涵和外延并无任何指导作用,也无法确定本罪的本质特征。

而从通说对于猥亵和侮辱的具体描述来看,猥亵,侵犯的法益无疑只能是妇女性的权利; 而侮辱妇女,其侵犯的法益则既可能是妇女性的权利,如强行亲吻、搂抱妇女,在公共场所用生殖器顶擦妇女身体等行为,也可能是妇女性的权利以外的其他人格权利,如向妇女身上泼洒腐蚀物,在公共场所多次偷剪妇女的发辫等行为。但如此理解强制侮辱妇女罪中侮辱的内涵和外延,将导致强制侮辱妇女与侮辱罪中的侮辱妇女的界限模糊,不利于此罪与彼罪的认定。笔者认为,强制侮辱妇女所侵害的法益也只能是妇女性的权利,而不能是妇女性权利以外的其他人格方面的权利。

第一,在我国,79 年刑法中并没有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这一罪名。按照79 刑法第160条的规定,侮辱妇女的行为属于一种流氓行为,应当依照流氓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984 年11 月2 日《关于当前办理流氓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将猥亵妇女的行为也解释为属于流氓罪中侮辱妇女的情形。因此,97 刑法之前,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均会被认定为流氓罪。但是,由于流氓罪的构成要件范围极其宽泛,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则,97 刑法基于刑法明确性原则的考虑,将79 刑法所规定的流氓罪分解为若干构成要件相对明确的罪名,如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 但并没有将猥亵妇女和侮辱妇女这两种流氓行为分开规定,反而是将两者合并规定在97 刑法第237 条之中,即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而通说关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中侮辱妇女的界定,主要还是依照79 刑法关于流氓罪中侮辱妇女的规定和解释来理解。

但流氓罪是扰乱公共秩序的犯罪,对侮辱妇女的解释也侧重于对公共秩序的破坏; 而强制侮辱妇女罪在97 刑法中却被规定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一章中,对侮辱妇女的解释理应侧重于对妇女个人权益的保护。因此,如果仍然按照流氓罪对侮辱妇女的规定来解释本罪中的侮辱妇女,认为强制侮辱妇女的法益不仅包括妇女性的权利,而且包括妇女的人格尊严,这将模糊强制侮辱妇女与侮辱罪的界限。因为,侮辱罪也可针对妇女实施,也可使用暴力手段。将在公共场所多次偷剪妇女的发辫,向妇女身上泼洒腐蚀物等行为统一认定为是强制侮辱妇女的行为,导致的结果只能是将公然以暴力方式侮辱妇女的行为排除出侮辱罪之外。但是,对妇女的名誉权给予特殊的保护并不具有充足的理由。因此,对于通说观点所列举的侮辱妇女的情形,应该按其侵犯的法益的不同予以重新归类: 对于公开追逐或者堵截妇女的行为可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在公共场所多次偷剪妇女的发辫,向妇女身上泼洒腐蚀物等行为则完全可以侮辱罪来定罪量刑; 如此通说认为的侮辱妇女的情形则仅限于强行亲吻、搂抱妇女,用生殖器顶擦妇女身体,在公共场所向妇女显露生殖器等侵犯妇女性的权利的行为。如此认定,既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也有利于明确强制侮辱妇女与侮辱罪之间的界限。

第二,只有将强制侮辱妇女的客体求之于对妇女性的权利的保护,才能使刑法规定的条文之间协调一致: 因为,( 1) 对性的权利的侵犯虽说一般也是对他人名誉的侵犯,但在我们的社会观念中,特别是针对妇女而言,性的不可侵犯权的法益性质肯定重于其他名誉,故刑法对其作出特别规定,并规定了较重的法定刑也就容易解释。这样的解释也可以使强制侮辱罪与侮辱罪相协调。( 2) 只有这样也才能体系性的解释为什么刑法将强制猥亵他人与侮辱妇女相并列规定在同一条款之中,均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为手段,法定刑也相同,并且司法解释将该款规定的罪名认定为强制猥亵、侮辱罪一罪。( 3) 这样解释也使本罪的规定同刑法第236 条强奸罪的规定以及第237 条第三款的猥亵儿童罪规定相协调显然不论是强奸还是强制猥亵、猥亵儿童,保护的都是性权利。

综上笔者认为,强制侮辱妇女在客观上,只能表现为侵犯妇女性的权利的行为; 并且,不管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刺激、满足性欲的内心倾向,都可能在客观上侵害了妇女性的权利。因此,强制侮辱妇女也不是倾向犯,在主观上也不需要行为人出于刺激或满足性欲的内心倾向。本罪同侮辱罪的区别就在于客观行为侵害的法益不同,前者侵犯了妇女性的权利; 而后者侵犯的只能是妇女性权利以外的其他名誉权。

三、猥亵和侮辱的区别

在修九之前,关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中猥亵与侮辱的关系,不管是否承认强制猥亵属于倾向犯,均有学者认为猥亵和侮辱的区分并无必要。如果在修九之前,基于97刑法制定的特定历史背景,同时考虑到猥亵和侮辱的行为对象都是妇女,法定刑也一致的基础上,将猥亵和侮辱在同一意义上理解对司法实践的适用并不会有很大影响。但在我国立法技术明显进步,修九却仍然保留了侮辱妇女这一规定,并且使侮辱和猥亵的行为对象不同一的情形下,至少说明立法者认为强制侮辱妇女具有不同于强制猥亵他人的独立价值,侮辱和猥亵的内涵也并不完全一致。如果仍然认为猥亵和侮辱可以做同一解释,区分并无必要,显然不符合刑法修改的精神。

同时,基于上文论述,认为猥亵和侮辱虽然都侵害了性权利,但猥亵是倾向犯而侮辱不是; 或者猥亵侵害的法益是性权利,侮辱侵害的则是性权利以外的其他人身权利的观点都是不合理的。笔者认为,强制猥亵他人和强制侮辱妇女虽然都是侵害性的权利的行为,但猥亵的对象是他人,既包括男性,也包括女性; 而侮辱的对象只能是女性。可见,刑法对女性的性权利进行了特殊的保护。因此,对于猥亵和侮辱也就只能从社会观念上对男性和女性性权利的不同认识的角度进行区别。

( 一) 猥亵的行为类型

关于猥亵的概念及其范围问题,我国刑法并未作明确的规定,目前也未有相关的司法解释予以明确,刑法学界对其的理解也存在各种不同的见解。但无一例外的均认为强制猥亵是侵犯性的自主权( 或性的羞耻心) 的行为,即猥亵必须与性相关,否则就不可能是猥亵。但性的自主权这一概念本身就是不明确的,导致学界对猥亵的范围的认识不同。归纳这些不同见解,主要有三种观点: 最广义的猥亵,是指包括奸淫行为在内的,侵犯他人性权利的一切行为,既能通过身体动作实施,也可以通过语言实施; 广义的猥亵,指奸淫行为以外,侵犯他人性权利的行为,淫秽下流的语言也可构成猥亵; 狭义的猥亵则认为,猥亵他人的行为只能通过身体动作实施,而侮辱他人的行为则既可以通过身体动作实施,也可以通过语言进行。修九第13 条将猥亵的对象由妇女变为他人,很显然,如果被害人是男性,猥亵的范围当然包括性交。同时,为了论述的方便,在对猥亵和侮辱的区别提出标准之前,笔者在下文中主要是在最广义的范围内使用猥亵这一概念。

从最广义的角度来理解猥亵,其包括淫乱或下流的言语与举动,就其举动而言,主要有奸淫、鸡奸、兽奸、抠摸、舌舔、手淫、亲吻、搂抱、剥光衣裤、显露生殖器、偷窥,等等表现形式。不可否认,上述行为均损害了他人的性权利,但从具体的行为方式上看却大概可以分为两类:第一,侵犯了他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是否从事性行为的权利。所谓性行为,是指为了满足自己性需要的固定或不固定的性接触和性交,但不限于性交。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性行为做不同的分类: 如按性行为的发生对象可以分为以他( 她) 人作为发泄性欲的对象、以自身作为发泄性欲的对象和以动物作为发泄性欲的对象等; 按性欲的满足程度可分为核心性行为、边缘性行为和类性行为等; 按性行为的方式则可分为性交、肛交、鸡奸、口交、手交,等等。

每个人均有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的性行为的权利,即决定是否进行性行为,以及如何进行性行为( 主要包括性行为的行为方式、对象、时间等因素) 的权利。显然,强行奸淫、鸡奸他人,强行抠摸、舌舔他人的生殖器,强迫他人自己或为其他人手淫,强行亲吻、抚摸他人,等等行为无疑均侵犯了他人按照自己的意志从事性行为的权利。第二,侵犯了他人性的羞耻心的行为,如强迫他人观看其他人的性行为或生殖器,强行脱光他人衣裤,强行给他人拍裸照,偷窥、偷拍他人洗澡,通过持续的淫秽下流的语言羞辱他人,等等行为。这些行为并没有侵犯他人按照自己的意志从事性行为的权利,但从一般社会观念来看,无疑可能损害正常人的性的羞耻心。当然,侵犯他人从事性行为的权利的行为必然同时也侵犯了他人的性羞耻心,但侵犯他人性羞耻心的行为以强制手段实施时虽然可能同时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却没有侵犯他人按照自己意志从事性行为的权利。

( 二) 猥亵他人侵犯了他人按照自己的意志从事性行为的权利

笔者认为,他人按照自己的意志从事性行为的权利和他人的性的羞耻心虽然都属于他人性的权利,但两者还是有一定区别,即前者侧重于对性的身体方面权利的保护,而后者则侧重于对性的精神方面权利的保护。而这也正是强制猥亵他人与强制侮辱妇女的区别之所在,即强制猥亵主要侵犯了他人按照自己的意志从事性行为的权利; 而强制侮辱妇女主要侵犯了妇女性的羞耻心。

第一,在当今社会,性自主权无疑是人权中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而不论是男性还是女性,都平等享有宪法所赋予的基本人权,从而也就平等享有性自主权。因此,对性自主权的保护也应当平等对待,而这也符合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并且,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的道德观念,特别是性观念,越来越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从我国近些年的刑事司法实践来看,男性的性自主权遭到同性,甚至异性侵犯的案件也不断增多,而在修九前,由于男性并不能成为强奸罪或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对象,因此,对于这类案件只能以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或侮辱罪来定罪处罚,有些甚至只能以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理,而这显然不利于保护男性的性自主权; 这也正是修九第13 条将猥亵的对象由妇女改为__他人的原因之所在,即藉由作为保护人们基本权利最后屏障的刑法的规定而加强对男性性自主权的保护。

第二,修九第13 条对男性性的自主权的肯定无疑具有巨大的进步意义由于受我国传统的男强女弱的性别差异、男主女从的文化传统以及过于保守和滞后的传统性观念意识等性别观念和文化因素的影响,男性性权利在我国被长时间的忽视。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虽然我国刑法明确承认了男性的性自主权可能受到侵犯,但尚没有完全形成男女性权利平等的观念。在当今社会,我国传统的性道德观念依然占据主流地位,我国当前的性犯罪立法中仍然保留着许多男权主义的印记。现行刑法关于强奸罪的规定最能反映这一问题修九虽然将强制猥亵的对象由妇女改为他人,但却维持了强奸罪的原有规定,强奸罪的实行主体仍然只能是男子,受害人也限定为女性,因此强奸行为只能表现为阳具中心观的自然性交行为。也就是说,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性观念虽然已经发生了一些转变,但是,我国的主流意识仍然受传统性价值观的影响,我国的一般社会观念对于LGBT、变性人、性别认同障碍等群体依然讳莫如深; 当前我国女性的贞操观念依然很强烈按照我们传统的性价值观,贞操是针对女性特有的观念; 对于男性而言,并没有要求像约束女性一样程度的贞操观念。而从当前社会的主流性道德观念来看,女性对性的羞耻心的敏感度也远远重于男性。这也就是修九保留强制侮辱妇女罪对妇女的性的羞耻心进行专门保护的原因。当然,强制猥亵妇女的行为也侵犯了妇女的性羞耻心,但刑法为了强调对于妇女的性羞耻心的特别保护,将其与强制猥亵并列规定。因此,强制侮辱妇女就只能是强制猥亵妇女以外的侵害妇女性的羞耻心的行为。

四、强制猥亵他人、侮辱妇女认定中应注意的问题

( 一) 强制猥亵他人认定中应注意的问题

1.强制猥亵他人,是指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违背他人意志,对他人实施性行为的行为。性行为主要包括核心性行为和边缘性行为两类核心性行为主要指的是与性器的接触有关的性行为,如性交、肛交、口交、自慰、手淫等,边缘性行为主要指性行为前的过程性行为,一般指的就是抚摸和亲吻的行为。1. 猥亵这一概念具有相对性。在不同的猥亵罪中,猥亵行为的范围并不完全相同,例如,强行与女性性交的,应认定为强奸罪; 但强行与男性性交的行为,则应认定为强制猥亵罪或猥亵儿童罪。在刑法特别将强奸妇女和奸淫幼女的行为规定为强奸罪的情形下,对与女性性交的行为就不应再认定为强制猥亵罪或猥亵儿童罪。这同样适用于强制猥亵他人、侮辱妇女与猥亵儿童罪的解释: 强制猥亵他人和侮辱妇女都是对性权利的侵犯,但在刑法特别规定了强制侮辱罪以对妇女的性羞耻心进行特别保护的情形下,对强制猥亵的解释就不包含仅仅侵犯妇女性的羞耻心的行为,而应解释为仅仅是指侵犯他人按照自己的意志从事性行为的权利。但是,基于对儿童身心健康的特殊保护,即使是侵犯儿童性的羞耻心的行为,也同样可能构成猥亵儿童罪。

2. 强制猥亵最典型的形态就是强制以他人作为性行为的对象,其行为方式主要包括两__类: 一是直接对他人实施猥亵行为,如强行以性器进入他人之性器、肛门或口腔; 强行以性器与他人身体其他部位接触; 强行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体部位或器物进入他人之性器、肛门;强行与他人接吻; 强行抚摸他人; 等等。二是迫使他人对行为人或第三者实施性行为,如强迫他人为行为人或第三人手淫、自慰,等等。但是,强制他人实施性行为的,也可以他人自身作为性行为的对象,即强制他人自行实施性行为的也可构成强制猥亵罪,如强迫他人自行手淫、自慰的; 强迫他人抚摸自己的; 强迫他人自行使用电振荡器( 或人工阴道或人工阴茎) 或任何物品进入自己生殖器的; 等等。因此,强制猥亵不以密切的身体接触为必要,例如,行为人以揭发隐私相威胁,要求被害人在网络环境下自慰给自己观看的行为,即所谓的强迫虚拟性行为的行为,属于强制他人自行实施性行为,也同样可以构成强制猥亵罪。基于同样的理由,强迫他人与动物实施性行为的,也可构成强制猥亵罪。

3. 对于情节显著轻微的猥亵他人的行为,可不作为犯罪处理。特别是在暴力本身就是猥亵行为的情形下,对其是否构成强制猥亵罪的认定一定要综合考虑暴力的程度、猥亵行为持续的时间、猥亵的部位、猥亵的对象、猥亵造成的结果等情节。对于情节显著轻微的猥亵他人的行为,如乘他人猝不及防、来不及反抗而抚摸他人的胸部、臀部、生殖器,亲吻他人的行为,或在拥挤的公交车上偶尔用生殖器顶擦他人的行为,可按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 条规定的猥亵他人处理,而不必认定为犯罪。

( 二) 强制侮辱妇女认定中应注意的问题

1.所谓强制侮辱妇女,是指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用性行为之外的下流动作、语言、视频、图片等羞辱妇女,损害妇女性的羞耻心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主要表现为强行剥光妇女衣裤,强迫妇女观看他人的性行为,强迫妇女观看淫秽下流的视频的,强行给妇女拍裸照,强迫妇女观看男性的生殖器,等等行为。而淫秽下流的语言也可构成侮辱,如行为人以强制手段限制妇女人身自由后,通过持续的淫秽下流的语言侮辱妇女的,也可构成强制侮辱罪。1. 对于非强制性的侮辱妇女行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也违背了妇女意志,但由于情节显著轻微,一般不能视为犯罪。例如,仅仅用下流的语言调戏妇女,故意向妇女显露生殖器但并未强迫妇女观看,偷窥、偷拍妇女洗澡,通过电话、网络对妇女进行性骚扰等行为,就不构成强制侮辱妇女罪,而是一般的侮辱妇女的行为。但其同样侵害了妇女性的权利,因此,也可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 条猥亵他人的规定处罚。

2. 在当今社会,我国传统的性道德观念依然占据主流地位,对于男性远还没有产生像约束女性一样的贞操观念。因此,对于仅仅侵害男性的性羞耻心的行为还没有必要动用刑法来进行专门的保护。而对于司法实践中发生的侵害男性性的羞耻心的行为,如果是公然实施的,情节严重的可构成侮辱罪; 如果是以限制、剥夺人身自由的方式实施的,可依非法拘禁罪论处。__虽然说对犯罪本质的理解不能脱离了法益概念的限制。但是,对违法性本质的认识事实上也不得不考虑社会伦理规范,特别是对于性犯罪而言,其认定和国家主流的性道德意识有着更加密切的关系,避免过于超越普通国民的法律感情而破坏法律本身我们在看到国外其他国家和地区对性犯罪,特别是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的变革的同时,也要看到这些变革背后的相应社会文化背景。而我国大陆地区的传统性道德观念,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西方先进国家性解放的思想观念和男女平等的权利意识的冲击,但在当前社会,我国传统的性道德观念依然占据主流地位修九在对强制猥亵做出修改的同时,并没有相应的对强奸罪作出修改,这无疑是男权主义在性犯罪立法中的体现,是着重保护女性贞操的表现。当然,主流的性道德观念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女性对性的羞耻心的敏感度也不会一直强于男性。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的文化观念、道德水平自然会上升到一个新的台阶,当我们真正实现了思想的大解放,实现了宪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能够以越来越平和的眼光来看待LGBT、变性人、性别认同障碍等群体,能够充分尊重他人的人格和选择,我国有关性犯罪的立法才能实现真正的变革扩大强奸罪的对象和强奸行为的范围,实现对任何人( 不仅包括男女,还包括变性人、阴阳人等) 性权利的平等保护; 进一步完善强制猥亵罪的规定,不特意强调对妇女性的羞耻心的保护; 强制猥亵和强奸的区别仅仅在于对他人性权利的侵犯程度的不同,而无关乎侵犯的对象; 根据性侵害行为的法益侵害性的大小进一步完善强奸和强制猥亵的法定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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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15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的生效使用,刑法理论及司法实践发生了极大的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对死刑犯罪名、刑法制度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同时还对分则罪状描述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在宏观上实现了危险犯......
罪刑法定和刑法解释关系辨析
发布时间:2023-01-10
【摘 要】在十八大会议当中,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又进行了细致的阐释。人民群众对于公平正义的追求也日趋强烈。而公平正义也正是我国刑法的基本要求和价值追求。文章基于这样的写作背景,从刑法解释和罪刑法定关系入手,对他们之间......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法定刑分析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刑法第395条第1款规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法定刑是学界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也是该罪在社会上争论不止的问题之一。许多学者指出,该罪的法定刑仅处五年以......
浅析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的修改
发布时间:2023-05-16
摘要:《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本条司法解释一出,司法实践和学术界中争议都很大。本文根据对第五条的不同学术观点,给出笔者对第五条的修......
受贿罪认定问题探讨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11
论 文 摘 要本文结合实践,从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展开探讨。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规定了四种,其共同的本质特征就是“从事公务”;对“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和佛教协会工作人员”能否成为受贿罪的主体进行了论证,“离退休国家人员和佛教协会......
“珠海公交猥亵事件”遭逆转
发布时间:2023-06-24
视频一出,绝大多数网友都认为该男子有猥亵女童的嫌疑,并要求人肉该男子,珠海警方也已介入调查。当天晚上,珠海市公安局对外宣布:经警方多方核查,网传“珠海公交猥亵事件”视频中当事人陈先生与幼女系父女关系,目前没有证据证明视......
试论洗钱罪的特征与认定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洗钱是一种国际性的新型犯罪活动,本文以刑法理论为指导,以修订后的《刑法》及其修正案为依据,从洗钱犯罪的概念和性质入手,结合司法实践对洗钱罪的构成要件、既未遂认定以及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洗钱罪的处罚等问题进行探讨......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法定刑分析(2)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四、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法定刑的价值分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法定刑是否偏低,这是对该罪争论较多的一个问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属于贪污贿赂罪,比起该类犯罪中的其他罪名,它的法定刑确实不算高,但这种法定刑对该罪来说是否是适宜的......
浅析商业秘密罪的认定
发布时间:2015-07-27
侵犯商业秘密罪与民事与行政领域的认同有所不同,其对主体与客体的要件方面具有更严格的规定。那么侵犯商业秘密罪如何认定?其在行为方式上有何不同?在主体与客体要件上有何不同认同要求呢?可以说,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在民事、行政和......
我国盗窃罪定罪量刑问题分析
发布时间:2023-04-27
盗窃罪是一种财产类的犯罪,对国家以及公民的财产所有权造成了侵犯,而且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秩序。为了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我国《刑法》的第二百六十四条对盗窃罪的认定以及量刑进行了规定,最高......
谈谈司法实践视野中的罪刑法定原则
发布时间:2016-04-11
司法实践视野中的罪刑法定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强调罪刑法定原则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罪刑法定原则概述 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是:什么是犯罪,有哪些犯罪,各种犯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有哪些刑种,各个刑种如何适用,以及各种犯罪的量刑......
浅谈雇员受第三人侵害案的赔偿责任认定
发布时间:2023-01-10
论文关键词:雇员 第三人 侵害案 赔偿 责任认定 一、案情简介 二、分歧意见 本案涉及赔偿权利人的请求权和致害人及雇主的赔偿责任问题,包括赔偿权利人是向雇主甲主张权利还是向致害人丙、丁主张权利,或者将甲、丙、丁列为共同......
酷刑及酷刑罪的界定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1
在人类社会过去的很长一段历史里,从某种意义上讲,酷刑是合法的。因为17世纪以前世界上几乎所有的法典都有种种酷刑的规定。特别是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一方面,严刑峻法是统治阶级重要的统治工具,刑讯逼供是正当合法的审判方式,墨(......
刑修九草案对男性权益保护的不足
发布时间:2023-05-01
摘 要 我国刑法中对男性权益的保护远落后于对女性的保护。刑修九将男性纳入猥亵罪犯罪对象的做法是对男性权益保护的一大进步。但是强奸罪、拐卖妇女、儿童罪等罪名仍然忽视了对男性的保护。目前针对男性的犯罪层出不穷,但是刑法规定......
基于当代中国环境犯罪刑法立法及其完善的分析
发布时间:2015-08-05
摘 要 目前,我国国民经济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今天,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越来越多的环境破环行为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面对这种情况,我们不但要加强环境保护意识,从思想和行为上保护环境,还应该要不断建......
办理盗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第二条的适用性探析
发布时间:2023-05-05
其中,《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同时该解释第二条对“数......
浅谈赃款去向对受贿罪定罪量刑的影响
发布时间:2023-08-04
摘 要 在办理受贿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对赃款的去向往往会有多种辩解,如用于公务开销、扶贫捐赠等等,以此来阻碍侦查,以逃避刑事责任。赃款去向是否影响受贿犯罪的成立,理论实务界中存有争议。本文从犯罪构成、犯罪形态以及......
酷刑及酷刑罪的界定(11)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引自赵永琛编:《国际刑法约章选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71-372页。 引自赵永琛编:《国际刑法约章选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374-375页。 参见王光贤:《“酷刑”定义解析》,载《国家......
酷刑及酷刑罪的界定(10)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8
1、酷刑罪必须是故意实施 例如《禁止酷刑公约》第1条中规定,酷刑是“蓄意”使某人在肉体或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痛苦的任何行为。构成酷刑罪主观要件的故意,主要是指对公约中规定的危害行为的认识和对该行为实施终了的追求,而不......
酷刑及酷刑罪的界定(3)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02
第二种观点也认为酷刑的概念有广义狭义之分。但认为狭义概念指《禁止酷刑公约》第1条所含酷刑定义。广义的酷刑适用于或者说毋宁适用于“其他残忍的、不人道的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所含有的酷刑概念。[12] 第三种观点是直接以......
浅谈投放危险物质罪罪数形态的认定
发布时间:2023-07-18
浅谈投放危险物质罪罪数形态的认定 浅谈投放危险物质罪罪数形态的认定 浅谈投放危险物质罪罪数形态的认定 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的本质特征......
酷刑及酷刑罪的界定(5)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15
(2)自由权。自由权是又一重要人权。但人类的自由却不时地受到国际犯罪行为的威胁。国际社会为遏制和惩罚此类行为做出了相当的努力。如《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1970)、《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非法行为的公约》(1971)......
试论罪刑法定原则
发布时间:2023-04-10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渊源 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国内的通说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罪刑法定原则既是刑法铁则,也是宪法原则,更是刑法学的永恒课题。据考证,在古罗马时期,就有过这种意喻的法律规定,被称之......
挪用公款罪认定中的几个问题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挪用公款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尽管我国现行刑法第384条对挪用公款罪作了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
酷刑及酷刑罪的界定(6)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31
关于酷刑罪侵犯的对象,有学者认为,酷刑的对象是已经作了某种行为或涉嫌到某种行为的人,其侵犯的客体是受法律保护的个人的人身、尊严、人格等关系。[33]也有学者认为,酷刑的对象主要是上述人员,但是不限于此。1949年通过的日内瓦四公......
酷刑及酷刑罪的界定(7)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17
(三)主体特征 关于酷刑罪的主体特征争议较大,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酷刑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公职人员或以官方身份行使职权的其他人员(即国家公务员),这些人员主要是刑事司法系统的工作人员,但是并不......
酷刑及酷刑罪的界定(2)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24
在此基础上,为了进一步有效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1984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以下简称《禁止酷刑公约》)。该公约第1条明确规定了“酷......
试论贪污罪的主体和对象的认定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2
目 录试论贪污罪的主体和对象的认定一、贪污罪的主体问题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认定问题2、准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问题3、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的认定问题二、贪污罪的对象问题 1、......
办理盗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第二条的适用性
发布时间:2016-09-18
盗窃犯罪是司法实践中最常遇到的一类普通刑事犯罪,在各类刑事案件中,该类案件发案数量一直位居前列,据最高法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和2012年人民法院一审盗窃刑事案件的数量达到了190825件和222078件,分别占到了当年法院所有一审案......
酷刑及酷刑罪的界定(12)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26] 参见张智辉著:《国际刑法通论》(增补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92页。 [27] 参见黄芳著:《国际犯罪国内立法研究》,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年版,第69页。 [28] 参见储槐植著:《刑事一体化与关系刑法论》......
浅析无权处分辨———合同法第51 条规定的解释与适用
发布时间:2023-04-19
一、引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为合同法)第51 条关于无权处分的规定一出, 论者蜂起, 见仁见智, 不断深入, 诚为民商法学界少有的盛事。同时也应看到, 严重的分歧意见会影响合同法的统一适用。有鉴于此, 需要澄清若干问题......
对婚内强奸应否定罪的思考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现行中国法律对婚内强奸是否构成犯罪没有明确的规定,法学界争论也很大。本文通过理论界的不同观点进行分析,得出婚内强奸在刑法理论上可以定为强奸罪,但在中国目前的现实条件下所反映出来的问题是复杂的,涉及到社会秩序稳......
我国野生动物刑事案件定罪量刑的标准
发布时间:2023-04-07
0引言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保护野生动物是人类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执法是保护野生动物的有效手段之一,也是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保障手段。在野生动物案件司法实践中,量刑轻重和执法效果与涉......
浅谈受贿罪中“多次索贿”的认定
发布时间:2023-03-16
一、索贿的认定 何为索贿?刑法理论和司法实务中对索贿的内涵存在不同的理解:一种观点认为:索贿的实际含义是要求对方提供贿赂,如果是勒索,则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但这已经不属于受贿罪的范畴。这种观点认为索贿即为要求对方提供......
对《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的理解
发布时间:2022-07-21
对《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的理解 对《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的理解 对《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的理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
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认定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6
内容论文摘要: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受贿罪法定刑的规定,是在总结各个时期的立法和司法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发展完善起来的。总的来说,现行刑法关于受贿罪法定刑的规定是合理的,符合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同贪污受贿犯罪作斗争的实际,......
浅析新刑事诉讼法有关强制证人出庭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3-05-25
[摘 要]证人出庭作证是实现实体公正和程序正义的双重要求,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证人不出庭作证的问题,为此,新《刑事诉讼法》确立了强制关键证人出庭作证制度。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强制;证人出庭 新《刑事诉讼法》第188......
透析《物权法》第5条关于物权法定原则的规定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17
内容提要:与债权法中的契约自由原则相对,物权法实行物权法定,此为大陆法系国家物权法基本原则之一。我国《物权法》第5条亦规定了该项原则。盖凡法律之原则,皆具高度抽象性及概括性,故为适用则有必要对其具体事项加以细化。本文对物......
浅谈由中共新党章修正案看中国宪法的修改趋势
发布时间:2022-11-02
“浅谈由中共新党章修正案看中国宪法的修改趋势”怎么写呢,请看查字典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范文 浅谈由中共新党章修正案看中国宪法的修改趋势 一、由党章修正案到宪法修正案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必然历史要求 依......
关于刑事诉讼中涉案财物的认定与处理
发布时间:2022-12-17
在我国刑事诉讼领域中,理论界与司法实务部门对涉案财物称谓不统一,认定不一致,处理结果也不一样,总是存在诸多争议。尽管《刑事诉讼法》刚修改不久,但其相关规定仍然比较模糊,问题较多。有鉴于此,本文拟对目前立法、理论与司法实......
挪用公款罪认定中的几个问题(2)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30
三、挪用公款罪的主体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除此以外,其他任何自然人,包括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和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都不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单独构成挪用公款罪。 所谓国家工作人员,根......
认定转化型抢劫罪应注意的问题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转化型抢劫罪可分为三类:第一类规定在《刑法》第267条第2款,即携带凶器抢夺的定抢劫罪;第二类规定在《刑法》第269条,即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转化为抢劫罪;第三......
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13条的探讨
发布时间:2015-08-11
摘要:我国第一部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实施是公共人事管理的重大创新,意味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进入了法制化的新阶段,但《条例》总体较为简略,部分条款容易引起分歧。文章从初次就业及试用期时......
罪刑法定原则的理解论文
发布时间:2016-04-11
犯罪的主观方面是一个由犯罪意识、犯罪目的、犯罪动机、犯罪故意、犯罪过失等等各种心理因素组成的整体,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大家准备的罪刑法定原则的理解。 犯罪故意和过失是最重要的因素,是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主观基础,下面结合大......
浅析我国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规制
发布时间:2015-08-07
摘 要 近年来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日益增加使人们越来越关注食品安全问题,我国刑法在惩治这类犯罪案件过程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在处理危害食品安全罪的规制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也日趋明显。因此有必要对危害食品安全罪的刑法规......
从罪刑法定的贯彻到刑法司法解释的运用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16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内涵与价值定位 罪刑法定作为刑法的一项原则,并不是同刑法一起产生的,而是在刑法发展到一定的历史阶段,作为罪刑擅断的对立物,在自由、民主、安全的呼喊声中问世的。早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代,就已有了罪刑法定思想......
医疗事故罪的实体认定及证明责任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21
【论文摘要】 从判例及实质的解释论的角度看,曾取得医师职业资格或具有医学专业知识而在法定医疗单位从事医疗活动的,都不是非法行医罪的主体。非法行医罪行为人对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或者造成就诊人死亡的结果只能是过失,造成这种......
浅析村官职务犯罪的主体认定
发布时间:2022-11-24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农民所能直接接触最多的官就是村官,村官的职务行为直接代表着党和政府在农民中的形象,直接关系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因此,不能让村官的职务犯罪行为游离于法律之外而要通过完善立法......
罪刑法定原则在中国的命运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07
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1979年颁布的刑法进行了修改补充,明确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是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并取消了类推制度。本文拟就罪刑法定原则的产生与发展及其在中国的实践等问题作粗浅探讨。......
关于选举法修正案研读讨论班通知稿的修改
发布时间:2022-09-12
各位在×全国人大代表: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为了使各位代表了解选举法修正案(草案)的主要内......
合同诈骗罪及其司法认定中的几个问题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关键词]合同诈骗 犯罪构成特征 非法占有目的 罪数 共犯[摘 要] 合同诈骗罪是从普通诈骗罪中分裂出来的新型经济犯罪,它在保留了普通诈骗罪的一些共性特征外,又表现出自身特有的个性。这种个性主要体现在其犯罪构成的特殊性。鉴于本罪认......
浅析物权法二审稿第140条、141条对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3-12-19
浅析物权法二审稿第140条、141条对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 浅析物权法二审稿第140条、141条对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 浅析物权法二审稿第140条、141条对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 [摘 要]地上权肇源于罗马......
试论我国刑法第129条中的严重后果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8-20
我国刑法第129条规定:"依法配备公务用枪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条规定的是丢失枪支不报罪,为刑法修订后的新罪名。关于此罪我国刑法学界虽已注意到其特殊性,但专门研究不多。对该......
认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几点思考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22
现行刑法典为了进一步保障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惩治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行为,在贪污贿赂类犯罪中增设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这个新罪名,即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如果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
基于刑法视角的未成年人行为及心理矫正的措施分析
发布时间:2015-08-04
摘 要 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有很多从宽规定,在程序法中有专门针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处理的程序规定,但当前,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发展逐渐呈现暴力化、低龄化、团伙化的趋势,未成年人对社会的危害行为越来越严重,对和谐社会的构建造......
案例试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犯罪数额认定
发布时间:2023-06-28
摘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指的是自然人或者单位有违反商标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故意销售明知是假冒这侧商标的商品,且销售金额较大,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犯罪行为。对于该罪的数额认定方面一直存在争议,我们通过案例分析,......
浅谈美国环境犯罪认定的几个问题
发布时间:2023-03-31
随着经济的发展,时代的进步,人们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在逐步升温。环境污染持续侵害着人们的身体健康,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为有效的解决这一问题,美国陆续出台了若干环境保护的法规。最初只是将环境危害问题纳入民事法律调整范畴。但在最近20多年,环境污染的责任已被纳入刑事处罚范畴。一、环境犯罪的特点环境犯罪不同于传统的刑事犯罪,在犯意认定、责任人和证据等方面都具有鲜明特点。(一)犯意早期惩办环境犯罪分子,需要.........
浅议食品安全犯罪的刑法规制
发布时间:2023-03-10
新中国成立至今时日尚短,我国各方面的法制尚不完善,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我国各种食品安全事件不断被曝光,国家的食品安全形势越来越严峻,也暴露了我国刑法在食品安全犯罪规制上的不足。国家刑法是防范发......
浅析适用盗窃新解释第二条第一项后的量刑问题
发布时间:2015-07-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2013年4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果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又在安徽省境内实施盗窃行为,即使此次盗窃行为涉及......
关于诬告陷害罪的认定探究
发布时间:2023-05-04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参考》中有这样一则案例: 被告人金某,男,1963年5月14日出生,无业。 对金某的行为如何定性?检、法两家意见不一,检察院以金某涉嫌伪证罪起诉到法院,法院以金某构成诬告陷害罪做出判决。检察院不服提出抗......
浅析我国刑法中的单位受贿罪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10
内容提要: 单位受贿罪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三种受贿罪之一。刑法在第387条两款明文规定了本罪,作为受贿犯罪的一种,理应倍受关注,然而刑法学界对本罪鲜有论及。本文回顾了单位受贿罪的立法过程,从分析刑法条文入手,界定了本罪的概念,......
7000字司法论文:修正案
发布时间:2016-04-28
论文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以学生所学专业课的内容为主,不应脱离专业范围,要有一定的综合性,以下就是由编辑老师为您提供的7000字司法论文。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有关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13条的探讨
发布时间:2022-07-28
我国第一部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卜简称为《条例》)于2014年4月25日颁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有10章44条,从岗位设置、公开招聘、竞聘上岗、聘用合同、考核培训、奖励处分、工资福......
浅谈在第二轮修志过程中的实践与认识
发布时间:2015-08-17
[摘 要]本文实事求是地提出第二轮修志的过程上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地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及解决的对策,为修好二轮志书做了方法上的探讨,标明修志同仁在实践中的职业思考和精神追求。 [关键词]第二轮修志;实践与认识 接续二十世......
浅析新刑事诉讼法的修改
发布时间:2016-09-07
随着新刑诉法的正式颁布与实施,标志着我国人权保障制度掀开了崭新的一页。纵观新刑诉法的法律条文不难发现,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核心内容。刑事诉讼法作为程序法,保障了刑法的有效实施.赋予了刑法鲜活的生命力。此......
浅析刑事盗窃既未遂的认定标准
发布时间:2023-04-14
查字典范文网为您提供“浅析刑事盗窃既未遂的认定标准”解决您在写刑法论文中的难题 浅析刑事盗窃既未遂的认定标准 一、简介刑事盗窃既遂与未遂标准的学说 从刑法理界和司法理论界的观点来看,所谓盗窃罪是指通过一次或多次秘密窃取......
浅谈由中共新党章修正案看中国宪法的修改趋势(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关键词]党章修正案;宪法修正案;趋势 [论文摘要]由中共党章修正案到宪法修正案,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必然历史要求,也是当代中国重要的治宪方式。因此,通过中共十七大党章修正案,可预测中国宪政未......
商业受贿罪量刑立法的不足与矫正论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1
一般认为,商业受贿罪是指发生于经济交往中的贿赂犯罪与普通贿赂犯罪有重大区别,其实这种认识并不符合我国一罪名的立法特点与受贿罪群构罪要件相互交叉的状况。从行贿的角度看行为是发生于经济往来中,属商业受贿,而从受贿的视角出发则......
“受罪”与“受辱”
发布时间:2023-01-23
《资治通鉴》里有一个“唐太宗赐绢惩顺德”的故事,说的是右骁卫大将军长孙顺德给人办事,收了20匹绢绸。这事被唐太宗知道了,但他没有让监察部门去查办,而是通知五品以上文武官员,到大殿里开会。 人到齐了,唐太宗直接通报了长孙......
论我国刑法第187条立法设计的问题与重构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摘要: 我国刑法规定的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由于其是按照单位犯此罪的模式来设计的,由此导致自然人在犯此罪时存在一系列的刑法法理上的矛盾与不协调。由此,应当对单位与自然人犯此罪分别设立不同的犯罪构成模式。 ......
死刑精神鉴定强制提起程序之理论分析
发布时间:2023-05-13
《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暂行)》将精神鉴定称为法医精神病鉴定,即运用司法精神病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精神状态、法定能力(如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监护能力、被害人自我防卫能力、作证能......
新时期交通肇事罪的认定与防治分析
发布时间:2015-08-20
【摘 要】伴随着人们出行方式的多样化,交通肇事事故也在逐年增加,近几年来,交通肇事案件在其它触犯刑法的案件中所占的比例呈逐渐增大趋势。众所周知,交通肇事犯罪与其他的刑法类案件相比具有危害性强,社会影响大等诸多不良因素。......
我国刑法应当承认共同过失犯罪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对于共同过失犯罪问题,世界各国的刑法理论与实务界都存在较大争议,形成肯定与否定两种对立的观点,目前尚无法达成共识,可以说是刑法学中一个疑难复杂问题。然而现实生活中确切存在的共同过失犯罪现象,又使得刑法理论无法回避对这一问......
第十九回 冠亚军耻辱回家 斗牛士天下无敌
发布时间:2023-03-28
第一章非洲的呼唤 除去筹备阶段的不给力,当地球迷观赛人手一支的“呜呜祖拉”的噪音,更令诸强头疼不已,除去一向特立独行的乐坛天后Ladygaga,几乎所有人都对这一“民粹”皱起了眉头,不过抱怨归抱怨,2010年6月11日,简陋的开幕......
论商标犯罪刑事政策的法理分析
发布时间:2022-10-08
广大朋友们,关于“论商标犯罪刑事政策的法理分析”是由查字典范文网论文频道小编特别编辑整理的,相信对需要各式各样的论文朋友有一定的帮助! 一、刑事政策的基本概含 自费尔巴哈提出刑事政策之始,关于刑事政策的含义争论一直没有......
香港与外国刑事司法合作制度研究(13)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09
关于在被要求方管辖区内获取其它证据或证供,如果要求方就刑事案件的调查、检控或诉讼提出取证要求,被要求方须安排获取该等证据。为了取得证供或其它供词,要求方须列明拟提出的问题或拟询问的事项。如有需要,被要求方的主管机关可自发......
强奸案的证据标准和事实认定
发布时间:2023-07-23
一般认为强奸案件中往往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被害人一对一,导致在事实认定上存在很大的困难,同时这也是强奸案的主要特点。不过“一对一”并不是强奸罪认定中的特例,行受贿案件也存在这样的特点,甚至在交通肇事案件中,由于被害人的死亡,有时只能是“一对零”。但是在行受贿案件中,有金钱财物可以作为物证,在交通肇事案中有勘查笔录、损坏的车辆等证据可以佐证,而在强奸中,物证多数较为匮乏,言词证据的地位突显出来。而.........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中“其他方法”的认定
发布时间:2022-12-17
[案情]王某盗窃财物价值1万元,藏于家中,王某父亲事后知王某盗赃事情。后侦查机关询问王某父亲有关此事,王某父亲称王某没有盗窃,家中亦没有王某所盗窃的赃物。本案争议焦点,王某父亲的行为是否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速解]本文认为,王某父亲的行为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显然.王某父亲的隐瞒行为不符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中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四种行为。王某父亲的隐瞒行为是否符合“以其他方法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