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计检查风险的思考
近年来,各地暴露出越来越多的诸如江西一财政局普通科员卷巨款逃跑的事件,这类事件的发生告诫审计人员必须重视审计检查的风险。下面共同探讨一下这方面的内容,以引起大家的重视。
一、对审计检查风险的认识 要认识审计检查风险,首先应从审计风险谈起。审计风险包括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是与被审计单位有关,审计人员无法控制。检查风险是由审计人员自身控制的,因此,我们这里着重讨论一下检查风险。 检查风险是指审计人员由于检查活动而产生错误的审计结论形成的风险。其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由于审计人员在检查过程中没有发现存在的重大问题而形成错误结论的风险;一类是审计人员由于定性错误或是超越权限执法或未按程序执法而形成错误结论的风险。 二、审计检查风险产生的危害 (一)经济上。从经济上,审计检查风险可直接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或财政资金损失。这一情况多由前一类风险引起。如:由于审计人员没有查出被审计单位转移国有资产的严重问题,而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由于审计人员没有发现应缴少缴的财政资金而导致财政资金损失;由于审计人员没有发现施工单位虚报的工程造价而导致财政资金损失等等。 (二)法律上。从法律上,审计检查风险可能导致审计机关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甚至行政赔偿,审计人员形成严重失职或渎职行为而被追究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两类风险都可引起这一后果。如审计机关将应当进行审计处理的问题进行了审计处罚,必然被被审计单位提起行政复议甚至行政诉讼;审计人员由于没有发现问题给国家造成损失而形成严重失职或渎职行为被追究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三)声誉上。从声誉上,审计检查风险将可能导致审计机关的权威性受到挑战,审计的公正性受到质疑,审计的地位受到动摇,社会财经秩序更加混乱,审计工作的阻力和压力越来越大,审计工作的环境越来越差。 三、对审计检查风险的防范 审计监督是国家审计机关的职责、是权利更是义务。社会审计机构审计可以选择回避风险,感觉风险较大无法承受,则可以选择不接受委托。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没有选择,因此,只能从增强自身抵御风险能力上下功夫。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去着手: 1、提高思想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审计人员在审计中没有发现错误的情况很难被察觉,因而这种情况所形成的错误结论也很难被追究责任,而相对于其他领域来说,审计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也较少,因此,审计人员往往缺乏对审计检查风险的足够认识,没有建立风险防范的意识,这给审计人员的工作带来重大隐患。因此,审计人员必须提高思想认识,重视审计风险问题,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建立审计风险防范意识,并计划好防范的措施和步骤。如在某工程竣工决算审计中,当时,局领导特别强调:这个项目是全区的重点工程,也是全区投资最大的工程,全区的领导和群众都在盯着我们的审计,如果这个项目审计出现问题,整个投资审计工作的成绩就等于零,我局的声誉将毁于一旦。由于在审前就充分意识到此次审计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因此,特地安排了三家中介机构同时审计这一个项目,这在以前各次审计中是没有过的,此后的事实证明我们这样安排是完全正确的。 2、加强审计人员的培训,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审计人员要有足够的抵御风险的能力,必须提高自身的素质,包括知识结构和工作业务能力。首先,审计人员要有良好的知识基础,以提高对问题的认识能力;其次,审计人员要加强对审计方法、审计经验的学习,以增强发现问题的途经和渠道。总之,就是要使审计人员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有适应不断变化情况的审计工作能力。 3、做细审前调查,充分考虑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为减少审计检查风险,审计人员还必须在审前对被审计单位有足够的了解,以充分估计审计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从而为做好审计实施工作安排打下基础,以降低检查风险。如我们在审前了解到被审计单位内部制度形同虚设,财务管理混乱,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较大,那么,我们在安排审计检查时,就要尽可能的将审计检查做细;如我们在审前了解到被审计单位内部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较小,那么我们就可以将审计检查工作适当放宽。例如,在某工程竣工决算审计中,我们在审前了解到建设单位在将工程结算资料报送我局之前,就组织人员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进行了一次初审,并且与施工单位进行过协商,要求调低报送值,但施工单位没有接受,以致建设单位一直拖着迟迟没有向我局报送结算审计资料。我们就此情况特别对中介机构审计人员再三强调,要求不放过任何疑点问题,要勇于怀疑,发现了部分材料价格严重偏离实际的情况。
4、严格审计实施工作,把握控制风险关键环节。控制审计检查风险主要是在审计实施阶段。在这一阶段,审计人员要尽可能的做细一切审计工作,按步骤、按程序严格实施审计。只有这样,问题被发现的机率才会大,审计检查的风险才可能被有效的控制。例如在某工程竣工决算审计中,为严防中介机构审计人员发生各种各样的问题,我们对中介机构被告封闭式管理,要求各中介机构审计人员不得对外泄露自已的住所和联系方式,不得对外说明自已的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审计场所;不允许各中介机构审计人员在审计前期见面,有效的避免了各种串通舞弊等违纪问题的发生。 5、认真对待反馈意见,充分印证审计证据和结论。控制检查风险另一个重要环节是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阶段。这一阶段,审计实施工作已结束,形成了初步的审计结论,需要征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论的意见。被审计单位的意见是再次印证审计结论的有效途经。通过复核落实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可以再次检查审计结论的正确性,从而进一步降低审计检查的风险。 6、谨慎出具审计结论,将检查风险控制到最小。出具审计结论是审计的最后一项工作,也是分解审计检查风险的最后一道关口。出具什么样的审计文书、什么样的审计结论都必须在这一时间决定。审计文书一但出具就根据其特点而带有不同的法律意志。因此,审计机关必须在出具审计结论前进行充分的论证形成完整无误的最终定性结论。如在某工程竣工决算审计中,因在审计过程中胜建集团对诸多审计事项存在异议,而没有签字定案,但在当时的情况下,我们又不得不出具一个审计结论。于是,我们经过多次讨论决定以审计建议书的形式对外发布,而不出具审计报告。这样既可有效的避免陷入法律纠纷之中,同时又及时给区政府提供了一个合适的结算依据。事后证明,出具建议书是完全正确的。 总之,随着审计事业的发展,审计的法律责任越突出,审计人员的检查风险就越大,审计风险防范就越重要。因此,我们必须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防范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