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的汤姆,在美国一偏僻小镇读初中一年级。平常受爸妈教导,从小就心地善良,乐于助人。可半月前却因救人惹祸上身,差点成为“罪人”。
2013年10月5日添加到日历那天,汤姆吃过午饭,和往常一样背着书包走在上学的路上。忽然看到前面不远处有一位老者摔倒在地。汤姆迅速跑上前去搀扶。没料到老者却死死地抓住汤姆的手不放,还生气地说:“是你把我撞倒的,可抓着你了!”汤姆一惊,以为老者是被摔糊涂了,也并没在意,心想救人要紧。随即挣脱老者的手,拨打了急救电话,等急救车来了,他才悄悄地赶回学校。
没想到下午放学回到家中,就看到一个高大的陌生男子在大声和爸爸理论什么。原来男子就是老者的儿子――杰克。杰克气愤地说,年近七旬的老爸左腿粉碎性骨折,限汤姆三天内赔偿医药费、惊吓费、误工费等等共计3千美元。否则就把汤姆告上法庭,说完扬长而去。
什么?3千美元!汤姆一下子瘫坐在地上,爸妈每天辛辛苦苦在小农场劳作,哪来那么多钱呀?汤姆哭着告诉爸爸:“我没撞老人,我是跑过去扶他!您不是常教育我要乐善好施吗?”知子莫如父,看着哭成泪人的汤姆,爸爸极力安慰汤姆:“你做得对,老爸相信你。但我们要想办法找到证据才行啊!”。
可是上学的那条路上,除了稀疏的两家超市,既没安装摄相头,也很少有人经过。三天很快过去了,汤姆一家没收集到任何证据。第四天,杰克又跑到家中要钱了,要钱不成,还真把汤姆告上了法庭。这事在当地闹得沸沸扬扬,满城风雨,连同学们也在用异样的眼光看汤姆,甚至对他指指点点。汤姆感觉如芒刺在身,再也无心学习,成绩一落千丈。
汤姆的爸妈看在眼里,痛在心上。心一横,两人双双跪在汤姆的“事发”地点,高举“跪求目击证人”的牌子,引来许多人围观。一天,两天,两人不吃不喝像两尊雕像似的一动不动。第三天终于有两位目击证人愿意出来为汤姆做证了。证人是附近超市老板和员工。他们同时看到老者摔倒后,汤姆主动跑上去扶老者。汤姆爸妈握着证人的手泪流满面。有好心人把这感人的一幕用手机拍下来发到网上,引来众多网友热议:“拒绝冷漠,让人人都敢为道德撑腰”“好心救人反被诬,莫让英雄流血又流泪”“拿起法律武器,让好人免责”……
其中一位著名的律师辗转找到汤姆,愿意为汤姆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决心为汤姆讨回公道。2013年10月15日开庭这天,各路谋体记者们云集于此,座无虚席。法庭上,老者和儿子无理狡辩、漏洞百出。两个目击证人的出现,令二人哑口无言。接着律师又搬出了“好人免责”法:“我们美国有一条专门法律《好撒玛利亚人法》是专为好人做好事量身定造、避免其惹麻烦上身的,其中规定陌生人对受助者进行急救当中出现的失误,也给予法律责任的赦免。所以,有罪的不是汤姆,是反咬一口、诬陷好人的杰克父子。”律师的话音刚落,顿时,法庭上掌声雷动。
法官最后宣判:杰克父子除了亲自上门向汤姆道歉外,还被施以老者医药费3倍的处罚――1500美金。另外,因为杰克父子诬陷好人,影响恶劣,后果严重,则以诬陷罪判处二人有期徒刑各一年。听到法官宣判自己无罪的那一刻,汤姆和爸妈喜极而泣,一家三口幸福地紧紧拥抱在一起。
从此,小镇上再也没有诬陷好人事件发生。反倒是好人好事蔚然成风,因为“好人免责”法的出台,从法律制度上保障了好心人行善的零风险。让好人“免责”值得我们反思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