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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的法律属性定位和规范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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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的法律属性定位和规范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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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标准化法修订草案》第22条创设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制度,用以替代现行的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制度。但就目前的制度设计方案和试点实践情况来看,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的法律属性定位的准确性和妥当性有待再商榷,相应的规范性要求有待再讨论。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是企业就其所生产的产品的质量符合其所执行的产品标准而公开作出的书面的承诺性声明,本质上为企业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起到产品质量符合企业产品标准的明示担保作用。从企业经营自主权、企业自我规制和企业产品标准作品属性的视角分析,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的法律定性在一般情况下应为权利而非义务;自我声明的途径应具有可选择性。

关键词: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法律定性;规范性要求;标准化法

作者简介:陈俊华,男,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从事知识产权法和标准化法的学习与研究。陶丽琴,女,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教授,从事民商法、知识产权法研究。

基金项目:浙江省“标准化与知识产权管理”2011协同创新中心资助项目

中图分类号:D922.291.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504(2017)04-0077-08

一、问题的提出

2014年至2015年间,国家有关部门就标准化改革密集颁发的顶层设计文件,提出了建立我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制度的设想、要求和措施,并积极地开展试点实践和平台建设。12016年3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24条拟在法律层面上确立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制度,用以替代现行的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制度。2017年4月24日至27日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首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并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其第22条对征求意见稿中的第24条作了修改,将“五”款改为“三”款。1设计中的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制度,对企业服务标准和企业产品标准进行了区分。服务标准“鼓励”公开给予企业对其服务标准是否进行自我声明的自由,即自我声明为企业的权利;产品标准“应当”公开,即将其法律属性定位为一项法定义务,并进一步对自我声明的途径和内容作出强制性的规范要求。就该规则的设计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持赞同观点者,将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置于现行的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制度下加以解读,认为,其应是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的具体实现形式,依备案的强制性,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即为企业应承担的一项法定义务。[1]持反对意见者认为,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是企业的权利而非义务,要求在统一平台上进行自我声明,既无必要,也无可能。[2]

随着标准化法修改进程的日益深入,正确认识和定位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的法律属性,明确和完善相应的规范性要求,成为该制度立法创设和实践构造的重要命题。为此,笔者以阐释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的概念、本质和作用为基础,试从三个角度分析其法律定性,以期为该制度的立法构建提供可能的理论参考。

二、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的概念、本质和作用

(一)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的概念

所谓“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国际标准化理论或实践并无此概念,目前我有关企业产品自我声明的顶层设计文件,均未对此概念作出定义。理论上对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主要有两种界定:一种立足于产品质量,将其定义为“企业就其生产的产品的质量符合产品标准向社会所作出的一个承诺”[3];另一种立足于产品标准,将其定义为“企业就其执行的产品标准的真实性、合法性与相关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向社会所作出的一个承诺”2。我们认为,依据草案第22条第2款,自我声明中的企业产品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自行制定的产品标准,其中前四类标准的真实性、合法性、与相关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的承诺主体均不为企业,而是分别所对应的标准制定主体。故第二种定义有欠妥当。而第一种定义则高度回应了李克强总理提出的“公开产品和服务标准,确立中国质量对市场的硬承诺”的目标要求。3第22条第3款后半句“企业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企业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以及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企业自我承诺的内容包括“产品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承诺”都反映了我国对该制度的立法设计和实践探索选择了第一种定义。

比较研究可见,我国拟构建的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制度,借鉴和移植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合格评定”机制中的“供方的符合性声明”(Supplier’s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SDoC)制度,也称“第一方声明”。“合格评定”是指“与产品(包括服务)、过程、体系、人员或者机构有关的规定要求(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得到满足的证实”4。依供方、使用方、认证方这三类不同的适用主体,“合格评定”又可分为“第一方合格评定”、“第二方合格评定”和“第三方合格评定”三种类型。“第一方声明”属于“第一方合格评定”,是指合格评定对象在履行规定要求方面,对选取和确定活动及这些活动的结果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证实,并作出决定后而出具的合格评定对象满足规定要求已得到证实的说明。[4](P81)换言之,就是指企业根据证实结果,提供产品、过程或服务符合标准等相关规定的合格书面保证。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基本应对于“合格评定”中的“供方的符合性声明”,不过,在依据对象和功能方面有以下差别。首先,自我声明的依据仅限于企业所执行的产品标准。其次,自我声明的对象仅指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最后,自我声明的功能主要是证实企业所生产的产品达到企业所执行的产品标准中的质量指标。

综上所述,我国构建的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应是指企业依据所执行的企业产品标准,自行采用检验检测方法对产品质量合标性进行证实,并基于证实结果,按照相应的规范性要求就其所生产的产品质量符合其所执行的产品标准,公开作出书面的承诺性声明。 (二)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的本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下简称《产品质量法》)第12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第27条第1款第1项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所谓“产品质量合格”,指产品质量经企业内部质量检验部门或其委托的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符合有关标准要求。所谓“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指企业为表示产品质量经检验合格而附于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标签、印章等[5](P74),其功能在于向社会作出产品质量的合格承诺。实践中,产品质量检验合格主要表现形式包括合格证、合格标签、在产品或者产品的销售包装上以及产品的说明书上使用合格印章或打上“合格”二字。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作为企业以产品质量合标性证实结果为基础、产品质量符合产品标准的书面承诺性声明,与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没有实质差别。

(三)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的作用

企业所执行的产品标准须包含在自我声明的内容中,并通过一定的途径向社会适度公开,自我声明发挥着对产品质量检验合格的证明功能,起到产品质量符合产品标准的明示担保作用,同时还将产生以下作用:其一,为买方了解和掌握产品的质量状态提供保障。买方可依据自我声明所适度公开的产品标准对卖方交付的产品进行验收。其二,为消费者依产品质量而非仅依产品价格选择产品奠定基础。消费者购买所需产品时,可通过比较自我声明中适度公开的产品标准进而比较产品质量,以此来判断和决定需要购买的产品。其三,为市场竞争的良性发展作出贡献。企业是向社会适度公开其产品标准,因此企业会主动地制定和采取更高质的、更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标准作为内部生产的依据和质量管理的目标,提高产品的质量,从而提升自己的市场竞争力。其四,为产品质量的社会共治铺设道路。通过企业的自我声明适度公开产品标准,更好地实现对产品质量的企业自身把关、政府抽查和执法,以及其他主体监督等社会共治。上述这些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的优势作用,构成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实践的内在动因和外在条件。在内,企业为更好地取得市场的信任并推销产品,愿意进行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在外,买方为购买到优质优价的产品,倾向于已经作出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的产品,或者要求与之交易的企业作出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政府为提高国家产品质量整体水平,往往乐于通过制定配套激励政策、搭建平台、舆论宣传等多种手段,鼓励和推动企业进行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

三、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的法律定性

(一)从企业经营自主权视角的分析

《宪法》第16条第1款与第17条第1款分别规定了国有企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自主权。《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明确列举了国有企业所享有的14项经营自主权。《宪法》第18条第2款规定,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经济组织以及中外合资经营的企业,“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受法律保护,包括了经营自主权。[6]《宪法》第11条第2款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同样包括了民营企业的经营自主权。[6]由此可见,只要是具有市场主体资格的企业均享有经营自主权。根据《宪法》的规定,经营自主权的范围是合法,应秉承“法无明文规定皆自由”的原则。因此,经营自主权就是企业依法享有的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活动的所有权利,即产、供、销、人、财、物及其他权利。[7]

如前所述,我国立法设计中的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制度,是借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合格评定机制中的“供方的符合性声明”制度而创设的,根据该组织制定的国际标准ISO/IEC 17050-1:2004“Conformity assessment-Supplier’s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以下称,ISO/IEC 17050-1:2004)中,“供方的符合性声明”是在供方需要或者必须证明某一对象符合规定要求时作出。1所谓“需要”,是由供方自主判断和决定是否需要进行符合性声明,显然这是为供方设定的一种自由;所谓“必须”则是一种强制,供方不再具有自由判断和决定是否进行符合性声明的空间。这种强制的成因有两种:一种是法定的强制,法律规范为达到某一目的而明确规定供方必须进行符合性声明,这就成为了供方的一项法定义务;另一种则基于供方与交易相对方的合同约定,供方为达成预期的交易目的而自愿自主地接受交易相对方要求其进行符合性声明的交易条件,这就成为了供方的一项约定义务。可见,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尊重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一般情况下,供方有权根据自行判断和决定选择是否作出供方的符合性声明。仅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特殊情况下,供方进行符合性声明才成为一项义务。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如美国,几乎未见设定供方的符合性声明为法定义务的立法情形。

综上所作制度来源的考察,笔者认为,我国的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应是一种企业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虽然《产品质量法》要求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但是并未明文规定应采用何种方式证明产品质量检验合格,国家质检总局认可,产品质量检验合格的证明方式可以灵活多样。2在不违反《产品质量法》要求产品必须要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前提下,选择何种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方式应该属于企业所享有的经营自主权。因此,是否进行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属于“法无明文规定皆自由”的范围,对此企业应该享有自由决定的权利,这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一种表现。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视角分析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的法律定性,应是企业的一项权利,而非一项义务。

(二)从企业自我规制的视角分析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制度的构建目前主要由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产品质量主管部门主导和推动,可能受限于行政管理者的身份,其基本思路是将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的构建置于现行备案制度的框架之下展开。在《关于在部分省市开展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试点工作的通知》中,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被直接视为实施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的方式和途径;而《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虽然明确提出建立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制度以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但同时又设定: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的,视同完成备案;《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指南》同样设定: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的,视同完成标准备案。为此,有学者建议,应该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改称为“备案加应当公开制度”。3而且这一思路继续体现在《标准化法》的修改草案中。这一思路,是否符合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标准化改革基本原则,是否能够彻底放开搞活企业标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值得立法者和理论界加以理性而深入的思考和研究。从规制经济学的视角作一分析,不失为一种有价值的探讨路径。 传统意义上的规制,是指按照规则进行管制、制约,规制的主体主要指政府,规制的客体是各类市场经济主体,而规制则主要作用于这些经济主体(特别是企业)的行为。[8](P3)也就是说,规制通常是指政府根据相应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则对这些经济主体(特别是企业)的行为实行的一种干预、管理和制约。这种传统的政府规制以命令与控制型规制(command and control regulation) 为主,强调对抗,通过威慑实现法律遵从,虽有一定成效,但结果经常导致规制者与被规制者在立场上呈现对立的僵局,影响治理效果。[9]现行《标准化法》第6条第2款所规定的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制度,将企业向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产品标准备案设定为一项法定义务。从表面上看,备案是为了存案以备查考,但为实现政府对企业产品质量的事前监督,备案制度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往往采取审查性备案的方式,对企业备案的产品标准进行实质性审查,审查不通过的不予备案,这使得备案带有“批准”性质,在一定程度上超出了“备案”原意,构成了对企业行为的政府规制。备案制度客观上形成了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管与被管”关系,使很多企业从一开始就产生抵触情绪。一方面,企业本应认真制定产品标准并充分发挥产品标准的作用,但往往出于应付备案而随便制定或者委托制定一个所谓的“企业产品标准”提交备案,而并非真正地用于执行,因此产生的损失是双向的。[10]另一方面,政府通过备案制所掌握的企业产品标准与企业具体执行的有关产品质量规则的实际情况不符,难以通过备案真正发挥对产品质量的监督作用。实践证明,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制度的缺陷越来越明显,形成了日益严重的“政府规制失灵”之弊端。

针对上述“政府规制失灵”的现象,引导、推动和促进企业积极开展自我规制( Self?regulation) 将成为主要的路径选择。企业自我规制是由企业自发组织和实施,其内容、方式的选择均由企业自身决定。这同时也意味着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将部分职能转移给企业,并减少对企业行为的直接干预。[11]如果自我规制被证实确有成效,那么政府即无须过多介入,而是将有限的政府管理资源投入到如何提供更好的法律制度支撑。目前,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企业对产品质量实行自我规制的环境已经成熟,提升产品质量的主要责任本应落于企业自身。为与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改革大趋势相一致,除了在安全、健康、卫生、环保等涉及公共利益的领域之外,制定、批准和实施企业产品标准,通过检验、检测证明其产品质量符合其产品标准,这些原受控于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事项则都应完全交还给企业,实现企业的自我规制,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制度应是实现企业产品质量自我规制的一项重要制度建设。将政府规制转变为企业自我规制,应是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制度的基本目标和价值追求,是备案制度转为自我声明制度的理性定位,不能仅仅将自我声明视为备案的特殊形式或者具体的实现形式。如果将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等同为备案的实现形式,并课以法律责任作为违反义务的法律惩戒1,那么企业对产品质量的自我规制将被阻碍。笔者以为,在现行备案制框架下设计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制度的改革路径,不仅未克服备案制的缺陷,反而限制了企业在标准化领域和产品质量领域的自由,难以实现改革目标。总之,从企业自我规制的视角分析,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的法律定性应是一项权利,而非一项义务。

(三)从企业产品标准的作品属性和商业秘密属性的视角分析

所谓“企业产品标准”2是对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的Y构性能、规格、质量和检验方法所作的具体技术规定,可以规定单个产品或者规定同一系列的产品,目的是确定产品用途的适应性。[12](P98)狭义的企业产品标准由企业自行制定,具有私有物品属性,是企业独占的资产。从著作权的角度对企业产品标准分析可见,企业产品标准具有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属性,企业对其产品标准享有著作权。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要成为著作权客体的作品需要具备独创性和可复制性这两项实质条件。首先,就独创性而言,企业产品标准对内作为企业组织生产活动的主要依据,对外作为贸易洽谈和质量仲裁的主要依据,企业在制定企业产品标准时,往往以企业自身的最佳经济效益为出发点,需要收集、分析和研究产品的技术性、经济的合理性、同业的竞争优势、消费者的习性等诸多方面数据,从而选择企业产品标准的构成要素,并按照一定的规则和顺序进行组织。因此,企业产品标准的制定过程是一个独立的智力创造过程。由此可得,企业产品标准具有独创性。其次,就可复制性而言,企业产品标准作为企业组织生产活动、贸易洽谈和质量仲裁的主要依据,必然可以被直接或者借助某种机械或设备感知,并以某种有形物质载体复制。而且在一般情况下,企业产品标准往往以文件形式出现,具有可复制性。

企业产品标准与一般意义上的作品并无不同,应属于著作权的客体,企业对此享有著作权。企业可依《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1项自由行使其所享有的权利,其中包括决定是否将企业产品标准主动公之于众的权利。这包括5个方面的基本含义:1. 决定公之于众的权利;2. 决定不公之于众的权利;3. 决定公之于众的方式的权利;4. 决定公之于众的时间和地点的权利;5. 不以公众知晓为“公之于众”的构成要件。[13](P57)由于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需要适度公开企业产品标准,因此,将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定性为权利更符合对企业产品标准的著作权保护,只有当企业选择进行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的时候,才需适度公开企业产品标准,这不会导致和《著作权法》的冲突。可见,从企业产品标准作品属性的视角分析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的法律定性,结论与从上述两个视角进行分析的结论相一致。再者,作为企业内部适用的产品技术规定,企业自行制定的产品标准,势必涉及企业诸多的技术秘密,属于企业商业秘密的范畴,显然难以适用强制性方式。

四、对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的规范性要求

从企业经营自主权、企业自我规制和企业产品标准作品属性及商业秘密属性等不同视角对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的法律定性进行分析,均可得出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在一般情况下应是企业的一项权利,而非一项义务,只有存在法定和约定的特殊情形时,其才成为企业的义务。为了使企业能更合理、更规范地进行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应从途径和内容这两方面明确和完善相应的规范性要求,以此保证企业所作的自我声明具有可获得性、内容具有全面性。 参 考 文 献

[1] 许应成、宋国建、汤万金等:《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建设探析》,载《中国标准化》2015年第9期.

[2] 王艳林、陈俊华:《中国标准化法修改问题研讨会综述》,载《楚天法学》2016年第1期.

[3] 王益谊、刘辉:《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载《中国标准化》(英文版)2015年第3期。

[4] 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合格评定系列国家标准理解与实施》(一),北京:中国质检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2006.

[5] 李适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释义》,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

[6] 潘昀:《论民营企业经营自主权之宪法属性――围绕“非公经济条款”的规范分析》,载《法治研究》2014年第5期.

[7] 董成惠:《济法视角下市场主体的经营自主权》,载《理论研究》2015年第3期.

[8] 曲振涛、杨恺钧:《规制经济学》,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

[9] 高秦伟:《社会自我规制与行政法的任务》,载《中国法学》2015年第5期.

[10] 李春田:《时代呼唤新生的标准化法》,载《中国标准导报》2014年第12期.

[11] 杨志强、何立胜:《自我规制理论研究评介》,载《外国经济与管理》2007年第8期.

[12]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企业标准体系实施指南》,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4.

[13]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第4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

Abstract: Article 22 of Standardization Law (Draft Amendment)replaces the existing government filing system for enterprise product standard by designing the enterprise standard self-declaration system. However, in the current system design programs and pilot practice, the accuracy and appropriateness of the legal nature and the corresponding normative requirements of the enterprise product standard self-declaration of the system must be further discussed. Enterprise product standard self-declaration refers that enterprises make a public written statement of commitment which declares the quality of their products i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enterprise product standards. In essence, it is the enterprise product quality inspection certificate and plays an explicit guarantee. From the point of view of the enterprise management autonomy, the enterprise self-regulation and the work attribute of enterprise product standard, under normal circumstances, the legal nature of the enterprise product standard self-declaration should be a right but not an obligation. The self-declaration approaches should be optional.

Key words:enterprise product standard, legal nature, normative requirements, standardization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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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基本内涵 自由裁量权主要是指,法官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通过诉讼人和辩护人叙述事情与根据法律条例这两者进行判断的基础上,为了还给当事人公平以及法治社会的公平正义,从而发挥自己出自己的主观能动性......
各国电子产品与LED照明产品认证标准(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17
OFweek半导体照明网讯,随着LED行业的迅猛发展,我国正逐步发展成为全球LED照明产品主要的生产基地和出口基地,有大批LED照明企业将高质量的LED产品输送到世界各地,认证开始显现其重要性。下面详细了介绍各国电子产品与LED照明产品认证......
论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达标工作试点推行的必要性
发布时间:2023-03-06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近年来国家推行的全新安全管理模式,内涵三个方面的主题要素:企业达标、专业达标和岗位达标,这三者逐层推进、相辅相成。其中相对于企业达标和专业达标,岗位达标不但是基础,更是整个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得以......
论产品责任法中的符合强制性标准抗辩
发布时间:2023-03-02
摘要: 强制性标准是生产者生产产品必须遵循的标准。符合强制性标准抗辩是指产品符合强制性标准导致伤害时,生产者可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强制性标准与侵权诉讼标准各有千秋,而中国法院对强制性标准的盲目崇拜,使其赋予符合强制性......
我国财政改革的目标定位和政策取向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 要]财政改革是 经济 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多年特别是近十年来的努力,我国财政改革取得了非常可喜的成效,在取得成效的同时,我国财政改革仍然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 问题 。面对存在的问题,我国“十一五”期间及今后财政改革......
浅析美好声音的标准在声乐学习中的重要性
发布时间:2023-02-06
浅析美好声音的标准在声乐学习中的重要性 摘要:学习声乐艺术,首先就要学会捕捉、欣赏美好的声音。我国著名声乐教育家沈湘教授曾说:“好的声音概念是十分要紧的”。这一点在声乐训练的过程申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好的声音概念能够起到事......
分析矿业权之法律属性
发布时间:2022-11-19
分析矿业权之法律属性 分析矿业权之法律属性 分析矿业权之法律属性 更多精品 资源 来自 教 育 网 [摘 要]矿业权是理论界这些年来探讨的一个比较热门的话题,这也是我国市场经济不断推进的结果,学者们主要是围绕矿业权的构......
交通事故认定属性之我见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23
关于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属于何性质的问题,目前,法学理论界和实践中对此认识和了解不一。有的认为,交通事故认定,是一种证据,即它只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只起证据作用。其本身不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是独立......
我国初中教育的目标定位
发布时间:2022-12-27
初中生由于处在青春期的初期,而且正是身体发育的阶段,这个时期,学生心理容易出现波动,在这个时期,如果学生能受到良好的教育的话,并且也受到良好的德育教育的话,不仅对学生日后高中乃至大学的学习奠定了基础,而且也为学生日后的......
论我国房地产企业市场定位策略研究
发布时间:2022-09-21
伴随着国家经济结构调整的步伐,提高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成为了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重点。国家因此制定完善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为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篇关于房地产业市场定位策......
议我国教育质量标准法律制度的完善
发布时间:2022-09-25
教育质量标准是教育质量要求的标准化。制定教育质量标准法是我国教育改革成果的制度化和法律化。构建教育质量标准体系,规定相应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依法治教。 教育质量标准教育工作有序化教育管理法律化 一、制定教育质量标准......
论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如何规避风险
发布时间:2023-01-12
2.发挥主观能动性,消解汇率变动风险。要消解汇率制度改革后经常性汇率变动给农产品出口企业带来的风险,企业、 银行 、政府都必须发挥主观能动性。对企业来说,要加强内部 管理 ,整合资源,消化 成本 增长。如通过开展技术改造挖掘......
谈我国商账追收业的法律规范思路(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18
内容论文摘要:商账追收业务具有市场需求大、业务面广、效益可观的特点,但在我国商账追收机构得不到法律的认可,其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严重影响了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定。因此,本文建议先由最高法院进行司法解释和政府行政性立法对商账......
我国轴承产品出口的特征与演变规律
发布时间:2014-01-07
轴承产品在我国机电产品出口贸易中占有重要地位。虽然近年来我国轴承产品出口取得长足 发展 ,但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出口产品结构仍存在很多问题。我国入世后轴承产品出口已进入新的增长阶段,轴承产品贸易变动趋势成为人们关注的焦......
浅析我国股权众筹的证券法属性
发布时间:2023-06-08
2012 年4 月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颁行的《创业企业扶助法》为众筹创设发行豁免,众筹由此走上规范发展的道路。但我国监管层目前并未出台规制众筹融资的监管法规,此种利用社交网络由社会大量人群集体协作完成的融资方式,超越了传统融资......
专利侵权法定赔偿中的主体特征和产业属性研究
发布时间:2023-01-13
摘要: 我国专利侵权法定赔偿存在明显的产业区分特征和多种赔偿计算方法并用倾向。从参考因素看,除权利类型和专利许可费用外,对于快速消费品案件,法院侧重于侵权人生产规模和侵权产品价格;对于耐用消费品案件,法院还会额外关注......
矿业权之法律属性分析
发布时间:2022-07-21
矿业权之法律属性分析 矿业权之法律属性分析 矿业权之法律属性分析 [摘 要]矿业权是理论界这些年来探讨的一个比较热门的话题,这也是我国市场经济不断推进的结果,学者们主要是围绕矿业权的构成、保护、矿业权的流转、矿......
浅析我国限制性商业行为法律规制体系(1)论文
发布时间:2022-09-20
论文摘要:我国在加入WTO后,面临一些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滥用知识产权,在国际技术许可中进行不合理限制的巨大压力。而我国虽然已经制定了对限制性商业行为进行规制的相关法律,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但法律体系还很不......
浅谈中小企业财务规范化的重要性
发布时间:2023-05-15
摘 要:当前我国中小企业蓬勃发展,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同时为社会未就业人员提供了就业机会,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但是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很多问题,尤其是财务管理不规范阻碍了中小企业的健康......
我国限制性商业行为法律规制体系浅析(1)论文
发布时间:2022-08-18
[论文关键词]限制性商业行为;法律规制;反垄断法 [论文摘要]我国在加入WTO后,面临一些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滥用知识产权,在国际技术许可中进行不合理限制的巨大压力。而我国虽然已经制定了对限制性商业行为进行规制的相关法律......
普通照明LED标准中的电学性能要求之探讨-LED技术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01
论文摘要:普通照明LED标准体系的建设是半导体照明工程项目中的重要课题之一。本文对LED模块在电学方面的性能要求作了一些探讨,除 了一般常规的电性能要求,着重讨论了其中关于EMC方面的要求。这些性能要求对于普通照明LED模块而言是......
我国自由流动商贩法律地位简析
发布时间:2022-11-19
[摘要]我国自古以来就有流动商贩,关于流动商贩的法律地位问题有很多人都进行过研究,各个学者的意见不是很统一,笔者试图通过独特的视角来分析我国的自由流动商贩的法律地位的问题,希望通过文章中对自由商贩的法律地位的问题的研究......
规范性和有效性探究
发布时间:2022-12-07
预算作为统领国家财政收支的枢纽,各种因素汇集,庞杂而又混沌:法律与政策的冲突、长期愿景与当下计划的纠缠、规范性和有效性间的张力。《预算法》实施以来,预算规范性大大增强,预算公开、人大监督角色的强化、责任体系的健全都在彰......
我国房地产业税负合理性的定量分析
发布时间:2014-01-07
内容 摘要:房地产业的税负 问题 正在引起 社会 各界的广泛关注,许多专家学者从 理论 和实证方面提出了各自的意见。本文在 总结 前人 研究 的基础上,利用改进的税负合理性评价模型对我国房地产业税负合理性进行了一些初步探讨。 关......
刍议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基于虚拟财产作为法律意义上财产的属性界定的问题,生发出解决该问题的几个需要厘清的基础理论问题并提出具有内在逻辑的证成思路:(1)解决此问题的前设条件即虚拟财产的内涵和外延界定问题。(2)通过对物制度的历史沿革考察......
网络游戏虚拟物品法律属性分析
发布时间:2016-04-28
欢迎来到查字典范文网站,今天本网站为大家提供了网络游戏虚拟物品法律属性分析,希望朋友们读后有所收获! 论文摘要:网络游戏虚拟物品的保有量和交易量随着游戏产生的迅猛发展而屡创新高,由此产生的纠纷也日益繁多。而在法律界,对......
谈论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法律属性
发布时间:2023-04-09
谈论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法律属性 谈论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法律属性 谈论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法律属性 精品 源自 英 语 内容提要: 民法着述关于民事行为的理论多有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内容,其意为“已经成立但效力处于不确定......
论WTO规范体系的特殊性及对我国行政法律制度的冲击(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01
任何国家加入WTO,都会面临一系列的“入世问题”。所谓入世问题,是指加入国如何调整和变革现存的经济制度、法律制度甚至部分政治制度,使之符合WTO规范体系要求的问题。“入世问题”产生的原因有二,一是各国的政治、经济、法律等制度与......
论我国有线电视法规中法律秩序的价值追求
发布时间:2022-12-04
论我国有线电视法规中法律秩序的价值追求 论我国有线电视法规中法律秩序的价值追求 论我国有线电视法规中法律秩序的价值追求 摘要:秩序被视为法律的基本追求,法律秩序的价值内涵表现为多层级性......
我国农业标准化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发布时间:2023-07-24
论文关键词 农业 标准化;问题;对策 论文摘要 针对我国农业标准化存在的标准落后、体系不全;观念陈旧、重视不够; 管理 欠缺、普及不广问题,提出对策措施。 农业标准化是指根据 市场 需求,运用标准化的“统一、简化、协......
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发布时间:2022-12-03
网络大讲堂课程在卫星网第一频道循环播放,播出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农业部网站( www.moa.gov.cn)和中国农业信息网(www.agri.gov.cn)开设“农科讲堂”专栏,“农广在线”(www.ngonline.cn)开......
水稻品种籼粳属性的鉴定方法研究
发布时间:2023-01-24
摘要:水稻籼粳亚种间杂种优势的利用是提高水稻单产的重要途径之一,正确鉴别育种材料的籼粳属性是有效利用亚种间杂种优势的先决条件。多种方法可以检测籼粳分类,目前常用的有依赖于籼粳间形态性状变异的程氏指数法和基于DNA 序列差......
我国司法会计鉴定功能定位及证明机理探究
发布时间:2015-08-17
摘要:司法会计鉴定是一门以证明技术方法为研究对象的证明科学。其主要功能是证明问题而并非发现问题。但长期以来,鉴定人是如何对会计专门性问题做出主观判断并得以出具鉴定意见的证明过程被忽视了,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审计查账方法......
由破产观念的变迁论我国破产法的定位
发布时间:2023-07-17
“破产”一词源于拉丁文,意指“其柜台被打破的商人”,因为柜台被打破,商人便无法再继续做生意。①也有学者指出,“破产”(bankrupt)一词源自意大利语(banca rotta),是砸烂板凳的意思,与打破柜台的意思相近,表达了商人在市中......
论法律论证的自由权标准
发布时间:2023-06-26
摘要:尊重自由权是正确的法律评价或决策的标准之一。但是对于人们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享有自由权问题的解决,现有的两大主要路径都不成功:由于对于依据何种人性存在争议,而且从人性出发不能保证能推导出正确的标准,因而人文主义理论......
我国《国家审计准则》规范设置研究
发布时间:2023-03-03
我国《国家审计准则》规范设置研究 大陆法系一般通过总则阐述立法目的和立法要求,总则的一般性规定在该法中具有普适性,对整个规范体系起着统摄和指引作用。因此,总则部分的规范设置是立法者深思熟虑的结果,承载着特殊的意义和价值......
从中小文化企业发展困境看我国加快文化产业立法的必要性
发布时间:2023-03-21
一、我国文化产业立法缺位现象 近年来,我国不断强化“文化”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伴随文化产业支柱性地位的确立,文化立法工作不断加以完善。但从内容来看,我国文化产业立法多以行业立法为主导,新型文化产业领......
浅析我国空间立法的必要性和路径选择
发布时间:2016-09-05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对太空的利用水平成为一国国力、军力的重要体现。1957年10月4日,前苏联发射了世界上第一颗人造卫星,开启了人类利用太空的时代。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利用太空能力的发展,面对着太空利用的诸多复杂法律问题,......
公用行业物品定价的法律规制
发布时间:2023-01-06
一、公用行业概述 “公用行业”一语源于英文“public utilities”,一般是指通过固定网络设施为公众或不特定的多数人提供产品或传输服务的行业。 “Public Utilities”也被译为“公用事业”、“公共事业”或“公共服务行业”等,虽然......
LED照明产品标准化,韩国率先制定为哪般?-LED技术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8
·韩国于2009年启动了LED照明产品标准化。 ·韩国提出了将韩国的LED产业提升至世界水平、领军市场的目标。 ·在2012年之前将向LED研发累计投资4万亿韩元。 LED照明在存在价格、可靠性等问题的同时,产业规模日益壮大。为了进一步推......
我国的弹性规划与国外韧性规划的比较
发布时间:2015-08-05
【摘要】弹性是指事物易于抵抗变化的特性,是事物面对变化保持长久生命力的核心能力。弹性与韧性是近义词,但是我国流行的弹性规划与国外韧性规划却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本文通过我国弹性规划实践与韧性规划的分析对比,从中发现可借鉴......
浅谈国际贸易惯例的法律属性
发布时间:2023-02-20
国际贸易惯例的法律属性,探讨其渊源,分析惯例与其它法律规范的区别,最后从其对国际贸易合同当事人约束力的角度阐述了惯例在实践中的应用。 随着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逐渐接轨, 国际贸易惯例一词的使用频率日渐增多。但是,无论是......
我国财务会计目标定位思考
发布时间:2013-12-18
我国财务会计目标定位思考 我国财务会计目标定位思考 我国财务会计目标定位思考 精 品 源自中 考备 战 摘 要:会计目标理论研究是现代会计理论研究的起点,长期以来一直是会计界关注和讨论的重点课题。讨论的焦点是......
我国立法和司法确认的知识产权请求权
发布时间:2013-12-19
我国立法和司法确认的知识产权请求权 我国立法和司法确认的知识产权请求权 我国立法和司法确认的知识产权请求权 知识产权界在研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及其侵权归责原则时,越来越重视对知识产权请求......
我国司法实践中法律规避的认定问题的分析
发布时间:2023-03-27
一、我国的立法与司法实践概况 2012年1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3次会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其中第十一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制造涉外民事关系的联结......
论我国同性结合合法化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发布时间:2023-07-21
结合一词在我国指人或事物间发生密切联系,或指结为夫妻。同性结合,即广义的同性婚姻,就是同一性别的双方当事人自愿以长期共同生活为目的,持续公开共同生活的家庭形式。尽管目前为比仍有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国家没有对同性结合予以立......
试谈对产权式商铺进行法律规制的必要性
发布时间:2015-08-06
摘 要 产权式商铺对开发商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较好的融资作用,但在缺乏法律规制情况下易给一些开发商钻空子损害投资者利益而产生纠纷,使投资者投资的积极性受到伤害;若纠纷处理结果投资者不能实际挽回损失还会引发对政府的不满,这......
环境权法律属性分析
发布时间:2023-06-20
摘要:我国司法实务部门自生自发开展的环境犯罪刑事和解,为环境权理论研究和探讨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素材。环境犯罪刑事和解在理论基础、被害人确定、赔偿范围等方面不可避免涉及环境权问题。“环境权利说”、“环境法益说”和“环境义务说”三种理论在环境犯罪刑事和解中的运用各有利弊,但“环境权利说”更能有效适应我国环境犯罪刑事和解的司法实践。因此,有必要以环境犯罪刑事和解为视角,区分抽象环境权和具体环境权,从主体、.........
对中国古代男性和女性定位分析
发布时间:2023-05-21
摘要:通过对古代社会对男女性性别角色的规定和期待,总结古代对男性和女性性别分析特点,以供当今社会学习和借鉴。 关键词:古代;男性和女性;定位 一、中国古代男性的定位 中国古代男性的性别定位,是中国古代和中国传统以律......
从占有之法律规定看对我国改革的启迪
发布时间:2022-11-09
从占有之法律规定看对我国改革的启迪 从占有之法律规定看对我国改革的启迪 从占有之法律规定看对我国改革的启迪 占有,是一个含义可变的法律概念,包括主观意志和客观行为的变化,适用于多种法律......
我国警察防卫权设定的必要性分析
发布时间:2023-06-03
近年来公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遭遇暴力阻碍的事件时有发生,尤其在抓捕犯罪嫌疑人、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暴力恐怖事件的处置的过程中,作为具体执法民警的人身安全受到极大的伤害。如何避免或减少暴力阻碍事件对于民警人身健康造成的影响,......
浅谈我国性别平等的法律保障
发布时间:2023-03-10
社会性别平等的含义在于:不论男女,所有人都能在不受各种成见、歧视以及严格的社会性别角色分工观念的限制下,自由地发展个人能力和自由地做出行为选择。男女不同的行为、期望和需求均可得到同等地评价、考虑、和照顾。性别平等并不抹......
毕业论文格式规范要求
发布时间:2023-04-07
即将拿到毕业证书了,拿证前最麻烦的就是写论文,快来看看论文的写作格式吧,让你一次性过。以下是由查字典范文大全为大家整理的毕业论文格.........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利益冲突法律规范之现状和建议
发布时间:2022-10-24
【摘 要】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对证券投资基金利益冲突的规制存在着法规制度不健全、执行力度不够等缺陷,需要用法律的形式对内幕交易利益冲突问题进行规制,在制度上建立基金管理人信息披露制度;改变固定费率的收取管理费用的模式,利......
跟踪审计法律规范问题之我见
发布时间:2023-03-09
跟踪审计法律规范问题之我见 政府http://wWw.LWlM.cOM跟踪审计是指国家审计机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前介入,对政府投资项目、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重大资源环境项目、重大民生专项资金、重大政策措施执行等审计对象或审计事项实施......
网络安全建设标准和规范思考
发布时间:2019-12-25
1高校网络面临的安全威胁网络安全问题是互联网技术収展迆程中不容忽视的一个问题,据统计,美国因网络安全引収的经济损失高达每年75亿美元。在世界范围内,平均每20s就会収生一起网络安全亊件。高校网络建设是高校信息化収展的重要载体,如果出现网络安全问题,会带来难以预估的损失,甚至对正常教学和管理秩序造成影响。高校网络本身是一个半开放Internet系统,用戵主要为高校教师及学生,需要通迆身仹认证后登陆高.........
我国行政赔偿标准的范围问题_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28
行政赔偿标准,是指行政机关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程度范围,是最终确定国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的量的指标所应遵守的准则。《国家赔偿法》颁布之初,人们对这部法律给予了很高的评价,称它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
论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法律性质
发布时间:2022-10-16
一、引言 第三人能否通过抗辩保险合同来抗辩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保险人应当以谁的名义提起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诉讼,保险人是否可以以保险事故是由第三人造成的为由免除自己的赔付责任。其主要是海上代位求偿权的法律性质不明所导致的......
论网络游戏虚拟物品法律属性之探讨
发布时间:2016-04-06
查字典范文网论文频道一路陪伴考生编写大小论文,其中有开心也有失落。在此,小编又为朋友编辑了“论网络游戏虚拟物品法律属性之探讨”,希望朋友们可以用得着! 一、网络游戏产业及虚拟物品定义 网络游戏在中国经历了黄金十年,其产......
声乐学习中演唱中国声乐作品的重要性
发布时间:2023-03-27
声乐学习中演唱中国声乐作品的重要性 在学习声乐的过程中,人们会学唱大量的声乐作品,这就会涉及到演唱中国声乐作品和外国声乐作品的选择问题。我认为,在声乐学习中,演唱中国的声乐作品更为重要。 一、中国声乐作品中蕴含着五千多年......
论尸体的法律属性及其处置规则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在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有关尸体的纠纷,最高人民法院也在《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了“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死者的近亲属“遭受精......
我国档案鉴定标准的确立与执行(1)
发布时间:2022-10-31
【论文摘要】本文简要论述了档案鉴定标准在我国的确立和执行过程,先从国内外形成的鉴定标准着手,分析其在我国档案理论界与鉴定工作实践中的贯彻情况,明确我国档案鉴定理论、档案鉴定的技术性标准(档案保管期限表)以及鉴定工作中存在......
浅析节能法规政策及标准对生产企业的影响
发布时间:2023-05-04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节 约 能 源 法 》 ( 简 称《节能法》)是我国节约能源的主干法,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和出台了有关节能的行政法规和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国务院要求及地方实际情况,制定了地方性节能法规、政......
探讨我国金属艺术中的产品语意学
发布时间:2023-02-28
摘要:中华五千年历史长流里的金属艺术熠熠生辉,本文从产品语意学的角度去探究,这些封尘干百年后再现于世人眼前的金属艺术品在当时扮演了怎样的角色。思考从古至今,这些冰冷的金属材料是如何在我国匠人、艺术家手中变得光彩夺目,......
企业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化探究
发布时间:2023-01-29
摘要:在企业发展运行过程中,固定资产是非常重要的一项资源和企业的物质基础,固定资产在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占的地位也逐步上升。因此,很多企业制定出一系列的规范条例加强对固定资产进行规范化管理,以提升企业的经营能力和经营效益。关键词: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研究一、引言固定资产的管理对于企业而言是至关重要的,严格的遵循固定资产的使用原则,可以有效的提升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也可以提升固定资产的利用效率.........
谈我国证券财务会计工作规范性问题
发布时间:2017-02-16
摘 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证券市场也已经初步具备一定的规模,但是相对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来说,我国的证券市场经济发展相对比较落后,无论是制度还是建设上,都还处于一个相对稚嫩的阶段。所以,要想长期发展我国的证......
浅析商法中的强行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
发布时间:2023-06-24
一、商事规范的理论分类 就商事规范的分类以及何为强行性规范、任意性规范,国内外学者已形成成熟的理论。以公司法规则为例,美国学者爱森伯格根据规则的表现形式,将其分为赋权性规则、任意性规则、强制性规则。学者柴芬思则依据促进......
试论我国结构性理财产品的主要特征与风险分析
发布时间:2016-01-13
论文关键词:结构性理财产品 种类 结构特征 主要风险 论文摘要:2007年下半年以来我国理财上不断出现的“零负收益”事件表明,我国商业结构性理财产品市场尚未成熟,尤其是结构性理财产品市场。文章针对结构性理财产品市场不成熟的现状,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