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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人工岛屿的国际法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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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人工岛屿的国际法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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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国在南海诸岛填海、扩建机场等陆地设施引发国际社会广泛关注,以UNCLOS为首的国际法对于海上人工岛屿并没有明确的定义,导致人工岛屿的概念适用模糊。海上人工岛屿具有受国际法与国内法双重调整的法律特征,但其权利义务边界尚不明确,人工岛屿能否作为领海划界的依据存在争议。通过对人工岛屿的分类讨论,明确海上人工岛屿具有的权利、义务边界阈值,根据人工岛屿修建的基础判断其能否作为划界的基础。我国在南海进行的人工岛屿修建符合国际法规定,在海上人工岛屿概念的解释中我国应发挥更大话语权,并通过制订《海洋基本法》为修建海上人工岛屿提供国内法依据。

关键词:海上人工岛屿;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领海划界

中图分类号:D91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17)06-0099-08

作者简介:杨显滨,上海大学法学院讲师 (上海 200444)

海洋承载着国家发展基石,涉及海权关键的岛屿是我国未来的主要斗争方向。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第121条规定,岛屿是指“四面环水并在高潮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早在1958《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领海的声明》中就强调中国领海宽度为12海里,这不但适用于中国大陆,还适用于包括南沙群岛在内的南海诸岛。1除了自然岛屿,人类随着自然的进步开始在海上利用科技与人力建造人工岛屿,例如迪拜投资建设的目前世界最大人工岛群――棕榈岛。由于人工岛屿直接牵扯到海洋划界、资源权属等国家发展的重要利益,其兴建往往伴生着巨大争议与不确定性。2015年来,中国在南沙群岛赤瓜礁、东门礁、永暑礁等礁盘上开展填海工程、建设飞机跑道引起东南亚各国广泛关注。2自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后,岛屿制度的多方面问题,在国际法上依然模糊但很重要,尤其涉及到人工岛屿,其涉及法律关系、权属义务更为复杂。

在人工岛屿的国际法界定中应明确海上人工岛屿权利与义务的边界到底能达到何种界限。如:修建本国人工岛屿的范围能否突破领海或专属经济区(Exclusive Economic Zone, EEZ)、人工岛屿能否作为国家划分领海的基线、主权国是否在人工岛屿上享有同岛屿一样的权利与义务,这些深刻而牵扯范围极广的国际法问题均需要深入研究并明确边界,为实践提供明确的规划与指导效应。

一、海上人工岛屿的概念与法律属性

(一)海上人工岛屿概念

至今学界尚未对“海上人工岛屿”有明确的定义分析,对于人工岛屿是否属于岛屿,国际社会存在不同观点。如上所述,UNCLOS将“岛屿”定义位“四面环水、高潮露出水面、非人工建造、形成一定土地区域”,这四项标准是UNCLOS下判定“岛屿”的关键性因素。但是这样模糊的标准并无法区别岛屿与礁石等概念,而岛礁包括岛屿、岩礁或低潮高地。1例如,岛屿在潮汐时需要高出水面的阈值是多少可判定为公约下的“岛屿”,而“一定区域”又缺乏现实可行的准确判断标准。而对于岛屿与人工岛屿的定义与区别,UNCLOS中并没有详细说明,仅对权利、义务进行笼统的描述。UNCLOS第121条规定,岛屿需要具备支撑人类正常生存和经济活动的条件,这是岛屿和岩礁最显著的区别。现在国际上普遍的认知是“岛屿必须保有淡水、能够种植维持人类生存的植物、可提供一些居住材料、并足以支撑一定数量人群的生活。”2

中国同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等有海洋冲突的国家均为UNCLOS的约国,受其约束。研究UNCLOS的具体规定无疑为研究海上人工岛屿提供最为有力的依据。遗憾的是,UNCLOS并未对“人工岛屿”有明确的定义。根据《国际公法百科全书》的定义,将“人工岛屿”认定为:四面环水的在涨潮时能露出水面的暂时性或永久性的人造固定平台。3有学者将其定义为:将泥土和岩石经过加工混合放置于海中的人造地,它固定在海床上,在高潮时露出水面,具有永久特性,且它和其他岛屿一样属于领土。4或人工岛屿是“在并非陆地之处建立人工平台结构物”。5笔者认为,从地质角度考察,海上人工岛屿应同岛屿一致,四面环水且能在最高潮时露出水面的一定土地区域;从人类影响角度分析,人工岛屿同自然岛屿最大的区别是由“人工建造”,可供人类生产生活而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因此,海上人工岛屿的概念可定为:由人工建造的四面环水、潮汐最高潮时露出水面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可供一定数量的人类生活的土地或类似结构区域。

(二)海上人工岛屿是主权国家行使领海管辖权之地

目前海上人工岛屿的建造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为在已有的暗礁、礁石、小岛屿上扩建形成岛屿,如我国在永暑礁上建设飞机跑道,扩大面积,笔者称为“扩建式人工岛屿”;另外一种为直接在海中填入原料,由海床堆积成为新的岛屿,例如迪拜通过砂石填埋而成的棕榈岛,称为“填海式人工岛屿”。二者的共性是在人类活动的直接干预下形成新的“岛屿”,但两者间在权利义务方面又有不同。“扩建式岛屿”的相关规范并不完善,马来西亚实际控制的南海弹丸礁,就是用吹填的方法扩展成为人工岛屿。6有学者认为,“扩建式岛屿”可以认定为国家领土取得方式中的“添附”。7而“填海式岛屿”一般由填海国家通过国内法明确其填海的权利与义务,如美国《海洋资源和工程发展法》和《海岸带管理法》、日本《公有水面填埋法》、英国《海洋与海岸带准入法案》、韩国《海洋开发基本法》的规定。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2条规定了有关填海活动的内容:填海造地的海域范围应为内水、领海的水体、海底、底土和水面。其它诸如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上人工岛建设用海管理的意见》等部门规章也对人工岛屿的建造管理做了相应规定。领海对于国家而言,具有主权属性,海上人工岛屿可视为是主权国家行使领海管辖权之地。沿海国在本国具有管辖权的海域修建人工岛屿,必然受到其国内法的规制与调整。

(三)海上人工岛屿应受国际法规制

海上人工岛屿的修建地点一定是在海上,即使是在一国的领海内,海上人工岛屿的规制也应当受到国际法的规制。例如海上人工岛屿修建后对于船舶无害通过的影响、人工设施修建后对于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必然受到国际法的约束。目前,有关海上人工岛屿修建的最权威国际公约是UNCLOS,其第56条第2款规定沿海国对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有管辖权。第80条规定上述权利在大陆架范围内比照适用,即一国可以对其建造的人工岛等设施进行使用、管理。第87条规定人工岛屿的建造可延伸至公海范围,允许各国在国际法规制范围内建造人工岛屿。其它关于人工岛屿的规定分别是第11条、第60条、第77条和第147条。沿海国有权建造并管理人工岛屿,但需遵循国际法的规定。

二、海上人工岛屿面临的现实国际法难题

(一)海上人工岛屿的概念模糊

根据UNCLOS第121条的规定,岛屿的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同陆地领土的规定相同,可以拥有12海里的领海、24海里的毗连区以及200海里的EEZ。因此对岛屿的争夺将直接扩大沿海国的主权范围。但是UNCLOS中概念的不完善,是现行国际海权争端的一项重要原因。有关“岛屿”定义的本身,即存在诸多模糊之处。第121条规定岛屿制度,第1款为定义,即“四面环水并在高潮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但如前文所述,该项定义极难在现实中区别岛屿与岩礁、高潮时露出一定高度的礁石。对此,第121条第3款做出了补充性的限定,即岩礁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的经济生活”时,不能享有岛屿拥有的EEZ与大陆架等权利。按照UNCLOS的规定,认定海南岛、台湾岛此类的大型岛屿并不存在困难,容易出现争议的是小型的岩礁,人类居住并不难理解,只要岛礁上有人生活就可以认定为人类居住,但是“维持其本身的经济生活”却缺乏明确的定义。我国《海岛保护法》第1章第4条规定了“无居民海岛属于国家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无居民海岛的所有权”。而维持本身的经济生活是指必须依靠岛礁上的资源形成完整的供给链,抑或是仅仅靠外界资源供给就可以保证人类的生产生活即可认定为岛屿?对此,1958年《大陆架公约》也并未对什么是可供人类居住的岛屿做出说明。1笔者认为,如果是必须依靠岛礁资源形成的完整供给链条维持经济生活,那么岛屿就应当具备相当大的面积腹地才有可能提供所需的基础资料。而仅依靠外界资源供给,是否仅在极小的能够露出高潮面的岩石上安排数名士兵或者渔民常驻,即可认定为“岛屿”而取得EEZ等权利仍存在较大的疑问。

“岛屿”概念的模糊直接引发了现实的不确定性,而海上人工岛屿的概念更是在UNCLOS中只字未提,虽然有多条内容直接规制人工岛屿,但什么是人工岛屿、怎样判定人工岛屿、人工岛屿具有的权利义务在公约中并未涉及,导致了现实适用的困难。2沿海国根据自身利益的需要去选择性解释国际法,日本一直妄图在冲之岛礁建设人工设施而将其转变为岛屿,这当然为中国等利益相关国家和地区所不能接受。而类似海上钻井平台、大型岩礁灯塔等内容是否属于海上人工岛屿也并没有明确的说明,根据条文研究,由于UNCLOS(如第79条第4款)多将人工岛屿与钻井平台、灯塔设施等并列列举,从而将钻井平台等设施排除于海上人工岛屿之外。但依然无法改变“海上人工岛屿”概念模糊的现状,有待于国际法做出更为详尽的解释。

(二)修建海上人工岛屿的权利义务边界不明

沿海国修建海上人工岛屿的权利及义务零散规定于国际公约中。领海内修建海上人工岛屿为一国内政,他国无权干预。不同于领海,沿海国并不对毗连区享有主权。公约中并没有明确毗连区允许或者禁止人工岛屿的建造,而根据UNCLOS第56条对于EEZ的相关规定,专属经济区内可以修建人工岛屿及类似设施,EEZ内人工岛屿的权利应当至少包括管辖权、资源开采权、航运权、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以及公约规定的其他权利。但是,沿海国在EEZ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时,应适当顾及他国利益,并以符合规定的方式行事。笔者认为,从领海到EEZ,沿海国的权利义务范围呈缩小的态势,领海拥有的权利最多,EEZ拥有的权利最少,毗连区则拥有海关、检疫等多项管理权。如果EEZ可以准许沿海国修建海上人工岛屿,在毗连区内也必然具有修建海上人工岛屿的权利,但这一点在UNCLOS及其它国际公约中并未明确,存在厘清的必要。

UNCLOS第77条第1款规定以勘探大陆架、开发其自然资源为目的,沿海国可以对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仅从此条款进行分析即可得知,沿海国可以在大陆架上兴建人工岛屿。但是否只能出于开发资源的目的而兴建人工岛屿,公约并未进行明确的规定。UNCLOS第141条第2款规定国际海底区域制度的开发原则是“开放给所有国家”,但是不得主张或行使主权或主权权利。 国际海底区域实行平行开发制度,将管理职责分给国际海底管理局,UNCLOS在文字表述上并未出现人工岛屿,主要对使用设施条件进行了要求。

内陆国是否具有修建海上人工岛屿的权利?其修建海上人工岛屿的权利、义务边界又在哪里?在现有海洋法体系下,人工岛屿的建造和管理内陆国家基本无法参与到EEZ以内海域的人工岛屿建设中,除非沿海国同意其使用剩余权利。而“公海自由”是国际法的传统原则,所有国家都有平等利用公海的权利,而根据UNCLOS第89条的规定,公海不能为任何国家所独享或占有,即内陆国在国力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在公海兴建海上人工岛屿,但是人工岛屿并不能享有确定领海基线等功能,不可被认为是“飞地”而破坏公海自由原则。而人工岛屿建造后是否只有国家才拥有所有权,如果建造者不是国家,而是组织或者个人,权利归属又该如何划分。

沿海国可在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等区域修建人工岛屿,但是海上人工岛屿所具有的权利义务边界并不明晰。海上人工岛屿修建过程中及建成后的环境保护、通航安全、修建间隔、设施标准并没有统一的标准,沿海国在本国有权区域内兴建人工岛屿只能根据自身的理解。而海上人工岛屿本身享有的权利与应当履行的义务仅仅能参照相同类型岛屿或设施的规定。同样,内陆国在公海修建人工岛屿的权利义务界限也并不明确。

(三)海上人工岛屿是否可以作为划界依据存在争议

目前,除美国未加入UNCLOS外,绝大多数海洋大国均加入了UNCLOS受其{整,而UNCLOS最重要的作用之一就是海洋划界,确定各国的海洋领土范围。根据UNCLOS第3条的规定,领海的宽度由基线量起不超过十二海里;根据《领海及毗连区公约》第2条的规定,领海是沿海国领土的一部分,沿海国的主权可以延伸到领海之上空及其海床与底土。沿海国海岸线的划定,直接决定了其领海、毗连区、EEZ的面积与划分,极其重要。根据UNCLOS规定,测算领海宽度的正常基线是沿岸低潮线(第5条);而岛屿在领海划界的地位十分重要,在位于环礁上的岛屿或有岸礁环列的岛屿的情形下,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是沿海国官方承认的海图上以适当标记显示的礁石的向海低潮线(第6条)。但海岸线的划定可能因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 人工岛屿的建造可能不会破坏原有地理水文环境,但也可能因为人类活动的影响形成新的海岸基准线。对于人类干预而形成的设施,UNCLOS的立场是人工岛屿不能具备自然岛屿的地位,不能参与领海、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范围的确定(第60条第8款)。人工岛屿不具备自然岛屿的划界作用,是为了避免一些国家利用自身实力和国际法规则,通过修建人工岛屿的方式不断扩大自己的领海范围。但UNCLOS对于人工岛屿的规定同样存在争议,通过填海形成的新的岛屿无法具有自然岛屿的地位,但通过在已有岛屿上修建人工设施而扩大岛屿面积,改变岸线形态是否能够作为划界依据?UNCLOS第11条规定,为了实现划定领海的目的,构成海港体系组成部分的最外部永久海港工程视为海岸的一部分,而近岸设施和人工岛屿不应视为永久海港工程,而在岛屿的海港通过人类活动修建永久海港工程的情况下,岛屿的划界基线是否外延并没有明确的规定。UNCLOS第7条规定了领海划线的直线基线原则及其例外,公约在第47条群岛水域的划界中阐明,在低潮高地上筑有永久高于海平面的灯塔或类似设施,或者低潮高地全部或一部与最近的岛屿的距离不超过领海的宽度外,可将低潮高地作为基线划定的起讫点。在群岛水域的地理情形下,在低潮高地上修建包含灯塔在内的人工岛屿设施,是否就应当改变原有划界依据亟待明晰。在1805年“安娜号”案件中,一艘英国船舶于密西西比河河口截获敌对国西班牙的商船,美国法院认为捕获的地点在河口小岛3英里范围内,因此其具有管辖权,而该小岛非由地质运动产生形成,而是由泥沙和漂浮树木等杂物堆积形成。从美国法院的判例进行分析,其做出裁定的依据是美国在河口拥有强有力的秩序和排他性效力。根据《奥本海国际法》的规定,如果岛屿产生在领海内,即为添附沿海国的土地,领海的范围从该新生岛屿的海岸起算。1现实的判例和传统国际法理论也为人工岛屿能否作为划界的依据添加了不确定性。

三、国际法中海上人工岛屿的权利与限制

(一)“填海式”海上人工岛屿权利范围小于自然岛屿

UNCLOS对建造人工岛屿之后所应该享有的权利少有规定,仅规定有沿海国可以对建造、使用管理人工岛屿享有专属权利。EEZ内的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沿海国对这种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应有专属管辖权,包括有关海关、财政、卫生、安全和移民的法律和规章方面的管辖权。UNCLOS第56条、第77条规定了沿海国在EEZ和大陆架中对于人工岛屿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对于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而对于海上人工岛屿本身享有的权利,UNCLOS及其他国际法公约并未涉及。而根据UNCLOS,人工岛屿只能拥有500米的海上安全区,不得拥有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等区域权利。笔者认为,判定海上人工岛屿的权利范围首先需要判定人工岛屿的类型,即其属于“扩建式岛屿”抑或是“填海式岛屿”,如果是“填海式岛屿”,不论其填海的区域位于领海或EEZ,其毫无疑问属于UNCLOS下的人工岛屿,其权利范围小于自然岛屿,无法确定领海、毗连区等权利。而如果人工岛屿属于“扩建式岛屿”,其权利的基础取决于其扩建前的岛礁的性质,如果扩建前为岛屿,则其扩建行为认定为对于岛屿的改良,享有自然岛屿所拥有的权利。

(二)海上人工岛屿承担的义务比自然岛屿的责任程度更高

对于国际法文件的解释原则,根据国际法院在“伊拉克与土耳其边界案”中做出的裁决,在相关条约措辞并不清晰的情况下,根据当事国做出的可接受的解释里,可以选择附有“最小义务”的解释。2即使按照“最小义务”理论,人工岛屿受到的约束和安全限制远多于人工岛屿享有的相应法律权利。

UNCLOS第60条规定国家负有义务保证人工岛屿的安全性,维护船舶通行及人工岛屿本身的稳固。人工岛屿、设施或结构的建造,必须妥为通知,并对其存在必须维持永久性的警告方法。已被放弃或不再使用的任何设施或结构,应予以撤除,以确保航行安全。可采取建造相关设施形成安全地带,“这种地带从人工岛屿、设施或结构的外缘各点量起,不应超过这些人工岛屿、设施或结构周围五百公尺的距离,但为一般接受的国际标准所许可或主管国际组织所建议者除外”。人工岛屿的存在和消灭都是在人工干预的情况下进行的,若无妥善的预警公示,很有可能对国际航行安全造成非常大的消极影响,故UNCLOS对人工岛屿的安全性问题用了5款(第60条第3款至第7款)的篇幅,要求各国予以尊重并遵守相关标准。

除以上义务外,沿海国在修建人工岛屿时,还要考虑海洋生物资源养护、环境保护、他国权利等多方面的内容。不可妨碍船只无害通过,必须保护航行和飞越自由权利。如根据UNCLOS第78条的规定,沿海国在大陆架修建人工岛屿时,不得干扰、侵害航行或他国权利和自由。根据UNCLOS第194条第98款的规定,修建人工岛屿必须考虑环境保护的需要。针对建造人工岛屿产生的环境侵害问题,《生物多样性公约》(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要求以保护珍贵生物资源为前提去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对生物多样性影响严重的人工岛屿项目需要慎重建设利用。不仅仅是国际法上承担的义务,国内法也对人工岛屿的开发做了诸多限制。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对我国海洋进行功能划区,制定使用海域的申请和审批制度。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加强了对违法工程的惩罚力度,规定了应先提交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环评报告的制度,经有关部门审核后才可开工建设。受其本身性质与特点的影响,同自然岛屿相比,海上人工岛屿具有的义务要远远多于自然岛屿。

(三)海上人工岛屿划界的“宿主理论”

根据UNCLOS第121条的规定,“岛屿”与“岩礁”在法律属性上有极大差异。岛屿的存在对国家主权意义重大,一个岛屿能够拥有1550平方公里领海甚至43万平方公里的EEZ。1而岩礁只能享有领海和毗连区嗬,人工岛屿享有的权利就更为稀少,仅能拥有半径500米的安全区。由于权属差距巨大,日本通过《领海法》和《渔业水域暂定措施法》将冲之鸟礁定义为“岛屿”,设立了领海和专属渔业水域。日本于2012年向联大提交关于冲之鸟礁的外大陆架划界申请。对此,国际社会对于岩礁或人工岛屿转变为“岛屿”持极为审慎的态度,认为此类活动可能是对人类共同财产的私有化。2如我国现在正在修建的美济岛工程,位于南沙群岛中东部海域,目前岛屿面积已达6平方公里,预计全部工程完工后,陆地面积和泻湖的面积共计将超过46平方公里。面积的改变必然会影响原先划界基线形态,导致领海等权益的改变。出于国家利益的考虑,在岛礁建设的过程中,国家意图扩大领海的可能性要远大于缩小管辖面积的可能。 笔者认为,判断人工岛屿能否作为划界依据的关键是判定人工岛屿修建的地质基础,即人工岛屿的“宿主”。如果人工岛屿是在UNCLOS承认的岛屿上扩建,则人工岛屿可以认定为改善原有岛屿功能而改变的功能构造,不影响原有岛屿的认定,原有岛屿也不会因为人工岛屿的修建而改变成为人工岛屿,从而影响原有岛屿享有的权利。从地理的角度分析,包括中业岛、太平岛、南威岛等拥有淡水的岛屿在内的南沙群岛,符合UNCLOS关于“岛屿”的定义。但人工岛屿在自然岛屿上的修建虽然能够改变领海基线,但也不能无限扩大,如UNCLOS第47条群岛基线的划定中,不应在任何明显的程度上偏离群岛的一般轮廓。如果依靠人工不断扩大原有岛屿海岸线,将造成已相对稳定的海洋区域划分再起波澜。在实践中,笔者认为以扩展后的领海范围不超过人工岛屿设立前原有自然岛屿的毗连区为限,较易确定并划分新的领海范围,同时,不致一国领海因人工岛屿的修建而无限扩张其领海范围。

而当人工岛屿是完全在海床上填海而成的高出海面的固定设施,或者在暗礁上修建人工设施而高出海面,则不能根据公约认定为自然岛屿的概念。傅成教授认为,美济礁、诸碧礁的“吹沙填海”是对岛屿的改良,曾母暗沙仅为海平面以下约10米之暗滩,在此基础上搭建人工平台属于是人工岛屿,而不是岛屿。3实际上,UNCLOS已经基本上将低潮高地和“纯粹的人工岛屿”排除在外,所以人工岛屿想要通过适用自然岛屿的概念从而获得相应的权利是无法达成的。

四、我国海上人工岛屿制度的完善建议

中国海洋资源丰富、海岸线漫长,但受历史影响,与东亚、东南亚诸国长期存在海权争端。如何利用海上人工岛屿建设扩展本国海洋权益成为新一轮的“海洋圈地”运动的重要方面,迪拜等国已经大面积的开发建造大规模的人工岛屿。海洋是国家战略资源,有必要通过对于权利义务阈值的分析,对人工岛屿的建设寻找依据;对人工岛屿的管理和开发,确定权利义务界限。

(一) 继续扩大建设我国南海诸岛礁

国家获得领土有五种形式:发现或先占、割让、添附、征服和长期占有。1通过扩建原有岛礁建设人工岛屿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添附。2而通过设置军事和民用设施,我国可以实现长期有效控制。在1933年“东格林兰岛法律地位案”中,确定有效控制必须具备两个要件:持续实施控制行为的意愿和实际展示控制目的的行为。3默许、承认是国际法上的一般原则。4而一国出于国家利益的考量,在本国领海内利用人工扩建岛屿,而且这种扩建的目的、手段合法,且未造成其它国家利益受损,这种扩建岛屿的行为符合“谨慎主权”,5可以认定为合法。在南海岛礁的建设过程中,我国通过不断建设岛礁而实现对于岛屿的不间断占领,从而实现有效的主权管辖。其它国家在我国建设的时期内并没有提出明确的反对意思表示,可以认为其同意、接受我国的岛礁建设行为。而依照UNCLOS,拥有海域管辖权的国家,享有对海上人工岛屿管辖权,中国在领海、毗连区、EEZ、大陆架上建设海上人工岛屿是国际法赋予的基本权力。我国在行使建设海上人工岛屿的权利同时,也在履行国际法义务。根据我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第11条规定,在守法前提下,任何国家在我国EEZ内均享有航行、飞越自由的权利,这当然也包括我国的海上人工岛屿。因此,我国在已有岛屿的基础上建设人工岛屿符合国际法规定,在国际法规定的权利阈值内,是不容他国质疑的。

(二) 科学界定概念、明晰权益阈值

在现行公约均无对于人工岛屿的通用解释时,利用法律解释权将为我国带来实际利益。国际上有学者提出,人工岛屿与类似设施最大的区别在于人工岛屿使用堆积的方式修建,6从目前已有的人工岛屿修建方式分析,人工岛屿基本使用砂石等物料填埋堆积而成。笔者认为这也是判定人工岛屿的重要因素。在区别人工岛屿与自然岛屿的过程中,是否“自然形成”是貌似明显的标准,而“自然形成”是指完全依靠地质运动形成还是依靠自然物料形成即可,会对人工岛屿的认定产生巨大的分歧。笔者认为,自然岛屿是完全依靠地质运动和水文活动而产生形成的,人工岛屿虽然使用了海床泥土、礁石为原料,但因为人类活动的干预,依然不能改变其人工岛屿的性质。根据“宿主理论”,我国在南海七处岛屿的填海扩建人工岛屿的行为,不会改变原有岛屿的自然性质,仅仅是对原有岛屿的改良应用,我国岛屿拥有的领海、毗连区、EEZ、大陆架的权利并不会因为扩建人工岛屿的行为而缩水。如华阳礁原有面积为东西长3海里,面积为8平方公里,在华阳礁北端,有一些礁石高出高潮线1.2至1.6米的岩石矗立。经过不断吹填,目前,华阳礁的陆地面积已有231,100平方米,远大于其自然岛屿形态。即使从已有设施分析,我国在所有七处扩建的岛屿上均修建有永久性的灯塔,灯塔作为人工设施,符合UNCLOS关于划界的基线标准。妄图通过认定我国扩建岛屿而运用UNCLOS第60条规定,将我国原有岛屿认定为仅有500米安全距离的人工岛屿是站不住脚的。2014年3月,菲律宾单方声称非法坐滩于仁爱礁的军舰作为永久设施部署于此,诸如此类的行为无法认定为海上人工岛屿的建设,无法享有海上人工岛屿具有的权利。7

(三) 制订《海洋基本法》,完善对海上人工岛屿的国内法支持

国内有关海权的法律的渊源来自国际法,而国内法的规定又将直接规划指导现实海权斗争,但我至今没有统一的《海洋基本法》,缺少对于建设人工岛屿的合法性支持和法律制度性保障。目前,我国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作为国家加强海岛管理的法律,而现行法规已不能满足实践发展的需要,甚至同我国在南海扩建人工岛屿的行为相抵触,如《海岛保护法》第38条规定,禁止破坏国防用途无居民海岛的自然地形、地貌及其周边地形、地貌。直接与我国现行扩建岛礁的行为形成矛盾,在未来制订《海洋基本法》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情势的变化与环境的发展,废除不合时宜的法律规定,以免落人口实。另一方面,《海洋基本法》在规制海上人工岛屿的制定过程中,应当吸收人类已有先进立法经验,如UNCLOS中的群岛法律制度,南海岛礁符合UNCLOS第46条第2款“群岛”的定义。而国际社会早已在群岛的利用和划分上做出了先例,如加拿大设立的北极群岛、挪威设立的斯匹次卑尔根群岛等。通过制订《海洋基本法》,完善对于海上人工岛屿建设的合法性依据,为海上人工岛屿的管理和设立提供法律保障。

结 语

随着陆地资源的匮乏,海洋成为人类在新世纪的争夺焦点。海上人工岛屿作为科技发展时代下的新产物,面临概念不清、规制不明、缺乏权利义务界限的现实困境。海上人工岛屿按照建造类型划分,可以分为“扩建式”人工岛屿与“填海式”人工岛屿,根据修建人工岛屿依托的水文地质基础(即“宿主理论”),“扩建式”人工岛屿的权利范围边界同自然岛屿相同,即其享有的UNCLOS下国际法权利阈值与人工岛屿相等,而“填海式”人工岛屿属于UNCLOS下无法认定为划界基础的“人工岛屿”,仅仅能占有500米范围内的安全区。但无论是何种形式的人工岛屿,其义务范围均大于自然岛屿,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航行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永久性警告”等义务。海上人工岛屿的国际法研究为我国继续修建南海诸岛的人工岛屿设施提供了法律依据,我国应加强在海上人工岛屿法理解释上的话语权,完善相关国内法,通过制订《海洋基本法》为维护我国海洋权益提供坚实的国内法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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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剧艺社是“孤岛”时期影响最大的话剧团体,堪称孤岛剧艺社运动(以下简称“剧运”)的中流砥柱。“孤岛”的含义,时间上是从1937年11月12日国民政府撤出,到1941年12月8日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军进入公共租界;空间上则包括法租界全部和大部分的公共租界。虽然暂时安全,但风雨飘摇、朝不保夕的状态是人人都可以预见的。在压力下有的人选择奋起抗争,有的则沉沦于纸醉金迷。一部分“孤岛”人似乎怀抱着享受末世生.........
生活规律的“上海第一老人”
发布时间:2022-12-11
名 苏局仙 名言 我之所以长寿,并没有什么灵丹妙药,主要是生活有规律,坚持进行一些适宜的体育锻炼。我每天看书读报写字,以陶冶自己的心情。 评语 苏局仙一生过着平凡的日子,并没有什么标新立异的养生方法,只是有规律的生活而......
侧观上海国际童书展
发布时间:2015-08-21
作为一个刚刚起步的书展,有如此的规模,应该说已经很不错了。但衡量书展是否成功,最重要的还是要看它的内容和特色。以我的侧观,本届童书展不乏新的亮点。 其二,增添了国际性的儿童文学奖项。本届CCBF首次将“陈伯吹国际儿童文学......
简析海上国际贸易的海事管辖权
发布时间:2023-03-27
一、海事管辖权概述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地球似乎越来越小,成了地球村,而这离不开交通业的兴盛,尤其是海运的繁荣。英国、荷兰等国是在欧洲列强的资本主义时代崛起的航运大国。中国属于沿海国家,海岸线全长3.2万千米,占世界......
浅析海南国际旅游岛文化的发展建设
发布时间:2015-08-27
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海南国际旅游岛文化建设成为我国的国家战略。现在人们的物质条件越来越优越,精神消费与物质消费并驾齐驱。在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建设过程中,娱乐方式丰富多彩,成为了人们重要的生活消费,越来越多的人也享受......
领海法律制度浅析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6
1982年12月10日签署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已于1994年11月l6日正式生效,我国是该公约的首批签字国之一,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19 次会议于1996年5月15日批准了该公约。根据该公约第2条的规定,领海是指沿海国陆地领土及其内水以外......
探讨国际私法中的法律规避制度
发布时间:2023-05-24
1 法律规避行为的定义 国际私法上的法律规避行为,又称诈欺规避,是指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通过有计划地制造构成法院地冲突规范中连接因素的具体事实,以避开本应适用的对其不利的准据法。在民商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通过增加或......
我国海上人身伤亡赔偿责任限制的法律适用
发布时间:2023-06-23
我国海上人身伤亡赔偿责任限制的法律适用 我国海上人身伤亡赔偿责任限制的法律适用 我国海上人身伤亡赔偿责任限制的法律适用 【内容提要】基于法律效力层次的理论和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分析海上人身伤亡损害赔偿......
上海财经大学MBA国际化人才培养探索
发布时间:2023-03-04
  Abstract:InternationalizationhasbeenasignificantpartofMBAeducationworldwide.ThispaperanalyzestheessenceandpatternoftheinternationalizationofMBAeducationthroughthecaseofShanghaiuniversityofFinanceand.........
国际海运承运人责任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3-05-12
以下为查字典范文网为您编辑的国际海运承运人责任制度,敬请关注!! 论文摘要 随着我国外向型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海运领域与国际海运连接相对紧密,为了保证海运过程中能够有效约束国际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目前国际海运普遍采用了《......
国际海运承运人责任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2-11-18
这是一篇国际海运承运人责任制度的内容,考虑到我国发展中国家的特点,以及日益增长海运需要,我国要想保证海运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增长,就要对现有的国际海运公约进行深入研究,详细内容点击查看全文。 论文摘要 随着我国外向型经济的快速......
从国际法角度看钓鱼岛事件
发布时间:2022-12-11
查字典范文网为您整理了从国际法角度看钓鱼岛事件,希望和您一起探讨! 钓鱼岛群岛亦称钓鱼台,依主岛名称为钓鱼岛而得名。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位于中国台湾岛的东北部,是台湾的附属岛屿,分布在东经12320-12440,北纬2540-2600之间的......
从创伤的视角浅析《菩萨凝视的岛屿》
发布时间:2023-05-04
摘 要:《菩萨凝视的岛屿》(Anil’s Ghost)是迈克尔・翁达杰的第四部长篇小说。作品以斯里兰卡内战为背景,展示了内战中人们水深火热的生活,不仅生活需要没有保障,生命安全更受到严重威胁,进而揭发了战争暴力给人类身心带来的巨......
上海海事法院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委托调解机制探讨
发布时间:2023-06-12
一、上海海事法院委托调解机制介绍 ( 一) 适用范围 1. 案件性质: 海事海商纠纷根据《海仲规则》第2 条的规定,该程序适用的范围为列明的7 种类型的海事纠纷,以及其他适宜通过委托调解解决的纠纷。列明的7 种纠纷类型分别为: 海上、......
分析审视国际法上的私人诉权
发布时间:2023-01-07
国际法上的私人诉权持续发展给国际法和国际政治带来很多新课题,私人诉权的推进和拓展引致了诉权与主权之间的探究,从国际层面深刻阐述私人诉权,有利于在维护国家主权的背景下梳理国际条约私人执行。一、私人诉权的本体描述个人在国际争端机制中的诉讼地位自1920年以来没有多大改变,英国牛津大学世界国际法大师布朗利在《国际法原理》中阐述。但二战的爆发,使国际社会认识到保障人权的重要性,开启欧洲人权法院私人实施国际.........
新时期对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2-12-31
“十三五”时期,海南要围绕“四个全面”,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绿色崛起为主线,突出经济特区、国际旅游岛、生态省等三大优势,处理好“三大关系”,抢抓机遇,加快建设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美......
三个美国人在上海
发布时间:2016-03-02
具有悠久的华洋杂处历史的上海,目前亦是中国内地最具国际化的大都会,已经拥有了30多万的常住外籍人口。居住在这个城市的你,也许对陆家嘴附近每天夹着公文包的西装革履的外国人并不陌生,或许对于那些工作在淮海中路附近领事馆的外......
再论法律规避制度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23
一、法律规避概念及构成要件 法律规避是国际私法中一个古老的制度,又称“诈欺规避”或称“诈欺设立连接点”,是指在涉外民事领域,当事人为利用某一冲突规范,故意制造出一种连接因素,以避开本应使用的准据法,使对其有利的另一国法律......
论环境规制下的国际分工与国际贸易(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17
一、问题的提出 国际分工理论是国际贸易理论和与之密切相关的产业理论的核心。在国际贸易理论中,占主流地位的国际分工理论主要有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以及赫克歇尔——俄林的要素禀赋理论。这些理论为我们分析和研......
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的研究
发布时间:2016-02-25
本文回顾我国个人本外币兑换的历程,结合分析海南当前货币兑换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海南国际旅游岛个人本外币兑换需要从大局出发的策略构想,建议由政府牵头多部门进行政策支持,积极审慎推动个人本外币兑换体系的良性发展......
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的研究
发布时间:2023-07-25
本币指的是某个国家法定的货币,除了法定货币之外其他的货币都不能在这个国家流通。如中国大陆唯一法定货币为人民币,所以这时我们也把人民币称为本币,但这种概念大多是用在汇市上的。除了本币之外其他的都统称外币。长期以来,中国个......
碳捕获与封存海洋环境保护国际公约的规制
发布时间:2022-11-19
摘 要:碳捕获与封存的推行也伴随着诸多问题,需要国家、区域和国际层面上相应的法律和制度框架以确保它能够安全和有效地运作。出于此种目的,近年来各国对一些国际性和区域性海洋立法的修订已经向确立此类框架迈出了巨大的一步。本文......
浅析个人在国际法上的主体地位
发布时间:2023-05-11
查字典范文网为您整理了浅析个人在国际法上的主体地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传统国际法中个人主体地位的问题 《奥本还国际法》中认为,国际法是对国家在他们彼此往来中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则的总体。《国际法教程》中也明确规定,所......
论生命伦理问题的国际软法规制
发布时间:2016-09-18
以往科学技术发展影响和改变的主要是人类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而生物医学和生命科学的发展则直接改变人本身。生命科学技术作为研究生命运动及其规律的科学和技术应用,几十年来一路凯歌前行、迅猛发展。然而,从伦理学的角度看,道德......
上海宝矿国际广场的设计实践
发布时间:2015-08-06
摘 要:通过上海宝矿国际广场的建筑设计实践,具体探讨了城市建筑综合体总体布局、交通组织、功能布局、建筑形态、景观设计等。本项目依托优越的地理位置,多样的业态配套,合理的规划和建筑设计,使之成为一个新的城市地标。 关键......
上海自贸区成立对人民币国际化影响分析
发布时间:2022-11-22
摘 要:2013年9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在上海正式对外挂牌。作为中国深入改革开放的试验田,上海自贸区将以建设国际金融中心为目标,不断创新并完善金融机制体制。在此过程中,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加速。本文将从上海自贸区和人民币......
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人民调解工作室的运作与发展思考
发布时间:2015-08-19
一、工作室运行基本情况 (一)职能定位和受案范围 主要服务于迪士尼项目,包括前期建设、以及后期开园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化解,但受案范围还包括周边区域与迪士尼项目有关联的案件。 (二)工作内容和成效 工作室现阶段......
青岛研发国内首个海上生命自动搜救系统
发布时间:2023-03-24
日前,由青岛市研发的“基于自动识别(AIS)技术的个人海上搜救系统的研制”项目,获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立项支持,标志着国内首个海上生命自动搜救系统研发成功,并进入实验应用阶段。 该项目研制的个人搜救终端设备配置在救生衣上,......
试述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的归责原则
发布时间:2023-01-30
摘 要 承运人责任制度是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核心和基础,而其归责原则更是核心中的核心,包括责任构成要件、举证责任分配、免责事由等众多核心问题。承运人责任制度也彰显着一种人文精神,反映出船货双方之间密切的利益关系,它指引着......
国际法中属人豁免规则的发展论文
发布时间:2016-04-11
管辖豁免可以分为属事豁免与属人豁免,前者针对的是官员官方行为,后者针对的是高级官员的个人与官方行为。详细内容请看下文国际法中属人豁免规则的发展。 随着国际刑法的发展,官员的国际犯罪行为能否享有管辖豁免的问题越来越突出。《......
上海码头工人的前尘往事
发布时间:2023-03-16
近代上海是典型的移民城市,在外国资本主义的入侵下,上海这个传统的中国商埠经历了由江南边缘城市向现代化大都市转变的时代命运。高度开放的格局,飞速发展的经济,使上海变成了一个硕大的聚宝盆,吸引着无数的移民来沪谋生。 移民......
论国际规则标准下的中国少年司法制度
发布时间:2022-12-11
近期媒体屡屡曝光了全国各地发生的少年违法犯罪案件,引发了社会的普遍关心。[1]少年犯罪问题由来已久,早已引起国际社会的注意。国际规则中有关少年司法保护的基本原则为我们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指导方向。 一、国际规则中少年司法制......
浅析空间核动力源的国际法律规制
发布时间:2022-10-17
一、空间核动力源概述 ( 一) 空间核动力源的概念和特征 空间核动力源是指空间应用中使用放射性同位素或核反应堆进行发电、加热或推进的装置。目前,在外空活动中使用的核动力源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放射性同位素动力系统,如放射性......
浅析英国海上保险法中的再保险制度
发布时间:2022-11-14
伦敦既是世界上最重要的海上保险市场,也是全球最大的国际保险市场和最主要的再保险市场。再保险顾名思义就是保险的保险,指保险人与再保险人签订再保险合同,将部分风险和责任向保险人再次进行投保的行为。保险业的兴起源于商人在商业......
菲推国际仲裁的海洋法公约机制应对
发布时间:2023-01-31
摘要:《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争端解决机制具有整体上的强制性。《公约》构建了司法管辖、仲裁管辖和辅助管辖等多元异质性强制管辖,架构了前置程序、识别程序、初步程序和审裁程序等多重次序性强制程序。针对菲律宾就中菲南海争端单方强推的国际仲裁,我们可以立足于争端强制解决机制的多元异质性与多重次序性,让《公约》机制为我所用,为中国所持的“双不”立场提供清晰的国际法注解,寻求中国主权维护之策,并为日后类似侵蚀中国.........
浅谈国际非政府组织的国际法规制现状、利弊及展望
发布时间:2023-06-20
二战结束后,世界经济体开始复苏,在全球经济和科技飞速发展的背景下,非政府的组织也在不断地增长,并在国际法的发展中发挥出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正因为它在国际上的各个领域中担当者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因此这也引起了世界上很多专家学......
中国的财团法人制度展望(上)
发布时间:2013-12-19
中国的财团法人制度展望(上) 中国的财团法人制度展望(上) 中国的财团法人制度展望(上) 现在,民法典的起草和讨论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学术界和主持起草工作的有关部门,对于民法典的总则......
中国航海史上的男人、女人和太监
发布时间:2022-11-14
徐福出海寻医 最早、也是最出名的一位就是徐福,他为秦始皇求医问药的故事,以及所带走的五百童男童女,统统都被演绎成为神话。历史上的徐福本名应为徐,是秦朝著名方士。这个职业大体相当于如今的医学家和科学家的结合体。他通晓医......
试析完善我国海岛及周边海域环境保护立法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6-04-19
小编又与大家见面了,今天为大家带来的内容是试析完善我国海岛及周边海域环境保护立法的思考,希望可以帮你们解决问题!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岛屿或岛是指四面环水并在涨潮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我国拥有6536个面积......
试论我国海上承运人责任制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海上承运人责任指承运人违反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约定,造成承运货物灭失、损害或迟延交付时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注:本文所称的“海上承运人”指“国际海上货运承运人”。)由于海上运输物有的风险及航运业发展是以世界为舞台的特点,海......
从国际法角度看钓鱼岛之争(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6-24
钓鱼岛历来是中国的领土,可是至今为止,该岛仍然在日本国的实际控制之下。 中日两国政府在恢复邦交之际曾经有过君子协定:对有“争议”的钓鱼岛领土归属的纠纷,双方承诺在争执期间均不得在该岛上设置永久性固定装置。其争端的解决可以......
我国海上行政执法管理体制的多重探讨
发布时间:2016-12-19
一、问题的提出 大陆资源的逐渐匮乏已不能满足社会的高速发展,人们开始更多的关注海洋资源的开发与管理。自《联合国海洋公约》生效后,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积极开发海洋,重视海洋管理立法,加强海上军事力量来维护海洋权益,甚至有的......
加快上海国际保险中心的建设分析
发布时间:2022-11-06
近年来,尤其是保险新国十条出台以来,上海保监局以贯彻落实新国十条和上海市《实施意见》为抓手,突出制度创新,创新保险机制,强化与地方政府、其他行业合作联动,主动提升保险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大力推动保险业服务上海自贸......
浅析国际私法中的法律规避问题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法律规避( evasion of law),又称法律欺诈(fraud a la loi)是指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为了实现利己的目的,故意制造某种连结点,以避开本应适用的对其不利的法律,从而使对自己有利的法律得以适用的一种逃法或脱法的行为。自1878......
谈谈国际人道法和国际人权法之间的区别
发布时间:2022-11-03
国际人道法和国际人权法之间的区别,在于法律渊源、内容、保护对象和适用范围等方面的不同。 国际人道法与国际人权法是相互关联、互为补充的国际公法的两个分支。国际人道法是一套由条约或习惯确立的国际规则,专门解决在国际性武装冲......
谈谈国际人道法和国际人权法之间的区别
发布时间:2016-07-15
国际人权法与国际人道法这两者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共同之处在于,他们的主要作用和根本宗旨都是在努力保护人的生命、健康与尊严。这是一篇国际人道法和国际人权法之间的区别,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国际人道法和国际人权法之间的区......
有关钓鱼岛问题的国际法思考(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摘要: 钓鱼岛问题是中日两国之间的一个敏感问题,牵涉到很多历史因素、政治因素和利益因素。当然,钓鱼岛问题也是一个国际法问题。日本对于钓鱼岛的占有在国际法上是非法行为,日本也不能根据时效而取得钓鱼岛的所有权。钓鱼岛的权......
试论国际市场营销战略规划——以青岛啤酒为例
发布时间:2022-12-21
论文关键词:青岛啤酒 战略规划 营稍战略 论文摘要:青岛啤酒一直以来都着眼国际化经营,国际市场高领的利润空间使青啤在进入国际市场后,有更大的操作空间。从国际市场环境分析,青岛啤酒作为中国啤酒行业龙头企业,在整合与扩......
中日东海油气争端的国际法分析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22
一、中日东海油气争端的由来 中日东海油气争端源于日本自2009年5月起对中国开发“春晓”油气田①逐步升级的反应。2009年5月28日,日本“对中国在紧贴中日中间线中国一侧的东海海域设置天然气开采设施一事”表示关注,并打算“就中国之举......
关于钓鱼岛问题的国际法思考(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14
【论文摘要】 钓鱼岛问题是中日两国之间的一个敏感问题,牵涉到很多历史因素、政治因素和利益因素。当然,钓鱼岛问题也是一个国际法问题。日本对于钓鱼岛的占有在国际法上是非法行为,日本也不能根据时效而取得钓鱼岛的所有权。钓鱼岛......
国际税法上居民的比较
发布时间:2013-12-17
国际税法上居民的比较 国际税法上居民的比较 国际税法上居民的比较 (一)国际税法确立居民概念的法律意义 居民是国际税法上的重要概念。在国际上,不同社会形态的国家、同一社会形态在不......
论国际法上引渡制度的新发展(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摘要】在全球化趋势日益明显的今天,犯罪的国际性也凸现了出来。解决这一问题单靠一国独立追诉和惩处存在很多困难,必须通过国际间的司法协助。引渡就是一种传统有效的司法协助方式。在新世纪的今天,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的不断发......
上海土地规划第一案
发布时间:2023-05-12
一审判决后,某区规土局和乙公司面对有史以来上海市的第一宗类似判决大惑不解,笔者随同主办律师参与了乙公司几次案情讨论后,发现其中存在如下几个问题: 1带征地是上海市城市建设中的历史产物,按当时的政策,开发商对周边不可分的......
国际私法中的法律规避的探析
发布时间:2022-09-22
法律规避是国际私法中的一个极具争议的问题,百余年来学者们对这一问题的争论至今仍未有一个定论。目前国内外主流观点认为法律规避行为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且多数学者支持法律规避在性质上是一个独立于公共秩序的问题。但笔者在经过分......
关于南海争端的国际法分析
发布时间:2023-04-13
下面是查字典范文网小编收集的关于南海争端的国际法分析,欢迎阅读! 论文摘要:南海早在古代就在我国的管辖之中。自上世纪70年代发现海洋石油资源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谈判以来,有关南海国家纷纷侵占岛礁、开发海洋资源侵犯我国南......
分析信息时代网络隐私权的国际法规制
发布时间:2022-09-26
一、互联网监管引发的人权问题互联网是作为一种重要的通讯媒介,已成为全面参与社会、文化和政治生活必不可少的方式之一。和任何其他传统的通讯媒体(如以单向信息传输为基础的收音机、电视和印刷出版物等)不同的是,网络使得更多的人以便捷廉价的方式交流通讯,消除地域的阻隔,对个人、社会和国家的发展都创造了革命性的影响。具体到人权领域,互联网已经发展成一个实现部分人权,消除不平等,促进人类不断进步的不可或缺的工具.........
海上吉普赛人
发布时间:2023-06-10
我们是大海的孩子,我们热爱大海,这是大海给我们的馈赠。 泰国的安达曼海岸和缅甸的丹老群岛上,生活着一个半游牧民族――莫肯人。莫肯人以传统捕捞为生,潜入海中用鱼叉捕鱼,采集海参和贝类。由于他们没有国籍,也不持任何护照,......
试论国际市场营销战略规划——以青岛啤酒为例(1)
发布时间:2023-03-12
论文关键词:青岛啤酒 战略规划 营稍战略 论文摘要:青岛啤酒一直以来都着眼国际化经营,国际市场高领的利润空间使青啤在进入国际市场后,有更大的操作空间。从国际市场环境分析,青岛啤酒作为中国啤酒行业龙头企业,在整合与扩张并......
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的促进性论文
发布时间:2016-04-12
保税区是我国对外开放程度最高、运作机制最便捷、政策最优惠的经济区域之一,在吸引外商投资,集聚贸易企业,发展进出口贸易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详细内容请看下文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的促进性。 经过20年的开发与建设,保税区在促进......
国际海底矿产资源开发之国际立法研究
发布时间:2023-02-23
一、国际立法的产生过程 20世纪60年代,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在大洋底发现了巨量的矿产资源,经试验表明具有丰厚的开采价值和开采可能性,于是在国际上极力鼓吹“公海自由原则”,妄图利用其技术和资金上的优势抢先开发和掠夺国际海......
国际私法中法律规避(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6-28
内容提要:法律规避是国际私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在我国深入改革并扩大开放的今天,研究法律规避问题不仅具有理论价值,更具有现实意义。本文通过对法律规避的渊源、概念、构成要件、性质、对象与效力等问题的再探讨,提出一家之言。 关键......
从国际法角度论钓鱼岛主权的归属(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05
论文摘要: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一直是中日之间矛盾根源之一。中国在15世纪最先发现钓鱼群岛,根据“先占”原则,其自然成为中国领土。日本于1895年占领钓鱼群岛不符合“无主地先占”要件;中国政府和民间的抗议行为使日本欲以时效取得钓鱼......
浅析国际海洋法会议与中国对海洋权益的维护
发布时间:2023-03-02
一、中国政府在领海问题上的立场和主张 领海是国际海洋法最基本的制度之一,领海宽度问题历来都是各国争议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1958 年和1960 年两次海洋法会议争论的焦点。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召开后,领海宽度、基线是会议讨论的......
国际法上国家责任的误区解读
发布时间:2015-08-18
【摘 要】狭义或传统意义上的国家责任是指一国一般的国际不法行为产生的国家责任。是一国对归因于该国的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国际赔偿责任是指国际法不加禁止之行为造成跨界损害后果的赔偿责任,是国家或其管辖或控制下的私人实体从事......
75494部队:官兵上下岛坐上了“军人专舱”
发布时间:2023-07-06
涠洲岛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旅游旺季每天的客流量达到5000人次之多,面对一票难求的“濉本常75494部队很多官兵表示“上下岛,想说爱你不容易”。针对旅游旺季部队任务繁重,官兵上下岛难的问题,该部党委积极与地方旅游公司协商,最终......
浅析国际法的渊源——以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为参考
发布时间:2023-06-23
一、国际法渊源概念 长时间以来,法律的渊源被认为是一个模糊的概念。大致有以下几种观点。一些人认为立法者是法的渊源,这是考虑到立法者是制定具体法律的实际操作者。有人认为应该从赋予约束力的角度来分析法的价值渊源,并认为法的......
浅析国际法上的保护责任
发布时间:2023-04-07
一、保护责任的历史沿革 保护责任的产生源自于对人道主义干涉理论的革新与修正,人道主义干涉理论起源很早,早在19世纪的欧洲,欧洲列强就以保护基督教徒免遭人道主义迫害为由对土耳其以及东欧国家进行武力干涉。但是自联合国成立以后......
解析国际法视野下的南海问题
发布时间:2023-02-27
中国自古以来便享有南海诸岛的归属权一事缺失毋庸置疑的,这无论是从历史的角度还是从国际法的角度都是不可争论的。这里是一篇国际法视野下的南海问题,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详细内容吧~ 一、南海问题的产生 南海自古以来便为中国所管辖,但......
新加坡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所得税制度的比较与借鉴
发布时间:2023-01-28
关键词: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新加坡航运所得税;比较与借鉴 一、立法比较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比较 公司所得税应纳税所得确定的基本点和关键点在于如何扣除赚取的成本,以及对折旧和损失的处理方式。新加坡公司所得税的特点有二......
浅论国际人权法对国际刑法的影响论文
发布时间:2023-07-09
冷战结束后,国际人权法获得了较为广阔的生长空间,国际刑法也进入复兴和快速发展的阶段。以下就是由查字典范文网为您提供的浅论国际人权法对国际刑法的影响。 国际人权法对国际刑法各个领域的影响都十分明显,从基本原则到具体规则,从实......
谈谈海岛立法的几个问题(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5-22
【正 文】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特别是沿海经济的快速发展,海岛受到无序开发、过度开发,海岛生态环境及海岛资源破坏严重,国家海洋权益和国防安全受到危害,涉海职能部门管理矛盾突出。因此,我国制定并尽快颁布实施海岛法势在必行。......
论我国罢工的合法性及相关法律规制
发布时间:2023-07-10
摘 要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劳资冲突问题逐渐尖锐化,劳动者组织的一场场自发性罢工也引起了理论界关于罢工合法性及其未来规制的争论。许多学者草率的要求将罢工合法化,本文认为,罢工是一件社会成本极大、破坏性很强的行为......
国际法视角下的海洋资源管理
发布时间:2023-03-19
纵观全球海洋渔业资源的变化趋势,可以很清晰的探寻到国际法对海洋渔业资源进行规制的路径。20世纪50,60年代进步神速的渔业科技给海洋渔业资源带来巨大压力,面对渔业资源的国际法规制也在这种压力下蓬勃发展。1958年联合国第一届海洋......
浅探玉环开发规划海岛旅游度假资源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2-10-23
摘 要:我国旅游产业近些年的快速发展,在促进各个省市、区域旅游资源开发的同时,也激发了海岛旅游度假战略规划的调整。就目前我国海岛旅游度假资源开发的基本情况而言,除需要结合海岛特色进行个性化开发外,还需要从宏观角度进行区......
国际人权法视野下的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19
论文摘要:探讨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离不开对具体国际条约的具体分析。就国际人权法来说,由于国际人权条约的法理学基础是自然法学,国际法上的人权根本上是一种道德权利而非法定权利,因此,国际人权条约对缔约国的国内法不产生直接的......
论 冲 突 规 范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12
内容提要:冲突规范是国际私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从冲突规范的由来、特点、结构、类型等方面论述了它的重要作用,又简述了其在运用中的缺点,希望通过此之论述,能帮助我们更好理解冲突规范和国际私法,促进我国冲突规范的立法。目录:......
论冲突规范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04
一、概论“冲突法”名称始于17世纪,从19世纪30年代以后,冲突法在有的著作中又被称为国际私法。19世纪末以后,通过条约统一规定调整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实体规范,出现了“统一实体规范”。有些学者认为国际私法除了冲突法外,还包含统......
探究国家利益与国际法上的结盟
发布时间:2022-11-15
一、国家利益由于国家政治体制、地缘环境、历史文化、发展阶段、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等不同,不同的国家对于国家利益有不同的认识。国际法上关于国家利益的基本观点主要有:理想主义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利益观、现实主义的权力利益观、纳入经济利益的新自由主义合作利益观,以及通过观念和社会互动构建的建构主义观念利益观等。对于现代意义上的国家而言,国家利益包括国家的各方面利益,如被统治阶级的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因此,国.........
国际法上的废除死刑(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02
内容论文摘要:尊重、保护生命权已然成为人类文明社会的共识,并构成了国际人权公约一项根本内容。二战后国际法在死刑问题上的原则和趋势是严格限制并逐步、最终废除死刑,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已排除了死刑的适用。我国已签署《公民权利和政......
浅谈国际法上的国家领土(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09
论文摘要:领土是国家要素之一,也是国际法上的国家要素之一,是国家存在的物质基础,是国家实行统治或管辖权的空间范围,判断一个国家对某一领土拥有主权,必然要在法律上取得证据。 论文关键词:领土 领土主权 领土完整 领土是国......
提高上海汽车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战略研究
发布时间:2014-01-07
[摘 要] 上海汽车 工业 企业 的规模偏小,产业集中度较低,多数企业研究开发能力不足,势必影响到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为提 高上海汽车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可采取 发展 新能源汽车的蛙跳战略、规划研发布局的高起点战略、联合重组战略......
国际贸易新格局中上海自贸区的发展论文
发布时间:2023-07-11
上海自由贸易区设立的背景就是立足于我国当前进一步深化经济与社会体制改革的大环境,在这种情况下,上海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就不能遵循旧的思路,指望政府的政策扶持与财政资金倾斜来发展。相反,灵活而贴近市场需求的服务体制,科学化的......
海上承运人责任限制初探(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我国是国际上的海运大国,我国的船舶总吨位已经位列世界前列。但是由于受世界各国贸易往来的日趋频繁以及近年来全球经济不景气的影响,如今海上贸易货物损害赔偿诉讼的数目也日趋增加。所以,如何通过法律的途径限制、规避承运人的风险,......
国际法上的民族自决权原则
发布时间:2022-11-17
2014年3月15日,在乌克兰克里米亚自治共和国就脱乌入俄问题举行全民公投的前一天,联合国安理会召开紧急会议,审议有关由美国、法国和英国联合起草的一份旨在维护乌克兰领土完整的决议草案,但因遭到俄罗斯的一票否决,决议最终未获通......
上海国际贸易的历史,现状与未来发展趋势
发布时间:2022-09-30
一、上海国际贸易发展的历史 上海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发展历史,但是贸易地位的发展起步主要是从南宋时期开始的,沿黄浦江码头形成了商船云集的局面;元朝开始这里设立行政县,一直发展到明朝成为国家的纺织与手工业中心,清朝其国际贸易......
老上海人的吃面经历
发布时间:2022-12-25
沪人爱吃面,有些老上海人每天必上面馆,久而成为一种嗜好。笔者老家与昆山古镇百年老店“奥灶面馆”为邻,“奥灶”两字,源于昆山方言“懊糟”谐音,意为肮脏不整洁。因该店老屋简陋,土灶炊烟弥漫,桌凳破旧,店主衣着随便,其实卫......
上海市人民广场综合交通枢纽的规划方案研究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要:本文以人民广场地区的道路 交通 现状调查为基础, 分析 了广场地区客运交通集散存在的主要 问题 。结合上海市城市客运交通 发展 的实际,对人民广场交通枢纽的客运结构和规模进行了分析预测。根据广场的交通功能定位,以“可持......
2014上海国际汽车零配件展再创多项新高
发布时间:2022-10-20
亚洲规模最大的汽车零配件、维修检测诊断设备及服务用品展览会――2014上海国际汽车零部件展览会(以下简称:AutomechanikaShanghai)于2014年12月9-12日在上海新国际展览中心拉开帷幕,本届展会共吸引来自39个国家及地区4,906家参展企业同场竞技,全馆覆盖呈现史上最大规模。本届展会新增设“汽车用品品牌馆”,汇聚了用品领域的诸多行业顶级品牌,实现了用品及改装板块10.4%的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