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查字典论文网 >> 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区分标准

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区分标准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2-10 01:36:10
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区分标准
时间:2023-02-10 01:36:10     小编:
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区分标准 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区分标准 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区分标准

「内容摘要」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是自罗马法以来就已经形成的两类不同性质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者违反了约定义务,侵权责任的承担者违反了法定义务;违约行为所侵害的是相对权,侵权行为所侵害的是绝对权;前者当事人事先存在合同关系;后者当事人之间的损害赔偿关系自侵权行为实施时发生;违约损害赔偿仅限于财产损失,侵权损害赔偿可包括精神赔偿。

「关 键 词」违约责任,侵权责任,违约行为,侵权行为,精神赔偿

一、从违反义务的性质来区分

从违反义务的性质来看,合同责任是因为违反了合同义务而产生的责任。合同义务主要是约定的义务,当然现代合同法呈现出一种新的发展趋势即合同义务来源的多元化,合同义务不仅仅来源于约定的义务还包括法定的义务以及依据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附随义务。我国《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侵权行为都是一种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侵权行为所违反的法定义务主要可以分为如下几类:一是侵权行为法所设定的任何人不得侵害他人财产和人身的普遍性的义务,即所谓“不损害他人”的义务,此种义务是针对所有人而设定的,其无时不在、无所不在。没有合法的依据或法律上的权利而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都违反了侵权行为法所设定的义务。二是侵权法设定的具体的作为或不作为的强行性义务,如《民法通则》第125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三是侵权法之外的其他法律、法规所设定的作为或不作为的强行性义务,如有关劳动安全保护方面的法律对劳动安全保护的规定、消防法规对有关单位应当采取的消防措施的规定。四是在特殊情况下,某些特定的职责的人应当负有特定的作为义务(如警察所负有的维持社会治安的义务),或者因实施了一定的先前行为,使其负有一定的作为义务。例如,携带邻居家的孩子出外游玩,所负有的照管该小孩的义务。违反这些义务,造成他人损害,都可能构成侵权。

在区分违约和侵权行为所违反的义务的性质时,还应当把握如下几点:

1.确定所违反的义务是属于法定的针对一般人的注意义务,还是约定的针对特定人注意义务。

目前在司法实践中,有一种倾向是将违反约定义务的情况归入到侵权的范畴。例如,商标使用权人违反许可合同的期限或范围使用他人商标;肖像使用人违反肖像使用合同使用他人肖像;房屋租赁期限届满以后承租人继续居住房屋既不返还房屋也不交付租金;等等。许多人认为,这些行为都构成了对他人商标权、肖像权以及所有权的侵害,因此,构成侵权行为,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种观点主要是从结果上判断而产生的。从行为人违反的义务性质来看,应认为上述情形都是违约的问题而不是侵权的问题,因为,有关使用的期限、范围等等都是合同明确规定的义务,违反这些义务大都是一个违约的问题。当然也涉及竞合的问题,但归入竞合则无疑使问题变得过于繁琐。对这些行为,我国《合同法》都设定了相应的责任,可以有效地解决,许多案件不需要采用竞合的观点。

2.在确定某一种行为是否违反义务时,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存在着默示的合同义务以及根据交易关系产生的注意义务。违反这些义务也将构成违约。

在许多情况下,当事人行为是否构成对法定义务的违反可能是难以判断的。例如,某人在宾馆住宿时,其随身携带的手机和有关衣物在房间内丢失。再如,某人在火车卧铺睡觉时,一双名贵的皮鞋丢失,在这两个案件中,受害人都以侵权为由请求对方赔偿。显然,宾馆和铁路公司依据法律规定并没有为任何人都负有看管其财物、保护其人身的义务。但对顾客或乘客是否负有一种合同上的义务,值得探讨。显然当事人之间并没有明确针对上述行为的保管和保护义务做出约定,不过,在这些合同关系中是否存在着默示的合同义务以及根据交易关系产生的注意义务,需要具体分析。

其次,应当考虑经济利益对义务的影响。在合同关系中,合同义务常常受到利益关系的影响。例如,有偿保管人的注意义务明显高于无偿保管人的注意义务。同时,在法律上对合同义务的形成常常也要考虑是否存在着利益关系。如果当事人之间已经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一方对另一方提供某种服务或劳务,支付了一定的对价,则另一方有可能依据这种对价负有某种保护对方财产和人身的合同义务。例如,有人在宾馆看望客人时,随身携带的物品被盗,此种情况与住宿的旅客的物品在房间丢失是不一样的。我认为在后一种情况下,显然宾馆有某种看管的义务。这种义务是根据合同产生的,且因为双方存在这种对价关系,因此,能够确定当事人负有此义务。但在前一种情况下,不能认为宾馆对每一位到访的客人都负有看管的义务。因为宾馆与其没有合同关系,也不存在对价关系。当然,在侵权责任中,一般不能根据对价关系来考虑某种义务是否存在以及当事人的行为是否违反此种义务的问题。

3.不能将交易关系中的附随义务扩大到侵权领域。

附随义务是附随于主给付义务的义务,主给付义务确定以后,附随义务才能随之而存在,附随义务本身不能独立于主给付义务而存在。如出卖人在交付标的物、履行主给付义务时,应当向买受人如实告知产品的使用方法。在通常情况下,附随义务并不是以给付为内容的,而是为了使给付义务有效的发生、履行以及消灭所形成的义务。附随义务的内容是任何合同都应当具备的,但在不同的合同中,义务内容也不完全相同。尤其应当看到,与主给付义务不同的是,附随义务不是通过当事人在合同中事先确定的,也不是在合同成立时起便已经确定的,其内容将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而不断变化。例如,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负有准备履约不辜负对方履约期望的义务,在履行期到来以后,当事人应当在履行主给付义务时,履行各项附随义务。《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这就是对履行中附随义务的具体规定。在履行完毕以后,当事人也应当依据合同的性质和交易习惯履行一定的附随义务。《合同法》第92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这就是对履行完成以后当事人所负有的附随义务的规定。

附随义务通常产生于特定的交易关系,它与交易关系是不可分割的,必须以交易关系作为前提。例如,在买卖中出售人提供产品说明书、告知产品的使用方法、等等。这些义务本质上都是从交易中产生的诚信义务,违反这种义务都应当归入到违约的范畴。

我认为,在本案中,首先应当区分被告所负有的救助义务究竟是合同义务还是法定义务。根据《合同法》第301条规定:“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据此,许多学者认为,承运人对于特定的旅客有救助的义务,而旅客则有受到救助的权利。所谓救助,就是抢救、帮助,以保护和维持急病、分娩、遇险旅客的生命、健康。!然而,此处所说的救助是否包括在旅客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承运人必须救助危难的乘客,并与不法行为人作斗争?我认为《合同法》第301条所讲的“救助”的本来含义是指,当承运人遇到急病、分娩、遇险等情况时有救助的义务,但这里所说的遇险主要指的是遭遇到因自然原因所引起的险情,一般并不包括旅客在遇到不法行为人的不法侵害的情况。因为从法律上来看,要求承运人必须要与歹徒作斗争过于严苛,更何况在客车装满乘客的情况下,如果承运人与歹徒搏斗也可能会伤害其他的乘客,所以法律不可能要求承运人必须负有此种义务;也不能说,违反此种义务便有过错并承担侵权责任。因为法律不能要求一个公民去从事其力所不及、或者虽然能够做到但要付出相当代价的事情,就见义勇为来说,尽管从道义上来说每个公民都应当负有这种道义的责任去从事此种行为,但是毕竟从事这种行为负有一定的风险,也可能会付出一定的代价,所以法律不可能强求公民必须要这样做。法律规则通常是最低的行为标准,其所规定的义务必须是一般公民应该能够做到的。但对于见义勇为的行为来说,并不是每个公民都能够作得到的。如果公民未能做到该行为,法律也不能对其进行惩罚。同样在本案中被告的司乘人员作为一般公民确实不应当负有与歹徒搏斗的义务,其未从事该行为不能认为其有过错。

然而,被告并非不负有合同上的义务。在旅客运输合同关系中,承运人应当负有将旅客安全及时地送到目的地,应当采取各种措施保障旅客的安全。我们说承运人所负有的这种义务仅仅是针对特定的旅客承担的。如果某人与承运人并没有形成合同关系,那么他在搭车的过程中受到伤害,则无权根据合同要求承运人赔偿。同样,在旅馆中如果旅客受到歹徒的袭击,旅馆是负有责任的。但在商店里,某个顾客受到他人的殴打,商店并不一定要对顾客受到伤害承担责任。这主要是因为这前一种情况下,旅馆和旅客之间已经形成了一种合同关系,旅馆对旅客在旅店内的人身安全应当负责任。但是,在后一种情况下,由于顾客和商店之间并没有形成一种合同关系,所以商店对顾客并不负有一种基于合同产生的保护义务。

同样在本案中,由于承运人和旅客之间已经形成了合同关系,所以承运人应当对旅客受到伤害承担责任。这就是说,就具体的合同义务而言即使具体的承运人和旅客之间并没有在合同中具体地约定承运人是否应对旅客负有救助义务,但依据合同的性质和内容,承运人都应当负有此种义务。所以不管这种危险是因为何种原因引起的,只要旅客正在遇到了危险需要承运人予以救助,承运人就应当履行救助义务。

该案例提出一个问题,即能否将合同中的附随义务扩大到侵权领域,使任何人都有一种依据诚信原则所产生的保护他人财产、人身不受侵害或见义勇为的义务?我认为侵权法中不应当具有这种义务。因为这种义务只能在合同中运用,合同中采用这种义务,一方面是为了填补合同漏洞的不足,另一方面是为了在交易关系中强化商业道德。

附随义务主要是在交易关系中产生的,其作用很大程度上在于填补当事人约定的不足,从而更好实现当事人的意志与利益并体现合同正义。但是在交易关系之外我们不能对一般人要求其承担过高的道德义务,这就是涉及到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法律是人们最低的行为准则,道德是高于法律规定的行为准则。附随义务体现了较高的行为准则,在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一些体现较高商业道德标准的附随义务,即使没有约定,法律也可以根据合同的目的和性质要求当事人负有此种附随义务。但是在合同关系之外,法律不宜要求当事人对一切不特定的人负有体现较高道德标准的附随义务。除非是行为人以故意违反诚信义务的方式造成他人的损害,则有可能构成侵权。

有些学者认为,应当将附随义务扩张到侵权法中,从而将欺诈行为也认定为侵权。我认为,欺诈主要是对合同效力产生影响,并不等于侵权。将欺诈作为侵权存在两个弊端:第一,追究侵权行为人的侵权责任,尽管有可能对受害人遭受的损害提供补救,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合同的效力问题;合同是否继续有效,是否应当继续得到履行,并没有解决。所以,与其适用侵权责任解决欺诈问题,还不如采用无效或可撤销制度,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第二,欺诈常常是在缔约之际发生的,但在合同关系发展过程中,利益关系可能会发生变化,原来的欺诈行为的受害人可能愿意接受欺诈的后果,而实施欺诈行为的一方甚至也可能不愿接受欺诈的后果。例如,将假恐龙蛋当作真恐龙蛋以很低的价格卖给他人,但后来假恐龙蛋的价格也大大上涨,欺诈人不愿继续履行,会主动请求宣告合同无效。在这个案件中,如果满足了欺诈人的请求,宣告合同无效,反而会损害被欺诈人的利益。如果把欺诈当作侵权行为,则从理论上讲应当当然宣告合同无效,满足欺诈人的请求。但如果将欺诈作为一种影响合同效力的行为,只能由受害人来主张。事实上,我国合同法第 54条是将欺诈行为(除损害国家利益的以外)作为可撤销合同来对待,也没有将其视为侵权,这是十分必要的。

二、从侵害的对象来区分

从侵害对象的角度来看,违约行为所侵害的是一种相对权即合同债权,侵权行为所侵害的是一种绝对权。

必须看到,侵权法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是其保障的权益范围逐渐地扩大,不仅仅是权利的保障的范围在扩大,而且侵权法的保护对象也扩张到许多尚未形成权利的利益。由于第三人侵害债权这种制度在许多国家的法律中已经得到了承认,因此,债权也成为了侵权法的保护对象。这样一来,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的界限就变得相对模糊了。据此,区分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以侵害对象作为标准是十分必要的。

任何一种侵权行为在发生以后,受害人要主张侵权损害赔偿,则必须证明行为人侵害了其某种权利或利益,而这种权利和利益应是受到侵权法保护的。侵权法所保护的权利与利益应当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这种权利或利益必须是私法上的权利或利益,是特定的民事主体的权利或利益而不是社会公共利益或受公法保护的利益。例如,某人在上高中期间被学校分到差班导致其没有能考上大学,便以其受教育权遭受侵害为由提起诉讼。该案作为侵权处理将遇到的障碍是,受教育权究竟是私法上的权利还是公法上国家应当负有的义务?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与其说这是一个公民的权利不如说是国家的义务,宪法规定国家负有为每个公民提供相应的教育设施及其他教育条件的义务。例如,宪法规定了公民有劳动的权利,这不是说国家必须保障每一个公民都能就业,而是说国家必须为每一个公民提供相应的劳动的条件、劳动的机会。公民因宪法规定的对国家的义务而享受到的利益不是私法上的利益。而且分班本身也不是对公民受教育权的剥夺,只是由于被分到差班可能使原告受到的教育不如分到好班受到的教育要好,但这并没有影响其受教育权的享有。即使受教育权受到侵害,也不能通过民法上的侵权责任来解决,而只能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加以解决。

第二,这种权利或利益应当具有确定性。如果权利和利益的内容很难确定,则就难以确定行为人究竟侵害了受害人的何种权利和利益,从而不能认定其构成侵权。例如对于配偶权是否能够作为民事侵权的对象的问题,在学术界一直存在争议。我认为,由于这种权利的内容不易确定,因此不能构成民事侵权的对象。例如一些案例中妻子拒绝与丈夫同居、拒绝生育子女等。许多学者认为这就是侵害了丈夫的配偶权,我认为,同居和要求生育子女是否构成配偶权的内容,是值得讨论的。即使构成了配偶权,其内容也是很难确定的。因此,将配偶权作为侵权的对象,在法律上是很难成立的。再如,关于消费者知情权的问题,其范围也是很难确定的。例如,某人在商场购物,售货员未告知货物的瑕疵,便提起侵害知情权的诉讼。我认为,这实际上是违约或欺诈的问题,而不能作为侵害知情权的案件处理。

第三,这种权利或利益应当具有排它性。由于侵权法保障的权利都是绝对权,这种绝对权表现在它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或者说这种权利和利益能够对抗来自一切不特定人的侵害,是一切不特定人所享有的权利和利益。任何不特定的人都负有不得侵害这种权利和利益的义务。至于在特定的合同关系中所产生的合同利益被侵害,主要应当通过违约来解决,而一般不宜通过侵权来解决。例如,关于承包经营权的问题主要涉及合同责任,对承包经营权的侵害应当按照违约来处理;但如果将承包经营权作为物权对待,使其具有排他性,侵害这种权利则可以构成侵权。

第四,民法对这种权益的侵害能够给予一定的救济。民法是否能够提供补救,是某种行为是否能够构成侵权行为的最关键因素。例如,对于妻子拒绝与丈夫同居、拒绝生育子女等行为以侵害配偶权提起诉讼,即使法院支持其诉讼主张,也是无法强制执行的,这就表明对这种权益在民法上不能提供一种补救方式,因此,侵害这种权利不能构成侵权。对“包二奶”的行为,究竟侵害的是何种权利或利益在法律上一直存在争论。我国法律过去并不认定其构成侵权,这主要是考虑到没有相应的救济方法。2001年《婚姻法》修改后,针对这种行为规定了民事赔偿的补救方式,!从而使“包二奶”的行为也可以构成民事侵权行为。当然,这种侵权行为侵害的是什么性质的权利,在理论上还有待于一步讨论。

需要讨论的是,对于侵害权利之外的利益是否需要依主观标准进行限定?德国法上规定必须是故意以悖于善良风俗的方式损害他人的利用才能构成侵权,我国台湾法也采取了这种规定。我认为,采取这种限制是必要的,因为,法定权利之外的利益范围极为广泛,如果法律不对其构成要件加以严格限制,则侵权法的范围将漫无边际。

三、根据先是否存在合同关系进行区分

当事人之间是否事先存在着一种合同关系,是区分违约和侵权责任的标准。在一般情况下,当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不存在某种法律关系,而只是因为侵权行为的发生才使得双方发生了损害赔偿之债的关系。侵权人是债务人,受害人是债权人,受害人有权请求加害人赔偿损失。对违约行为来说,当事人双方事先必然存在着一种合同关系。因为违约行为的发生是以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权利义务为前提的。正是因为这一原因,在当事人之间事先存在合同关系的情况下,就有可能将这种违反义务的行为归入到违约的范畴。例如,顾客甲在某饭店进餐时,因饭店服务员乙与顾客丙发生口角后双方斗殴,乙扔出一铁盘砸向丙,丙及时躲避后该铁盘正中甲的面门。乙进而扔出第二个铁盘,该铁盘将从该饭店门口经过的行人丁砸伤。在本案中,顾客甲因为在某饭店进餐而与饭店之间形成了合同关系,其在饭店遭受损害,可以起诉饭店违约。但顾客丁与饭店之间并未形成合同关系,其在饭店门口遭受损害,可以起诉饭店和饭店服务员乙侵权,但不得起诉饭店违约。

在审判实践中,有一种倾向是常常不考虑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关系,将某种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都当作侵权行为对待,而不考虑责任竞合问题。例如,对交通事故、医疗事故都仅作为侵权行为对待,而忽略了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合同关系。由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是各有特点的,对当事人的补救方法各不一样,受害人提出不同的请求权,在举证负担、责任的确定、责任的范围等方面都存在着区别。排斥竞合,从而否定了受害人可以基于自身的利益考虑选择对自己最为有利的补救方式的可能性。以医疗事故为例,这种做法造成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第一,对过错的举证,由于我国司法实践大多将医疗事故作为一般侵权行为对待,受害人对于医疗事故发生后医疗单位是否有过错应当负举证责任,这对受害人利益的保护是不利的。因为患者在接受治疗期间,很难知道医疗单位是否具有过失,对此,他事实上是处于无证据的状态。在许多情况下,患者甚至获得病历都很困难。因此,要求其就医疗单位的过错举证,是很难做到的。但如果采用合同责任,则只要证明医疗单位违反了合同的约定,且不具有免责事由,就可以使医疗单位承担责任。例如在提供整容服务时,医疗单位许诺可以将就诊人在整容以后达到何种效果,但最终并没有达到这种效果,医疗单位便构成违约。

第二,在侵权的情况下,按照以往的处理,医疗事故的损害赔偿必须以构成医疗事故为前提。但按照违约处理,就可以不考虑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的问题。由于合同责任是一种严格责任,所以,采用合同责任处理,对当事人更为简便、有利。根据我国现有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构成医疗事故必须要有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而鉴定委员会常常是由医疗部门的专家组成的,鉴定的结果不一定对患者有利,所以在不少的案例中,鉴定结论认定不构成医疗事故,医疗单位无过错,但治疗的结果又表明医院可能是有过错的,对这类案件,如果都按照侵权来处理,是很困难的,如果按违约处理,则可以大大减轻受害人的举证负担。

第三,在违约责任中,当事人之间可以事先约定损害赔偿,一旦发生违约,就可直接执行约定的损害赔偿条款,而无须再进行鉴定。例如,在提供整容服务时,顾客与整容师可以事先就可能造成的损害赔偿进行约定。

第四,在从事一些危险性较大的行为时,不能完全不考虑免责条款。我国《合同法》第53条规定,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我认为该条并没有完全禁止在医疗过程中使用免责条款。因为,有些医疗活动就是以给病人施加一定的损害,才能达到医疗的效果。同时,医疗手术等本身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即使在科技高度发展以后,这种风险也不能完全消除,只要有风险的存在就有可能给病人造成损害。这就应当允许医院与患者之间通过免责条条款免除风险责任。如果禁止使用免责条款,则医院就会以医疗手术会给病人造成损害为由,而拒绝从事一些必要的医疗活动,这反而会损害病人的利益。如果采用合同责任,就可能采取免责条款的方式来免除责任。

应当看到,近几十年来,大陆法系合同法有扩张适用的倾向,例如,德国法上存在着“附保护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有些学者认为,应当借鉴这些经验。我认为,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不宜借鉴这些扩大合同义务内容的做法,因为,扩大合同义务内容将直接导致违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相关推荐 更多

《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分担立法体例与规则评析
发布时间:2023-07-05
关键词: 侵权责任分担 受害人过错 连带责任形态 补充责任形态 不真正连带责任形态 内容提要: 《侵权责任法》的立法结构是“一般与特殊”结构,体现在侵权责任构成制度和侵权责任分担制度两个方面。《侵权责任法》上的受害人过错制度仅包......
分析网络约租车的侵权责任分担机制
发布时间:2022-10-21
引言:不幸的事情依然会发生 以大数据分析和互联网技术为基础的共享经济模式,通过对市场中供需双方信息的广泛收集、整理和精准匹配,开创了一种真正属于信息时代的,更为精细与高效的资源配置方式。在实践中,随着共享经济在社会生活......
违约责任条款地位论
发布时间:2013-12-19
违约责任条款地位论 违约责任条款地位论 违约责任条款地位论 「内容摘要」合同效力不复存在,能否继续运用原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涉及对违约责任条款地位的认定,即违约责任条款是否有相应的独......
浅论合同法违约责任
发布时间:2023-04-05
一、分析违约责任的内涵及特点 (一)违约责任的内涵 违约责任指的是合同当事人受到合同限制,违反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必须承担的相关责任。在民法中主要是在债务不履行责任中或被视为债的效力范畴。而违约责任制度就是为了保障债权实......
论 专 利 侵 权 责 任
发布时间:2023-02-24
论 专 利 侵 权 责 任 论 专 利 侵 权 责 任 论 专 利 侵 权 责 任 内容提要:本文从专利侵权入手,首先论述了专利侵权的形态、规则原则、构成要件等,然后着重阐述了我国专利法对于专利侵权的惩罚措施即专利侵权......
抛掷物侵权责任
发布时间:2023-02-24
抛掷物侵权责任 抛掷物侵权责任 抛掷物侵权责任 一、争议点及解题进路 公民因建筑物上抛掷之物遭受损害,如其能确定真正的抛掷者,此时仅构成一般的侵权责任,根据过错责任原则,由抛掷人对自......
侵权责任法视野下的网络侵权责任解析(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一、网络侵权责任的特殊性 网络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则,见之于《侵权责任法》第4章“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该章着重解决的是侵权责任中的特殊责任形态,主要规定了对人的替代责任。该章规制的网络侵权责任主体是网络服务提供者,即为......
关于承运人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发布时间:2022-08-31
承运人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如下文 一、违约责任归责原则概述违约责任中的归责,是指合同当事人因不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发生后,应依何种根据使其负责。所谓归责原则,乃是确定违约当事人的民事责任的法律原则。各国民事立法在合同责任的......
论违约责任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02
内容提要:违约责任是合同法中的一项最重要的制度,我国现行《合同法》具有许多突破性的特点。笔者结合我国现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从内涵界定及其特点、归责原则、样态、免责事由、承担方式、责任竞合和因第三人原因违约几方面对违约......
微博侵权的责任主体分析
发布时间:2022-11-21
摘 要 实践中微博侵权案件的归责主体主要有三类:微博写作者、微博运营商、微博转发者。追究微博写作者的责任往往不是一帆风顺,其中夹杂着侵权人身份、成本等一些特殊情形的考虑。微博运营商的侵权行为在学界被认定为共同侵权行为,......
谈谈违约与侵权责任竟合情形下诉讼方式的选择
发布时间:2013-12-19
谈谈违约与侵权责任竟合情形下诉讼方式的选择 谈谈违约与侵权责任竟合情形下诉讼方式的选择 谈谈违约与侵权责任竟合情形下诉讼方式的选择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竟合情形,多发生在使用生产或销售不......
共同侵权责任十论
发布时间:2023-06-10
共同侵权责任十论 共同侵权责任十论 共同侵权责任十论 引言 对这一课题的研究,过去侧重于共同侵权的“行为”方面,以“共同侵权行为”为基本出发点,以“连带责任”为最终归属。在我们看来,讨......
侵权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的比较研究
发布时间:2023-04-08
侵权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的比较研究 侵权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的比较研究 侵权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的比较研究 一、概念的比较分析 (一)责任的内涵 在分析比较研究侵权责任与刑事责任之前,似乎有......
打车软件的违约责任研究
发布时间:2017-03-12
摘 要:现有的打车软件因为是通过第三方软件平台订立的客运合同,造成对违约方追责时,很难将惩罚落在实处。本文将从打车软件市场的违约方式出发,探寻现阶段我国打车软件的违约追责问题,以此为基础,讨论如何规制合同双方的责任,拓......
侵权责任制度的博弈分析
发布时间:2023-04-10
按照宪政经济学的理论,规则对于规则下的行为选择具有重要的影响。[1]在侵权责任制度中,不同的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会产生不同的结果,它会对当事人产生不同的行为导向。其中,以交通事故中的行人和司机模型最为典型,不同的归责原则,会......
探析违约责任的几个问题
发布时间:2013-12-19
探析违约责任的几个问题 探析违约责任的几个问题 探析违约责任的几个问题 摘要:一、违约责任的内涵 (一)、责任与违约责任 (二)、双方违约 (三)、违约形态 二、违约责任的特征 三......
简论侵权责任的归责的原则
发布时间:2022-12-09
简论侵权责任的归责的原则 简论侵权责任的归责的原则 简论侵权责任的归责的原则 在民法的发展中.除了古代人的同态复仇外,侵权责任.是一个从单一的过错责任向过错 推定一公平责任一无过失责任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
抛掷物侵权责任[1]
发布时间:2023-03-25
抛掷物侵权责任[1] 抛掷物侵权责任[1] 抛掷物侵权责任[1] 一、争议点及解题进路 公民因建筑物上抛掷之物遭受损害,如其能确定真正的抛掷者,此时仅构成一般的侵权责任,根据过错责任原则......
论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02
归责原则是明确违约责任的基础,明确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对指导审判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的基本观点是,严格责任原则应当作为违约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但这并不能否定过错责任原则,在发生违约的情况下,原则上应当适用严格责任原......
论《侵权责任法》中的医疗损害责任(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一、立法背景:以妥善解决紧张的医患纠纷为出发点 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颁布之前,人民法院裁判医疗损害赔偿案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关于过错侵权责任的规定。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审计责任与会计责任的区分
发布时间:2023-04-07
审计责任与会计责任的区分 一、“两责”难以区分的原因分析 1.“审计责任”和“会计责任”的概念交叉。审计师的审计责任主要是指其对委托单位编制的会计报表是否真实、公允所做出的审计结论负责,并为查出对财务有重大影响的错报提供......
自然人的侵权责任能力
发布时间:2023-05-21
自然人的侵权责任能力 自然人的侵权责任能力 自然人的侵权责任能力 一、民事责任能力的地位 自然人的侵权责任能力是自然人的民事责任能力的一部分,对自然人侵权责任能力的研究是建立在自然人民......
谈医疗侵权的举证责任
发布时间:2013-12-19
谈医疗侵权的举证责任 谈医疗侵权的举证责任 谈医疗侵权的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2月21日出台了一则司法解释即《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本司法解释),本司法解释的出台与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弥......
打车软件违约责任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5-07-29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智能手机使用量不断上升,移动客户终端的服务渗透于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打车软件的广泛使用是必然,但其存在所引发的一系列法律问题却引人深思。本文意图对移动支付背景下打车软件使用过程中所出现的出租车......
性骚扰的侵权责任探析
发布时间:2023-04-05
【摘 要】在我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意识的觉醒,性骚扰问题已经渐渐浮出水面。性骚扰的侵权责任由行为人实施的性骚扰行为、行为人的故意、受害人的损害和行为与损害的因果关系四个方面构成。性骚扰的责任承担方式一般包括赔礼......
再论承运人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一、违约责任归责原则概述违约责任中的归责,是指合同当事人因不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发生后,应依何种根据使其负责。所谓归责原则,乃是确定违约当事人的民事责任的法律原则。各国民事立法在合同责任的归责原则方面,主要采纳了过失责任或......
浅论共同侵权的构成和责任承担
发布时间:2013-12-19
浅论共同侵权的构成和责任承担 浅论共同侵权的构成和责任承担 浅论共同侵权的构成和责任承担 一、共同侵权的构成及其效果 共同侵权指数人共同不法对同一之损害与以条件或原因之行为。有学者认为......
英美法中“侵扰”的侵权行为责任
发布时间:2023-03-01
英美法中“侵扰”的侵权行为责任 英美法中“侵扰”的侵权行为责任 英美法中“侵扰”的侵权行为责任 一 侵扰侵权行为的一般特征 “侵扰”是英美侵权行为法中的一种独立的侵权形式。这种侵权行为形式有不同的......
共同侵权行为及其责任的侵权责任法立法抉择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 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共同侵权行为及其连带责任作出了新的规定,其中主要涉及到的是共同侵权行为本质特征究竟是主观说还是客观说问题,以及连带责任应当遵循何种规则的问题。这些规......
论产品代言人的侵权责任
发布时间:2023-02-15
一、产品代言人的内涵 代言人在《新华字典》里的解释是“代表某方面发表言论的人”。“代言”在古汉语中谓之代天子草拟诏书,现代则演变为代表某方面发言。代言人在英文中翻译为spokesman,根据《韦伯英语词典》,Spokesman的解释为“......
侵权责任的一般条款解释
发布时间:2023-02-02
一、问题的由来:基于司法实务的困惑 《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理论上将该条文定位于侵权责任的一般条款,认为它是关于一般侵权行为的规定。但是就侵权责任一般条款的具体适用,......
浅析手机短信的侵权责任
发布时间:2023-03-21
浅析手机短信的侵权责任 浅析手机短信的侵权责任 浅析手机短信的侵权责任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手机已成为广大公民不可缺少的工作和生活必需品,因手机短信的便捷和实惠,人们之间的短信......
侵害物权的责任方式研究
发布时间:2023-02-24
侵害物权的责任方式研究 侵害物权的责任方式研究 侵害物权的责任方式研究 「内容摘要」:在我国的侵权行为法中,好象学者们对加害人在承担侵权责任时,他们所要承担的责任方式并没有给予太多的关......
绝对权请求权或侵权责任方式
发布时间:2022-08-17
绝对权请求权或侵权责任方式 绝对权请求权或侵权责任方式 绝对权请求权或侵权责任方式 [内容摘要]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从请求权的角度着眼,系物上请求权乃至绝对权的请求......
浅析违约责任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7
[摘要] 违约责任的承担以法律保护为后盾,在发生了违约情况后,由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违约责任是在长期的市场交易实施中形成的一种法律机制,定约后必须履约,必须遵守合同的义务,违约必定是对守约方权利......
论网络服务商的侵权责任
发布时间:2013-12-19
论网络服务商的侵权责任 论网络服务商的侵权责任 论网络服务商的侵权责任 摘要:进入新经济时代以后,网络作为一种新的传播方式,被人们称为第四媒体,它对人类生活影响的广度和深度都是前所未有......
试析侵害物权的民事责任
发布时间:2023-05-02
试析侵害物权的民事责任 试析侵害物权的民事责任 试析侵害物权的民事责任 科 论文摘要 物权的民法保护方式有三种可能,即侵权责任方式、物权请求权方式和侵权责任—物权请求权方式。我国相关规定主要集中在《民法通则》、......
分析教育机构的安全保障义务和侵权责任
发布时间:2023-07-24
2014 年3 月间,西安市枫韵幼儿园和鸿基新城幼儿园被曝出为提高幼儿出勤率,增加幼儿园收入,以吃药能预防幼儿生病为由,擅自购买处方药病毒灵,不定期安排工作人员给园内幼儿集体服用。[1]幼儿在长期服用该药品后,不同程度地出现头晕......
论我国现行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
发布时间:2023-02-11
论我国现行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 论我国现行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 论我国现行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 论文摘要:合同缔约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使自己的利益得到实现,而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可能使得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得不......
浅析工伤赔偿责任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的竞合
发布时间:2015-07-29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伤事故常见、频发。工伤事故的救济方法已由最初的一元化向现在的多元化发展,呈现出工伤赔偿责任与民事侵权责任的竞合格局。因此,在实践中多元化的救助机制之间的冲突是在所难免的。 一、工伤赔偿责任与民......
论数人侵权责任分担中最终责任份额的确定方式(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侵权责任法》第12条、第14条第1款第一次明确规定了数人侵权责任分担中的最终责任确定规则。从这两个条文的相似性可以看出,虽然按份责任形态与连带责任形态的主要差别在于数个侵权责任人是否对外连带地承担责任,但均适用类似的规则确......
网络服务商的版权侵权民事责任分析
发布时间:2022-10-26
摘 要: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服务商侵犯版权人网络版权的案件大量发生,损害了版权人的利益。分析网络服务商侵犯版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及过错认定,并从保护版权人与平衡各方利益的角度,探讨网络服务商侵犯版权所需承担的民事责任及......
侵权责任法大小搭配条款
发布时间:2023-01-14
侵权责任法大小搭配条款 侵权责任法大小搭配条款 侵权责任法大小搭配条款 文章 来源 于 教 育 网 「内容提要」 在成文法国家,规定侵权法一般都要设置一个侵权责任一般条款,形式有两种,重视德法式的小的侵权责任一般条款......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违约责任归责原则浅析
发布时间:2016-09-20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根据这一要求,购买服务将成为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方式。在购买公共服......
论高空抛物侵权责任制度
发布时间:2023-03-02
摘要:关于高空抛物侵权行为概念的界定是存在一定的争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了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方式,但是该法条所规定的这种侵权行为的存在在法理上与情理上都不具有其正当性。除此之外,其在构成......
有关我国违约责任归责原则问题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13-12-19
有关我国违约责任归责原则问题的几点思考 有关我国违约责任归责原则问题的几点思考 有关我国违约责任归责原则问题的几点思考 违约责任,又称为违反合同约定的民事责任①,他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
小说侵害名誉权责任的认定
发布时间:2023-07-06
小说侵害名誉权责任的认定 小说侵害名誉权责任的认定 小说侵害名誉权责任的认定 案情介绍 被告沈某以原告谢某的真实姓名及与谢家近似的背景,写了一篇短篇讽刺小说《头奖》,发表在当地日报副刊......
论网络服务商的侵权责任(1)
发布时间:2022-12-21
论文摘要:进入新经济时代以后,网络作为一种新的传播方式,被人们称为第四媒体,它对人类生活影响的广度和深度都是前所未有的 ,对知识产权尤其是著作权的影响亦不例外。网络服务商作为因特网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必要参与者,它的地位和......
产品代言人的侵权责任研究
发布时间:2016-09-09
一、产品代言人的内涵 代言人在《新华字典》里的解释是代表某方面发表言论的人。代言在占汉语中谓之代天子草拟诏书,现代则演变为代表某方面发言。代言人在英文中翻译为spokesman,根据《韦伯英语词典》, Spokesman的解释为one who sp......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的讨论
发布时间:2022-09-01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的讨论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的讨论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的讨论 违约责任是我国《合同法》中的一项最重要的制度,《合同法》对以往的违约责任制度进行若干补充和完善,其最大的特点在......
补充责任、相应的补充责任与责任人的追偿权
发布时间:2022-12-20
关键词: 侵权责任法;共同责任;补充责任;相应的补充责任;补充责任人的追偿 内容提要: 补充责任为二人以上共同承担责任中的一种责任形态,责任主体须为二人以上,且责任人在承担责任上有先后顺序之分。补充责任不同于按份责任, 也不......
环境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1)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要]环境民事侵权责任以无过错为一般归责原则。如何预置相应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通过决定败诉风险的承担者,将利益和不利益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做有效且合理的分配,以确实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是保护环境民事权利的关键所在。环境民事......
侵权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与知识产权保护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4
一 从一部侵权赔偿责任的书谈起 张新宝教授翻译的德国冯•巴尔所著《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①一书,是了解与研究外国这一领域法学的一部不可多得的好书。其作者是西欧侵权法的权威之一;其译者,则是中国侵权法领域的权威之一。......
论注册会计师职务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发布时间:2023-05-23
论注册会计师职务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论注册会计师职务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论注册会计师职务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内容提要:注册会计师职务侵权责任问题一直是西方国家学界探讨的难点与重点,因为......
商品房预约协议之认定及违约责任承担
发布时间:2013-12-19
商品房预约协议之认定及违约责任承担 商品房预约协议之认定及违约责任承担 商品房预约协议之认定及违约责任承担 【案情】(注:本案例刊载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2年第11期) 原告:张励。 被告:徐州市同力创展房地产有......
中国侵权责任法解说(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关键词: 中国;侵权责任法;解说 内容提要: 对2010年7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进行全面解说十分必要。对该部法律的法律结构和立法模式、一般条款和保护客体、归责事由、多数人的侵权行为、人身损害的赔偿、财产损失的计......
中国独立审计侵权责任之法理分析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要:本文系统阐述了独立审计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归责原则、因果关系、抗辩事由以及损害赔偿,并研究了独立审计准则在审计责任中认定的作用以及建立审计技术鉴定制度的可行性。本文认为,独立审计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制,但证券......
论侵害生命权在民法上的责任
发布时间:2023-03-24
论侵害生命权在民法上的责任 论侵害生命权在民法上的责任 论侵害生命权在民法上的责任 「内容提要」自然人生命权受到侵害,死者不可能获得民法上的救济。就生命权所体现的死者人格利益而言,只能......
论专利侵权责任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0
内容提要:本文从专利侵权入手,首先论述了专利侵权的形态、规则原则、构成要件等,然后着重阐述了我国专利法对于专利侵权的惩罚措施即专利侵权的责任。以期通过此来减少我国专利侵权案件的发生,促进我国专利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目录:......
从责任保险看侵权法之嬗变
发布时间:2013-12-19
从责任保险看侵权法之嬗变 从责任保险看侵权法之嬗变 从责任保险看侵权法之嬗变 [摘 要]本文从介绍责任保险的基本内容入手,论述了责任保险从一个崭新的角度被引入侵权损害赔偿领域对其原则和理......
垃圾短信侵权民事责任研究
发布时间:2023-03-26
一、垃圾短信侵权的概述 (一)垃圾短信的概念 由于我国法学界没有对垃圾短信这一概念给出明确的定义,故有学者认为,垃圾短信是指未经接收者同意、包含违背法律规定或具有广告信息内容的或以恶意报复他人为目的的、侵害接收者通信......
公司高管违反忠实义务的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分析
发布时间:2022-12-05
越来越多的公司股东与公司高管日益分离成两个独立的群体,各司其职,共同为公司的发展壮大作出贡献。作为直接管理者,公司高管运用手中权力损害公司利益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相较于公司其他人员,也屡见不鲜。不少公司高管,正是利用其......
简析交通侵权责任的法律经济
发布时间:2023-06-09
法律是社会调整权利义务关系、解决权利义务矛盾的最后救济手段,侵权法以及法院的判决实际上是给社会制定某种规则,通过对社会不同主体的责任分配使得司法部门对当事人的冲突能够作出公正的裁决。在由法律制度调整权利义务关系需要成本......
浅谈虚假广告的侵权责任承担
发布时间:2023-03-16
一、导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广告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所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突出。经营者通过广告宣传,原本意在介绍、推销某种商品或服务项目, 诱使消费者产生需求欲望, 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然而随着......
侵权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与知识产权保护(10)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13] 当然,查找这类辞典,一是要找英文版,以避免被水平不高的中文版译者误导;二是要找最新版本。例如布莱克法律辞典在第六版之前,尚缺少对知识产权侵权的专门解释。过去我们有的只懂中文的教授在资料中找不到外国有关商标“反向假冒”的法......
侵权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与知识产权保护(4)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20
另一方面是Infringement问题。这一术语,才真正应译成“侵权”。它包含了“物权请求权”、“知识产权请求权”、“人身权请求权”之类绝对权的请求权相对应的侵害。这种侵害的行为人所应负的民事责任,包括(但远远不限于)损害赔......
侵权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与知识产权保护(2)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因故意或者过失不法侵害他人生命、身体、健康、自由、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者,对他人因此而产生的损害,负赔偿责任。 法、德这两条中的有关规定,可以说是基本相同的。许多人认为,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与这两条是“相同”或“近似......
侵权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与知识产权保护(9)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我们的一部分民法研究者及一部分侵权法教科书,将仅仅可以戴在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即狭义侵权责任或Tort责任)上的小帽子———“侵权构成四要件”,硬要戴到侵权责任(即广义侵权责任或Infringe ment责任)上去,已经给正常的司......
侵权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与知识产权保护(8)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迄今为止,我国大多数法院在侵权纠纷的判决书中,如果不先声明“行为人有主观过错”,是绝不敢接下来判其停止侵害的。即使那事实上明明白白是侵害,判决书中至多敢讲“不法侵害”,绝不敢确认这种“不法侵害”实质上就是“侵权”。这几乎近似......
因侵犯他人人身完整权而承担的侵权责任
发布时间:2013-12-19
因侵犯他人人身完整权而承担的侵权责任 因侵犯他人人身完整权而承担的侵权责任 因侵犯他人人身完整权而承担的侵权责任 一、身体权、健康权和人身完整权 有形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论合同法违约责任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17
内容论文摘要:约责任是合同法中的一项最重要的制度,我国现行《合同法》具有许多突破性的特点。笔者结合我国现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从内涵界定及其特点、归责原则、样态、免责事由、承担方式、责任竞合和因第三人原因违约几方面对违......
侵权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与知识产权保护(7)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15
我国刑法中规定:知识产权侵权(除专利侵权外),情节严重的,均须负刑事责任。这里讲的“情节严重”,绝不仅仅是说“损害赔偿责任”越大、赔偿数额越高的,越要负刑事责任。在这里,“损害赔偿责任”与刑事责任并不像有的学者论述的那样,发生了......
媒介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论文
发布时间:2016-04-06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予以证明。详细内容请看下文媒介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 第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
第三者侵害配偶权的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2023-07-12
摘 要 最近几年,我国离婚率呈上升趋势,增速非常明显,其中大多数是因为“第三者”的介入导致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最终造成离婚的结果。但是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却没有对第三者侵害配偶权的行为加以规范,使得发生第三者侵害配偶权的情......
侵权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与知识产权保护(6)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由于我们的“侵权法”在基础理论上,将Infringement的责任与Tort的责任混淆为一,将确实适用于Tort的“过错”前提套在了全部Infringement上面,我国相应的诉讼中缺少了“协助侵权”概念(Contribut......
商标权人的产品缺陷责任
发布时间:2023-03-08
摘要:2002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对商标所有人产品责任的司法解释,把商标所有人纳入到生产者的范畴内,使其成为产品责任的主体之一,因此来明确商标所有人的产品责任,进一步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在商品经济迅速发展的时代,商标......
夫妻侵权责任探微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1
内容提要婚姻使两个具有独立人格的异性民事主体组成一个具有特定身份关系的共同体,双方当事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地位是夫妻关系存续前提。不履行法定义务,侵害夫或妻合法权利,必然导致侵权行为的发生。在法制日益健全、人们维权意识不断......
抛掷物致人损害侵权责任探讨
发布时间:2023-06-10
【摘要】近年来,随着现代社会城市化进程的逐步加快,抛掷物致人损害司空见惯。《侵权责任法》将抛掷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问题纳入其中,且首次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规定具体侵权人不能确定时,除非可能加害人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
责任和使命
发布时间:2023-02-05
石尚德,张家口市第十届政协委员、中共尚义县委档案史志局局长,见面给人的印象:耿直、豪爽、平易近人。 用石尚德的话说,受命于档案史志局局长是“服从组织需要”,开创档案史志工作新篇章是“逼上梁山”。长期以来,县档案局人心......
新闻侵权的责任认定与防范对策
发布时间:2022-12-15
【摘要】新闻媒体在发挥新闻监督职能、行使新闻自由权利的同时,新闻侵权对新闻事业的负面影响十分严重。本文分析了新闻侵权所具有的特征,明确了新闻侵权的责任主体和认定的三个基本原则,从保证新闻内容的真实性、保证消息内容的权......
历史小说侵害人格权责任的认定
发布时间:2023-04-28
历史小说侵害人格权责任的认定 历史小说侵害人格权责任的认定 历史小说侵害人格权责任的认定 案情介绍 对本案的不同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历史小说所描写的对象,是历史人物,与现实生活有相当大......
侵权责任的一般条款解释论研究
发布时间:2015-07-27
一、问题的由来:基于司法实务的困惑 《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理论上将该条文定位于侵权责任的一般条款,认为它是关于一般侵权行为的规定。①但是就侵权责任一般条款的具......
解读当前财产权侵权赔偿责任规范
发布时间:2023-03-23
小编又与大家见面了,今天为大家带来的内容是解读当前财产权侵权赔偿责任规范,希望可以帮你们解决问题! 一、财产权侵权赔偿原则的确定:以利益平衡为中心 (一)全面赔偿原则对间接损失与纯粹经济损失赔偿的认知 财产权侵权损害赔偿......
简述当前财产权侵权赔偿责任规范
发布时间:2016-04-19
查字典范文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简述当前财产权侵权赔偿责任规范,网站内容每天更新,欢迎大家时时关注哦! 摘要:财产权侵权责任在整个侵权责任法体系中历来占有重要位置,并广泛存在于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责任之中。鉴于所受侵害财产范围......
浅析侵权行为与侵权责任的割裂与内在联系
发布时间:2022-11-22
摘要:侵权行为的发生意味着侵权责任的承担。在侵权法领域内,侵权行为和侵权责任是二位一体的,然而,替代责任割裂了侵权行为和侵权责任的外在存在形式,使得侵权行为实行和侵权责任承担表现在不同的人身上。本文主要讨论监护人替代......
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研究
发布时间:2023-03-19
互联网时代深深地影响了人们的行为方式和行为地点,网络为信息的传播提供了更为便利的条件,在当今信息高速、海量传播的前提下,极大的提高了侵害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的便易程度。在认定网络侵权,承担侵权责任的问题上出现了新的内容。......
浅谈《合同法》的违约责任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27
【内容提要】:违约责任是《合同法》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我国现行《合同法》具有许多突破性的特点。笔者结合我国现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从基本概念及其特点、构成、归责原则、形态、免除、承担方式几方面对违约责任的相关问......
共同侵权中的连带责任问题探析
发布时间:2015-07-27
共同侵权案件中,部分共同侵权人因身份不明导致法院无法进行追加且受害人亦不放弃对其他侵权女人的诉讼请求,造成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特别是涉及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刑事案件已经处理完毕,且已经认定系共同犯罪,但只......
论侵权行为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
发布时间:2023-02-08
一、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主要的归责依据的归责原则。它不仅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作为归责的构成要件,并且将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作为判断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范围的重要依据。[1]正如德国学者耶林所言:“使人......
商标侵权归责任原则及损害赔偿研究(1)论文
发布时间:2022-09-24
【内容摘要】 商标在商吕经济中的普遍使用,既涉及国家利益,又涉及商品生产者、经销者和服务提供者的利益,更与消费者的利益息息相关,不可谓不重要。然而,商标侵权在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并给商标权人和消费者及至整个国民经济都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