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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随着高校规模的扩大,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人数不断增多,做好高校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是政府和高校的重要责任,高校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是国家针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而制定的资助政策。如何高效地完成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值得高校学工系统和教育管理者不断探索。文章对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实施过程中常见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措施,对做好高校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论文关键词:资助体系;经济困难学生;精神助困
一、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性
党中央、国务院一贯高度重视高校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各大高校充分做到大力宣传,合理利用国家政策,使各项资助政策惠及广大困难学生,让他们在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帮助下顺利完成学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是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合举措,综合多年来的资助政策,于2007年形成的一项系统化、完备化、多元化的资助体系。这套体系主要包括困难学生的家庭情况调查和困难认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住宿费减免和“绿色通道”等政策。高校认真贯彻执行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努力做好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工作,是坚持党中央提出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本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保证;是在教育工作中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是为维护高校乃至社会稳定,增强大学生对党和国家热爱之情,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大措施。各高校如何卓有成效地运用国家制定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是广大高校辅导员和班主任工作的难点。随着国家对困难学生资助力度的加大,资助的范围越来越广,每年高校要花大量的时间来完成这项工作。为了提高高校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针对性和高效性,笔者结合本人多年的工作经验,主要分析了在实施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二、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存在的问题
1.家庭情况调查和贫困认定环节缺乏可信性,认定工作有时形同虚设
在高校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中,家庭情况调查和贫困学生认定是资助工作中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最难把握的环节。随着高校的扩招,高校中困难学生的人数相应地增加,国家对贫困生的资助力度加大,这就使每年困难认定的学生人数不断增多。据统计每年通过困难认定的学生人数占全体在校生的30%~40%。每年认定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高校很难对提出困难认定的所有学生进行个人基本生活情况调查,而是完全依据当地民政部门提供的家庭情况调查表。只要能提供出家庭情况调查表就能通过认定。对于大部分学生来说,出具家庭情况调查表不是件困难的事情。而对于家庭经济真正困难的学生,或者由于是孤儿或者父母长期在外打工,没有人帮助办理家庭情况调查表的学生,很难得到认定的依据。有的政府民政部门提供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内容是空白的,只有学生姓名和当地民政部门的公章,内容让学生本人随意填写,这样的家庭情况调查表还有什么意义呢?另外,由于对认定的人数和认定的标准没有限定,出现了班级认定人数的极度不平衡。有的班级认定人数达60%以上,而有的班级认定人数不到10%。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一是源于学生的从众心理,班级家庭情况一般的学生,为了个人利益积极认定。二是由于学生的自卑和爱面子,不愿意公开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即使家庭困难也不想进行困难认定。在接下来的困难资助过程中就会出现这样的现象,有的班级认定工作形同虚设,工作做了起不到作用。而有些班级一共只有三五位学生认定,只要认定就会拿到资助,而没有认定的困难学生就没有资格申请补助。
2.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多数以成绩优秀为门槛,不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被拒之门外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专门针对家庭经济困难且优秀的学生而设立的奖学金,同等优秀的情况下要考虑家庭经济状况。如果表现优秀但家庭经济不困难就不能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但是,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并不是主要考虑家庭经济情况,很多高校对获得励志奖学金条件限制很窄,必须要获得过校级一等或二等奖学金的学生才能申请,这就将资助范围缩小到学习非常优秀的学生中了。有很多曾获得奖学金的学生经不起5000元奖金和获奖称号的诱惑,“积极”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再加上不想让分配给学院的名额浪费掉,老师对于这类学生的认定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就导致许多学习上相差不大,而真正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却得不到资助。
3.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广、力度大,有些家庭经济不困难的学生也可以得到资助
三、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应该采取的新措施
1.加强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工作的规范管理,增强困难学生认定的高效性,提高困难认定环节的真实性
加强家庭困难学生认定的规范管理,需要从根源抓起,做好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工作。家庭经济情况调查的不真实性,直接影响到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这就要求政府部门加强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工作的管理,确保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可靠。家庭困难的实际情况应该是多种多样的,避免出现千篇一律的证明材料。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政府民政部门要做好调查工作,更需要村委或社区做好调查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调查材料。
高校要完善家庭困难学生认定的工作程序,采取包含家庭经济情况调查—个人认定—民主评议—辅导员审批等多项环节的工作程序,辅导员对认定工作程序要认真把关,确保每个环节公平公正。尤其是民主评议,它是认定工作中最重要的环节,由于同班同学彼此联系密切,相互之间比较熟悉,民主评议能较好地反映民情民意,有利于认定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同时,对于家庭经济确实困难而没有进行认定的学生,要积极动员其做困难认定,确保无遗漏现象发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和困难认定工作要做到位,需要多方面的积极配合,除了把好政府部门家庭经济情况的调查关外,更重要的是要培育学生诚信的优良品德,还要对部分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避免出现自卑等不良的心理状态。
2.高校要加强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监督工作。要把家庭经济困难作为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首要条件,家庭条件不符合条件,成绩再优秀也不能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获奖比例较高,获奖金额较多,辅导员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比较申请学生的基本情况。通常情况下,采取择优的方法,申请的学生谁的成绩优秀,曾经获奖较多,谁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机会就越大,更有这样的情况,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如果落选,一定就可以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笔者认为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把家庭经济困难作为申请的首要条件,同等贫困情况下比较学习成绩,而不是同等成绩的情况下比较家庭经济情况。要成立励志奖学金评定调查监督小组,对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过程和评定依据进行跟踪调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到整个评定过程的公正公平。
3.国家助学金评定过程要严格评定标准,对于家庭经济情况一般困难的学生做好调查工作
助学金的评定应该在班主任指导下进行。可以通过向申请者同宿舍和其接触频繁的同学了解情况,也可直接向申请者家里或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打电话核实。班主任应通过各种渠道,全面了解申请助学金学生的日常生活、消费、家庭经济等情况,并以此作为申请助学金的重要参考。在国家助学金的评定过程中,辅导员和班主任要做到铁面无私,不能因为人情关系等其他原因无原则评定,对于困难学生多的班级,在名额分配上要有所侧重。在平时要多关注学生的生活状况,班级中哪些学生生活简朴,哪些学生喜欢铺张浪费、摆阔气,要做到心中有数。这样到国家助学金评定的时候就能做到公平公正,让真正困难的学生得到更多的资助。
4.高校应创新助学形式,无偿变为部分有偿,实现精神助困和物质助困的统一
高校应该改革学校部分岗位的用工制度,可以针对学生的需要设立更多的勤工助学岗位,增加学生有偿资助形式,让更多的学生通过自己的付出来获取生活费用。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是高校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解决好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经济困难问题是我国政府和高校共同的责任,它关系到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关系到学校和谐稳定的发展,关系到高等教育收费制度改革的发展,关系到广大公民机会均等地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做好高校贫困生工作的重大意义,利用多种渠道开展高校困难学生资助活动。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在给予他们经济资助的同时,还要对他们加强自立自强的思想教育,加强创业教育,使他们能够利用自己学到的知识和聪明才智,自己找出路,谋发展。这也是高校教育的根本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