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3年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随着试点区域的扩大、试点行业的扩容,建筑企业“营改增”势在必行。本文分析了“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税负影响以及应对措施,有利于建筑企业对即将到来的政策变动做好准备。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企业,税负
一、引言
二、“营改增”对建筑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一)计税收入减少。“营改增”之前,企业按照含税价格确认收入;“营改增”之后,企业按照不含税价格确认收入,比“营改增”之前收入确认减少,可能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减少。
(二)可扣除的流转税减少。“营改增”之前,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中,企业缴纳的营业税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营改增”之后,企业缴纳增值税不能在税前扣除,可能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
(三)可扣除的成本费用减少。“营改增”之前,企业支付的运费或其他劳务费用,可以作为企业的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营改增”之后,企业支付的运费或其他劳务费用,由于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包含进项税额的那部分,就不能再作为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可能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
“营改增”之前,企业购买的固定资产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营改增”之后,企业购买的固定资产能够抵扣进项税额,固定资产计税基础减少,持有期间年折旧额减少,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
三、“营改增”对建筑企业流转税的影响
(一)税率影响。“营改增”前,建筑企业按照3%的营业税税率征收营业税;“营改增”后,建筑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11%税率征收增值税销项税额并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尽管能够抵扣部分进项税额,但由于既定税率偏高,导致建筑企业流转税税负增加明显。
(二)进项税额影响。成本结构中的可抵扣比例较低。在我国建筑企业的成本结构中,人工成本所占的比例较高。人工成本并不像原材料那样有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随着“营改增”的不断深入,很多试点企业由营业税纳税人转变为增值税纳税人,对于资本有机构成较高的企业而言,企业的生产资料投入比重增加意味着企业可抵扣的项目增加,企业的流转税税负将减少。而人力资源密集型的建筑企业税负必然会增加。
部分成本支出难以取得进项税额的抵扣。建筑企业中有一部分成本项目无法取得进项税票,无法完全实现抵扣。从理论上来看,任何企业在销售产品时都可以通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来向下游企业收取销项税款,将本生产环节中的税款直接转嫁到下游用户或者最终消费者身上,从而达到国家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的目的。但是,由于建筑企业自身的复杂环境,很多建筑企业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遇到了重重困难。另外,建筑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需要购买砖、瓦、水泥、石灰、沙子等原材料,而这些原材料的生产厂家大部分属于民营企业,由于存在较强的季节性,在原材料处于紧俏时期很多民营企业要求现金交易,也不可能为建筑企业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然导致建筑企业流转税税负增加。
设备更新可大大降低流转税税负。“营改增”后,建筑企业购置的设备等固定资产,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建筑企业如果引进较为先进的机械设备, 进行设备更新,必然会大大降低税负水平,又可提高建筑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四、建筑企业的应对措施
(一)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促进进项税额抵扣。企业首先应积极取得进项税票。“营改增”后,企业应改变过去对货物和劳务供应商的选择模式,在采购货物、接受劳务时应分析各个供应商的优势劣势,通过对比价格、质量,结合增值税抵扣条件,确定最优的采购方案。可优先选择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应企业并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次,应做好进项税票的管理及跟踪。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认证、抵扣,财务部门应当与采购等部门密切配合,保证进项税票及时抵扣。
(二)强化员工“营改增”意识,夯实财务管理基础。由于营业税采用简易核算方式,增值税采用抵扣核算方式,“营改增”后必然带来税制衔接问题,税收核算、会计核算、所得税汇算清缴都会相应发生变动,给建筑企业财务人员带来新的挑战。企业应当开展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以及相关人员的学习和宣传工作,使员工转变观念,树立“一般纳税人”意识,夯实企业财务管理基础,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
(三)加强企业纳税筹划,充分利用财税政策。“营改增”后,税收政策给企业税收筹划以新的空间,建筑企业对于每个环节企业都要进行细致的分析,根据我国最新税收制度,制定出对企业有力的增值税纳税筹划方案。如在适当的税务环境下,进行建筑企业的固定资产更新,提升企业的设备效率和机械水平,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同时,建筑企业也可以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来降低税负。如在材料采购过程中对于一些再生环保材料,要合理利用国家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条件,实现降低企业成本,减轻税收负担的目标。
五、结语
建筑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支柱性产业,其经营活动直接影响我国工程设备制造业、工程设备租赁业、运输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行业。建筑企业应当积极应对,认真解读“营改增”政策,充分利用“营改增”契机,努力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保证企业在税制改革中平稳过度,把“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