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难点浅议
一、经济责任审计概念、意义与实质
经济责任审计是由国家审计机关接受委托和授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审计标准的规定,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领导干部以及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检查、监督、鉴证和评价的活动,是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具体体现。经济责任审计的实质是通过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状况的审计,监督和制约领导干部权力履行,明确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在本部门、本单位经济活动中应当负有的责任,客观公正地评价领导干部在管理职责范围内的经济活动业绩和责任,为考察和使用干部提供依据。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具有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履行经济责任意识、完善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机制、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二、对经济责任审计实施中的难点探析
从近年来审计实践看,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审计评价有风险
对领导干部的审计评价是一项政策性强、难度高、风险性较大的工作,应以审计查证或认定的事实为基础,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行业标准进行审计评价,在评价内容上要体现全面性,不仅客观反映领导干部取得的成绩,也要揭露领导干部在履职中存在的问题。
在具体审计实践中,被审计领导干部的述职报告、工作总结,往往将工作中闪光点、成绩大篇幅地展示,而对问题要么避而不谈,要么一带而过,个别甚至找理由推卸责任。经济责任审计的时效性强,时间要求紧,面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较长,不同部门、行业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和岗位职责区别明显,就是对同一行业不同类型单位来说,具体情况也会有不同,使得审计评价标准、要求程度不一样。因此,审计人员有时不可能对整个任期进行审计,必须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区别对待、有所取舍,这样做出的审计评价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审计风险。
(二)责任定义归属难
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存在的 问题,根据不同情况,分为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有的问题是领导个人决策、直接经手或亲自指挥造成的失误,应负直接责任;有的问题是一般工作人员办理,集体决策造成的失误,领导干部只负主管责任;除了上述两种责任之外,领导干部应负领导责任。重大经济决策效果体现的时间跨度长,有的会跨领导任期来体现,现任领导做的重大经济决策可能要到下任领导任期才能体现出成绩或损失。在确定责任归属时要正确区分被审计对象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在审计实践中有的被审计对象将自己拍板的事情说成是班子集体的决策;有的被审计对象将前任工作成绩当作自己的业绩拿来汇报、展示;还有的被审计对象将自己任期内造成的问题与损失推到前任或者接任者的身上,推卸自己应承担的责任。由于责任划分的问题比较敏感,在领导干部发生变更以及与重大经济决策有关的客观经济条件和环境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审计人员也无法确定责任归属。
(三)离任审计处理问题难
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中,被审计的领导干部要么已调离原单位,要么已经提拔到更高的职位,要么已退居二线,原单位已有了新的领导,按照组织程序与法定职责的规定,已不能再对原单位的事项进行处理,有时会出现“你审你的,我干我的”的局面,审计决定的处理意见与审计建议的提出在整改落实中的实际效果弱化,影响经济责任审计权威性的发挥。
对于将离任领导作为被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审计,应在其离任前,在原岗位接受审计和质询,由本人加以妥善处理和解决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积极配合和协助审计工作的开展,避免离任领导不能管旧事,新任领导不愿理旧账的现象发生。
(四)资料提供与配合工作难
经济责任审计在具体工作中需要被审计对象积极、有效的配合,及时提供审计所需的各种资料,以便审计人员如期、保质保量地完成审计项目。但在实际审计过程中,有的被审计单位和领导干部个人认识不到位、消极配合审计,故意拖延资料提供时间,隐瞒实际情况,设置工作障碍影响审计进度。由于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有时限要求,审计职能、审计能调动的资源相对有限,不具有纪检、政法部门的职能和侦查手段,面临被审计单位规模大、业务种类多、专业性强的现实,审计人员需要一个熟悉、掌握的过程,被审计对象不配合工作会导致审计人员很难在规定的审计期限内彻查所有的重大经济问题,就是针对领导人员部分违规违纪行为的举报、反映,在被审计对象不配合的情况下,审计人员执行通常的审计程序也很难发现。
(五)坚持客观独立性难
经济责任审计对象既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主要领导,又有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现有的干部任免制度使得经济责任审计往往采取“先离任、后审计”或“先上任,再审计”的方式。审计中有的被审计对象已担任高级别领导职务,可以对审计部门、审计人员施加影响力,或采取措施制约审计工作的正常进行;有的被审计对象身处要职,人脉丰富,能动用的社会资源广泛,会通过各种社会关系网、采用各种方式来影响审计工作的正常进行,以达到牵制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反映和发现问题的目的。大部分审计人员只是普通工作人员,职务、身份的差异现实存在,严格执法进行审计有可能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受到隐形打击或报复,一些审计人员会产生畏难情绪。
(六)审计资源与审计项目不匹配
经济责任审计是确保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全面有效履行受托经济责任的一项重大举措,审计工作的任务重、强度大、时间上有限制,对审计质量控制和责任的要求高。
审计通常需要面对领导干部任期较长,时间跨度大、单位有相当的规模且行业性特点明显的现状,审计人员存在知识结构、行业经验、审计时间等能否适应审计项目要求的焦虑,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审计内容不够全面,绩效方面审计的评价指标与依据缺乏系统性指引,使得当前经济责任审计仍然以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主,与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全面审计的要求还有距离。
三、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议与思考
(一)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的机制建设
1.健全问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问责机制作为行政问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和整改公告制度,构建审计监督、干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多层次监督体系,推动完善审计整改,促使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切实纠正和整改。让被审计对象时刻关注权力行使的后果,有效监督公共权力的运行情况,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及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完善审计评价指标,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指标体系构建,评价指标应该是既有通用指标反映共性方面的情况,又有专项指标针对具体评价对象,是共性与个性并存的,能够体现不同部门、行业被审计对象的特点。
2.审计关口前移,为了更好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经济责任审计需改变审计方式,实行过程和跟踪审计,是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重要途径。实现离任审计向任中审计推进,加强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监督和评价,离任审计向任中审计转变,可有效地解决政策执行、问题发现和整改的及时性问题,避免更大问题的产生,有利于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及时测评,有利于对领导干部做出正确、科学、合理的判断和评价。
3.经济责任审计组要将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经常向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汇报,争取领导重视,及时研究解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面临的各种矛 盾及困难,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供坚强的领导后盾。同时,不断增强审计人员责任意识、使命意识,敢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地学习、了解各个领域的知识,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知识和本领,扩充和更新知识储备,有针对性地学习掌握现代知识,具备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各种知识和职业能力。
(二)进一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质量
1.把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等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的统筹协调,重点关注审计人员力量和资源调配、资料准备,改进审计方法,科学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在审前调查的基础上做好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的资源和力量整合,充分评估被审计对象的实际情况以及可能遇到的困难与障碍,提前做好审计应对预案,充分利用上下级审计机关的审计成果和人力资源,以降低审计风险,有效提高审计质量和工作效率。
2.拓宽审计视野,多渠道收集审计证据资料,采用审计公示、群众座谈,个别谈话,文件查询、财务收支资料审计等多种方法收集审计证据,并对证据资料进行分析、归纳、提炼,完整记录审计活动的全过程,使审计过程中所收集的各项证据资料适当、充分,为审计质量控制提供保证,形成高质量的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从而客观公正地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做出正确、科学、合理的判断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