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际政治现实中,国际冲突往往达不到解决的程度,更多的是弱化。国际冲突的弱化受到经济全球化、国际机制、领导者政治个性三个方面的影响。力主撇除武力手段,采取外交、沟通、第三方调解等非武力方式来实现冲突表现形式的减弱、冲突当事方损失的减少。通过解读中欧“涉藏”国际冲突中中方的一系列动作,对国际冲突弱化的实践模式进行了解释,期冀对国际冲突的实践有所启示。
关键词:国际冲突;国际冲突弱化;国际机制;涉藏
冲突作为人类生活中极其普通的一种社会现象,在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统筹学等领域都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研究课题,在国际政治领域内尤为突出。在现实国际政治中,国际冲突解决处于冲突发生之后,该过程耗时费力且结果极其不确定,而压低国际冲突解决的目标,以理性、务实的态度来面对国际冲突事件显得极为必要。国际冲突的弱化恰恰强调冲突影响的减弱,在现实社会中较之冲突的解决是切实可行和易于操作的。
国际冲突现象的凸显也进一步催生了国际冲突的相关理论。关于冲突的研究,主要分为两派:一派是社会心理学家、生物学家和决策理论研究家,他们对冲突的研究主要是从微观的角度,通过对个人的行为分析来研究冲突的出现和产生。另一派是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政治学家和国际政治理论家,他们主要是从宏观的角度把握冲突,研究集中于集团、社会阶级、民族国家和国际体系等方面。就国际政治领域而言,倾向于现实主义的学者认为,冲突的根源在于不可改变的人性以及国际社会的无政府状态,因而冲突是不可避免的。他们对冲突解决的理解更偏重于描述性,冲突解决的目标也就是有限的。而倾向于自由主义的学者们则相信经贸交流、制度和策略的作用,对彻底消除冲突的根源信心十足[1]。
我们认为,国际政治现实中国际冲突的解决,一方面,要认清冲突解决的艰难性,结合国际政治的历史和现实,重点把握国际冲突的起因、深入地研究国际冲突的形式和特点,将重心置于国际冲突的预防机制建设等方面。另一方面,有必要对国际冲突的目标进行明确,积极发挥国际经济贸易、国际机制、外交等方面的复合作用,以理性、务实的态度来面对国际冲突事件,以实现国际冲突事件影响的减弱、国际社会的和平与稳定。我们将以上手段的复合使用内化为国际冲突弱化的实践方式,通过对上述国际冲突理论、国际冲突解决方式的了解,试图对国际冲突弱化的影响因素和具体方式进行阐释,以探索国际冲突弱化实践的模式。
一、有关国际冲突的几个核心概念之阐释
(一)冲突
冲突(Conflict)通常是指一个国家、民族、集团或组织坚决反对其中一员所形成的局面,因为他们所追求的目标水火不容,这些目标有可能涉及领土、政治、外交、经济、军事和身份[2]。这也造就了冲突的多样性,冲突的形式有暴力的和非暴力的、显性的和隐性的,有可控制的和不可控制的,有可以解决的和不可解决的。一般而言,冲突并不必然引起暴力冲突,它可以通过心理、经济和政治手段得到解决。
关于冲突的特征,卡尔・多伊奇认为:“所有冲突都具有几类共同的特征:(1)冲突的动机是复杂的。大多数冲突双方既有竞争、对抗的一面,又有合作的一面;(2)冲突既可以是破坏性的,也可以是建设性的;(3)合作性的利益与竞争性的利益导致两种截然不同的解决过程;(4)合作性与竞争性利益各自所占的比例有多大,其对冲突解决的方式就有多大影响。” [3]这就告诉我们:冲突的产生源于利益的分歧,冲突并非绝对对立,存有合作性的可能;冲突的解决方式决定于冲突方的合作还是竞争,冲突的化解必然需要冲突方合作。因而,当前解决冲突的有效方式应该采用复合型的手段,既承认冲突的竞争性,同时在竞争性中寻找共同点,最大程度地挖掘冲突的合作性。而要实现冲突的解决,最终还是需要一个能权衡冲突双方或冲突各方利益的机制,在此框架内寻找共识,找到化解冲突的方式[4]。
(二)国际冲突
“国际冲突(International conflict)是指发生在国际舞台上为争夺权力、地位、资源以及因意识形态的对立导致国际行为体之间的目标不可协调而产生的相互压制、伤害或消灭对方的行为。”金应忠、倪世雄认为:“国际冲突既是一种存在,也是一种过程。作为存在而言,它是国际利益对立的产物,是国际行为在利益、价值和目标上碰撞的结果。国际矛盾的普遍性决定了国际冲突的经常性。国家间个性的差异和国际社会结构性差异所引起的国际矛盾,无疑是国际冲突发生的基础和前提。” [5]
在国际冲突特征的认识方面,“美国著名学者卡勒维・霍尔斯蒂在《国际政治――分析的结构》一书中列举了国家间冲突具有的四种行为特征或表现:(1)两个以上国家各自拥有或多或少的互不相容的目标;(2)一国认为另一国所采取的政策、要求和行为,正在损害或威胁到它的利益和价值;(3)双方之间存在着对冲突构成某些限制的规则,即使双方进入战争状态,这种规则也是存在的;(4)一国为了保卫利益,抵制别国的要求,或者意识到利益相悖后,为改变他国的行为而采取一定的行动。” [6]上述观点强调了国际矛盾是造成国际冲突发生的基础和前提,但霍尔斯蒂也提到了国际矛盾转变为国际冲突仍存有限制的规则。这就告诉我们,国际矛盾不一定都会演变为国际冲突,只有当矛盾的一方认为只有通过将自己的意识强加给另一方并且风险最小时才会不顾一切激化矛盾导致冲突。如果冲突的代价很大并且有更好的解决矛盾的方法,那么发生冲突的几率就会大大降低。即使在某些不得已的情况下爆发了冲突,冲突双发也愿意共同协商冲突的解决,使冲突被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并促进冲突有可能得到合理解决[4]。
(三)国际冲突弱化
国际冲突弱化,是指不谋求冲突的彻底解决,意在强调减弱国际冲突事件当事方的敌意,促使冲突当事方达成协议或谅解,使得冲突的表现形式减弱、冲突当事方的损失有所减少。国际冲突弱化应是冲突事件影响或损失减少的一个过程。冲突解决方式方面,冷战及以前的传统解决手段是一种自发性单一冲突解决,注重国家间的互动与博弈;冷战后的冲突解决是一种自为性多元化冲突解决,注重通过建立在传统的国家体系基础上的国际机制的力量来解决冲突[1]。现实国际关系领域内,国际冲突的弱化更多的是冲突当事方非强制性地采取外交、谈判、第三方调解等方法,而非采用武力手段予以解决。
约翰・伯顿认为,冲突主要不是物质条件引起的,而是对立双方之间缺乏沟通、有过不愉快的经历、不被理解的期待和心理上的封闭造成的。个人、群体乃至国家的安全需求只有通过持续的接触和适度的沟通才能得到满足[2]。
布莱恩・怀特认为,外交是“一个沟通的过程,而沟通是国际体系运转的核心”,两位学者明确地指出了外交对于冲突解决的重要性,重点突出了沟通的作用。札特曼认为,在国际关系中,谈判通常被定义为“使原本冲突的立场变得彼此协调的过程”。强调了谈判对于冲突解决的重要作用。
迈阿尔认为调解是“一种谈判方式,第三方通过谈判帮助冲突各方寻找他们自己还没找到的解决方法”,说明了第三方调解在冲突解决中的不可或缺。当然,冲突的解决还要依赖于政治、法律、行政等多方途径的共同努力。
国际冲突事件的弱化如何明确,如何能直观地得以观察,我们通过《Goldstein事件对应值表》[7](表1)予以说明。表1Goldstein事件对应值表 分值事件描述及IDEA代码分值事件描述及IDEA代码-2.8控告(12)-5.8制裁威胁(172)-3警告(161、16)-6.4非军事威胁(175)、威胁(17)-3.4声讨或诽谤(122)-6.8警告强占(2111)、强占(21)-3.8终止谈判(194)-6.9限制聚众(183)、反对利他主义(1814)、抗议(18)、最后通牒(174)-4打破法规(1134)、揭露信息(1132)、政治避难(1131)、挑衅规则(113)、否决(1123)、中间审查(1122)、实施宵禁(1121)、拒绝同意(112)、否决建议(111)、拒绝(11)-7军事冲突(2231)、断绝关系(195)、威胁军事战争(1734)、威胁军事占领(1733)、威胁军事封锁(1732)、威胁军事打击(1731)、武装威胁(173)、军事边境侵犯(1827)-4.4政治逮捕和拘留(2122)、犯罪逮捕和拘留(2121)、逮捕和拘留(212)、非具体的威胁(171)-7.6军事边境加强(1826)、军事动员(1825)、陆军演习(1824)、海军演习(1823)、军事警报(1821)、军事演习(182)-4.5管理制裁(1963)、打击(1961)、打击和抵制(196)、制裁(19)-8.3暴动或政治骚动(224)-4.9查问(151、15)-8.7轰炸(221)-5驱逐(201、20)-9.2军事占领(2236)、诱拐(2123)、强行占有(211)-5.2抗议诋毁(1813)、抗议游行(1812)、抗议阻碍(1811)、抗议示威(181)-9.6暗杀(2228)、游击队袭击(2227)、准军事袭击(2226)、折磨(2225)、性侵犯(2224)、体罚(2223)、枪击(2222)、打败(2221)、身体攻击(222)、武力(22)-5.6减少或停止援助(193)-10使用生化武器(2237)、攻击(2235)、军事占领(2234)、突袭和兵变(2233)、军事袭击(2232)、军事决战(223)注:资料来源于Goldstein(l992)评估标准整理《Goldstein事件对应值表》(表1)将IDEA代码与事件分值相匹配,该量表分类标准划分详细,事件可以被很好地区分,不会出现许多不同的事件对应同一个值的情况。表1所示为抽取出的冲突部分的事件,在《Goldstein事件对应值表》中,负值表示冲突,最大的负值是-10,表示最激烈的冲突,冲突事件的绝对值减少表示冲突降低。国际冲突弱化在该表中的直观反映就是冲突事件的绝对值的减少。
二、国际冲突弱化的影响因素
(一)经济全球化
在全球化时代,国际经济联系日益密切。经济全球化切实影响着国际冲突的弱化。国际社会现实中,经济利益成为国家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利益的分歧会激发国际矛盾,就可能导致国家冲突的发生。经济领域内较为重要的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表现出了引发冲突和消减冲突的两面性。中国学者蔡洁认为,国际贸易和国际直接投资对国际冲突的净效应是存在的,经济全球化有助于减少或削弱国际冲突\[8\]。
在国际贸易对国际冲突的影响分析中,蔡洁选用了Gleditsch数据中1991-2000年亚洲国家双边贸易量作为贸易数据;冲突数据则选用哈佛大学政策研究中心的实际研究合作(VRA)数据中1991-2000年国际事件范畴内的亚洲事件,然后设定联立方程组模型,使用Stata 9.0 软件分析具有年度权重值的648个观察值的面板数据,得出的结果是:贸易对国际冲突及合作的影响显著,贸易与国际冲突呈负相关关系,两国间贸易的自然对数增加1个单位时,净冲突减少0.406单位。这说明贸易在1991-2000年期间的确能够减少亚洲国家间的净冲突,两国之间如果倾向于选择贸易战略则不会轻易选择发生冲突[8]。
在国际直接投资对国际冲突的影响分析中,蔡洁选取的国际直接投资数据为Source OECD中27国和新加坡、中国共29国的FDI流入量。冲突数据则没有变动。使用Stata 9.0 软件分析29国1991-2000年具有冲突和合作权重值的144个观察值,得出的结果是:国际直接投资对国际冲突及合作的影响十分显著。国际直接投资对国际冲突有负影响,即两国间直接投资的自然对数增加1个单位时,净冲突减少2.79单位。这说明国际直接投资在1991-2000年期间的确能促进这些国家间的净合作或者减少净冲突。两国之间如果直接投资增加则不会轻易选择发生冲突。
(二)国际机制
全球化进程尤其是经济的全球化极大地加速了资源的跨国性流动,各国的相互依赖关系更为密切,各国相互依赖的深化又产生了一系列的全球问题,而对于全球问题的妥善解决则促使了一系列规则和制度安排的形成,这些规则和制度安排统统属于国际机制的范畴。斯蒂芬・克拉斯纳将国际机制定义为“国际行为体在国际关系的某个特定领域中所遵循的一整套或明示、或暗含的原则、准则、规则和决策程序。” [9]全球治理也是一种“广义的”机制,是国际机制理论在行为体、发生作用的方式和发挥作用的领域等方面的扩充[10]。而国际组织总是隐含在国际机制中,它主要监督、管理以及调整机制的运作。组织和机制在理论分析中可以分开,但在实践中它们却是同一事物的不同表现而已[11]。
全球化时代,国家间的高度依存已渐渐弱化了对抗性争夺。国际行为体间通过对话协商,确立公平、公正的国际机制已成为趋势。一方面,国际机制成为解决国际争端、实现稳定和平的有效手段,成为塑造国家行为、维护国际秩序的有效力量。如斯坦利・霍夫曼所言:“国际机制以合作的互利的长期利益代替争斗的冲突的短期利益,主张国家主权的国际汇合,为国际关系角色同时提供限制和机遇。” [12]诚然,国际机制存在形式和主题的多样性,其对于国际问题解决的效果也大相径庭,甚至在国际政治中,国家权力状况决定着国际机制的形态,实力强的一方可以决定谁参加机制,决定游戏规则和改变游戏结果。[13]但总的来讲,国际机制对于国际行为体具有普遍约束力,任何国际行为体单方面的退出都会付出极高的成本支出,这一点在冷战结束后表现得尤为突出。凯顿和威尔达夫斯基指出[14],诸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组织给各弱国政府施加了巨大的外部压力。事实上,1970年代英国也非常明显地受到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强制。而“亚洲四小虎”在1990时代的遭遇更证实了国际组织对其施加影响的程度。另一方面,国际经济机制也极大地推动了贸易、金融领域的自由化,促进了各国间的经济联系,为国家间争端、冲突的弱化提供可能性。
国际机制涉及到国家安全、经济、环境、人权等几个重大领域,一系列全球问题的出现,损害着全球各国的利益。作为负责任的国际社会一员,中国一贯主张在联合国宪章及国际法的框架内,依靠联合国等众多国际组织,利用合理、公正、科学的国际合作机制,为积极有效地解决全球问题而努力。中国也一直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谐世界的理念来实现国家的和平发展,为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而不懈奋斗。如在伊朗核问题、朝核危机、叙利亚危机等问题方面,中国力主在联合国框架内解决问题,反对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单边主义制裁和以武力相威胁的作法,中国在上述方面的努力对于利用国际机制弱化国际冲突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三)领导者的政治个性
行为主义的发展从理论和方法上拓宽了国际政治的研究领域,心理学的引入更是促成了国际政治心理学的产生,国家领导人(决策者)的个体心理学的分析研究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其中,沃拉斯在《政治中的人性》一书中研究了人性中理性和非理性因素对人的政治行为以及国家的对外行为的影响[15];赫尔曼在《对政治领导人的心理学考查》中以案例分析为基础分析了领导人个性对决策的影响,并提出了领导人对外政策的六种倾向,进而还总结出了政治领导人的个性特征的判断标准:其一,对其他人/政府的信任与不信任;其二,有无强烈的民族主义感;其三,是否具有较强的控制力;其四,对事物复杂性的认知强弱;其五,对权力的渴求;其六,对联盟的需求。并进一步浓缩为:信仰、动机、决策作风、人际交往习惯四个方面[16]。巴伯在《总统的性格》中则以20世纪以来历届美国总统为案例进行分析,通过性格、风格、世界观的综合评断确定了四种领导人的性格类型,通过总统在总统职位投入精力的多少来判定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领导人;通过总统自身的工作满意程度来判定是积极型还是消极型领导人,最终得出了一个四维的分类模型[17]。
约翰・斯托辛格在《国家为什么走向战争》一书中通过调查七场战争作为案例,研究发现,决策者们受心理因素和生理因素的影响、受感情的驱动,决策者个人的缺陷和不足、行为的不理性导致了战争的发生。斯蒂芬・佩尔兹指出,决策者必须同时遵守外在的和已内化的国际规范,罗伯特・普特南[18]认为:决策者在外交谈判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国内和国际两个平台展开博弈,在国内政治和国际政治博弈中讨价还价,并在内政与外交两个层面寻找平衡点[19],都对领导者的综合素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尤其突出了政治领导人的政治个性对于世界和平的重要作用。因而,国际冲突发生后,领导者需要判明形势,承认各方利益的交叉点和冲突点,利用合理、有效的平台,与冲突对象理性合作、合理冲撞,谋求冲突损失的减少,以实现冲突的弱化。周恩来的外交工作很好地诠释了领导者对于弱化冲突的重要性。1955年的万隆会议,面对他国对共产主义的疯狂攻击,周恩来抓住时机发表了演说,第一句话就掷地有声地指出:“中国代表团是来求团结而不是来吵架的。”打破了先前紧张的会场气氛,也打破了美国妄图让万隆会议演变为一场意识形态大战的阴谋。1972年,周恩来在处理中美、中日关系时,实事求是地指出中美、中日之间的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上的不同,甚至是巨大的分歧的同时,又指出这并不妨碍通过协商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建立正常的国家关系,更不应该导致战争” [20],为随后的中美、中日关系改善及建交创造了可能。
三、国际冲突弱化的实证分析
国际冲突的弱化可通过国际冲突事件在《Goldstein事件对应值表》中对应值绝对值的减少直观地表现出来。国际政治现实中,通过对国际冲突弱化影响因素的分析及国际冲突理论的理解,我们认为,国际冲突弱化的实践解释模式可以通过如下图式(见图1)表示出来。
中国积极弱化朝鲜半岛问题中相关方的冲突,即是弱化地区性国际冲突的重要个案。朝鲜半岛问题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夕,美、英、苏三国首脑在雅尔塔会议达成的以北纬38度线为界分别出兵朝鲜半岛对日作战的秘密协议,而随后出现的朝鲜战争、朝核问题、韩美军演、天安舰事件、延坪岛炮击等事件则使得朝鲜半岛问题不断激化,朝鲜、韩国、美国等各方积怨不断加深,相关方的冲突不断。
图1国际冲突弱化实践解释图朝鲜半岛地区性国际冲突出现后,作为重要利益攸关方的中国积极倡导通过对话和多边合作实现东北亚地区安全。东北亚地区是中国和平崛起的重要地缘政治环境,不断提升中国在地区内的影响力,维护东北亚地区安全是中国重要的政治利益;建立区内各国间的战略互信,维护朝鲜半岛和平与稳定,和平解决区内各类领土争端,为东北亚地区奠定稳定与安全的基础,是中国最重要的安全利益[21];东北亚地区作为21世纪最有活力的地区,是中国重要的区域合作方;在东北亚地区,中国与俄罗斯、蒙古、日本、韩国、朝鲜等经济互补性较强,双边经贸关系发展快速、双边投资额呈现增长态势。基于以上认识,中国积极利用国际合作机制来弱化朝鲜半岛冲突,并倡导建立了“六方会谈”机制来弱化东北亚地区冲突。1997年以来,中国先后六次参加朝、韩、中、美四方会谈机制,并不断派遣代表团参加东盟地区论坛。2003年以来,中国更是投入大量的外交资源促成“三方会谈”及多轮“六方会谈”的召开[22]。特别是2013年在朝鲜进行第三次核试验后,面对朝鲜半岛剑拔弩张、地区战争阴云密布的危机,中国充分利用自身的国际影响力,与美、朝、韩等相关各方加强沟通,积极化解危机,中方的不懈努力弱化了了朝鲜半岛地区性国际冲突,抑制了东北亚地区战事的出现。
另外,中国处理与欧洲在“涉藏”问题上的冲突可以说是弱化与地区性组织国际冲突的典型个案。近年来,中欧在中国西藏问题上的国际冲突时有发生,涉及西藏主权、人权、宗教等方面。西藏主权方面,欧洲部分学者鼓吹“西藏地位未定论”,认为 1950 年中国“入侵”西藏后,使西藏的主权归属问题引起争议。[23]英、法、德等国通过大众传媒积极宣传达赖集团,政府组织则直接或间接地支持达赖的藏独活动,多国政治领导人接见达赖或发表支持藏独的言论,以上言行有意误导西方民众,出现了部分民众支持西藏独立的呼声,由此导致欧洲民众对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抵制。人权和宗教方面,2004年欧盟理事会指责中国在尊重少数民族权利,尤其是宗教自由方面未取得进步。2008年 “3・14”事件后,欧洲议会呼吁欧盟及其成员国向中国政府施压,以促使中国政府尊重“人权和宗教自由”。
中欧“涉藏”国际冲突出现后,中方坚决撇除激化冲突或武力手段。中国政府在对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中欧贸易额大步迈进、双边投资持续增长等双方长期稳定的经贸合作关系及欧盟作为中国最大贸易与投资伙伴的事实进行评断后,决定利用国际合作机制弱化国际冲突[24]。中方一方面持续实施西部大开发、支持西藏快速稳定的发展,关注民生、提高西藏人民生活水平。另一方面,积极加强与欧洲的沟通,加强中国和平发展理念和实践的宣传力度,积极宣传西藏的情况,引导欧洲政府、民众对中方及西藏的正确认知。同时,消除欧洲在中国对非关系问题上的疑虑。金融危机发生后,中方在经贸、高科技和绿色低碳经济等领域积极加强与欧盟的合作,理智、妥善解决贸易顺差、知识产权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生态、环境、能源、人口、粮食、国际安全等一系列涉及中欧共同利益的全球问题上,进一步加强与欧盟的沟通与合作,力图谋求中欧关系的和谐发展。事实证明,这一系列的举措,有效弱化了中欧“涉藏”国际冲突。
中国弱化与印度关于边界的冲突是弱化与相关国家国际冲突的突出个案。中印双方边界问题是殖民侵略所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1962年,中印双方在边界地区发生过短暂的战争。战后,印方控制了边界地区东段争议区的绝大部分,中方则控制边界地区西段争议区即阿克赛钦,双方对中段大约2000平方公里的土地仍有争议[25],双方历经15轮谈判还没有使争议最终解决。2013年4月15日,在中印边境线上更是出现了奇怪的“帐篷对峙”。而为了增加在边界谈判中的筹码,印方长期以来明里暗里支持以达赖喇嘛为代表的西藏分裂势力,并插手南海问题,给中印关系的发展蒙上了阴影。
中印边界冲突出现后,中方始终坚持双方应通过和平谈判解决边界争端。中印作为亚洲地区的大国和互利伙伴,都致力于和平崛起的政治意愿,两国的相继崛起,对亚洲地区的经济发展、地区格局变化、区域合作以及亚洲在全球政治和经济中的战略地位,都产生了重要影响[26];在中国的积极努力下,近年来,中印两国关系总体上在向好的方向发展,特别是在经贸领域,中印双边贸易增长迅速,中国已成为印度第一大贸易伙伴;基于以上的认识,中方加强与印方的高层交往、对话机制,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积极深化中印经贸互利合作,加强两国的经济联系;积极在中印俄三方合作、发展中五国、金砖国家、基础四国、多哈回合谈判中与印方保持密切沟通与配合;在国际金融危机、气候变化、能源和粮食安全等重大问题上积极与印方协调立场;与印建立了边境事务磋商和协调工作机制,为边界问题降温,防止边界冲突升级。由于中方长期以来所采取的有效措施,切实弱化了双方边界的国际冲突,防止了中印边境冲突的再次发生。
四、结语
国际冲突弱化通过对冲突根源的认知,知晓了国际冲突彻底解决的艰难性,进而将其目标界定为冲突的表现形式减弱、冲突当事方损失的减少。国际冲突的弱化可以通过《Goldstein事件对应值表》直观的反映出来,冲突事件对应值绝对值的减少意味着冲突的降低。基于对国际政治现实的了解,我们总结出影响国际冲突弱化的三个因素――经济全球化、国际机制、领导者政治个性,希冀国际冲突的弱化更多的是冲突当事方非强制性地采取外交、谈判、第三方调解等方法,而不是采用武力手段予以解决。中国弱化朝鲜半岛冲突、中欧“涉藏”国际冲突以及中印边界争端冲突的实践告诉我们,从现实和发展趋势来看,朝鲜半岛冲突、“涉藏”国际冲突以及中印边界争端在短时间内难以彻底消失,但就现阶段的成效来看,相关各方实现了国际冲突的弱化,促进了各方的发展和世界的和平。这也许就是国际冲突弱化在实践中的意义所在,国际冲突的研究,很难为国际冲突的彻底解决提供灵丹妙药,国际冲突的弱化或是转化对于国际社会的发展恐怕有着更为现实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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