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推进政协参政议政能力现代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和推进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的根本立足点。推进政协参政议政能力现代化应着重在科学设置政协界别、加强政协委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政协参政议政工作机制三方面下功夫。此外,还应把握好参政议政能力现代化与改革创新的关系、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的关系以及发挥政协整体功能与发挥委员个体作用的三个关系。
【关键词】参政议政能力;现代化;基本路径;三个关系
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2014年3月3日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指出:“要紧紧围绕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切实把改革创新精神贯穿到政协履行职能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着力提高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努力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这一论述创造性地提出了“着力推进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重大命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各级政协如何贯彻落实会议要求,进一步改进参政议政方式、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增强参政议政实效,着力推进参政议政能力现代化建设,更好地履行参政议政职能,是一个新的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推进政协参政议政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意义
首先,推进政协参政议政能力现代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新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对国家治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此背景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适时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全新的政治理念,并将其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对于中国政治的发展,乃至整个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而言,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国家治理体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党的建设等各方面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构成国家治理体系基本内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政治制度。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当然是具有中国特色国家治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参政议政是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参政议政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着政协履行职能的实效与水平。因此,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当然也包括推进政协参政议政能力的现代化的问题。
其次,推进政协参政议政能力现代化是推进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的立足点。从政协职能运行机制来看,政协三大职能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其中政治协商是动力自激系统,民主监督是监控反馈系统,参政议政是竞争协调系统,三者相辅相成、有机结合,统一于政协履行职能的实践之中。要使这个运行机制呈良性运行,形成最大的协同力,从而产生最大的职能效应,首先要突出政治协商的致动目标,通过完善这一动力自激系统,使参政议政不至于偏离方向;通过加强民主监督这一监控反馈系统,使参政议政扩展至社情民意等促成党政人大创造政协职能发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有效外部环境。可见,参政议政能力是政协最基础、最重要的履职能力。站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高度来推进政协履职能力现代化建设,应当把推进政协参政议政能力现代化作为根本立足点,并以此为切入点和突破口,通过着力提升政协参政议政能力,实现政协履职能力的现代化。
最后,推进政协参政议政能力现代化是适应新形势下政协参政议政发展的需要。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迁,政协参政议政的社会基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面临着诸多挑战。首先,参政议政拘泥于形式化。从内部环境来看,政协委员是参政议政的主体,但许多地方的政协组织在委员联络和信息收集方面的制度还比较滞后,调研方式也比较单一,导致委员参与程度不够,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不高,政协委员的界别划分也有重叠交叉的现象,界别之间缺乏合作性,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委员参政议政作用的发挥空间。从外部环境来看,由于信息不对称,政协委员的知情议政在一定程度受局限,造成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与时宜不相符,很难被采纳。其次,政协委员自身素质参差不齐,很难适应现阶段参政议政的要求,极大地影响了参政议政水平的提高,这种状况在基层政协表现得比较突出。最后,我国有关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规定还不健全,尤其是在法律保障机制方面还很不完善,只在宪法层面有原则性规定,这不利于政协履职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推进参政议政能力现代化,就是要从理论、制度、政协委员队伍建设、工作机制等各个方面入手,使之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政协参政议政能力的现代化,以适应参政议政形势的变化。
二、推进政协参政议政能力现代化的基本路径
第一,科学设置政协界别。界别是政协开展活动的基本单位和履职的重要载体。人民政协是由来自各民主党派及社会各阶层人士形成的界别组成的,参加政协的各个界别,基本上涵盖了拥护社会主义和拥护祖国统一的各个阶层、团体和派别。人民政协履行参政议政职能,就是通过各个界别和界别的委员来进行的。设置政协界别应当尽量科学合理,保持足够的开放性,才能广泛吸纳社会各个利益群体参与其中,政协的参政议政能力才有可能真正得到提升,社会的善治与和谐才有可能实现。政协界别的设置决非一成不变,它必须随着时代的发展与变化而相应调整,“正是通过政协界别的一次次调整,既使政协的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又使界别的时代特征越来越鲜明”。人民政协成立已经有65年了,但政协的界别划分和各界别的委员构成基本上还是沿袭了当初成立时的架构,虽然也经过数次调整,但只是细微的局部调整。当前,政协界别设置中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界别设置不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一些新的社会阶层和群体在政协界别中没有设置;一些界别边界不清,存在交叉与重叠;界别内聚力差异大;界别内委员的构成不合理等等。对政协界别设置进行改革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其一,对界别进行有序合并,优化配置;其二,明确委员界别身份,增强界别认同感和责任感;其三,界别设置以吸纳为主,但应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新的界别;最后,提高界别的组织化程度,健全政协界别内部和外部参政议政的工作机制。 第二,加强政协委员队伍建设。政协委员是政协参政议政的主体,如果说“要参政议政”是意愿表达,主要靠制度安排来解决的话,那么“会参政议政”则是能力体现,应当通过自身建设去支撑,更好地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推进政协参政议政能力现代化要着力提高政协委员的整体素质。一是完善政协委员选拔机制,切实把好“入口关”。政协委员作为界别的代言人,应当是各阶层、各群体的精英人士和代表人物。委员的推荐或选拔应建立界别群众推荐和组织审查相结合的政协委员选拔机制,严格把关考核,真正把那些社会威望高、参政议政能力强、热心政协事业的人士吸收进来。二是加强学习和培训,着力培养参政议政的“骨干委员”。不断提高政协委员的政治理论、科学知识等综合素质,让委员在政协也“术业有专攻”。三是加强对政协委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符合政协特点的委员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对长期不履职或履职不合格的政协委员,依据政协章程规定,取消其委员资格,使政协委员“进得来、出得去”,确保政协委员的合理流动。
第三,建立健全政协参政议政工作机制。推进制度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是提高政协参政议政水平的有效举措。一是建立健全资源共享机制。“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政协委员即使参政议政能力突出,也难以在“闭门造车”中提出什么有价值的意见建议。政协各界别以及界别之间应建立起联系制度,实现资源共享。探索建立参政议政信息库,对以住调研课题、提案以及社会关注的焦点和难点问题等资料进行整理汇编,方便查找,为委员参政议政提供参考。二是建立健全调查研机究机制。新形势下,参政议政遇到的综合性、全局性课题很多,仅依靠少数委员或一个工作部门“单打独斗”很难有效完成。可以采取诸如特约调研员、委员调查和专家论证相结合、政协与政府联合调研等新机制,提高参政议政的质量和水平,形成和放大参政议政的“乘数效应”。三是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通过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委员参政议政的热情。这样的制度机制包括参政议政效果评估机制、委员述职制度、委员民主评议制度、委员退出机制等等。
三、推进政协参政议政能力现代化应把握和处理好的三个关系
第一,把握和处理好参政议政能力现代化与改革创新的关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推进协商民主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并明确了要“重点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俞正声主席也强调“把改革创新精神贯穿到政协履行职能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因此,推进政协参政议政能力现代化要发扬改革创新精神。改革是新时期的鲜明特色和时代主题。与改革创新中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相适应,人民政协参政议政也要与时俱进,以改革精神推进理论、制度和工作创新,始终保持旺盛活力,锐意推进参政议政能力现代化。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底线要坚守不移。就是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巩固最广大人民群众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人民政协是社会各界参与治国理政的重要渠道和平台。政协要充分发挥自身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创新参政议政方式,依法行使话语权,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言献策。
第二,把握和处理好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的关系。要贯彻落实好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常委会工作报告的要求,努力使政协参政议政真正有所突破、求得实效,离不开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的跟进。顶层设计是参政议政的“指南”,基层实践是参政议政的“试验田”。推进政协参政议政能力现代化需要顶层设计和基层实践的上下联动、同步推进,从而为参政议政提供强大的制度张力和鲜活的实践动力。从顶层设计看,参政议政作为政协履职的重要形式,必须放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框架下,纳入人民政协履职现代化的总布局中来谋划的推进。就基层实践而言,应着重激发地方各级政协的创新活力,鼓励地方政协积极探索参政议政的新方式、新途径、新机制,以参政议政实践提升参政议政理论,以应用理论提升基础理论,在实践的基础上促进政协参政议政能力现代化理论的完善与提升,不断丰富参政议政的方式。
第三,把握和处理好发挥政协整体功能与发挥委员个体作用的关系。实践证明,政协履行好参政议政职能,必须调动广大委员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和创新精神,同时应注重增强整体意识,强化整体优势,充分发挥整体功能作用。各级政协组织要深刻理解俞正声主席讲话精神,抓住发挥委员主体作用这个关键环节,积极推动参政议政能力现代化。要按照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在政协健全委员联络机构,完善委员联络制度”的要求,努力在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上下功夫、创新举、求突破。要通过建立健全委员活动日、接待日、走访等制度,组织委员参加学习、调研、考察、座谈等,加强同委员的联络,为政议政职能创造条件、提供途径。要通过政协这个平台,充分调动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个界别人士建议献策,形成参政议政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