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学校的体育法治化管理工作是推动体育法制化建设发展的重要环节,本文在现状调研的基础上,从问题出发分析学校体育法治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从创新教学理念的角度,以构建新型的宏观管理制度框架、完善微观层面的操作管理制度这两方面为主要内容来探讨新形势下如何完善我国学校的体育法治化管理工作、以此来推动学校体育的法制化建设。
关键词 创新 体育 法治化 意义 分析 管理
中图分类号:G807.4 文献标识码:A
建国后,学校的体育建设工作有了飞速的进步与发展,“依法制体”是学校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革新,在创新教学的理念下,构建新型的学校体育法治化管理体制迫在眉睫,只有做到各项体育工作“有法可依”、教师学生各项权利“有法可保”,学校的体育工作才能真正进入法制化轨道。本文在现状调研的基础上,对体育法治化管理的意义进行了阐述,并近一步探讨了创新理念下的体育法治化管理策略。
1体育法治化管理的意义
在我国的学校体育法制的现状调研中,主要存在以下两个问题:第一是体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虽然颁布的法律文件众多,但真正适用的文件不过百件,且自《体育法》颁布以来,我国体育方面的立法速度总体变得缓慢,再加上地方与国家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各种体育规章制度存在冲突问题,更不利于体育法律法规的完善;第二是虽然体育法律法规有了明确规定,但执行力度不高、普及范围狭小,很多体育专业的学生对体育法律的内容知之甚少,其它学校学生的情况可想而知了。因此,以上种种问题的出现,特别是在创新教学理念下的体育教学,完善学校体育法治化管理是解决以上弊病的最基本途径,也是新形势下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
2创新理念下的管理策略分析
2.1构建新型的宏观管理制度框架
从宏观层面上来说,主要是从学校法治化管理的整体结构上来进行建构,包括国家以及相关行政部门对学校的体育教学进行管理,我国主要通过教育部与国家体育总局对各项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学校的法律法规是一个相对独立的体系,在结构上表现为不同等级的体育法律文件、体育法律条文规定等等,具体来说包括:国家及教育部拟定总的指导思想、发展规划、教育目标;学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学校的体育工作条文规定;行政部门对学校的体育课设置情况、体育课程的教材情况、体育场地的设施情况、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情况等进行指导和监督评估。
从我国现阶段的体育宏观制度的构建上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存在很多问题:宏观制度的构建主要由国家及行政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如果部门存在管理不当、管理失职、处理不到位等情况,将会严重影响各个学校体育工作的积极性以及学校优势特色的发挥,单一的领导模式易产生不良影响;体育相关的法律法规针对学校教育的内容拟定不完善、质量不高、层次性低,缺乏适当的保障机制,法律微信较低。因此,在创新教学的理念下,发挥制度构建的创新意识,构建新型的学校体育法治化管理体制。从具体构建过程来说,首先,必须要更新观念,加强对教师、学生的普法宣传,把法律中的平等观念、法治观念、平等观念等输入到他们心里,形成良好的知法懂法的学校氛围,其次,近一步完善学校体育立法、执法、监督、救济等机制,健全与体育法律息息相关的体育场地建设、体育课程的设置等方面,总之,学校要从宏观方面整合各个环节,以创新、严谨的思维来构建一个完善的体育法律管理体系。
2.2完善微观层面的操作管理制度
微观层面主要是指处于学校范围以内的相关体育工作的管理,这个层面的管理内容随着学校的具体规模大小以及环境不同而有所差别。按照现行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来说,主要分为校领导管理与体育部门具体执行这两个大的环节,在现状调研中发现在现阶段我国微观管理的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现象:如学校为了增加文化课的课时,对体育课随意侵占,如对学生体质健康检测等活动不重视,流于形式,如学校的体育管理仍是人治大于法治等等。针对以上现象,有如下具体措施:
(1)确立“第一责任人”的管理机制。为了更好地保障教师、学生合法的体育权利,各个学校可以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以此作为长效的学校体育管理机制,来保证体育课堂教学、课外体育竞赛活动等等能够有序进行。
(2)实施权利与义务并行的管理机制。学校有权利根据体育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校的具体管理措施,包括学生的奖励处罚细则、教师的管理制度,也有权利向学生颁发相应的体育证书、自主聘任体育教师及相关员工等等,同时,学校也有义务去履行职能:遵守相关体育法律法规;贯彻国家颁布的相关体育政策、方针,保证教学质量;在法律制度下保障教师和学生享有合法的体育权利;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体育检查、监督和评估工作。
(3)发挥多元化的主体作用。提升我国学校体育法治化管理的创新力度,完善学校法律体制,可以通过发动学生会、学校体育组织等多个主体,以组织的形式来促进体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履行,真正意义上做到“人人懂法、人人爱法、人人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