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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上的人格尊严:一个中国语境下的诠释(1)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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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上的人格尊严:一个中国语境下的诠释(1)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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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如果有什么权利能够成为其他权利的基础,并且还是“凡权利必有界限”的例外,那这个权利就是人格尊严。在我国语境下,人格尊严规范作为宪法基本权利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宪法教义学上的准确界定不同于“人的尊严”,也远非民事法律中的人格权所能完全涵摄。

作为带有原则性质的基本权利,人格尊严规范为实在法秩序中的其他权利提供基础,这一基础也正是宪法中可辨识的个体人之人性化的集中体现。同时,人格尊严规范也为其他新型权利的证立保留了宪法教义学上的入口,这使宪法中的权利体系保持开放性。

【关 键 词】人格尊严/宪法/人的尊严/基本权利体系对人的尊严的重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各个国家痛定思痛的结果。对战争戕害人性、漠视人的尊严的反思,引导意识形态各异的不同国家最终达成共识,共同发表了具有深远影响的《世界人权宣言》,宣言开篇便申明了对人类尊严的体认。

这一文件也成为日后国际上或区域内各类人权法的重要渊源,更有相当多的国家都在自己的最高法律中确立了尊重与保障人的尊严的有关规定。

一、“人的尊严”与“人格尊严”我国现行宪法中也规定了“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条款。但是,目前我国法学界对于“人的尊严”与“人格尊严”之异同的研究和认识尚不够深入,对人格尊严在我国宪法规范上的重要性也讨论不足。

①在此,首先要谈到现在法学界常用的“人性尊严”,从法规范用语角度出发,笔者不赞成使用这一带有误导性的翻译。英文“human dignity”、德语“人之尊严”(Die Würde des Menschen),台湾地区学者多认为就是“人性尊严”(Menschenwürde),这可能来自于康德“只有道德以及与道德相适应的人性,才是具有尊严的东西” 等哲学思想,国内也有很多法学者使用这一翻译。

然而,汉语“人性”一词,主要是个哲学概念,具有泛指人类的内涵,指“人的本性”,若译成英文应该是“human nature”,这几乎不是一个可以用法律规范语言讨论清楚的客体。同时,“人”的概念有模糊性:既可以指整体人类,也可以指单个的人。

因而,“人性尊严强调的是每一个个体的个人尊严,而不是笼统的人类的尊严”;[2-6] 这在汉语语境下显得颇为别扭,换作“人的尊严”,就更接近汉语表达习惯,也更符合在不同的语境下不同理解的需要:② 人的尊严,既可以被理解成是作为人类整体的尊严,也可以被理解成可辨识之个体人的尊严。尊严,系指“独立而不可侵犯的地位或身份”,康德的思想引领了对人的尊严的深刻思考,③ 其与基督教的神创平等观④ 以及个人主义共同引领了对“人之尊严”的重视。

[8-11] 然而,进一步讲,重视人类作为整体的尊严和重视各个个体人的尊严,这确实是不同的。德国的法院或者学者们把“人之尊严”解释成个体人的基本权利,同时强调人的属性和个体人的自治,自有其理论与实践上的渊源。

3-4,43 然而,这种解释也并非没有不同意见。该国学界里对于“人之尊严”的理解也存在分歧——如卢曼就与多数学者不同、认为人之尊严主要指的是整体人类尊严4,这种分歧借用汉语中“人格尊严”与“人的尊严”的微妙差别似可以适当解决。

有的学者认为“人性尊严就是人格尊严”[12],窃以为,这一理解并非十分妥当。关于汉语语词上的区别,李累先生等人已做出了详细梳理,本文现仅从语言翻译的角度来考察二者的区别。

我国宪法规范里的“人格尊严”一词,通译是“personal dignity”,而反过来,在姚栋华、欧阳柏权合编的《英汉·汉英法律词汇》(法律出版社、香港商务印书馆有限公司1999年版)中,“personal dignity”直接被译为“个人尊严”。首次使用“人格尊严”的宪法来自德国,其巴伐利亚邦于1946年邦宪法中规定“立法、行政及司法,应尊重人之人格尊严(Die Würde der menschlichen Pers? nlichkeit)”7,我们看到它与“人的尊严”(Die Würde des Menschen)的德语表达是略有不同的。

联合国宪章中被正式翻译成汉语“人格尊严”的用语是“dignity of the human person”。在世界人权宣言和两个国际人权公约的序言中,“……from the inherent dignity of the human person”,其正式翻译文本是“(对人类家庭所有成员的固有尊严及其平等的和不移的权利的承认,乃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确认这些权利是)源于人身的固有尊严”。

《公民与政治权利公约》第10条规定,⑤ 通译是“所有被剥夺自由的人应给予人道及尊重其固有的人格尊严的待遇”。《世界人权宣言》第6条规定“Everyone has the right to recognition everywhere as a person before the law”,一般译成“人人享有法律上的人格”。

与既可以理解成是个体人尊严又可以理解成作为人类整体的尊严的“人的尊严”(human dignity)相比,从汉语角度来思考人格尊严(personal dignity),其观照个体人格的性质更为明确。对人格的各种解说,综合起来可以指人可以成为具体之人的各种特质的总和,具有个体性和社会性相结合的特点,强调个人特征。

而人格尊严,可以理解为“人基于人的尊严在人格上所具有的不可冒犯、不可亵渎、不可侵越或不可剥夺的一种社会性的精神特质”[13-14],因而,我们可将人格尊严视为个人之人格权利中所蕴涵的不可侵犯之人的尊严部分,系个人享有的所有基本权利的人性起点,把个人看做个体人(inspanidual)的基础,是人的尊严在个体人身上的具体化;因而,“人格尊严”比“人的尊严”更强调人的差异性和独立性。根据这样的理解,我们就可以明确地把“保障人的尊严”看作是一个宪法原则,而不是公民的一个基本权利,⑥ 而人格尊严则完全可以成为公民基本权利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作为具体权利的同时还具有原则性权利的性质。

更进一步分析,对应于我国法律之传统与现实,“人格尊严”可能比“人的尊严”所能起到的规范作用更大,能突出对个体人的保护。何以这样认为呢?理由有三:第一,我国法律理论没有接纳主观权利这样的概念,兼尚未建立实效性的宪法诉愿制度,难以用“人的尊严”规定来启动公民权利保护机制(这与对德国的宪法实践的认识有关,下文会详细谈到)。

第二,人格尊严人人均可主张,若以个体的基本权利为张目,在我国国家主义盛于个人主义法律传统下之立法主义社会中,能适当地强调人的个体性和差异性,体现以人为本,达到与国家主义相平衡的目的。第三,人格尊严并不缺乏人的尊严的内涵。

二、我国宪法有关规范的梳理及其检讨现行1982年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这相对于以往的宪法内容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但从宪法教义学角度观察,这个规范的产生、发展都说明了它带有内在的狭隘性,是极不完善的,下文试从三个方面分析之。

首先,从体系安排来看,在宪法第33-50条所规定的基本权利内容中,人格尊严条款处于平等权(33条,包括2011年修正该条所增加的第三款“国家尊重与保障人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34条)、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35条)、宗教信仰自由(36条)、人身自由(37条)条款之后,说明制宪者是把它作为一个具体化而且内涵较狭窄的基本权利规定下来的。从条文的表述上看,前一句“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后紧跟着“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体现了对刚刚过去不久的惨痛历史的反思,尤其是对曾广泛存在的对公民的肆意侮辱、诽谤、诬告陷害的警惕,但这也从条文结构上限制了人格尊严的内涵和外延。

诚如莫纪宏教授所言,我国宪法上的“人格尊严”与“人的尊严”的含义不同,它主要限于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权利。[15]296-299 这正是从我国当下实在宪法的基本权利图谱和有关司法实践层面出发的理解,具有一定妥当性,同时也说明我国现行宪法中人格尊严规范带有深刻的时代烙印,工具性突出,而价值性、开放性不足。

国内众多知名宪法学者对这一规范的不足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完善该规范的设想。较具代表性的观点有:林来梵教授的一种宪法权利分类模式,将人格权列为首位,其与第二位的平等权均为引领其他六种具体宪法权利的原则性的、概括性的权利。

[16]93 在主要是借鉴大陆法国家尤其是德国基本法及其联邦宪法法院判例的角度,他认为,应该从一般人格权的角度来认识人格尊严条款。[16]165-176莫纪宏教授主张“人的尊严”这一概念,认为人的尊严是宪法的最高价值,在国家与人的关系上,人是目的。

每一个人都应当被善待,其内在价值受到尊重;人人享有自我实现的权利。人的尊严与其他基本权利的关系,类似于平等权与其他基本权利之间的关系。

[15]296张千帆教授似将“人格尊严”做“人的尊严”来理解,他认为,对人格尊严的尊重是权利保障的共同基础:“人格尊严的理念可能为所有权利提供了共同的理由”。首先,对人格尊严的尊重要求体制层面的自由获得充分保障。

其次,纯粹的个人层面上,要求每个人都能主要凭借自己的能力获得体面的生存,必须被允许自由从事各类对社会无害的活动并不受政府的无理侵犯。最后,要求人际层面的平等权获得充分尊重。

[17]三位教授均对人的尊严(人格尊严)在基本权利体系中的重要性有深刻认识,但莫、张二位略少从规范意义上对之进行分析。国内诸多学者共同认为,我国宪法上的人格尊严规范之内涵主要被民法通则这一下位法来填充,再加上权利体系之安排并未突出对人的尊严的特别关注,这与当下公民对个人自治、人格尊严的期待,以及执政党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尚有很大偏差。

其次,从实践层面来看,早期已有很多案件涉及作为概括意义的、而非现行民法通则所规定狭窄意义上的人格尊严,其范畴远大于过去实践中所确定的名誉权范畴。鉴于宪法权利规范尚不能直接作为法律依据适用于司法实践、宪法与民法规范的结构已有限定、同时实定的民法规范也没有一般(概括)人格权的情况,享有司法解释权力的最高人民法院,不得不试图对这个实际上是极为重要的宪法基本权利、同时也是民法权利的人格尊严,做出适用上的解释。

迄今为止,有关人格尊严最为重要的一个可适用规范文件,是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2月发布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第一条表述如下: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该解释第三项下与人身自由权一并单独列出人格尊严权,表明不同于以往规范与实践里侵犯了人格尊严也就是侵犯了名誉权这样一个理解,兼顾了人格尊严的个人性与社会性,从纯粹的社会感受之评价向个体感受之评价转化。

人格尊严是否受到了非法侵害,这的确可以成为非常个人化的一种感受,虽然其侵害在诉讼中比较难举证,但有了这样一个司法解释的支点,个体人的尊严毕竟进入了司法实践层面,这个司法态度的微妙转换,确是当下逐渐关注个体人存在状态的一个体现。最后,从规范意义上来看,在我国,人格尊严权到现在为止仍然只是一个极为狭窄的民事权利,它实际上不具备宪法基本权利的性质,不能够对其他非民事法律关系产生约束力。

具有实效性的宪法审查制度付之阙如,而作为现行法律重要之补充与完善的司法解释,因为无法从宪法规范中汲取更多的权利渊源,适用范围较为狭窄;而其他诸如实际上可能对公民人格尊严影响更为重大的刑事法律、行政法律、国家赔偿法等,对人格尊严的保障规范更为缺乏。换言之,现有法律中的人格尊严,只能对抗私权利而不能对抗公权力。

这种情形恰恰与宪政发达国家相反,在他们的学者们为宪法基本权利是否可以具有第三种效力争论的时候,⑦ 我国宪法中之人格尊严权利却并不缺乏通过民事法规范落实的这种效力,它所缺乏的,正是他们认为毋庸置疑的那部分效力。值得期待的是,上述不足在2011年宪法修正案“国家尊重与保障人权”出台后,有了得到弥补的希望。

如果说人权是宪法的核心价值,那么人格尊严无疑又是人权的核心部分。2011年宪法修正在中国宪政史上的重大意义是不言而喻的,莫纪宏教授进而乐观地认为第33条增加的“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可看作是对38条人格尊严的一个极大的扩充。

[15]299 但我们不得不承认,我国宪法权利规范依然未尽完善,离人格尊严成为维系所有宪法基本权利——也即主要作为公民于公权力之防御——的核心价值基础也还很远。然而,“人权入宪”毕竟是非常值得法学家关注的。

季卫东教授认为,“‘依法治国’的原理一旦获得政治上的效力,那么新宪政主义运动就不难从依法诉求的空间中找到切实的支点”,[18] 这种理路同样适用于2011年宪法修正之后的人格尊严问题。后文将深入讨论这一点。

三、基本权利图谱中的人格尊严基本权利体系采用开放性结构为当代主要宪政国家的一致选择。[19] 而多数国家的宪法都规定或发展了某种概括的权利,作为宪法教义学上用以吸收与人之尊严(或人格尊严)有关的新型权利的一个入口。

(一)他山之石:以德、日为例人之尊严的宪法规范意义,在德国基本法及其司法实践中体现较为全面。德国基本法第1条第1款规定:“人之尊严不可侵犯,尊重及保护此项尊严为所有国家机关之义务”。

建立在这个人之尊严条款之上,德国发展完善了客观价值秩序的宪政理念。该国基本法第2条第1款规定:“人人有自由发展其人格之权利,但以不侵害他人之权利或不违犯宪政秩序或道德规范者为限”。

这个被称为公民人格自由发展的权利。从宪法规范的安排上,我们可以将这个权利理解成第1条规定的人之尊严的具体化之一,从性质上讲它更接近民法上的人格权,但基于人格的自由发展对人自身的重要性,而将其设定在此。

从第1条“为所有国家机关之义务”、第3款“下列基本权利为直接有效之法律,拘束立法、行政及司法”的措辞来看,人之尊严更象是一个宪法基本原则,表明“人性尊严居于人权保障的核心”3(注

1),用于指导国家权力之运行,尚有别于直接规定的公民之具体基本权利。德国联邦宪法院根据基本法前两条规定对公民的基本权利进行了展开和保护,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该国建立了富有实效性的宪法诉愿制度、并且早已有主观权利这样的概念——诚如阿历克西所言:“主观权利使宪法保障的尊严和人格产生法律效果”[20]。

与本文观点更密切、也更重要的是,德国“人之尊严”法理的主要发展是在德国联邦宪法院将第1条与第2条联用的情况下得到的:在1954年的SchachtLetter(13 BGHZ 334 NJW 1404, 1954)案中,德国联邦宪法院从基本法第1条与第2条衍伸出了一个概括人格权(a general right of personality),该权利进入民事法律,令每个人可以在其私法关系中享有特定的隐私权利,也就是确认了基本权利具有第三种效力,基本法的特定内容影响到所有的法律关系,无论公法关系还是私法关系;在1958年的Herrenreiter(26 BGHZ 349,1958)案中,该院更进一步认定,这两个基本法条款不仅仅是尊重人的尊严的法律命令,它还确保人格不受侵犯。51,119 (note 112)这值得我们深思。

另外一个值得我们认真思考的典型是日本国的宪法教义。日本国宪法并未使用“人之尊严”,而是在其第13条规定:“所有国民,均作为个人而受到尊重。

国民对于生命、自由及追求幸福之权利,以不违反公共福祉为限,于立法及其他国政上,须受最大之尊重。”宫泽俊义认为“作为个人而受到尊重”,表明了个人主义的原理,这里的个人主义是把所有的人作为有自主的人格而平等地尊重。

[21] 学者阿部照哉等人认为,“个人之尊重”具有作为宪法的基本原理之性格,一般要求公的判断须适当关照到个人的人格(实体上的正当性),以及确立为确保此种适当公的判断而设的正当程序(程序上的正当性),且其旨趣被解为应贯通于所有的法秩序。[22] 芦部信喜进一步提到,宪法中的幸福追求权利,从20世纪60年代以来,其意义得到了重新估量;基于尊重个人之原理的幸福追求权,逐渐被解释为作为未被宪法所列举的新人权之根据的一般性且概括性的权利;以此为基础的各种权利,也被理解为可以得到裁判上救济的具体权利,判例也肯定了其具体的权利性。

芦部还认为,对于各个人的人格具有本质意义的生命、身体、健康、精神、自由、姓名、名誉、肖像以及生活等有关利益的整体,被广泛地称为人格权,在很早以前就被作为私法上的权利而得到承认,它们也在宪法判例中渐次得到认可。[23]日本国法院根据其宪法中“个人之尊重”与幸福追求权规范,在其宪法判例中使用了人格权这个概念,正如德国法院之依据基本法人之尊严规范与主观权利理论发展出一系列判例一样,各自反映了其根据本国宪法规范进行法的续造的独特经验。

这些对于我们思考人格尊严在我国宪法规范体系中的地位有着重要的借鉴和观照作用。另外,我们不该忽视的事实是,日本国现行宪法正是二战之后、在主要是美国人起草的“麦克阿瑟草案”基础上形成的,现行联邦德国基本法同样是在二战后被盟军占领的情况下出台的,二者均将(个)人之尊严放在了宪法的重要位置,这都表明,英美宪法理论对人的尊严的认识,借助传统是大陆法国家的德、日的新的宪法规范,部分得到了表达。

(二)我国宪法上人格尊严的定位从宪法教义学的角度,笔者认为,可以将我国宪法第38条人格尊严规范视为与平等权类似的、兼具权利原则与具体权利两种性质于一身的基本权利规范,它可以成为第26条宪法修正案“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一个有效支点。“人权入宪”在目前看来,其宣示意义远大于规范意义。

因为“人权”之内涵与外延的理解上的分歧,“国家尊重与保障人权”在宪法基本权利体系中略显突兀,缺乏实在支撑点。唯一可以被用来作为这一宣示的规范落脚点的,似乎就是人格尊严。

我们不得不给人格尊严灌注更多的规范功能,并期望在基本权利体系中的人格尊严,能够从这个意义上被认真对待。从这种理路出发,该规范的功能将有三个:一是作为集中体现人权价值的宪法概括性规范,可以作为现有及未来基本权利中所包含的人性内容的集中体现;二是作为人之尊严的个体化,可以作为具体的基本权利被主张;三,极为重要的是,作为具有开放性质的一个基本权利,人格尊严可以被用来证立与人格之形成有关的新型权利。

因此,以人权保障作为宪法的核心价值,必然要求宪法规范中的人格尊严要具有如下特征:首先,位于基本权利体系的顶端。人的尊严是宪法规范的核心,也就是说,无论是国家权力还是公民权利的设置,均是以维系现代社会条件下人的有尊严的存在为前提的。

那么基本权利体系中,人格尊严也一定要居于顶端位置,甚至高于平等的权利。在我国宪法规范中,如果有什么权利是所有其他实在权利的价值基础、本身又无界限的话,那这个权利就是人格尊严。

其次,相对其他具体基本权利的原则性。就此而言,人格尊严权利与平等权相类似,所有其他的基本权利都可以放在以人格尊严为背景的语境下来考虑。

这在我国当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⑧ 这也与下述两个特征紧密相连。

其三,开放性的结构。作为集中体现人权价值的概括权利,随着公民自我意识的发展,对自我人格形成与发展的要求会越来越明显,就会有更多的权利主张以人格尊严为诉求,这在德国和日本的宪法实践中已经得到了证明。

随之会有一些新型的诉求可能被吸纳入人格尊严规范下,该规范的内涵和外延也会随之不断扩充。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是,用于制约公权力、尤其是衡量立法行为。

作为宪法规范中基本权利的人格尊严,除了为下位法提供最高法依据,其最重要的制度功能是用来衡量公权力的运行,尤其是立法行为。当下我国社会各界对公民之基本权利乃主要是用来制约国家公权力这一认知还未达成共识,但是,在偏重国家主义的法律传统之下,这个共识在现阶段确实还是必要的。

尊重每一个公民(个体人)的人格尊严,这是国家公权力不得不要认真对待的当代课题。 【原文出处】《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昆明)2008年2期第7~12页【作者简介】马平,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注释:① 部分由于我国宪法典中基本权利体系的安排,人格尊严没有受到研究者的足够重视,专门论述人格尊严在宪法上的重要性的文章或著作少而又少,有的学者只谈人性尊严,有的学者把人性尊严与人格尊严混为一谈,有的学者将人格尊严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广义者较接近本文对人的尊严的界定,有的学者对二者进行了区分但尚缺乏深入细致的探讨,而民法学者则大多把人格尊严纳入人格权下来理解。② 中山大学的李累先生亦反对“人的尊严”就是“人性尊严”的观点,详见李累:“宪法上‘人的尊严’”。

③ 如果认为是这位伟大的哲学家倡导了对个体人尊严的尊重,那可能是对他的误读。从康德那著名的“绝对律令”来看,康德并不强调个体人的尊严。

就此观点,参见李泽厚,1999:598以下;陈慈阳,2004:473,该书引用德国学者的观点认为,康德并不认为人人都具有人性尊严与价值,而只有服从道德律令、具有自我之目的的人才享有。牟宗三先生也认为,康德所言之自由意志(free will)的存在是为了给行动立法,是与中国儒家以道德为基础建立的形而上相通的,所以康德被尼采称为“中国式圣人”,见牟宗三,1998:43页以下。

是否每一个生物人都具有人的尊严,这实际上是非常关键的,在此不欲多述。④ 基督教自然法理论认为人是上帝创造的,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而尊严是上帝给予人类的礼物,是人性不可剥夺的一个方面。

See Edward J. Eberle, 2002, p43. 也请参见陈慈阳,2004:474。⑤ “All persons deprived of their liberty shall be treated with humanity and with respect for the inherent dignity of the human person.”⑥ 在德国,对“人之尊严”是否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有不同意见的。

就此参见李震山,2001:8-9。在我国,有的学者将人的尊严翻译成“right to human dignity”,这种翻译似乎正表达了认识上的困境。

见徐显明主编《人权研究》(第三卷)之英文目录,山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⑦ 关于宪法权利规范的第三种效力,指的是宪法规范对私法关系产生规范效力。

详细绍介和分析请参见林来梵,2001:101以下;张千帆,2004:33-34。而民事权利与宪法权利二者在性质上的重大区别就在于前者属于公民个人或私人对抗其他公民或私人而拥有的权利,后者乃主要表现为公民相对于公权力而享有的权利,参见林来梵,2001:165-166。

⑧ 诚如本文开始所言,部分是由于我国宪法的文本安排(该种形式无疑反映了立宪者的内在认识),人格尊严的意义现在并没有受到学者们的特别关注。但是更大的原因,恐怕还在于国内当下尚没有形成如何用规范手段来保障“人的尊严(人格尊严)”的社会性反思,无论是法律理论界还是实务界,对“人格尊严”的保护现状进行认真拷问的并不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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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国际关系理论为国际法的研究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视角,它解决了国际法理论中长期以来存在的困惑,是国际法研究的新范式。 关键词:国际关系理论 国际法 诠释意义 国际法是随着国际交往的出现与频繁而产生和发展的,是国际关系发展......
宪法文本分析:一种解释方法(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5-25
关键词: 宪法文本/宪法文本分析/文本主义 内容提要: 宪法文本分析是指以宪法文本作为研究对象,将宪法文本作为整体,利用多种方法分析宪法中的字、词、句,以获知宪法含义。它是一种形式主义的法学方法,被称为文本主义,被广泛运用于宪......
论人权关怀下宪法解释程序对宪政秩序的塑造(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内容摘要」众所周知,作为保持宪法生命力最佳手段的宪法解释在对宪政秩序的维护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在对人权的极大关怀下合理的宪法解释,则有助于宪政秩序的塑造。适当合理的宪法解释程序,对落实宪法精神、保持宪法的生......
论中国宪法私法化-兼论宪法解释体制改革(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09
【论文关键词】宪法私法化 基本权利 宪法解释 论文论文摘要:所谓“中国宪法司法化第一案”的诞生,引起了国内理论界热烈的讨论,其中最重要的论题之一就是宪法在私法领域的适用。本文将在前辈讨论的基础上着重探讨中国宪法私法化的......
浅论国际关系理论对国际法的诠释意义(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6-07
摘要:国际关系理论为国际法的研究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视角,它解决了国际法理论中长期以来存在的困惑,是国际法研究的新范式。 关键词:国际关系理论 国际法 诠释意义 国际法是随着国际交往的出现与频繁而产生和发展的,是国际关系发展......
试论宪法解释(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07
论文论文摘要:宪法解释是指在宪法的实施过程中,由一定的主体对宪法的内容、含义及其界限所作的一种说明。宪法解释理论主要涉及宪法解释的概念、体制和原则,笔者在对上述概念梳理的基础之上,进而深化和完善宪法解释理论,以期为我国的......
公民个体为本、统一宪政立国(下)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24
下篇:以"一党执政〃的不同形态向民主过渡 政治应当是现实主义的,政治应当是理想主义的:这两个原则如果形成互补就都是对的,如果它们各自分离就都是错的。 M. Bluntschli 一、人大直选:党政合一而非......
一个不公正的司法解释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8
论文摘要: 本文分析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定强奸之司法解释的法理和潜在实践后果。论文论证了这一解释有悖于法理、人情,违背了保护14岁以下少女这一相对弱势群体的基本公共政策;从实践上看,这一解释有可能带来不可欲的社会后果,有利......
全球化語境下的中國憲政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2
進入1990年代以後,中國由官方主導在經濟上進行了較1980年代更為激進的市場導向的改革。大量的公有制企業以各種合法或不合法的渠道轉換為私人財產,大量的工人下崗。與此同時,對外開放也進一步加速,在經過14年的努力之後,中國終於加入......
论私有对严权的宪法保护的一点思考(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7-06
论文论文摘要:宪法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是必要的。但对公私不同性质的财产权的保护态度上实行区别,对公有财产权实行绝对保障模式,而对私有财产权实行相对保障模式,这一方面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另一方面保证了我国政治体制的优势宪法保护......
中国的宪法与宪政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30
㈠近代中国的主要宪法一览 从晚清至今,中国已经有过好多部宪法了,但是中国政治至今仍未上轨道。从宪法角度看,基本原因是什么呢?为便于讨论,我们先列出如下近代中国的主要宪法及其制宪修宪的时间,然后再考察问题之所在。 194......
卸下尊严的父爱
发布时间:2022-12-05
两岁女儿突患白血病,无钱救治,打工爸爸筹款无果,于是,戴假发、穿裙子,男扮女装去街上卖卫生巾。这一举动被市民发现后拍下照片发到网上,一时间感动了无数网友…… 幼女患病, 打工夫妇背负巨债 王海林是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
民法中“民”的诠释
发布时间:2013-12-19
民法中“民”的诠释 民法中“民”的诠释 民法中“民”的诠释 关键词: 市民社会 方法论 价值目标 内容提要: 市民社会中,民法给予每个主体最细致的关爱。随着时代发展,民法的外延更是无限的细化、膨胀。究竟如何准确地把握......
试论“一国两制”下的中国国际法主体资格(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30
“一国两制”构想因香港、澳门的顺利回归而部分地变为现实,海峡两岸的和平统一也必将在“一国两制”的框架下得以实现。当港、澳、台在“一国两制”下实现与祖国的统一,港、澳、台地区设立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之时,中国的国家......
确立人格尊严权,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反性骚扰法律体系
发布时间:2013-12-19
确立人格尊严权,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反性骚扰法律体系 确立人格尊严权,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反性骚扰法律体系 确立人格尊严权,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反性骚扰法律体系 性骚扰是我国二00二年十大热门法律话题,它之所以至今......
一个不公正的司法解释(8)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15
6 Am. Jur. 2d Proof of Facts 2 (1975). United States v. Ransom, 942 F.2d 775, 776 (10th Cir. 1991). 以及8 A.L.R. 3d 1100 and 1 Wharton's Crim. Law & Proc. 321。这段编译文字出自,Collins v. State, 691 So. 2d 918 (Miss. ......
“一门语言”的观念与“乱语”的诠释
发布时间:2022-10-16
摘要:维特根斯坦、乔姆斯基、戴维森等人曾先后基于不同理由对“一门语言”的观念提出质疑。戴维森认为,约定论语言观对语言能力的描述需要遵循三条基本原则,这三条原则与人们对“乱语”现象的成功诠释不相容。约定论语言观不能解释......
一个不公正的司法解释(7)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19
二. 援引有关香港基本法第24和第22条有关居港权的先例,[25]由适当部门(例如检察院)请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326条第2款做出效力相当于立法的立法解释;三. 在今年三月或下一界全国人大会议上,由全国人大委员针对这一问题制定新的立......
全球化語境下的中國憲政(4)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22
憲政話語 大體來說,雖然上一節中的四種話語之間的關係相當複雜,但在對全球化的態度上,自由主義與西化論都與官方保持了一致的方向,只有新左翼持強烈的批評態度。但是,左右分野的出現、相互之間的鬥爭卻恰好是一種相當國際化的現象......
中国的宪法与宪政 (4)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1
第三,我们举一旁证恐怕更容易从侧面豁显中华民国宪法的正当性。如所周知,1950-60年代由雷震先生主编的《自由中国》杂志标举自由主义宪政主义的旗帜,同当年台湾的实施戒严的中华民国政府的威权统治进行过可歌可泣的抗争。但即使反对政......
全球化語境下的中國憲政(2)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到今天,中國人確實已經生活在一個「全球化」的世界中,西方發達國家的暢銷圖書可以被以最快的速度翻譯為中文出現在中國的書店裏;九一一事件時,成億中國人與美國人一起感受了這震撼性的時刻;伊拉克戰爭中的一個戰鬥場面也被全世界同步......
全球化語境下的中國憲政(8)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全球化焦慮下的中國憲政 1840年以後,中國的老大帝國迷夢被驚醒,開始了步履蹣跚的現代化旅程。此後的一個半世紀中,中國的政治始終處於以變求寸的狀態之下。「變則寸,不變則亡;大變則寸,小變仍亡。」求變,求大變,快變的思維定式支......
全球化語境下的中國憲政(6)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然而,分析的看,全球化事實上是經濟全球化,甚至連經濟全球化都還說不上。在生產要素中,除了資本的另外兩項都是不能跨國流動的,非但如此,對於移民的限制還有隨著全球化的發展而加強的趨勢。政治上則仍然受到霸權主義、強權政治的影響......
试论作为宪法权利的人格权(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0-02
【论文摘要】 人格权“天生”就是一种宪法权利,且在宪法基本权利谱系中居于核心地位。人格权主要涵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及隐私权等权利类型,人身权与人格权应是并列而非包含关系。在私法领域人格权具有放射效应。我国人格权的相......
德国宪法解释方法与比较解释的可能性(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09
内容提要: 宪法学的核心任务是对宪法文本进行解释,因此,解释方法尤为重要。本文以德国《基本法》的意见自由条款的解释为例,归纳、分析德国宪法解释方法,并在此基础上,考察我国宪法解释吸收、借鉴外国宪法解释的可能性。 严格意义......
“物权法之争”与宪法解释_宪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06
论文关键词: 宪法解释/原则/冲突/物权法 内容提要: 文章以物权法草案的违宪之争为例,专门梳理了关于宪法解释的基本的理论预设、宪法解释的权力边界特别是对政治性争论的应有态度和对宪法条文冲突的解决方法。结合我国的宪法解释实践......
“本地化”还是“处境化”:汉语语境中的基督教诠释
发布时间:2013-12-18
关于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播,无论是就思想层面、体制层面、还是受众层面而言,教理的讲授与理解都是根本的前提。从而这一传播过程,实际上就是基督教在异质语境中所必然经历的诠释活动。在这样的意义上,任何一种“教理的讲授和理解”都不可......
宪法的人民性_宪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8-30
2009年10月3-5日,布鲁斯。阿克曼教授受邀主讲哈佛法学院2009年度霍姆斯讲座(Oliver Wendell Holmes Lecture),可谓是名至实归。 霍姆斯讲座由霍姆斯大法官亲自创建,意在延请哈佛法学院以外的大师学者前来讲学。讲座并不设定日期,......
中国宪法文本上的“财政”概念群(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6-25
摘 要:财政立宪是现代国家宪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财政立宪离不开宪法文本,宪法文本立足于宪法规范。宪法概念就是宪法规范。“财政”概念群作为宪法文本中的规范群之一,不仅具有规范性的特征,而且具有整合性的优势。它包括规范整合、价......
关于私有对严权的宪法保护的一点思考(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摘要:宪法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是必要的。但对公私不同性质的财产权的保护态度上实行区别,对公有财产权实行绝对保障模式,而对私有财产权实行相对保障模式,这一方面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另一方面保证了我国政治体制的优势宪法保护私有......
特殊防卫权的理解与诠释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特殊防卫权作为正当防卫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一直是学者争议的焦点,褒贬不一。本文试图通过对特殊防卫权的理论意义与立法价值进行分析,以论证其存在的合理性与可存在性。 [关键词]:特殊防卫权,正义性,适当性,个人防卫,......
人权宪法保护的几个误区(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18
关键词: 人权/公民基本权利/宪法/法律 内容提要: 本文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着眼于我国人权的宪法保护中的四个误区,对这四个误区分别进行了剖析,从而得出结论,我们的人权不仅限于人身权和财产权;宪法的有些人权内容是禁止立法的......
试论“一国两制”下之中国国际法主体资格(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18
“一国两制”构想因香港、澳门的顺利回归而部分地变为现实,海峡两岸的和平统一也必将在“一国两制”的框架下得以实现。当港、澳、台在“一国两制”下实现与祖国的统一,港、澳、台地区设立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之时,中国的国家......
论宪法环境权的规范解释
发布时间:2016-09-22
一、引言:对宪法环境权进行规范解释的必要性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环境权被一些国家载入宪法,并在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后得到迅速发展。根据最新统计,目前已有90余个国家在宪法中加入环境权条款。 在这个意义上说,环境权入......
论信用证交易中严格相符的条件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 严格相符是信用证法律关系中一项独特的基本原则。本文分析提出了在适用严格相符原则时必须同时遵循实质和程序两种条件的新见解。文章还结合国际上一些著名案例对这两类条件作了深入论述,从而对司法实践具有较高的借鉴价值。......
一个中国的原则与国际法(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一个中国”的原则是中国人民在捍卫自己的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斗争中形成的。坚持这一原则是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根本基础和前提。“一个中国”的原则不仅具有不可动摇的事实基础......
浅论利益集团与宪法变革-中国宪法经济解释初步(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03
【论文关键词】利益集团;宪法变革;经济解释 论文论文摘要:美国宪法学者查尔斯·A.比尔德先生从利益集团与美国宪法的制定之间的互动关系提出了宪法经济解释的观点。建国以来,我国经济体制及各所有制形式在宪法中的身份发生了巨大的......
“文如其人”的诠释与重构
发布时间:2023-07-01
摘 要:“文如其人”命题由于表述的过于简洁抽象,容易滋生出多意理解,因而在历史是一个争论很大的命题。本文对这个命题及其反题做了一些梳理工作,试图找出此命题能够成立的限度和前提条件,并尝试重新构建“文”与“人”之间的关系......
宪法效力困境的原因探析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在世界的利益图景上,历史上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种种冲突、反复博弈的零星分散机制,以其涓涓细流最终在近代蔚然成了宪政主义的洪涛大川,然而此洪涛大川远非人们所渴求的那样风平浪静。相反,却始终存在着人类所难以消弭的纠葛和矛盾——......
理解中国法解释论的三个分析框架(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27
关键词: 法解释论 法律决定论 经验型案例研究 论辩型研究 内容提要: 当前中国法解释论不发达的原因可以部分归咎于公理式的法律决定论、适法者不能正视法解释过程中的主观性。学术界对此已有一定的共识。在法解释学的原始积累未完成的......
浅论我国刑法中的严格责任
发布时间:2023-05-16
【摘要】严格责任,作为罪过责任的例外,是英美刑法中颇具特色的刑法制度。在严格责任产生初期,其适用的确类似于客观归罪,但随着实践的发展,严格责任已经具有了绝对的严格责任和相对的严格责任两层内涵。而且,相对严格责任并不违......
论诉讼中的中国宪法适用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28
树立宪法权威,确立宪法至上地位,关键一环是宪法实施(注:参见周叶中主编:《宪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12月版,349-350.)。宪法实施包括宪法执行、宪法遵守和宪法适用等。对于宪法适用理论界存在众多分歧,有学者只赞同宪法适用中......
道、言、智、境与中国哲学诠释传统
发布时间:2022-08-08
诠释学最早可溯源于对《圣经》的注释。西方哲学诠释学不仅是一种诠释和理解的方法论,也是一种诠释的本体论,是一种关于解释和理解的哲学。上世纪末以来,中国哲学界开始接触西方哲学诠释学,由此开始了西方哲学诠释学和中国传统诠释的......
我国宪法上的司法制度省思(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摘要】司法制度之核心是司法权问题。在人类宪政法治史上,司法权经历由不独立到独立、由政治上不存在到政治上存在之嬗变,最终使政治性司法权担当起守护宪法之职责。与域外规范宪法相比,我国宪法上的司法制度有两个明显特色即法院......
论美国宪政下的正当法律程序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2
[英 文 名] On Due Process of Law in Constitution of the United States[摘 要] 正当法律程序是美国宪政的重要基础,其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不仅丰富了正当法律程序本身的理论,而且促进了宪法、宪政的发展。正当法律程序内涵的程序本......
论饭店英语对西方文化的诠释
发布时间:2023-04-24
" 论文摘要:饭店英语强调语言应用能力与酒店专业知识的有机结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应用性。然而,如何在饭店英语中融入文化因素,有效地诠释西方文化,使学生在今后的饭店管理工作中能够自如地运用饭店专业及英语知识,是值得深入探......
吕格尔诠释学与哲学咨商方法
发布时间:2023-06-22
关键词: 吕格尔;叙事;时间;情节;三重再现 摘要: 当代法国诠释学家吕格尔之时间与叙事理论,其思想的主要概念是情节、交织、时间,主要方法是诗学的叙事,这种思想和方法可以应用到哲学咨商之中。吕格尔在相关著作中,以当代法语系......
国际法语境下的废除死刑(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10
论文摘要:随着废除死刑国际法律文书在国际和区域范围的通过和实施,树立生命权的特殊保护观念以及严格限制并逐步废除死刑的目标已成为国际法的不可抑制的趋势。国际法律文书对国内废除死刑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影响日益显著。就我国来说,存......
论两个人权公约对我国宪法人权保障的影响(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03
论文摘要:人权保障是当今时代民主、文明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人权的确认和保障已得到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因而,国际人权公约也相继出台。我国先后签署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表明中国政府......
论诉讼中的中国宪法适用 (2)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06
三、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宪法适用机制中国的宪法适用机制,我们不主张照搬大陆法系的做法,认为要利用中国本土法律资源,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双轨制模式。即对宪法规范在审判中的直接适用与违宪审查区分情况,分别对待。一方面普通法院在判案中......
价值视域下中国哲学的当代诠释
发布时间:2022-10-01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大陆马哲学界出现了一股价值观研究的热潮,取得了丰硕成果。中国哲学界亦适时加入了对价值观的讨论,著名哲学史家张岱年先生被公认为传统价值观研究的开创者。事实上,海外新儒家在苦心孤诣诠释传统哲学特质,弘扬......
严格公正执法 维护宪法权威
发布时间:2023-04-07
一、设立国家宪法日的意义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行为的基本行为准则,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关于宪法学涉及的几个理论问题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一、应把民主作为一种政治制度来认识1.民主是有阶级性的。在一个国家里,当一个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以后,无不将其争得的民主政治制度化,也就是说,有了政权,就有了这个阶级的民主。资产阶级占统治地位,掌握政权是资产阶级民主;工人阶......
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宪法解释的创造性(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 要: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宪法解释具有创造性,其主要表现在司法审查权、三重审查标准、选择性吸收理论、推翻先例和创造新的公民权利等五个方面。原旨主义和非原旨主义都会达至具有创造性的宪法解释,原旨主义具有天然的民主合法性,有......
论美国宪政下的正当法律程序(4)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22
(二)程序性正当法律程序的实践标准在美国,“宪法上的程序性正当程序的要求在原则上只适用于裁决性活动,而不适用于制定规则的活动。”[13]适用于裁决性活动的程序性正当法律程序,其基本要求是程序正当或程序公正。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
论美国宪政下的正当法律程序(3)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01
贰 正当法律程序的实践检验标准(一)实质性正当法律程序的司法检验标准1、理性基础检验标准理性基础检验标准是一种最低层次的审查标准。这一标准主要适用于经济案件中。企业界历来在宪法中寻找依据,以便保护其财产免遭州的经济管制和干......
论美国宪政下的正当法律程序(6)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28
② 有人认为,“法律的正当程序”与“正当法律程序”是有区别的,前者侧重程序的形式合法性,后者强调程序的实质正义性。(参见杨一平《司法正义论》第137页)笔者认为,这种区别其实并不存在,“法律的正当程序”与“正当法律程序”仅是......
论一般人格权的立法模式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22
论文关键词: 一般人格权;人格;立法模式 内容提要: 一般人格权的产生及其模式是与民法典尤其是人格权法的立法模式息息相关的,因此,受限于不同制度背景的一般人格权必然会表现出不同的优缺点。从我国民法典的大背景着眼,将一般人格......
论宪法价值发生的人性基础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既然宪法是国家创制的,归根到底是人创制的,那么,宪法价值的发生就必然有其人性基础。我们只有从人性的视角去审视宪法价值,才能科学地揭示宪法价值的本质,才能进一步从根本上解决宪法价值何以发生的问题。一、宪法价值与人性、人的本......
论基于法律适用层面的意思自治诠释(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关键词】意思自治原则 可预见性 排除规则 论文内容论文摘要:在国际民商事诉讼或仲裁中,有时候会遇到当事人没有选择法律或者当事人虽然选择了法律但其所选择的法律没有得到适用,这有违于当事人意思自治,也有违于法的正义。所......
论个人在国际法中的地位(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6-28
论文摘要:个人是不是国际法的主体,是一个复杂的争议问题。我国主流看法是否定个人是国际法的主体,但在国际法学界有一部分学者对此持肯定态度。从广泛和务实的观点来审视,国际法是一个持续发展的决策过程,若将国际法简单地界定为“国......
浅谈我国现行宪政下的宪法司法化(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16
【摘 要】宪政就是依宪法而政治,它以宪法为前提,最终目的是保障人权。宪法司法化是法的司法适用,是对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进行切实保护的有效手段、途径,它在我国的实现是必要的,同时存在不少的困境,但宪法司法化的最终实现也是......
论知识产权(一)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知识产权的概念、历史发展及其法律保护的含义(注1) 蒋志培(注2) 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 知识产权的称谓来源于18世纪的德国(注3),将一切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概括为知识产权的主要是著名比利时法学家皮卡弟,这一......
论人权关怀下宪法解释程序对宪政秩序的塑造
发布时间:2016-04-13
“论人权关怀下宪法解释程序对宪政秩序的塑造”怎么写呢,请看查字典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范文 论人权关怀下宪法解释程序对宪政秩序的塑造 一、引言 美国法学家庞德说:“法律必须稳定,但又不能静止不变。因此,所有的法律思想都......
宪法论文:浅谈作为一个学科的货币宪法学
发布时间:2016-04-12
查字典范文网为您提供宪法论文:浅谈作为一个学科的货币宪法学参考,以及写作指导和格式排版要求,解决您在写作中的难题。 宣扬民主与批判民主,一直是西方政治思想史上两条并行的主线。然而这些站在不同阵营的学者、思想家,在反思西......
“人才”诠释中的教育和追求
发布时间:2013-12-18
" [论文关键词] 人才;做人教育;创新教育;实践教育 [论文摘要] 所谓人才,就是“人”与“才”的有机合成,具体表述为“人才=健康人格+高创造力与高技能”。教育的现代发展取向与变革正是围绕培育“人”与“才”而展开。成人成才......
试论中国宪法的司法化(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论文摘要:宪法司法化是当今世界各国宪法发展趋势之一,而我国宪法至今并未在司法程序中被人民法院作为裁判直接适用的依据,文章从何为宪法司法化,我国宪法司法化的现状,其在我国难以适用的原因以及宪法司法化在我国适用的必然等几......
中国宪法实施的私法化之路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30
自从2001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就齐玉苓案直接适用宪法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做出司法解释以后,又发生了一些以推动宪法实施为目的的案件和事例。(注:这些事例包括:(1)2001年8月,山东青岛3名高中毕业生状告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造成高......
和谐社会语境下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落实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04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要把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作为当前检察机关的一个重大课题。12009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规定,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就是要坚持“全面把握......
宪政的复权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1
一 重新认识宪政 冷战结束之后,前苏联、东欧各国在进行经济巿场化的同时,其政治体制也发生了从极权主义「党国」体制转向自由主义「宪政」体制的深刻变化。虽然今后政治上的起伏仍在所难免,甚至不能完全排除出现某种「宪法危机」的......
论宪法价值发生的人性基础(2)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04
三、从社会权力看宪法价值发生的人性基础社会权力(Social Power)即社会主体以其所拥有的社会资源(社会资源包括物质资源、精神资源,包括各种社会群体、社会组织、社会势力对社会的影响等)对社会的支配力。理解社会权力,要把握两个方面......
宪法的程序性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24
一、引言 对于众多的法律人而言,宪法作为实体法是一个不言而喻的事实,各国宪法中诸多的关于实体权利、义务等规定似也从实证的角度证明了这一点。因此,当我们如果问起,宪法可以作为程序法吗?大多数人或许会表现出一种愕然——宪法怎......
一个解释中国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理论框架(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0-04
一、财政改革与国企改革呈高度的正相关性与其他经济成分相比,公共财政与公有经济尤其是与国有经济有着一种特殊的不可分割的联系。财政一方面要承担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沉重负担,另一方面又要适应政府职能的转变,满足不断增长的必不可少......
论宪法的权威性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07
法不仅仅是“法律制度”,也不仅仅是“依法办事”。就其形式而言,法包括法律、法规、条例、判决等等;但就其精神实质而言,法却高于和先于法律规范,是国家机关制定和执行法律法规所必须遵循的规则。罗马法学家乌尔庇安(Domitus Ulpian......
论宪政的德性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6
[英 文 名]On the Morality of Constitutionalism [摘 要]宪政必须建立在一定的道德之上,对人的不完善性假定是宪政的伦理预设。同时,宪政本身必须具备一定的内在道德,具体包括十项准则,即存在宪法,确立人民主权原则,实行代议制民主......
走向宪法的中立原则(上)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22
内容提要: 威克斯勒是美国宪法学著名教授,他的这篇论文是宪法学最著名的经典文献。根据科斯和波斯纳的引证,本文是美国所有法学论文中引用率最高的论文,在法学杂志上的引用率仅次于科斯的经济学论文“社会成本问题”。1在这篇经典文......
音乐对西班牙语文化的诠释
发布时间:2023-02-01
音乐对西班牙语文化的诠释 每当你身处一个http://wwW.LWlm.cOM讲西班牙语的国家时,你所听到的音乐种类要完全取决于当地的文化。目前存在有很多不同历史背景的文化,由于这一点,在西班牙语世界里也有许多不同类型的音乐。例如,在西班......
浅论个人在国际法中的地位(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29
论文摘要:个人是不是国际法的主体,是一个复杂的争议问题。我国主流看法是否定个人是国际法的主体,但在国际法学界有一部分学者对此持肯定态度。从广泛和务实的观点来审视,国际法是一个持续发展的决策过程,若将国际法简单地界定为“国......
论知识产权(一) (3)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在大陆法系中,除德国最早出现知识产权的概念外,承袭了德国民法大部分内容的日本,在范围上及用语上均有与德国相近的地方(注29)。法国民法典虽然没有规定知识产权的概念,但它却是法国各种知识产权法的产生的依据,它还使知识产权与有形......
论知识产权(一) (4)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因此,笔者认为,在对知识产权本身和有关概念的研究中,应当注意:知识产权本身与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不同的,知识产权的客体与其客体依存的载体也相互区别。在把握知识产权的概念和其特点时不应将它们相混淆。 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是一......
中国宪法实施的私法化之路(2)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宪法之所以首先在德国私法化,更深地根源于“普通法律”的影响。Peter E.Quint 教授指出:宪法权利产生的土壤是普通法法律。宪法性法律的大部分原则也来自于调整日常关系的普通法律。德国基本法的作者则是在那部于20世纪的大动荡中仍然以......
中国宪法实施的私法化之路(4)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5
根据中国当前国情,将宪法的适用实施制度的两部分内容分开行使。正如前文指出的,全国人大的宪法监督权按宪法规定实际上是一种违宪审查权(也包括合宪审查权),这个权力最终只能由全国人大行使。但是,全国人大行使宪法监督权并不包括宪......
中国宪法实施的私法化之路(3)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然而,宪法的私法化必须慎重、严格地对待。根据国外的经验,应按下面的原则把宪法私法化适用减少到最小范围,以避免不利影响。 1.间接适用原则。宪法在对公权适用的情况下,法院当然可以直接用宪法的条文裁决。 宪法对私权适用时,法......
《内布拉斯加》:诠释美国人的“孝道”
发布时间:2023-01-31
[摘要]美国导演亚历山大・佩恩的《内布拉斯加》给观众带来了美国人对家庭观念与“孝道”的深刻诠释。导演坚持用 “更有原型和标志性的感觉”的黑白影片来完成该片的拍摄,就是想把更本色的、代表着美国大众的家庭伦理观念展现给全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