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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每一个人成其为人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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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每一个人成其为人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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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宪政的精神出路 这里试图叙述的,并非一个经过深思熟虑的理论,尽管我确信,本文的主题完全具有发展成为完整理论的可能性。这里也并非试图对弗里德里希的《超验正义》一书作出评价,因为一本对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西塞罗、圣·奥古斯丁、托马斯·阿奎那、理查德·胡克、约翰内斯·阿尔色修斯、洛克、康德等历史巨人的超验正义思想予以概说并梳理其与西方近代宪政模式之间关系的书,显然只有那些作过同等细致研究的人,才具备撰写书评的资格。

准确而言,这是在认真阅读此书之后,因为内心涌动着由此书所激发的绵绵思绪并希望将这些断想诉诸文字而完成的一篇小文。 毫无疑问,我们中国人拥有一部成文的宪法,也拥有按照这部宪法设计出来且处于稳定运作状态的一系列制度。

就此意义而言,简单地抨击我们的宪法并未付诸现实,应该属于一种较为武断的言论。然而,来自于西方宪政文化的一个声音告诫我们,“一部宪法的政治意义既不是它被单独编纂在一份文件或法典中,也不在于它规定了政府的组织形式”,宪法和宪政的真正本质必然表现于其特殊的政治功用,即宪法的核心目标是“保护身为政治人的政治社会中的每个成员,保护他们享有的真正的自治。

宪法旨在维护具有尊严和价值的自我,因为自我被视为首要的价值”。(页14-15)可见,从是否存在被公认为国家基本大法的法典、该法典是否得到普遍的遵循或具体的制度化、甚至该法典是否由法官加以实施的角度,来评判宪法的真实性,其实是对发端于西方的宪政模式的偏离。

因为,真正的宪政并不是取决于种种形式上的相似,而在于一种特定的精神上的追求,一种尊重与维护每个个体人的存在和发展价值的目的论。也许,正是在认定我们的宪法匮缺此种精神内蕴的基础上,一个尖锐的批评成为许多有知之士的共识:中国只有宪法,没有宪政。

问题在于:如何才能使得一个长久以来自我封闭存在、不得已接触西方文化的民族和国度,逐步从形式上的模仿接近实质上同样或类似的宪政精神呢?这个设问其实已经内含于各种关于中国宪政之路的理论构想之中。而且,由于宪政的精神追求并不是仅仅依赖于庄严公布一个像《人权宣言》那样的宪法性文件就可以奠定的(尽管类似的文件肯定具有极大的象征、启蒙、定位之功效),所以,各种具备人权保障内韵的制度(包括私法和公法)发展之设计,都可以在广泛的意义上被认为是对上述问题的回应。

但是,这个设问本身现在正面临一种知识倾向的威胁与挑战。这种知识倾向认为,来自于不同文明或文化的价值观和信仰是有其局限性的,将生长于特定情境内的价值观和信仰移植到其他有着某种不同悠久传统的民族或国度内,可能会带来“南橘北枳”的效果,因而需要谨慎地对待。

确实,由于其关注到各种文化传统的实际差异,揭示出当前中国正在大规模进行的制度重塑中因源于西方的价值理念与根深蒂固的传统价值理念之间的碰撞、冲突而带来的种种问题,这种知识倾向已经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和广大的市场。如果其结论尚停留于“谨慎对待”而不是进一步滑向“抵制或放弃”的态度上,这种知识倾向还是值得尊重的,是健全我们的理性思考所必需的。

而且,在此意义上,它并没有真正使上述设问处于危险境地,而是提供了一种在回答问题时必须具备的警觉。不过,在实际的应用中,它并非静止地、乖觉地止于“谨慎”之态度,而是衍变出一个极端的形式。

这个极端形式与“国情论”相结合,造成了对所有西方本源的价值观、信仰皆持怀疑甚至拒斥的相对主义立场,并在一定程度上暗合了某种政治上的需要,而阻碍了真正宪政进一步发展所需的精神氛围的形成。 与此相关联但又具有其独立意义的现象是,各种制度设计的努力,无论是公开宣称其人权保障宗旨的还是把这一宗旨隐含其中的,都呈现出零碎的、片断的、间歇的迹象。

尽管这些在制度层面上的努力勿庸置疑已经极大地促进了国民权利意识的增长,然而,它们的上述迹象表明:一则,其难以摆脱主张集体利益或集体权利至上的主流话语的控制和影响,故而难以形成一致的对个体生命价值与意义的尊重,更难以促成一股不可逆转的、持续不断的流行信念作为宪政发展的精神支撑;二则,既然这些努力尚未动摇根深蒂固的集体利益或集体权利至上的主流精神(言其根深蒂固,乃因中国文化历时两千年的将个体置于家、宗族、国君之下的传统),它们的权利促进效果也就极易受制于以集体利益或权利为名的政治权力的主张,进而,权力必须受到限制的宪政观念尽管已经日趋成为普遍共识,但由于没有寻觅到坚实的根基而无法得以彻底的落实;再则,也正因为如此,甚至这些努力本身都尚未充分意识到,尊重个体人之存在和发展的宪政主张与大多数人统治的民主主张之间的悖论,立法权被尊崇为神圣和至上的,种种忽视甚至剥夺个人价值与利益的立法形式(无论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还是行政立法,甚至更为广义的政策性立法),都因为有主张民意的头衔而获得了不容质疑的正当性。 于是,在回应上述设问的同时,我们似乎必须首先解决两个彼此关联的问题:第一,处于一个特定文明传统的我们,是否应该接受来自西方的价值观和信念,以促进我们的宪政发展?第二,这样的接受应该以怎样的形式出现,从而可以使现今分布在各个领域的推动权利保障的努力获得大致统一的基础,使它们形成一种持续的合力? 阅读《超验正义》的任何一位读者,都会强烈感受到西方近代宪政模式深厚的基督教文化基础。

显然,在此毫无必要复制弗里德里希对中世纪以来阿奎那、胡克、阿尔色修斯、洛克、康德等不同时代代言人的诠释,这些诠释确已让我们相信他们及其所处时代的宪政观念是怎样深切地受到宗教影响的。也许,有很多人会因此质问:既然如此,我们这些缺乏基督教文明养育的人,我们这些历史地处于无神论精神状况的人,怎么可能会像一个虔诚的基督徒那样深信世间的统治者只有像上帝那样行事才是符合正义的、人定法必须符合上帝的理性、上帝的理性是可以为上帝平等赋予其理性能力的人所知晓的,怎么可能会像基督徒那样在此确信基础上坚定不移地维护个人自由权利是神圣的、任何政治秩序必须有分权、权力必须受到限制等主张呢? 我们必须首先成为基督徒,在我们的内心深处拥有了基督徒执着、坚固的信仰,形成了一个崭新的民族精神,然后才可以真正走上宪政之路,这绝对是一个荒谬绝伦的构想。

《超验正义》的作者在其细致阐明宪政论的基督教根基之前,早就驳斥了与此荒诞构想一脉相承的某种文化相对论:“在断言西方的宪政论是基督教文化的一部分时,我们所遵从的是一种现代的信念,即认为一切文化现象应被视为一整套相互关联的价值观、利益和信仰的体系的呈现。这一正确的主张很容易导致一种错误的相对论,这种相对论视该种价值观、制度和行为模式被限定在一套特定的体系内,并因此难以超越其樊篱。

我不同意如此眼光狭隘的浅见,而承认在许多相互关联的情境中,基本相同的现象的再现,呈现出作为人的人类所具有的普遍的可能性。易言之,通过展示文化的和观念化的宪政论内涵,我不想排斥其普遍有效的可能性……”。

当然,毫无理由地去追随任何一个人的观念是不符合人之自然本性的,精神的自由要求——实际上通常也促使——我们以理性的眼光来检视和判断是否接受一种主张。弗里德里希的驳斥之所以具有说服力,因为他提出了“作为人的人类所具有的普遍可能性”这一值得重视的论据。

我们可以承认自己和弗里德里希以及他所展示的思想巨匠来自于不同的文化传统,但我们绝对不可回避我们和他们一样是作为人而存在的;我们可以拒绝承认人乃上帝造物因而每个人都享有同等的尊严、自由和上帝赐予的理性能力,但我们绝对不能抹杀每一个具体的人与其他人一样的生命存在和发展之价值。在一个传统基督教社会日益世俗化、宗教基础渐趋削弱的时代,西方人得天独厚地、自然地继承了历史给予他们的人类个体具有最高价值的观念遗产;在一个非基督教的世界里,我们难道不能从人类的普遍可能性出发把这种遗产视为整个人类的,而不是特定民族、特定文化的?剥下阿奎那、胡克、阿尔色修斯、洛克、康德的宗教外衣(也许这是一种无礼的举动),我们不难发现他们无不确立了每一个个体的人在世俗秩序中的崇高地位,世俗秩序的意义就在于通过制度化的体系努力确保这样的崇高地位。

当康德“注意到宗教含有这样一种认知,即所有的义务都是神的命令,但这些神的命令并不是一种异己意志的任意规条,而是每个自由意志的基本法则”之时(页67),发出了“每一个人都应被作为一种目的来对待,而决不应仅仅被作为一种手段”的跨越时空的呐喊。这就是有力的明证。

也正是在一个世俗化的背景之下,当代的弗里德里希在诠释宗教信仰权、选举权和工作权的时候,就不再是以上帝旨意为它们正名了,而是完全诉诸一个人的存在、实现与发展价值。“如果一个人获得这样三种权利:宗教信仰权、选举权和工作权——体现自主的自由、参与的自由以及创造、发明和革新的自由的三种权利,他会发现,就像相应的自由一样,这些权利都旨在使人成为一个完整的自我,一个得以充分发展的人。

不让人信其所信,不让人参与对其统治者的挑选和定期更换,不让人在其能够生产和创新的领域内积极主动地发挥作用——这里的任何一种剥夺都会被视为非人道的举措,就像致人以残废和妨碍其成为一个完整意义上的人。……权利具有一种客观存在,它们发自于人的真实本性,就像与之相应的自由也出自人类本性一样。

因为这些自由是人类力量的展现。……每一项权利都可被表述为一种能力,一种人达致自我实现的能力,这一事实是一切权利的坚实的内核。

”(页97-98)面对这样的主张和信念,我们无论如何没有理由再以狭隘的“文化相对论”、“国情论”、“民族优秀传统论”来拒斥之了,否则,我们这个民族还会像黑格尔所言的那样停滞不前,还会在有意无意地迷恋于传统中遏制人性解放的糟粕。 其实,这似乎多少有点杞人忧天。

因为,在一个家庭、社会结构以及与世界交往结构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巨大变革的中国,民众已经越来越多地以各种形式——如维护自己的隐私和名誉、反对家庭暴力、主张自己的消费权益、选举自己信任的村长、组织和参与自治组织等——提出个体尊严和价值的吁求。尽管还随处可见阻碍、压制这些吁求的力量,还随处可见对此类吁求尚不觉醒的人们,但这个趋势不是任何人或任何权势可以阻挡的。

在此意义上,为什么要接受“让每一个人成其为人”的西方宪政之核心理念,已经不是一个理论上自我困扰地进行设问与回答的问题,而是一个身处传统与现代之间的民众已经作出选择并有相对确定答案的问题。这也恰恰应证了构成西方宪政论基础的一个信仰:“正义,作为原生的、最高的自然法,因此便是所有的人都能够掌握的。

因为,植根于所有人心中的理性实际上是一项共同财富,而不是……智慧精英独有的或首要的特征。”(页73)这也再次让我们的耳边回响起国父孙中山先生的名言:“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 问题只是回答了一半,我们只是肯定了:发源于一种文化情境的价值观可以突破其原有的体系而在人类中间具有普遍有效的可能性,只要这种观念充分肯定了具有人格的人普遍内在的价值,这个可能性就完全可以转化为现实。还有一个问题:我们应该以怎样的形式接受,从而使目前正在萌发和形成的各种反映个体尊严和价值的吁求脱离分散的状况,使全体民众在思想上能够达成某种一致性,最终使我们的政治秩序建立在这种一致性基础之上。

对于这个问题,可以从多个维度上予以回应,这里无意探讨在具体的制度构建层面如何应对的问题,而是要在精神领域确立这样一个主张:让每一个人成其为人,应该成为一种超验的信仰。 西方人是在基督教文化根基上确立对人的信念的。

当一个基督徒深信自己践行上帝的诫命就可以获得神恩和拯救时,那么,世俗政治秩序发出的任何命令(人定法)只有符合上帝的诫命,才可以让其服从。(页20)而上帝的诫命是可以透过上帝植根于人类的理性为一切人所知的,人类普遍恒久的呼声就如同是上帝自己的意愿。

(页49)上帝的法律,即理性的法和自然的法证明人享有自主的自由,因为除非人能够保持一定程度的自主,他们就不能自由地推理,而如果他们不能自由地推理,他们就成了奴隶。(页73)一切与宪政有关的对人的尊重的观念,就是在这样一种宗教信仰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它们因为符合宇宙的根本法则而获得了神圣性和超验性。

当这种信念已经深深扎入人心而难以撼动之后,即便宗教基础随着时代的转换而削弱了,它依然保持着强大的、永远鲜活的生命力。我们不能说,具备这种信念的西方人就一定是维护个体尊严和价值的,历史上发生在西方世界的黑奴、殖民、侵略、种族屠杀都证明此类断言是错误的。

彼岸王国和此岸王国总是存在差距的。但是,不可否认,正因为具备这种信念,人们才坚定不移地、始终保持警觉地去追求其权利的实现,不断地去填补两个王国之间的沟壑、接近正义。

美国最高法院的一位助理法官在60年代就曾经撰写到:“促使白人共同体承担起补救工作的,并非黑人的物质力量,而是其事业的道德力量。推动占据多数的白人去矫正难以忍受之情势的,正是基本的良知、正义和经过长期而全面合理化的国民利益观。

” (Abe Fortas, Concerning Dissent And Civil Disobedience)弗里德里希也指出,尽管工作权是在工业化造成大规模失业以后才得到普遍认可的,但是,“因此而认定这种权利是因为这一点才产生则是错误的。毋宁说,对这一权利的主张植根于这样一种信念,即工作是人的本性的一部分,因此,剥夺其实现这一自然倾向的任何情形都应该加以纠正。

”(页101) 可见,一种内心深处颠扑不破的信仰,具有无穷的精神力量,甚至完全可以转化为巨大的外在物质的力量,尤其是当这种信仰成为普遍的、一个民族基本认同的东西。诚如上文所述,我们不可能也无需借助基督教来拥有“让每一个人成其为人”的信仰,因为对人的内在价值的情感确认和追求,是可以超越自我而为所有理性人共同享有的。

当今,在我们的生活环境中发生着许许多多不正义的事情,个体人的尊严、自由、权利不仅受到来自公共权力的侵犯,而且也同样受到其他个人的、单位的恶意掳夺,这些似乎很难使我们确立起对人的信念。然而,与其说这些现象表明我们这个民族难以成就信仰的话,倒不如说,一个由于种种历史原因失去特定信仰的民族,在逐渐培育其人本主义信仰的过程中,因为还未成熟而导致了人性丑恶肆意泛起。

对人的信念,并非掩耳盗铃似的遮盖人性之丑陋。只有当我们确信每个人都是理性的、向善的,当我们由此信念进而树立起为每个人的存在、自我实现和发展提供保障的信念时,才会在手中握有坚实的藤条,去鞭笞和约束任何人(无论是高官还是普通人)侵害其他人自然权利的恶行,才会积极主动地去制定符合理性的法律、创设维护人类尊严的权利,以抵抗任何扼杀和压制向善人性充分实现的恶行以及纵容这种恶行的制度。

也只有如此,我们这个民族才可以获得走向宪政——一个以人类个体为最高价值的政治秩序——的精神底蕴、精神氛围和精神支撑。 在信仰重塑的过程中,让我们细细品味康德的一则著名喟叹吧:“有两样东西伴着永远新鲜且不断增长的好奇和敬畏注入我们心中……星光闪烁的苍穹和人心中的道德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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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宪法及其形成的内在机理-以美国宪法为例(1)论文
发布时间:2022-09-18
“弹性”宪法及其宪政意义 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 是国家法治体系的基础和价值的核心体现。宪法的稳定是一国社会变革有序性和文化连续性的象征,宪法的频频修改不仅有损宪法的权威, 还危及整个法治体系的基础。 1787年制......
论社会主义宪政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2
论文摘要:宪政发源于西方的事实,使社会主义国家建设宪政面临诸多理论问题。宪政具有极强的地域性,是资本主义国家的贡献,但可以与社会主义兼容。宪政追求一个最根本的价值,即用宪法来划分和限制政治权力,保护人民的自由。社会主义宪......
论宪政的德性(3)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3)实行代议民主制就人民主权的实现而言,似乎直接民主是最真实、最纯粹和最高级的民主。因为在那里,人们可以直接统治自己,不须假手中介或代表,每个公民都平等地拥有国家主权的一部分,对于管理国家的事务享有同等的发言权。但卢梭......
再论宪政的复权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12
一、政治改革:避免权力合法性危机的必由之路 众所周知,自从1997年夏天的泰铢暴跌,一连串的金融危机终于导致亚洲许多国家的权力结构发生分化、解体和改组,各国威权主义体制的信誉都纷纷贬值乃至宣告破产。尽管有些国家(例如印度尼西......
宪政的新范式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8-07
在法学体系中,宪法属于根本规范,具有最高的效力。与此相关,设立违宪审查制度的主要目的就是发现和废除任何与宪法相抵触的低阶法律以及法规、决议、命令等等。但众所周知,作为万法定盘星的宪法本身也是需要修正的,并非永恒的绝对真理......
论宪政的德性(6)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30
参考文献:〔1〕郭道晖.法的时代精神〔M〕.长沙:湖南出版社,1997.〔2〕黄稻.社会主义法治意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3〕张文显、信春鹰.民主+宪政=理想的政制〔J〕.比较法研究,1990(1).〔4〕(美)斯蒂芬·C·埃......
论宪政的德性(4)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1
(6)政府有限路易斯·亨金认为,宪政“意味着一种有限政府,即政府只享有人民同意授予它的权力并只为了人民同意的目的,而这一切又受制于法治”〔24〕(11页)。这里的政府主要指行政机关。政府有限要求:第一,政府权力来自于人民的授......
论宪政的平衡性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30
英 文 名] On Balancing Doctrine of Constitutionalism[摘 要] 宪政事实上是一种由宪法架构的平衡机制及其所达成的平衡状态,其核心理念是实现权利与权力的平衡。宪政平衡论对事实和价值作了区分并立足于对客观事实的描述,它具有实践精......
依据宪法治国的思考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19
从一九九六年三月召开的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构想;而在党的十五大则更加明确的指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目标。一时间,许多专家学者纷纷对依法治国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
程序与宪政(2)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9-26
宪法程序的提法也并未普遍被人们接受。有人认为,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是刑法、民法的程序(法)但却没有刑法程序、民法程序的说法。因此,也不宜使用宪法程序的概念。〔14〕在笔者看来,“宪法程序”是可以被接受且较为合理的一个宪法......
宪政的复权(5)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04
获得承认的立宪性规范其实也未必符合立宪民主主义的理想,它可能是托克维尔( Alexis de Tocqueville )在《美国的民主》( Democracy in America )一书中所忧虑的来自全民投票制的多数派专制( tyranny of the majority )的结果,也可......
程序与宪政(5)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15
宪法程序的外在价值与内在价值必须统一协调,才能发挥宪法程序的应有作用。(二)宪法程序价值的独立性宪法程序的价值是否具有独立性?目前有两种完全对立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宪法程序也是法律程序中的一种,也具有独立价值,“否认程......
宪政的复权(6)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06
也许哈贝马斯意识到那是个「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怪圈,所以他的《在事实与规范之间》不提批判性民主主义而主张「审议性民主主义」( deliberative democracy ),不提批判法学而主张为立宪国家开发民主法治和社会法治的「权利体系」,......
程序与宪政(3)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20
笔者认为,我们应该确定这样一个总的指导思想,即程序与实体并重,并最终达到程序与实体和谐统一。但鉴于目前我国程序性条款的规定在宪法中所占篇幅很少,且“中国的宪政研究多注重国体政体、权利义务等实体部分,于程序问题不免有轻视之......
修改宪法的理论思考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01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和社会的最高行为准则及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宪法存在和发展的客观基础是宪法与社会发展要求的协调,为了保持这种协调,使宪法及时反映社会发展和社会变革的要求,在必要的时候要对宪法进行一定修改。适时地......
公民个体为本、统一宪政立国(上)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人类社会是否真有能力以自己的反思和选择去建立一个好政府,抑或注定只能把自己的政治命运交付给偶然性和暴力,这一重大问题的决定权似已悬于这个国家的人民,将由他们的行为和示范来说明。果如此,我们实有充分理由认为,我们现在所处的......
论宪法的自主性发展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引言 笔者曾断言:我国宪法“已有的发展多半不是来自宪法本身及宪法实践,而是来自政治及其他法律发展后的推动作用。”我国近代以来的现代化都是通过政府自上而下推动的,一开始就带有直接的功利性。其中,法律特别是宪法更是被当作推动......
公民个体为本、统一宪政立国(下)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24
下篇:以"一党执政〃的不同形态向民主过渡 政治应当是现实主义的,政治应当是理想主义的:这两个原则如果形成互补就都是对的,如果它们各自分离就都是错的。 M. Bluntschli 一、人大直选:党政合一而非......
浅论个人是能否为国际法主体(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07
主要内容:二战结束后,国际环境日趋稳定。和平与发展成为当今世界的两大主题。随着各个主权国家的成立与确认,国际间的关于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往来越来越频繁。因此国际间的行为规则必然成为当前的、各个国际主体必然注意的问题。......
论诉讼中的中国宪法适用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28
树立宪法权威,确立宪法至上地位,关键一环是宪法实施(注:参见周叶中主编:《宪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12月版,349-350.)。宪法实施包括宪法执行、宪法遵守和宪法适用等。对于宪法适用理论界存在众多分歧,有学者只赞同宪法适用中......
在中国建立私人破产法的几点设想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本文将围绕在中国建立私人破产法,提出一些基本问题和想法。限于篇幅,本文不作理论性探究。我希望这样做更能引起有兴趣的人们的进一步讨论,以便为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私人破产法,寻求一个可行性方案。众所周知,私人破产法在发达国家的......
试论作为宪法权利的人格权(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0-02
【论文摘要】 人格权“天生”就是一种宪法权利,且在宪法基本权利谱系中居于核心地位。人格权主要涵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及隐私权等权利类型,人身权与人格权应是并列而非包含关系。在私法领域人格权具有放射效应。我国人格权的相......
论宪政的平衡性(4)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平衡是宪政平衡性的根本实现形式。它具体包括如下内容:(1)权利与权力的平衡。权利与权力平衡的方式包括:一是通过宪法或基本法规定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限制权力行使的范围,实现权利与权力的最低程度的平衡。所......
论社会主义宪政(18)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4
另外,社会主义将建立一种全新的民主制度,使人民的意志在法律中得以体现。从奴隶社会始,国家权力经历了从所有权与行使权合一到逐渐分离、国家权力所有者从单个主体到多数主体乃至属于全体国民的演变,在这一演变过程中,国家权力同时向......
论社会主义宪政(19)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12
近年来,宪政建设成为我国学者广为关注的热点。学界对这一问题也给予了强势关注,学者纷纷着书立说,从不同的层面和角度来研究宪政,观点有七种之多,[37]其中较为有代表性的又有三种。一是侧重从民主的角度界定宪政。早在1940年毛泽东便......
宪法上的人格尊严:一个中国语境下的诠释(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20
【内容提要】 如果有什么权利能够成为其他权利的基础,并且还是“凡权利必有界限”的例外,那这个权利就是人格尊严。在我国语境下,人格尊严规范作为宪法基本权利体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宪法教义学上的准确界定不同于“人的尊严”......
再论宪政的复权(2)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1
关于政治改革在中国应该缓行的主张中,除了社会安定之外,有一条论据也很重要,这就是由于教育水准和生活水准太低,老百姓既缺乏参政的兴趣也缺乏参政的能力。但是请问:难道今天的中国人民的素质还不如200年前的美国人民吗?就算有文化......
论宪政的平衡性(5)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2
关于权力与责任的平衡。实行间接民主是现代宪政的基本制度形式。现代宪政之所以未选择直接民主,是因为“它不仅面临规模难题,而且蕴含着暴政倾向”〔34〕(3页)。而间接民主意味着,“由人民的代表而不是全体人民自己亲自参加政治权力......
论社会主义宪政(11)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7-05
(三)形式宪政是社会主义宪政的应有之义尽管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在面对实质宪政和合法侵犯时态度迥异,但两者在对待非法侵犯方面没有什幺本质区别,形式宪政是社会主义宪政的应有之义。在新的社会形态确立后,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国家都面......
论社会主义宪政(15)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09
其次,宪政是标识社会主义特征,建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一环。政治文明这一概念,马克思在论述执行权力、集权制和等级制时曾提到,但并未详细论述。《中国大百科全书·政治学卷》认为,政治文明是由国家构成的社会活动的产物,一般表......
再论宪政的复权(3)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无论是「卖方市场」还是「免费搭车」,似乎都在印证中国流行的「民主政治是昂贵的奢侈品」、「十三亿人搞选举的制度成本太高」的说法。其实不然。麦克弗森和克鲁格曼决不认为议会主义是得不偿失,更不认为买票行为是无可救药。何况在考虑......
论社会主义宪政(7)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15
近年来,宪政建设成为我国学者广为关注的热点。学界对这一问题也给予了强势关注,学者纷纷着书立说,从不同的层面和角度来研究宪政,观点有七种之多,[37]其中较为有代表性的又有三种。一是侧重从民主的角度界定宪政。早在1940年毛泽东便......
论宪政的平衡性(2)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14
在哲学上,所谓本质是事物的内部规定性,它反映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必然性,它是事物最重要的、稳定的、具有决定意义的特性。因此,本质意味着,第一,本质是决定事物为该事物而非其他事物的根本标志。第二,本质是事物本身所具有的特性......
论社会主义宪政(23)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4
(三)形式宪政是社会主义宪政的应有之义尽管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在面对实质宪政和合法侵犯时态度迥异,但两者在对待非法侵犯方面没有什幺本质区别,形式宪政是社会主义宪政的应有之义。在新的社会形态确立后,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国家都面......
论社会主义宪政(27)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09
[55] 《列宁全集》第35卷,245页。[56] 《列宁全集》第37卷,73页。[57] 同前引[55],486页。[58] 哈罗德·J·伯尔曼:《法律与革命——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26页。[5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21页。......
再论宪政的平衡性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英 文 名 On Balancing Doctrine of Constitutionalism [摘 要] 宪政的各组成部分或者构成宪政的各方在运作过程中依据既定的制度设置和程序规则在对峙、制约的基础上呈现出的相对稳定、共存的状态即宪政的平衡性。“对抗性权力”是英国......
论宪法的自主性发展(5)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注释: 谢维雁:《论美国宪政下的正当法律程序》,《社会科学研究》2009年第5期。 相关分析参见李喜所:《剖析梁启超晚年的思想走向》,《社会科学研究》2009年第5期。 孙中山:《五权宪法》,载高军等编:《中国现代政治思想史资料选辑......
论宪法的自主性发展(2)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二、宪法自主性发展的维度:在政治、道德、法律及意识形态诸领域之间 宪法是人类文化传统中政治、道德、哲学、宗教、意识形态及关于法的观念等各种因素综合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从历史的角度看,这些因素对宪法的出现都产生过影响。有......
论宪法的自主性发展(4)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9-20
(三)建立、健全适用机制,积极推进宪法适用。 从广义上讲,宪法的适用是指宪法在实际生活中的运用。[64]它包括公民和国家机关对宪法的遵守,由特定国家机构进行的违宪审查活动,以及宪法在司法活动中的适用。当然,在一些国家,违宪审......
宪政、自由与正义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04
一、政治与正义的价值性关系亚里士多德早就说过,人是一种政治性的动物,在政治生活中,生命才有意义。宪政作为一种法治的社会政治制度,它为个人拥有的基本权利提供了合法性的制度保障。为什么宪政与个人的自由、权利有如此的关系,这就......
宪政的新范式(2)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25
宪政的本质是试错的制度化 以反思机制为基础而形成的循环式构成原理意味着规范的正确性和妥当性是由试行过程决定的,是暂时的、可变的。。因而卢曼把正义的概念表述为“法律系统的适当的复杂性(adequate complexity )”,颇有那么一......
修改宪法的理论思考(2)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7-17
三、完善我国宪法修改的建议(一)在修宪程序上,明确党中央的修宪建议与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关系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要求。由于我党在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的领导核心地位,使其决定了事关国家和社会发展方向的大政方针,履行了本应由国家......
论宪法的自主性发展(3)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20
三、宪法自主性发展的路径 宪法的自主性发展不仅要排除外在的干扰乃至限制,最为关键的还是要有一套健全的自我发展机制。所谓宪法的自我发展机制,是指内在于宪法,并推进宪法不断发展的一系列制度、方法或手段等构成的有机体系。说它内......
宪法论文:浅谈作为一个学科的货币宪法学
发布时间:2016-04-12
查字典范文网为您提供宪法论文:浅谈作为一个学科的货币宪法学参考,以及写作指导和格式排版要求,解决您在写作中的难题。 宣扬民主与批判民主,一直是西方政治思想史上两条并行的主线。然而这些站在不同阵营的学者、思想家,在反思西......
人权宪法保护的几个误区(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18
关键词: 人权/公民基本权利/宪法/法律 内容提要: 本文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着眼于我国人权的宪法保护中的四个误区,对这四个误区分别进行了剖析,从而得出结论,我们的人权不仅限于人身权和财产权;宪法的有些人权内容是禁止立法的......
让人力资源成为人力资本(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19
在当今社会,人力资源已成为时髦并被广泛接受的名词,原来的人事部已纷纷改称人力资源部,如果你去应聘,人力资源部的人也早已不再是高高在上地审视你,他们非常谦和,非常尊重你,甚至还会倒杯水给你,如果你的求职被拒绝,你也许还会收......
论两个人权公约对我国宪法人权保障的影响(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03
论文摘要:人权保障是当今时代民主、文明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人权的确认和保障已得到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因而,国际人权公约也相继出台。我国先后签署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表明中国政府......
浅谈宪法权利救济权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12
一、我国宪法关于公民权利救济权的规定存在的问题 如果公民的基本权利受到侵犯而不能获得救济,就等于没有这项权利,既通常所说的“无救济就无权利”,但这是在肯定权利存在的前提下从反面说明如果对权利不予以有效的保护,则权利就无法......
论诉讼中的中国宪法适用 (2)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06
三、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宪法适用机制中国的宪法适用机制,我们不主张照搬大陆法系的做法,认为要利用中国本土法律资源,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双轨制模式。即对宪法规范在审判中的直接适用与违宪审查区分情况,分别对待。一方面普通法院在判案中......
中国宪法实施的私法化之路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30
自从2001年8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就齐玉苓案直接适用宪法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做出司法解释以后,又发生了一些以推动宪法实施为目的的案件和事例。(注:这些事例包括:(1)2001年8月,山东青岛3名高中毕业生状告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造成高......
在中国建立私人破产法的几点设想 (3)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17
在这样一个大趋势下,我们可以对建立什么样的私人破产法作一些设想。第一,私人破产法的法律程序。这里有许多具体的程序问题有待探讨。诸如,建立一个什么样的申请程序来确认申请人的资格?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取证程序来确认申请人的债务、......
再论宪政的平衡性(6)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14
2、契约精神:社会契约论对近现代平衡宪政的理性建构 一般认为,英国的政治机构通常分为立法、执法或行政、司法三部分。但促使实行这种三分法的不是政治理论,而是政治经验、逻辑以及某些偶然事件。如前述,宪政的平衡理念在英国的承传......
再论宪政的平衡性(10)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56] 季卫东先生在《宪政新论——全球化时代的法与社会变迁》(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一书中认为,“妥协意味着通过互让来找到一致点,从而消解对立、导致相互性利益和满足的实现。”(见该书第161页) [57] 哈贝马斯在《民主的......
再论宪政的平衡性(4)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22
在13世纪到16世纪之间欧洲广泛存在的一种统治制度,被称为等级制国家。13世纪以来欧洲城市的兴起是一个重要的历史现象,而作为政治上的自治统一体的城市的兴起及其对政治的参与,促成了等级制国家的出现。所谓等级,不仅意味着类似阶层、......
再论宪政的平衡性(2)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5)宪政的平衡是以这样一个“底线”为前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籍此获得最低限度的保障。这个“底线”,就是彼此在一时不能把对方置于死地的情势下,相互容忍对方生存的一种尺度;它是由双方或多方共同确定的一个最低限度的保障标准。在......
再论宪政的平衡性(9)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23
[24] (美)斯科特·戈登著:《控制国家——西方宪政的历史》,应奇、陈丽微、孟军、李勇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48页。 [25] (美)斯科特·戈登著:《控制国家——西方宪政的历史》,应奇、陈丽微、孟军、李勇译,江苏人......
现行宪法文本的缺失言说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人们常说,1954年宪法“是一部很好的宪法”,可惜实施不到三年就受到反右斗争的冲击和批判,在文化大革命中基本上被废弃。1982年宪法是被主流学说认为建国以来最好的一部宪法,遗憾的是,宪法实施20年来,没有处理过一起违宪事件。我们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