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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侵犯股东知情权的法律责任制度(1)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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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侵犯股东知情权的法律责任制度(1)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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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知情权/民事法律责任/无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代表人诉讼 内容提要: 上市公司违反信息披露制度,是对股东知情权的侵犯,除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外,还应承担其民事法律责任。侵犯股东知情权是侵权行为,是对法定义务的违反。

此侵权行为的责任主体,是指违反证券法规定做出虚假陈述的单位或个人。针对不同的主体,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

发行人和发起人对证券发行侵犯股东知情权负无过错责任,发行人之外的人负过错推定责任。在侵犯股东知情权行为民事诉讼中,为便于代表人诉讼的提起,应当把代表人诉讼的范围进行扩大,将诉讼标的具有共同性或同类性改为有共同的事实问题或法律问题,将登记参加诉讼方式改为自动获得诉讼权利方式,权利人在法定的期间内只要不明确表明其退出诉讼,代表人将代表其利益参加诉讼,判决也将对其发生法律效力。

上市公司披露信息不真实,侵犯股东知情权,各国证券法及相关法律均对此规定了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侵犯股东知情权应承担行政责任是基于其违反信息公开制度,扰乱证券市场秩序,违反了证券市场管理法规;承担刑事责任是由于有些虚假陈述的严重程度已达到了破坏社会经济关系,严重侵犯投资者的财产权;承担民事责任是因为多数虚假陈述行为致使投资者财产遭受损失。

从《证券法》的总体规定来看,仍是以行政、刑事责任为主,在《证券法》第十一章规定的法律责任涉及行政和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四十余处。当上市公司违反信息披露的法定义务,侵犯了股东知情权,投资者寻求法律救济进行侵权赔偿之诉,可以适用的实体法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从而初步勾勒出了我国的证券市场民事责任制度。

一、行为性质 侵犯股东知情权是侵权行为,是为公司法、证券法所禁止的行为。侵权行为的基本特征在于它违反的是法律规定的一般人的普遍义务,而非当事人约定的特定义务。

换句话说,侵权责任不是当事人自愿承担的责任,而是有法律规定其必须承担的责任。《证券法》第69条、《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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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条,《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第5条规定法定范围的主体即发行人、发起人、承销人以及相关人士承担信息公开真实保证义务,有不为虚假陈述的义务。如股东基于真情获知情权受到侵害发生的损害赔偿权,请求内容为股东获得该含有虚假陈述信息而付出的信息购买费及其他损失。

首先,侵犯股东知情权是对法定义务的违反。在大多数情况下,发行人与股票的最终买受人之间,通常没有合同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并不仅是合同约定的义务,而且是一项法定义务,保证披露文件真实性的披露担保也是法定担保义务。对信息披露文件内容上真实性的保证是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而不是基于一种契约性的约定。

无论在担保的权利主体、担保的责任范围还是担保的期限上都具有不确定性。这决定了信息披露担保义务是一项法定义务而不是契约义务,违反该义务给投资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其次,上市公司及其有关人员承担侵权责任更有利于股东利益的保护。由于合同的相对性,承担合同责任的主体只能是合同关系的相对人。

承担侵权责任不仅可以要求与股东存在合同关系的发行人承担责任,而且可以要求有责任的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中介机构及其有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承担责任。此外,承担侵权责任的赔偿范围也较之违约责任大,加大了对股东利益的保护。

侵权责任在保证股东权益时的最大障碍便是法律对侵权行为主观过错举证责任的要求。因此,由法律直接规定其责任的法定民事责任便在各国立法中创造出来。

当事人在遭受损害时,可以直接援引法律的规定,而免去了合同相对性的局限性和侵权举证责任的困难。当然,法定民事责任中,被告也可以举证来推翻,如中介机构可以举证证明其已经尽到尽职调查的义务来免责。

二、主体资格 侵犯股东知情权的责任主体,是指违反证券法关于信息公开真实保证义务的规定做出虚假陈述的单位或个人。美国证券法规定的侵犯股东知情权行为法律责任的主体很宽泛。

1933年《证券法》第十一节(a)规定,当登记声明书包含“对重大事实的不真实陈述或者漏报了规定应报告的或成为使该上市申请表不致被误解所必要的事实”情况下的民事救济,依据该节规定可能会导致许多人的连带或按份责任,其中包括的人有发行人、其主要行政财务人员及会计主管以及所有对登记声明书部分内容负责的董事、承销商、会计师或其他专业人员。此外,如果是受上述人员控制的人也可能被起诉承担该条的责任。

关于承销商的范围,美国证券法上要求必须是参与了证券的发行,除了指那些“参与或者直接、间接地介入这种活动”的人以外,还包括那些购买证券而目的在于发行的人,以及所有代理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出销售要约或销售证券的人。“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十八节(a)对于那些在根据证券交易法规定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文件中对事实的重大错误陈述和遗漏负有责任的任何人规定了责任。

”“不仅对发行人或其他提交文件的人规定了责任,而且对在‘申请表、报告或提交的文件’中‘应该做出或被迫做出’任何重大错误陈述或遗漏的任何人规定了责任。这就意味着这种责任及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特别是那些必须在申报文件中签字的人。

在这里,一个重大的发展就是除了发行人的主要执行高级管理人员外,目前,大多数董事会的成员也必须在报表中签名。”我国证券法关于虚假信息披露主体范围的规定主要见于《证券法》第31条、第63条、第173条、第192条、第193条、第222条和第223条以及《禁止证券欺诈行为暂行办法》第11条。

披露虚假信息的主体范围可概括为发行人、证券经营机构及其职员;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专业性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证券交易所、证券业协会或其他证券业自律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其他人(注释:参见《证券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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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2和223 条的规定;《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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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条。)。

股份公司在发行股票时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会给广大投资者造成损失。到底哪些股东有权要求民事赔偿呢? 依据1933年《证券法》第十一节(a) 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十八节(a)规定,美国证券法中的赔偿请求权人主要是证券的善意购买者。

投资者只要依据公司公开的不真实信息进行买卖有关的证券并遭受损失,都可以请求相关人员予以赔偿。但是,请求权人必须是以不知该信息为不真实为前提,并不以该股东是否确实依赖该文件进行投资决策为前提。

“任何阅读了提交的错误文件,实际依赖该文件中的陈述因而受到损害的投资者,都可以根据第十八节(a)的诉因起诉。法院裁决第十八节(a)需要一个‘亲眼所见’标准:那就是原告必须实际知道并依赖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信息材料,或其复制件;原告看到发行人准备的其他文件中的类似信息还不够。

”我国《证券法》第69条规定了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77条规定了违反本条例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这样规定有利于保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归责原则 一般情况下,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有以下几个要件: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侵犯股东知情权行为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个:虚假陈述行为、主观过错、损害后果、虚假陈述和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在我国,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一些对发行人的处罚决定,股东可以将其作为要求承担民事责任的依据。如果只是怀疑发行人的公开文件存在不实陈述,则应当由人民法院来认定。

过错,是指当事人通过其实施的侵权行为所表现出来的在法律和道德上应受非难的故意和过失状态。当事人的主观过错,往往决定了民事责任的承担和承担责任的大小。

在证券发行市场中,由于受害人对侵权人的主观过错难以举证证明,因此各国证券法中一般规定了以过错推定和无过错责任作为不实陈述责任人的归责原则。在侵犯股东知情权行为责任归责原则中,针对不同的主体,有不同的归责原则。

一般来说,发行人和发起人对证券发行侵犯股东知情权负无过错责任,发行人之外的人负过错推定责任。 在民事责任中,因果关系是联系违法行为与损害之间重要的逻辑纽带。

在侵犯股东知情权行为的民事赔偿中,信息披露义务人不能仅仅因为有虚假陈述的存在而承担责任,股东只有在出于对虚假陈述的信赖做出投资行为而遭到损失的情况下,才可能成为虚假陈述的受害人,得以主张损害赔偿请求权。因果关系可以进一步纵向区分为交易的因果关系,即股东的投资决策是否因为信赖虚假陈述而做出;损失的因果关系,即股东的投资损失是否因为虚假陈述而导致。

“信赖通常是欺诈诉讼中的要件”,但是“一个不信赖的股东仍然可以提起诉讼,只要指称的损害可以‘公正地’归因于指称的错误行为”。如果原告的投资决策根本就不是依赖虚假的信息而做出的,或者其明知该陈述为虚假而仍旧进行了投资交易,则该交易中不存在信赖,因而也不存在交易的因果关系。

可见,要证明是否存在交易的因果关系,最重要的便是要证明信赖关系的存在。在美国证券法中,如果根据1933年《证券法》第十一节提起诉讼,如果登记文件还在12个月的有效期内,原告不必证明他依赖于登记文件购买证券。

第十一节一般不要求原告证明信赖,尽管该条也规定被告可依据原告在获得证券时已知真相为由抗辩,但这种抗辩的成立是相当困难的。实质上第十一节是假定投资信赖的存在,减轻了股东的举证义务,而加重了虚假陈述者的举证义务,是举证责任的倒置。

而依据第十二节第

(2)款起诉,原告只须证明其确实不知道不实陈述的存在,无须证明他依赖于公开文件。如果根据美国SEC 的10b - 5 规则确定的默示诉权起诉,则原告必须证明其依赖关系。

股东对公开文件的信赖构成因果关系中最重要的因素,而法院同时又采取“推定信赖”原则,对股东来说举证责任较轻。在1988年的Basic Inc. v. Levinson一案中,联邦最高法院接受了市场欺诈理论,同时确立了信赖推定原则。

“根据这一理论,推定的依赖存在于虚假陈述案件中,即使缺少任何证据证明原告单独地依赖了被告的虚假陈述。”“法院认定通过证据证明市场价格受到了错误陈述或遗漏影响以及原告的损害是由于按照当时受欺诈引诱而产生的市场价格进行的买入或卖出所致,就可满足信赖要求。

”至于损失的因果关系及其举证责任,在证券欺诈侵权行为中,仍应遵循“无损害即无赔偿”原则,只有因证券欺诈受到损害的投资者,才能主张损害赔偿。从理论上讲,股东所受的损失是虚假陈述产生的扭曲价格与交易当日的该证券的正常市场价格的差价。

相对于需要证明内心信赖状态才得以成立的交易因果关系而言,通过证明外部价格变化而成立的损失因果关系,其证明过程较为方便、简单,即在交易因果关系确立之后,股东只要通过说明买卖价格与参照价格之间参照差异来证明损失的确发生即可。美国1995年《证券民事诉讼改革法案》增加了第21D(B)

(4)条,即明确规定原告有义务证明其索赔的损失是被告违法行为(如虚假陈述)造成的。 美国法院在长期审判实践中,对如何认定损失与侵权行为间的因果关系,确立了一个较为合理的举证标准,即原告应当证明被告的侵权行为(如虚假陈述)在原告遭受损失的过程中起到了实质性的作用。

1993年《证券法》第十一节规定,原告购买证券的价格(不得超过公开发行售价)与下列几种价格之差,作为其向法院要求损害赔偿的依据:诉讼时的证券价值;起诉前原告出售证券的价格;起诉后及判决前出售证券的价格!!!假设根据这个计算方法,损失赔偿额会少于诉前售出。但是,如果被告能够证明部分(或全部)损失并非是由于登记文件中存在错误陈述或隐瞒的原因而引起的证券贬值,他的赔偿责任可以相应地被减免。

这就排除了由于市场因素造成的价格下跌的赔偿。第十二节规定,原告可以要求撤销合同,被告向原告返还购券款及利息。

如果原告已不再持有证券,他可以提出以买价与实际售价之间的差价作为损失赔偿。这就使得即使价格下跌是由于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市场因素,证券购买者仍然可要求撤销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借鉴了国外成熟的立法和司法实践的经验,在交易因果关系的确认上,吸收市场欺诈理论而采纳信赖推定原则,推定该因果关系的成立。只要存在交易的因果关系,法律便不再区分直接原因或间接原因,推定损失的因果关系同时成立,从而在整体上确立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中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对于推定因果关系成立的以下基础事实,投资人(原告)负有证明责任:一是被告做出了公开的虚假陈述。目前这一问题是通过证监会的相关行政处罚解决的,尽管将行政处罚作为法院立案审理该类案件的前置程序,这在实现审理的效率价值上饱受非议,但却大大减轻了投资者的举证责任,符合我国现阶段证券市场成熟程度和司法审判发展状况。

二是原告所投资的是与虚假陈述直接关联的证券。三是投资者买卖证券的时间跨度与虚假陈述公布、揭露的期间相适应。

四是虚假陈述披露前后市场价格发生了变化,该变化体现为买卖价格与参考价格间的差异,即损失存在。而信息披露义务人(被告)除针对原告举证的事实加以反驳外,欲抗辩该因果关系的成立,应证明原告明知该虚假陈述存在;原告属恶意投资、操纵证券价格等违法行为;损失由其他原因所导致,如政策方面变化等证券市场系统风险;虚假陈述对原告损失未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在美国司法实践中,法院对有些情况,如发行人违反了州内豁免证券的条件时,可能会要求发行人归还投资者全部支付的金额;但在一般情况下,赔偿损失的衡量以买入证券时与卖出或诉讼发生时证券价格的差额与股数的积。可见,美国法上仅要求责任人对其不实陈述赔偿股东的直接利益的损失。

当股东在知道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不实陈述后,应当及时卖出证券以减少损失。如果股东没能及时卖出而造成损失扩大,对于扩大部分的损失,由于是股东自己的过错所致,不能要求责任人员赔偿。

股东从提起诉讼时起,虚假陈述者不再赔偿股东的进一步损失,虚假陈述者的赔偿范围因股东的主张权利行为而固定。根据归责原则,虚假陈述者如果能证明原告的损失非因虚假陈述导致,而是由其他原因造成,则虚假陈述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虚假陈述者会提出是市场本身的原因而不是其虚假陈述的原因导致了证券价格下跌或使上升缓慢。此时,虚假陈述者应当指出其中受市场因素影响的部分。

美国法院曾在Feit V. Leasco Data Processing Equipment公司案中假设,该股票价格下降的幅度中,与标准普尔股票指数下降相同的部分是由于市场原因引起的。

四、诉讼机制 有权利就必然有救济。当权利人的合法利益遭受不法侵害时,既要建立一种民事赔偿的救济措施,又要建立对不法行为人的惩戒措施。

前者通常表现为民事诉讼赔偿制度,后者则表现为行政处罚和刑事制裁。股东知情权受到侵害时给予司法救济是各国的通行做法。

从西方国家的公司立法和司法实践来看,尽管对股东知情权的保护范围有所不同,但股东知情权受到侵害时,给予司法救济却是通例。如法国《商事公司法》第172条规定,如公司违反规定拒绝交出全部或部分资料,法庭根据被拒绝的股东的要求,作出裁判。

美国《示范公司法》修正本第十六章第四节规定,如果一家公司拒绝一个股东正当的检查和复制该章第二节(a)条所列的公司记录,则公司主要办事处所在地的法院可以迅速命令检查并根据股东申请由公司出资复制该股东所需要的记录。如果一家公司不在合理时间内许可股东按照(c)条要求提出检查和复制(b)条所列的公司记录,那么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院可发布命令许可检查和复制股东所需要的记录。

很多人都认为有权提起股东知情权诉讼的主体即是具有股东资格的股东。但有学者提出是否具有股东资格不是判断标准,认为股东知情权可以分解为层级递进的结构,既包括司法层面知情权的行使,也包括公法层面知情权的救济(变态行使),股权转让并不当然消灭知情权的救济!!!第三层次的知情权,该知情权诉讼一般为程序意义上的诉讼,只要原告能提供合理怀疑,或者说有表明证据证明其知情权可能受损,即足以提起该类诉讼。

股东知情权诉讼的被告应是公司,公司中董事、监事、经理等在执行公司事务中与公司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责任应由公司承担。而且因其个人行为形成的知情权纠纷亦能通过公司治理结构来解决,故公司中的董事、监事、经理等个人不应作为知情权诉讼的被告。

股东知情权诉讼的客体范围,是指原告股东得以提起诉讼请求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因公司或其代理人的作为而引起的侵权行为,如拒绝股东查阅公司文件以及证券市场上的虚假陈述等;二是因公司或其代理人的不作为而引起的侵权行为,如对股东知情权的请求置之不理或应予公告的事项不予公告等。

由于市场条件和法律条件尚不完备,人民法院在过去的十多年里,对因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等侵权行为而引发的证券民事赔偿纠纷受理不多,即便受理了,也都未进入实体审理。最高人民法院经过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后,于2002年1月15日颁布的《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由此中国证券民事赔偿制度得到正式确立,投资者可以依法对实施侵权行为的机构和个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因而也进入了操作实施阶段。

紧接着,200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出台。这标志着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而引起的证券侵犯股东知情权行为民事赔偿制度的最终确立。

若干规定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原、被告范围划定。司法解释援用《证券法》和《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以列举的方式,对可能成为被告的虚假陈述行为人做出了明确规定。

发起人、控股股东等实际控制人;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证券承销商、证券上市推荐人及其所涉单位中负责任的董事、监事和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专业中介服务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其他做出虚假陈述的机构或者自然人均在范围之内。由此可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新闻从业人员、证券分析师等相关人员,完全可能因其虚假陈述行为,成为此类案件的被告。

2. 因果关系是构成侵权的前提。原告的损失与被告的侵权行为之间是否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这是认定侵权行为的必要条件。

司法解释按照我国民法的侵权赔偿诉讼的因果关系理论,参考国外普遍采用的市场欺诈理论和信赖推定原则,对因果关系的认定做出了明确规定,即同时具备以下情形的,认定虚假陈述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投资人所投资的是与虚假陈述直接关联的证券;投资人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及以后,至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买入该证券;投资人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及以后,因卖出该证券发生亏损,或者因持续持有该证券而产生亏损。如被告能证明投资人存在以下事由的,认定虚假陈述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已经卖出证券;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及以后进行的投资;明知虚假陈述存在而进行的投资;损失或者部分损失是由证券市场系统风险等其他因素所导致;属于恶意投资、操纵证券价格的。

3. 不同行为分别适用归责和免责。民事赔偿责任的归责和免责,是民事侵权案件实体审理的关键。

司法解释对各虚假陈述行为人所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按无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和过错责任顺序,分别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发起人、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根据《证券法》和《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确立的无过错责任。

除非这些被告证明投资人的损害结果与虚假陈述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者提起的诉讼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等,他们应当对与其有因果关系的投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司法解释对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和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承销商、证券上市推荐人及其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和经理等高级工作人员。

专业中介服务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规定为过错推定责任。这些虚假陈述行为人如能证明自己无过错,或者投资人的损害结果与虚假陈述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者提起的诉讼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等,应予免责。

对上述责任人以外的其他做出虚假陈述的机构或者自然人,确立为过错责任。这些机构或者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是其主观上具有过错,客观上造成投资人损失。

4. 计损适用“填补式”原则。确定赔偿范围和损失计算是审理民事赔偿案件的最实质的内容,司法解释按照民法关于侵权赔偿的一般原则,在排除投资人因证券市场系统风险等所造成亏损的基础上,规定虚假陈述行为人在证券发行市场导致投资人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是返还和赔偿投资人所缴股款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在证券交易市场导致投资人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是投资人因虚假陈述实际发生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以及该两项资金自买入至卖出证券日或者基准日,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如果证券发行市场被虚假陈述的证券得以上市交易,并且证券发行市场投资人持续持有该证券,其有权选择按证券交易市场民事赔偿范围请求赔偿损失。

对于损失计算的合理期间,司法解释规定了几种方法。合理期间确定后,采用投资差额损失计算方法,根据投资人不同时间卖出或持有证券的情况,分别计算出投资人因虚假陈述造成的损失金额。

司法解释确定了“填补式”的计损原则,即在强调证券市场投资者应认识和承担市场风险的前提下,法院只对因其侵权而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保护,而不再对被告实施惩罚式处罚。 设计切实合理的证券民事诉讼程序必须以证券市场案件的特性为出发点。

上市公司股民人数众多,一旦发生证券市场违法行为,往往会造成大量的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受到损害,因此证券市场中的案件最显著特点就是案件当事人众多。由于当事人众多必然整体所涉金额巨大,上百万、千万甚至数亿元标的证券案件并不少见。

人数众多、诉讼标的金额巨大是证券市场案件的两大显著特征。针对人数众多的特征,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代表人诉讼制度。

《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的规定,所谓人数众多一般指10人以上。当多数人内部对诉讼请求或抗辩方法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0条的规定,可以由部分当事人推选自己的代表进行诉讼。

关于证券市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规定散见于一些规范性的文件中。在《上海市股份有限公司暂行规定》和《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 中,曾有过类似于股东代表诉讼的、以监督和追究董事责任为宗旨的规定。

例如,《上海市股份有限公司暂行规定》第92条规定,监事会有权“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与公司的利益有抵触时,代表公司与董事和经理交涉,或者对董事和经理提起诉讼”。《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第65条规定,监事会“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对董事起诉”。

而现行《公司法》第54条则规定,监事会可以在“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虽然《公司法》第20条、第21条、第113条、第150条,《证券法》第69条等规定了公司经营者对公司所负的赔偿责任,但由于有效救济机制的缺失,实际实施效果不尽如人意。

尽管我国的代表人诉讼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多数人之间的群体纠纷,但由于其本身固有的缺陷,使得在现实生活中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有学者认为代表人诉讼适用范围是诉讼标的属于同一种类,即争议的法律关系性质相同,并不一定涉及同一事实问题或法律问题。

这种观点严格要求代表人诉讼与共同诉讼有同一的适用条件,把代表人诉讼作为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的特殊处理形式,限制了代表人诉讼制度的适用。在侵犯股东知情权行为民事诉讼中,为便于代表人诉讼的提起,应当把代表人诉讼的范围进行扩大,宜将诉讼标的具有共同性或同类性改为有共同的事实问题或法律问题。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5条明确规定,权利人只有向人民法院登记后才能参加到代表人诉讼中来,否则他必须重新提起诉讼,可见我国的代表人诉讼实际上是人数确定诉讼。在证券市场侵犯股东知情权行为民事诉讼中,由于人数的不确定和单个股东小额损害赔偿请求的存在,有必要对权力登记的程序进行修改,宜将登记参加诉讼方式改为自动获得诉讼权利方式,权利人在法定的期间内只要不明确表明其退出诉讼,代表人将代表其利益参加诉讼,判决也将对其发生法律效力。

注释: 陈甦. 信息披露担保的法律性质[J]. 法学研究,1998,

(1) . 杨明宇. 证券发行中不实陈述的民事责任研究[J]. 证券法律评论,2001,(1 ) . [美]莱瑞•D•索德奎斯特. 胡轩之,张云辉译. 美国证券法解读[M ].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 177,256. 高如星,王敏祥. 美国证券法[M ].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 118,117,1

20、147. [美]托马斯•李•哈森. 张学安,等译. 证券法[M ].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6

3

5、636,635,2

9

2、487,686- 694,6

9

1、692. 王利明. 民法[M ].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547- 548. 齐斌. 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法律监管[M ].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 208. Richard W. Jenn ings,Securities Regulation,Cases and Materials,p. 1386,p. 1386. 毛亚敏. 公司法比较研究[M ]. 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 133. 蒋大兴. 超越股东知情权诉讼的司法困境[J]. 法学,20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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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们的&ldquo;侵权法&rdquo;在基础理论上,将Infringement的责任与Tort的责任混淆为一,将确实适用于Tort的&ldquo;过错&rdquo;前提套在了全部Infringement上面,我国相应的诉讼中缺少了&ldquo;协助侵权&rdquo;概念(Contribut......
公司法强制性和任意性规则对股东知情权的影响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6-02
[内容提要]: 现行公司法为强制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相结合的法律,《股份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知情权能否突破《公司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界定股份公司股东知情权为强制性规则或任意性规定是解决问题的核心。笔者通过对股东知情权和......
浅谈股东出资瑕疵的法律责任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11
出资是股东对公司的基本义务,也是公司财产的基础。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大家准备的浅谈股东出资瑕疵的法律责任。 股东出资瑕疵与否,直接影响了公司的资本是否充实、公司独立法人资格是否健全、公司债权人利益是否能够得到充分保护以及社......
论人格权法与侵权责任法的关系(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20
一、绪言 尽管存在诸多非议,但近年来的势态发展仍然清晰地表明,未来的中国民法典将秉持2002年12月17日全国人大法工委提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ldquo;九编制&rdquo;体例进行创设。继较早之前已经完成的《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
《侵权责任法》的解释论与立法论(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侵权责任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民事立法中的一件大事。对于立法者来说,这标志着民法典编纂的阶段性立法任务的完成;对于执法者来说,它意味着今后的任务将是对法律条文的正确理解和适用;对于学术界来说,它意味着什么呢?张新宝教授明......
中国侵权责任法解说(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关键词: 中国;侵权责任法;解说 内容提要: 对2010年7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进行全面解说十分必要。对该部法律的法律结构和立法模式、一般条款和保护客体、归责事由、多数人的侵权行为、人身损害的赔偿、财产损失的计......
论高空抛物侵权责任制度
发布时间:2023-03-02
摘要:关于高空抛物侵权行为概念的界定是存在一定的争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了高空抛物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方式,但是该法条所规定的这种侵权行为的存在在法理上与情理上都不具有其正当性。除此之外,其在构成......
共同侵权行为及其责任的侵权责任法立法抉择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 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共同侵权行为及其连带责任作出了新的规定,其中主要涉及到的是共同侵权行为本质特征究竟是主观说还是客观说问题,以及连带责任应当遵循何种规则的问题。这些规......
英美法中“滥用法律诉讼”的侵权责任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06
在英美法中,滥用法律诉讼(misuse of legal process )可以构成一种独立的民事侵权行为责任。其基本含义是:被告恶意地、没有合理的和合适的理由,使原告陷入一种刑事的诉讼或者民事的诉讼;诉讼的结果有利于原告,即被告造成的诉讼失败......
夫妻侵权责任探微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1
内容提要婚姻使两个具有独立人格的异性民事主体组成一个具有特定身份关系的共同体,双方当事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地位是夫妻关系存续前提。不履行法定义务,侵害夫或妻合法权利,必然导致侵权行为的发生。在法制日益健全、人们维权意识不断......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制度研究(一)(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0-12
内容提要: 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较晚出现的企业形态,兼具合伙、无限公司等无限责任企业人合性的特点,又以股东有限责任作为其本质特征。由此导致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与公司、股东与股东的关系较其他企业形态更为复杂,对通过公司自治解决有关......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制度研究(二)(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第2章 建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制度的理由和依据 2.1 建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制度的理由 2011年9月,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报道了这样一个案例,某电子工程有限公司的三名股东林某、孙某与高某是昔日的同事,而且林某与孙某、高某之......
论环境侵权救济方式的法律制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摘要:我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环境与资源单行法规中规定了排除危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等几种方式。这些救济方式不仅规定了事后补救性质的损害赔偿(包括恢复原状),也规定了事前预防性质的侵害排除(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与消......
新《公司法》股东出资瑕疵法律责任探析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25
论文摘要:公司资本是公司享有法人资格和独立对外承担责任的物质基础,它取决于公司股东如约缴纳出资。在股东出资存在瑕疵时,如何保障其他股东、公司、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让出资瑕疵股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文通过对股东出资瑕疵的认定......
浅论环境侵权救济方式的法律制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0-30
论文摘要:我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环境与资源单行法规中规定了排除危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等几种方式。这些救济方式不仅规定了事后补救性质的损害赔偿(包括恢复原状),也规定了事前预防性质的侵害排除(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与消......
论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分(1)论文
发布时间:2022-07-21
[摘 要] 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侵权责任是三种性质不同的民事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不属于合同责任,在我国没有统一民法典的情况下,为了保护缔约当事人从开始接触、磋商到合同签订及履行完毕的全过程中的信赖利益、履行利益,在立法......
浅谈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25
论文摘要:在现实社会活动中,由于民事关系的复杂性、民事违法行为性质的多重性,使得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经常发生竞合。合理分析和处理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的不同情形,对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会起到积极的作用。因此,准确......
论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完善(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0-14
[摘要]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商品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凡是科学技术发达的国家,都较早地建立和健全了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法已成为世界各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日益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中,知识产权作为利益机制......
《侵权责任法》对人格权保护之述评(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03
一、一般人格权规范缺失 人格权系以维护人格自主与人之尊严为己任之权利,先经由民法而获承认,后为对抗国家权力戕害,上升为宪法上之基本权利。因此,人格权既是私法权利,也属宪法基本权利。人格权为民事权利之一种,为各国民法所承认......
电影作品侵犯音乐著作权的认定与责任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要] 电影音乐属于电影作品的有机组成部分,电影著作权人依法应对其创作或委托创作(编配)的电影音乐承担责任,即使制片人是从录音制品制作者手中取得音乐作品。音乐作品权利人有权主张停止侵害和赔偿损失, 损失数额的确定应可以参照......
试论我国特殊侵权民事责任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08
[摘要]: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运用,经济生活条件,生活方式的改变,新的损害不断涌现,而且一些损害后果极其严重,如果拘泥于侵权行为的一般规定,适用于侵权行为的赔偿原则,受害人就会得不到赔偿,影响社会的安定。于是出......
缔约过失责任法律制度研究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7-22
内容论文摘要: 缔约过失责任是起源于罗马法的一项独立的债权制度,它是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缔约一方当事人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所应承担的先合同义务而造成对方信赖利益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作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补充,缔约过......
论婚内侵权责任制度建立的必要性
发布时间:2023-06-20
自古以来,婚姻家庭被视为非常私人化的领域,法律也尽量避免过多的介入其内部生活,在婚姻生活中发生的矛盾也多交由道德来规制解决。正是在这种背景之下,司法实践对于婚内侵权一直以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为主,而对于一般的民事侵权却缺......
论《反不正当竞争法》法律责任制度的改革(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28
论文摘要: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过分地突出了行政强制的作用,相对人被动接受处罚,对受害者的保护间接有限。纵观市场经济较发达国家法律责任的规定,不难看出竞争法的时代性,就在于从保护合法经营者的利益扩展到保护消费者和......
论 专 利 侵 权 责 任
发布时间:2023-02-24
论 专 利 侵 权 责 任 论 专 利 侵 权 责 任 论 专 利 侵 权 责 任 内容提要:本文从专利侵权入手,首先论述了专利侵权的形态、规则原则、构成要件等,然后着重阐述了我国专利法对于专利侵权的惩罚措施即专利侵权......
侵权责任制度的博弈分析
发布时间:2023-04-10
按照宪政经济学的理论,规则对于规则下的行为选择具有重要的影响。[1]在侵权责任制度中,不同的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会产生不同的结果,它会对当事人产生不同的行为导向。其中,以交通事故中的行人和司机模型最为典型,不同的归责原则,会......
新公司法框架下股东知情权及其诉讼救济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09
公司法上的股东知情权是一个权利体系,其分别由财务会计报告查阅权、账簿查阅权和检查人选任请求权三项权利所组成。上述三项权利的内容虽然各异,但中心是股东对公司事务知晓的权利,都是为了能使股东获得充分的信息。而股东知情权的行使......
浅论医疗侵权的举证责任倒置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200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在第四条第(八)款中规定:&ldquo;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rdquo;。该司法解释已......
公证人的法律责任问题研究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04
内容论文摘要:不当或违法的公证行为将会造成公证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利益的损害,此时,公证机构就存在一个是否承担责任,承担何种责任,承担多大责任的问题,即公证人法律责任问题。对此,本文聚焦于公证人责任中的民事责任,并就该责任......
试论添附与侵权责任制度的相互关系
发布时间:2013-12-19
试论添附与侵权责任制度的相互关系 试论添附与侵权责任制度的相互关系 试论添附与侵权责任制度的相互关系 内容摘要:添附制度是各国物权法中的一项确认产权的重要规则,也是物权变动的一种重要规......
公安边防部门职务侵权法律制度研究_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21
摘 要:本文旨在通过对公安边防部门职务侵权行为及其责任承担方式的探讨,进而为减少职务侵权行为发生,营造健康、和谐的边防执法环境提出法律上的关注。 论文关键词:边防;职务侵权;执法环境 边防,即边界、边境或边疆的防御。保卫......
论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分(1)
发布时间:2023-03-20
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侵权责任是三种性质不同的民事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不属于合同责任,在我国没有统一民法典的情况下,为了保护缔约当事人从开始接触、磋商到合同签订及履行完毕的全过程中的信赖利益、履行利益,在立法技术上将这......
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从1993年12月29日颁布,1994年7月1日实施至今,对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以及经济的繁荣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市场经济的要求比,仍有相当大的差距。面对中国加入WTO和世界......
共同侵权责任十论
发布时间:2023-06-10
共同侵权责任十论 共同侵权责任十论 共同侵权责任十论 引言 对这一课题的研究,过去侧重于共同侵权的&ldquo;行为&rdquo;方面,以&ldquo;共同侵权行为&rdquo;为基本出发点,以&ldquo;连带责任&rdquo;为最终归属。在我们看来,讨......
新闻媒体如何避免侵权责任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6
今天我讲的题目是新闻侵权的问题。我觉得对新闻单位来说,研究新闻侵权,更多的是怎样防止发生侵权行为,跟我们研究的问题不一样。我们从侵权行为法的角度研究新闻侵权,是研究新闻单位侵害人家权利怎样构成侵权,构成侵权之后应当怎么进......
论网络服务商的侵权责任(1)
发布时间:2022-12-21
论文摘要:进入新经济时代以后,网络作为一种新的传播方式,被人们称为第四媒体,它对人类生活影响的广度和深度都是前所未有的 ,对知识产权尤其是著作权的影响亦不例外。网络服务商作为因特网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必要参与者,它的地位和......
作为侵权法正当性基础的结果责任(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03
关键词: 侵权法;结果责任;经济分析;矫正正义;理性不及 内容提要: 进入二十世纪以后,随着社会保障体系和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出现,以及无过错责任的日益壮大,传统侵权法面临前所未有的&ldquo;危机&rdquo;,这也成为英美侵权法理论无法回避的问题......
简析交通侵权责任的法律经济
发布时间:2023-06-09
法律是社会调整权利义务关系、解决权利义务矛盾的最后救济手段,侵权法以及法院的判决实际上是给社会制定某种规则,通过对社会不同主体的责任分配使得司法部门对当事人的冲突能够作出公正的裁决。在由法律制度调整权利义务关系需要成本......
浅论医疗侵权的举证责任倒置(2)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04
(三)从司法解释的基础看医疗侵权举证责任倒置根据现行法律特殊的侵权案件举证责任倒置或适用过错推定或适用因果关系推定,但本司法解释要求医院同时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和损害后果与己无关对医疗机构过于苛刻。本司法解释之所以这么规定可......
第三者侵害配偶权的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2023-07-12
摘 要 最近几年,我国离婚率呈上升趋势,增速非常明显,其中大多数是因为&ldquo;第三者&rdquo;的介入导致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最终造成离婚的结果。但是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却没有对第三者侵害配偶权的行为加以规范,使得发生第三者侵害配偶权的情......
我国未成年人侵权责任承担制度之合理构建(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29
关键词: 未成年人;侵权责任能力;父母;其他监管人;连带责任 内容提要: 未成年人具有平等的侵权责任能力是&ldquo;民事权利能力人人平等,始于出生、终于死亡&rdquo;的现代民法基础和理念的应有之义,是合理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的客观要求,同时也......
关于姓名平行的侵权责任问题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1
周国平向法院起诉周国平姓名权侵权,理由是彼周国平非此周国平。这件事与前几年&ldquo;王朔新书&rdquo;的争议差不多,都是人的重名引发的法律争议问题,这在学理上叫做姓名的平行。 现在网上的消息不是很准确,因为有的说出新书这个周国平不叫周国......
公证人的法律责任问题研究(3)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02
(二)、公证人法律责任宜采取过错责任原则正如上文所述,由于公证的局限性,公证员并不能保证公证活动不存在任何的错漏。公证员对于公证对象只能起合理的保证作用。合理的保证责任是基于公证的成本效益原则。申请人需要平衡其支付的公证......
浅谈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发布时间:2023-03-07
摘 要 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是公司法的核心问题,由于中小股东的股权比较分散,在实践中极易受到侵害。因此,如何有效地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也成为一个非常引人关注的话题。本文主要通过探讨和分析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权......
探析我国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制度的现状及完善(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18
摘要:我国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制度总体上是比较完善的,但存在诸多缺陷与不足,如环境侵权构成要件的规定有矛盾;精神赔偿、&ldquo;部分排除侵害&rdquo;、&ldquo;代替性赔偿&rdquo;等没有规定;损害赔偿责任的保障制度尚未建;受害人救济的途径和保障存在不足等等。......
论侵权法上的受害人过错制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15
侵权法上的受害人过错制度是对基于受害人一方的过错而减轻或者免除加害人责任的相关规则的泛称,我国《民法通则》第131条对此作出了基本规定:&ldquo;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rdquo;在侵权法理论上,作为侵权......
论环境法律责任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环境法律责任是环境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环境法运行的保障机制。环境法律责任内涵的复杂性决定了环境法律责任概念既指法律责任关系又表现为一种法律责任形式。环境法律责任关系就是以环境要素为内容的环境法律主体间关系......
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5)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⒉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作为原告的资格加以限制。这是因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之间纯粹是资合性质,有些小股东同时又是其他公司的大股东,其有可能借代表讼诉之机扰乱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损害公司的名誉,所以要对其作为原告的资格作出一......
因侵犯他人人身完整权而承担的侵权责任
发布时间:2013-12-19
因侵犯他人人身完整权而承担的侵权责任 因侵犯他人人身完整权而承担的侵权责任 因侵犯他人人身完整权而承担的侵权责任 一、身体权、健康权和人身完整权 有形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论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02
「内容提要」我国刑法的通说将&ldquo;经单位集体讨论或单位负责人决定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rdquo;作为单位犯罪的核心要件。但是,这种理解具有难以划清单位代表或机关成员的犯罪和单位自身犯罪之间的界限、扩大或缩小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不符合......
论侵害生命权在民法上的责任
发布时间:2023-03-24
论侵害生命权在民法上的责任 论侵害生命权在民法上的责任 论侵害生命权在民法上的责任 「内容提要」自然人生命权受到侵害,死者不可能获得民法上的救济。就生命权所体现的死者人格利益而言,只能......
对互联网上侵犯名誉权行为的法律思考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4
近几年来,随着现代高科技电脑数字技术及国际互联网产业的兴起和快速发展,网络渗透到了社会的许多方面,在人类生活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它甚至成为了一部分人新的生活方式。网络的发展,对社会关系的重新调整和社会行为的变化产生......
论侵权责任法中的不可抗力抗辩及其适用(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0-10
关键词: 不可抗力 灾事纠纷 抗辩事由 侵权责任法 内容提要: 不可抗力作为一项重要的民事责任抗辩事由,在我国相关法律中作有明确规定,但对其理解与适用仍有不少模糊之处。在侵权法领域,不可抗力抗辩的规范目的在于确定特定主体在多大......
性骚扰行为的侵权责任形态分析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04
论文关键词: 性骚扰侵权责任形态直接责任替代责任补充责任 性骚扰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正在引起社会的重视,一些法律在修改过程中也准备增加制裁性骚扰行为的相关条文。笔者认为,性骚扰行为是一种侵害性自主权的侵权行为,依照侵权行为法......
简论侵权责任的归责的原则
发布时间:2022-12-09
简论侵权责任的归责的原则 简论侵权责任的归责的原则 简论侵权责任的归责的原则 在民法的发展中.除了古代人的同态复仇外,侵权责任.是一个从单一的过错责任向过错 推定一公平责任一无过失责任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
从个案看股东虚假出资的民事责任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2009年10月27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对公司的注册资本数额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然而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并非所有的股东都能依法办事,足额出资,虚假出资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引发的纠纷层出不穷。《公司法......
论数人侵权责任分担中最终责任份额的确定方式(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侵权责任法》第12条、第14条第1款第一次明确规定了数人侵权责任分担中的最终责任确定规则。从这两个条文的相似性可以看出,虽然按份责任形态与连带责任形态的主要差别在于数个侵权责任人是否对外连带地承担责任,但均适用类似的规则确......
《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分担立法体例与规则评析
发布时间:2023-07-05
关键词: 侵权责任分担 受害人过错 连带责任形态 补充责任形态 不真正连带责任形态 内容提要: 《侵权责任法》的立法结构是&ldquo;一般与特殊&rdquo;结构,体现在侵权责任构成制度和侵权责任分担制度两个方面。《侵权责任法》上的受害人过错制度仅包......
抛掷物侵权责任[1]
发布时间:2023-03-25
抛掷物侵权责任[1] 抛掷物侵权责任[1] 抛掷物侵权责任[1] 一、争议点及解题进路 公民因建筑物上抛掷之物遭受损害,如其能确定真正的抛掷者,此时仅构成一般的侵权责任,根据过错责任原则......
浅析滥诉侵权行为及其责任承担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禁止权利滥用作为一项原则早已为世界各国民法所确立。法律权利只有受到侵犯才允许起诉,换言之,行使诉权的出发点是原先对司法救济确有需要。英美法系的典型代表英国法多年以来也一直承认这一概念,认为只要起诉者有恶意和缺乏合理的原因......
法律责任是行使权力的动力保障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8-08
无论是&ldquo;政绩工程&rdquo;还是&ldquo;劣质豆奶粉事件&rdquo;,其中的责任全然由党政机关和党政领导承担,从未有过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以下简称为权力机关)或其组成人员承担相关的责任。无论是权力机关自身主体的&ldquo;不作为&rdquo;,还是被监督客体的&ldquo;过错&rdquo;......
研究美国《通讯法》中互联网站的侵权责任(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7-09
论文摘要:重新审视了美国《通讯法》第230条,探讨了该法条的立法原意。网站作为一种特殊实体的民事法律主体性质需要明确。互联网站作为网络内容发表服务提供商从其经营模式,法律主体地位来讲,应当在不适用第230条的情况下,对受害者负......
企业社会责任及其法律规制(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27
关键词: 企业社会责任/CSR/社会责任性质/法律规制 内容提要: 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超脱狭隘的股东至上主义,是对传统企业理论个人本位的修正和补充,企业社会责任更加关注的是企业对社会利益的增进和维护,社会本位应当是企业社会责任的理......
知识产权诉讼的举证责任问题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我国《专利法》第57条第(二)款规定:在发生专利纠纷的时候,如果发明专利是一项新产品的制造方法,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的证明。这是专利诉讼中关于举证责任分担的特殊规定。在知识产权诉讼中,由于权利客体......
媒介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论文
发布时间:2016-04-06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予以证明。详细内容请看下文媒介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 第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
重新解释侵权行为法中的公平责任原则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 本文将借助法哲学一些思维模式,利用英美侵权行为法的一些成功经验,重新解释侵权行为法中的公平责任原则。文章共分五个部分,侵权法的归责原则与侵权法的原则,公平归责原则在归责原则体系中的地位,公平的法律含义,公平责......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法律适用新论(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10
内容提要:海难事故发生后,责任人通常会主张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权利,如果事故船舶或当事人具有涉外因素,那么是否有关于责任限制的全部法律问题都要适用法院地法呢?如果不是统一适用法院地法,那么是否应将责任限制问题分割为几个法律问......
未遂犯刑事责任归结_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02
【论文摘要】 本文通过对比各国对犯罪未遂的不同规定,分析总结我国新刑法成立犯罪未遂的条件以及处罚范围,结合刑法理论对犯罪未遂的不同分类,从而得出未遂犯的刑事责任归结方式,提出立法建议,希望能够引起学术界与立法界的广泛关注......
论受害人有过错的数人侵权责任分担(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关键词: 受害人过错 数人侵权责任分担 分配正义 受偿不能风险 内容提要: 受害人过错参与数人侵权责任分担的伦理基础是分配正义而不是公平。比较法上有&ldquo;整理衡量说&rdquo;、&ldquo;整体衡量与单独衡量相结合说&rdquo;、&ldquo;连带责任再分配说&rdquo;和&ldquo;按份责......
程序法律责任探析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摘要】 程序法律责任是法律责任体系的一个重要分支。本文从诉讼程序法的角度探讨了该种法律责任的基本特征、基本分类、构成要件、责任承担方式和责任追究程序等若干基本问题,认为双重处理、以公法责任为主等是程序法律责任的主要......
论产品代言人的侵权责任
发布时间:2023-02-15
一、产品代言人的内涵 代言人在《新华字典》里的解释是&ldquo;代表某方面发表言论的人&rdquo;。&ldquo;代言&rdquo;在古汉语中谓之代天子草拟诏书,现代则演变为代表某方面发言。代言人在英文中翻译为spokesman,根据《韦伯英语词典》,Spokesman的解释为&ldquo;......
论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司法保护(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6-30
【论文关键词】股东优先购买权 立法缺陷 司法保护 股东 论文论文摘要: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欲行转让股份的股东对外转让股份之行为享有事先决定是否许可的权利:现实中,由于我国立法技术的粗疏和公民守法意......
医疗侵权证明责任分配与风险分担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27
【论文摘要】 医疗侵权诉讼的许多问题突出反映在证明责任分配之中。通过将程序法与实体法相联系,将私法与社会保障法相衔接,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分析和讨论,勾绘出了一个客观评判医疗侵权,合理分担医疗风险的理论框架。最高人......
论作为宪法权利的公民知情权(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 要:知情权,又称了解权、知悉权,是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依法享有的知悉、获取、了解与法律赋予该主体权利相关的各种信息的自由和权利。知情权同时具被积极参与和消极接受两种权利属性,是我国公民应具备的基本权利之一。但......
知情权的法理分析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本文属首次从法理学的角度对知情权问题进行了系统研究。首先在考证知情权的辞源、理论渊源和法律渊源的基础上,从法律关系的角度提出了知情权概念的新定义;然后,根据知情权的主体、内容和适用法律规范的性质不同,对知情权......
论我国新闻侵权制度的完善(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01
内容提要: 随着新闻业的不断发展和社会公众法律意识的逐渐增强,新闻侵权纠纷日渐增多,新闻侵权对新闻事业的负面影响十分严重,正逐渐成为新闻界和法学界关注的焦点。对新闻侵权制度进行合理规制,促使新闻媒体和新闻记者能正确利用大众......
国内外激情犯罪刑事责任的法律分析
发布时间:2023-02-01
摘要:激情犯罪因为行为人在实施犯罪时受情绪的影响严重,而和一般的犯罪不一样,同样的,它的刑事责任和量刑问题也值得研究者进行研究和探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有关于激情犯罪的规定;我国司法实践中也有对于激情犯罪的司法判......
论网络服务商的侵权责任
发布时间:2013-12-19
论网络服务商的侵权责任 论网络服务商的侵权责任 论网络服务商的侵权责任 摘要:进入新经济时代以后,网络作为一种新的传播方式,被人们称为第四媒体,它对人类生活影响的广度和深度都是前所未有......
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化(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0-28
关键词: 企业社会责任/道德责任/法律责任/软法责任/司法能动主义 内容提要: 企业社会责任最初以道德责任的形式出现,后来,一部分企业社会责任逐渐发展为法律责任和软法责任,并同道德责任并存。由于法律责任能够依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现......
浅析场地出租人的商标侵权责任/马宁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04
不久前,北京市新秀水市场的所有人因被怀疑销售假冒商品而被5家世界知名品牌公司告上法庭,这不仅是新秀水市场也是市场行业内首家因此成为被告的场地出租人 。该案的最终判决将会对打击商标侵权活动和场地出租人的经营活动产生巨大影响。......
论环境侵权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09
论文摘要:环境民事侵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侵权行为,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决定了在诉讼中原告的举证责任要转移一部分给被告。本文论述了环境侵权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的一些基本问题,如举证责任倒置的含义、在环境侵权民事诉讼中实行举证......
论商标侵权中的“反向假冒”及其法律规制(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01
论文摘要:本文从反向假冒商标行为的含义人手,分析了商标反向假冒行为的特征和构成要件,围绕如何完善我国现行法律对商标反向假冒行为的规制这一中心,对我国法律规制商标反向假冒的现状作深入评析,指我国相关法律的不尽完善之处,并捉......
关于古代法官责任制度初探(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10
【论文关键词】古代法官责任制度 司法制度 唐律 论文论文摘要:法官责任制度是中国古代刑事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它经历几千年辗转相承的发展过程,形成了鲜明的特点,蕴藏了丰富的内涵。总结我国古代法官责任制度有助于了解古代法官责......
浅议证明责任特征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04
内容提要:证明责任具有独有的特点,包括证明主体的特定性即证明责任的承担者并不是任意的;证明责任根据法定性或者说证明责任的法律规范性;证明责任运作的职权性,由负有相关职权的机关承担;证明责任过程的时限性,证明责任要在特定期......
隐名股东法律问题研究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商法行为在本质上以表意为特征以及合同自由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使得隐名股东具有存在的空间,同时,隐名股东的存在有悖于交易秩序与安全,违背了民法物权公示公信原则,背离了现代民法的基本价值取向,并引发相关法律问题。因此有必要......
英美法中“侵扰”的侵权行为责任
发布时间:2023-03-01
英美法中&ldquo;侵扰&rdquo;的侵权行为责任 英美法中&ldquo;侵扰&rdquo;的侵权行为责任 英美法中&ldquo;侵扰&rdquo;的侵权行为责任 一 侵扰侵权行为的一般特征 &ldquo;侵扰&rdquo;是英美侵权行为法中的一种独立的侵权形式。这种侵权行为形式有不同的......
法律父爱主义与侵权法之失(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04
关键词: 法律父爱主义;侵权法;个体自治;权利倾斜性配置 内容提要: 因法律父爱主义的影响,当代中国侵权法领域的异化现象日益呈现,侵权立法往往过度以侵权责任替代当事人的合约机制,或者对权利予以倾料性配置,造成一系列既不公平、......
试论消费者的知情权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11
消费作为社会再生产的一上主要环节,是生产、交换、分配的目的与归宿,它包括生产消费和生活消费两大方面,其中生活消费与基本人权直接相关。消费者从法学意义上讲是专指为满足生活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和服务的个体社会成员。国际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