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查字典论文网 >> 缔约过失责任法律制度研究民法论文(1)

缔约过失责任法律制度研究民法论文(1)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2-07-22 00:49:01
缔约过失责任法律制度研究民法论文(1)
时间:2022-07-22 00:49:01     小编:

内容论文摘要: 缔约过失责任是起源于罗马法的一项独立的债权制度,它是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缔约一方当事人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所应承担的先合同义务而造成对方信赖利益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作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补充,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以违反先合同义务为前提,其赔偿范围以受害方信赖利益的损失为限,以赔偿损失为主要责任形式。

法律设定缔约过失责任,旨在以法定责任形式弥补合同法和侵权行为法调整范围存在前契约义务的漏洞,全面保护缔约人的合法利益,保障交易安全,维护诚实信用原则,维持市场经济秩序。关键字: 缔约过失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 先合同义务 订立合同过程在传统的合同法中,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仅仅存续于合同的成立与履行完毕这一段时间。

如果合同关系尚不存在或未成立,就无所谓违约责任可言。因此,在合同因一方当事人缔约时的过失不成立或无效时,如何保护受损失的一方当事人的利益,就成为违约责任不能解决的问题。

缔约过失责任就是为了解决这一难题而产生的。

一、 缔约过失责任的意义及性质缔约过失责任,又称先契约责任,有的学者直接称为缔约过失。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均未规定缔约过失责任的具体概念,但国内民法学界通说认为,《民法通则》第61条第1款就是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即“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法》第42条也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至于何谓缔约过失责任,学者们的归纳见仁见智,聊举几例:

(1)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合同订立当事人一方因违背其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缔约过失责任是缔约人故意或过失违反先合同义务时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

(3)缔约过失责任是当事人因过失或故意致使合同未成立、被撤销或无效而应承担的财产责任;

(4)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由于缔结合同之际具有过失,从而导致合同不成立、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时,使对方遭受损失而承担的法律责任;

(5)缔约过失责任是于缔约之际,因一方违背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保护、通知、协力、保密等先契约义务而致相对方信赖利益、固有利益遭受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笔者认为,上述诸表述并无本质上的区别,综合而言,缔约过失责任是指订立合同过程中缔约一方当事人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所应承担的先合同义务而造成对方信赖利益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实质上是诚实信用原则在缔约过程中的体现。从严格意义上讲,缔约过失责任并不属于合同法范畴,而是一项独立的债权制度,是债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与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并立的债的产生原因,当事人得依缔约过失责任形成独立的债权请求权。

缔约过失责任不是违约责任,也不是侵权责任,虽然在其历史发展过程中,缔约过失责任曾被归入违约责任,也曾被归入侵权责任体系内,但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仅依靠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是不能周密得保护缔约当事人的,缔约过失责任正是基于弥补合同法和侵权行为法功能上的欠缺而自成独立之制度。不仅于此,交易是个过程,起初是当事人开始接触,而后是互相洽商,最后成交。

法律保护交易,应该是对整个过程加以全面的规制:对成交的保护通过赋予合同关系并配置违约责任的途径达到目的;接触磋商的保护通过无主给付义务的法定债这一关系并配置缔约过失责任的方式完成任务。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突破了传统合同法违约承担民事责任的观念,弥补了合同法和侵权行为法调整范围存在前契约义务的漏洞,对于有效和全面保护缔约人的合法利益,保障交易安全,维护诚实信用原则,维持市场经济秩序都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二、 约过失责任制度的历史考察缔约过失责任的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罗马法。罗马法有一法彦:“契约以不能给付为标的者无效。

”此时若买受人为善意且无过失,为保护交易安全,在特殊情况下,买受人得基于买主诉权,以诚意诉讼,向卖主请求赔偿亲契约无效所受损失。可见,罗马法中,信赖利益的赔偿观念已经出现。

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首先由德国法学家耶林于1861年在其主编的《耶林学说年报》第4卷发表的《缔约上过失、契约无效与未完成时的赔偿责任》一文中提出。耶林指出:“从事契约缔结的人,是从契约交易外的消极义务范畴,进入契约上的积极义务范畴,其因此而承担的首要义务,系于缔约时须善尽必要的注意。

法律所保护的,并非仅是一个业已存在的契约关系,正在发生中的契约关系亦包括在内,否则,契约义务将暴露于外,不受保护,缔约一方当事人不免成为他方疏忽后不注意的牺牲品!契约的缔结产生了一种履行义务,若此种效力因法律上的障碍被排除时,则产生一种损害赔偿义务,因此,所谓契约无效者,仅指不发生履行效力,非谓不发生任何效力。简言之,当事人因自己过失致使契约不成立者,对信其契约为有效成立的相对人,应赔偿基于此项信赖而生的损害。

”耶林关于缔约过失的理论,被誉为“法学上的发现”,对各国立法和判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大陆法系之一支,德国法系国家和地区,如德国、瑞士、日本、希腊、我国台湾地区等,皆接受耶林的理论,并在法律上明文加以规定(特别规定后概括条款)。

在《德国民法典》制定之际,学者们就缔约过失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最后在法典中仅就表示错误的撤消、自始客观不能、无权代理的情况下做出规定(属特别规定),承认缔约过失责任。德国民法第一草案的立法理由说明书明确指出:除上述法定情形外,在缔约之际因过失不法侵害他人权益的,应属侵权行为还是对契约义务的违反,是一个法律解释的问题应由判例学说加以决定。

事实上,经过判例学说百余年的运用,缔约过失已形成了精细、复杂、适用范围广泛的制度,建立了一般化的原则。日本民法从接触磋商的当事人之间的信赖和诚实信用原则出发,寻找缔约过失责任的依据,以判例学说形式承认缔约过失责任理论。

希腊、意大利民法将缔约过失责任作为一般原则加以规定。《意大利民法典》第1337条规定了“谈判和契约前的责任”,即“在谈判和缔结契约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根据诚信原则进行之”;第1338条规定:“知道或应当知道契约无效原因存在的一方没有将其通知另一方,则该方要为此就对方在契约有效期内基于信赖、没有过错而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我国台湾地区民法修正前没有规定缔约过失责任的一般原则,而是仅就特定情况规定了缔约过失责任。1999年4月21日的民法修正案增订第245条之一规定:“契约未成立时,当事人为准备或商议订立契约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于非因过失而信契约能成立致受损之他方当事人,负赔偿责任:

(1)就订约有重要关系之事项,对他方之询问,恶意隐匿或为不真实之说明。

(2)知悉或持有他人之秘密,经他方明示应予保密,而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泄露之者。

(3)其他显然违反诚实及信用方法者。可见,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在缔约过失责任上已完成了特别规定到概括条款的转换。

作为大陆法系另一支的法国法系,如法国、比利时等因其侵权行为法采概括原则,学说上未接受耶林的理论,未将缔约过失责任纳入民法典中,遇到类似情况一般按侵权法的原则处理,但近年来的司法实践表明,依合同法原则对契约无效或不成立时有过错一方当事人的责任进行追究的案例时有出现,如对预备协议的保护即为适例。英美法系国家,如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没有缔约过失的概念,虽然1933年曼斯菲德(Lord Mansfield)将诚信义务引如英美法中并获得广泛赞同,普通法也承认诚信义务构成过失,但英美法一直未产生缔约过失的一般性原则。

中国大陆《民法通则》第61条第1款、《合同法》第42条是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一般性原则的规定,其是对德国法系缔约过失责任理论的移植和借鉴,自不待言。

三、 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基础考察 到底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基础何在,一直是德国学者们争论的问题,各种学说聚讼盈庭,莫衷一是,主要有侵权行为说、法律行为说、法律规定说、诚实信用说四种主张。侵权行为说认为,除法定情形外,因缔约上过失致他人损害是一种侵权行为,属于侵权行为法调整的范畴,应当按照侵权行为法的规定追究行为人的责任。

法律行为说认为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基础在于当事人之间存在的法律行为。该说又分为目的契约说和默示契约说。

目的契约说认为,缔约过失责任的基础在于当事人之间后来订立的契约;默示契约说认为,缔约过失责任的基础在于当事人从事缔约行为之际,默示缔结了责任契约。法律规定说认为,缔约过失责任的基础既不是侵权行为,也不是法律行为,而是法律的直接规定。

诚实信用说认为,缔约过失责任的基础在于诚实信用原则。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从事缔约协商的当事人应善尽交易上的必要注意义务,维护相对人的利益。

如果当事人违反了应尽的注意义务,如协力、通知、照顾、保护、忠实等义务,造成相对人损害的,应自负赔偿责任。目前,该说已成为德国通说。

对上述各说,我国学者各执己见。但笔者认为,以侵权行为说和法律行为说解释缔约过失责任,有失牵强。

因为侵权行为法所加于人们的义务是权利不可侵害的义务,而缔约过失行为并非侵害了相对人的某种权利(当然,缔约人在缔约之际也有可能侵害相对人人身权、财产权,这完全可以通过侵权法加以解决),侵权行为说有违侵权行为法的基本要求:法律行为说以尚未成立或不存在的合同作为缔约过失责任的基础,实际是把缔约过失责任归入违约责任体系,混淆了两种不同的民事责任。而法律规定说与诚实信用说并无实质差别,只不过是两种不同的表述:法律正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直接规定违反诚实信用所应承担的法定责任,即缔约过失责任。

法律规定说是对诚实信用说的法律确认,或者说,诚实信用说在法律上的表现即为法律规定说。诚实信用是民法的基本原则,素有“帝王条款”之称,所以,以诚实信用说解释缔约过失责任的基础显得更为妥切和恰当,而且,此也是学界的通说。

四、 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构成如前所述,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独立债权制度,故有过失的一方当事人应承担响应的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以行为的违法性、损害事实的存在、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及行为人有过错为一般构成要件,所以缔约过失责任也应当具备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具体包括:①缔约一方有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②缔约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了损失;③违反先合同义务的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④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本文仅就违反先合同义务这一要件展开讨论,其他三要件,由于并无理论上的探讨价值,不再赘述。缔约过失责任是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但其违反的不是合同义务,而是先合同义务,这是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根本区别所在;因其是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当然后合同义务也排除在外。

所谓先合同义务,又称前契约义务,是当事人在缔约过程中依诚实信用原则所应承担的必要注意义务,包括说明、告知、协力、照顾、保密、保护等义务。至于行为人是否违反先合同义务,应视行为人是否已尽交易上必要的注意而确定,特别应斟酌缔约当事人彼此间的信任关系及各当事人在交易上通常所应承担的危险。

先合同义务是法定义务,该义务是法律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为维持交易安全,保护缔约当事人在缔约阶段不受因缔约行为而致的损害设定。在缔约阶段,当事人必须尽必要的注意义务,这种注意义务无须当事人约定,也不得由当事人约定排除,系法律强加给当事人的义务。

先合同义务是消极义务。所谓消极义务是说先合同义务在于依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所负有的保护对方利益为目的的义务,即以不因缔约而损害对方利益为目的,此利益通常是信赖利益。

先合同义务不具有可为给付性,如保密义务、忠实义务等,这与以积极行为为内容的给付义务不同。先合同义务是附随义务。

先合同义务是随着债的关系的发展而逐渐产生,其目的在于促成合同的有效成立。只有缔约当事人尽到了先合同义务,合同才能成立和有效,达到当事人的目的。

先合同义务事先不确定。先合同义务的承担因具体个案而不同,也随着缔约关系的发展而发展。

关于先合同义务的存续期间,学术界存在很大争议,但必须肯定,先合同义务只能产生于缔约双方产生合理的信赖之时,即以要约生效为准,至合同生效前先合同义务一直存在。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此时要约开始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拘束力,双方只有在此情况下才可能基于彼此信赖而做出缔结合同的必要准备,此时,要约人和受要约人基于诚实信用都应当承担必要的注意义务,先合同义务此时产生。

要约生效前,由于双方形成合理的信赖关系,此时一方因过错造成对方损失的,如虚假广告所造成的损失,不属于违反先合同义务的后果,不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而应承担侵权责任。有学者主张先合同义务至合同成立是归于消灭,因为合同成立后,就不存在“先合同”问题,当事人的义务应属合同义务,而非先合同义务。

若如此,则在合同成立后尚未生效之前,由于当事人一方过失导致合同不能生效时,过失方应当承担何种责任?有人认为是违约责任,亦有人认为是效力过失责任,还有人认为或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笔者认为,对上述问题做出回答,必须对“缔约过程”的时间界限做出界定。合同成立与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通常情况下合同成立与生效在时间上是一致的,但特殊情况下成立但尚未生效的合同亦不鲜见,如附条件生效合同、经登记始生效合同等。

缔约当事人进行接触磋商,订立合同的目的在于将来合同的实际履行,以实现双方的预期利益,倘使合同成立而不生效,则合同不会被履行,双方的合同目的也无从实现,当初订立合同亦无任何意义。从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考察“缔约过程”的时间界限,不难得出结论,缔约过程应当从要约生效始,至合同生效止。

缔约过失责任正是从要约生效始至合同生效止这一时间段内缔约一方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所应承担的先合同义务而造成对方信赖利益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唯此,才能解释合同无效与合同被撤销后的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问题。

五、 缔约过失责任的责任形式与赔偿范围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责任形式,通说认为仅限于赔偿损失一种,也有学者主张确认合同无效与撤销合同本身就是令当事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的责任不应当限于赔偿损失,赔偿损失只是其主要责任形式。

由于实践中缔约过失行为日益复杂化、多样化,有必要在赔偿损失之外考虑其他责任形式的合理性与可行性,如返还财产、恢复原状 ,并允许多种责任形式合并适用,以便最大限度的保护受害方的利益。而确认合同无效与撤销合同是对过失方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确认,不是一种责任形式。

对于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如何确定,是一个十分重要而复杂的的问题,理论上也不尽相同,但在具体确定是应从以下三点入手:

(一)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仅限于信赖利益,而不应包括固有利益。所谓固有利益,又称为维持利益,是指任何人的人身或财产不受他人侵害所享有的利益。

行为人未尽注意义务,侵害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通过侵权法加以解决。如果将损害固有利益也通过缔约过失责任加以解决,势必混淆缔约过失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界限,不利于建立和谐的债法体系。

实际上,缔约过失责任正是为弥补侵权责任的不足而发展起来的。所谓信赖利益,是指一方因信赖另一方会与之订立合同或合同有效而受到的损失。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存在三种利益:期待利益、履行利益、诚信利益。所谓期待利益,是当事人订立合同期望得到的利益;所谓履行利益,是合同履行后当事人所能取得的利益;所谓诚信利益,即信赖利益。

合同有效成立前,不存在期待利益和履行利益,只有缔约过程中的信赖利益成为缔约过程中当事人受法律保护的利益。信赖利益的损害,是产生缔约过失责任的前提。

(二) 信赖利益应当包括积极损害和消极损害。积极损害即所受损害,如订约费用、准备履约的费用等。

消极损害即所失利益,主要是指丧失订约机会的损失。赔偿消极损害的原因在于:建立缔约过失责任的目的之一就在于弥补受害人的损失。

如果确因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造成他方丧失订约机会而受损害,则不予赔偿有失公平,也不利于维持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丧失订约机会必须严格把握,只有具备下列条件始可认定:①受害人与第三人之间曾存在订约机会:②受害人与第三人丧失订约机会系由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造成;③丧失订约机会的丧失必须是基于对违反先合同义务人的缔约行为的信赖而产生的。

(三) 信赖利益以不超过履行利益为原则信赖利益的赔偿范围是否以履行利益为限,属于缔约双方利益冲突的平衡问题。从国外的立法经验来看,许多国家的立法均确立了信赖利益不得超越履行利益的原则。

《德国民法典》第307条规定:“在订立以不能给付为标的的合同是时,明知或可知其给付为不能的一方当事人,对因相信合同有效而受损害的另一方当事人负损害赔偿责任,但赔偿额不得超过另一方当事人在合同有效时享有的利益的金额。”对信赖利益的赔偿做出这种限制是必要的:一方面,信赖利益的赔偿包括积极损害和消极损害。

而消极损害的赔偿已经为一方施加了比较重的责任。信赖利益的损失有时难以确定,如果法律上不作限制会使赔偿范围漫无边际,难以操作,而履行利益乃是在合同如期履行后当事人所获得的全部利益,保护此种利益足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从平衡缔约双方的利益角度出发,信赖利益的赔偿应以不超过履行利益为限。同时,受害人订立合同就是为了取得履行利益,如果信赖利益的赔偿超过了履行利益,则应属于受害人的意外获利,这与受害人的预期目的不相符合。

另一方面,如果信赖利益的赔偿超过了履行利益,则可能出现一方当事人将从事交易的亏本转嫁给另一方的情况,而这种转嫁没有合同上的根据。在通常情况下,用履行利益来限?ㄐ爬道娴姆段呛侠淼摹5比唬绻⑸秩ㄔ鹑斡氲拊脊г鹑蔚木汉希蛘咴谔厥馇榭鱿率芎θ怂С龅姆延盟鹗С寺男欣妫酥址延玫闹С鲇质潜匾摹⒑侠淼模;ど埔庑爬等耍灿斜匾鹆钣泄淼囊环脚獬ヒ蚱湫形芎θ嗽斐傻娜渴导仕鹗А?/P>

六、 缔约过失责任与相关责任的界限缔约过失责任在性质上既不同于违约责任,也不同于侵权责任,而是一种独立的民事责任。研究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有必要探究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的界限。

(一)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缔约过失责任产生于合同订立阶段,是在因当事人不存在合同关系难以适用违约责任的情况下所产生的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存在明显的区别,表现在:第一,两种责任产生的前提不同。

缔约过失责任产生的依据是民法或合同法的具体规定,而非有效成立的合同。无论合同有效成立或存在,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就要追究缔约过失责任。

而与违约责任因违反有效成立的合同而产生,他以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如果没有合同关系的存在,就无从谈起违约责任。

第二,可否由当事人约定不同。违约责任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承担责任的方式、责任的范围以及免责事由;缔约过失责任属于法定责任,不得由当事人约定。

第三,责任形式不同。缔约过失责任以赔偿损失为主要责任形式,而违约责任形式多种多样,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实际履行修补替换、定金等第四,赔偿范围不同。

违约责任通常要求赔偿期待利益的损失,期待利益既包括可得利益,也包括履行本身。在赔偿了期待利益后受害人就达到合同犹如如期履行的状态。

而在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情况下,当事人只能根据信赖利益的损失要求赔偿,对信赖利益的保护旨在使受害人因信赖合同的履行而支付的各种费用得到返还或赔偿,从而是当事人处于合同从未订立之前的良好状态。第五,对违约责任中的损害赔偿,法律通常做出一定限制。

如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但是不得超过违反合同的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此中限制的目的是为了减轻交易风险,鼓励当事人从事交易行为,同时,为了避免在缔约后因损害赔偿而发生各种不必要的纠纷。

在缔约过失责任中,则不存在与违约责任相同的责任限制规定。

(二) 缔约过失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缔约过失责任与侵权责任都是法定责任,二者具有许多相似之处,但缔约过失责任不同于侵权责任,区别表现在:第一,责任前提不同。缔约过失责任发生于为缔约而进行接触磋商的当事人之间,双方并在缔结合同为目的的活动中,产生了一定的信赖关系。

侵权责任的发生不需要当事人之间存在任何关系,侵权人与受害人只有在侵权行为发生是才产生侵权损害赔偿关系。所以,侵权责任不存在缔约过失责任所要求的前提与基础。

第二,违反的义务性质不同。缔约过失责任是因为违反了依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先合同义务,如通知、保密、协力等义务而产生,这些先合同义务独立于合同之外。

侵权责任则违反了不得侵害他人财产和人身的一般义务,因违反这些义务而使侵权行为具有不法性。第三,构成要件不同。

缔约过失责任以缔约人一方主观上有过失为成立要件,而某些侵权行为责任,如特殊侵权行为责任,不以过失为要件。第四,赔偿的利益损失不同。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是信赖利益的损失,不是现有财产的毁损灭失,也不是履行利益的丧失,而是因为相信合同的有效成立导致的信赖利益的损失。而侵权责任保护的是不是信赖利益,而是物权、人身权等绝对权,是一种固有利益,在受害人遭受信赖利益的损失的情况下,不能根据侵权行为要求赔偿。

第五,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补充性的民事责任,是在不能适用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情况下所采纳的一种责任。

七、 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世界各国在立法上均有所规定,如前所述,《意大利民法典》第1337条、我国台湾地区民法修正案第245条、我国《民法通则》第61条第1款、《合同法》第42条等。综合各国民法及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缔约过失责任包括如下类型:

(一)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定约当事人可以自由与对方就订立合同进行磋商,而不必对合同未成立之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此乃合同自由原则的根本体现之一。但于一方当事人以恶意进行谈判,或者恶意终止谈判,则应当对此造成对方之损失承担责任。

“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是指当事人根本没有订立合同的目的,假借订立合同而损害相对人利益的行为。可见,这种缔约过失行为只能是故意为之。

为尽量保障当事人的缔约自由,避免于合同不成立时对方动辄以缔约过失责任予以纠诉,法律应对这种缔约过失加以严格限制,以受害人举证证明对方有故意为必要。

(二) 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一般认为这是违反忠实义务或保密义务之缔约过失责任。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为订立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其商业秘密的对方应当对此给予保密,也不得为自己利益而不当使用,否则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该种责任的成立应当具备如下要件:①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获悉另一方的商业秘密,获悉的方式在所不问;②获悉商业秘密的一方泄露该商业秘密或者不正当使用该商业秘密,至于故意还是过失、获利与否,在所不问;③因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对方商业秘密而造成对方损失。

(三)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当事人负有如实告知义务。当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属于欺诈行为。

无论欺诈行为是否导致合同无效,只要造成对方损失,就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订立合同的欺诈,为典型的缔约过失责任,其在构成上应当具备以下要件:①欺诈的一方为故意,即明知不真实而仍提供或明知而不告知;②欺诈方客观上实施了欺诈行为,即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③受欺诈方因此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

(四) 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而造成对方利益损失的行为合同法这一规定具有扩张性,在实践中操作起来颇有困难,有必要以一定的法律形式对此进行规制。依学者的通常理解,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造成对方利益损失的行为,包括以下几种:1.因一方过错造成合同无效的(《合同法》第58条);2.因一方过错导致合同被撤销的(《合同法》第58条);3.因一方过错导致合同不成立的;4.无权代理(《合同法》第48条)。

由于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而造成对方利益损失的行为难以一一列举,又限于篇幅,故在此不再展开讨论。参考著作:房绍坤:《民商法问题研究与适用》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5月第1版王利明:《违约责任论》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修订版王利明:《合同法要义与案例析解》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4月第1版王利明:《中国民法案例与学理研究》(债权篇) 法律出版社1998年8月第1版崔建远:《合同责任论》 吉林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王利明 崔建远:《合同法新论.总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修订版林诚二:《民法理论与问题研究》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王全弟:《债法概论》 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9月第1版黄锡生 曾文革:《合同法理论与实务》 重庆大学出版社2000年2月第1版史尚宽:《债法总论》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王泽鉴:《债法原理》

(一)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

(1)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郭明瑞 房绍坤:《新合同法原理》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魏振瀛:《民法学》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9月第1版参考论文:吴卫星:《缔约过失责任新论》 载《南京大学学报》2001年春季号蓝蓝:《对缔约几个基本理论问题的探讨》 载《南开学报》2000年第6期叶建丰:《缔约过失责任研究》 载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19卷,金桥文化出版(香港)公司2001年版施洋:《缔约过失责任研究》 载杨立新主编《疑难民事纠纷司法对策》(第19集)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姜淑明:《先合同义务及违反先合同义务之责任形态研究》 载《民商研究》2000年第2期陈丽苹 黄川:《论先契约义务》 载《中国法学》1997年第4期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相关推荐 更多

浅析缔约过失责任(4)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7-28
4、归责原则不同。缔约过失责任的成立要求缔约人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即适用过失责任原则。而侵权责任除适用过失责任外,还可适用无过失责任、公平责任原则。(三)、过失责任与先合同义务缔约责任是违反先合同义务的结果。先合同义务以......
论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分(1)论文
发布时间:2022-07-21
[摘 要] 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侵权责任是三种性质不同的民事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不属于合同责任,在我国没有统一民法典的情况下,为了保护缔约当事人从开始接触、磋商到合同签订及履行完毕的全过程中的信赖利益、履行利益,在立法......
论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分(1)
发布时间:2023-03-20
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侵权责任是三种性质不同的民事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不属于合同责任,在我国没有统一民法典的情况下,为了保护缔约当事人从开始接触、磋商到合同签订及履行完毕的全过程中的信赖利益、履行利益,在立法技术上将这......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比较
发布时间:2013-12-19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比较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比较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比较 内容摘要 缔约过失责任不属于合同责任,它与违约责任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民事责任。在我国没有统一民法典的情况下,为了保护缔约......
缔约过失责任的特点试论
发布时间:2013-12-19
缔约过失责任的特点试论 缔约过失责任的特点试论 缔约过失责任的特点试论 内容摘要: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和预约合同违约责任的区别
发布时间:2023-07-16
【摘 要】 本文主要对合同法签约过程中的过失责任和预约合同违约责任在构成要件、归责原则、违约责任赔偿范围及竞合时处理方式进行了分析探讨。认为,二者在构成要件、违约责任、赔偿范围等方面都有不同,需要区别对待。若二者出现竞......
从合同债的义务群看缔约过失责任的若干问题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债从产生到消灭伴随一系列的义务,来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促使债权圆满完成,为保障义务实现,在义务群上又设定了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等形成的责任体系,义务之间是联系的而作为第二性义务的责任也随着义务的联系而衔接。义务和责任从不......
论我国的缔约过失责任郭新政
发布时间:2023-05-27
一p缔约过失责任概述 由此总结出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指有过失一方,在缔约过程中或者契约成立后生效之前,因自己或自己的雇用人、帮组人故意或过失违反基于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法定的先契约义务,而造成对方当事人固有利益和信赖利益......
浅析缔约过失责任之理论基础
发布时间:2015-08-12
摘 要:缔约过失责任是否具有独立性问题一直以来在学界备受争论,而对于该独立性问题的争论中其法理基础最为根本,对此目前学界已经形成了四种学说:行权行为说、法律行为说、法律规定说、诚实信用说。本文中,笔者将对这四种学说逐一......
浅谈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的范围
发布时间:2022-12-22
浅谈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的范围 浅谈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的范围 浅谈缔约过失责任赔偿的范围 [内容提要] 我国1999年3月15日公布的《合同法》将缔约过失责任作为一项新的制度予以明确规范。缔约过失理论......
论缔约过失责任适用范围的适度扩大解释
发布时间:2023-02-15
论缔约过失责任适用范围的适度扩大解释 论缔约过失责任适用范围的适度扩大解释 论缔约过失责任适用范围的适度扩大解释 [内容摘要] 《合同法》将缔约过失责任界定于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并作“合同......
缔约过失责任的损害赔偿试析
发布时间:2022-11-09
缔约过失责任的损害赔偿,而缔约过失责任中的损害赔偿的范围、机会损失的计算方式是缔约过失责任的重点也是难点。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性质 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究竟是一种什么责任主要有三种学说:合同责任说、侵权责任说、独立责任说。......
富勒的信赖利益理论与缔约过失之比较研究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9-27
论文摘要:富勒提出的信赖利益理论和大陆法系的缔约过失理论在一定程度上有共同性,尤其是富勒作为事实提出的信赖利益发挥功能的典型领域。不过,他们论述问题的角度还是不同的,信赖利益赔偿的范围也有一定的差别。从总体上看,两个理论......
论违约责任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02
内容提要:违约责任是合同法中的一项最重要的制度,我国现行《合同法》具有许多突破性的特点。笔者结合我国现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从内涵界定及其特点、归责原则、样态、免责事由、承担方式、责任竞合和因第三人原因违约几方面对违约......
缔约过错责任的相关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2-12-25
缔约过错责任的相关问题研究 缔约过错责任的相关问题研究 缔约过错责任的相关问题研究 1861年,德国法学家耶林在其主编的《耶林法学年报》第四卷发表了“缔约上过失,契约无效与不成立时之损害赔......
缔约过失制度的适用范围
发布时间:2023-01-27
缔约过失制度的适用范围 缔约过失制度的适用范围 缔约过失制度的适用范围 一、比较法上的观察 德国法上的缔约过失制度具有最典型的代表意义。 再来看受到德国缔约过失理论与立法影响的......
公证人的法律责任问题研究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04
内容论文摘要:不当或违法的公证行为将会造成公证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利益的损害,此时,公证机构就存在一个是否承担责任,承担何种责任,承担多大责任的问题,即公证人法律责任问题。对此,本文聚焦于公证人责任中的民事责任,并就该责任......
公证人的法律责任问题研究(3)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02
(二)、公证人法律责任宜采取过错责任原则正如上文所述,由于公证的局限性,公证员并不能保证公证活动不存在任何的错漏。公证员对于公证对象只能起合理的保证作用。合理的保证责任是基于公证的成本效益原则。申请人需要平衡其支付的公证......
论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02
归责原则是明确违约责任的基础,明确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对指导审判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的基本观点是,严格责任原则应当作为违约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但这并不能否定过错责任原则,在发生违约的情况下,原则上应当适用严格责任原......
论过失相抵制度中受害人的过错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要] 过失相抵制度对处理受害人具有过错的侵权纠纷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什么是受害人的过错、受害人过错性质等问题存在一定的争议。受害人过错分为受害人故意与受害人过失,其性质上有几种学说,其中未尽合理注意义务......
论《反不正当竞争法》法律责任制度的改革(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28
论文摘要: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过分地突出了行政强制的作用,相对人被动接受处罚,对受害者的保护间接有限。纵观市场经济较发达国家法律责任的规定,不难看出竞争法的时代性,就在于从保护合法经营者的利益扩展到保护消费者和......
好意施惠关系的法律责任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2005 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单项选择题第22题的题目是:“甲、乙在火车上相识,甲怕自己到站时未醒,请求乙在A站唤醒自己下车,乙欣然同意。火车到达A站时,甲沉睡,乙也未醒。甲未能在A站及时下车,为此支出了额外费用。甲要求乙赔偿损失......
未成年人缔约能力制度比较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缔约能力即缔结合同的行为能力,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法律资格。是当事人取得民事权利或承担民事义务,按照自己的意志独立地订立合同的能力。各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缔约能力都作了规定,既体现了对未成年人利益的保护,又注重维护交易安全和......
论侵犯股东知情权的法律责任制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关键词: 知情权/民事法律责任/无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代表人诉讼 内容提要: 上市公司违反信息披露制度,是对股东知情权的侵犯,除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外,还应承担其民事法律责任。侵犯股东知情权是侵权行为,是对法定义务的违反。此侵......
论中国CPA审计法律责任的制度缺失与重构
发布时间:2013-12-18
处在上市公司监管前沿的注册 会计 师,被人们誉为“不吃皇粮的 经济 警察”,为了从市场上抢到“粮食”以维持生计,而不择手段,与上市公司相互勾结、串通一气、合谋舞弊,造成恶劣的 社会 影响 。遭抢劫的广大中小投资者,一方面躲......
未成年人缔约能力制度比较(2)国家法、宪法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三、德国法 在德国法中,划分行为能力的最主要的标准是年龄。按《德国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在年满7周岁之前不具有行为能力(第104条第1项),自7周岁至18周岁的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第2条、第106条)。1974年12月31日之前,完全行为能......
论合同法违约责任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17
内容论文摘要:约责任是合同法中的一项最重要的制度,我国现行《合同法》具有许多突破性的特点。笔者结合我国现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从内涵界定及其特点、归责原则、样态、免责事由、承担方式、责任竞合和因第三人原因违约几方面对违......
论合同责任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要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人们维权意识的提高,各种各样的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影响着我们的方方面面。但同时,不履行合同的事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生活,甚至给当事人带来毁灭性的打击,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合同责任的性......
论环境法律责任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环境法律责任是环境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环境法运行的保障机制。环境法律责任内涵的复杂性决定了环境法律责任概念既指法律责任关系又表现为一种法律责任形式。环境法律责任关系就是以环境要素为内容的环境法律主体间关系......
浅析违约责任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7
[摘要] 违约责任的承担以法律保护为后盾,在发生了违约情况后,由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违约责任是在长期的市场交易实施中形成的一种法律机制,定约后必须履约,必须遵守合同的义务,违约必定是对守约方权利......
论缔约过失损害赔偿的范围
发布时间:2015-08-04
摘 要 缔约过失责任作为债之义务群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在司法实践中被广泛认可和适用;但缔约过失的损害赔偿范围究竟如何认定,始终是理论上和司法实务上面临的未决难题。本文以“义务、利益、责任三位一体”为思考方法,考察合同法......
无过错责任原则问题研究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05
论文摘要 本文首先概述了侵权行为归责原则的基本范畴,明确了无过错原则作为一种归责原则的特性。同时,具备理论探讨的条件与必要性。接着,按照论文的一般体例,介绍了无过错原则的概念: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律规定由与造......
论无过失责任
发布时间:2013-12-19
论无过失责任 论无过失责任 论无过失责任 一、无过失责任的概念 无过失责任制度通常是与保险制度联系在一起的。保险制度的基本功能在于转移、分散危险造成的损失。在各项保险制度中,责任保险制......
析垫付责任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一、前言 在民法通则当中未对垫付责任作出规定。然而在一些行政法规或司法解释中却对其作出了规定,相关民事主体实实在在的将其作为一种民事责任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承受着,这是一个不可辩驳的事实。如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
公益性建设项目拆迁法律制度研究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23
一、公益性建设项目拆迁具有特殊性 1.公益性建设项目与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区分 工程建设项目根据工程建设目的的不同,可区分为公益性建设项目和经营性建设项目。二者的区分标准在于:公益性建设项目的建设目的是追求社会公益,建设主......
律师在证券业务中不实陈述的民事责任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关键词:律师 证券 不实陈述 民事责任 要件证券法律制度中的信息披露制度是对投资者进行保护的有力手段,是证券法律制度的基石和核心。在证券发行交易过程中,各信息披露义务人有负有及时真实披露信息的义务,参与证券业务的律师在证......
责任保险与民事责任的互动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一 责任保险的观念 责任保险(liability insurance),是指以被保险人依法应当对第三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为标的而成立的保险合同。我国保险法第49条第2款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
企业社会责任及其法律规制(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27
关键词: 企业社会责任/CSR/社会责任性质/法律规制 内容提要: 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超脱狭隘的股东至上主义,是对传统企业理论个人本位的修正和补充,企业社会责任更加关注的是企业对社会利益的增进和维护,社会本位应当是企业社会责任的理......
程序法律责任探析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摘要】 程序法律责任是法律责任体系的一个重要分支。本文从诉讼程序法的角度探讨了该种法律责任的基本特征、基本分类、构成要件、责任承担方式和责任追究程序等若干基本问题,认为双重处理、以公法责任为主等是程序法律责任的主要......
概论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所应承担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是事后的追究,具有强制性、财产性和补偿性等特点。 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由特定机关(法院、仲裁机关)依法对行为人的民事责任予以追究而进行的判......
浅谈《合同法》的违约责任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27
【内容提要】:违约责任是《合同法》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我国现行《合同法》具有许多突破性的特点。笔者结合我国现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从基本概念及其特点、构成、归责原则、形态、免除、承担方式几方面对违约责任的相关问......
民商证据法律制度改革探究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对证据问题特别是对民商事证据问题的研究在我国还比较薄弱,虽然我们在司法活动中不停地强调“以事实为根据”,但我国至今尚未建立起一套系统而具体的证据法律制度。毋庸置疑,我国的市场经济还欠发达,处理民商事案件的经验和对经验教训的......
证券法律责任失衡的立法矫正
发布时间:2013-12-17
证券法律责任失衡的立法矫正 摘要:《证券法》虽然兼容许多公法条款,但本质上仍属于私法。现行《证券法》中公法责任规定比较到位而私法责任规定明显缺位,导致证券法律责任失衡。证券民事责任制度设计不能仅规范证......
律师在证券业务中不实陈述的民事责任(4)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在证券发行交易过程中,投资者和参与证券业务的律师之间并没有发生直接交易,受害的股民在因果关系的举证方面经常遇到困难。因为原、被告之间存在着在专业和信息上的巨大差距,要求原告提供“信赖”被告不实陈述的证据,无疑是加给原告的......
经济法责任制度的建构研究
发布时间:2023-05-26
引言:经济法具有独特的部门法性质。在法律规范中,与其他部门法相比较而言,其对各种法律行为的责任制度的设计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因此,要对经济法的独立法律部门地位进行解决,就一定要有关经济法独立地位的争执进行减少。在这种情......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问题研究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近年来,因汽车交通事故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大幅度上升,目前法院处理交通事故责任赔偿的依据主要是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由于该法规对有关责任问题的规定过于简单,导致审判实践中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处理做法不一......
侵权法中的与有过失制度研究
发布时间:2023-01-06
侵权法中的与有过失制度研究 侵权法中的与有过失制度研究 侵权法中的与有过失制度研究 一、与有过失的概念及其蕴涵的价值 1、混合过错还是与有过失? 混合过错之概念是中国大陆民法学界和司法......
精神缺陷者缔约能力比较研究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缔约能力即缔结合同的行为能力,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法律资格。精神缺陷一般包括精神病人、酗酒者、吸烟者等精神障碍者,其缔约能力在各国立法上既有相同之处,也存在着差异,对其进行比较研究,对完善我国合同立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
论专利侵权责任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0
内容提要:本文从专利侵权入手,首先论述了专利侵权的形态、规则原则、构成要件等,然后着重阐述了我国专利法对于专利侵权的惩罚措施即专利侵权的责任。以期通过此来减少我国专利侵权案件的发生,促进我国专利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目录:......
论民事举证责任分配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21
内容提要:举证责任分配制度是民事诉讼的核心制度之一,其设立目的的主要是解决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是法官如何裁判问题。所以无论大陆法系抑或英美法第都一向重视该制度的研究、运用。但由于受传统审判理念的影响,我国对该制度重视不够。审......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违约责任研究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1
内容论文摘要: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保持农村稳定的基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特征表现为主体特定性、客体特殊性、期限长期性等。合同当事人必须履行一定的义务,有权依法要求侵害人承担违约责任。论文关键词:......
期货经纪商法律制度研究(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 要: 期货经纪商是期货市场的基本要素,也是各国期货法规范的重点之一。各国期货立法对“期货经纪商”的规定各异。英美法系的期货经纪商的性质是代理商,大陆法系的经纪商则是行纪商。我国对“经纪”一词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我国......
关于古代法官责任制度初探(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10
【论文关键词】古代法官责任制度 司法制度 唐律 论文论文摘要:法官责任制度是中国古代刑事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它经历几千年辗转相承的发展过程,形成了鲜明的特点,蕴藏了丰富的内涵。总结我国古代法官责任制度有助于了解古代法官责......
浅议证明责任特征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04
内容提要:证明责任具有独有的特点,包括证明主体的特定性即证明责任的承担者并不是任意的;证明责任根据法定性或者说证明责任的法律规范性;证明责任运作的职权性,由负有相关职权的机关承担;证明责任过程的时限性,证明责任要在特定期......
民商证据法律制度改革探究(2)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笔者认为,按举证责任的形式来划分,可将举证时效划分为主张人举证时效、反驳人举证时效和对应人举证时效三种。这三种举证时效在法律后果上所产生的效力明显不同:主张人对其所主张的事实不能在举证时效届满举证,或不能提供证据线索供法院......
未经清算而解散公司的法律责任研究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一、有限责任原则及其除外规则 我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的股东以其出资额或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即为公司制度中有限责任原则,又称投资风险有限原则,是指公司股东的投资风险仅限于其在设立公司时的出资额和在公司存续期间的追加......
举证责任与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引 言近几年,全国各地人民法院响应最高人民法院的号召,掀起了一场审判方式改革的热潮,强化当事人举证责任作为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重要内容已被列入工作日程,人民法院通过强化当事人举证责任,使审判资源在有限的时间和空间上发挥更大......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法律责任研究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27
[摘要]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日益成为证券市场各方面关注的热点问题,鉴于界定有关各方法律责任对治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本文拟分别公司及管理当局,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以及其他法律主体,剖析应如何认定其法律责任以及应由何者来......
对完善我国民事再审制度的思考法律法学研究论文(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21
内容提要: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也叫再审程序,是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该程序强调无论在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上,只要有错误即应通过再审制度加以纠正,贯彻了我们国家有错必纠、有错必改、事实求是、司法公正的司法理念。该项制度......
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化(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0-28
关键词: 企业社会责任/道德责任/法律责任/软法责任/司法能动主义 内容提要: 企业社会责任最初以道德责任的形式出现,后来,一部分企业社会责任逐渐发展为法律责任和软法责任,并同道德责任并存。由于法律责任能够依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现......
过失为故意侵权提供必要条件行为的民事责任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10
侵权的形态是丰富而复杂的,同时由于我国侵权行为法还没有制定,因此对于侵权形态的类型化、法律责任的承担、侵权的法律适用等方面还有很多模糊的法律问题有待探讨。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 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
论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制度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论文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仅依靠法定财产制已不足以调整夫妻在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必须完善我国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确定夫妻财产约定的形式、种类、成立、效力等,以避免夫妻财产纷争,维护社会稳定。论文关键词:夫妻 ......
论我国民事诉讼证明责任制度的反思与重构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12
—兼谈法院裁判方法论问题论文摘要:本文通过阐述我国民事诉讼证明责任分层理论,结合实践,阐明了现代证明责任概念的本质,指出了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的区别;在分析了我国民事诉讼证明责任制度的错误与缺憾之后,从裁判方法论的角度出发......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法律适用新论(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10
内容提要:海难事故发生后,责任人通常会主张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权利,如果事故船舶或当事人具有涉外因素,那么是否有关于责任限制的全部法律问题都要适用法院地法呢?如果不是统一适用法院地法,那么是否应将责任限制问题分割为几个法律问......
浅析行政程序违法的法律责任(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0-02
【论文摘要】程序与实体的完美结合,才能实现完整的正义。行政程序违法责任是行政程序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行政程序法规定了行政机关和相对人及其它程序参与人在行政程序中的权利义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时如果程序违法,则应承担相应......
新证券法对证券发行的法律责任规制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证券公开发行指的是发行人为募集资金通过承销商公开向投资人销售证券的行为,其是与定向发行和私募发行相对立的一个概念。新修订的《证券法》第十条明确规定了公开发行的条件。对比修订前的证券法第十条、第十一条之规定,可以看出证券发......
浅议证明责任特征(4)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刑事诉讼主要的任务在于追究犯罪、追求正义,案件涉及社会利益及国家安全,同时也涉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法律在设置证明责任时效时要兼顾各方利益,在立案后的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法院不承担证明责任,法院的证明责任严格限制在......
举证责任与民事审判方式改革(2)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很少有人去注意举证责任与证明责任之间的差别,在一般教科书中,往往认为举证责任即证明责任,或者举证责任又名证明责任。5 举证责任与证明责任两个名称的差别,源于历史上移译过程中产生的讹。6 但是正是这种讹,不仅帮助我们认识到在民......
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问题研究论文
发布时间:2023-05-15
注册会计师被称为经济警察,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了保护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强化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意识,以下就是由小编为您提供的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问题研究。 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
探究经济法与民商法法律责任互补关系
发布时间:2022-10-24
法律通过规范社会个体的行为来维护社会的稳定,维护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最为重要的法律便是经济法与民商法,其二者在经济发展中各自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从立法目的上来看,经济法对法律主体的区分是通过社会地位、经济实力等因素进行考量的,对处于不同地位的主体权利与义务都加以规制,以维护整个社会经济的平衡发展,从宏观上调整社会经济建行发展,避免寡头的出现,保护社会经济活动中相对较弱的群体。而民商法主要是对平等.........
浅论合同法违约责任
发布时间:2023-04-05
一、分析违约责任的内涵及特点 (一)违约责任的内涵 违约责任指的是合同当事人受到合同限制,违反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必须承担的相关责任。在民法中主要是在债务不履行责任中或被视为债的效力范畴。而违约责任制度就是为了保障债权实......
现代买卖法瑕疵担保责任制度-以法律原因引用为中心(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13
关键词: 法律原因引用;瑕疵担保法;位阶关系;竞合 内容提要: 在现代买卖法瑕疵担保责任制度的框架下,应当设置一个法律原因引用规范,将买受人可能享有的瑕疵权利列举在内,具体有三类权利:一类是引用债法总则一般给付障碍法中之债权......
研究高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法律责任(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08
论文摘要:近年来,高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承担了过于沉重的赔偿责任,严重影响高校的正常发展。为正确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充分保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可从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归责原则、责任构成要件等几方面,对高校在学生伤害......
论无过错责任原则(4)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9、因饲养的动物引起的侵权行为。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
公安边防部门职务侵权法律制度研究_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21
摘 要:本文旨在通过对公安边防部门职务侵权行为及其责任承担方式的探讨,进而为减少职务侵权行为发生,营造健康、和谐的边防执法环境提出法律上的关注。 论文关键词:边防;职务侵权;执法环境 边防,即边界、边境或边疆的防御。保卫......
论医疗过失的判断标准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摘要】 本文首先分析了侵权法的过失的主观标准和客观标准,民法上过失判断标准客观化的立法趋势;接着分析了医疗行为的法律性质和法律特征,并探讨了医疗责任的法律基础和法律本质,医疗责任的法律基础是过失,法律本质是侵权责任......
证券纠纷民事责任探讨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02
本文按证券合同纠纷和证券权益纠纷两大类别对若干常见的证券纠纷的民事责任进行初步探讨,以期引起有关司法部门的重视,尽快制定一套关于审理证券纠纷案件的系统的完整的司法解释,进一步完善我国证券民事责任制度。 证券合同纠纷......
夫妻侵权责任探微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21
内容提要婚姻使两个具有独立人格的异性民事主体组成一个具有特定身份关系的共同体,双方当事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地位是夫妻关系存续前提。不履行法定义务,侵害夫或妻合法权利,必然导致侵权行为的发生。在法制日益健全、人们维权意识不断......
法律责任与法律公平
发布时间:2013-12-19
法律责任与法律公平 法律责任与法律公平 法律责任与法律公平 为对应因机动车的使用带来的社会问题,世界各国,对机动车损害赔偿纠纷都适用修正了的特殊侵权行为责任原则。即对机动车造成的损害,......
学生伤害赔偿法律制度研究(三)(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7-04
下面笔者将对美国、英国、联邦德国和法国的学校事故赔偿责任的相关法律制度进行分析论述。 (一)美国教职员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美国除纽约等一些州外,根据传统不成文法中“政府免责的原则”,学区作为公立学校举办者不承担学校教育......
WTO中的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研究(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0-11
[摘 要]WTO的许多协议中都包含有直接或间接规范电子商务的法律制度,电子商务也已成为WTO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的重要议题,因而几乎所有的成员都在研究WTO框架下的电子商务的相关规则并为其所用。 [关键词]WTO,GATS,电子商务 自20......
学生伤害赔偿法律制度研究(四)(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02
八、防范学生伤害事故应采取的措施 (一)学校对教育者应该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1、增强教育者的法律意识和保护学生的安全意识 在学校安全工作中应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要立足于不出事儿,特别是不出大事儿。 要做到这样,我们必......
学生伤害赔偿法律制度研究(一)(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摘要】近年来, 我国在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频繁发生, 给受害学生及其家长带来身体及精神上的极大伤害, 扰乱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不应有的损失。学生伤害事故是学校办学过程中难以避免的一种客观现实,也是......
论法律责任的含义及其种类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23
【论文摘要】 法理学界在法律责任的含义及其种类问题上存在巨大分歧。搞清楚这个问题,对于研究经济法律责任的含义及其地位,具有重要意义。笔者认为法律责任是为了保护权利人的权利,应当由违反法律义务的行为人所承担的不利后果。法律......
论赔偿损失司法制度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一、问题的提出 笔者在司法实践中遇到这样一起案例: 某市个体工商户张三为将其一套机器设备运至湖北省荆门市,在出租货车场上找到李四,2000年3月13日与李四达成口头协议,由李四将张三的一套机器设备运至荆门市,由张三押车,李四负......
浅谈我国注册会计师民事法律责任制度重构
发布时间:2022-10-19
我国注册会计师民事法律责任制度重构,注册会计师民事法律责任是当前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和社会建设进程中的一个热点问题。 注册会计师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一种专家的身份,通过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其它机构或组织提供审......
防范金融风险的法律制度研究(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18
关键词: 金融风险 防范 法律制度 内容提要: 金融风险问题是我国金融业一直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防范风险关键在于规范和加强金融管理,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要不断完善金融市场主体债权债务处理的相关法律制度、防范金融衍生品交易......
试论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制度_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6-14
行政诉讼证据制度与刑事和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主要差别集中表现在举证责任制度上。如何设定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制度,使之成为确定行政诉讼的胜诉和败诉的规则,是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一、举证责任的分配及其价值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分......
学生伤害赔偿法律制度研究(二)(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四、学生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类型及免除 学生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究竟怎样划分,有不同的看法。 有的学者认为,学生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可以分为两种基本类型,就是学校责任事故和非学校责任事故。前者为学校未尽到......
农民工法律援助制度的研究
发布时间:2022-11-24
一、农民工的基本情况 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将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空余出来的农民开始由中西部地区向东部地区、由经济不发达地区向沿海经济区涌入,可以说,这为城市的建设提供了大量的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