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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道路上的井盖致人损害赔偿责任承担问题研究(1)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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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道路上的井盖致人损害赔偿责任承担问题研究(1)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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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城市市政道路上的井盖致人损害所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往往面临受害人得不到有效救济的难题。本文梳理了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结合市政管理实务和司法审判实务中的相关做法,提出了问题的解决方案:为使受害人得到全面有效的救济,应建立和完善民事责任主体、行政责任主体和社会责任主体并行的多元化救济机制。

也就是说,在妥善解决井盖致人损害的赔偿纠纷时,除了确立民事责任主体的侵权损害赔偿制度之外,还应一方面确认行政主体在市政井盖管理中的义务和相关赔偿责任,另一方面建立相应的社会救助制度和责任保险制度。 关键词: 井盖致人损害 民事责任主体 行政责任主体 社会责任主体 多元化救济机制

一、引言 井盖作为城市中不可或缺的公共设施,在城市市政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井盖一旦丢失、损坏,就会成为危险的隐患,随时可能致人伤残或死亡。

于是,受害人就与导致该危险隐患产生的主体形成了损害赔偿的权利、义务关系。如何建立合理有效的受害人救济机制成为市政管理中一个纷繁复杂的问题。

司法实务中,井盖致人损害的赔偿纠纷有着各种不同的情形,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第一,井盖权属主体即是井盖管理主体,其在对井盖的日常维护、修缮工作中存在瑕疵,受害人受损而求偿; 第二,在井盖权属主体之外,另有单独的井盖管理主体。井盖管理主体在对井盖的日常维护、修缮工作中存在瑕疵,受害人受损而求偿; 第三,井盖行政管理主体存在管理瑕疵,受害人受损而求偿; 第四,行为人用盗窃等手段破坏井盖公共设施,受害人受损而求偿。

这四种不同类型的纠纷在司法实务中分别遇到了不同的瓶颈和难题,具体概括如下: 在第一种类型井盖致人损害的赔偿纠纷中,责任单位的确定成为客观不能。在这类案件中,虽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井盖权属主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但是根据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所提供的2008年井盖事故处理摘要,此类井盖事故在实践处理中的瓶颈是井盖权属主体无处可寻,即所谓的无主井盖伤人成为一大难题。据调查显示,北京市共有地下设施检查井井盖100.6184万个,其中水箅子18.3292万个,分属于水、电、气、热、通讯等17家专业井盖权属单位和社会单位。

由于各处井盖隶属不同的单位和企业,寻找井盖权属单位往往耗时耗力且经常经过多方调查也无法最终确认责任单位。所以处理此类案件时,若仅仅依靠井盖权属单位赔付损害赔偿,无法实现对受害人的有效、便利救济。

在第二种类型井盖致人损害的赔偿纠纷中,有两个难题困扰着司法实务:首先,在井盖权属主体与井盖管理主体分立为两个不同单位时,究竟是由井盖权属主体还是由井盖管理主体承担赔偿责任?比如,住宅小区内井盖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主体究竟是小区业主还是物业公司,《物权法》和司法审判实践似乎出现了矛盾和冲突。《物权法》第73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依此,住宅小区内井盖属于建筑区划内的“公用设施”,其所有权也应属于小区业主。可是由此井盖所引发的损害,赔偿责任主体是否也应为小区业主呢?在司法实务判决中,住宅小区内井盖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被告往往不是小区业主,而是物业管理公司;最终法院判决承担赔偿责任的往往也是物业管理公司。

这种责任承担模式如何与《物权法》上规定住宅小区内井盖归属小区业主共同所有这一所有权制度相互协调论证,值得进一步讨论研究。其次,无论这种类型下的赔偿责任主体最终确定是井盖权属单位抑或是井盖管理单位,其同样存在着第一种类型井盖致人损害赔偿纠纷中所出现的难题,井盖权属单位或是井盖管理单位均淹没在纵横交错的地下设施管道中,无处可寻。

在第三种类型井盖致人损害赔偿纠纷中,有一个可问责性与否的难题:行政管理单位履行的是行政职能,那么在其存在管理瑕疵时,是否应该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其法律依据何在? 在第四种类型井盖被盗而致人损害所引发的纠纷中,偷盗井盖的行为人理应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但是现实中,这类案例的情况往往是偷盗行为人迟迟没有归案或者没有偿付能力,这时追究行为人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对受害人救济并无实际功效,受害人无法从直接责任人——偷盗井盖的行为人处取得应有的赔偿。

二、建立和完善多元化救济机制

(一)多元化责任主体的构建 笔者认为,在井盖事故中,应该综合考虑不同的责任主体,捋清各个责任主体的赔偿责任分担,从而构建由民事责任主体、行政责任主体和社会责任主体相互补充的全方位、多元化的救济法网,具体分析如下:

1、民事责任主体 井盖的损害赔偿首先是一个民事领域的问题,民事责任主体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具体而言,民事责任主体,即负有井盖管理责任的主体,包括井盖权属主体和井盖管理主体。

2、行政责任主体 井盖作为城市公共设施,行政管理机关负有不可推卸的行政管理义务和行政责任。

3、社会责任主体 在直接救济途径无法走通的情况下,社会救助与责任保险需要担负其社会责任。

4、其他责任主体 在井盖事故中,还有一些不容忽视的其他责任主体。比如井盖被盗而致人损害,这时偷盗井盖的行为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比如在井盖事故中,受害人没有足够的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这时受害人也要根据与有过失制度承担相应的责任。笔者在这里重点讨论的是民事责任主体、行政责任主体和社会责任主体所共同构建的多元化责任救济体系。

关于偷盗井盖的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受害人的与有过失等问题在理论上并无争议,在司法实务中亦无障碍,本文不做更多的讨论。

(二)民事责任主体 在井盖事故损害赔偿中,民事责任主体,即负有井盖管理责任的主体,可以划分为井盖权属主体和井盖管理主体。

1、井盖权属主体

(1)井盖权属主体的类型化区分 在城市地下设施的建设中,涉及电力、电信、燃气、供热、供水、环卫、市政、房管、园林、公安交通、消防等各个部门,各类井盖的权属也呈现纷繁复杂的局面。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第一,井盖属于一个井盖权属单位单独所有并使用、维护;第二,井盖由井盖权属单位委托具有相应维护能力的单位对其井盖设施进行维护;第三,井盖属于两个或多个井盖权属单位共同所有并共用;共用单位协商明确一家单位负责维护,或者共同委托一家具有相应维护能力的单位维护。

(2)井盖权属主体的过错推定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126条和《侵权责任法》第85条的规定,井盖权属主体在井盖致人损害时承担过错推定的损害赔偿责任,即除非井盖权属主体可以证明自己尽到了合理的管理维修义务,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井盖权属主体便对受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井盖管理主体

(1)井盖管理主体的类型化区分井盖管理主体在市政实务中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第一,井盖管理主体与井盖权属主体合一,即井盖的管理者便是井盖的所有者;第二,井盖管理主体与井盖权属主体分离,即两者分别为两个不同的单位。具体来说,又分为两种情形:首先,在井盖施工期间,工程发包方是井盖权属主体,而施工单位或者建设单位为井盖管理主体。

其次,井盖权属主体委托具有相应维护能力的单位管理并维护,则受托单位便为井盖管理主体,委托单位为井盖权属主体。典型的情况是建筑区划内住宅小区公共区域的井盖,是小区业主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维护管理,小区业主则为井盖权属主体,物业管理公司则为井盖管理主体。

(2)井盖管理主体的绝对责任 当井盖管理主体与井盖权属主体合一时,不存在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争议,由这个合一的主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是当井盖管理主体与井盖权属主体分离时,即出现上述类型化区分中的第二种情况时,井盖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究竟由井盖权属主体承担,还是由井盖管理主体承担,或者由二者共同分担,则存在着争议。

笔者认为,当权属主体与管理主体分离时,应由管理主体承担赔偿责任,即井盖管理主体承担的是绝对责任,谁管理谁负责。井盖权属主体只有在与井盖管理主体合一时或者不存在井盖管理主体时才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理由有: ①法条依据 一方面,《侵权责任法》第91条专门针对井盖问题做出了相应规定:“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可见,法律明确规定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主体是管理人,即这里所指的井盖管理主体。

另一方面,根据《民法通则》第125条和《侵权责任法》第91条的规定,井盖施工过程中致人损害,由施工人承担赔偿责任。依此,法律明文规定在施工期间由井盖管理主体——施工方而非井盖权属主体——工程发包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②法理依据 A、损害预防理论:笔者认为,在确认损害赔偿责任主体时应该重点着眼于防止井盖事故损害的再次发生。责任主体的最终确定应该考量井盖权属人和井盖管理人何者离损害发生的原因更为接近,何者更有能力预防损害的发生。

而井盖管理主体较井盖权属主体而言,更接近导致井盖事故发生的维护管理瑕疵,更有能力去妥善管理井盖,预防悲剧的发生。比如,物业管理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后,必然会在日后加强其对井盖进行巡查和检查,发现井盖瑕疵后采取有效措施紧急处理,这便能更有效地预防井盖悲剧的再次发生。

若是由小区业主承担赔偿责任,小区业主在维护管理井盖上发挥不了如此立竿见影的作用。 B、损失分担理论:笔者认为,在确认损害赔偿责任主体时应该更多考虑损失的公平合理分担,考虑管理者和权属者何者更具有分担能力。

在住宅小区井盖事故赔偿问题上,一般而言,物业管理公司较之小区业主更具有偿付受害人损失的能力。由物业管理公司来承担赔偿责任能使受害人的损失得到比较公平合理的分担。

③司法实务依据 如上文所述,实践中,住宅小区内井盖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被告往往不是小区业主,而是物业管理公司;最终法院判决承担赔偿责任的往往也是物业管理公司——井盖的管理主体。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里所述的井盖管理主体承担绝对责任,是在最终赔偿责任的分配层面而言的,而不是在受害人求偿层面而言的。

《侵权责任法》第85条较之《民法通则》第126条,将责任主体由原来的“所有人、管理人”扩展为“所有人、管理人和使用人”,并增加其对其它责任人追偿的制度。《侵权责任法》的这项变动有利于受害人更及时更有效地受偿:受害人可以不必精确地确认究竟谁是井盖致人损害中真正的责任主体,便可以从井盖所有人、管理人和使用人三方中任意一方处首先获得赔偿。

真正责任主体的确认则发生在之后井盖所有人、管理人和使用人三者之间相互追偿或者向其它责任人追偿的法律关系中。根据《侵权责任法》第85条的规定,受害人可以在求偿阶段选择向井盖权属主体提出赔偿要求,司法机关也应该支持这种诉求。

但是井盖权属主体在向受害人支付赔偿款后可以向井盖管理主体追偿,从而使得井盖管理主体成为最终负赔偿责任的民事责任主体。

(3)井盖管理主体的过错推定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125条、第126条和《侵权责任法》第85条、第91条的规定,井盖致人损害,井盖管理主体承担过错推定损害赔偿责任,其在证明自己已经尽到管理义务时免责。

(三)行政责任主体 在井盖管理体系中,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井盖的管理是基于公共利益的行政管理,负有相关的行政管理义务,在相应情况下还需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1、行政责任主体的行政管理义务 有些政府负责人认为,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井盖的行政管理主要限于制定井盖的相关标准、规范和法规规定,对违法行为和管理不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并负责对井盖管理信息依法提供咨询与服务;并不负有对具体井盖设施进行日常维护管理的义务。 但是笔者认为,在最新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协助下,行政责任主体的行政管理义务不应只停留在宏观立法和信息服务层面,而应当具体涉及到井盖的日常维护和检查以及在特定紧急情形下的修缮义务。

主要理由有三:

(1)法条依据 《北京市地下设施检查井井盖管理规定》、《实施<北京市地下设施检查井井盖管理规定>细则》、《济南市城市道路井盖设施管理规定》、《南昌市城市道路井具设施管理办法》等相关大城市地方法规规章对城市市政管理中所有和管理井盖相关的单位以及行政管理部门对井盖的管理义务做了详尽的规定,主要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规则: 第一,井盖施工期间,由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井盖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二,井盖权属单位或者井盖管理单位负责井盖的日常维护、修缮工作。

这些相应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井盖管理和维修责任制度,并配备专门巡查人员,加强对井盖的巡查和管护。在发现井盖丢失、损坏、移位、震响等情况时, 应立即补装、维修或更换。

确保井盖完好无恙,车辆、行人通过时不坏、不动、 不响。 第三,井盖管理行政单位落实检查监督职能,并在紧急情况下负责修缮,确保公共安全。

井盖管理行政单位必须指派专人对公共场所的井盖经常巡查,定期检查,监督负有管理责任单位的工作。在接到报告或者发现井盖丢失、损坏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设立警示标志,并通知负有管理责任的单位进行维修或补装。

在保护市政设施安全和保证车辆行人通行安全的紧急情况下或者在无法确认负有井盖管理责任的单位的情况下,应当先行补装、更换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所需的费用, 由负有管理责任的单位承担。

具体到行政责任主体的行政管理义务,根据《北京市地下设施检查井井盖管理规定》第5条、《实施<北京市地下设施检查井井盖管理规定>细则》第5条、《济南市城市道路井盖设施管理规定》第6条、《南昌市城市道路井具设施管理办法》第13条等地方法规规章的明文规定,行政责任主体负有以下法定的义务: 第一,监督管理义务:建立监督巡查和定期检查制度,设立监督电话,及时受理投诉。 第二,协调维修义务:发现险情,立即设立警示标志,通知负有管理责任的单位进行维修或补装,验收其维修工程。

第三,替代维修义务:在保证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下或者在无法确认负有井盖管理责任单位的情况下,应当先行补装、更换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

(2)法理依据 政府相关部门在城市公共设施领域有着不可推卸的保护社会大众公共利益的行政职责。公民在发现井盖损毁、丢失的情况下,一般不可能知晓负有井盖管理责任的单位,最便利的救济途径便是找政府,通知行政管理机关。

且随着最新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普及,政府发现井盖问题、通知相关单位、完成维修任务的职能趋于便利化高效化。在这种情况下,行政责任主体,较之其他主体,便有着最先发现井盖缺陷的天然优势,需要尽到自己应有的行政管理义务而最大程度地保障公共利益。

(3)司法实务依据 在行政管理实务中,在北京、上海、南京、重庆、武汉等城市,已经率先试行“万米单元网格”城市管理新模式,即给井盖贴上“身份”代码。这种城市管理新模式为城市市政井盖管理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而且这种模式的逐步推广也为行政责任主体履行其具体的行政管理义务——即对井盖的日常维护和检查义务以及在特定紧急情形下的修缮义务——提供了丰富的实践范例和实务依据。

依托数字城市技术,“万米单元网格”城市管理新模式具体包括“城市指挥中心”和“城管监督中心”。在“城市指挥中心”的电子地图上,下水道、井盖、电线、路灯等市政设施用数字编成代码,输入计算机系统,反映在大荧幕上。

每1个“小方块”在实地面积都有1万平方米左右。每1-2个“小方块”分派一个监督员每天在现场巡逻,配备一台信息采集器——“城管通”,一旦发现“小圆点”有状况,监督员第一时间告知“城管监督中心”,“监督中心”核实情况后第一时间向“指挥中心”报告,“指挥中心”在第一时间内作出处理方案。

这些以前至少需要2-3天才能完成的流程,现在只需要几分钟就可解决。居民有了问题可以直接找城管监督员或打监督中心特别服务电话,区城管指挥中心直接派遣到专业部门,一些久拖不决的“老大难”问题很快得到处理。

[11] 在这项城市管理的“万米单元网格”内,各种公共设施,小到一个个井盖,都有自己的“身份”代码。这样,依靠数字化管理,井盖丢失、损坏可以第一时间被发现、第一时间通知负有管理责任的单位,第一时间被补装、维修或更换,减少了管理层级,提高了办事效率,强化了行政监督,有效防止了井盖事故的发生,从源头上减少了井盖事故纠纷的损害赔偿争议。

2、行政责任主体的行政责任 有些政府负责人认为,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履行的是行政管理职责,而并不负有对具体井盖设施进行日常维护管理的义务。因此,行政管理机关不能作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主体。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由于维护管理不善或未尽到法定义务,而造成人身损害事故发生的,应当由井盖所有权人或约定的维护管理单位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12] 但是,笔者认为,行政责任主体有附随其行政管理义务而存在的行政责任。

若行政机关履行其行政管理义务时存在管理瑕疵——具体行政行为不作为或者不合法时,是必须承担民事赔偿责的,主要理由有二:

(1)法条依据 有义务便有责任。行政管理部门在没有完全履行上述行政管理义务时,在对井盖的检查和维修上存在着管理瑕疵时,即出现了具体行政行为的不作为或不合法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7条第1款和《国家赔偿法》第2条、第3条,行政管理机关由于未尽职责的过错,导致公民遭受不必要的损害,需要对公民的人身财产损失进行相应赔偿。

(2)司法实务依据 根据北京市市政管委所提供的2008年井盖事故处理摘要,笔者发现,在市政管理实务中,为了使得受害人得到应有的救济,行政管理部门有时不得不承担起无主井盖的致人损害赔偿。当然,这种由行政管理部门承担最后兜底性赔偿责任的做法很难被行政机关所接受,笔者也不认可。

但在司法审判实践中,行政管理部门若未履行其作为市政管理者应尽的井盖管理义务,往往就成为井盖事故赔偿纠纷的被告;最终法院也判决其向受害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江苏南京的周兴国窖井盖案中,法院便判决南京市鼓楼区市政管理所一次性赔偿受害人周兴国7369.90元。[13]

(四)社会责任主体 实践中,若只依靠民事责任主体和行政责任主体对受害人进行损害赔偿,会出现一种救济“真空”的情况:即相关主体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承担不具可行性或者客观上无法得到充分落实。比如,负有井盖管理责任的单位经多方调查仍不明确,行政管理部门不存在管理上的瑕疵;又比如,井盖被偷盗而致人损害,偷盗行为人迟迟未归案或者无赔偿能力,而负有井盖管理责任的单位和行政管理部门都尽到了合理的管理义务等。

在这种情况下,若是由无管理过错的井盖管理单位或者行政管理部门承担受害人的全部损失,恐怕不符合损失的公平合理分担原则,也有悖公平正义的民法基本原则。 所以,笔者认为,应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受害人救济机制,针对井盖等城市公共设施建立相应的社会救助制度和责任保险制度,构建侵权赔偿责任与保险赔偿、社会救助平行的救济模式。

[14] 首先,构建有效的社会救助机制,建立一笔“公共设施赔偿基金”,国家投入启动资金,同时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捐赠,委托专门机关进行管理和经营。一旦由于公共设施致人损害需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时,便可从这一社会救助基金中支取。

其次,完善责任保险制度。针对井盖等城市公共设施所隐藏的安全隐患,负有井盖管理责任的单位可以为其购买责任保险。

当井盖事故作为保险事故发生时,受害人可以优先获得保险赔偿金。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很多损害的发生,可以通过保险、社会基金的救助,从而实现损失分担的社会化,减少了传统的个人责任的发生。

[15]

三、结语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面对纷繁复杂的井盖致人损害的赔偿纠纷,应该构建和完善由民事责任主体、行政责任主体和社会责任主体相互补充的多元化救济体系,以实现受害人救济的最大化。具体来说,针对前述所提到的司法实务中四种类型的井盖致人损害赔偿纠纷所遇到的难题,笔者认为可以尝试如下解决: 在第一种井盖权属主体责任型的赔偿纠纷——即无主井盖致人损害的纠纷中,若无法找寻井盖权属主体承担赔偿责任时,可以启动行政责任的赔偿机制——由存在具体行政行为不作为或不合法的行政机关负赔偿责任;若行政管理机关不存在管理瑕疵,则可以启动社会救助和责任保险的社会责任赔偿机制。

在第二种井盖管理主体责任型的赔偿纠纷中,首先,当井盖权属主体与井盖管理主体分别为两个不同单位时,应该由井盖管理主体承担赔偿责任。比如住宅小区内井盖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主体应该是物业公司这一井盖管理主体;其次,若是井盖管理主体无法找寻时,同样可以启动如上述第一种类型纠纷中的解决方案:有存在管理瑕疵的行政机关负赔偿责任或者由社会救助和责任保险救济受害人。

在第三种行政管理机关责任型的赔偿纠纷中,首先,行政管理机关负有对市政井盖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和检查以及在特定紧急情形下负责修缮等具体的井盖管理义务,并且当其存在具体行政行为不作为或不合法的管理瑕疵时,应该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其次,市政管理实务应该在各个城市普及和完善“万米单元网格”城市管理新模式,给城市中的每个井盖贴上“身份”代码,从而从根源上避免井盖致人损害的悲剧发生。

在第四种偷盗井盖行为人责任型的赔偿纠纷中,若直接责任人——偷盗行为人迟迟没有归案或者没有偿付能力,则应启动相关的其他民事责任主体、行政责任主体和社会责任主体的赔偿机制:追究井盖权属主体或者井盖管理主体的民事赔偿责任以及行政机关管理瑕疵所引起的赔偿责任;若井盖权属主体或井盖管理主体可以证明其已经尽到了管理义务,以及行政机关不存在管理瑕疵的情况下,则应启动社会救助和责任保险以填补受害人的损失。 作为公共设施的井盖,屡屡成为“城市黑洞”,这个“黑洞”已经吞噬了太多人的生命和健康,只有当负有井盖管理责任的各个单位、井盖的行政管理者和全社会共同承担起维护井盖安全的责任,我们才可以放心地在平坦安全的城市道路上行走。

注释: 参见《无盖井摔伤人谁应承担责任?》,载《北京日报》,2006年9月28日。 参见《“夺命的井盖”案》,载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法制部《现在开庭栏目组》编:《现在开庭11》,中国方正出版社2008版,第18-25页。

《乌市公共设施屡遭“攻击”曝监管“软肋”》,载《法制日报》,2008年2月18日。 这时便出现了井盖权属主体和井盖管理主体的分立。

这种情况下何者为最终的责任承担主体,下文将进一步探讨。 共同委托专门单位维护的情形下也出现了井盖权属主体和井盖管理主体的分立。

这种情况下何者为最终的责任承担主体,下文将进一步探讨。 若井盖所有人、管理人和使用人统一于一个主体,则受害人直接向其求偿;若井盖所有人、管理人和使用人分离为两个主体或者三个主体,则受害人可任意择其一求偿。

参见《无盖井摔伤人谁应承担责任?》,载《北京日报》,2006年9月28日。 参见《北京市地下设施检查井井盖管理规定》

第四条、

第八条、第九条。 参见《实施<北京市地下设施检查井井盖管理规定>细则》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第六条。 参见《济南市城市道路井盖设施管理规定》

第三条、

第四条、

第六条、第十四条。 参见《南昌市城市道路井具设施管理办法》

第四条、

第七条、

第八条、第十三条。 [11] 参见《北京东城区:城管新模式专治“扯皮”》,载《新华每日电讯》,2005年3月30日。

《井盖路灯有代码投诉处理电子化》,载《长江日报》,2005年10月21日。《数字市政_武装到井盖》,载《封面故事》,2005年8月1日。

《我市将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载《重庆日报》,2005年8月4日。 [12] 参见《无盖井摔伤人谁应承担责任?》,载《北京日报》,2006年9月28日。

[13] 参见《世上冒出个“窨井盖奖”》,载《中国律师》,1999年7月。 [14] 观点参见:王利明:《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受害人救济机制》,载《中国法学》,2009年第4期。

[15] 参见张新宝:《中国侵权行为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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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要件 以上我们花费了大量的篇幅阐述了与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相关的侵权行为法的基本理论问题,这些理论问题不谈清楚,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有了上述的理论体系作依托,探讨机动车损害赔......
损害赔偿范围确定中的法律政策研究(上)(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08
关键词: 损害赔偿范围 确定 法律政策 法技术工具 内容提要: 由于人类共同生活的特点和因果联系的普遍性,现实生活中的损害是广泛的和复杂的,而民法对损害的救济仅仅是经过法技术多重过滤后的有限救济。法律政策决定着此有限救济范围的......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归责原则
发布时间:2023-04-23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归责原则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归责原则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归责原则 自从德国人卡尔.奔驰和戈特利布.戴姆勒于1886年发明世界上第一台内燃突机汽车以来,因其高速、快捷、便利,人类开始......
国际船舶油污责任赔偿体系下的损害赔偿范围(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关键词: 国际油污责任赔偿体系/损害赔偿范围/污染损害 内容提要: 伴随着全球海上油类运输的日益频繁,船舶发生溢油事故的风险和严重性也随之递增。一起重大油污事故往往会导致成千上万起的索赔,船舶油污损害的赔偿范围便成为建立责任主......
论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下)(7)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1.深入研究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领域的各项制度 虽然我国每年都处理大量的交通事故,但在认真地进行理论上的分类探讨,使实务中的各项制度成熟完善,发挥解决纠纷及时妥当地救济受害人,抑制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作用方面做得不够,许......
论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下)(9)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06
从民事法律的思维方式分析,就要对双方进行过失有无的判断,判断过失的基准是注意义务的有无及其性质,注意义务的内容是预见和回避损害的发生,行政法规违反行为的有无只是这种注意义务有无中的一项内容,还有损害事故发生当时的现场情况......
论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下)(14)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36] 西原春夫:《交通事故与信赖原则》成文堂1969年版,第13页。 [37] 关于&quot;信赖原则&quot;的详细情况,请参照前引拙著第8章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与信赖原则。能够阅读日文的读者,可直接阅读西原春夫先生所著《交通事故与信赖原则》(成文......
人工降雨损害财产赔偿责任初探
发布时间:2022-08-07
人工降雨损害财产赔偿责任初探 人工降雨损害财产赔偿责任初探 人工降雨损害财产赔偿责任初探 &ldquo;呼风唤雨&rdquo;是古代人的一个梦想,现如今梦想已经成真。人们在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中,面对旱情......
论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下)(15)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11
[60] 案情报道见2001年10月17日《北京晚报》。 [61] 吉村良一:《侵权行为法》,有斐阁2000年版,第155页以下。 [62] 《交通事故证明书》名古屋名东区警察署,事故记录番号第0112号。加害人代理人保险公司为东京海上火灾保险株式会......
论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下)(12)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24
上述这4项都是与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相关,需要进行研究,但却没有引起我们重视的领域。 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只是侵权行为法中的一个领域,但它却涉及到侵权行为法的所有基本理论问题,日本战后侵权行为法学的学术成果,正是判例和学说......
论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下)(11)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4
只有依靠法官与学者的共同努力,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只有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共同合作,拿出符合法治原则的科学的研究成果,才能扭转这种常年的积习,实现侵权行为法制度的法治化(可能有人会问:怎么侵权行为法制度还有什么&quot;法治化......
论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下)(5)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关于&quot;在道路上&quot;,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条规定,&quot;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quot;。这样对并非发生在公共道路上的交通事故,也可以及时地进行处理。 尽管我国现行法中没有直接的......
论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下)(3)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上述各国的规定,同我国&quot;残疾人用机动车&quot;的情况形成鲜明的对照,实际上,那些残疾人机动车辆,如果按照公安部解释规定的&quot;设计时速在二十公里以下&quot;这一要件(这种作为非机动车参与道路交通的机动车的限制时速的监查落实,是政府的职责),......
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研究(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27
论文摘要:本文从危险责任论和环境侵权行为出发讨论环境损害赔偿问题,在环境利益原则下研究了环境损害赔偿的原则、环境损害赔偿的主体、环境损害的范围、环境损害赔偿的范围、环境损害赔偿的方法、环境损害赔偿请求权时效等基本制度,并......
医疗损害赔偿分担机制初探(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关键词: 医疗侵权 医疗损害赔偿 社会医疗保障 商业医疗保险 内容提要: 医疗技术的发展及其固有的高风险性,使得医疗损害往往超出了理性人标准的行为预期,也超过了侵害人的承受能力;而单纯依靠医疗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分配,无法填补医......
论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下)(13)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27
何勤华、李秀清、陈颐编:《新中国民法典草案总览》上卷,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第202页。 前引何勤华等编书,第244页。 [12] 前引何勤华等编书,第429页。 [13] 前引何勤华等编书,第483页。 [14] 前引何勤华等编书,第617......
关于日本核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问题分析
发布时间:2023-02-07
一、损害赔偿法的双重目的 1961年,日本政府颁布了《原子能损害赔偿法》。该法律的目的有两个:一个是对受害者的保护;另一个是有助于核电事业的健康发展。 该法律对于核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归属问题做出了规定,发生事故的核电站或者核......
探析雇佣关系纠纷中的损害赔偿责任(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30
论文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务市场的日渐活跃,人们之间所形成的雇佣关系呈现增多趋势,而涉及这方面的纠纷也不断增多,具体情形也更趋复杂。在我国雇佣关系由来已久,但现行法律对此种关系的规定却很有限,尤其是在认定雇佣关系后......
公有公共设施致害的赔偿责任
发布时间:2022-09-19
公有公共设施致害的赔偿责任 公有公共设施致害的赔偿责任 公有公共设施致害的赔偿责任 [摘要]:公有公共设施致害赔偿责任是个值得研究的问题,而我国对此适用《民法通则》第126条建筑物致害责任的......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若干问题初探
发布时间:2013-12-19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若干问题初探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若干问题初探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若干问题初探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若干问题初探 高 原 一、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与责任免除道路交通......
浅析我国产品责任的损害赔偿
发布时间:2023-02-17
一、我国有关产品责任损害赔偿主体范围的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44条的规定,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缺陷致人损害的,被侵权人仍然是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请求赔偿,但是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这......
缔约过失责任的损害赔偿试析
发布时间:2022-11-09
缔约过失责任的损害赔偿,而缔约过失责任中的损害赔偿的范围、机会损失的计算方式是缔约过失责任的重点也是难点。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性质 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究竟是一种什么责任主要有三种学说:合同责任说、侵权责任说、独立责任说。......
侵权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与知识产权保护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4
一 从一部侵权赔偿责任的书谈起 张新宝教授翻译的德国冯&amp;#8226;巴尔所著《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①一书,是了解与研究外国这一领域法学的一部不可多得的好书。其作者是西欧侵权法的权威之一;其译者,则是中国侵权法领域的权威之一。......
试述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责任
发布时间:2022-12-27
摘 要 海上侵权行为中最为典型的就是船舶碰撞,船舶碰撞之所以一直是司法活动中的热点问题,就是因为它发生频率高和复杂。解决我们在现实生活中遇到的棘手问题。最终达到的目的是使受害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保护。所以,它既是船舶碰......
行政侵权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初探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5-13
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和行政赔偿制度是现代民主法治社会在侵权赔偿法律制度领域的两大重要成果。近年来,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我国民法理论及民事审判中得到迅速发展,特别是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民事案件审判质量工作座谈会上提出将精神损......
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探究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 精神损害问题作为一个法律概念出现在世人面前可以追溯到1896年的《德国民法典》,迄今为止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了。法学界对它的看法一直存在争议,从是否把它作为一条制度规定到法典中,到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受偿主体的范......
侵权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与知识产权保护(7)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15
我国刑法中规定:知识产权侵权(除专利侵权外),情节严重的,均须负刑事责任。这里讲的&ldquo;情节严重&rdquo;,绝不仅仅是说&ldquo;损害赔偿责任&rdquo;越大、赔偿数额越高的,越要负刑事责任。在这里,&ldquo;损害赔偿责任&rdquo;与刑事责任并不像有的学者论述的那样,发生了......
国家赔偿责任与公务员赔偿责任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22
国家赔偿因国家机关及公务人员侵权行为所致。然侵权行为又有执行职务与非职务,故意过失与无过错之分,因而,在什么情况下公务员个人承担责任,什么情况下国家承担责任,国家责任与公务员责任有何关系等问题值得探讨。在许多国家,由于存......
侵权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与知识产权保护(10)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13] 当然,查找这类辞典,一是要找英文版,以避免被水平不高的中文版译者误导;二是要找最新版本。例如布莱克法律辞典在第六版之前,尚缺少对知识产权侵权的专门解释。过去我们有的只懂中文的教授在资料中找不到外国有关商标&ldquo;反向假冒&rdquo;的法......
侵权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与知识产权保护(4)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20
另一方面是Infringement问题。这一术语,才真正应译成&ldquo;侵权&rdquo;。它包含了&ldquo;物权请求权&rdquo;、&ldquo;知识产权请求权&rdquo;、&ldquo;人身权请求权&rdquo;之类绝对权的请求权相对应的侵害。这种侵害的行为人所应负的民事责任,包括(但远远不限于)损害赔......
侵权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与知识产权保护(2)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因故意或者过失不法侵害他人生命、身体、健康、自由、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者,对他人因此而产生的损害,负赔偿责任。 法、德这两条中的有关规定,可以说是基本相同的。许多人认为,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与这两条是&ldquo;相同&rdquo;或&ldquo;近似......
侵权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与知识产权保护(6)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由于我们的&ldquo;侵权法&rdquo;在基础理论上,将Infringement的责任与Tort的责任混淆为一,将确实适用于Tort的&ldquo;过错&rdquo;前提套在了全部Infringement上面,我国相应的诉讼中缺少了&ldquo;协助侵权&rdquo;概念(Contribut......
浅谈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发布时间:2023-03-25
浅谈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浅谈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浅谈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建筑施工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或意外情况造成施工作业人员及其他工......
侵权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与知识产权保护(9)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我们的一部分民法研究者及一部分侵权法教科书,将仅仅可以戴在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即狭义侵权责任或Tort责任)上的小帽子&mdash;&mdash;&mdash;&ldquo;侵权构成四要件&rdquo;,硬要戴到侵权责任(即广义侵权责任或Infringe ment责任)上去,已经给正常的司......
侵权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与知识产权保护(8)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迄今为止,我国大多数法院在侵权纠纷的判决书中,如果不先声明&ldquo;行为人有主观过错&rdquo;,是绝不敢接下来判其停止侵害的。即使那事实上明明白白是侵害,判决书中至多敢讲&ldquo;不法侵害&rdquo;,绝不敢确认这种&ldquo;不法侵害&rdquo;实质上就是&ldquo;侵权&rdquo;。这几乎近似......
精神损害赔偿研究
发布时间:2013-12-19
精神损害赔偿研究 精神损害赔偿研究 精神损害赔偿研究 [摘要]: 伴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与法制观念的增强,人们不断强化对精神利益的自我保护意识,越来越重视对自身的价值、尊严和安全的追求,......
虚假验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浅析
发布时间:2023-07-25
虚假验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浅析 虚假验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浅析 虚假验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浅析 验资即验证企业资本的简称,是法定验资机构接受企业或其投资人的委托,依照法定程序和规则,对新设立......
精神损害赔偿研究试论
发布时间:2023-03-27
精神损害赔偿研究,从精神损害赔偿的涵义、范围和我国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深入的研究与探讨。 精神损害赔偿,是随着《民法通则》的公布实施而在我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我国公民权益的拓展,但我国民法理论和......
论违约导致的精神损害的赔偿
发布时间:2023-01-27
论违约导致的精神损害的赔偿 论违约导致的精神损害的赔偿 论违约导致的精神损害的赔偿 内容提要:我国立法上没有明确规定违约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通说也认为违约导致的精神损害不应予以赔偿,但......
试论人身伤害精神损害赔偿(1)
发布时间:2022-11-18
近年来,当事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民事案件明显增加,但在审判实践中,对什么是精神损害、哪些民事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谁有权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应当如何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规则的统一(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2-03
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12月26日公布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法释〔2003〕20号)有利于改变目前人身损害赔偿规则极不统一的局面,在较大程度上实现人身损害赔偿规则(尤其是裁判规则)的统一,以保护......
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特征(上)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11
尽管各国关于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有所不同,但大体上仍可归纳为以下几个基本要件。本文试图通过对每一个要件的分析,总结出各国在行政赔偿构成方面的特点,以供我国国家赔偿立法与实践参照。一、行政侵权的主体特征(一)国外侵权主体的范......
雇工致人损害归责理论研究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 要:考察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例亦模式不同。我国民法理论界主张的推定过错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推定过错兼采公平责任原则等均有合理的一面,但同时也有误区。雇工致害行为归责应属于法律强制规范的领域,自己责任原则要求作......
谈国家赔偿责任与公务员赔偿责任(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0-28
论文摘要:国家与公务员都是在国家侵权案件发生以后责任的承担主体,具体该由何方来承担就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对待了。无论是何方承担,最终的目的都是要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使得公民权益不受侵害,或者在受到侵害时能够得到有效......
论精神损害的动态赔偿(上)
发布时间:2013-12-19
论精神损害的动态赔偿(上) 论精神损害的动态赔偿(上) 论精神损害的动态赔偿(上) 摘 要:精神损害赔偿的定量是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中素有争议的问题。本文从考查中国的已然法和典型案例入手......
国家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3-06-17
摘 要 归责原则是侵权行为类型化的根据,其作用是规范侵权行为责任归属。国家赔偿制度从民事侵权制度划分而来,二者联系紧密。国家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应当是受害人获得国家赔偿的根据;我国最新的国家赔偿法中终于不再将违法责任原则......
浅析离婚损害赔偿中的“第三者”责任
发布时间:2023-02-12
家庭是社会的基础单元,婚姻关系维系家庭稳定,夫妻忠实是维系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的根本。因而研究夫妻忠实关系,以期合理解决婚姻案件、指引正确的婚姻观成为古今中外执政者的重要政策和目标。我国社会当前较普遍存在的&ldquo;第三者&rdquo;现象......
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损害赔偿问题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5-08-18
【摘 要】 本文分析了造成交通事故案件赔偿金额悬殊的原因及其危害,提出了合理解决交通事故案件赔偿问题的对策。要遵循法治原则,正确理解司法解释的原意;秉持公正严格的执法理念;宽严相济,注重执法的社会效果;做好释法明理工作......
人身伤亡精神损害赔偿研究
发布时间:2023-01-29
人身伤亡精神损害赔偿研究 人身伤亡精神损害赔偿研究 人身伤亡精神损害赔偿研究 侵权行为或侵权事故致人伤亡,不仅给受害方造成财产损失,而且给直接与间接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影响受害人的身心......
浅谈国家赔偿责任与公务员赔偿责任(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07
论文摘要:国家与公务员都是在国家侵权案件发生以后责任的承担主体,具体该由何方来承担就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对待了。无论是何方承担,最终的目的都是要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使得公民权益不受侵害,或者在受到侵害时能够得到有效......
论精神损害赔偿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精神损害赔偿,是随着《民法通则》的公布实施而在我国建立的一项新的民事法律制度,是我国公民权益的拓展,但很长一段时间,我国民法理论和民事法律法规都否认精神损害,尤其不承认精神损害赔偿。其主要理论依据是:自然人的人格尊严是不......
损害赔偿范围确定中的法律政策研究(下)(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1-27
四、近代损害赔偿法的不足与法律政策的变化 (一)近代赔偿法的不足和乐观的理性主义的失败 由于存在上述的特点,近代损害赔偿法适用的必然结果是对受害人救济的严重不足,尤其是在大工业经济不断发展,生产越来越复杂,分工越......
探析国家赔偿责任与公务员赔偿责任(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摘要:国家与公务员都是在国家侵权案件发生以后责任的承担主体,具体该由何方来承担就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对待了。无论是何方承担,最终的目的都是要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使得公民权益不受侵害,或者在受到侵害时能够得到有效......
生命权损害赔偿中的基本问题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生命权是其它一切权利的基础,是上帝赐予每个自然人的最初财产,这种重要无论怎么夸大都不显得过分。私法上的生命权主要是指以生命安全为内容他人不得干涉的权利,侵犯生命权则是指不法剥夺他人生命的侵权行为,主要表现在伤害他人致死。......
产品自身损失赔偿问题研究论文
发布时间:2016-07-28
这里是一篇产品自身损失赔偿问题研究,产品责任又称产品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是指由于产品存在某种缺陷,对该产品的消费者、使用者或其他第三者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接下来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摘要:目前,大多数国家对于缺陷产品自身损......
CPA对客户职员舞弊损害赔偿之责(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摘 要]2006年,上海G外高桥曾以审计不尽责为由向国内排名高居第一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提起诉讼,并索要2亿元天价赔偿.时隔3年, 一小股东起诉外高桥,要求赔偿损失,而普华永道则成为共同被告, 本案于2010年7月以和解全面告终.......
试论人身伤害精神损害赔偿
发布时间:2023-02-18
试论人身伤害精神损害赔偿 试论人身伤害精神损害赔偿 试论人身伤害精神损害赔偿 近年来,当事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民事案件明显增加,但在审判实践中,对什么是精神损害、哪些......
人身损害具体赔偿项目的若干问题
发布时间:2022-07-31
人身损害具体赔偿项目的若干问题 人身损害具体赔偿项目的若干问题 人身损害具体赔偿项目的若干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为&ldquo;《解释》&rdquo;或......
离婚损害赔偿与一般损害赔偿的区别
发布时间:2023-04-24
离婚损害赔偿与一般损害赔偿的区别 离婚损害赔偿与一般损害赔偿的区别 离婚损害赔偿与一般损害赔偿的区别 目前,笔者发现,不少论文和论著在论及离婚损害赔偿时认为,离婚损害赔偿适用一般侵权损......
工伤事故责任与雇员受害赔偿责任辨析(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7-05
引言 随着市场经济的确立与发展,工业事故不断,屡现媒体,反映了工业化的加剧和市场经济初期的稚嫩。相当工人在事故中伤亡,侵权索赔案件不断。一般而言,实施了工伤保险制度的企业,其职工因工受害后能得到适当赔偿和妥善安抚,而大量......
胎儿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探究(上)
发布时间:2023-02-12
胎儿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探究(上) 胎儿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探究(上) 胎儿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探究(上) 一、引 言 本文首先需要澄清的问题有两个:一是请求权与请求权基础的关系原理,其必要性在于......
非婚性行为损害的赔偿问题
发布时间:2023-03-27
非婚性行为损害的赔偿问题 非婚性行为损害的赔偿问题 非婚性行为损害的赔偿问题 一、问题成因 非婚性行为是指发生在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之间的性行为,包括男女之间的婚外性行为和发生在同......
侵害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若干问题探讨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 本文遵循侵权行为法的基本原理,借助比较法之研究方法,围绕侵害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赔偿范围与数额计算、侵害行为的诉讼时效及被许可使用人诉讼主体资格等具体问题全面阐述了作者的见解,并提出了相关立法建议。 ......
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探讨
发布时间:2022-10-16
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探讨 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探讨 道路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探讨 论 文 摘 要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车辆大量增加交通事故大量出现,人民法院受理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也占了很大一部分比......
试论工伤事故中的人身损害赔偿(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随着社会工业化的进程,给人类带来了无比丰富的物质享受,但与此同时,也给人类带来了许多灾难。伴随着机器时代而来的是在物质生产过程中给人们的身体健康,甚至生产造成严重危害。虽说这种伤害是因工作性质造成,属因工伤亡,但有时在工......
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责任承担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2-11-03
一、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的构成要件 我们通常将多个行为人在没有共谋、没有协商也没有共同过失的情况之下所为的行为却因某种偶然的或者客观的原因结合在一起,导致受害人受到同一损害,这多个行为人因此要对该损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效率违约遏制论-以完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为线索(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03
关键词: 合同财产理论;购买替代物损害赔偿;违约获益赔偿 内容提要: 效率违约是经济分析法学派的经典理论之一,其试图通过违约损害赔偿代替合同履行,由于违约损害赔偿的不充分性,使得违约无法实现效率,效率违约理论成为伪命题。遏制......
试论胎儿人身损害赔偿权
发布时间:2013-12-19
试论胎儿人身损害赔偿权 试论胎儿人身损害赔偿权 试论胎儿人身损害赔偿权 孕妇在怀孕期间受到外来侵害,致使胎儿在腹中受到伤害,那么胎儿在出生后能否要求赔偿呢?对于这一问题,我国法律尚无明......
浅析离婚损害赔偿_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2001年4月28日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中新增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即第46条之规定。该规定提出:&ldquo;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抛掷物致人损害侵权责任探讨
发布时间:2023-06-10
【摘要】近年来,随着现代社会城市化进程的逐步加快,抛掷物致人损害司空见惯。《侵权责任法》将抛掷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问题纳入其中,且首次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规定具体侵权人不能确定时,除非可能加害人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
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与法律公平的实现
发布时间:2013-12-19
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与法律公平的实现 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与法律公平的实现 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与法律公平的实现 对机动车造成的损害适用特殊的损害赔偿责任原则,以及时救济受害人并促进机动车驾......
对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若干赔偿问题的质疑与探讨
发布时间:2013-12-19
对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若干赔偿问题的质疑与探讨 对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若干赔偿问题的质疑与探讨 对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若干赔偿问题的质疑与探讨 对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若干赔偿问题的质疑与探讨 高 原......
分析抛掷物致人损害的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2023-05-27
分析抛掷物致人损害的法律责任 分析抛掷物致人损害的法律责任 分析抛掷物致人损害的法律责任 精品 源自中考试题 论文摘要 目前法学界围绕着抛掷物致人损害的归责特点、构成要件、法理分析、以及救济措施方面进行论述,其中......
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的定位与实务探讨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1-01
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是现代人类社会为了对应因机动车的使用造成的社会损害而建立的三位一体的法律体系。即为了及时妥当地救济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规定机动车保有人及使用人对因......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讲座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1-28
今天,我把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主要内容给大家介绍一下。因为时间比较紧,只有一个上午的时间,在此就只能作比较简要的介绍。 一、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结构 先说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结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可以分为四......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问题研究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近年来,因汽车交通事故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大幅度上升,目前法院处理交通事故责任赔偿的依据主要是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由于该法规对有关责任问题的规定过于简单,导致审判实践中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处理做法不一......
违约行为引起的非财产损害赔偿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2-12-13
违约行为引起的非财产损害赔偿问题研究 违约行为引起的非财产损害赔偿问题研究 违约行为引起的非财产损害赔偿问题研究 [摘 要]违约行为本身给合同当事人造成的非财产损害,不应该纳入违约责任予......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探析(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2-13
内容提要: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对于完善我国婚姻家庭立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一定的理论与现实意义,但是该制度在运行中还存在很大缺陷。本文对离婚损害赔偿的基本理论及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等,进行深入理论探讨借鉴国外相关的立......
非婚性行为损害赔偿问题探讨
发布时间:2023-02-13
非婚性行为损害赔偿问题探讨 非婚性行为损害赔偿问题探讨 非婚性行为损害赔偿问题探讨 我们通常所说的性行为是指合法的性行为,是指广义的性行为范畴,除夫妻性行为外,其他有关性行为均称为非婚......
论未成年人校园伤害案件的责任承担
发布时间:2013-12-19
论未成年人校园伤害案件的责任承担 论未成年人校园伤害案件的责任承担 论未成年人校园伤害案件的责任承担 「摘要」近年来未成年人校园伤害案件频频见诸各媒体之端,成为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