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共管理的职能已经突破了传统的公共管理职能狭隘的缺陷,它的职能已经广泛化,从管理公共设施到公共科教文卫事业,公共图书馆也属于国家的资源,它也属于国家公共管理职能的管理范围,那么,公用图书馆的管理要靠什么保障呢?
1. 法律保障
先看看国外,美国从联邦到州,几乎都有相关的法律或运营标准来引导图书馆的理事会制度建设。韩国也有规定制定了关于调整图书馆政策的重要法律内容。在我国早期也有关于图书馆管理的法律的颁布,公共图书馆理事会制度也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出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的条款之中,这也是对公共图书馆理事会制度建设的保障。
2. 经费保障
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对于国家的公共图书馆,要努力保护。并且要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团。但是,建立图书馆理事会制度不是让政府放弃对公共图书馆的经费支持,将图书馆经费来源交予大众,是想让图书馆在政府经费支持的基础上,有更多的经费来源渠道,能有更多的经费去购买新书,吸纳更多的爱书之人来阅读。
3. 内部管理制度保障
在公共图书馆理事会制度的建设中,决策层、管理层、监督层是最基本的架构,所以,在图书馆的建设中, 要完善绩效管理机制和人力资源管理机制,使图书馆形成很强的竞争性,创造性,吸纳更多的人进入图书馆工作。提高国家公共图书馆的社会上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