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绿色证书制度,落实绿色配额义务,通过绿色配额交易将节能减排变为市场化的长效机制,已在欧美国家取得成功经验。我国应尽快开展相关制度设计,根据中国发展阶段特点,逐步形成绿色配额交易机制,确保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欧洲诸国和美国一些州,及澳大利亚已实施“可再生能源配额制”(Renewable Portfolio Standard,简写为RPS),全称为可再生能源发电强制市场份额制。这是高能效国家地区为鼓励可再生能源开发、提升资源利用率及终端能效的强制性规定,有些国家已成为法律义务。
这些国家地区对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潮汐能、地热能、小水电甚至大水电所发电量配发“绿色证书”,并延伸到城市垃圾发电、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和小型热电联产,还进一步扩展到生物柴油和乙醇。各国政府根据各种新能源的可再生系数、环境影响系数、技术成熟度和投资成本,来确定绿色证书配授比例。
例如丹麦将较成熟的风电每100kWh授予100kWh绿色证书;对于成本高的生物质发电每100kWh授予150kWh绿色证书;而技术不成熟,成本更高的光伏发电每100kwh授予300kWh绿色证书,通过比例调整反应不同技术成熟度的电力成本差异和国家导向。政府通过对绿色证书定价,调控配授比例和配授范围,实现对节能减排的政策支持。
例如丹麦将分布式能源及小型热电联产也给予可再生能源相同待遇,鼓励用户采用新型节能技术,降低终端能耗从而减少排放。对能源供应商和能源(电力)消费者实施强制性绿色配额制度,在能源消费比例中必须取得一定数量的绿色证书,1997年11月,欧盟发布白皮书法令,制定了共同策略和行动计划,任务目标为2010年RPS至少达到12%。
实际上,许多国家都提前完成目标,丹麦2003年就达到20%的配额比例。一些国家根据能源消费量实行了阶梯配额,与需求侧管理相结合,能源消耗越多,承担配额越多,从而解决了社会公平问题,并有效降低了社会能耗。
各国政府为促成配额交易,对不能完成配额的能源消费者进行罚款,强迫消费者节约或从市场上购买绿色证书,使绿色证书成为一种可交易的金融衍生产品,可以在期货或现货市场进行交易,允许金融机构介入,不仅活跃了市场,也为可再生能源开发商和节能服务公司建立了融资机制和渠道,有效地将节能减排与金融市场进行了优化配置。目前,这一交易在全球方兴未艾,参与的国家和地区越来越多,对全球节能减排产生了巨大的推动力。
我国应该积极顺应国际潮流,学习国际进行经验,结合中国实际情况,认证进行机制论证设计,逐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且与国际能够接轨的绿色证书和绿色配额制度,并建立市场化的配额交易体系,将政府的补贴和税收优惠逐步纳入交易体系,在补偿的同时推动竞争,促进相关技术进步和产业成本控制。目前,随着气候极端事件的增多,全球对温室气体减排呼声日高,中国制造正在面临前所未有的绿色壁垒压力,且日渐增强。
中国逐步建立相应机制,将节能减排制度化、长效化、市场化,是我们在完善自我的同时,打破壁垒,溶入国际主流社会,树立负责任大国形象的契机。中国绿色配额交易机制的设计应作为新一届政府的重点工作,建议由国务院牵头,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会同发改委、财政部、证监会、电监会、环保总局和国资委等部门,充分借鉴研究国际先进经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大张旗鼓地试验推广,做到逐步实施,循序渐进,不断完善。
建立绿色配额交易应将市场化与政府补贴、强制义务、自愿认购有机结合,通过政府补贴实行政策引导;通过强制配额规范企业责任;通过自愿认购增强民众资源环境意识,从而提高国民素质,逐步向纳税一样形成公民普遍义务。荷兰实行资源认购,已经有超过30%的国民自愿认购了绿色电力,并大大提高了国民保护环境,减少资源消耗的意识。
绿色配额交易应成为未来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利用资本的力量来优化配置资源,促进行业竞争和优胜劣汰,有效推动产品技术创新和管理机制创新。广泛建立相应的期货、现货交易市场,与创业投资、股权基金、股票债券市场相呼应,并相应完善能源审计和交易代理机制,逐步形成一个全新的服务产业,推动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