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目录导航:
【题目】广东医疗保障体制的优化探析
【绪论】香港医疗保障制度的经验与启示绪论
【第一章】医疗保障基本概念与研究理论基础
【第二章】 【第三章】粤港医疗保障制度的比较分析
【第四章】粤港医疗保障制度差异性的根源分析
【第五章】完善广东医疗保障制度的对策建议
【结束语/参考文献】广东与香港的医疗社会保障体系对比结束语与参考文献
二、粤港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与基本现状
(一)香港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与基本现状。
1.香港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
(1)英国殖民制度沿袭阶段。
众所周知,香港经历过殖民时期,而其医疗制度也是在这一时期内开始兴起。最初的医疗保障制度中提出,构建制度的目标就是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对基础设施进行优化,为香港市民的健康提供保证,尤其是要对需要得到医疗救助的市民提供保证。1990 年,香港政府考虑地区发展实际对原有政策进行了调整,重新强调了政府医疗卫生政策,即:不能够使人民因不具备足够的支付资金而得不到及时的救助,导致人民的身体健康受损。
(2)回归后制度改革初期阶段。
1997 年香港回归后,由专业的小组开始对香港地区所实行的卫生制度进行分析,并随后公布了《香港医护改革,为何要改?为谁而改?》的咨询报告。在报告当中提出香港政府必须要变更医疗保障制度。在对制度进行变革时所需要遵循的基本目标就是政府与市民共同分担,具体目标为:维持平等;提升医疗水平和效益水平;对资源进行合理分配,实现对支出的控制;考虑需求的变动趋势,做到对需求的及时满足;对支出进行控制,防范支出过大引发其他问题。2000 年,香港政府在参考专业小组发布的报告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发布了《你我齐参与,健康伴我行》的咨询文件,并对未来的医疗改革目标进行了概况。文件根据香港医疗服务架构提出了建议。在医护服务方面,特区政府注重对公立医疗机构和私立医疗机构之间的关系,利用双方的合作以及帮助改善基层护理水平。通过设立质量保证机制,保证医疗服务能够维持一个较高的水平,并从培训、教育、监管、规范等多个角度达成这一目标。对于经费问题,政府将从控制成本和提升生产力两方面入手,对当前的医护服务收费模式进行变革。2005 年,特区政府颁布了新的文件,在文件中对医疗系统的未来发展方向提出了诸多建议。比如对基层医疗服务、长期护理、康复护理等服务模式进行优化,实现公立与私立医疗服务的系统的融合等。2008 年在参考已有文件的基础上,经过多方研究,香港政府又再次发布了医疗改革新文件,提出了具体建议:一是变革服务模式,注重与时俱进,并且需要特殊关注基层医疗服务层次的需求,做到提前预防,使住院服务需求得到规避。二是市场改革,依赖于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的相互结合,为公民提供更多的医疗服务选择,使医疗服务效率得以提升。三是融资改革。对融资安排方式进行变革,引入更多的融资来源,使医疗系统的整体发展能力得到提升,从而积极的进行变革。在参考融资改革趋势的基础上,香港政府提出了辅助融资方案,所包含的内容主要有:医疗储蓄账户、强制商业医疗保险等。香港社会对医疗服务改革具备共同认识,都认为改革非常必要,但对于上述辅助方案的落实和效果有着较大的疑义,在这些方案中提出市民需要自行承担一部分费用支出,对于可能发生的风险也需要由市民承担,因此没有得到广泛的认同。
(3)深化体制改革阶段。
2010 年,香港市政府发布了新的文件内容,文件分布有四个方面的目标,一是提高医疗服务效率;二是营造良好的竞争环境;三是抑制医疗成本的过度消耗;四是鼓励公众对未来医疗进行储蓄。文件还提出了引入辅助性的医保计划,加强对私人医疗市场的管理,优化服务措施等。在这次新出台的文件中集中强调了,政府应该与公众共同承担责任。在新方案中承诺,政府不会减少在医疗保障上的投入,会维护医疗保障系统的稳定进行。第二阶段的结果表明,社会对政府在医疗保障体制上的改革非常支持。即整体社会形成了以公立机构为基础,民营机构为辅助的医疗格局。很多市民认为政府设置的自愿健康保险计划符合社会发展要求,是推动医疗保障制度健康发展的正确举措,同时表示自己会支持实施自愿医疗保险计划。2014 年针对公众在早期关注的商业医疗保险市场中存在的缺陷,比如支出预算并明确、拒绝承保、保单条款标准不明晰等问题进行了探究,提出因为这些情况的存在,导致用户不愿意通过购买私人保险的方式来获得专业的私人医疗服务。并通过调查发现,大多数的市民还是会选择公立医院为其提供的服务。在对这些问题进行整理的基础上,对公共医疗系统的投资进行了调整。
香港特区政府所发布的自愿医疗保险计划中提出,保险公司
在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的时候,必须要达到政府政策要求,最低也要达到政府的最低规定要求:一是保证在续保时,不需要进行重新审核;二是不设置终身健康保险;三是针对公众承包之前发生的疾病设置等待期;四是自愿性医疗保险计划第一年内所有年龄的人和第二年内 40 岁以上的年轻人,标准保费的 3 倍为最高费率;五是客户在转换保单前一段时间,一般为 3 年,如果没有提出任何医疗报销,转保的公司不得重新核保;六是必须要增加保险覆盖范围,既要包含住院费用也要涵盖门诊费用;七是承包范围必须要包括住院过程中涉及到的各项检测费用,并针对治疗费用保险比例设置上限;八是担保额度应达到既定的水平,包括住宿费和餐费,主治医生查房费,外科医生和麻醉医师费、其他杂费等等。香港政策推行的自愿医保计划其实就是一种全新的医疗保障制度,鼓励市民为自己的医疗行为买单,增加民众在医疗保障方面的参与度。2016 年,香港食物与卫生局在年度工作计划中明确提出大力推行自愿医保计划工作,标志着香港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向纵深发展。
2.香港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现状。
通过对上文内容的总结可以看出,香港的医疗保障制度虽然建设时间不长,但是在反复吸收经验,反复改革的过程中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医疗保障体系,能够为特区居民的健康问题提供切实的保障。
(1)香港医疗保障的供给体制。
香港特区政府在医疗保障方面的基本理念是:不会让市民因经济问题得不到适当的医疗照顾。在这一目标的指引下,香港公立医院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并具备较强的公益性。从香港医院的总数来看,公立医院占比较高,尤其是在住院服务上占比较高。在社会保障下,病人在医院享受服务并不需要支付高额的费用,只需要根据最低标准缴纳费用就能够享受高质量的服务。比如住院病人每天缴纳 100 元就可以享受到住院期间的所有治疗,门诊也是如此,只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固定费用,就可以享受到所有的服务。从药品费用来看,按照自付比例分配层次,根据居民享有的保障层次不同,需要自付不同的金额。
此外,私人医疗机构的设置,实现了对公立医院缺陷的弥补,有需求的市民可以选择私立医院提供医疗服务。在这种服务模式下,市民可以自主选择医生,并且能够缩短等待时间。这对于经济水平较高的阶层来说具备较强的吸引力。从私人医疗机构占比来看,提供的住院床位数量占全港总床位数量的 13%,门诊服务占比 71%。
(2)香港医疗的管理体制。
一是从管理部门来看,负责药品安全等方面事物的机构为食物和卫生局,享有医药卫生决策权。卫生署负责具体的决策活动。1990 年,香港政府根据法律要求成立了医院管理局,主要负责对公立医院的统一管理。该机构属于法定的非政府机构。卫生署负责对私人医疗机构的监管,主要对私立医院的注册、检查等工作负责,需要对信息进行收集和分析。
二是主要参考香港公立医院的筹资模式和供给模式,优化筹资方式,由政府进行购买。公立医院的大部分费用都是由政府负担,其在经营过程中的医疗服务仅占总收入的 3%左右。
从筹资的角度来看,税收是医疗机构的主要经费来源,收入水平高缴纳的经费较多,对公立医院发展做出的贡献也较大。三是薪酬制度,香港为保留人才,实现服务水平的提升,为医务人员提供了高水平的薪酬,主要按照职称发放工资,不涉及奖金和灰色收入。
(二)广东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与基本现状。
1.广东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
(1)起步阶段(自 90 年代至 1999 年底)。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广东省在 90 年代对医疗保险制度进行改革。1992 年,广东省的深圳和佛山开展职工医疗保险试点,开始改革传统的医疗模式。1996年再次扩大试点领域,将广州和珠海纳入到了试点范畴当中。1998 年底,国务院决定正式全面取消公共卫生保险和劳动保险。1999 年,广东省政府结合地区内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发布了新一轮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计划,这也标志着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全面启动。
(2)发展阶段(自 21 世纪初期至 2010 年)。
2001 年,为适应广东省医疗保障制度的深入发展,广东省率先建立了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统账结合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随后,由于广东省流动人口较多,为适应就业模式的改变和人口流动的现实需求,广东开始对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进行转变,将外来务工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到了保障范围当中,构建了统筹模式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10 年,广东省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快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统筹规划的通知》,实现了对地区内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统筹。
(3)改革阶段(自 2011 年至今)。
2012,广东省开始利用多种方式进行改革,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把全省农民纳入医疗保险范围。2013,广东省再次发布新的改革通知,实现了对地区内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2014,首先对顺德、东莞、中山等佛山城市进行了初步探索。2016,广东省各地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各县(市、区)农业人口。2017,广东在全省 6 个城市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把城镇非从业人员纳入到医疗保障范围当中,将湛江、梅州等作为试点城市。2017 年,这项改革工作仍没有完全完成,广东省仍旧在积极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改革。根据统计结果显示,当前广东省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人数超过了 1350万人,参保率达到了 90%,达到了政府设定的预期目标,1000 万以上的被保险人的目标,医疗保险的覆盖率在全国排名第一。省内基本完成了保险统筹工作,为下一步的优化改革奠定了基础。广东省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的结果。根据统计结果现实,广东省内的 21 个城市已经实现了医疗体制改革,开始实施城乡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2.广东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现状。
(1)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逐步趋向完善。
近年来,随着广东省经济高速发展,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深化广东医疗改革起到重要作用。广东经过了多次变革以后,实现了医疗保险制度的重复优化,并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的全覆盖。2002,广东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制定管理措施,加强了对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规范了农村地区医疗机构的发展方式,提升了整体的规范程度。在 2007 年到 2010 年间,广东提出了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试点工作全面铺开。在全国率先对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进行变革,实施新一轮的创新,将个人账户管理和门诊费用作为管理的重点。随后,广东率先制定并公布了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目录。《广东省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办法》的颁布扩大了医疗救助范围,将五保户和低保户都纳入到了救助范围当中。有条件逐步将低收入老人,重病或重人群纳入保障范围。因此,可以看出,广东省非常重视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发展,与时俱进,适时推出新的医保政策,使广东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日趋完善。
(2)医保全覆盖和大病医疗保险相对全面。
广东省是全国最早开展医保制度改革与试点的省份。当前广东省所开展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活动已经基本完成,覆盖范围得到了有效扩张,能够为农村和城镇的大多数居民提供服务。在改革的持续推动下,制度覆盖范围将会继续扩大,受益群体将会再次增加。截至 2016 年底,广东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总人数有 10150 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参保人数 3814 万人,城镇居民参保人数 6336 万人,参保率达到了 98%。到目前为止,广东有 21个城市实行城乡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且广东近年来筹资方式呈多元化,筹资水平逐步增加。目前,广东职工医保最高封顶线平均为 28 万,城居医保的最高限额为 8 万,根据统计结果显示有 15 个城市的医保资助比例都达到了 70%以上,有 13 个市参考普通门诊情况,设定了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提升了整体保障水平。同时,广东省在不断改革制度,优化体系的过程中,实现了对医疗保障的全面优化,尤其是对大病保险予以了充分的关注。大病保险的设置和优化做到了对基本医疗保障的优化,降低了参保人的看病负担,缓解了看病贵的问题,切实保障了参保人的健康权益。以 2015 年为例,广东省大病保险支出近 18 亿元,有 25 万人在改革过程中受益。制度在不断的优化,报销比例也在不断的提升。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得到有效落实以后,与职工医疗相互联系,提升了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参保人数的增加也导致社保部门的监督难度所有提升。广东通过对大病保险的落实,实现了对已有责任的转移,由商业保险机构分担部分管理职责,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延伸了政府服务的广度,使社保机构的物力、人力不足的缺陷得到了弥补。
(3)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相对完善。
自广东实现了全民医保之后,改革仍旧在继续,实现了对优质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并自持续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在这些措施的带动下,异地就医需求开始增加。为更好的应对这一需求,并实现对成本的节约,维护好参保人的利益,广东省从 2012 年开始借助于互联网技术实现了异地联网和结算,2015 年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正式上线,提前完成了系统构建的目标。根据统计结果显示,自从平台设立以后到 2016 年年底,进入平台的机构数量达到了 332 家,采用异地结算平台的就医人员达到了 34.6 万人,结算总金额为85.9 亿元。总的来说,该平台上线以后一直保持稳定的发展态势,就诊人次、医疗机构数量、结算费用都在上升,且医疗机构参与平台的积极性非常高,也有效提升了系统的覆盖面积。不仅实现了区域内的异地结算,广东省还实现了跨省异地就医试点,构建了专业化的医疗机构,并积极与其他地区进行合作,为参保人异地就医提供保障。并与新疆地区构建了合作机会,实现了跨省联网结算。整体来看,广东省构建的异地就医结算制度已经非常完善,实现了一站式结算,这种方式的采取既解决了群众的垫资问题,也解决了异地往来产生的报销问题和基金拖欠费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