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汉宣帝即位至地节二年三月霍光去世前,汉代朝政呈现出二元政治态势。由于宣帝与霍光彼此有求于对方,因此二人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相互配合,共同推行一系列有助于稳定时局的政策、措施。同时由于双方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因而暗中斗争颇为激烈,从而对皇朝的稳定也造成了相当严重的影响。
关键词 汉宣帝,霍光,权力博弈
汉武帝在位期间,由于长期外事四夷、内兴功利,导致晚年国弊民贫,社会动荡,为维护统治稳定,武帝遂着手安排后事,最终确立了少子继位、五臣辅政的政治体制。但武帝此举破坏了汉朝的三个政治传统:少子继位,破坏了汉朝以嫡子或庶长子继位的传统;内朝控驭外朝,破坏了由君主指挥外朝的传统;贤臣辅政,破坏了汉朝亲疏相制的辅政传统,汉朝由此进入了长期动荡不安的调整时期,而汉宣帝初年的政局就是这一调整时期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宣帝初年,即元平元年(公元前74年)七月宣帝即位至地节二年(公元前68年)三月霍光去世这一时段的政局,学界颇有论述。如李源澄认为宣帝“即位之初,亦几蹈昌邑王覆辙,虽史无明文,而可以参验以明之”。①宋超指出宣帝“在君臣表面上和睦相处的背后,则是对霍光细致入微的提防”。②张小锋指出宣帝“借助昭雪事件大做文章,极力拔擢微故旧恩,并委以重任”。③并注意到宣帝与霍光围绕立后一事展开的斗争,认为宣帝特尊武帝有为表明对霍光不满之意。④李建民对许平君皇后被谋杀一案进行了系统的梳理。⑤吴涛认为霍光在宣帝初年一直“牢牢地掌握着政权”,并列举霍光专权的数件实例。⑥以上诸学者关于宣帝初年政治的见解颇具启示意义,但值得探讨之处也颇多。如李源澄用以参验之史事有待商榷,宋超、吴涛皆没有注意到宣帝在霍光主政期间的权力扩张与霍氏家族对宣帝的反制,张小锋虽论及宣帝培植亲己势力之事,但所论为宣帝亲政后时事,其对立后之争意蕴的阐发、对宣帝尊武帝之事的见解也都值得商榷。李建民只是厘清了淳于衍用附子毒害许平君的可能性,但对于显何以敢毒杀许平君却语焉不详。故本人不揣谫陋,意欲在学界已取得成就的基础上,就宣帝初年政治展开探讨,以求正于方家。
霍光于昭帝在位期间摧燕王,仆上官,昭帝去世后,旬月之间废立两帝,权势之盛可谓震古烁今。因此宣帝初登大宝,就被霍光的严威震慑得手足无措:“宣帝始立,谒见高庙,大将军光从骖乘,上内严惮之,若有芒刺在背。”⑦宣帝深知,想坐稳皇位,就不能冒犯霍光的权威。因此,本始元年(公元前73年)春,霍光故作姿态,表示要归政养老,宣帝洞悉其意,“谦让不受,诸事皆先关白光,然后奏御天子。光每朝见,上虚己敛容,礼下之已甚”。①又:“时,大将军霍光辅政,上共己正南面,非宗庙之祀不出。”②还下诏褒美霍光,益封霍光食邑一万七千户,前后赏赐霍光黄金七千斤,钱六千万,杂缯三万匹,奴婢一百七十人,马二千匹,甲第一区。
霍光虽然权倾天下,但此时已进入暮年,而宣帝却年富春秋,日后要想保持其家族的荣华富贵,多少还要靠宣帝的支持;并且他自铲除上官桀等反霍集团以来的所作所为,已为时论所不容。因为“古代从政道德思想的重要内容和内在支撑是重视为政者的道德品质”。③霍光在铲除上官桀等反霍集团后,在朝廷大肆安插亲信,生杀任情,昭帝去世后,旬月之间又废立两帝,这就不能不让人怀疑他的道德品质,故宣帝一即位,侍御史严延年就上章弹劾霍光“擅废立,无人臣礼,不道”,④这让霍光颇为忌惮;同时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宣帝与霍光的利益具有一致性,因此霍光虽然仍大权独揽,但在形式上,霍光仍让他主持朝政,并对他的意见给予一定的尊重。
如霍光为表示自己不专断国是,比较注重及时补充官位空缺,并有意识地选用贤才。元平元年八月己巳,丞相杨敞薨,九月戊戌,霍光即以御史大夫蔡义为丞相,意在表示自己不专擅朝政。
然而蔡义初以明经供职大将军幕府,数岁迁补覆盎城门候,后以善说《诗》为昭帝所赏识,迁官光禄大夫给事中,元凤三年为少府,元凤六年十一月为御史大夫。所以蔡义实际上是霍光的亲信。
并且蔡义时已八十余岁,貌似老妪,行步俯偻,常两吏扶夹乃能行。故而仍未免世人疵议:“议者或言光置宰相不选贤,苟用可专制者。”霍光听说后,感到很尴尬,对侍中左右及官属曰:“以为人主师当为宰相,何谓云云?此语不可使天下闻也。”⑤李源澄论及本始元年春,霍光要求归政一事,认为是宣帝即位后便专擅权力所致:“盖其前之政令一出于宣帝,霍光不能堪耳。”⑥张小峰赞同此说。⑦然观霍光选任丞相可知,宣帝即位后,汉朝的实权还是在霍光的手中。当时为了摆脱尴尬的局面,本始二年,霍光特地提拔昭帝时期曾被自己逮捕入狱的河南太守魏相为大司农,本始三年五月,御史大夫祁连将军田广明因罪被诛,六月己丑,丞相蔡义薨后,六月甲辰,霍光在提拔自己亲信长信少府韦贤为丞相的同时,又提拔魏相为御史大夫,以显示自己用人之公正。
霍光虽掌控着人事变更之权,但在具体施政方面,也给予了宣帝一定的权力。如龚遂的任用就是如此。宣帝即位后,渤海郡乱,选能治者:
丞相、御史举遂可用,上以为渤海太守。时,遂年七十余,召见,形貌短小,宣帝望见,不副所闻,心内轻焉。⑧
史称宣帝极重郡国守相人选,然丞相、御史一奏举,宣帝马上便任命龚遂为渤海太守,可知用人权在霍光而非宣帝:
《汉书》中没有说龚遂被任命为太守的时间,但称他数岁后因为政绩卓著而被宣帝任命为水衡都尉,这一时间为地节四年,那么上推数岁,当在霍光去世之前出任太守。霍光在世时丞相无论是蔡义还是韦贤都只是霍氏的傀儡,所以龚遂的真正举荐人是霍光。⑨
而龚遂得便宜从事的权力却是宣帝特许的:
遂曰:“臣闻治乱民犹治乱绳,不可急也;唯缓之,然后可治。臣愿丞相御史且无拘臣以文法,得一切便宜从事。”上许焉,加赐黄金,赠遣乘传。⑩ 当时只有在宣帝举措不当的情况下,霍光才会出面予以调整。如昭帝时,龟兹国曾擅杀汉校尉赖丹,本始三年汉与乌孙联合发兵攻伐匈奴后,朝廷又派常惠出使乌孙,“惠因奏请龟兹国尝杀校尉赖丹,未伏诛,请便道击之,宣帝不许。大将军霍光风惠以便宜从事”。①
宣帝则经常主动维护霍光的利益。如本始元年春,以拥戴之功,封赏霍光等二十五位重臣。其中益封霍光等十二位功臣侯的食邑,赐御史大夫田广明等五人为列侯,赐右扶风周德等八人为关内侯。
本始二年五月,诏令群臣议武帝庙乐,动议当是出自宣帝。张小锋认为:
宣帝修“武帝故事”,本身就表明了自己对君权衰弱、霍光秉政现状的不满。而他对霍光秉政的“不满”,也就是他颇修“武帝故事”的深层用意。②
事实上,宣帝此举的意蕴虽甚为丰富,但其诏议武帝庙乐之意却不仅不是意在表达其对霍光的不满,反而有尊崇霍光之意。因为霍光之权为武帝所授予,宣帝尊崇武帝,其意就在于肯定霍光掌权的合法性。由于在昭帝时所举行的盐铁会议上,霍光为了打击御史大夫桑弘羊,曾支持贤良文学抨击武帝之政,霍光的亲信夏侯胜误认为宣帝此举意在与霍光相异,遂在朝堂之上公然批评诏书之不当。但宣帝仍然要求群臣执行诏令,并于本始二年六月尊武帝为世宗。在尊立武帝的过程中,发生许多神异之事:
宣帝即位,由武帝正统兴,故立三年,尊孝武庙为世宗,行所巡狩郡国皆立庙。告祠世宗庙日,有白鹤集后庭。以立世宗庙告祠孝昭寝,有雁五色集殿前。西河筑世宗庙,神光兴于殿旁,有鸟如白鹤,前赤后青。神光又兴于房中,如烛状。广川国世宗庙殿上有钟音,门户大开,夜有光,殿上尽明。上乃下诏赦天下。③
这意味着武帝与昭帝对宣帝此举表示满意,并对霍光立宣帝之举表示认可,故宣帝此举既是在尊崇先帝,也是在向霍光致敬。
宣帝还多次助霍光解决其遇到的难题。本始元年四月、本始四年四月,先后两次发生地震,尤其是后一次,郡国四十九地震,或山崩水出。北海、琅邪所建祖宗庙的城郭受损,死亡六千余人。关于地震,西周晚期人伯阳甫认为是阴迫阳伏所致:“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升,于是有地震。”④由于君为阳,臣为阴,故此实为臣迫君之象。如张敞称霍光专权期间:
感动天地,侵迫阴阳,月日蚀,昼冥宵光,地大震裂,火生地中,天文失度,礻天祥变怪,不可胜记,皆阴类盛长,臣下颛制之所生也。⑤
这不免让霍光颇为窘迫。为了让霍光免于尴尬,宣帝主动承担了责任。本始四年四月地震后,宣帝下罪己诏,要求群臣奏陈自己的过失,令地方举荐贤良方正之士,并推行德政,素服避正殿以思过:
诏曰:“盖灾异者,天地之戒也。朕承洪业,奉宗庙,托于士民之上,未能和群生。乃者地震北海、琅邪,坏祖宗庙,朕甚惧焉。丞相、御史其与列侯、中二千石博问经学之士,有以应变,辅朕之不逮,毋有所讳。令三辅、太常、内郡国举贤良方正各一人。律令有可蠲除以安百姓,条奏。被地震坏败甚者,勿收租赋。”大赦天下。上以宗庙堕,素服,避正殿五日。
另外,两次地震之后的次月,地方都有祥瑞出现,如本始元年五月,凤凰集胶东、千乘。本始四年五月,凤凰集北海安丘、淳于。这两次祥瑞出现的时间点都很微妙,显系臣下造作的结果。但因史有阙略,难以窥知是哪一方的运作。不过宣帝的应对颇为积极。如本始元年五月,借祥瑞事,大行德政:
赦天下。赐吏二千石、诸侯相、下至中都官、宦吏、六百石爵,各有差。自左更至五大夫。赐天下人爵各一级,孝者二级,女子百户牛酒。租税勿收。⑥
其意显然是欲抵消因地震给霍光带来的消极影响。
宣帝还主动动用天子私藏以助国用。本始二年春,用水衡都尉掌管的钱财修建昭帝的陵墓平陵,就属宣帝之政。汉世财政收入分两部分,一部分由大司农掌管,用于国家财政支出;一部分由水衡都尉、少府掌管,属皇帝的私财,用于皇帝自身消费的开支。汉朝为已故君主修建陵墓,属国家事务,以往都是从大司农掌管的财政中支出。现在宣帝主动拿出私财为昭帝修建陵墓,无疑是一项德政,因为这减省了国家的财政开支。故应邵指出:
水衡与少府皆天子私藏耳。县官公作,当仰给司农,今出水衡钱,言宣帝即位为异政也。⑦
本始四年正月,因收成不好,宣帝还诏令太官减少膳食,少宰杀牲畜,乐府裁减乐工,令他们回乡从事农业。
就宣帝而言,他虽为武帝曾孙,但受其祖父卫太子牵连,以庶人身份由官府抚养成人,“幸得以庶人衣食县官”。①因为偶然原因,被霍光扶上帝位,但由于执掌朝政为君主之职,“夫威福者,人君之器也”。②这自然会使他产生掌控天下的欲望,并且为了维护自身的安危更使他迫切希望执掌大权,因为只有如此,他才能有安全感。因此宣帝在尊崇霍光同时,为了摆脱霍氏集团对他的控制,还以极其隐晦的手段来发展自己的核心势力。
首先,施恩宗室贵族。宣帝是以昭帝继承人的身份入继大统的,但宣帝为昭帝侄孙,而礼只有兄终弟及、父死子继,无以孙继祖者。故王鸣盛称:“昭帝,武帝子;宣帝,武帝曾孙;以嗣昭帝,乱昭穆之序,奚可哉!”③且以庶人身份继位,在合法性与正统性方面都存在着极大欠缺,所以宣帝即位后,在尊崇、礼敬霍光的同时,不断施恩宗室,以期得到宗室的认可与支持。由于所选的时机比较合适,并且宗室此时已降至贵族地主的地位,对霍光的威胁不大,所以都得到了霍光的许可。
如本始元年五月,立燕剌王刘旦太子刘建为广阳王。七月,封广陵王刘胥的儿子刘圣为朝阳侯、刘曾为平曲侯、刘昌为南利侯,十月,封刘胥最喜爱的少子刘弘为高密王。同月,又封燕剌王子刘贤为安定侯。本始二年四月,封广川缪王刘齐的儿子刘宽为东襄侯。本始三年六月封中山康王刘昆侈的儿子刘章为宣处侯。本始四年四月,封清河刚王刘义子刘寅、刘成、刘豹、刘福、刘弘等分别为修市侯、东昌侯、新乡侯、修故侯、东阳侯。五月,封燕剌王刘旦子刘庆为新昌侯。地节元年六月,宣帝下诏声称自己要效法圣君尧通过团结宗族使万国和睦的作风,善待宗室。因此,对于那些本当隶属于宗室属籍,却因获罪而被取消了属籍的宗室成员,决定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若他们中有具有贤才,并且能改掉恶行努力向善的人,可恢复其宗室属籍。 对宣帝而言,蔡义等这样处理,显然没有达到他的要求,但因霍光主政,他有意见只能保留。不过他的父亲毕竟被恢复了名誉,还享受诸侯王的待遇,他祖父家人也都恢复了贵族待遇,还是稍有收获的。也正因为官方给宣帝的父祖作出了评价,使宣帝有了处置相关事宜的借口。遂名正言顺地为其父祖亲人建陵改葬。史、王也因此获得了外戚身份,宣帝借此已可以将他们引入政坛,安排一些相应的职务,让他们来辅助自己了。只是王家虽然恢复了外戚身份,可是却没人知道这家人身在何处,于是为了找到王家,宣帝多次派遣使者去民间寻访,但直到霍光去世,还是没有找到。
最后,宣帝还任用宦官:
石显字君房,济南人;弘恭,沛人也。皆少坐法腐刑,为中黄门,以选为中尚书。宣帝时任中书官,恭明习法令故事,善为请奏,能称其职。恭为令,显为仆射。②
又将在民间时结识的一些朋友引入政坛。如戴长乐,“宣帝在民间时与相知,及即位,拔擢亲近”。③陈遂,“宣帝微时与有故,相随博弈,数负进。及宣帝即位,用遂”。④
元平元年七月,汉宣帝即位时,已十八岁。故论者多以为霍光应该交权。司马光称:“况孝宣十九即位,聪明刚毅,知民疾苦,而光久专大柄,不知避去”云云。⑤然责怪霍光不肯交权,实非平情之论。王夫之指出:
霍光之祸,萌于骖乘。司马温公曰:“光久专大柄,不知避去。”固也。虽然,骖乘于初谒高庙之时,非归政之日也,而祸已伏。虽避去,且有疑其谖者。而谗贼间起,同朝离贰,子弟不谨,窦融所以不免,而奚救于祸?⑥
并且今非昔比,经过长期经营,使其在朝廷形成了庞大的利益集团:“党亲连体,根据于朝廷。”⑦作为该集团的代言人和保护者,霍光有义务为他们的安危殚精竭虑,而这样做的前提就是他必须大权在握,否则一切都无从谈起。总之自霍光开始执掌汉室大权起,致仕对他而言早已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或者说是一种奢望,在权力的巅峰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自古以来就是霍光一类权臣的人生宿命。霍光无法交权,而宣帝为了掌权,不断拓展自己的权力空间,这不免给霍光带来了极大的压力,于是针对宣帝的诸般举措,为避免其坐大,威胁到自己的权威,以霍光为首的霍氏家族竭力对宣帝予以反制。
如霍光对宣帝立许平君为皇后感到很愤怒,并且也宣泄了自己的愤怒。
自上官皇太后在元平元年六月驾临未央宫,废黜昌邑王刘贺后,即一直居于未央宫主持政务,成为名义上的最高领导人:“群臣奏事东宫,太后省政”。⑧及至元平元年十一月,许平君被立为皇后的当日,上官皇太后即归长乐宫,这意味着太后主政的结束。李源澄认为此举“与霍光之意相违。故霍光之归政,宣帝与霍氏之隙之启”。⑨张小锋沿此进行阐发,指出:“‘归长乐宫’即意味着太后‘省政’的结束。显然,太后归长乐宫实由‘政令一出于宣帝’所导致,这意味着霍光的权力受到严重威胁。”认为这让霍光不能忍受,后来“以‘归政’之举来表明自己的不满”。⑩实则双方的嫌隙自宣帝即位的当天就已产生。就上官氏归长乐宫一事而言,若将此事与前因霍光任用私人蔡义为丞相,而为时议所讥结合起来考虑,霍光此举实是为了平息舆论不满、安抚民心而为。因为霍光让上官氏主政未央宫,是以昌邑王刘贺之废为鉴,所采取的稳定时局之举:“宣帝秋七月即位,十一月太后乃归长乐宫者,惩昌邑前事也。”①而其让上官氏在宣帝即位数月后主动交权,是因为此时政局已趋平稳,若上官氏仍不交权,势必会激起舆论新一轮的抨击。因此,趁立后之机,让上官氏归长乐宫,表面上移权于宣帝,这样做对霍光是有利的。当然,霍光还是借此表达了对宣帝的不满。因为上官氏回长乐宫后,霍光又在长乐宫“初置屯卫”。②周寿昌云:
《高后纪》“斩长乐卫尉吕更始”,《武五子传》“戾太子发长乐宫卫”,是长乐在汉初已置卫矣。惟案《百官表》云不常置。疑置而旋废,至是又置之,故云初置也。③
霍光在上官氏归长乐宫后,为其特置屯卫,同时担任长乐卫尉者为其女婿邓广汉,则其震慑宣帝之意甚明。
同时又拒绝封许广汉为侯。一般来说,皇后或皇太后被立后,为示尊崇,其父是要封侯的。如文帝窦皇后被立时,其父已死,因追封其亡父为安成侯。昭帝即位后,其母钩弋夫人被追尊为皇太后,因追尊其外祖父赵父为顺成侯;立上官氏为皇后,其父上官安以后父封桑乐侯。现在许氏被立为皇后,就应该按照传统封她的父亲为侯,然而霍光却以“刑人不宜君国”为借口不肯封许广汉。④宋超认为霍光此举与汉朝传统相符,故宣帝无法抗争:
查《汉书》侯表,刑人封侯者仅吕氏称制时大谒者建陵侯张释一人。且吕氏所封王侯,违背高祖盟誓,所以吕氏死后,所封王侯或诛或免,无一幸存,不足为例。因此霍光以此为由阻许氏封侯,宣帝无法与之抗争。⑤
实则昭帝的外祖父就是宦官,并且主持追尊之事者就是霍光本人,故陈绛称:“岂光心有不平许后之憾,于是而者耶?”⑥而易佩绅更是直接指出:
宣帝之求微时故剑也,厚矣哉。霍光以后父“刑人不宜君国”,盖以其女不得入为后而憾之也,岂真能持大义哉!⑦
对宣帝而言,他不是无法与霍光抗争,而是根本就不敢抗争。霍光无论做出什么决断,他都只能无条件执行。接下来一直拖了年余,霍光方才允许给许广汉封了个爵位低于侯的昌成君。霍光这样做,其意既在于限制许广汉参与政事;又欲以此警告群臣不得与许氏外戚有深入接触。
宣帝要求朝廷为其父祖议谥,但在霍光亲信蔡义的主导下,将卫太子谥为“戾”,意味着朝廷并没有给卫太子平反,这既维护了武帝的尊严,也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另外群臣再次强调了宣帝与昭帝间的承继关系,明确否定了宣帝与其父亲在法律意义上的父子关系:
礼“为人后者,为之子也”,故降其父母不得祭,尊祖之义也。陛下为孝昭帝后,承祖宗之祀,制礼不逾闲。⑧
这不仅确保了皇权传承系统的稳定,而且还让宣帝的母家、祖母家仅获得了诸侯王外戚的身份,从而使他们难以名正言顺地进入政局。 此外,由于找到宣帝的母家,等同于壮大宣帝的实力。故在霍光主政的情况下,官员们为避免得罪霍光,敷衍塞责,不肯尽力寻找也属常事。所以宣帝虽然一即位就大力寻找其外祖母家,可却始终找不到。有学者敏锐地注意到了一问题,指出这说明“霍光在时没人把汉宣帝的命令当回事”。⑨
当时,针对宣帝的种种作为,霍氏集团不断借天象异常警告他不得背叛霍家。江晓原指出,古人之所以热衷于虚构或牵合天象记录,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天象记录可以“直接为具体的政治措施提供帮助”。⑩汉代观测天象,记录瑞应、灾异为太史令之职掌。而太史令为太常属官。宣帝即位时,太常为蒲侯苏昌,其人曾参与议废昌邑王及拥立宣帝事,属霍光的亲信,曾私自将严禁外传的中秘书借与霍山,如地节四年,苏昌“坐籍霍山书,泄秘书免”。师古曰:“以秘书借霍山。”①由于太常为霍氏所掌控,因此霍光在其执政的关键时刻常利用异常天象来影响时政,如昭帝去世前,汉朝官方连续发布天象异常信息,其意就是在向天下暗示朝廷将发生非常之事。宣帝即位后,在与宣帝展开的权力博弈中,霍氏又故伎重演,屡屡借太史令发布异常天象及占辞警告宣帝。
本始元年四月初二初更时分,原本错行,互不相见的辰星与参星同时出现在西方。本始二年七月某日②傍晚,辰星与翼星一起出现,这两次都属提前出现。官方占辞为“大臣诛”。③后来火星留守在房宿北方二星钩星、钤星所在星区。钩、钤二星是天帝的车驾,象征为天子之御者。时霍光亲信杜延年为太仆,霍光侄孙霍山为奉车都尉、侍中,领胡、越兵。霍光女婿赵平客石夏通晓星文,对赵平说:“荧惑守御星,御星,太仆奉车都尉也,不黜则死。”而赵平的反应是“内忧山等”。④赵平不认为此兆应在杜延年,而担忧霍山等的命运,可知他对于宣帝暗中发展自己的势力的行为是有所觉察的。而官方占辞为“不太仆,则奉车,不黜即死也。房、心,天子宫也。房为将相,心为子属也。其地宋,今楚彭城也”。⑤其意当是警告宣帝不得随意更换、处置身边的高级侍从。
就当时的政局而言,虽然宣帝与一些大臣颇相亲近,但大致还处在可控范围之内。让霍氏集团忧心的是许平君为皇后,后宫渐被许氏控制,以至变生不测。于是本始三年,遂伺机除掉了许平君。本始三年正月,许皇后临产前得病,召女医淳于衍入宫诊治,淳于衍与霍家关系亲密,在霍光的夫人显的指使下,淳于衍待许皇后生产后,取出随身携带的附子末掺和在太医所制作的药丸中,服侍许皇后吃下,许皇后遂被毒害而死:
皇后免身后,衍取附子并合大医大丸以饮皇后,有顷曰:“我头岑岑也,药中得无有毒?”对曰:“无有。”遂加烦懑,崩。⑥
不过吕思勉认为这是宣帝后来为除掉霍家虚构的一个借口,属“莫须有之事”,许皇后确实死于难产:
附子非能杀人,尤不能杀人于俄顷间。宣帝非愚马矣者,即视后死不能救,又宁待许伯而后知之乎?⑦
宋超认为“吕先生的评议自有道理”。⑧实则并非如此。附子的母根为毛茛科植物乌头,乌头为多年生草本植物,乌头又名呜喙,先秦时期,人们便熟知此类植物为毒物,如战国时,苏秦游说齐王称人们饿了也不食乌喙,是因为知道乌喙有毒,吃了要被毒死,与饿死一样:“臣闻饥人所以饥而不食乌喙者,为其愈充腹而与饿死同患也。”⑨《淮南子》称:“天雄乌喙,药之凶毒也,良医以活人。”⑩
许皇后死后,官吏很快便把侍疾的医生都给抓了起来,并劾奏淳于衍侍疾时,所犯之罪不可言状,不道,遂将其下狱。紧接着宣帝又不断地让官员去追问淳于衍许后暴崩的缘由。显知道后,只好把实情告诉了霍光,而霍光的反应是:“光大惊,欲自发举,不忍,犹与。会奏上,因署衍勿论。”①胡寅论及霍光在发觉显害死许皇后之后,仍犹豫不决,怀疑霍光在许平君被立为皇后以后,仍有心让自己的女儿为后:“顾且犹豫于发觉后,无乃本心欲婿宣帝已久耶?”②胡寅的怀疑是有道理的,许平君被立后,霍光将小女送进宫去的念头一直没有打消,但让霍成君入宫作婕妤,形同为人之妾,又是他所无法接受的,因而此后数年让其早已到当嫁之年的小女一直待字闺中。显之所以敢自做主张让淳于衍害死许平君,其一贯行事张狂强势是其一;其内心一直对宣帝意存轻蔑是其二,如霍光去世之后,其子霍禹论及宣帝,仍以恩主自居,声称“县官非我家将军不得至是”,③此语虽出自霍禹之口,但反映的却是霍氏家族整体对宣帝的态度;而其揣摩到了霍光的心机则是其三。故黄恩彤明确指出:“许后之立本非光意,光未尝不欲贵其少女也。显之邪谋,盖亦微窥光意而为之耳。”④宣帝见霍光如此处置,就不敢再深究,只好放了淳于衍。
当宣帝埋葬许皇后之时,霍显已开始为其小女霍成君置办嫁妆,准备入宫用品,并劝霍光将霍成君送入宫中。次年三月,霍家小女霍成君名正言顺地入宫做了皇后,霍显终于得偿所愿,宣帝想倚重许氏外戚的愿望似乎成了泡影。
随着霍成君入宫为皇后,霍家对他的控制变得更加严厉起来,借天象频频警告宣帝。如本始四年七月初二,辰星行至翼宿,受到月亮侵犯。占辞为:“兵起,上卿死,将相也。”当天,火星进入鬼宿天质星星区。占辞为:“大臣有诛者,名曰天贼,在大人之侧。”地节元年正月十九日二更时分,火星在角宿、亢宿,被月亮遮掩。占辞为:“忧在宫中,非贼而盗也。有内乱,谗臣在旁。”二十二日,火星进入氐宿中部。氐宿,象征天子的宫廷,“荧惑入之,有贼臣”。六月初二⑤初更时分,彗星又在左右角星之间,彗尾指向东南,长约二尺,白色。占辞为:“有奸人在宫廷间。”到三十日,又有彗星出现在贯索星的东北,朝南方运行,至七月初七夜进入天市垣,星光明亮,彗尾指向东南,白色。占候者说:“有戮卿。”⑥所谓的天贼、奸人、谗臣等意指的就是宣帝身边的外戚故旧等亲信。太常属官太史令出这样的占辞,其意当是霍氏家族在警告宣帝不得对自己有二心,暗中发展势力。而所出的大臣将被诛杀的占辞,当是霍氏家族借此表达对宣帝的不信任,警告宣帝不得诛除霍氏家族成员。显然,霍成君一进宫,宣帝便受到了她的严密监视,遂使宣帝的大量隐私为霍家所掌握所致。
总之,宣帝即位后,虽表面上与霍光相处颇为和睦,但暗中双方的权力博弈却相当激烈。好在宣帝扩权的手段绵密而细致,又对霍氏家族严加防范,使霍氏家族在对其心生疑忌之时,又意存希冀;当此之时,张安世、杜延年、丙吉等人应当“调和其间”,此史无明文,然“此可以想象而知”。⑦故而霍光在世期间,双方斗争虽激烈,但勉强保持住了斗而不破的局面,从而为宣帝掌权争得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