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关键词:大学生;权利意识;内容;途径
论文摘要:大学生权利意识教育的内容不仅包括法律规定的权利和自由,而且包括如何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大学生权利意识教育,应更新观念,改进课堂教学;转变教育方式,加强实践教学;依法治校,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
一、大学生权利意识教育的内容
对大学生进行权利意识教育,不仅使他们知道法律规定的权利和自由是什么,而且还应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
(一)法律规定的权利和自由
当前突出和加强学生权利意识教育,对于调动每个学生学法、守法的积极性,对于推进整个国家民主与法制建设,是十分必要的。对大学生进行权利意识教育,应首先让他们知道法律规定的权利和自由有哪些。根据《宪法》、《高等教育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大学生权利主要有以下内容:
1.《宪法》规定的大学生作为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基本权利主要有:第一,平等权,是指大学生作为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同等保护的权利。第二,政治权利和自由,主要包括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第三,监督权,主要包括批评、建议权,控告、检举权等。第四,宗教信仰自由,是指大学生都有按照自己的意愿信仰与不信仰宗教的自由。第五,人身自由,主要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第六,大学生的财产权。
2.《高等教育法》规定的大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具有的权利。这些权利主要有:第一,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权,这是大学生作为受教育者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它是指大学生享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这项权利是大学生接受教育和完成学习任务的主要途径。第二,获得学金权,是指大学生享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的权利。它是《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获得物质帮助权在大学生身上的具体体现。这项权利能帮助家庭贫困的学生完成学业,而不致使他们因家庭贫困而辍学,失去受教育的机会。获得学金权是学生的一项权利,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大学生都有权申请,学校和教师不得拒绝。第三,获得公正评价权,是指大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享有要求教师、学校对自己的学业成绩和品行进行公正评价并客观真实地记录在成绩档案中,在完成相应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第四,申诉、起诉权,是指大学生享有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而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第五,其他权利,是指《教育法》允许大学生享有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
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种权利,包括《行政法》、《刑法》、《民法》、《经济法》、《诉讼法》等规定的各种权利。
(二)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
首先,法律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行为规范体系,只有树立了正确的权利义务观,才有利于法律的实施、遵守以及社会的有序和稳定。法律实施的社会意义在于通过对社会关系的调整使社会有序和谐,只有有序和谐社会才会稳定。法律的实施不仅仅依赖于强有力的执法机关的强制执行,更依赖于公民的自觉遵守,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的基本前提是对权利义务的正确认识。可见,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对于法律的实施和遵守极为重要。只有正确认识权利和义务,才能自觉履行义务,使权利得以实现,最终使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目标得以实现,保证社会处于一种和谐稳定的状态。其次,大学生树立了正确的权利义务观,也有利于他们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而推动文明学风和校风的建设。正确地认识权利义务可以使大学生懂得自己与他人,自己与集体,自己与社会的关系;认识到享有权利的前提是履行义务,只有尊重他人的权利,自己的权利才会得到尊重:认识到社会稳定发展与自身发展的关系。这样,就会在Et常生活中养成遵守纪律,尊重他人,热爱集体,奉献社会的行为习惯。"
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应把握以下几点:第一,权利义务的一致性。强调权利义务相一致是我国法律的一贯宗旨。《宪法》第33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一对范畴,二者之间相互促进,相互依存,权利是义务的基础,义务是权利的保证。公民在行使权利的同时,应该履行自己对国家、社会和他人应尽的义务。如果一味追求无限扩大自己的权利,不尽相应的义务,势必会损害他人的利益,使他人的权利得不到实现,也使自己的根本利益受到破坏。第二,权利的实现要受社会经济基础和社会物质条件所制约和限制,权利的范围、内容与经济基础和社会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发展相适应,任何超出经济和经济结构的权利,既不可能产生,也不能实现。权利的实现也受国家权利和需要的限制,超出或破坏国家利益的行为,都不会成为权利。当前,我国正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伟大战略目标,这些都为促进公民权利的积极实现,创造良好的社会制度和经济条件。第三,权利是相对的,有限的,任何人在行使权利的过程中,不履行相应的义务,故意超越权利的界限,造成他人权利的范围的行为,都是滥用权利的行为,都要承担相应责任。知道了这些,才能正确对待权利,通过正当手段、方式、途径行使权利,维护权利。
二、大学生权利意识教育的途径
(一)更新观念,改进课堂教学
法律基础是一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的课程,是对大学生进行权利意识教育的主渠道。首先,教师在教学中要更新观念。当前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中,仍有许多教育者把法律等同于刑法,或者把法律简单视为阶级斗争的工具,或者对资产阶级民主、平等、自由等法律精神不加分析全盘接受,用资产阶级法律精神代替当代法律的时代精神。当代法律的时代精神是由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决定的,是当代法律制度的灵魂。当代法治蕴涵的法律精神是法律至上、平等适用、制约权力、权利本位。只有用当代法治的时代精神去教育学生,我国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建设才会纳入正确的轨道,法制建设才能获得源源不断的动力。其次,在教学中要结合当代大学生的特点,进行法律知识的系统教育,使学生对我国的法律体系及法制现状有比较系统的了解。同时,应根据国家立法和修订法律的内容的速度,弥补教材与立法现实相脱节的缺陷,及时向学生补充最新的法律内容,从而使学生全面认识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多项权利义务。在向学生传授法律知识的同时,应重视法律意识的提高,而提高法律意识的重点应放在树立学生正确的权利义务观上。第三,在课堂教学中,可以选用生活中发生的一些维权的典型案例和事件,联系大学生的思想实际,组织课堂讨论、辩论等多种形式,充分调动大学生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二)转变教育方式,开展丰富多彩实践教学活动
教师不仅要上好课,还要指导学生开展权利意识教育的实践教学活动,充分发挥大学生主观能动性,挖掘学生的潜力。我们可以从维护合法权利和自由的角度,组织学生举办模拟法庭,参观监狱,开展社会调查、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征文,与学校广播站联合开办“大学生与法”专题栏目,设立“法律咨询”信箱、网站等活动。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有利于把纸上的法律权利变成生活中的法律权利,使学法用法成为学生内在的自我要求,由被动变主动,自觉增强法制观念。
(三)依法治校,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权利意识教育和依法治校,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依法治国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一项宏伟战略目标,但依法治国大量的工作在基层。因此,依法治校不仅具体实践依法治国的伟大战略任务,而且可以大大提高权利意识教育的效果。在学校管理中,从对学生的收费到对学生的管理,再到学生学位、毕业证的颁发等管理活动,我们都要严格按章办事,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否则,就会使学生对学校规章制度的有效性产生怀疑,进而对法律的权威性产生怀疑,大大降低甚至完全抵消权利意识教育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