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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野生动物致害之法律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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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野生动物致害之法律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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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在野生动物的保护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野生动物致人损害的事件频繁发生,也严重影响了人们对野生动物保护的积极性。因此,对野生动物致害进行法律救济是野生动物保护机制不可忽视的环节。我国的现行立法对野生动物致害提供了一定程度的救济,但是这些救济仍然贫乏,相关规定存在着诸多的漏洞与空白。国外的立法经验为我国野生动物致害救济制度的完善提供了良好的借鉴。我国野生动物致害的救济制度应从统一立法、明确野生动物的归属状态、建立专项赔偿基金、建立有效保险机制等方面进行完善。

[关键词]野生动物;致害;法律救济;制度重构 [中图分类号]D922.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434(2011)05-0062-07

一、引言:何以如此尴尬

据报道,2006年9月,我国黑龙江省东宁县一名村民在山上采蘑菇时不幸葬身虎口。2007年5月,吉林省珲春市春化镇五道沟村的车某,在上山采菜时遭遇野生东北虎袭击,其双手及腕部六处被咬骨折。2007年10月,重庆涪陵区李渡双桂小学的小学生露露,放学回家途中被野生的马蜂蜇伤,经抢救无效死亡。2008年6月,云南昌宁县苟街乡一妇女在放羊时被黑熊咬死。2008年7月,重庆涪陵一中年妇女路过庄稼地时,被野生猪獾咬伤,染狂犬病身亡。2010年7月4日,黑龙江省五常市两农妇突遭黑熊袭击一位伤势严重。据统计数据显示,2000-2005年,云南省野生动物侵害造成的损失分别达2344、2906、3504、3947、4912、5390余万元。在2007年,云南省经调查并纳入统计范围的陆生野生动物侵害案件共有42653起。其中,人身伤害案97起,造成86人受伤,11人死亡,财产损害案件42556起,共造成财产损失7168.61万元恻。而据辽宁省2009年的统计数据显示,该省每年陆生野生动物侵害事故平均发生4500多起,涉及农户7000余户,涉及人数近3万人,侵害面积近9万亩,造成直接、间接经济损失3400万元

面对如此触目惊心的数据,面对如此的尴尬,我们不得不反省我们的行为,反思我们的制度。毫无疑问,野生动物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文化价值、经济价值与科研价值,野生动物的保护是我们人类必须持之以恒的历史性任务。因为保护野生动物,也就是在保护人类自己。但是,我们该如何在保护野生动物与保护人类自身之间寻得制度均衡?面对野生动物的侵害,我们的制度应如何作为呢?

二、我国野生动物致害的救济机制及其缺失

(一)我国野生动物致害的救济机制 最早对野生动物侵害的救济作出具体规范的,是1998年《云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该办法可以说填补了我国对野生动物致人损害进行地方专门立法的空白。此后,相关的地方立法不断出现:2002年,北京延庆县在北京市率先出台了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损害补偿办法;2005年1月陕西省也开始实施《陕西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2006年1月,《西藏自治区重点陆生野生动物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暂行办法》开始实施;2006年10月,《吉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开始实施;2009年4月,《北京市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损失补偿办法》正式施行。2009年12月,《辽宁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补偿办法(讨论稿)》草案已经编制完成,这也就意味着,辽宁有望成为继云南、陕西、西藏、吉林和北京之后全国第六个为保护野生动物致害实施经济补偿的省份。

根据上述这些规定,我国对野生动物致人损害的救济机制主要规范内容体现如下:

1.可获救济的侵害。限于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的侵害。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在野生动物致人损害中,受害人可以获得救济的侵害动物仅限于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而且,目前已经制定相应的致害补偿办法的省市,则对致害的动物限于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如《云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

损害补偿办法》第2条的规定,受害人能够获得损害补偿的侵害野生动物。是指国家Ⅰ、Ⅱ级重点保护和云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陕西、西藏、吉林和北京等地均作出类似规定。

2.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为各地政府。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和《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规定,对野生动物致人损害的承担补偿义务的主体为当地人民政府,即损害行为发生地人民政府。云南、西藏等地多明确将对野生动物致害的审批部门界定为县(市)林业主管部门。

3.部分地方的损害补偿标准比较明确。如《陕西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第8条规定,野生动物损毁农作物或经济林木,个户总产量损失60%以上的,按受损产量折成实价的50%给予补偿;伤害家畜的,对受伤家畜医疗费的补偿金额最高按此家畜价值的20%予以补偿;对死亡家畜的补偿金额按此家畜价值的50%予以补偿。又如云南省《补偿办法》第7条第3款规定:“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补偿金、丧葬费。”

4.部分地方有比较明确的补偿程序规范。如吉林省《补偿办法》第5、6条规定:对受到侵害的受害人。应自受损害之日起5日内向市县级补偿管理机构提交补偿申请书:市县级补偿管理机构在接到申请之后,应及时立案并派出不少于2人的专业技术调查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不同的补偿金额,确定不同的审批主体。

(二)我国野生动物致害救济机制的缺失

从上文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对野生动物的侵害,已经部分地建立起了制度规范,已经有了一定的救济依据,但显而易见的是。对野生动物致人损害的法律救济仍然存在着诸多的救济缺漏与制度空白。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救济制度不统一,缺乏可操作性。作为野生动物保护的根本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具有一般的地方法规不可比拟的效力位阶。但是在对待野生动物致害救济的问题上,该法律规定过于简单和宽泛,对补偿的主体、补偿的标准以及补偿经费的来源等问题含糊其词。而且,该法将具体的操作规范赋权于地方,也导致了各地的立法规范不统一。尽管《野生动物保护法》有了明确的依据,但各个地方政府出于减轻财政支出等考量。除了部分省市外,其他省市或自治区迟迟未制定出相关规范。正是由于这种状况,在野生动物致害的救济操作中,常常是无法可依或者适法困难。

2.救济范围不周延。从理论上讲,任何的野生动物都可能发生致人损害之事实。然而,在我国,并非所有的野生动物致人损害的受害人均可得到法律的救济。如前文所述,在野生动物致人损害中,受害人可以获得救济的侵害动物仅限于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这就意味着,对于不属于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发生致人损害的事件,受害人是不能依据现行法来获得任何的救济。也就是说,对于受到非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侵害的受害人只能骂天恨地自认倒霉。

3.责任主体不够明确。有损害,就有责任。但是,责任必须追究到责任主体,损害的救济才能落实。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属于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发生致人损害,则应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然而,“当地政府”是指哪级政府呢?省级?市级?县级?乡镇级?即使明确了哪级,那么,又该由该级政府的哪个部门来负责具体的操作呢?由于责任主体不明确到位,常常导致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之间依法踢起了皮球。尽管云南、西藏等地多明确将负责审批的部门界定为县(市)林业主管部门。然而,对于未出台相关规范的省市来说,还是存在着上述的困境。

4.救济标准有限。对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发生的致人损害,尽管有救济,但救济标准有限。野生动物致人损害既包括人身损害,也包括财产损害,既有直接损失,也有间接损失。目前,我国对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致人损害的补偿仅限于直接损失,对于间接损失一般不纳入补偿范围。而且,如前文所述,即使是直接损失。补偿标准也是比较低的。如《陕西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对造成居民人身伤害的,根据不同的损害程度。设置了补偿标准的上限规定。在2009年以前,云南省对野生动物造成的家畜、农作物的补偿比例仅维持在15%~30%之间。

5.司法救济途径不通畅。司法救济是维护合法权益和实现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与最后保障。然而,在我国现行的救济制度下。如果受害者得不到应有的补偿,或认为未得到合理的补偿,则很难通过司法途径进行权益救济。目前。尚无任何资料表明,曾有受害者因国家补偿不合理或未得到补偿而提起诉讼的实例。

三、我国野生动物致害救济机制缺失的成因分析与外国法借鉴

(一)我国野生动物致害救济机制缺失的成因分析

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我国野生动物致人损害出现救济缺漏与制度空白。是有其深刻的历史、文化与经济根源的。

1.理论研究不成熟。理论是实践的先导,法学是立法的支撑。然而,从上个世纪至今,不论是民法学还是环境生态法学,均处于创建与重构的理论幼稚期。在这个时期,尽管有诸多的真知灼见,但更有保守、傲慢与偏见,尽管有胆识、责任与呐喊,但更有误导、误解与冷漠。在笔者的视域中,国内还少有外国关于野生动物致害救济的相关译文资料。囿于这样的理论研究状况。我国对野生动物的理论研究难以为我国的相关立法与实践提供充分的理论指引。

2.政府不作为。所谓政府不作为,是指政府应为或者可为而不为。对于野生动物致人损害的救济上,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第一,我国未出台可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野生动物致人损害的救济制度。第二,许多地方政府没有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制定实施关于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致人损害的补偿救济办法。尽管如前文所述,我国的相关理论研究还处于幼稚期。还不能为相关的立法提供充分而先进的理论指导,但云南等地的实践证明,实践是可以开拓进行的。所以。能不能作为以及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作为,是客观性问题,但愿不愿作为。则是态度问题。我国目前多数地方政府的态度则显然属于消极的主观性不作为。第三。相关配套制度不完善。每一项公共制度的实行,都是一个系统工程。野生动物损害救济制度,既要理论研究的科学化开展,也需要相关法律制度及其配套机制的的健全与规范。目前,我国在这些方面的实践显然是存在缺漏的。

3.经费来源不足。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对于属于国家与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致

(二)外国法借鉴

野生动物的致人侵害是人类社会的共生现象。作为社会范畴的野生动物致人损害的法律救济在制度层面和法律语境中,应该是一个历史范畴。尽管“制度形成的逻辑并不如同后来学者所构建的那样是共时性的,而更多是历时性的,但是,制度也总是在其历史的沉淀和演化中,折射出其发展的规律,于个性中映照出共性。就笔者所收集到的有限的外国立法资料而言。国外对野生动物的相关立法的完善性至少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野生动物的所有权归属状态。如《俄罗斯联邦动物界法》第4条规定:“俄罗斯领土范围内的动物界(包括水生野生动物)是国家的财产——对动物界的占有、使用和处分属于俄联邦和俄联邦各主体共同管辖。”《荷兰民法典》第19条规定:“家养动物的所有权人在家养动物脱离其照管成为野生动物的情形下。丧失对该家养动物的所有权;其他动物的所有权人,在该动物获得自由后未立即试图再次捕获或停止试图再次捕获它们的情形下,丧失对该动物的所有权。”《瑞士民法典》第719条规定:“捕获的动物重获自由,所有人未继续搜寻和再捕获的,为无主物;驯养的动物恢复自然状态并不再归其主人时,为无主物……”《魁北克民法典》第934条也有相似的规定:“无主物是不属于任何人之物,诸如野生动物,捕获后又回归到野生状态的动物、水族及所有权人抛弃的物。”

2.明确区分家养动物与野生动物的界限。如《智利民法典》第589条规定:“天然自由并独立于人类而生存的动物为野生或未驯化的动物。如野兽和鱼,通常依赖人类生存的动物为家养动物,如鸡,绵羊。其天性为野生但已习惯于被养殖之生活,并已习惯人类之特定控制方式的动物,为驯化动物。驯化动物如保持受保护或照料的习惯,适用关于家养动物的规定,失去这一习惯时,重新归于野生动物。”此种规范便于明确家养动物与野生动物致人损害是否适用于相同的归责原则与救济措施。

3.明确野生动物致人损害的归责原则。如美国第二次《侵权法重述》第507条第1款规定:“野生动物的拥有者,就该动物造成的他人人身、土地或动产的损害,对他人承担责任。尽管他已经在限制该动物方面,或防止其造成损害方面,付诸了最大程度的谨慎。”在美国侵权行为法中,对动物致害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根据动物的种类和性质进行区分。主人是否要为造成损害的动物负严格责任,取决于这种动物属于野生动物还是属于家养动物,如果损害是由于某一种类动物的危险特性造成的。或者是由于主人明知的或应该知道的某个特定动物的危险性造成的。那么野生动物的主人就要为动物造成的所有损害负严格责任。

4.救济方式的充裕性。救济方式的充裕性是实践救济效率的保障。国外一些比较特殊的救济方式可以为我们提供若干思路。《瑞士民法典》规定,土地占有人有权捕获在其土地上致害的第三人的动物并加以看管,以保全其赔偿请求权,情势需要时可当即杀死,但是有义务将其不加迟延的通知所有人,也有义务进行为调查目的的必要事项。《瑞士民法典》的这一规定明确了一种比较特殊的救济方式,即通过对致害动物进行扣留来保全自己的赔偿请求权。 6.经费的多元保障,如有些国家考虑以狩猎许可的方式获得经费保障。英国早在1831年就制定了《狩猎法》,联邦德国1952年制定了《狩猎法》,日本于1973年制定了《关于鸟兽保护和狩猎法》。目前,狩猎许可已经成为国际通例,并且大多数法治国家规定,狩猎者必须为狩猎许可支付费用或者为狩猎许可证支付管理费用。

四、我国野生动物致害救济制度的重构

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尽管我国理论对野生动物致害的救济研究状况比较贫乏、比较保守,但我国的立法却可以在已有的实践经验与理论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大胆的开拓与尝试。目前,除了应该加强相关理论研究以外,我们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野生动物致害的救济制度重构:

(一)统一立法,强化可操作性

立法的权威性与统一性是法律充分实践的基本保障。基于目前的立法状况,笔者建议,适时修改我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在第14条中应明确规定补偿主体、补偿对象、补偿标准与补偿经费来源。在《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的基础上,由国务院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为了保障立法的统一性与权威性,应严格限制地方立法;对于可赋予地方立法的问题,应仅限于极具地方因素或地方特色的问题。

(二)完善我国野生动物所有权的归属状态

根据我国《物权法》,我国的所有权类型分为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物权法》仅明确“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所有权归属国家。那么,其他的野生动物的所有权归属状态如何呢?我国的立法并不明确。因此,在规定某些野生动物属于国家所有权的情况下,我国立法宜明确界定:在集体所有的土地、河流、湖泊等水域内生存栖息的,非属于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对于通过合法驯养繁殖、捕捞狩猎而获得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通过有偿受让、赠与方式而获得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通过先占而取得的无主水生野生动物,所有权归私人所有;对于国家、集体或私人以明示方式明确放弃所有权的野生动物,应确认为无主物。明确规范野生动物所有权的归属状态,对于野生动物致害的救济而言,其重要意义在于,便于明确野生动物侵害的责任主体,即动物(不论是野生动物还是其他动物)的侵害应由其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对于属于国有或集体所有的野生动物的致害赔偿,应建立专项赔偿基金

一方面,专项基金的来源应该多元化。不仅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拨款,还应该广泛

吸纳各种社会资金,如鼓励社会捐赠、设立野生动物保护彩票或环境生态保护彩票、野生动物资源开发利用收入等。另外,狩猎权的拍卖或许是个不错的经费来源。

(四)明确责任主体

对于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物致人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由于《野生动物法》第7条明确规定:“国务院林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陆生、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所以,笔者认为,对于国有的陆生野生动物致害的责任主体可由国家林业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局代为承受。水生野生动物致害的责任主体由渔业主管部门代为承受。属于集体所有的野生动物致人损害。由集体组织承担责任。私人所有的野生动物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由其所有人承担。不论是国有,还是集体所有。抑或私人所有,在存在管理人的情况下,若管理人对野生动物的致害有过错的,管理人应承担连带责任。对于无主野生动物的致人损害。由受害人自己承受,并允许其通过先占等方式占有该无主野生动物,且因此受偿。

(五)建立有效的保险体系

保险是人类社会最古老的风险管理方式之一,是现代社会分散风险的典范机制。由于野生动物致害的不确定性与风险性,因此,宜建立野生动物致害的保险体系。国家、集体、个人均可作为投保人参加投保。通过这样的保险机制。国家、集体和个人在面对不确定的野生动物侵害而产生的法律风险可以得到有力的消解,当前的救济不充分的问题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和。

(六)明确国有与集体所有野生动物致人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条件

概而言之,这些条件应该包括:第一,须有受害人的人身或财产受到损害,损害事实是野生动物损害补偿的前提。第二,受害人无过错。如果是因受害人的过错而造成的损害不能得到赔偿,如未经许可擅自进入野生动物保护区狩猎。第三,不存在法定的免责事由。如果存在不可抗力等法定免责事由,则赔偿主体无需承担责任。第四,野生动物致害与受害人的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第五,损害必须达到合理标准。在现实生活中,野生动物的致害有大小之分。有些可能微不足道,有些确系重大损失。笔者认为,对于轻微的损害,不宜提起损害赔偿。如被野生蚂蚁叮咬,花费20元进行消毒消肿,此时即不宜提出赔偿请求。至于何种标准才属合理范畴。可由各个地方根据当地居民的平均收入来确定。

(七)明确赔偿的充分性与赔偿方式的多样化

由于经费保障的缺乏。我国在以往的实践中。对属于国家和地方保护的重点野生动物发生的致害赔偿标准比较低,不够充分。在建立完善的赔偿专项基金以及保险体系之后。我们应明确对野生动物保护致人损害中赔偿的充分性。即赔偿的损失既可包括直接损失,也可包括间接损失。对于直接损失,原则上应足额赔偿。当然,对于损失的大小。应由受害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负举证责任。

由于野生动物致害的形态具有多样性,因此,与此相适应的是,我们的立法应强化赔偿手段的多样化。笔者认为,我们可以考虑的赔偿方式包括金钱赔偿、实物赔偿、恢复原状、提供优惠条件、照顾、给予医疗、抚恤等。原则上应以金钱赔偿为主,其他赔偿方式为辅。如对于属于私人所有的野生动物致害,其责任主体在无经济能力进行赔偿时,可考虑以照顾护助的方式替代金钱赔偿。通过多元性多样化的赔偿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可缓解野生动物致害责任主体在经济赔偿方面的压力。

(八)明确司法救济

我国的司法救济体系应明确将野生动物致害的救济问题纳入其规范范畴。从而为因野生动物致害而产生的纠纷提供最后救济保障。同时,针对野生动物所有权的归属状态差异。对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物导致的损害赔偿,应明确适用行政诉讼法与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范。对属于集体或私人所有的野生动物导致的损害赔偿,应明确界定为民事侵权纠纷。其司法救济程序应明确为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也即在程序法的适用上,应适用民事诉讼法。

五、结语:作为于丛林

丛林是一个世界,丛林也是一个社会。丛林中有你,有我,有他,也有它,丛林是一个由生存着的生物而构成的一个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生存资源在总数上是有限度的。因此,为了生存,为了繁衍。于是有了血肉模糊、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几百年来,猎杀、亡命与自卫,生境的消亡与重筑,环境的污染与浸涤……人类在谱写着野生动物命运的深沉哀歌时,也在为自己偿付着代价。其实,丛林中,不仅仅只有血肉模糊的弱肉强食,互利互惠也是丛林法则的重要组成,和其他生物和谐相处更是一种理性选择。在面对被野生动物的侵害危险和被侵害的事实时。我们不应去怨恨于野生动物,而应反思我们的制度,反省于我们的行为——野生动物的侵害,其根本动因在于人类对野生动物生境的侵夺。有了生活的实践,有了人类的理性思考,深沉的生态意识在告诉我们,现在该是我们应该作为于丛林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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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随着法制的发展和健全,在刑事架构中被默默忽视的被害人急需关注和救济,探究被害人的具体权利范围显得越发迫切,只有建立健全的救济制度才能真正使得被害人救济有法可依。 关键词 救济 权利 制度 作者简介:池泳珍、易超颖......
动物权视野下的我国动物保护立法
发布时间:2023-06-24
动物权视野下的我国动物保护立法 摘 要:本文通过分析“动物权”的定义及特点,正确认识我国动物保护立法现状,探索我国动物保护立法条件,对我国动物保护立法提出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动物权;动物保护立法 中图分类号:D922 文献......
动物作为物的法律本质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动物是所有权的客体而非主体,对所有权的承认包含着对于主体支配物之状态的一种 价值判断。只有通过对物的占有和所有,主体的人格才得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动物作为 所有权的客体,其本质就是被主体控制、支配的对象,对动物从......
商标权利非法转让的法律救济模式初探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03
商标转让,是商标权人依法行使其对商标处分权的重要方式之一,也是受让方继受取得商标权利的方式之一。通过商标转让,原商标人不再享有商标权,该商标的一切权利义务均由受让方以继受取得方式承继。较商标权的原始取得即申请取得而言,商......
浅论环境侵权救济方式的法律制度(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0-30
论文摘要:我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环境与资源单行法规中规定了排除危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等几种方式。这些救济方式不仅规定了事后补救性质的损害赔偿(包括恢复原状),也规定了事前预防性质的侵害排除(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与消......
劳动合同纠纷中违约受害人的妥当救济(1)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21
前言 本文探讨的是劳动合同纠纷中违约受害人救济的问题,具体案件是工资债权的债权人与违约的债务人之间的纠纷。该案的核心问题是,适用仲裁前置原则的民事纠纷案件,在进入司法程序之后,是否还要受仲裁申请期限的制约,在违约事实清楚......
关于行政救济制度的法律检讨
发布时间:2022-12-06
" 摘要: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的行政争议的不可避免性,决定了"有侵权必有救济"的法制原理。本文对我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救济现状从立法、执法层面上进行分析与反思,努力为国家行政救济制度的完善献计献策。 关键词......
行政行为法律救济中的利益衡量_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27
利益衡量是行政行为法律救济[1]的一种基本方法。在笔者看来,行政行为审查者的利益衡量是在行政争议当事人相互博弈的基础上进行的,理应要受到当事博弈合意的约束,但利益衡量对于实现行政行为法律救济的功能有着独特的意义。 一、利......
论高层建筑坠落物致害的侵权责任
发布时间:2015-08-04
摘 要 高层建筑坠落物致害的现象在现代社会频繁发生,随之引起的法律纠纷也日益增多,侵权人难以查明是此类案件最重要的特征。受害人往往只能确定物体从某高层建筑坠落,却无法确定具体的责任人,因而无法主张赔偿责任。《侵权责任法......
论私权救济中司法与传媒的被动勾连
发布时间:2022-09-18
摘要:在私权救济的过程中,司法与传媒可能双双异化为当事人经济利益实现的工具,在商业利益和公众话语的助推下二者还将被动地勾连,产生协同效应,从而呈现出以“私权救济”为话语基础,在私力救济场域内舆论营销化和公力救济场域内诉讼商业化共存的暧昧现实。关键词:私权;救济;司法;传媒;勾连中图分类号:DF49文献标识码:ADOI:10.3969/j.issn.1008-4355.2015.02.04司法与传媒.........
浅析环境损害救济的途径
发布时间:2015-09-08
如将环境侵权行为视为一般侵权行为,环境侵权会导致特定主体的特定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的损害,具有典型的“私害”性质,但若从环境侵权的特殊性来看,环境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人类对其中的某个要素加以利用超过了其自身的恢复能......
关于高校教师的法律救济问题初探
发布时间:2023-04-30
" 【论文摘要】高校教师作为当今社会重要的职业群体,其权利的保护与救济对于高等院校的发展和整个教育行业的法治进程而言都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和意义,然而随着教师合同聘用制的广泛施行,高校教师的权利保护越来越处于困境之中,其有......
论我国公益、救济性捐赠的所得税法律制度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我国公益、救济性捐赠的所得税法律制度 论我国公益、救济性捐赠的所得税法律制度 论我国公益、救济性捐赠的所得税法律制度 「摘要」我国税法在给予公益、救济性捐赠可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浅谈我国公民环境权及其法律救济
发布时间:2023-03-22
一、公民环境权概述 一般理论认为,权利可做人格权与财产权的界分,于此相对应,公民应享有环境人格权和环境财产权,并与之相对应的一系列程序性权利,具体情况如下所讨论。环境人格权指环境法律关系主体拥有和享受环境所带来的美感和......
动物是怎样自救的
发布时间:2023-01-24
在自然界,动物们为了生存,都有各自的逃生本领。 壁虎 壁虎逃生的绝技就是扔掉尾巴,在它遇到强敌或被敌害咬住时,挣扎一番后就自动将尾巴脱落,离开身体的尾巴还不停地抖动,以达到迷惑敌人、趁机脱身的目的,而过些时候,壁虎的尾......
论校园体育运动致害案件的校方责任
发布时间:2023-03-20
一校园体育运动致害侵权案件的定性 校园体育运动致害侵权即在学校注册在籍的学生主体在参加校方组织的体育活动中由于自己、第三人或校方的过错因体育运动而直接导致的学生主体的人身和财产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形。笔者认为,必须由体育运......
浅议动物的法律地位
发布时间:2023-07-10
[摘要]人们常称呼动物为人类亲密的朋友,学术界关于动物权利的争论已久,至今仍未达成共识。今天的中国,动物保护和环境保护已成定势,乃人心所向。法律应该怎样对待动物? [关键词]动物法律地位;动物权利;动物保护;环境保护 ......
论析我国民办学校的教师权利及其法律救济
发布时间:2023-03-11
" 论文关键词:民办学校;教师权利;法律救济 论文摘要:在民办教育蓬勃发展的今天,民办学校的教师权利受损及其法律救济受到教育界乃至全社会的普遍关注。由于教师权利求济制度不健全、民办学校不作为、民办学校教师法律救济意识淡......
谈圈养野生动物的疾病预防
发布时间:2023-03-06
摘 要:野生动物在目前来说,圈养的较多,在对这些野生动物进行圈养的过程中,需要对其进行有效的疾病预防。就目前的野生动物价值而言,其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价值正在不断的上升之中,圈养野生动物越来越受到社会效益的重视,为了能......
法律经济学视野下的农村土地产权(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06
一、法律经济学与中国改革 法律经济学试图回答关于法律规则的两类基本问题。一类是实证性的:关于法律规则对行为的影响与后果。例如,对引起汽车事故的哪一方施加法律责任会导致更少的事故?另一类问题是规范性的:关于法律规则的社会欲......
“消费者”概念之法律厘定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3-17
【论文摘要】本文揭示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界定“消费者”概念上的缺陷,并从消费者的变迁、功能价值的角度以及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目的出发,探讨了“知假买假者”和医患关系中的“患者”作为消费者的必要性,引发出“......
4000字民法论文扶养救济
发布时间:2016-04-06
论文的选定不是一下子就能够确定的.若选择的毕业论文题目范围较大,则写出来的毕业论文内容比较空洞,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各位同学准备的4000字民法论文。 通俗意义上理解,夫妻一旦离婚,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也随即消灭,不存在相互扶养的义......
论电子合同效力之法律认定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4-01
[内容摘要]: EDI和E-mail是电子合同的基本形式,两者以各自具有的特点和优势在电子商务活动中占据了一席之地。电子合同与传统的合同有着显著的区别。电子的合同当事人、要约、承诺及合同的效力问题都是现代立法的中的一个难点。 [关键......
论学生伤害事故中的法律责任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2-10
论 文 摘 要:近年来,我国的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办学规模日益扩大,学生伤害事故频繁发生,而公民权利意识随着普法工作的广泛深入进行得到了不断增强,为学生伤害事故引发的与学校的法律纠纷越来越多。许多学校面对学生伤害事故常常表现......
劳动法律实务系列之二
发布时间:2013-12-18
近年随着国有企业改革步伐的加紧加快,在依法处置无行业发展前景且效益极差的国有企业资产及妥善安置这些国企职工的工作中与当地政府政策性支持是分不开的。但是在笔者处理国企改制的有关纠纷中发现这样的一个现象,即有些因经营发生严重......
非财产性损害的契约性救济及其正当性民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7-12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二元制体系下的边际案例救济 一、对问题的说明 契约的全部意义在于履行,因为它不仅是当事人满足自己需要的重要手段,也是社会分工带来的协作之必要途径。而违约除了破坏这种个人的期待与社会的整体和谐外......
浅论学校体育伤害事故责任认定之法律分析
发布时间:2023-05-22
" 论文关键词:学校体育伤害事故;责任认定;过错责任;公平责任 论文摘要:笔者从法律的角度,在理论上分析了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依据民法及相关法律,确立了学校体育伤害事故责任认定的归责原则,以过错责任为主要归责原......
违法侵害违法物品应如何定性之分析_法学理论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违法侵害是指行为人实施了某种违反刑事或民事法律的行为,侵害了国家、集体或个人的某种合法的权利或利益。而今天我们所讨论的是行为人所实施的侵害行为,作用的对象却是违法的物品,所涉及的范围主要是我国刑法中关于第五章的侵害财产的......
温血动物与冷血动物的生存之谜
发布时间:2022-09-11
温血动物与冷血动物的生存之谜 如果你从今天起不再吃饭,那你绝不可能活过一个月,而鳄鱼不吃不喝却能活上一年,甚至更长时间。我们与鳄鱼之间的差别为什么如此之大呢?这是因为我们是温血动物,我们每天所吃食物产生的大部分能量都在调......
试论雇工从事雇用合同行为受到损害的司法救济(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内容提要:国家机关对其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中的侵权责任、企业法人对其工作人员在经营活动中的侵权责任,我国《民法通则》中都有规定,而对雇主的侵权责任,《民法通则》未作规定,实践中又常遇到此类情况。笔者认为,雇工在从事雇用合同......
抛掷物致人损害侵权责任探讨
发布时间:2023-06-10
【摘要】近年来,随着现代社会城市化进程的逐步加快,抛掷物致人损害司空见惯。《侵权责任法》将抛掷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问题纳入其中,且首次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规定具体侵权人不能确定时,除非可能加害人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
学生伤害赔偿法律制度研究(四)(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3-02
八、防范学生伤害事故应采取的措施 (一)学校对教育者应该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1、增强教育者的法律意识和保护学生的安全意识 在学校安全工作中应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要立足于不出事儿,特别是不出大事儿。 要做到这样,我们必......
学生伤害赔偿法律制度研究(一)(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论文摘要】近年来, 我国在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频繁发生, 给受害学生及其家长带来身体及精神上的极大伤害, 扰乱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不应有的损失。学生伤害事故是学校办学过程中难以避免的一种客观现实,也是......
劳动法律实务系列之一
发布时间:2023-02-28
最近本人代理一起因不服劳动鉴定委员会伤残等级鉴定,而将某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告上行政法庭的案件。由于目前各地基层法院对类似案件是否立案及伤残等级鉴定行为是否属行政行为意见不一,为此,特奉此文以供对劳动争议法律实务有兴趣的同......
野生动物调查:红外相机成利器
发布时间:2023-03-29
长期以来,野生动物(特别是兽类)调查面临着许多现实困难:一是许多野生动物种群数量逐渐减少,甚至濒临灭绝,很难在野外见到活体。二是按照法律规定,未经许可,许多珍稀动物种类禁止采集实体样本。三是许多动物昼伏夜出,活动隐秘......
以假乱真的野生动物人体彩绘
发布时间:2022-11-08
39岁的艺术家Shannon Holt来自美国佛罗里达州迪兰市,之前曾在玻璃、金属和木头上创作。这名动物权利支持者如今开始尝试在人体上作画,并在画中融入动物的元素。在她的笔下,野生动物的每一个细节都得以在模特身上体现,她用画笔将人......
学生伤害赔偿法律制度研究(二)(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7
四、学生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类型及免除 学生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究竟怎样划分,有不同的看法。 有的学者认为,学生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可以分为两种基本类型,就是学校责任事故和非学校责任事故。前者为学校未尽到......
学生伤害赔偿法律制度研究(三)(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7-04
下面笔者将对美国、英国、联邦德国和法国的学校事故赔偿责任的相关法律制度进行分析论述。 (一)美国教职员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美国除纽约等一些州外,根据传统不成文法中“政府免责的原则”,学区作为公立学校举办者不承担学校教育......
向动物学习生存之道
发布时间:2022-11-14
向动物学习生存之道 ◎ 世界上没有一种永恒不变的市场环境来持续满足企业的生存需求;也不可能有一套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管理模式或战略思想让所有企业一劳永逸 ◎ 鳄鱼潜伏是为了等待下一个猎物的出现,它不是在“冬眠”;企业“潜伏”应......
简论国际商事合同中的合意瑕疵及其法律救济国际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07-31
尽管各国法律对于合同的定义表述不一,但对合同的基本内涵也即合同成立的核心要件的认识还是比较一致的,即合同是当事人的合意即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依法达成的、具有法律拘束力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根据合同法的一般理论,合同成立......
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交付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3-02-12
论文摘要:一般认为,我国法上的物权变动原则上采债权形式主义,例外采意思主义加公示对抗主义。在意思主义模式下,不动产物权何时变动,存在认定上的困难;而在债权形式主义下,登记成立与权利的真正变动之间又有很大的真空期。在不动产......
学生伤害赔偿法律制度研究(一)
发布时间:2023-02-14
学生伤害赔偿法律制度研究(一) 学生伤害赔偿法律制度研究(一) 学生伤害赔偿法律制度研究(一) 中文摘要 近年来, 我国在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频繁发生, 给受害学生及其家长带来身体及精神......
论网络游戏虚拟物品法律属性之探讨
发布时间:2016-04-06
查字典范文网论文频道一路陪伴考生编写大小论文,其中有开心也有失落。在此,小编又为朋友编辑了“论网络游戏虚拟物品法律属性之探讨”,希望朋友们可以用得着! 一、网络游戏产业及虚拟物品定义 网络游戏在中国经历了黄金十年,其产......
宪法救济的主体|宪法救济的对象|精力集中|业务精通(1)论文
发布时间:2023-04-28
论文摘要:宪法救济是与法律救济相对应的概念和制度。我国已建立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等普通法律诉讼制度,以在公民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救济公民的法律权利。但是,关于宪法救济却只有宪法和有关法律上的规定,还没有......
高校学生权利救济的法理分析
发布时间:2023-04-23
" [论文关键词]高校学生 权利救济 救济途径 [论文摘要]在传统的教育体制下,中国的高等教育是以公办为主、具有福利性质的教育,学生接受高等教育基本上不交费或只交一部分费用。在这种情况下,高等教育管理部门都比较漠视学生的权......
劳动法中若干法律问题研究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余晓光 内容概要1994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距今已十一年了。1994年至2009年对于中国的改革而言,是由有计划的市场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化的关键时期,劳动法在这个转变时期扮演了一个独特的角色,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由......
医生见死不救该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2013-12-19
医生见死不救该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医生见死不救该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医生见死不救该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医生见死不救该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杨涛 《中国法制报》近日报道,由于伤者家属未能及时把钱交到医院,位于......
卫生间里的致癌物
发布时间:2015-08-26
厕所是每个人必去的地方,有的来去匆匆,有的喜欢在厕所“办公”,不看完一份报纸或杂志绝不出来。而美国著名癌症学家曼高斯医生却指出:“住宅中,在卫生间得癌的风险最高,因为卫生间存放的化学物品实在太多。”这对于喜欢在厕所里冥......
游客不文明投喂导致动物园动物死亡
发布时间:2015-08-20
近日,上海动物园3头鹿身亡,原因是吞食游客投喂的异物而导致胃肠梗阻。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至今,上海动物园因采食异物造成肠胃梗阻死亡的动物共有17头。......
生态主义视野中的人与动物关系
发布时间:2023-02-01
生态主义视野中的人与动物关系 美国梦工场制作的动画片《小马王》是一部老少皆宜的动画影片,关于一匹骏马的历险传奇,这匹马让强大的人类也无可奈何的神奇力量和智慧,自然会赢得孩子们的欢心。但故事深层所包含的意蕴又是很成人化的......
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法律制度构想 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摘 要:随着船舶油污损害的加剧,我国正酝酿制订船舶油污损害赔偿专门立法。本文提出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立法应由四大基本制度构成,即适用范围制度、赔偿主体制度、赔偿范围制度、赔偿限制制度。 论文关键词:船舶油污 损害赔偿 大......
学生伤害赔偿法律制度研究(四)
发布时间:2022-12-16
学生伤害赔偿法律制度研究(四) 学生伤害赔偿法律制度研究(四) 学生伤害赔偿法律制度研究(四) 八、防范学生伤害事故应采取的措施 (一)学校对教育者应该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1、增强......
一物二卖的救济与防范
发布时间:2022-10-27
一物二卖的救济与防范 一物二卖的救济与防范 一物二卖的救济与防范 内容提要:对于一物二卖,债权法只能提供事后救济,而且其他债权人的特定利益难以实现。在制定物权法时,有必要借鉴外国立法例......
学生伤害赔偿法律制度研究(二)
发布时间:2023-02-11
学生伤害赔偿法律制度研究(二) 学生伤害赔偿法律制度研究(二) 学生伤害赔偿法律制度研究(二) 四、学生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类型及免除 学生伤害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究竟怎样划分......
劳动伤害赔偿理论与实务研究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内容提要] 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工伤事故可以寻求工伤保险补偿或侵权赔偿途径予以救济,但两者之间如何协调值得考虑。在工伤保险补偿不足以填补受害人损失时,用人单位应依侵权法规定,对不能受偿部分予以补充赔偿;在第三人侵权情形下,......
谈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策略
发布时间:2023-03-22
谈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策略 谈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策略 谈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保护策略 1卡山保护区普氏野马、蒙古野驴和鹅喉羚等珍贵野生动物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1.1野生动物活动分布区逐渐减少 1.2公路、铁路和围栏......
物权立法与民生_经济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13-12-17
《物权法》艰巨突围的旅程 与房地产市场的调控相比,《物权法》有着一波三折的立法进程。历经七审后提交2009年全国人大审议的《物权法(草案)》,也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不同利益阶层在具体利益上的不同诉求。 在中国,目前还有许多......
论我国抽象行政行为实践中的法律问题及救济机制
发布时间:2022-08-29
摘 要:抽象行政行为是行政管理的不可缺少的方面。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推进,抽象行政行为在行政管理过程中的作用日益突出。但实践中的抽象行政行为的违法损害的发生已不再是偶然, 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害的现象也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反垄断法视野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救济制度初探
发布时间:2015-08-19
【摘 要】文章是以我国《反垄断法》为基点,分析其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强大的理论支撑,然后结合《反垄断法》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现状,提出行政制度和诉讼制度两方面的建议,以期更及时、全面地对消费者权益进行保......
学生伤害事故及其法律责任浅析行政法论文(1)
发布时间:2022-10-24
摘 要:学生伤害事故是学校办学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个事实,也是困扰学校工作、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严重问题。学生伤害事故一重预防,二重处理。要从法律角度正确界定学生伤害事故,明确各方在发生学生伤害事故之后的法律责任,并及时、妥......
我国教育财政投入法律救济的问题及对策
发布时间:2023-05-03
" 摘 要:在分析教育财政投入法律救济意义的基础上,指出了教育财政投入法律救济存在的问题:1 教育财政投入法律救济受案范围太窄;2 教育财政投入法律救济规定不健全,各个法律、法规之间多有冲突;3 教育财政投入司法制度不健全;4 教......
学生伤害赔偿法律制度研究(三)
发布时间:2013-12-19
学生伤害赔偿法律制度研究(三) 学生伤害赔偿法律制度研究(三) 学生伤害赔偿法律制度研究(三) 下面笔者将对美国、英国、联邦德国和法国的学校事故赔偿责任的相关法律制度进行分析论述。 ......
股东不公平损害的诉讼救济措施
发布时间:2023-03-31
在现代公司中,公司拥有独立法人格,独立的财产并能独立承担责任,股东只能依照法定程序通过行使表决权来表达自己的意志并行使权利。对于股东来讲,尤为重视其股权的完整,但是在复杂的公司实践中,股东的合法权益受到不同程度侵害的情......
解放初期黔西南自然灾害的救济
发布时间:2022-11-19
[摘 要]解放初期,黔西南地区自然灾害频繁,给当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很大的损失,人民生活雪上加霜。面对多发的自然灾害,黔西南州各级人民政府成立生产救灾委员会,采取各种积极的防灾、救灾措施,帮助人民群众度过灾荒。新生......
水生养殖动物的病害与预控技术
发布时间:2023-06-09
水生养殖动物的病害与预控技术 引言 水生养殖动物病害是在水产养殖过程中,水生动物由于内在或外在原因造成的生物机体发生病变直至死亡的现象。目前水生养殖动物病害已经严重阻碍了水产养殖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患有疾病的水产不仅使养......
染疫动物及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监管探讨
发布时间:2023-07-24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产地检疫、屠宰检疫以及日常监督检查活动中,经常会发现病害动物、动物产品。除在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环节中,有检出病害生猪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登记外,其他检疫、监督环节工作中发现的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检疫监督执法......
论家庭类别视野下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的法律建构
发布时间:2023-07-12
我国现行婚姻法确立了分别财产制家庭的家务补偿制度,而未规定共同财产制家庭的家务补偿制度。即依现行立法,在共同财产制家庭模式下,任何主体都不享有家务补偿请求权,但共同财产制家庭恰恰是我国家庭的主流模式,现实中采用分别财产......
中国人在非洲:像野生动物一样思考
发布时间:2023-05-31
吕克・贝松去年的电影《露西》里,斯嘉丽・约翰逊扮演的学生露西意外成为一宗跨境毒品走私的被迫携带者,藏在她腹中的毒品在她被关押殴打后爆裂,泄漏的毒品却使露西成为唯一一个使用100%发挥脑潜能进行思考的人。发挥了100%脑潜能的结......
动物生物化学论文
发布时间:2023-05-26
学科发展,开展动物生物化学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动物生物化学教学质量,是生物化学教师面临的重要课题之一。下面是查字典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动物生物化学论文,欢迎来参考!1动物生物化学基于行动导向法的课程设计1.1课程设计思想笔者经走访一些企业、学院畜牧兽医专业的毕业生,涉及饲养技术员、农户支持技术员、化验室检测员、业务员等岗位,学生均表示动物生物化学课程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在工作中均有不同程度的应用,如化验.........
论公司僵局救济之强制收购股权制度
发布时间:2023-02-20
这里是一篇论公司僵局救济之强制收购股权制度的介绍,强制收购股权制度是公司僵局的一种司法解决方式,其可以作为公司司法解释的补充,对合理化解公司僵局起到有效的作用,详细内容点击查看全文。 本文是小编为您奉献的精编范文公司研究......
由一起案件引发的网络空间法律救济思考
发布时间:2015-11-03
摘 要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及我国网民用户的增多,网络空间已经成为我国众多人交流的平台,伴随网络空间引发的问题也日趋增多,越演越烈。网络空间的立法、执法和监督救济存在着较多的空白和较为严重的滞后,完善网络空间的法律救济凸显......
试论宪政视野下的法律援助(1)论文
发布时间:2013-12-18
[论文摘要]法律援助在中国实施多年,作为政府行为取得了积极的成果,作为制度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当然也存在自身的困境。法律援助具有宪法实践属性,因此,在宪政视野下剖析和解决法律援助问题,探寻中国法律援助的发展路径具有重要意义......